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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明朝之国士无双-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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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哥,我们都支持你!带我们一起去吧!踏平元狗!踏平元狗!”呼啦啦,突然,周围的教众全部扯着嗓子喊了一声七哥,都响应着要跟王闲去救人,那场面,极度拉风!
“谢谢大家,谢谢大家啊!秦之由谢谢大家。”眼下,最感动的莫过于秦之由了,以前也没觉得教友们这么暖心,这散都散了,反而这么够义气。
“好!既然大家都愿意,那咱就干一票大的,真正的造一次反,完事儿之后,各回各家,安生过日子,好不好?”王闲问道。
“好!好!好!”四周教众,如潮水般响应。
元朝末年第一次大规模暴动,就在这洞庭湖畔,岳阳楼中被三言两语的定了下来,这次暴乱的结果就是,元朝整整一个行省大营被攻陷,从最高长官,到下层士卒,一个不留,屠戮殆尽,直杀了一个血流漂杵,尸积成山,朝堂恐慌,天下震动,奇怪的是,参与暴动者攻陷了行省,却没有实施霸占,而是悄无声息的退了出去,消失的无影无踪,让元朝鹰爪费劲了心思,也没有抓到一个人。
……
一处广袤的旷野,秋风萧瑟,残阳如血,数万人在原野上整齐列队,挥汗如雨,脸上写满了兴奋。
阵营前方,有数道人影交错,似乎在交谈着什么。往近了看,正是刚刚搞完了暴动的王闲等人。
秦之由上有七十岁的老父母,下有槽糠之妻和一个可爱的小女儿,被元狗控制了这么久,终于重见天日,一家团聚,那场面自然是感人肺腑。
突然,秦之由重重的跪在了地上,而他的身前,正是王闲。
“七哥,大恩不言谢,这份恩情,秦某人,记住了,今生今世,不管千里万里,哪怕是上刀山下火海,只要七哥肯招呼,秦某人任凭驱使,万死不辞!”秦之由慷慨说道。
在秦之由身后,秦之由的父母、妻女也纷纷跪了下来,向王闲道谢。
“诸位快请起,王闲一介小儿,怎么当得起诸位如此大礼啊。”王闲赶紧伸手去扶秦之由的父母。
“常言道,有志不在年高,无志空长百岁,小公子虽然年纪尚小,却是个令人敬佩的英雄豪杰,老夫佩服啊!后生可畏,后生可畏!”秦之由的老父亲连连感叹道。
“老先生谬赞了,王闲当不起。”王闲急忙回礼道。
“多谢七叔救命之恩。”一个甜甜的声音传来,原来是秦之由的独女秦怜儿。
“七叔?”王闲一愣,苦笑道。
“爹爹叫你七哥,怜儿当然应该称你作七叔啊,七叔你好帅啊,好厉害。”秦怜儿一脸崇拜的看着王闲。
“小丫头,我这个七哥,可不是什么辈分,我小名就叫七哥,你爹爹叫我七哥,你也叫我七哥就行了,知道了吗?”王闲摸了摸秦怜儿的脑袋,笑道。
“哦,这样啊,怜儿明白了,七哥。”秦怜儿乖巧的说道。
“秦堂主,大事已了,咱们也该就此别过了。”王闲道。
“这就要分别了吗?七哥,你有何打算?”秦之由知道必会有此一幕,心中虽有不舍,只能是如此问道。
“我要去见一个人,一个很重要的人。”王闲道。
“七哥是个有主意的人,只是,毕竟江湖险恶,以后山高路远,七哥要保重啊。”秦之由关照道。
“哈哈,你害怕七哥我保护不了自己吗?”王闲一笑。
“这倒不是,七哥刀法出神入化,为人处世又妥当,秦某可是一点都不担心。”秦之由也笑道。
“那就这样说,如果有缘,以后还会见面的,咱们就此别过,陆长老、文长老,各位兄弟,七哥不是一个好教主,直接让大家散了伙,希望大家别怪罪七哥,七哥也是一番好意,以后你们自会明白,大伙儿都好好保重吧,安生过日子,别在这饥馑荒年被饿死了才是大事,天大地大,若有一天,七哥走到了谁家门上,可不要装作不认识啊,哈哈。”王闲潇洒的开玩笑道。
可在场的人却没有能够笑出来的,王闲就那么小小一道身影,却给人以千斤的重量,犹如一尊山岳,不知不觉,王闲已经深入人心。
“走了,各位兄弟,都散了吧,山高路远,后会有期!”王闲并不留恋,刮了一下秦怜儿挺翘的鼻尖,转身,一人,渐行渐远,影子被夕阳拉的越来越长。
“恭送七哥,七哥保重!”潜龙教一干人等纷纷跪地,恭送王闲离开。
“这小娃,不简单啊。”秦之由的老父亲仍然还在念叨着这一句。
“爹爹,怜儿以后一定还能见到七哥的,怜儿知道,一定可以的。”秦怜儿攥着小拳头道。
“嗯,一定可以的,爹爹也知道。”秦之由疼惜的将秦怜儿揽进自己怀中。
“文兄,秦堂主,各位兄弟,老夫,也就此告辞,后会有期!”陆妄天站起身来,向着众人拱手道别,对着辽阔的原野,打了一个响亮的口哨,突然传来了一声嘶鸣,一匹枣红色的骏马从远处飞奔而来,陆妄天纵身跃上马背,潇洒远去。
文鹤翎一脸羡慕的看着陆妄天的背影:“陆兄的这匹彤云马果然神骏非凡,世间极品啊!诸位,老夫也告辞了,后会有期。”文鹤翎转身朝着众人一拜,脚下运起轻功,身轻如燕,几个纵身,消失于视线之内。
“散了散了,韩某也要走了,说起来,心里一块大石去了,轻松不少,以后可以光明正大的做人了,挺好,诸位兄弟,保重!”韩正一挥手,三位堂主、数万教众各自散去,只留下秦之由一家伫立于旷野,良久,方才离开。
。。。
………………………………
第十六章 老陆托孤,江湖眷侣
和潜龙教众人分别后,王闲又独自踏上了漫漫旅程,翩翩孤影客,天地一沙鸥,想想这几天发生的事情,王闲嘴角露出了一抹笑容,从莫名其妙的代理教主,到只做了一时半刻的末代教主,再率领一干人等踏平了元朝一个行省的大营,救出了兄弟的亲人,虽然和秦之由以及潜龙教众相识并不久,但却让王闲感觉到了浓浓的兄弟情义,感受到了大伙儿对他的看重和尊敬,想想那日振臂一呼,数万人丛集响应,想想那战酣畅淋漓,万军从中刀光剑影,痛快!
接下来,可以去安徽凤阳,现在的朱元璋应该还在给地主家里放牛,去逗逗他也蛮好,王闲边走边想着。突然听到身后传来一阵熟悉的马蹄声,这声音,虽然只听到过一次,却让王闲记得十分真切,不用看,正是陆妄天的那匹枣红大马!
“小兄弟,等一等!”陆妄天在身后高声喊道,王闲停住了脚步,同时,心中一动,陆妄天称呼他为小兄弟,不是教主,也不是七哥,称呼自己是小老儿,而不是属下,更不是老夫,这是他们第一次见面时对自己的称呼。
“怎么,老头儿,为何又追上来了?这次我可没有吃的给你了。”王闲笑眯眯的说道。
“咦?这小姑娘是谁?”王闲看着坐在陆妄天怀里的小姑娘,问道。
“小兄弟说笑了,小老儿这次可不是来讨吃喝,而是有一件更重要的事情要拜托给小兄弟,这丫头正是老夫的孙女,叫做陆云珂,小兄弟以后唤她做三三就行了,这丫头是三月初三生的。”陆妄天向王闲介绍道。
王闲看了看缩在陆妄天怀里的陆云珂,瘦瘦的,黑黑的,一副营养不良的样子,显然也是没少吃苦,是个可怜孩子,陆云珂有些怕生,看王闲的目光中透露出几分躲闪和怯懦。
“说说吧,你这老头又想让我干嘛,可别再来个教主什么的,我是真怕了,哈哈。”王闲调笑道。
“教主是没了,不过,这次的事情恐怕不比做教主简单,就是小老儿这孙女,我一个糟老头子,带着这么一个小丫头,多有不便,照顾起来也是力不从心,还请小兄弟能够将这丫头带在身边,你们年纪相仿,可以互相照料,以小兄弟的手段,断然也不会让着丫头受了委屈。”陆妄天道。
“啥?老头儿,你没搞错吧,你一个大男人都照顾不了,你托付给我?我也是个小孩儿好不好,你就这么放心我!”王闲无语道。
“放心,当然放心,没有人比小兄弟你更令小老儿放心了,以后,你去哪儿,就带三三去哪儿,把她当成自己的妹妹就行,小老儿相信,小兄弟你一定可以照顾好三三的。”陆妄天算是赖上王闲了。
“你也好意思啊,我照顾三三,你干嘛去?”王闲问道。
“至于小老儿嘛,还是浪迹江湖,做个独行侠的好,高兴了就对酒当歌人生几何,不高兴了就杀几个元狗玩,无牵无挂,也没有拖累,我们陆家就这么一个独苗苗了,要是在小老儿身边有个闪失,那可就愧对祖先了。”陆妄天咂吧着嘴说道。
“那你就不怕三三在我这儿有个闪失?”王闲问道。
“如果真的是这样,那也只能怪这丫头命不好了,小兄弟就不要再推辞啦,小老儿知道,小兄弟你是一定会答应的,作为答谢,这匹彤云马就送给小兄弟你了,啧啧,正值壮年的彤云马啊,要不是所托甚重,小老儿是绝对舍不得的,连人带马,小兄弟,可要照顾好喽。”陆妄天开出了条件,一个让王闲怦然心动的条件。
王闲从见到彤云马的第一眼开始就喜欢上这匹世间罕见的骏马了,如今有机会能够据为己有,怎么能够错过,况且王闲看到陆云珂,也确实心疼的很,让一个小丫头跟着一个连自己都照顾不好的老头子,或许还真不如跟着自己。
陆妄天眼巴巴的看着王闲,从王闲的眼波流转中,他就察觉出,这事儿,成了!心中的大石头落了地,陆妄天拍拍陆云珂的小脑袋:“三三,爷爷实在是太不会照顾人了,这些年,三三跟着爷爷,可没少受罪,这下好了,这位小兄弟,你以后就叫他七哥,他可是爷爷特意为你选定的监护人,有了七哥照顾你,爷爷就放心了,你以后一定要好好跟定七哥,知道吗?”
“爷爷,你不要三三了?”陆云珂泪汪汪的问道。
“不是不要三三,三三是爷爷的宝贝孙女,爷爷心疼还来不及呢,可正是因为心疼三三,爷爷才要将三三交付给你七哥,因为他比爷爷更适合来照顾你啊,爷爷和你七哥关系很好,是忘年之交,时机一到,爷爷就会去找你们的。”陆妄天承诺道。
“七哥?你会对三三好吗?”陆云珂可怜兮兮的看着王闲。
“会,三三放心,以后三三就是七哥的宝,七哥绝不会让三三受苦。”王闲心中一阵酸楚,满是怜惜。
“那好,三三相信七哥,以后就跟七哥走,爷爷,你放心吧,三三听话的。”陆云珂点着小脑袋说道。
陆妄天满意的一笑,眼中闪过一抹不经意的泪光:“好,三三真乖,爷爷放心,爷爷走了,好好跟定你七哥,等着爷爷去找你们。”
说着,陆妄天向王闲一躬到底,转过身子,拍了拍彤云马的脖子,头也不回的消失于视线尽头,这一躬,是给王闲压上了一座千斤重的大山,此生也难以逃脱。
“爷爷再见……”陆云珂挥动着小手,向着陆妄天的背影告别。
“走吧,三三,咱们也该上路了,以后,只要有七哥在,天塌下来也不用怕,知道吗?”王闲淡淡的说着,搂住了陆云珂的肩膀,搂住了自己一生的幸福牵绊。
“走,上马!”王闲将陆云珂放在马背上,自己也纵身一跃而上,抓起缰绳,双腿轻轻一夹,彤云马稳健的奔跑起来。
王闲实在不曾想到,这段两个人的旅程竟会如此荒凉,如此漫长。
“七哥,三三好饿啊。”
“三三乖,再坚持一下,这里荒郊野岭的,找不到吃的,等有了人家,就有吃的了。”
“七哥,三三好渴啊,好累。”
“三三乖,再忍一忍,快了,很快就会有人家了。”
……
终于,在陆云珂第n次表示自己的饥渴,已经在马背上摇摇晃晃几yu晕倒的时候,王闲强忍着身体的不适,割开了自己的手臂,或许是受了当初在破庙里郭太爷的影响,给陆云珂喝血,是王闲唯一能够想到的办法了。
已经处于半昏迷状态的陆云珂感觉到新鲜的液体流入自己口中,本能的贪婪吮吸,将王闲的胳膊死死抱住,喝了个够,差点让王闲因为体能透支从马背上摔落下来,只是凭借着心中的一股执念,才苦苦支撑,也是靠着这股执念,让王闲一直坚持着看到了希望。
这次陆云珂喝王闲的血完全是无意识的,但是却在陆云珂的脑海中烙下了一道深深的印痕,在自己即将被饿死的时候,竟然喝到了这世间绝无仅有的美味,那甜甜的液体,给了自己生命的力量,这次经历,直接导致了陆云珂一生的怪癖,说起来有些恐怖,少则半年,多则一年,一定要吸食一次王闲的鲜血,否则便会陷入昏厥,甚至是癫狂。
半年后的一天,已经能够三餐饱食的陆云珂突然面色惨白,汗如雨下。
王闲将陆云珂送去就医,所有的大夫都说,这丫头身子骨什么毛病都没有,如此怪像,当真束手无策,怕不是魔怔了。
直到王闲听到陆云珂那毫无血色的嘴唇不停的念叨着:“七哥,三三要喝甜水水。”
甜水水?王闲愣了,陆云珂并不是因为生病或者肚子饿才有此症状,那肯定是有什么特殊的经历使她在昏迷中依然记忆犹新,特殊的经历,甜水水,王闲稍一联想,便有所明悟,当下也不避讳大夫,直接挥刀割开了自己的手臂,陆云珂就跟找到了救命稻草似的,抱住王闲的胳膊就是一阵猛吸,脸色也渐渐好转,直到彻底的恢复神智。
这诡异的一幕将一旁看病的大夫吓了个半死,差点尿了裤子,这小丫头莫不是吸血鬼?或是僵尸?
陆云珂清醒之后,便看到了犹自抱在自己怀中的,王闲滴着血的手臂,也是一愣,突然就明白了,刚才,自己就是做了一个梦,在梦里喝着特别美味的甜水水,合着这甜水水就是七哥的血?
“七哥,你……都是三三不好,三三错了……七哥,你没事儿吧?”陆云珂慌了,自己怎么能喝七哥的血呢,看七哥那虚弱的样子,恐怕还喝了不少。
“没事儿,三三不必自责,七哥连命也可以给三三,一点血算不了什么的,况且,又不是天天喝,大夫莫怕,我妹妹不是妖魔,只是得了一种怪病而已,无妨,多谢大夫,告辞!”匆忙丢下几句话,带着陆云珂离开了医馆。
再后来,王闲曾试过用动物甚至别人的鲜血,可是压根没用,一点反应没有,估计不是那个味儿,陆云珂潜意识里就不认,一换成自己的,立马见效,陆云珂也知道了,自己完全是无意识的昏迷和清醒,自己也控制不住。
王闲无语了,还真是个要命的小冤家啊。
陆云珂则或许是因为吸食了王闲的血液,对王闲的感觉愈加亲了,就好像两个人是心连着心的,同时陆云珂也明白,自己这一辈子都离不开王闲了,心中多了几分甜蜜。
。。。
………………………………
第十七章 遇见你,春天里!
“春天在哪里呀春天在哪里,春天在那青翠的山林里,这里有红花呀这里有绿草,还有那会唱歌的小黄鹂。”
阳光明媚的春天,草长莺飞的小路上,传来一阵男童的歌声,歌声越来越近,就看到一匹枣红大马背上驮着一男一女两个小孩正在缓缓走来,正是王闲和陆云珂。
王闲一手抓着缰绳,一手揽着陆云珂,那歌声正是从王闲口中唱出。有了陆云珂的陪伴,王闲也不那么孤单了,心情就好了,心情一好起来就爱瞎哼哼,结果陆云珂对王闲哼唱的歌曲表现出极大的兴趣,然后王闲就成了陆云珂的御用歌手,闲着没事儿就来两首,可把王闲给唱的搜肠刮肚,还好独来独往的人总有点自己的小爱好,王闲的小爱好就是唱歌,肚子里存的旋律也不少,至于歌词,记得住就唱原来的,记不住就随口编,这点小事情还难不住作为文学院研究生的王闲。
“嘀哩哩哩嘀哩哩,还有那会唱歌的小黄鹂,嘿!咯咯咯咯。”陆云珂专职接最后一句,还要调皮的加上一个嘿哈之类的节奏尾音,并且乐此不疲,春天来了,陆云珂大爱这首《春天在哪里》的儿歌,这是每天的必点曲目。
“七哥唱的好耶,再一遍再一遍。”陆云珂拍着小手,化身天线宝宝,一副陶醉且yu求不满的样子。
“三三……我的嗓子都快冒烟了,唱了一路,你就饶了七哥吧。”王闲求饶道。
“咯咯,好吧,我饿了,快拿点吃的。”歌听够了就吃,吃饱了就睡,这就是陆云珂现在的状态。
王闲从肩上取下包裹,拿出一块烧饼递给陆云珂,从那日分别了陆妄天,到今天已经过去了半年的时间,经过了半年的磨砺,王闲和陆云珂行走江湖已经很少再饿肚子了,凭借王闲一手好功夫,偷、抢之类的不在话下,王闲也管不了那么多,反正就一个原则,不动比自己弱势的人,至于那些达官贵人、富商大户,顺手捞一点也没什么,身上穿着的衣服也是干干净净的,就像是两个有钱人家的小孩出来游玩。
王闲的身体依旧很棒,能吃饱肚子了,再加上练武,小体格简直是健美!陆云珂也不像第一次见面是那么瘦弱了,皮肤白净中透着嫩红,一头柔顺的黑发扎成马尾辫,清纯可爱。
眼下,吴欢也终于来到了自己的目的地――濠州钟离,也就是安徽凤阳!
朱元璋,不,现在应该叫他朱八八,他的高祖父叫朱百六,曾祖父叫朱四九,祖父叫朱初一,父亲叫朱五四,顺着这个谱系,王闲一路问了很多人,但是很可惜,压根没人知道这一家子,无奈之下的王闲灵光一闪,在二十一世纪,有一部王闲特别喜欢的神书叫做《明朝那些事儿》,王闲读后拍案叫绝,如果历史都能这样写,恐怕大家都不会对历史感到枯燥无聊了,王闲记得,在这部书里,作者说到幼年时期的朱重八是给一个叫刘德的地主家放牛的,佃户你们没听过,地主总听过吧,果然,一问之下,就有人顺路一指:“刘老爷呀,找我你就找对人了,刘老爷是我家远亲,顺着这条路一直走,四十里外就是刘老爷的庄子,那家业,大了去了,有钱!两位小大人也是刘老爷的亲戚吧,看着枣红大马,真俊呐!”
将指路之人的溜须拍马抛在身后,搞清楚方向的王闲一拍马背,稀溜溜一声跑出老远去了。合着地方还远呢,四十里外谁能知道一个佃户家,地主家就不一样了,大名远扬,声威赫赫。
四十里的路程对于彤云马来说丝毫不是问题,况且王闲和陆云珂加起来也没有几两肉,简直轻若无物,从晌午跑到下午时分,王闲算摸着也差不多该到了,准备下马去问问路,正在这时,迎面跑来一个光屁股的小男孩,瘦弱的身体在田野上自由的奔跑,动作极度拉风,极度潇洒。而在小男孩的身后,追着一个衣着齐整的中年男子,一边追还一边喊:
“操你奶奶的朱八八,你给老子往哪跑,哎呀,累死老子了,你给老子站住你听到没?”
朱八八!王闲清楚的从那中年男子口中听到了这至关重要的三个字!
且说这小男孩肯定不会被唬住啊,都跑了这么半天了,也是一边跑一边喊:
“我就不站住,你家的牛明明就是自己钻到山里面出不来了,凭什么说是我们吃了!”
那中年汉子越气:“钻你奶奶个腿!当老子是傻子!”
听着这一大一小的对话,王闲明白了,朱元璋小时候和一群小伙伴把地主家的牛给杀了,还骗地主说牛钻到山里出不来了,只剩下个牛尾巴,看来今天自己来的正是时候,刚好赶上朱元璋被地主“追杀”。
“啊!轻点儿,轻点儿,啊!”
正在王闲愣神时,已经传来了小男孩的惨叫声,到底姜还是老的辣,光脚的还是得怕穿鞋的,小男孩终究没有逃脱中年男子的魔掌,被打的哇哇乱叫。
“七哥,那个大人欺负小孩子,好可怜啊。”陆云珂撇着嘴说道。
“嗯,这个大人是个坏蛋,竟然欺负小孩子,走,咱们救他一把。”王闲想想自己竟然目睹了大明开国皇帝小时候的糗事,不禁笑道。
催马向前,王闲大喝一声:“刘老爷莫打!”闪亮登场!
地主刘德损失了一头牛,还是被一群小孩子给杀死煮了吃了,而始作俑者就是这个朱八八,给他气个半死,正打的起劲儿,听到有人制止,立马停下手抬起头来看。
朱八八正被打的要死要活,突然听到有人出言救自己,一边揉着通红的屁股,也是抬起头来看。
“刘老爷莫打,他还是个孩子!”王闲道。
“哪来的小屁孩,骑个高头大马就了不起啊,老子的事儿你也敢管,这小子吃了老子的牛,老子今天非打死他不可。”刘德恶狠狠的道。
“没有,我没有吃你的牛,你的牛就是跑到山里去了,你自己非要赖我。”朱八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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