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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门田女-第9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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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谷里的温度本来就略低一些,加上被水湿透了的衣服紧紧的裹在身上,怎么也没办法让人兴起赏景的心情了。招弟歇过气来之后,让自己配合着他的动作,摆动双腿,减轻他的负担,从他带着她游变成两人一起游向岸边,唐珩安盯了她一眼,没有说话,只是加快了自己的速度。
等两人终于游到岸边,即使强悍如唐珩安也忍不住瘫在地上,只想不管不顾的,就这么好好的睡一场。可惜他也知道这只是一个奢望,在这样情况未知的地方生病了的话,他们那么努力的求生就变成了无用功了。给自己鼓了鼓劲,忍着全身的酸痛,唐珩安爬了起来。还想着要交代招弟一声,转过头去却发现招弟也坐了起来,察觉这边的动静马上看了过来:“王爷,我们在这里生个火吧?”
这正是唐珩安想说的,他点点头,把匕首插回靴子里,在全身搜索一下,却发现这一路下来,火折子不见了。这也没什么,不用火折子生火的方法他也会,只是麻烦一些罢了。他看了下周围的环境,这个深潭,应该是由上游和山上融化的雪水汇集而成,下游是一条浅浅的小河,他们现在在得位置就是这河边的石头上,河里有几块很大的石头阻挡着水势,这潭也深,在前面还能够说是河后面就只能看着像小溪流了,好在岸边形成的几个小小的山洞,勉强也能遮点风雨。
山洞很浅,唐珩安还是进去检查了一下,见没有什么隐患,从河床上搬一块大的石头过来安放好,招呼招弟过来休息,自己就去寻找柴火。
唐珩安动作很快,不大一会儿功夫就抱着一大捆柴火回来了,结果到了河滩上,才发现招弟的动作更快,石洞边已经用石头围起了一个火塘。能晒到太阳的大石头上晾着几件中衣,招弟身上穿着拧干水的外衣,头发披散开来用一根绳子松松的扎成一束,一边晒着太阳一边清理着小石子。那个浅浅的山洞已经能够看出来平整了,尖锐不平的那些石头全都被丢出来了。
唐珩安将手里抱着的柴火放下,解开了捆绑的藤蔓,外面看着比较整齐的枯枝散开后,中间是裹在一起的叶子。唐珩安选择了一些干的特别透的铺到了招弟围出的火塘里,再选了一根粗壮的树枝,用匕首挖了一个洞,钻木取火虽然麻烦,幸好他曾经做过,在现在这样的情况下也算万幸了,换个不懂的人来,就只有硬扛了。
正在削要钻的那种小树枝的时候,就听见招弟在那里问:“王爷,你这是要钻木取火吗?”
咦,看不出来呀,虽然招弟家几姐妹个个都比较“野”,但真没想到她居然也能知道钻木取火,而且是在他才在做准备的时候就看出来了!
如同刚才一样,唐珩安只是惊讶了一下,就收起了自己的疑惑,说起来,随着他威严日重,也越来越会隐藏心里的想法。现在几乎已经没有什么人能够从他脸上看出心里到底在想些什么了。
只是简短的对招弟交代了一声:“我身上携带的火折子不知遗失在什么地方了,只能用这个笨办法,李娘子你暂且忍耐,我把火生好,就去看看能找到什么吃的不。”
作为一个从小就在军营中摸爬滚打长大的糙汉子,唐珩安跟他底下的那些弟弟们的差别还是挺大的,相比于在京中规规矩矩的做皇子,其实他更喜欢现在这样的日子,自由自在,又能从自己负责的事情中获得成就感,所以虽然无数人都感叹他就因为母不详,又是唐皇身为最不受宠的皇子时所生,暗地里猜测他之于皇帝并不是那么受重视,远远的被发配到这样的穷山僻壤来,流言纷纷中他从不为之所动,除了父子间的情分自己最清楚外,还因为这样的生活本来就是他所喜欢,也就没必要再去做一些事情澄清了。
至于因此而带来的婚事上的延迟,那更是毫不在意,他跟别的人一样,都是很有一些大男子主义的,并不是说就看不起女人,而是真的认为女子就是娇弱,需要别人保护照顾,天生就该在后宅里享受清静无忧的生活。
他认识的女子也几乎都是这样的,唯有招弟姐妹全是异类。
以前年纪小也就不说了,那时候他还是挺欣赏她们的,自立努力的人不管在那里,都能得到别人的看重!
………………………………
273、行走的百宝囊
何况无父无母的孤儿靠自己的努力不要别人接济就把自己的生活过好,即使是女子,也是让人佩服的。
因为从小双方就一直在打交道,唐珩安觉得自己勉勉强强也算是看着这几姊妹长大的,李家这大娘子与二娘子的行事没什么说的,但是对底下妹妹们的教育明显就很有问题。
以前没钱就不说了,她们是越有钱就越放任两个妹妹折腾,以前在姐妹几个中算是最内向文静的三娘子现在都敢一个人带着一堆人到处去寻找造纸织布的秘方,美其名曰“交流”,更不用说本来就跳脱的四娘子了,他身在王府都能听说她今天去了哪座悬崖采药,明天去了什么峭壁寻草,可想而知外头人对她们的议论有多少!
不过不管招弟对外头的议论知道不知道,都不妨碍她刷新唐珩安对女子的印象,她拿出了一个奇特的口袋一样的东西,这东西材质轻薄却一点都不透光,说象口袋却上小下大,都是敞口的,中下处稍厚,这样被招弟拿在手中,能够看出厚的地方是分成一格一格的。
招弟一本正经的对唐珩安解释:“王爷带我下来本来就辛苦,虽然王爷身子强健,这湿衣穿在身上坏处却多,还是要先弄干了为好,至于火折子么,我这里倒是有一个!”
说着唐珩安就见她用指甲在袋子中其中一个格子上一压,再一顶这格子就开了,她从这个小小的布袋中拿出了一个东西,递给了唐珩安。
唐珩安接过去一看,这东西大约一指长,东西做的极其袖珍,但是一拉开就有火苗冒出,虽然看这东西大概也用不了几次的样子,应付这样的情况却是足够了,想不到,招弟身上居然还有这样的好东西。
将火引燃,唐珩安就想去打点野味,却被招弟劝阻了,让他也去将里面的衣服暂且换下,趁着太阳大晒干,同时也可以把身上的伤口先处理了。
唐珩安虽然觉得女人就是麻烦,这里什么都没有,即使盼弟拜了个神医师傅,也不至于她们家里就个个都懂药草了,何况他并没有看见招弟身边有新采的不知名的花花草草。只是,即使他没有多少跟女孩子交谈的经验,但是如何跟女人相处的最佳方式他却是会的,那就是――千万别跟她们争辩,有时候顺从她们一下才是最不会浪费时间的。
等到他把中衣晒好,才发现,招弟身上的好东西那是真的很多,她拿着的那个袋子看着薄,一样样的拆出来,东西却并不少。
看见唐珩安还穿着外裳,招弟其实很想说,把这件衣服洗洗一起晒着真的没什么的,赤膊的人她真是见的多的。可惜在这个时代是不可能的,不然她没怎么样,对面的人大概要吓呆,有时候想想,前世保守的她在这个时代,真的可以做个女流氓而毫无压力了。
现在么,只能让唐珩安把袖子挽起,给他处理身上的擦伤。
看唐珩安泅水找柴行动如常的样子,根本不能想象他手臂上有那么多的伤口,招弟这时候庆幸自己坚持要给唐珩安上药的行为了,不亲眼看着,根本是没办法从唐珩安脸上看出来的。
唐珩安手臂上全是瘀伤,青青紫紫的,衬着白皙的肌肤,看着格外的惊心动魄,但是这些跟手掌比起来,那就不算什么了。
唐珩安的整个手掌心几乎找不出一块好皮来,虎口裂开,有些细小的割伤里渗出血丝,磨掉皮的地方又是青色的草汁,又是褐色的泥土,甚至还有一些小石头,光是这样看着,招弟都觉得疼的慌,唐珩安却仍然象个没事人一样。
虽然男人的难受能力好像比女人强些,但是招弟也看多了比女人还娇气的男人,何况唐珩安如果只是一个为生活努力的普通人也就罢了,可是他明明就是天潢贵胄,不管传言是真是假,不管他是不是不受父亲喜欢,他的身份总是在那里的,怎么看,都不该是这样能够吃苦的人。
招弟从怀里拿出一方干净的手绢,拉着唐珩安坐到水边,将手帕浸湿后,小心翼翼的一点一点给他清理。
一边清洗,招弟还一边不由自主的轻轻吹气,可惜,她的小心唐珩安一点都不领情,将手往怀里一收:“李娘子,这手看着不好看,其实没什么大问题,我还是趁着天色还早,先去找些能吃的东西来再说!刚才我已经粗略的看过了,这附近的山势险峻,并不好爬上去,而上面的人应该也不是那么容易能找到路下来,这样的话,我们还不知道要在这里呆多久,你也要早做些准备才好!”
招弟对自己被归为拖后腿的那一类人没有什么太大的抵触,有没有用,自己知道就行了,但是,要她看着救命恩人就这么带伤去为两人的粮食拼搏,她是做不到的。
唐珩安这种古人对小伤口不重视不在意,她却知道细菌的厉害,网络上经常能够看见一点小伤口导致人送命的例子,特别是在这没有抗生素,没有破伤风疫苗的古代。
招弟抬起头,静静的盯着唐珩安到:“王爷,磨刀不误砍柴工,就是因为在这里不知道要呆多久,才不能忽视这些‘小伤口’!而且,我也不会耽误你太久的!”
过去把自己的袋子提过来,抓过唐珩安的手来,既然他不怕痛,她也就不用浪费时间了。
唐珩安的手本来就在水里泡过,也变相的等于是先冲洗过一次了,只是后面在找柴的时候又弄上了渣滓。
招弟从自己头上拔下了一只簪子,她头上只是戴了几支朴素的银簪子,没有太多的珠宝,唐珩安跟她也不是第一次进山了,除了第一次看见她这样装扮的时候觉得招弟太过朴素外,后面几次倒是习惯了她同样的装扮。
主要是招弟每次一出门就是这副打扮,除了衣服不同外,头上的首饰几乎都不带换的,当然,这也可能是在男人眼中,女人的首饰都是那样的缘故。
现在看招弟操作,唐珩安才发现这些簪子大有乾坤。只见招弟捏住簪头,不知道动了什么手脚,看着浑然一体的簪子突然就有了一丝裂缝,招弟沿着这裂缝轻轻一挑,簪子就翘起了一条边,招弟沿着这条边展开,一个扁平的簪子突然就变成了四边微翘,象个小船一样的盘子了。
唐珩安看着招弟变戏法,脑子里先想到的居然是,女人的指甲原来这么有用,先前招弟用指甲开袋子的口子,现在又可以拿指甲当挑针用,真是方便啊!
招弟把簪子展开,他也发现了,这东西看着银光闪闪的,其实并不是银的,银子比较软,根本没办法在这样的情况下保持形状不变,而招弟手里的这个,他可以肯定,等到招弟用完之后,绝对可以恢复成跟刚才一模一样。
这小船似得盘子不大,拿在招弟的手里还没占到她手心的一半,看着象小孩子的玩具一样。就见招弟从她一个格子里拿出一个纸袋,本来招弟的那些格子就有防水的功能,这个又单独的再包了一层,看着象个纸袋,唐珩安看招弟撕开它也的确是纸袋一样,只是边缘跟平常的纸差别太大。
最主要的是,招弟将纸袋里的东西倒在盘子里,那是一些白色的粉末,
洛伊揣着疑问回到了家里,到家了,没有急着做饭,而是把自己饮水机上的那桶水取了下来,果然,她提着这桶水也觉得重,一直往下坠!
看来,自己能连提十多桶水不觉得沉,那是因为在空间中,而不是自己力气变大的缘故!
吃了饭,洛伊准备了一下,左手拿着自己的手机,为了印证心中的猜想,手机并没有关机。
没有关机就有可能带不进去,这个时间流速是肯定得测出来的,因此洛伊右手拿着的,是天天唤醒自己起床的闹钟,洛伊看了下手机上的时间,是八月六号十八点二十,确定闹钟的时间跟手机同步之后,洛伊进了空间。
不出所料,所有的桶又都空空如也,不过好消息是所有扦插的仙人掌全都活了,并且都长大了一圈,不管怎么说,空间里这个水源是必须要想个办法解决才行了,现在栽的这个仙人掌耐旱还好说,可是她空间毕竟不可能就一直栽仙人掌啊,那是能吃还是能换钱啊?
洛伊把闹钟放好,将所有的桶都收集在一起,同样捆好,便出了空间,看来,她每天的第一件事就是接水啊,洛伊在考虑,要不要再多买些桶,方便换水。虽然她自觉现在进出空间是一天比一天轻松了,可是,直接带着水进去怎么的也比现在这样方便一些吧。
因为是没有停留马上就收集了水桶出来,几乎算是进去了就出来的,洛伊根本就没有去看被空间留在了外面的手机,而是直接就把管子接上开始灌水,因此根本不知道自己错过了发现空间流速的好时机。
等她把所有的水桶都灌满了,才想起去看一下时间,现在是十八点三十四分,不过自己灌水也用了差不多这么久的时间吧,还是进去看一看闹钟再说。
洛伊进了空间后,不管自己带进来的水桶,先就去看闹钟,进来的时候,闹钟是六点二十,现在,闹钟的时针指向八,分针在四的位置上,也就是说,外面的时间过去了十四分钟,可是,空间里的时间已经过去了两个小时!
两个小时就是一百二十分钟,比,也就是说,空间里的时间流速是外界的倍?
额,这个发现让洛伊小小的郁闷了下,貌似这个比例也不算高啊,而且又没水,要想靠这个空间种田致富看来有点悬啊,难不成只能做个随身储藏室?
洛伊设想了一下,自己靠着这个随身储藏室倒买倒卖的前景,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寒颤,这个,买卖的东西得多利润才大吧,而那么多东西一下消失,然后又要凭空出现,很容易就引起别人的怀疑吧,若是弄点车子装模作样的运运货,不说费的心思,钱也是要真真切切的花出去的吧,而就算是这样,只要别人有心,也是很容易发现破绽的,而等待自己的,会是什么?
洛伊整个人都不好了,世上人人都懂的说,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可是,当自己美好的想象终于证实被破灭,从天上落到地面的打击不要太大哦!
虽然被狠狠地打击了一下,不过洛伊是谁呀,抗打击能力不要太强,只沮丧了一会,又恢复了,不管怎么说,有总比没有好对不?
只要自己肯努力,总会慢慢建设出个独属于自己的小天地来的!
洛伊拎起来一个饮水桶,终于发现自己忽略到的地方了,她在外面灌水的时候,是把桶摆好了位置,然后拉水管灌的,饮水桶也是,下面一个灌好了,然后把空桶叠上去才灌的,因此,完全不需要用到一点力气,所以忽略了这一点,才导致直接以为是自己力气变大!
而拎在手上的这桶水,只是一个普通的热水壶重量,洛伊开始思考这是什么原因,记得当时自己是想着一桶水其实也没多重,然后水就的确并不重。
那其实在自己的空间里,大概也许可能,并不受地心引力的影响吧?其实这些水,它都可以没有重量的吧?
不知道是不是真是这样的,洛伊觉得手上的水好像又轻了一些,等她把桶放好去拿第二桶水的时候,发现不是自己的错觉了,水真的是轻的几乎没什么重量了,哦买噶!
原来空间里面,自己所感受到的物品的重量来源于自己对这个重量的想象?
自己“觉得”它重,于是它就重了。自己觉得它大概没有多重吧,它的重量就在自己“觉得”的这个重量左右。而自己“觉得”它不需要有重量,而它就果然没重量了!
………………………………
274、男女之别
招弟现在给唐珩安用的就是在这基础上做出来的多功能面膜粉,这东西在家里用用那是为了美容,但是出门带在身上,盼弟就在其中添加了些消炎杀菌功能的粉末,用于正式用药之前的清理,比起常规消毒清理来,这法子要方便好用的多。
接下来,招弟就为唐珩安展示了诸多的不可思议。只有想不到,没有她做不到的,每样东西虽然不大,但是野外生存需要用的到种类却很全。
除了药粉之外,有几个格子里面居然是做得薄薄的细长条状的饼,这东西跟一般的干粮又不一样,招弟拆了自己头上最大的一个簪子后弄出了一个一指高的盘,盛水烧开后把这东西放进去,吸饱了水就会膨胀成原来的几倍大,招弟折了两根树枝做筷子,让唐珩安尝尝后他发现,这东西很甜,油脂也重,口感不算太好,但是吃到肚子里却很饱腹。
这干粮是因为盼弟跟她师傅经常在外面跑而让家里的点心坊研究出来的,想当年,招弟她们也算是给唐珩安他们提供干粮而发家的了。但是这两人一个老来一个小,负重是越轻越好,特别是要防备各种意外耽搁时日的情况,招弟能够知道的重量最轻,最顶饿的就是压缩饼干了,可是她既没有吃过更不知道做法原理,只能交代给狗蛋用尽量多的材料做出又小又轻容易携带干粮来,又想着偶尔看个末世小说,巧克力之类高糖分高热量的东西是储粮首选,这样想到一点加一点,最后出来的成品就是这东西了。
好不好的,材料是用足了,就如面包看着那么大但是根本不顶饿一样,这东西死贴贴的,等遇见水泡开之后分量就够看了,带上平时两天份干粮那么多体积的分量,至少可以支撑半个月,招弟出门的行头是固定的,即使是带的有别的,也能够轻易找到吃的,还是会带些这个,用不用的着的另说,反正也不占什么重量。
等到两人填饱肚子,唐珩安看见招弟摸出针线来,让唐珩安去换上已经晒干的中衣,把外袍拿来她把撕破的地方缝补的时候已经很习惯不说只做了,时间还早,暂时顺着她,能多了解一些他们现在掌握的资源也是一个优秀的领导者所具有的良好品质。
招弟的针线活不咋样,对她来说,能够缝出一道整齐的针脚已经足以笑傲大多同龄女孩的自信,在见到小小年纪的来弟居然就已经会绣花了给早就打落在地上了,她现在会的,还是把东西缝到一起并且保持平整,换到别人眼里,那真是要被嗤笑不已的事情,但是对从来没有亲眼见过缝纫的唐珩安来说,也算是一个很新奇的事情了。
小时候的唐珩安还是很活泼的,随着年纪的增长,特别是领了差事,有了封地,那就得往严肃里长了,除了不动声色的面瘫脸,同时相配的还有难发一言的惜字如金。
今天说的话已经很多,但是注定还会更多的:“李娘子会的东西还真多,好像没什么是你不会的吧?我听说你养着的那些手艺人经常会有一些奇物问世?”
格物在这时代不受重视,“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唯有读书才有前程,手口相传的技艺,能在精巧上不断突破,却很难超越固有的思维。
招弟从一开始找人打自己曾经见过的物品的仿制品,到如今,手底下已经有了一个研发小组了,集齐了各种技艺的顶尖人才,不断鼓励他们创新,到现在,她说想要一个什么样的东西,外形描述个大概,功能齐全的表述出来,他们就能给她整出一个富有这时代特色的代替品出来。
有用如缝纫器,针织器这样的批量生产的利器,也有鸡肋如用牲畜提供动力的洗衣器,成品几乎快有小户人家半个房子大了,幸好客栈里面能够用的到,不然又是一大笔钱打水漂了。
招弟现在也只要能够把那些破口对齐缝紧就行,这衣服等到回去反正也是丢弃的命,因此聊天也不费劲:“我不行,家里几个,就我最笨,做什么都赶不上几个妹妹,现在也就能够在小宝身上找点存在感了,我那三个妹妹,才是真正的人才!”
只要话题一说到几个妹妹身上,招弟真是有无数的话要说,真是奇怪,以前她也不是这么唠叨的人,可是在这里,一是因为身份的原因,二是因为年纪,她根本就没有一个能够好好聊天的闺蜜。
总不能让她对着妹妹们一直不停的夸她们吧?
夸奖这事,偶尔为之能够激励人上进,对着表扬的对象天天夸,只会剩下蜜汁尴尬了。
现在,有时间,有对象,招弟就象一个抓住一个人就开始炫耀自己儿女的母亲一样,把自己的三个妹妹给夸出了一朵花儿,本来在她心里,她跟这几个弟妹就是两辈人的。只能说,炫耀真的是能给人带来无限的满足感,唐珩安都怀疑面前这个喋喋不休的人真是那个跟他打过无数次交道,从小就异常老成的李家大娘子?
打量着天色,计划着接下来该做的事情,唐珩安的目光落到了招弟身边的口袋上,拿过来仔细一看,才发现这东西应该是缝在裙子里面的,宽大的裙摆做了它最好的掩护,谁也想不到这其中居然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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