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乱唐悍匪-第27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所以,正经的做法是趁着现在后唐朝廷还没亡,先蹭个大官的身份再说,然后割据一方,等到后唐朝廷真的被灭掉了,再打着复仇的幌子也好,打着“将相宁有种乎”的名义也好,那时候再来扯旗立国,才是比较有把握的事情。
就算后唐不亡,实在不行搞个“清君侧”的把戏,也比傻傻地自己建立全新的国家容易得多。当然,何大仙也想过让李从珂再搞一次“收义子”的把戏,只是他过不了自己心理那一关而已。
尼玛劳资是仙人,哪里会认你个凡人皇帝做义父?想都不要想!
现在后唐朝廷既然认了自己这个“振武巡边使”,还要给自己加官进爵,那就再好不过了,免得其他人天天说他是假冒伪劣产品。
“赵将军果然英雄出少年啊,威武不凡。”看着身材瘦弱但姿势挺拔的赵平赵尔苟,李专美李大人不由得脱口而出。当然,这种恭维词,大家听听也就算了,李大马屁精嘴里说出来的话,一条狗也能说成天仙下了凡。
“不敢当,不敢当,李大人才是仙风道骨,气度不凡。李大人里边请。”
岚谷县城里的房子虽然都是破破烂烂的,却也有四家大户人家,其中三户人家在那天晚上都到太平山庄去给振武军祝贺胜利了,却有一家姓汤的大户没有来。
倒不是姓汤的胆子就敢那么肥,只是因为这家人是岚州刺史汤群的亲戚。岚州刺史汤群当然知道这个所谓的“振武巡边使”是个假货,既不敢得罪赵平,也不敢随便接近此人,免得被其他当官的逮到把柄,干脆就通知那家姓汤的赶紧搬到岚州来,岚谷县的房子就不要了。
既然是这样,赵平赵将军就不客气了。一进驻岚谷县,便占了汤家大宅,当作新振武军的司令部了。
汤家大宅算是岚谷县里最大最好的宅子。一进门就是一个雅致秀气的院落,东墙是一片翠竹,西墙边种着几盆紫色花草。院里青石铺地,墙白瓦青,正中一颗歪脖子槐树遮住了夏天的阳光,站在树底下汗都下去了,十分阴凉。
赵平带着李大人走进第二重院子,里面有个地主家风格的会客大厅。厅房挺大,装修豪华,雕梁画栋,屏风重重,一堂紫黑木桌椅,两边格子窗上挂着薄薄的透光绣布,隔绝了窗外耀眼的阳光。整个厅房布置有一种既亮堂,又幽静的感觉。
分宾主坐定,小丫鬟敏儿和蝉儿端了两杯茶上来后便撤下去了。
“敢问李大人来此,不知有何公干?”赵平抢先开口问道。
“皇上听闻赵将军击溃契丹大军,心甚喜悦,便命本官来看看赵将军,权当慰问。”李专美是个马屁精没错,但是人家也是有学问的马屁精,城府甚深,老成持重,哪里会立刻拿出四面招讨使的委任状,热脸贴人家的冷屁股呢。
“赵某忝为朝廷将领,阻击外族入侵,也是应分之事,侥幸获胜,蒙皇上喜悦,末将也甚欣慰。”何大仙也是滴水不漏,即不说肝脑涂地之类的废话,也不提假冒公文的囧事。
“只是文书来往,言简意赅,皇上问到具体的战况,传话的人也不甚清楚,不知赵将军可否详述给老夫听呢?”
何大仙掐指算来,早就知道这白胡子老头身上揣着一张写着赵平名字的“振武四面招讨使”的委任状,见这老头居然丝毫不提这事,显然也不是容易糊弄之辈。
不用问,他肯定还带了另外的任务,就是帮唐皇李从珂来对这个凭空冒出来的赵平赵将军进行考察和摸底。
好吧,既然老头爱听故事,那就讲故事呗。这老头是大人物,通过他的嘴巴去宣传,赵尔苟的身份才能真正地在门阀士族圈里打响名气,站稳脚跟。
何大仙口才甚好,讲故事讲得跟评书似的,抑扬顿挫,精彩无比。
几场战斗在赵平口中娓娓讲来,包括金沙滩土墙阻敌,西河口利用伏水地形设置陷阱,阳方口骑兵大战,神池关三阵退敌,讲到击杀耶律阮,阵斩萧鲁英,单挑耶律撒割,火攻耶律李胡几场将领之战时,更是神情激扬,眉飞色舞,栩栩如生。
当然能说的都是一些人类可以理解的东西,那些见不得人的作弊手段就不说了。
李专美是个文官,读书时也看过许多作战的记录,只是古人写东西惜墨如金,哪里会像今天这样,由当事人给他亲自口述,像是放电影一般,惟妙惟肖地将所有的战场细节讲的详细无比,清清楚楚,毫无破绽!
李专美现在是老了,年轻时可也曾经是一枚热血愤青!虽然自己手无缚鸡之力,可是文青愤青们最是爱听的,就是这种真实的战场故事了。
这下老李可是开了眼界了,只听得惊心动魄,心神激荡。峰回路转之际频频追问各种技术细节和战术细节,听到绝妙之处又不禁击节惊叹,拍案叫绝。整个过程如痴如醉,老泪纵横。
尼玛在这个胡人横行的世道中,汉人里面居然还有这种好汉!
怎么就差点被埋没了啊!
一老一少从中午说到傍晚,天都快黑了,李大人数次追问,确认没有遗漏了,才像吸足了大烟似的,心满意足地拍着小赵的肩膀,连声称赞果然少年英雄,确实了得。
天色将黑,小赵邀请老李共进晚餐。
虽然表面上还是很恭敬,何大仙心里却是一百个草泥马狂奔而过。
尼玛劳资的工时费可是很贵的,跟你这老头唠叨了一个下午,口水都说干了。您老人家还真的是来听故事了?咋还不拔出卷轴,大声宣布“圣旨到,赵平接旨”呢?
兜里那份“振武四面招讨使”的委任状可别揣得一纸的汗臭味了!我何大仙可有洁癖!xh:1268150
………………………………
第七十二章 两只金丝猫
小赵请老李吃饭,也就他俩上桌。
身边丫鬟仆人围着团团转,一共上了三十六道菜,还有各种辅菜好酒,什么老坛酸菜,河东老醋,女儿红蜀黍高酿(其实就是高粱酒),色香味俱全,就差没上唱戏班子了,可谓是宾主尽兴,面子给足。
老李酒饱饭足,便推说年岁大了,要早日休息,还要回去与那两名室韦小妾再大战三百回合,以平今日心绪激荡之情云云。
老李临走之前相约明日再叙。
尼玛你玩儿呢?
劳资故事讲完了,晚饭也招待完了,你一句话不说就要回去双飞战小妾?
你咋还不宣圣旨呢?这是要吊起来卖吗?
小赵正要发怒,然掐指一算,又有了新主意。
便又摆出理解的笑容,好言要老李早点休息,并预祝老李今晚马到成功,春风得意。
官场接待,必须按官场的规矩来办。以做官的级别来看,老李的“枢密直学士”可比小赵的“振武巡边使”大得多了,所以,小赵也只好将汤家大宅拱手相让,供奉给这位白胡子老头休息过夜,自己带着人马连夜赶回“振武新城”。
“振武新城”的位置,距离岚谷县大约六十里地,位于后世山西省五寨县县城的附近。在后唐时期,此地还是一片人烟稀少的大草原,只有一个小小的胡家寨。
唐朝的时候曾经有人在此驻军,军队撤走后留下一些军眷,这个地方也就成了马匪横行的天堂。一百多年过去,这个小小的寨堡几经风雨,终于有一家姓胡的马匪站稳脚跟,跟官府和其他寨子搞好了关系,摇身一变,自己洗白成了一个良民寨子,平日里牧马种田为生,定时向官府交税,三代传下来,生活倒也比做马匪的时候幸福安稳得多。
何大仙选择这里作为振武军主力部队的驻扎地,并准备在此建城,取名“振武新城”。
在此选址的理由很简单,这里是“赵氏革命根据地”的中心位置,距离神池关,岚谷县和三岔镇三个关键位置都是快马一个小时就能到。而且背靠芦芽山,面向大草原,河水丰沛,草木兴旺,是一块天然丰美的大牧场。
振武军未来倚靠骑兵为生,就必须为战马的喂食和培育提供一个良好的基地牧场。
再加上背靠地形复杂,幅员广阔的管涔山和芦芽山,真的要是出了什么意外,躲进大山里另寻出路,就是一条东山再起的后备路线。
第二天一大早,李大人就接到了一名振武军骑兵递来的请帖,说今晚是赵平赵将军大婚的日子,将在振武新城迎娶太平山庄李家的两个女儿。
这就没办法了,李专美本来还想今天在岚谷县城里再敲打一下赵平,等差不多了再给他发“四面招讨使”的委任状。现在既然人家要结婚,你李大人官再大,如果不过去祝贺一下,那就是不给面子了。
李大人出行那是车驾,可不是骑兵的快马,所幸这个地方地势平坦,道路质量也算不错,六十多里地咕噜咕噜地紧赶慢赶,到达振武新城的时候,也快要到中午了。
振武新城建在山坡上,进城只有一条上坡路。远远看去面积挺大的,紧紧挨在小小的胡家寨旁边,还没建起城墙,只是用木栅栏围起了一圈而已,里面大部分都是军营帐篷,有部分砖木建筑已经开始建造了。
何大仙的战争理念早已超越这个时代的人,他嘴上说是建城,却从没想过要建城墙。
对于何大仙来说,防御的关键是地势和纵深,而不是薄薄的一道城墙,再说了,这里既然设定为振武军最后的主基地,如果敌人都打到这里兵临城下了,那就说明大势已去,这个时候再来死守孤城,纯粹就是脑子有毛病。所以这个地方的防御,是要想办法迟滞敌军,让我军有充分的时间撤往背后的芦芽山里去。
失败了不要紧,晓得保存有生力量,以图东山再起,才是真正的豪杰。
因为振武新城尚未建好,胡家寨子暂时充作婚礼主场。李大人到达之时,赵平赵将军和另一位慈眉善目的中年男人出来迎接,寒暄几句后,便说自己正忙,让身边的胡家寨寨主代为招待。
胡家寨的寨主胡老爷,名字叫胡同,是个汉人回鹘人和党项人的三族混血儿。
这个地方民族混居,各族人民在此生活通婚几百年,已经很难找到纯粹血统的人了,基本上只要你自认是什么族的,那就是什么族的。虽然汉人打仗不行,但是汉文化在这个时代可是世界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代表,稍微有点汉人血统的,一般都喜欢以汉人自居。
哪个土豪如果连汉字都不会写,那是真的要被人嘲笑为“土老帽”的,而如果大家都认你是个汉人土豪,那态度立马就正宗了许多,你就会有一个非常高大上的称呼:“老爷”。
所以李大人一听此人叫做“胡老爷”,就知道这是个以中原朝廷为尊的“汉人”。
果然,胡老爷听说李大人是比赵将军更大的官,而且是皇帝身边混的超级大官,这下可恭敬得不得了,弯下来的腰几乎就没有直起来过!
没办法,胡老爷祖上做马匪的时候,确实是来自汉中的纯正血统的汉人,虽然他的曾奶奶和奶奶,还有他的母亲都是来自不同的胡人民族,汉人血统早就稀释到不足15%了,可胡老爷仍然坚定地认为自己是纯种的汉人。
现在祖上积德,洗白了马匪身份,胡家已经三代霸占一方土地,开枝散叶,成为了读书人的家庭。胡老爷的其中一个儿子就在东都洛阳读书。上天保佑胡家,眼下正是胡家发奋读书上进的时候,居然有个朝廷大文官来到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胡老爷岂能不惊喜若狂,尽心服侍呢?
几乎是连滚带爬地将李大人接引到自家最豪华的客房院子里,奉上最好的湖州顾诸紫笋茶,这可是唐朝品茶大师陆羽所著《茶经》里排名前三的当世名茶,胡老爷一共才收集了几两,放了好几年都舍不得泡,这下全都泡给了李大人。
而且胡老爷也从赵将军那里知道李大人喜好年轻女子,尤喜异域女子,所以,当他领着李大人进入特意准备的**客房院子时,两只漂亮的金丝猫已经弓腰跪坐,候在里面了。
这年头波斯人模样的胡人女子比较常见,但肤色雪白透明,连皮下血管都看得一清二楚的纯种的日耳曼白人女子却是非常罕见。
果然李大人一下就愣住了,面红耳赤,不由得心脏也嘭嘭地跳了起来。
没办法,李大人虽然年纪大了,体力不太好,只是昨晚备战过猛,吃药吃得太多,战力还在。眼下体力稍有恢复,便有点按奈不住,开始左顾右盼。
“胡老爷倒是个雅人,不知可有族人在外做事?”李大人虽然火急攻心,可是姜还是老的辣啊,知道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回李大人,犬子胡渊,眼下在东都集贤书院苦读,期盼明年大考可有作为。”
“哦,胡渊是吧,老夫记住了,回去有空考考他的学问。”
“得李大人指点,那是犬子的三生之福啊。李大人请休息,有需要请随时吩咐。”
胡老爷高兴得眼泪都快下来了,连连磕头,趴在地上倒退着出去了。
倒不是那两个白人女子就能让李大人去帮胡老爷的儿子打开仕途之道,堂堂枢密直学士哪里有那么廉价就可以买通的?主要还是因为胡老爷有钱,家里人又有做官的需求,大家交个朋友,互惠互利,以后李大人家里也多了一条生财之路而已。
且不说李专美老牛吃嫩草的那些荒唐事,我们先看看何大仙在干什么。
何大仙刚才倒不是敷衍李专美李大人,他真的是有事。
他要去迎接另外一名来祝贺婚礼的贵宾,晋王石敬瑭的掌书记,桑维翰。
桑维翰可是赫赫有名的历史人物了,他是石敬瑭身边的心腹军师,也是他撺掇石敬瑭向契丹皇帝耶律德光求助,自称“儿皇帝”,并在后晋立国后,担任宰相,一手操办割让燕云十六州,每年再付三十万币给契丹人。
一个标准的大汉奸背后的大汉奸!xh:1268150
………………………………
第七十三章 来者都是客
当然,汉奸背后的汉奸,那是史学家对此人的鄙视。在何大仙的眼里,此人却是一个很有本事的人。
桑维翰是洛阳人,从小智商超群,学习也极其用功,写得一手好文章,于是便牛逼哄哄向小伙伴们夸耀,他未来一定会在仕途一道上走出一条光明大道来。
可惜的是,老天注定要你变成大汉奸,你想不做大汉奸都不行啊!
怎么回事呢?
桑维翰在长大的过程中,一不小心长裂了!
史书上评价此人“身短面长”,算是比较客气的说法了。但是回过头来仔细想一想这四个字,其实真的是细思极恐。
那就没办法了,现在是唐朝末年,一个男人出来做官,颜值是非常非常非常重要的基本素质,实际上比学问的深浅还要严重得多。你想啊,这年头连武将出去打仗都要装个逼,摆个莆士,脸太大的还要修修图什么的。你一个文官,要是没有颜值,站出来像个土拨鼠似的,灰头土脸,獐目鼠眼,还想要吐沫横飞,靠嘴巴吃饭?
谁理你啊?
可这小小桑维翰自持才高,还不自觉,偏偏一根筋就是要去考公务员。
结果考官连他递上来的文章看都没看就嫌弃了。人家考官是个有文化的人,不太好意思直接说他丑,就指着他的鼻子说:你怎么姓“桑”?你怎么可以姓“桑”呢?跟“丧”同音,难听死了!滚粗去!
桑维翰也是有骨气的人,回家后举着一块铁砚,公开宣布:考不上公务员,我就将这块铁砚磨穿。这就是后世的小学课本里“磨穿铁砚”这个成语的来源了,说明某人文墨功夫深不可测,也记录了一个激励了后世无数读书人的励志故事。
最后,这个激励了无数读书人的励志故事的结局,是桑维翰考了几次还是没考上,他老爸急了,给当时的河阳节度使张全义送了些礼,走了后门,终于在同光三年考上了进士。
但是,进士是进士了,有什么用?
你颜值实在太低啊!没人愿意搭理你,哪里还有发展前途!
进入官场浑浑噩噩过了六年以后,命运开始眷顾桑维翰。
正好当时皇帝李嗣源的女婿石敬瑭,被临时任命为河阳节度使,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里发现了桑维翰的才能,惊为天人,立刻罗致帐下,从此,桑维翰便紧紧追随石敬瑭,最后大发,做到了后晋王朝的宰相,位极人臣!
这就是命啊!
那石敬瑭是个近视眼,正好看不清桑维翰的样貌,只是模模糊糊知道此人矮了点。
矮了点又何妨?桑维翰确实有才啊!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博学多才古今中外无所不通,政治能力的值完全就是秒杀100分,简直就是诸葛亮再生啊!
石敬瑭确实捡到宝了,这是真话。
所以鸡汤说得好,机会总是给有准备的人准备的!
“磨穿铁砚”这个故事确实很励志吧!
这也是为什么何大仙非常看中桑维翰的原因,他可是经常需要在太平山庄的书房里,装点逼沉点思什么的。蝉儿小丫头每次帮他磨墨的时候,总是嫌磨得时间太长手太酸,想方设法要撒娇偷懒,被他拿这个故事来教训了好多次了。
远方滚滚红尘飞扬而来,一队百多人的晋军骑兵队伍走到眼前。尘埃落定后,何大仙终于见到了这名当代举世闻名的大才子。
桑维翰骑在马上,倒是不显得矮,戴上唐式官帽后,脸上虽然很多痘痘,却也没有史书上说的那么不堪。可见他的大汉奸身份确实让史学家们对他的颜值恶意丑化了许多。
虽然石敬瑭因为听闻“新振武军”的赫赫战绩,派出使者,对赵平这个假冒的振武巡边使表示了善意,但毕竟双方还算是敌对的两支部队,现场有些严肃和紧张。
不过,今天是赵平大喜的日子,来的都是客,江湖恩怨什么的,还是先放一边吧。
何大仙与那桑维翰遥遥对望了片刻,便笑着下了马,走上前去拱手致意。
“桑大人远来驾到,赵某真是蓬荜生辉啊。”
“哪里哪里,赵将军英雄出少年,果然闻名不如见面。石大人敬佩天下英雄,恨不能亲自前来恭贺赵将军,只因公务繁忙,特派在下前来送上一些礼物,望将军勿要嫌弃。”
桑维翰见赵平下马,也赶紧下马迎上前来。
下了马,桑维翰的身高劣势就显现出来了,只有一米五左右的高度,站在身高一米七五的赵平身前,显得格外丑陋。
何大仙当然不会像凡人那样肤浅去关注桑维翰的身高,见他毫不避讳自己的缺陷,坦然上来交谈,心中也有点佩服。
两边寒暄几句后,桑维翰也介绍了随他同来的另一名晋军将领景延广。
景延广也是五代时期石敬瑭手下一员著名的将领,尤其是射的一手好箭,他的父亲在他小时候教他射箭时,有句记入史册的话让听者不寒而栗:“射不入铁,不如不发。”
尼玛一个小孩子,你就要训练他射箭入铁?
虽然不知道是不是夸张了点,景延广长大以后确实臂力强劲,跟那安重荣的箭术不分伯仲,同样也是挽一口十石大弓,加上他本人身材高大,骑在马上时候,气焰甚是嚣张跋扈。
何大仙认识这个景延广。
刚刚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一天,将他从太原城头上一棒子打下城墙的那名晋将,就是这厮!还好那天这厮的大弓并不在手上,而是随手捡了一根狼牙棒来赶走几个登上城墙的小兵而已。
要是在那时景延广就使出浑身的真本领,赵平赵尔苟早已不存在人世了。
仇人相见,分外眼红,新仇旧恨一起涌上心头。何大仙心情激荡,大步上前,紧紧握住了景延广的手,另一手拍拍景延广的肩膀,哈哈大笑:
“久仰景将军大名,今日再得相见,与将军真是太有缘了。”
景延广一脸的懵逼,他哪里会记得一个小兵的模样。
只是这赵平看上去瘦不拉几的,手上的力气倒是挺大,以后战场上对阵,那是要小心了。
几个人站在一起各种寒暄,各种互捧,相视而笑,好像多年老朋友似的,开心的不得了。
赵平赵将军亲自领着一干晋军进了胡家寨。半路经过振武新城的时候,景延广随意地扫了一眼,心里却是咯噔一下。
景延广除了箭术,还精通军阵,在防御一道上颇有心得。
现在连他这种资深防御专家也看不出来,那片还是乱七八糟一片工地模样的振武新城有什么特别的地方,但一眼看去,总是觉得很不舒服,感觉要是自己领兵来攻的话,恐怕会吃个大亏。
后唐朝廷方面只有皇上李从珂对赵平这个人刮目相看,而晋军那边却不一样。
石敬瑭是个真正的枭雄,从帮助朱邪一家建立后唐开始,石敬瑭就表现出非常出色的情商和领导素质,极具亲和力,关注属下的优点,讲话声音不大,非常谦虚,他的手下跟这位主公在一起的时候总是如沐春风,感觉自己找到了人生的奋斗方向。
这也是为什么有那么多将领纷纷投奔他的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