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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利波特之存在-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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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鲁格深吸了口气,然后他抽出魔杖,大喊着冲向阿斯克,“我和你拼了啊啊啊啊啊!”
…………
具体过程不做多描述,反正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有一句话说的很好嘛,在上面相遇的必将在下面重逢,在桌子上趴下的也必将会在地上趴下。
一只脚踩着苏鲁格,阿斯克俯下身子,顺手拿走了他身上的钱袋,掂量了几下,露出满意的笑容。
“好了,看在加隆的份上,我就信你一次。不过,那只蠢狗跑了就跑了,你用阿尼玛格斯形态跑去找我是什么意思?”
“这个……”苏鲁格有些迟疑,有些模糊不清的说道:“也没什么,只是试试有没有人可以看穿我的阿尼玛格斯变形。”
“然后呢?你想做什么?”阿斯克有些好奇的问道。
“偷东西。”
“偷什么?”
苏鲁格张了张嘴,最后坚决的摇着头,“我不能告诉你,谁都可以知道,唯独你不可以知道。”
阿斯克皱了一下眉毛,本来他对这件事情没什么兴趣,但是苏鲁格的话反而激发了他的兴趣,到底是什么事情唯独他自己不能知道,其他人却可以知道?
“什么意思?”
“就是字面意思!”也不知道苏鲁格从哪里来的勇气,他扯着嗓子对阿斯克大喊着,情绪特别激动,“如果被你知道,那么我的努力就全部白费了,你死心吧,我是不会告诉你的!”
阿斯克也是一愣,然后问道:“很重要的事情?”
“当然!”
“这样啊。”阿斯克转过身子,走了几步,然后又转了回来。他走到苏鲁格面前,伸出手,笑了一下,“那么,有什么可以帮到你的吗?”
苏鲁格:“……”
“别这么看着我,你这人也算有趣,看在你送我的这些加隆的份上,能帮你一点是一点咯。”阿斯克微笑着,伸出去的手晃了晃,唤回苏鲁格的注意力,“机会只有一次,兴许再过一会儿我就改变主意了。”
手一沉,阿斯克看见苏鲁格握住了他的手,低声说道:“那些加隆才不是我送给你的,你这个讨厌的小偷!”
“随你怎么说,反正我看上的东西就是我的。”阿斯克耸了耸肩膀,抬起头看了一下天,好像也不早了,“这件事到此为止,不过,那只蠢狗你打算怎么处理?他跑了,那你的计划……”
“反正他一定会去霍格沃茨的,不是吗?”苏鲁格慢慢从地上爬起来,拍打着身上的灰土,“切,你真的以为我想帮那只蠢狗?别开玩笑了,我是真的恨不得把他宰了,做成狗肉烧烤,绝对不只是开玩笑而已!”
苏鲁格在说这话的时候,阿斯克可以感觉到,这货的怨念已经恐怖如斯,憎恶之情有如涛涛泰晤士河水,一发不可收拾。人皆有好奇八卦之心,反正阿斯克对于苏鲁格和那只蠢狗之间到底有什么恩怨情仇是越来越有兴趣了,联想一下这两个人的阿尼玛格斯变形,莫非这两个人天生就是死对头?
“随你啦,反正我看那只蠢狗也不爽很久了,这次居然不声不响的跑了,连个招呼都不打。”
阿斯克摆了摆手,转过身朝着外面走去。另一边,苏鲁格叹了口气,一脸不爽的重新变成那只黑猫,小跑着追上阿斯克,跟着他走出了小巷子,然后朝着和阿斯克相反的方向走去。
不知不觉,已经下午五点多了,夏季的白天总是很漫长,夕阳赖着不走,挂在墙头,舍不得……咳咳,反正到了这个点,对角巷的人也不多了,毕竟现在早就不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不知四时,不晓时间的年代了。
阿斯克朝着奥利凡德魔杖店走去,他差点忘记去年从那里拿走一根魔杖没付完钱的事情,如果不是来对角巷一次,如果不是这次正好收获不菲,他可能永远也不会记起这件事情。
想到魔杖,他摸了摸口袋,那根魔杖还在,就像从来没有丢失过。同样的,这根魔杖依旧不听话,就像从来不曾屈服过。拥有一根有个性的魔杖,有些时候还真是让人头疼,如果不是很多魔咒都可以做到无杖施法,考试的时候也可以借用别人的魔杖,阿斯克估计也只有老老实实的回去换一根适合自己的魔杖。
适合自己的魔杖……
阿斯克想起来他还有一根凤凰尾羽,如果找到合适的木材,兴许他可以想办法给自己弄一根真正适合自己,属于自己的魔杖。虽然对于魔杖的需求并不是太大,可没有这玩意,总感觉不舒服,就好像身上少了什么器官一样。
摇了摇头,阿斯克推开了魔杖店的门,看见了正坐在桌子前擦拭魔杖的奥利凡德。
“下午好,奥利凡德先生。”
奥利凡德抬起头,脸上露出惊讶的表情,显然,对于这个从他的魔杖店偷走魔杖的人,奥利凡德的印象还是很深刻的。镇静下来之后,奥利凡德开始揣摩阿斯克的来意,当他看到阿斯克手上握着的魔杖的时候,他露出了了然的笑容。
“下午好,格林德沃先生,你来的比我预想的要更迟。不过,总算是来了,很好很好。”
阿斯克的眉毛一扬,“你认识我?”
“初次见面的时候我就认出你了。”奥利凡德微微一笑,“你也算是一个名人,至少在特定的圈子里是这样的。”
“比如?”
奥利凡德放下手里的魔杖,站起身,收拾起桌面的杂物,对着阿斯克说道:“或许,我们可以坐下来慢慢谈。”
“我想没这个必要。”阿斯克朝前走了几步,抓出一把加隆放在桌子上,灯光的照耀下,这些加隆的表面散发着让人沉醉的金光,这是财富,财富可以换来权利和力量,只有拥有它的人才知道要放弃它们有多么的艰难,“二十个加隆,多出来的算是利息。”
奥利凡德没有去看桌子上的加隆哪怕是一眼,他只是盯着阿斯克手中的魔杖,皱了一下眉毛,有些疑惑的问道:“你不是来更换魔杖的?”
“为什么要更换魔杖?”阿斯克反问道,笑了笑,“这根魔杖虽然不是很顺手,甚至很不听话,但毕竟是我选择的。其实,我这个人还是很专一的,有些时候也很固执,放弃这根魔杖,抱歉,很难找到理由说服我这么去做。”
奥利凡德摇了摇头,“它并不适合你,这就是最好的理由。”
“它适不适合我,与我无关,我只知道,我看上的就一定是我的。”阿斯克推了一下眼镜,凝视着手中的魔杖,“也许有一天我会舍弃这根魔杖,但理由绝对不会是‘它不适合我’,只有可能是‘我看不上它’。”
“你很自信,甚至是自大,自负,自恋……”奥利凡德有些无奈的说道,他的手在桌子上摸了几下,抓走几个加隆,留下更多的加隆,“这些已经足够了,剩下的我不能收,规矩就是规矩。”
“规矩就是规矩……”阿斯克重复了一遍,“说的倒也没错,那就这样吧,剩下的钱你给我来一套制作魔杖的工具,嗯,再来一根梣木,如果这些钱不够,我还可以再加。”
“工具和木材?”
“是啊,工具和木材,杖芯我已经有了。”阿斯克微笑着,脸上却一点笑意都没有,“我说了,我舍弃这根魔杖唯一的理由就是‘我看不上它’。既然如此,还能有什么比制作一根更适合我的魔杖,让这根不知好歹的魔杖无地自容,羞愧难当更加有意思的事情呢?”
“你想自己做一根魔杖?”
“不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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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危险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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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斯克本以为他是奥利凡德魔杖店今天最后一个顾客,在他准备离开这里的时候,太阳已经落山,对角巷也陷入了沉寂。瞥了一眼墙上的挂钟,此时已经九点半,不知不觉他已经在魔杖店停留了四个小时。
“时间过得真快。”阿斯克放下手里的刻刀,看着半完成的杖身露出了满意的笑容,“比我想的要麻烦,只是修整杖身就花了四个小时,还好,一切都还算顺利,一个不错的开头。”
梣木杖身,长十一英寸,通体呈浅褐色,取自木材的核心部分,木质纹理清晰美观。梣木一直都是很好用的木材,耐腐朽,质量高,坚固耐用。它易于加工,切削,磨光,胶合,油漆性能良好。在麻瓜世界被广泛用于机械制造,滑雪板,家具,球棒,树皮和果实用于医药做泻药,也可提取黑褐和蓝色染料。
奥利凡德眯着眼睛打量着梣木杖身,虽然还没有完工,但从外观上来看,阿斯克的手法很棒,很娴熟。他并没有破坏木材本身的纹理,干燥的梣木容易开裂,要做到这点着实不容易。因此,奥利凡德也不由得赞叹道:“很熟练的手法,这真的是你制作的第一根魔杖?”
“魔杖的话,确实是第一根,不过我之前用别的木材练过手。”
阿斯克开始收拾桌子上的工具和杂物,一个小巧精致的箱子,里面装满了大大小小,精巧耐用的工具,这都是制作魔杖不可或缺的。奥利凡德这里一共有两套工具,他没有选择出售,而是租借,阿斯克也同意了。
时间也不早了,阿斯克收拾好东西之后就准备离开,他刚走到门口,大门就自动打开,一个女生走了进来。
白色的连衣裙,身材高挑,一头及腰金发,眉毛很淡,眼珠凸出,让她看起来好像始终有一种很吃惊的表情,脖子上戴着酒瓶塞做成的项链,很明显的散发出一种怪里怪气的气质……
怪里怪气?
阿斯克摇了摇头,他见过的人当中,怪里怪气的多了去了,眼前这个女生还真不算什么。微微扫了一眼,阿斯克侧了一下身子,让那个女生先进来,然后他再出去。
“这里好吵闹……”
阿斯克看了一眼那个女生,只见她皱着眉毛,好像很苦恼的样子,然后她从口袋里掏出了两个耳塞,用它堵住耳朵之后才心满意足的笑了。
吵闹?
阿斯克环顾了一下四周,这里除了魔杖就是魔杖,怎么可能会吵闹呢?他也没太在意,只是有些好奇,用耳塞堵住自己的耳朵之后,那个女生该如何和奥利凡德交流呢?
“时间也不早了,总觉得好像有什么事情被我遗忘了,到底是什么呢?”
阿斯克摸了摸下巴,之前或许还没觉得,现在闲下来之后,之前没太在意的一些事情一一涌现,挤压的脑袋都有点发晕。摇了摇头,阿斯克走出魔杖店,辨别了一下方向,朝着对角巷的出口走去。他没有选择破釜酒吧那个出口,毕竟去年他不是差点把老汤姆的珍藏一网打尽嘛。
想起老汤姆的珍藏,阿斯克突然有点失望,因为他很久没有做噩梦了,这点让他非常失望,因为他的很多问题得不到解答。也许真的是那个什么魔法石泡的水有奇效,只是喝了一个月,阿斯克就再也没有做过噩梦,现在想来,当时应该不喝那玩意的。
不可避免的,阿斯克想起了魔法石和尼可·勒梅,后者估计是后会无期,前者……尼可·勒梅留下了一个难题,如果解决了,那阿斯克就赚大发了,因为只有他才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最后一块魔法石,被尼可·勒梅隐藏在一个很隐蔽的地方。
不过,对于魔法石到底在哪里,阿斯克并没有兴趣,他感兴趣的是魔法石到底是什么东西?
作为一个有一定自制力的人,阿斯克只是想了半分钟就强迫自己不去想这件事情。因为这明显不是短时间可以想出答案的,在他之前,已经有很多人去想这个问题,阿斯克的生命还不如他们思考时间的零头长。
“算了,先找个地方过夜吧。”
找一个过夜的地方,那是再简单不过了,阿斯克可不是那种老老实实的遵守未成年巫师校外不准使用魔咒这条规矩的人,他甚至敢对麻瓜使用魔咒。
随便用个魔咒让麻瓜看不见自己,阿斯克在旅馆找了一个房间,用阿拉霍洞开来开锁并没有难度,麻瓜驱逐咒更是可以阻止麻瓜来打扰自己,魔咒确实让巫师的生活简单了很多。有利有弊,因为很多事情都可以用魔咒解决,巫师的智商也在下降,除了魔咒,他们往往想不到用别的手段解决问题。
一夜无话,但这个夜晚并不是寻常的夜晚。
之前提过,阿斯克对这间屋子使用了麻瓜驱逐咒,因此并不会有麻瓜来打扰他,那么在他入睡没多久就响起的敲门声就很可疑了。
“咚咚咚~”
阿斯克睁开眼睛,他也想到了这个问题,这个时候来敲门的显然不会是麻瓜,那到底会是谁呢?
“不管你是谁,打扰我睡觉都是不可饶恕的!”
穿着睡衣,赤着脚,阿斯克走到了门口,左手按在门把手上,右手三根手指灰光闪动,石化咒蓄势待发。
“喀拉~”
阿斯克转动门把手,锁簧弹开,轻轻一拉,门打开了。
空无一物。
阿斯克推了一下眼镜,脑袋伸出去左右看了一下,走廊里也没有人,因为走廊比较长的缘故,在阿斯克开门的这段时间,想要无声无息的躲起来是很困难的。
很困难,并不代表就做不到。
“统统现身!”
石化咒取消,三根手指疼痛难忍,这便是弊端所在,不能收发自如。针对幻身咒的魔咒犹如在平静的湖面丢下一颗小石子,一圈圈涟漪扩散开来,穿透墙壁,以阿斯克为中心形成一个圆球。
毫无发现。
“走了?”
阿斯克哼了一声,转过身,准备回到床上继续睡觉。就在他转身的瞬间,从天花板上突然伸出来一个人,头下脚上,赤发鬼面,脸部腐烂,白森森的骨茬都漏了出来,一个眼珠子挂在外面,舌头长的像鞭子,这个怪物狞笑着朝着阿斯克咬了过来。
“滚!”
阿斯克被吓了一跳,差点没喊出来,回过神之后他恼羞成怒,一个四分五裂就朝着眼前这个吓人的东西丢了过去。
“啪~”
就好像西红柿从高楼摔下来,眼前这个怪物瞬间爆炸,西红柿一般的血肉朝着阿斯克扑了过来,看着就能把人吓昏过去。
“铁甲护身!”
一副模糊不清的盔甲罩在阿斯克身上,挡下了那些血肉,可是腐烂尸体的臭味依然飘进了阿斯克的鼻子里,立竿见影,效果拔群,立刻给阿斯克加上了“呕吐”这个debuff。
“呕~”
阿斯克的脸有些发白,他的脚下是一滩血肉,赤着脚踩在上面的感觉就好像是走在泥泞的小路上,可是他现在脚下踩着的不是泥,而是血肉!
“到底发生了什么?”
阿斯克深呼吸几口气,强忍着呕吐的欲。望,逼着自己去思考到底发生了什么,之后该怎么做。定下神去打量四周的环境,阿斯克发现他面前的走到突然变长了,之前从门口到床只不过四五步,现在居然已经延伸到二十多米。
扑鼻而来的是一种腐烂发霉的气味,眼前是一条笔直的走廊,天花板是木质的,两侧的墙上都贴着墙纸,墙纸上的花纹图案颇为诡异,像人的眼睛;地板上铺着绿色的地毯,走廊两侧一扇窗户都没有,也没有房门,只是每隔一段距离,便有一盏灯光昏黄的壁灯……
这根本不是阿斯克之前所住的旅馆!
“切,我想要的可不是这个噩梦!”
阿斯克有些暴躁的抓着头发,他大概猜到自己现在正在做噩梦,按照常规来说,从噩梦里醒来不外乎几种办法:被其他人唤醒、自行挣脱以及……死亡!
如果这是噩梦,那么根本不会有人找到那个房间叫醒阿斯克,自行挣脱的难度太大,而且到底该怎么挣脱,阿斯克也不知道。看起来,似乎只有最后一种办法行之有效了,大多数噩梦的结局一般都是自己死亡,然后满头大汗,惊恐的睁开眼睛,脱离噩梦。
只不过……
“阿斯克,你知道什么是信仰吗?”尼可·勒梅曾经和阿斯克聊过关于宗教的事情,当然只是他单方面讲故事,阿斯克在一边听着而已。
“《圣经》,新约,约翰福音——耶稣说,我就是生命的粮,到我这里来的,必定不饿,信我的,永远不渴……耶稣对他说,复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
引用了《圣经》里的话之后,尼可·勒梅指了一下自己,用一种开玩笑的语气说道:“信我者,得永生!你知道我为什么长生不老吗?因为我信上帝,而且是最虔诚的那一个,仁慈的上帝赐予我永生……”
阿斯克当时只把这当成笑话,他真正记住并在意的是之后尼可·勒梅说的话——
“信我者,得永生,哪一句才是重点?当然是‘信我者’,那么这句话里面,那个字才是重点?当然是‘信’……那么,阿斯克,从现在开始我要对你提一个要求,那便是……”
“不要轻易地去‘信’,因为你并不知道‘信’是多么危险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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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一本吃货书
匹配连跪orz,强忍悲痛码了3200字,求推荐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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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所见的未必是真的,但也别轻率的把它当成假的。
推了一下眼镜,阿斯克有些头疼,也许对其他人来说在梦里死了就等于梦醒,可对于他来说,一个不小心死了就真的死了。
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这里的“信”,是赌上性命的“信”,很不幸的,阿斯克已经没有不“信”的权利,对于任何发生的事情,不管它是真的还是假的,阿斯克只能选择“信”。更不幸的是,阿斯克长期以来形成的习惯会让他对很多东西下意识的的选择不“信”,但实际情况要求他必须“信”。
“好吧,这不是梦,死了就真的死了。”
阿斯克耸了耸肩膀,有些无奈,他很清楚他现在的情况,他一直相信这是一个梦,但他必须把这个梦当成现实去对待,两者之间微妙的区别也许会让他掉进坑里。
“这不是梦……这不是梦……这不是梦……这不是梦……这不是梦……这不是梦……”
反正现在也不知道该去哪里,阿斯克就站在原地,不停的自言自语着,重复着那句话,一次又一次,一遍又一遍,周而复始,循环往复。这也算是他从尼可・勒梅那里学来的一点小技巧,催眠,对自己的催眠。按照尼可・勒梅所说的,只要把这句话重复一百万次,他就会把这句话当成真理,原先那种“这只是一个梦”的观念就会被取代。
一百万次,这句话说上一次需要5秒,一百万次也即是500万秒,约合83333分钟,1388个小时,57天,几乎是两个月,昼夜不停,废寝忘食,不食人间五谷的两个月。上厕所倒是可以,不过就算是上厕所也要不停的念着才可以。
洗脑。
从尼可・勒梅那里听到这玩意的时候,阿斯克就想到了这个词,麻瓜发明的词,就像它的字面意思一般,对大脑进行清洗,留下需要的,清洗不想要的。重复一百万次的这个过程就是清洗与植入的过程,植入的是“这不是梦”,清洗的是“这是梦”。
阿斯克倒还不至于真的重复一百万次,事实上,他只重复了五分钟都没到。
“……这不是梦。”
阿斯克的眼睛幽幽的发着蓝光,就像两团鬼火飘在空中,他现在的表情有点僵硬,面无表情,看起来傻乎乎的。也就在他给自己催眠洗脑的这段时间,眼前的一切似乎又发生了变化,走道依旧是那么阴森恐怖,画满怪异的眼睛的墙纸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双双不停眨动的眼睛,即便是地板、天花板也是如此,看起来邪恶而暴戾,诡异又恶心,鸡皮疙瘩都能掉一地。
好好的旅馆小屋,这些彻底变成鬼域了,还真应了这一天的时节――
七月十五,鬼节!
“屋子里有奇怪的东西。”
阿斯克推了一下眼镜,淡淡的说道,对于眼前这让人毛骨悚然的一切,他好像并没有刚开始那么紧张惊恐,这是因为他在用嘴重复那句话的时候还在心里重复着另一句――
“我一点也不害怕!”
酒后乱x,呸,酒壮怂人胆。阿斯克从口袋里顺手一摸摸出一瓶酒,看了一下牌子,居然是tc产的二锅头。阿斯克身上的衣服也发生了变化,睡衣变成了冬装,棉大衣,宽围巾,戴着手套,裹得严严实实。好像丝毫没有感觉到不对劲,阿斯克打开盖子就是一口灌下去,然后瓶子就拎在手里,左手在口袋里一摸,竟然摸出了――
手雷!
木然的盯着手雷看了一会儿,阿斯克甩手就朝着走到深处丢了过去,连插销拉环什么的都没有开。以他的臂力来说,能丢出二十米就不错了,但是这个手雷居然一直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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