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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命多异世浮生录-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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淀后,才形成这种圆溜溜的形状。

    要是带到平原上去,指不定能唬人,兴许还能交换几名奴隶。

    这可就成了他来到这个世界上,所赚到的第一桶金,今后的飞黄腾达,哥可就全靠它了。

    天色渐寒时,郭明铎终于烧制出了十几个歪脖子泥罐,还有两口形状不太周正的大泥盆。

    他虽然不太满意,但整个部落的人却因此而喜笑颜开。

    当天晚上,部落里的妇女用泥盆煮了两大盆肉汤,虽然缺油少盐,他还是喝了二大竹筒,这可是他来到这个世上,喝的第一口热汤。

    因为有功,族长破例让玉儿挨着他坐在火堆旁。

    看着浑圆成熟的木瓜,隐隐透出诱人的香味,郭明铎的二弟又不争气地要探出头来,将坚韧的麻树叶子顶得老高,就连在大口喝着肉汤的族长,也注意到了他二弟的异状,竟然呵呵地笑了起来,一点也不替玉儿担心。

    这豁嘴老头,什么意思?

    正疑惑时,玉儿扯着他说道:“哥命多,爷爷说你要是不离开部落的话,从今天晚上起,我就和你睡。”

    玉儿说完后,双眼痴痴地盯着他那遮挡不住的玩意儿,木瓜似的胸脯,在不停地颤抖。

    哦!卖糕的!

    年轻力壮的郭明铎,哪里经得起这种原始的诱惑,真想马上散场,好早点扛着鲜嫩的木瓜回树洞里慢慢品尝。

    心猿意马,坐立不安时,突然发现部落的年青男人,特别是豪格和莫离,正用愤怒或幽怨的眼神盯着他看,他的脑子顿时清醒了许多。

    卖糕的!如果真的那么做了,就再也别想要开原始部落,更别提去平原上建立自己的王朝,想起在部落的战争时,原始人拿着磨尖的木棍,相互去捅对方的肚子,那种感觉,要多难受就有多难受。

    他二弟再也无法嚣张,老老实实地藏在麻树叶子下面,不敢露头。

    天色渐晚,木火堆熄灭时,郭明铎推说闹肚子,丢下已经熟透,令人垂涎欲滴的木瓜不顾,逃到外面的草地里躲了一夜,直到太阳升得老高才敢露面。

    路上还是碰上了玉儿,不去理睬她那双愤怒的眼神,调头就跑。

    找到洪桑后,让他安排几个年青人跟着做泥罐,打算走之前,将制作泥罐罐的手艺,传授给原始部落,哥也算是在这里留下了自己的标志。

    '小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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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出行

    天气转寒时,郭明铎终于穿上了用熊皮缝制成的袍子,虽然粗糙不堪,但总不用光赤身子,用剩下的边角料将脚包扎好,又将蓝珠藏在里面,手执一头磨尖的硬木棍,杵它向族长道别。

    终于要向奴隶社会过渡了,郭明铎心里有些激动。

    他除了觉得原始社会除了太原始,让人无法适应外,并没有什么不好,但心里最向往的还是封建社会。

    奴隶社会的奴隶主太没人性,不仅将人当物品买卖,还可以随意处置。

    封建社会就温和了许多,起码不能随便杀人,有一定的自由度,当然,这种社会形态下的女子,就会更加有情趣。

    哥来这个世上,是不是可以开创一番宏图伟业呢。

    三皇五帝?不行,他们只不过建立稍大点的部落而已,始皇帝?也不行,太累,累人累己不讨好,诺大的帝国,居然只过了几十年就亡了国。

    不知不觉就到了族长的茅草屋,玉儿身上披着一件用白狐皮缝制的皮袍,坐在地上搓麻绳,左瞧又看,也没有找到洪桑,便打量起玉儿来。

    看惯了玉儿光赤的身子,现在的样子叫他很不适应,仿佛穿上了件衣服后,一下子从原始社会来到了封建社会,大家都变成了文明人。

    重新找回了文明感觉的郭明铎问道:“玉儿!你爷爷呢?”

    玉儿手中不停,用愤恨的眼神睕了他一眼后,恶狠狠地说道:“谁知道死哪里去了?一大早就不见人,你要走就走吧,路上吃的肉干,自己去泥罐罐里拿就是。”

    “那个,总得和族长招呼一声吧。”

    “又不是不知道你要走,走前见了他,难道就能多出一块肉来?”玉儿疑惑地问道。

    郭明铎抓了一把杂乱的头发,讪笑道:“我毕竟是他救回来的,走之前总得当面说声吧。”

    “没那个必要,如果觉得阿爷对你有恩,就留在这里。”

    “做泥罐罐的手艺,不是都传给部落了吗?留下来只会浪费肉。”郭明铎实在不明白那个倔强的老头要干吗。

    玉儿看了他一眼,说道:“阿爷说你是他见过最有智慧的人,虽然狩猎和打仗是部落里最差的,但将来会对部落有帮助。”

    听了这话,郭明铎对那个豁嘴的老头,顿时佩服得五体投地。

    二十三世纪航天学院的高材生,何止是那老头见过的最有智慧的人,也许是这颗行星上最有智慧的人。

    自从来到这个原始部落后,他便感觉自己一无是处。

    外出狩猎,最大的收获,也就是设陷阱捕过几只野兔,打仗时,根本不敢露面,原始粗暴的打法,吓得他脸色发白,双股颤栗,差点就吓尿了,这些事情传回部落后,被一帮娘们当成乐趣整天调侃。

    到底是族长啊,洪桑还真是慧眼识英雄,终于有出人头地的一天,被人欣赏的感觉太好了,仿佛喝了蜂蜜似的甜到了心里。

    “族长是怎么会知道我有大智慧?”

    心里还是有些疑惑,这洪桑也太神了吧,难道真是电影演的那样,原始部落里都有一个可以预知未来的祭师,洪桑兼职这个?

    玉儿不知道这个外族人有啥可乐的,见他相问,便回答道:“阿爷说,你比平原上的那些人还要奸猾,将来和他们打交道时,带上你,指定不会吃亏。”

    卧槽!

    懒得等洪桑那糟老头,连调戏一番玉儿的心思也没有了,从泥罐里抓出肉干,拿了族长的竹筒,装满清水后便匆匆上路。

    ……

    前往平原的途中,要经过无数的部落,而部落之间大多数老死不相往来,经过狩猎场时,得小心翼翼的,不然被当成了敌对势力,那可是件大麻烦。

    好在他是航天学院的高材生,虽然一路上走得艰难,倒不至于迷失方向,原始社会这点特别不好,居然连一条小道也没有。

    路上,他还寻找到各种植物的种子,想来在平原上,粮食的品种也不会很多,这些原始的种子,如果由他这个现代人来培植,总会有大放异彩的一天,将来就会成为他封建王朝稳固坚实的基石。

    原始的小麦,麦粒细小麦芒很长,最适合这个水利工程欠缺的地方种植,番薯是个充饥的好东西,可惜在这个年代,它既不爽口,水分也不足,肉质如同木屑,真怀疑吃下去后,还能不能拉出来。

    居然还发现罂粟,青色的果实已经成熟,正散发出诱人的光泽。

    郭明铎心里挣扎了半天后,还是坚决放弃,这玩意儿,在开创王朝初期可能会有些作用,但最终会成为毒瘤,腐烂掉整个王朝,哥还不至于象始皇帝那样,搬起石砸自己的脚。

    直到熊皮袍子里塞不下任何东西,他才安心上路。

    ……

    地势逐渐平缓起来,低洼处偶尔可见人工种植的农作物,郭明铎知道马上就要起出原始森林,来到平原地带。

    还来不及俯视未来的领土时,一阵急促的马蹄声将他惊醒。

    几十名黑衣男子坐着高头大马,四处追逐部落里披着兽皮的男人,这些黑衣人的身上,居然还佩有明晃晃的钢刀。

    郭明铎来不及惊讶,就发现,有几匹大马向他这里奔来。

    他连忙扔掉硬木棍,和各类植物的种子,撒开脚丫子往山林里跑,熊皮袍子实在太笨重,跑到半途中,也被他脱下扔掉。

    命都快没了,哪里顾得上那么多,原始人就原始人吧,他光溜的身躯,居然比兔子跑得还要快。

    山林茂密,杂草丛生,藏进去就不容易被找到,马儿也根本无法穿行,那些黑衣人转了几圈后终于放弃,骂骂咧咧地走了。

    卧糟,抓奴隶,修庙宇。

    从黑衣人简短的话语中,他已经弄清了事情的原委,这个世界并不是那么简单,居然已经产生了宗教信仰。

    他沮丧地发现,建国的梦想,太不切实际。

    奴隶社会,宗教至高无上,凌驾于一切势力,就是一国之君,受到的掣肘也极大,国王面对神权时,简直就是儿皇帝。

    从黑衣人配备的武器装备,可以判断出这个世界的技术相当发达,与地球十一世纪中页,十字军东征的那个年代相当。

    这种社会基础之上,凭他所学的那些航天知识,根本起不了什么作用,弄不好连饭都混不到。

    天渐渐暗了下来,郭明铎顾不得寒冷,沿路寻找自己的皮袍,扔在地上的那些植物种子还在,皮袍和竹筒等物却无影无踪。

    卖糕的!

    又冷又饿,无奈之下,只得用那些国本充饥,又将山林里干枯的茅草扯下来,编织成披风和草裙御寒。

    '小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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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奴隶

    理想与现实之间,总是存在着差异。

    平原上,宗教信仰,社会制度初步形成,阶级已经出现,这种社会文明之下,就凭他这付小身板,根本没有挑战的可能。

    不再去想建国的问题,得赶紧找个吃饭的地方。

    郭明铎高举双手,对着茅屋前几名身穿麻衣的妇女和老人喊道:“哥是山里人,狩猎时迷了路”

    劳动力的缺失,让这些杂居在平原和原始部落间的居民,很快就接受了这个原始人加入他们。

    可是没过几天工夫,催悲的郭明铎弄丢了饭碗。

    种地分不清野草和青苗,狩猎三天抓不到一只兔子,族人发现这个外来户,除了只会浪费粮食外便一无是处,很快就将他赶了出来。

    卖糕的,这个世界不好混。

    好在那些人并没有剥夺他身上御寒的麻衣,脱离了原始人身份的郭明铎,便迈着大步向平原走去。

    ……

    卧槽!好大的一个城。

    青石城墙有四五米高,高大的城楼上雕刻着“日末”两个大字,想来是这座大城的名字。

    日末?末日?卖糕的,真有创意。

    虽然第一次见到这个世界上的城镇,倒也没有太多的惊讶,见惯了地球上各种各样的古建筑,甚至有几分回到地球的感觉。

    卖糕的,终于找到了适合自己的模式。

    闲逛一圈后,很快就被城内漂亮的女人吸引住。

    街道上,一名女子正款款前行,透过一层轻纱,隐约可见精致的面容,露出的双眼,瞳孔若显天蓝之色。

    蓝莹莹,水灵灵,身材那个标致,那个火辣,妙哇!与眼前的这名女子相比,地球上的那些女神,简直就是个渣。

    一时得意,竟忘了自己还站在大街当中。

    啪啪!

    两声鞭响过后,疼痛顿时将郭明多从幻想中拉回了现实,清醒后,愤怒地看着身后的马车。

    “小姐!一个奴隶当住了道路,让小的去好好教训他一顿。”

    马车旁跟着几名青衣男子,其中的一名手上握着鞭子,对着马车的车厢,恭敬地说着外面的情形。

    郭明铎顾不得身上的疼痛,大声骂道:“你才是奴隶,你全家都是奴隶。”

    那名男子见他竟敢反抗,又要举鞭来抽。

    这时,从车厢里传出女子的声音:“慢,他既然不是奴隶,那就是无主之物,阿三,将他带回庄园,让他当马夫。”

    “哥抗议!哥是个自由人”

    如狼似虎的青衣男子哪会去管他怎么想,得到命令后,十分麻利地用绳索捆住他的双手,拖在马车后面前行。

    好在郭明铎的身体素质过硬,跟在车厢后面跑了二十多里路,愣是没有倒下,马车终于进了庄园。

    “芙妹,怎么样?仙师看中没有?”

    马车在一处石屋子旁停下后,就见几名仆从簇拥着一名衣着华丽的男子来到车厢旁,对刚刚下了马车的窈窕女子问道。

    女子开心地说道:“大哥,仙师说我有上等之资,开春后,便同他们一起去宗门修炼仙术。”

    郭明铎听后直翻白眼,地球上的封建残余,在这里,倒是找到了合适的土壤。

    “噫!芙妹,从哪里买来的奴隶,可别让人给骗了,到时真正的主人找上门来,不仅人财两空,还得说上一堆的好话。”

    女子似乎才记起这么个人来,看了他一眼后,命令仆人给他松了绑,看着大哥说道:“这次不会,他说他是自由人,挡了我的路,我罚他喂马。”

    那名男子仔细打量了他一会儿,问道:“你叫什么名字,哪里来的?”

    好汉不吃眼前亏,郭明铎搓了搓红肿的手腕,老实回答道:“我叫郭明铎,从山上下来的”

    “哥命多,从今天起,你好生听从三小姐的差遣,如若不然”话未说完,脸上就露出阴厉之色,就连他旁边的仆从看见后,也是心惊胆颤。

    就这样,刚出山时怀着建国梦想,后来又成了连混饭吃都困难的郭明铎,此时变成了石家的三小姐石芙,从大街上捡回来的财富。

    ……

    石家是这一带的地主豪绅,家大业大,光是供家人驱使的马就多达十几匹。

    出马粪,清扫,切草料,喂清水,马棚里所有的活计,全都指着他一个人,每天累得直不起腰来。

    “哥命多,三小姐要用马,赶紧的。”阿三在这名捡来的奴隶面前,始终有着天然的心理优势,一脚踹开栅栏后,大声吩咐道。

    卧槽,都是奴隶,还摆什么谱,那两鞭之仇,哥还记着呢。

    郭明铎翻了翻白眼,有一刀没一刀切着手中的草料,根本就懒得尿他。

    “好!好!好!我去回复三小姐后,你不死也得扒层皮。”看了看他手中寒光闪闪的铡刀,阿三手中的马鞭始终不敢抽下去,牵了那匹青葱马,走出马栏就凶狠地威胁道。

    阿三走后,他才感到有些不安,阿三的身份虽然和他一样,但有石芙在背后给他撑腰,就连石家的管家和师爷都会给他几分薄面,他一个马夫居然如此不上道,岂不是嫌命长。

    石家对待不听话的奴隶,可是脱光了衣服绑在大树上,用鞭子抽打,既不会伤筋动骨,又让人痛不欲生,一鞭子抽下去,立刻皮开肉绽,会少有人挨上三鞭后,不痛哭求饶的。

    卖糕的,还让人活不活,他停下了手中的铡刀,也不喂马出粪,坐在干草堆上思索脱身之计。

    正中午的时候,阿三牵着饥肠辘辘的青葱马,和石芙一起走进了马棚。

    “哥命多,本小姐的命令不好使?”石芙用马鞭,一下下地敲着手心,满脸寒霜地问道。

    阿三皮笑肉不笑地看着他,回头恭敬地说道:“小姐,驯奴隶和驯畜生是一样的道理,只要将他们打怕了,使唤起来才顺手,是不是”

    郭明铎不待他将话讲完,大声说道:“三小姐,其实哥是从山上下来的仙门弟子,却被你们抓来当奴隶,要是让仙门知道了,你还想不想上山修行?”

    石芙和阿三听了这话后,惊诧地看着他。

    阿三最先反应过来,讥讽道:“当初为什么不说,难道仙门的弟子,都象你这么没有用,轻易就被我们绑来当奴隶。”

    “哼!哥不说,是因为仙门有令,下山后不得轻易透露身份,跟你们来到这里,也是因为要下山体察民情,回宗后好向师门交待。”

    郭明铎早年看过几篇玄幻小说,将里面的修仙常识归纳起来后,现学现卖,理直气壮地回答道。

    两人顿时有些惊疑不定。

    半晌后,阿三眼珠一转,奸狡地问道:“仙门里的仙师可是都会仙术的,你可千万别说你什么都不会?”

    阿三这话驳得犀利,石芙也跟着冷笑道:“哼,若是仙师,自然奉为上宾,如果是招摇撞骗之徒,后果你自己去掂量吧。”

    '小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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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仙师

    骗人的戏法,郭明铎自负比这里所谓的仙师神汉,会的要多得多。

    这还真是一个出人头地的好途径,得好好总结归纳一番,说不定在这个世界,哥一不小心就成为耶稣式的人物。

    说干就干,他从干草堆里抓了一把早就准备妥当的干草,出了马棚来到太阳底下,神情肃然地说道:“看来,不让你们这些凡夫俗子,见识一下什么是真正的神通法术,就凭你们这些肉眼凡胎,还真的认不出真神。”

    草料搁在太阳底下,他开始闭目凝神,两根手指头并作指剑,一副道貌岸然,高深莫测的样子,口中念念有词道:

    “南无阿弥陀佛无量天尊主啊烧吧烧吧太阳神呀给点面子吧再不燃烧待会他们就会烧了我啊阿门。”

    如愿以偿,火起后,他便结束了自创的咒语,偷眼去看两人的反应。

    骤起的大火,让石芙呆若木鸡,阿三瘫软在地上,身子吓得瑟瑟发抖,见到这种情形后,他满意地笑了。

    跟哥玩修仙,地球上的科技发展到现在,就是这个世上真的有仙人,那也只能是个渣,传说中,仙人日行万里就算是大能,他所驾驶的飞行者9号航天器,每秒钟就能在太空中飞行上百万里。

    移山填海,天崩地裂这些神话故事,和现代化的武器相比,那也只是个笑话,只要国防部发现有威胁到地球安全的星座,直接发射一枚道弹升空,“轰”的一声,炸得连毛都不剩。

    仙师郭明铎拍了拍脚上的马粪,也不理睬惊呆了的二人,目光微眯,手心向上,一副进入天人感应的状态,这是他从电影里学来最超凡脱俗的造型。

    半天,却发现身边没有丝毫动静。

    觉得有些奇怪,不应该呀,难道演砸了?还是戏太过,将人都吓跑了?睁眼一瞧,石芙充满崇拜的眼睛里,正闪着无数的星星。

    他直接忽视了爬在地上,如捣蒜般叩头的奴隶阿三,一副高人模样,冲着石芙说道:“丫头,这下该相信了吗?”

    “仙师啊,你好厉害呀,这是什么仙术,教给芙儿好不好?”到底只是个十多岁的黄毛丫头,认可了他的身份后,再也没有一点石家三小姐的架子,露出女孩子该有的性情,缠着他要学仙法。

    富含磷的兽骨粉末,在一定的温度下自燃,地球上连三岁小孩也知道的自然现象,在这里,却可以堂而皇之冠之以仙法。

    这种仙法他哪敢轻易传授,别说会降低神秘感,如果因此流传出去,被那些狂热的宗教分子知道后,立马会被当成异端邪教给喀嚓掉。

    他严肃地说道:“芙儿,未经仙门允许,任何神通法术,都不可私自相授,你马上就是仙门中人了,这一点要切切牢记。”

    石芙沮丧地回答道:“是,仙师。”

    为了今后减少不必要的麻烦,他将阿三驱走后,又庄重地对这名天真的少女说道:“芙儿,我的身份非常隐秘,在仙门里知道的仙师少之又少,切记不要说出去,不然会有大祸临头。”

    石芙听后不仅没有对他产生怀疑,反而更加敬佩,神秘地说道:“芙儿知道,仙师一定是宗教的护法使者,下山查访异端分子,放心吧,打死也不说。”

    不一会工夫,她又兴奋地问道:“仙师,阿三他也知道了你的身份,要不,你用仙法将他……”话还未讲完,手上却做出了杀鸡的动作。

    卧槽,简直是个魔女。

    受了阿三的两鞭子抽,他都没那么大的仇恨,石芙只是因为想看他施展仙家法术,就出了这么个馊主意,完全不将跟在她身边鞍前马后的阿三当人看。

    倒也不是有什么顾虑,那种能手不沾血,就能将人杀死的道具,做起来太麻烦,选择的方法也不多。

    便宜了这个小瘪三,他面色肃然一正,说道:“仙家子弟,不得随意杀人,不然哪里还有凡人的活路,至于阿三,将他送进山里当个原始人就行。”

    石芙不敢反对仙师的安排,只得应诺让人去办,又为难地问道:“仙师,你在石家的身份……”

    郭明铎等的就是这句话,不然,全白演了。

    他用超然的语气回答道:“一切都是为了仙门,受些委屈算得了什么,哥今后就跟在你身边,对外宣称是你的贴身随从,算是给你当免费的护法吧。”

    “嗯嗯!”

    “唉!仙师也是人啦,不可能无中生有,外出不由人啊,你们石家有什么好吃的,好衣服,将就拿一些出来吧,回仙门再还你就是。”尘埃落定,首先得解决温饱的问题。

    “哪能要仙师还呢,别人求都求不到的好事。”

    ……

    石芙所住的宅院有二进深,前院住着下人和贴身的侍女,后院本来只住石芙一个人,郭明铎来后,就住了二个。

    衣着簇新的郭明铎,吃饱喝足后,躺在椅子上伸了个懒腰,有些无所事事,看着房间里的石芙说道:“芙儿,来跟前坐下,仙师给你看手相。”

    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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