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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剑帝国-第10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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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他冻死了?”约瑟夫问,不自觉地被孔雀牵引了。

    “因为他害怕死,但我从来都只想着怎么活。”孔雀回答道,又喝了一口酒,他示意约瑟夫也喝一口,约瑟夫也果然喝了一口。

    “那次迷路的结果才是最jing彩的。你要听吗?”孔雀故意问。

    约瑟夫点头,孔雀笑了下开口说:“我永远记得我父亲看到他的尸体时的样子。他看了眼,问了医生死因,就说就地埋了,带回去了,还要办丧礼,多花几天时间。他正在做一个大生意,没时间办丧礼。”

    “你父亲不喜欢你那个兄弟?”约瑟夫问。

    “不。”孔雀回答道:“那是他最喜欢的孩子。”

    “那为什么?”

    “我也很想知道为什么?因为我一直以为我父亲只有对我们这些奴隶生的混血儿才会那么无情,那么冷酷。结果那天之后我才知道……”孔雀笑起来说:“他对他所有的孩子都一样的无情一样的冷酷。因为他就是我们的天,我们所有人的天,他要我们死我们才会死,他要我们活着,我们也一定会活着。”

    “我活着因为我父亲还不愿意让他们欺负死我,他还想看看我有多大的本事,多大的能耐。”孔雀说完,暂停了一会才继续说:“所以从那天起,我开始拼命为我父亲做事,什么都不要地跟着他干,因为他就是我的天,我再厉害也得听天的!”

    “后来,你就成了他的继承人?”

    孔雀点点头,约瑟夫皱了下眉问:“我不明白你为什么跟我说这个。”

    “我是想告诉你,现在,你就是我的天。”

    孔雀抬起眼帘,用他那双漂亮的眼睛用力地盯着约瑟夫说:“我是混血儿,是b版上被通缉,随时随地任何人都可以无罪杀之的罪犯。没有天,我就活不下去。索伦尔是我的天,现在你来了,你就是我的天。”

    “我是你的天?”约瑟夫忽然注意到孔雀胸膛上的纱布上渗出了鲜红,于是紧张地指了指对他说:“你的伤口,没事吗?”

    “啊?”孔雀愣了下,低头一看笑道:“难怪我觉得有点痛哦。”

    “你真是乱来,把心脏挖出来人不就死了吗?”约瑟夫说。

    孔雀表情突然僵了一下,其实刚才那个故事里有两个细节他忽略了,一是在那次迷路中他身边还有一个被当成狗使的孩子,那个孩子的名字叫马克・朋沙,那天夜里他们俩相互依偎,还霸占了那个死去兄弟的裘皮。还有一个细节就是,最后他的父亲他的天也被他杀了,他手段高明,这事除了马克・朋沙,再没有人知道。

    “你不是不信吗?”孔雀轻松地说。

    “你就算挖出来我也不信啊!”约瑟夫失控地大声说。

    孔雀大笑起来,问:“那怎么办呢?明天你就真把我杀了得了,少点麻烦。”

    “你……”

    约瑟夫被气得说不出话来。孔雀这样人,他真是从没见过。说相信他,约瑟夫觉得如果他真就这样信了,那就是蠢蛋。说不信?约瑟夫更做不到,也没办法做到。

    他是孔雀的天,孔雀和这座能生钱的孔雀城,第六区又何尝不是他最后的希望。

    “孔雀。你打算怎么做?”

    “我现在还没办法。不过……”孔雀将水幕降下,望向依旧火爆竞赛着的格斗场,声音低沉而坚定地对约瑟夫说:“我会有办法的!”

    “什么革命旅团,什么科恩・班纳,都不足为惧!”晚风吹动着孔雀的黑sè卷发,炫目的灯光中他跟一个真正的王者般耀眼夺目。

    “你放心,只要守住这座城市,只要守住第六区……”孔雀转过头来望向约瑟夫,眼睛仿佛在此刻变成了纯蓝的颜sè,那个样子真的很像海,包容一切,带给人无限平静安逸的海。

    “只要你在这里,我就不惧怕任何人,我们就不用惧怕任何人!”

    “孔雀……”约瑟夫望着孔雀,记忆却再一次回到了过去,看到记忆里他的父亲冷漠地看着他,无视他血肉模糊的大腿,露出了轻蔑的表情。果然,就跟孔雀的父亲一样,在他的父亲眼里,他就跟一个粗鄙的混血儿没有两样,早就被彻底放弃了。

    从那一刻开始,他就开始做恶梦了,每一晚每一晚地感到害怕,每一晚每一晚地被恐惧惊醒,每一晚每一晚……

    “孔雀。”约瑟夫拿起桌上的酒杯,他递了一杯给孔雀。

    “不管怎样,从今天起,我们两个一起,就这样一起走到世界尽头!”

    “什么世界尽头啊,哈哈……”孔雀笑起来,端起杯子,猫一样地望着约瑟夫道:“是中土的最高点!”

    “对!是中土的最高点!”约瑟夫饮下杯中酒,看到孔雀也饮下杯中酒,他忽然觉得新一年他不会做那么多噩梦了。

    是木头人一样的泥泥?还是见风使舵的萨丁・查德?

    哼……

    孔雀・海蓝!

    这才是他王图霸业真正需要的人!

    “哎呀,我真是伤太重了……”喝完杯中酒,孔雀望着他胸口泛红的纱布,招呼着手下指着黑方阵营里的彻彻说:“我这个样子,怎么熬到明天啊。你们去帮我跟贾德・休克说说好话,帮我讨要点那个野人的血来。”

    “他的血?”约瑟夫不明白孔雀在说什么,不过他倒是真的关心孔雀,并且希望他立刻好起来,千万别死了才好。

    “是啊,他是动物系剑客,我听说动物系剑客的血能治病的。去去去!”孔雀咋咋呼呼地命令完,躺到椅子上,白了约瑟夫一眼,埋怨地说:“以后别叫我挖心了,半条命都没了。”

    “是你自己挖的!”约瑟夫大叫道,叫完更加纠结难过起来了,为了不让孔雀看到他脸上难堪的表情而故意转过身去望别处。

    “哈哈……”孔雀笑起来,笑着笑着忽然不笑了。他望着远方被灯火照亮的夜空,忽然间脸上什么表情都没有了。

    时间在一分一秒地过去。格斗场上接连上场的剑客实力相当,红方黑方输赢各半,过了好一会,出场剑客都在第三第四排循环。

    没有人会玩弃权的花招,场内虽然打得鲜血四溅,凑合着jing彩,但也没再发生死亡事件。

    刚好又是午夜三点到清晨这样一段最想睡觉的时间,红黑对抗在激烈开场后来到一个历史xing的情绪低点,大部分的观众,外加部分候战区的剑客都睡了。

    低迷的情况,看似不会改变,就这样要在低级剑客的你死我活中扛过去了。终于东方的天空开始翻白,黑方第十七个选手受伤过重,不得已退场,回阵之时见第一排坐在最东边的那位一百个剑客里排行最末的男人睡得鼓鼻涕泡泡,有点故意地狠狠地打了他一巴掌,跟这个黑方最差的家伙换手了。

    男子从睡梦中惊醒,大叫着站起来,好像还叫了两声谁打我。

    然后听到裁判叫他的名字,喊他上场。男子明白过来,三下五除二把身上的衣服给脱了,只见他胸口,到腹部,好像被一桶白sè油漆泼过,一大块没有花纹的ru白sè大剑痕从胸口一直延伸到腹部。大剑痕的体积配合他身上唯一的金属,那条挂在脖子上的银sè项链。

    月亮剑,又或者是……

    太阳剑!

    这个最差的人居然是这么牛逼的剑客?

    随着黎明的到来,新星们决定粉末登场了。
………………………………

第211章 险些五人斩的新人

    ()  “我叫南风!”

    “南是南边的南,风是南风的风!至于姓嘛?你们看我的眼睛!”男子将他草编篮子一样的头发掀开露出鼻孔以上的半张脸来,指着他的那双没有眼白的黑眼睛说:“我是混血儿,三代父血!所以除了眼睛,别的地方都很帅!哈哈哈!当然眼睛更帅啦!哈哈哈!”

    他的笑声很有特sè,突然而发,声音低沉浑厚好像打雷。所以还没开打,大家至少已经认识这个新人了。

    “好了,介绍完毕,我要发表我的战斗宣言了!”

    南风说完走到格斗场zhong yāng,就跟没看见似地一把将那里等着他过来对战的红方对手推开,双手叉腰,并不算大的胸肌显摆地抖了下,他环视一周,最终抬起手一把指向东方贵宾台上的孔雀高声说:“我听说孔雀城除了孔雀大人,还有四大天王马克・朋沙,广胜・元,阿产和格里芬!我不喜欢四这个数字,我看从明年四大天王就变成五大天王好了!”

    “孔雀大人!”

    南风冲着高台上的孔雀大声道:“我南风到这里来就是来给你做第五大天王的!你就等着看我的五人斩!”

    “哦,是吗?”孔雀很轻地附和了一句,靠在他的虎皮椅子里姿态优雅地鼓了两下掌。

    南风豪言壮语地说完,见孔雀只是轻描淡写地回应,脸上明显有点不爽,不过他居然没再说什么。

    “混小子,你以为你是谁啊?看老子秒杀了你。”

    那位被他推开的剑客,自然是很不爽地拿好了家什就跑过来找南风麻烦了。毕竟一个剑客的好坏,不光取决于大剑的大小,有时候经验和毅力也是同样重要的,而年轻气盛的剑客往往就缺少这两部分。

    不过这位被南风无视的剑客,想错了,话也说错了。

    “滚开点!”

    南风不爽地低吼一句,一掌飞出,只见一道闪电从天而降,他身边站着的的便不再是原来那个怒火中烧的剑客,而是一个真的被烧过的剑客了。

    第一胜,斩获!

    南风赢得第一场,立刻仰起头,小孩子一样地瞪大眼睛望着孔雀。孔雀依旧不慌不忙,就跟没看见他刚才的秒杀一般,慢悠悠地转过头来,随便点了个人:“第一排东头第三个。”

    第一排东头第三个?

    那不就是红方最差倒数第三吗?

    南风已经证明了他的实力,孔雀却派出这么差的人。

    南风气得咬紧了腮帮子,那个红方的选手还没来得及在格斗场上站稳,又是一个落雷。对手浑身抽筋地掉下台去,第二人胜战!

    “第四个。”孔雀这次连排数都懒得说了。方才那个倒霉鬼旁边只比他好一点点的剑客从座位上站起来,颤巍巍地走上格斗台,右脚脚尖才接触到台面,一个地滚雷,他便口吐白沫地下场了。

    第三人,搞定。

    第四人……

    “第五……”孔雀开口说,忽然眉头一皱,自言自语道:“再让你斩了一个,黑方就要超过红方五人了。四个人还能一局追回,五个人的话怎么着也得两局了啊。”

    “那么……”

    孔雀终于站了起来,将身体转向西头对坐在ri出他们正前方的一个穿着灰sè套头衫的小个子剑客说:“哎……形势所迫,有劳您上场了。莲花・猛虎小姐,红方能否反败为胜就拜托你了。”

    莲花・猛虎?

    原来那位穿着套头衫的小个子剑客是女人?

    行天和ri出一看就是缺少娱乐生活的贫弱剑客,一听孔雀说坐在他们前面的那位居然是女人,顿时脖子都要望酸了。

    小个子剑客缓缓起身,不慌上场,而是在场边脱起衣服来。

    按照红黑对抗的规定,上场者必须露出大剑痕,也就是说女人也不例外,哪怕你的大剑痕长在屁股上,你也得光着屁股就上了。

    ri出和行天双双都不说话了,拥有最佳观赏座位,他们此刻心里想着同一件事情:“她的大剑痕在哪呢?”

    千万不要是在小腿或者手臂这样无关紧要的地方啊,剑客嘛?大剑痕当然要长在胸口才真英雄啊!

    仿佛听见了ri出和行天,以及红方众多已经在这不分昼夜的车轮战中消耗了过多意志力的男人们的渴望。

    莲花・猛虎先是除掉了她身上用来伪装的黑sè套头衫。套头衫下她穿了件男式的白sè背心,透过背心的肩带,隐约可见她的肩胛骨下方有一条狭窄的穿透伤,如果那就是大剑融合时造成的伤疤的话,那么她的大剑痕很可能是在胸前,如果以那个位置来猜测的话,那么她的大剑痕应该长在……

    当着ri出和行天的面,莲花将她身上的男式小背心脱下来了。她的背上干净光洁,皮肤跟玉石一样光滑得反光。

    坐在他正后面的ri出和行天望着她一丝不挂玉石一样的背便已经傻了,而这位叫莲花的好人,在起步走上格斗台前稍微停顿了一会后,缓缓地冲着背后一群已经等太久的男人转过了身来。

    “啊……”

    一阵不约而同发出的感叹声中,一双大小刚好,圆滚滚还微微翘起的ru房出现在了行天和ri出的眼前。

    虽然左ru部分,从左边的锁骨开始一直到肚脐旁的皮肤都被深红sè的大剑痕盖住了,但她胜雪般细腻洁白的皮肤,和那宛若牡丹盛开般,鲜红艳丽的大剑痕不正是绝配吗?

    因此……

    以至于她走了,行天和ri出都没记住她究竟长什么样,只记得那是一个超级美女就对了。

    莲花・猛虎,的确是一个超级美女,窄腰丰臀,一双傲人双峰,形状跟才出笼的大白馒头似地,又圆又鼓,鲜艳的肤sè透出少女特有的新鲜光泽。

    她的脸自然是巴掌般大小的,脸型也自然是极其标准的美人瓜子脸,小嘴弯眉,只是鼻梁中段骆驼峰拱起,略带英气,同时眼睛仔细瞧来居然也不是特别的大,而是双眼皮很厚,随时都好像没睡醒一样半阖着眼。

    那样的一双眼睛,看谁都像是故意留情。带着这样一双情yu迷乱的眼睛,莲花・猛虎从待战区走出来,裸着上身,带着漂亮的鲜红莲花花纹塔图,一路摇曳身姿,跟走向心爱的男人而不是决胜负的对手一般走向格斗场上的南风。

    南风看着莲花,没等她走过来就流下了一行鼻血,豪言壮语忘光,整个人都傻掉了。

    就在这时,场边突然有人敲钟。

    原来是太阳升起,到了早间休战一个半小时的时候了。就算对战的剑客们不需要休息,观众席上还有那么多以豪华早餐为乐的贵族嘛。

    ri出粗略地休整了一番,回到椅子上看到他手边的小桌上多了一打金sè的啤酒,啤酒的牌子是暴风雪老大最喜欢的阳光牌。

    拿着那样的啤酒,ri出的心情往下沉了一些。他忽然瞥向东方的贵宾台,距离太远他看不太真切,不过他真心认为孔雀身边那个男人看上去有些眼熟,如果他的头发不是这没jing神的棕sè,而是耀眼的金sè,那么他真的很像那个约瑟夫・查德。

    此时行天也休整完毕,手里拿着一条湿毛巾过来。ri出想到什么问行天:“有一个问题不知方不方便问你。”

    “哎呀,亲兄弟,啥不能说啊!”行天大大咧咧地说,俨然已经没当ri出是外人。

    “为什么我们这边这么多注册剑客,你,还有洛加・休葛尔。还有休葛尔身边的那个人,如果我记得没错,他也是注册剑客,好像也是c版的,叫山水・船。”

    “哦……”行天面上露出难sè,ri出见状连忙说:“如果不方便,你就当我没说。”

    行天纠结地笑笑,最终有点不好意思地对ri出说:“确实不太方便。”

    “那就当我没!”ri出爽朗答道,却在回头之时又看了眼孔雀身边那个棕发的男人。他愈发觉得那个人就是约瑟夫・查德了。

    不过就算他是,此刻他也无法做什么。孔雀城藏龙卧虎,那位莲花・猛虎根本就没随身携带武器,而她的大剑痕如此之大,推想起来,剑的等级绝对不会低。那样的人甚至还坐在不入流剑客zhong yāng,还有那个叫南风的男人,连胜三局,他连手都还没正经抬起来过呢。

    说到南风……

    他脚下摆着饮水和丰盛的早餐餐盘,不过他勾着背坐在那里,什么都不吃也什么都不做,就那样痴痴地盯着前面和他一样坐在格斗场上休息的莲花。

    莲花自然也得到了她的食物,她没有南风那样看风景的闲情逸致,而是来者不拒地吃着餐盘里所有的食物。

    才吃完了一大块鸡蛋肉煎饼,转身她拿起了盘子里切成小长块的橙子。她嘴那么小自然是一口吃不下一块橙子的,一块橙子分成两口吃,雪白的门牙咬开金黄的橙肉,黄sè的果汁顺着她的下巴留下来,趟过咕噜咕噜起伏着的咽喉,掉到胸口上,一直流下去,最后干在ru房上方才开始突起来的小山坡上。

    吃完两块橙子,莲花又拿起旁边的饮料――牛nǎi,这是必须滴!

    咕噜,咕噜喝下去一半,她用指尖擦掉嘴角的一点ru白。放下杯子,好像这才恍然间发现橙子汁弄到胸上了一样,cāo起染得鲜红的指尖就去擦。手指尖不小心擦到**,离她最近的观众――南风,那一下子表情很痛苦,下身很扭曲。

    就在此时,场边再次钟响,开战了!
………………………………

第212章 谁赢了我我就让谁睡!

    ()  战火重燃,礼花在空中炸开,如一朵小的白云。

    莲花用一块拧干了的毛巾擦干净了嘴和双手,将双手往腰间一插,看上去没半点要拔剑的意思,就那么瞧着格斗场另一边的南风。

    南风喉结吞咽着,鼻子上还挂着没干透的鼻血,好歹也算是站直了,也就那样瞧着莲花,不急着拔剑。

    就这样,在双方对峙中持续了几分钟,ri出突然听到超级熟悉的一声喊:“你们两个相亲呢!”

    阿历克斯・冥想!

    ri出这才发现那个打着小阳伞坐在红方最后一位的大师是阿历克斯・冥想!

    他……

    说他是正常人,还都是战斗力偏弱的正常人!

    “哎……是我也打不下手啊。”行天适时地感叹起来,摇着头,一双眼睛盯着莲花的背像是痴了。

    “这个……”

    看到阿历克斯・冥想的ri出突然头好痛,冷不丁却发现桌上的一瓶啤酒底下好像有什么。他拿起酒瓶一看,是一张字条,上面的内容是:不过中午,请你不要上场。

    ri出收起字条,抬眼见东边高台上的孔雀和西边高台上的贾德・休克都正和身边那些锦衣华服的人聊着天,根本当格斗场里没事发生一样。

    好,无论是谁给了ri出这个命令,遵守就是了。ri出收起字条,忽然间发现红方黑方,他根本就不在乎这两方谁赢谁负,即便是贾德・休克,和他约定的也只是参战而已,并未要求黑方一定要赢。

    “你总看着我干嘛?”终于场上有人说话了,莲花开启朱唇,轻咬了下指尖说:“都说是骡子是马都得拉出来溜溜,你的剑有多大,我这都等了好久了,还没见着呢。”

    “我的剑……”南风深呼了一口气说:“挺大的。”

    “那就拔剑。”莲花轻佻地笑道。

    南风看了她一眼居然露出几分羞涩来,低头望着地说:“我从没对女孩子拔过剑。”

    “哈哈哈……”

    莲花的笑声就如夏天的风吹动风铃,她摇曳着腰肢,左ru上鲜红的牡丹花跟着一起震动着,对南风说:“那你打算怎么办?看着我,直到结束吗?”

    “嗯……”这个问题有点难回答,南风咕噜了好久才再次抬眼对莲花说:“我真的很强,也不想伤害你,能不能请你找人换手。”

    “哎呀!”莲花娇声叫了声,娇笑道:“我不就是想知道哥哥你有多强吗?”

    我cāo!

    这二字是南风此刻的表情,就好像脱光衣服的人是他一般,他红着脸过了好久才憋出一句:“莲花姑娘,你别逼我。”

    “我逼你?哈哈,是我在逼你。”莲花摇着腰绕着南风走起来,一边走一边抬着下巴打量着他说:“看我好好地逼你一下。”

    “你们都给我听好了!”

    莲花・猛虎忽然在场子zhong yāng站定,举起带着一朵怒放莲花花纹的左臂,冲场上场下,所有人说:“谁在这场子上把我给打败了,我莲花・猛虎就让他睡!”

    “听明白了吗?”莲花重复道:“谁赢了我,我让谁睡!”

    “哎呀!”

    行天发出一声追悔莫及的哀叹声,ri出的心更是在默默流泪,是什么样的狗屎运才让他被孔雀大人亲自点名从黑方拉到红方来的啊!

    “你……你……”南风脸上白一阵红一阵的,说不出是高兴呢还是不高兴。

    不过他终于不得不拔剑了,因为莲花大声说完,下一个动作就一把撕开了她左腿上的裤管。

    一条裤管顺着她的大长腿滑落下去,露出一条肌肉均匀健美,柔美而不失力量漂亮长腿的同时,她大腿根部缠在大腿上的一条金属质感如镂空蕾丝一样的花边也露了出来。那应该便是她的大剑杂质了。

    莲花让她那只涂满鲜红指甲油的漂亮手从膝盖往上,沿着大腿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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