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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国医-第1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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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道为什么,徐小乐知道自己固然喜欢神仙姐姐,但那种喜欢却像是镜花水月,根本触及不到,更不敢想象神仙姐姐洗手作羹汤,操持家务的模样。

    然而想到操持家务,徐小乐脑中就一个人影:嫂嫂。

    即便再不懂事,徐小乐如今也知道他跟嫂嫂之间有道“沟壑”,要说娶嫂嫂,那简直随时就会被雷劈一样。

    把这些换成了笑笑的话……

    徐小乐突然觉得倒也不是很不能接受。唐笑笑本来就跟着他一起玩大的,两人知根知底,相处起来毫无隔阂。而且笑笑也帮家里做事,进进出出干活整理都看惯了。尤其笑笑身上还有嫂嫂的影子,不论是暗藏杀机的笑脸,还是突如其来,毫不留情的狠手……

    徐小乐突然打了个冷颤:我怎么会想着被她打呢!

    正寻思间,后脑生风,徐小乐本能偏头一躲,却还是挨了一下。

    “你想什么呢!一双眼睛贼溜溜地,显是在京师学坏了!”笑笑见徐小乐失神落魄的模样就有气,一巴掌呼了上去,却被逃掉了大半。

    徐小乐正要叫屈,就见佟晚晴和胡媚娘都是喜笑颜开,心中暗叹这个冤屈只有自己咽下去了。
………………………………

472、速走

    一  徐小乐真心不愿意在大同长久生活下去。他觉得江南水乡才是家,每餐都有饱满油亮的白米饭,有散发着青葱老姜黄酒香气,清蒸出来的鲈鱼。如果说苏州是温婉少女,大同就简直是个悍妇,一旦翻脸就整天地飞沙走石,丝毫不留情面。

    佟晚晴和唐笑笑等一众女子倒比徐小乐要豁达得多。她们虽然也为大同干燥的气候伤了皮肤而烦心,但终究不觉得在这儿生活是受苦。背井离乡是人间惨事,但是在外游宦却算光宗耀祖。只要熬过这十年二十年,小乐说不定还能给家里挣个诰命呢。

    黄仁、李金方、秦康在江南都还是学徒,只背了几本医书,根本没有资格坐堂。然而在医学氛围淡薄的大同,巫医都还能大行其道,以他们的资质和实力,竟然都算是好大夫。

    这让三人十分欣喜,头回见到如此不挑剔的病人,每天都能有机会临床问诊,师父就站在旁边指点,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这里对他们而言简直就是人间仙境一般!

    吕钦本来执泥于读书人的身份,不肯“屈尊纡贵”当个大夫,但是跟黄仁他们相处日久,也开始以医生这个职业为荣主要也是受到病人的感激,享受到了帮助别人的快乐。

    有徐小乐这块医官招牌,外加四个“医术高超”的徒弟,尚儒客栈很快就成了大同以及周边附近上百里都有名的医馆。在吕钦解决了心障之后,客栈的后院就正式挂出了牌子:尚儒医馆。

    虽然医家就是医家,但是随着有人喊出“道医”,要开宗立派,那么崇尚儒家的医生也当然能理直气壮地挂出“尚儒”来。

    病人不在乎医生的哲学信仰,他们连巫医都能接受,只要能治好病就行了。徐小乐也不在乎招牌是什么,只要有病人来就行,他看着手里的医案渐渐增厚,心情美丽得无以复加佟晚晴与他类似,不过是看着诊金渐多而高兴。

    如果不是因为餐食、风沙和气候干燥,徐小乐觉得自己在大同呆上几年也未必不可以。唐笑笑则觉得就在这里安家也没什么不好,只要爹娘肯卖了苏州的房子搬过来。

    然而以徐小乐的惹事精天赋,注定一个地方没法呆太久,所以佟晚晴已经做好吧搬家准备,只是不知道这个小叔子下回惹出大麻烦是什么时候。

    佟晚晴就这样提心吊胆了大半年,每次代王府来人请徐小乐过去,她都要耳提面命,生怕小乐惹出麻烦。

    徐小乐本来是很喜欢去代王府的,因为可以见到神仙姐姐,有时候还能听顾清萝和弦而歌,这时候就像是身在仙境。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让自己迟迟不敢将订婚的事告诉顾清萝,似乎有所畏惧,又似乎有所期待。

    后来嘛,就没有后来了。

    顾清萝再次发挥她的本性,留书一封便告辞离去。

    就连代王妃都不知道自己的闺中好友去了哪里,只告诉徐小乐顾清萝手里有好几封书信,有写给肃王妃的,有写给楚王妃的,还有写给鲁王妃的……所以她无论去哪边,都是王府的座上客,非江湖传闻能够打听到。

    徐小乐听代王妃这么一说,难免惆怅,不单单是因为神仙姐姐的不告而别,更是因为他发现自己跟神仙姐姐果然是一天一地。地上的麒麟跑得再快,也追不上飞舞九天的凤凰。

    从那以后,徐小乐对于代王府也就没了兴致,能不去就不去,能找借口就找借口。代王妃却好像跟他卯上了,越是受了冷淡,就越发谦恭,到最后连“先生”都改口成了“老师”,几乎要持弟子礼了。

    景泰三年就这样闹哄哄一场,旋即又平静下来地溜过去了。

    徐小乐虽然不满意大同的气候苦寒,但是有生以来头一回玩了火铳罗云带回来放个响,权当爆竹用,还是很有新奇之感,尤其是包括嫂嫂在内的所有姐姐妹妹都满脸惊恐,大大满足了徐小乐的虚荣心。

    景泰四年春,京师传来一个消息让徐小乐不爽了很久。

    去年,景泰三年,今上废了太子就是废了那个满口“打洗你”的侄子,上皇的儿子朱见深,改立自己的儿子朱见济为皇太子。这就是摆明了说:皇位是我家的,不会还给你了。

    徐小乐不愿意八卦人家的家事,虽然那些文官很兴奋地搅合其中。不过从内心情感中,徐小乐更偏向南宫中的上皇。虽然上皇打仗是差劲了些好吧,是很差劲……但是个好人嘛。做弟弟的就这么谋夺了人家的家业,说到哪儿都不占理呀。

    徐小乐想到了自己的哥哥,突然发现已经记不清哥哥的容貌了。如果哪天哥哥回来,收了木渎的房子,和嫂嫂一起过幸福的小日子,一脚把他踢开……徐小乐晃了晃脑袋,决定不用这种伦理困境刁难自己。

    不过麻烦还是很快就来了,伯父徐有贞派人送来密信,让他速速找地方藏起来,别被人找到。

    徐小乐虽然不喜欢这个伯父,但是也相信伯父不会无缘无故坑他。真要坑他,以伯父今时今日的地位,只需打个喷嚏,他这个小小医官就受不了。全家人都摸不着头脑的时候,代王妃也派人送来了消息:速走。

    没有其他原因,从这一天开始,代王府也不欢迎徐小乐了。

    徐小乐头一回吃了代王府的闭门羹,连大门都进不去,可见事态的确有些严重。

    关键时刻还是佟晚晴有决断,虽然不清楚到底出了什么事,但应对办法很简单:不让人知道徐小乐去了哪里。

    她叫吕钦在医馆挂出歇业牌,对外宣称徐大夫请了假,回苏州扫墓。另一方面让尚儒医馆的四大名医前往大同各卫所行医,孤身一人,穿城而过,白天在街头施诊,晚上借宿军官家中,好叫大家都看得清清楚楚。

    佟晚晴自己坐镇客栈,只接待京中口音者:索性将不速之客请到眼皮子底下,让他们由暗至明。以佟晚晴自己的功夫,加上罗云的看顾,就算那些人起了歹心,也得思量思量后果。

    至于徐小乐,他最是惜命,当天夜里就带着皮皮,骑上墨精出城了。
………………………………

473、骑士

    徐小乐出城之后真不知道自己该去哪里。好在大同卫周边他都熟悉,又有医官的腰牌,一应路引堪合都是现成的,实在没办法还可以投入驿站,租赁官马。不过这就等于自投罗网,叫人知道他行踪。

    于是徐小乐起了个幡子,上面写着“包治百病”。手里拿了一串铁铃铛,路边采些车前子之类的草药,装了半筐让墨精驮着,自己架着皮皮往南走。这模样就像极了江湖游医,简直不用给人看路引,谁都知道刁难他捞不到丝毫油水。有几个老军叫他诊脉开药,也不给诊金,就是留他吃顿糊糊。

    徐小乐初时还有些矜持,到底他祖上就是医家,自己刚学医就去正经医馆坐诊,从未做过游医郎中的活计。一而再再而三之后,徐小乐也发现游医的好处。虽然享受不到以往那样尊重,却跟病人多了份亲近。更重要的是,他发现病人并在乎自己能否治好病,大部分时候都是死马当作活马医,寻求个心理安慰。

    徐小乐因此又梳了道髻,穿上改过的道袍,冒充小道士。按照大明律对僧道的严格控制,他这个年纪最多就是个道童,出入都得有师父带着。不过北边管得没那么严,大家看他长得可爱,诊脉似模似样,一根银针扎进去浑身发颤,多半是有些本事,故而也就没人拿大明律套他。

    这一路向南走到太原府地界,徐小乐俨然成了老江湖,知道该怎么听口音叫人,知道有些地界忌讳“大哥”只能叫“二哥”,知道如何哄守门老军行方便,也知道自己这个“身份”不能去城里最好的酒楼,更不能上雅座。

    这一日,徐小乐辞别借宿的庙宇,走了十几里路,见一座亭子,旁有界碑,往前再走十里就是太原府榆次县县城。他这些天借宿庙宇颇多,听和尚念经都快听吐了,正好找个烟柳繁华之地振奋一下精神。一念及此,徐小乐就急着催墨精赶路。

    刚走了没几步,身后亭子还没隐去,就见迎面来了一匹快马。

    那马身上墨黑,就四腿上带着白毛,骨节宽大,跑起来颇有气势。徐小乐在大同这些日子,虽然没有刻意学过相马,多少还是能分辨好坏,这马一看就知道是匹难得的千里马。

    黑马冲到徐小乐面前竟然停住了。

    徐小乐这才翻眼往上看,却见骑士是个身穿男装的女子。嫂嫂佟晚晴也有男装,所以徐小乐见怪不怪,只是避开一步。

    女骑士故意粗着嗓子道:“前方有贼人劫道,你还是别往前去了吧。”

    徐小乐微微欠了欠身:“多谢姐姐告警。”

    女骑士不悦道:“我是男子!”

    徐小乐乐了。他专修医术,男女都分辨不出来么?虽然这位小姐姐用围巾围了脖子,不让人看喉结,但是徐小乐看的是腰际和髋骨。这两个地方男女大不相同,寻常衣裳都遮不住,更别说骑马时穿的劲装了。

    徐小乐已经圆滑了,也不抬杠,就顺着道:“好好好,多谢这位兄弟示警。兄弟,你这嗓音有些……”

    女骑士瞪徐小乐:“我有变声之术!”

    徐小乐噗呲就笑了:“好好,兄弟真是厉害!”他说着又看了一眼黑马,继续往前走。

    女骑士蹙眉叫道:“哎哎,我说你这人,我都跟你说了前面有劫道的。”

    徐小乐道:“我身无长物,有什么好怕的?”

    女骑士被气笑了:“你这骡子倒是好看,与其被那些强人抓走做成火烧下肚,不如送给我吧。”

    徐小乐脚下一滞:哎呀,我差点忘了墨精可不是寻常骡子,真要被歹人抢去,我还真是舍不得。

    女骑士见徐小乐停步,得胜般道:“咱们走吧。”

    徐小乐人生地不熟,只好吃瘪:“咱们走哪儿去?”

    女骑士道:“我要去太原城,可以将你带到榆次。”

    徐小乐看了看方向。

    女骑士道:“自然是要绕道的。那些贼人在道上名声坏得很,我也不敢跟他们照面。你走是不走?”

    徐小乐连忙道:“走,当然跟你走……不过要慢些,你这可是好马。”

    女骑士得意地拍了拍马脖子:“那当然,不是谁都能跟得上我家翼翻羽的,我就叫它小跑等你吧。”

    徐小乐收拾了一下药草筐,自己背了,翻身上了墨精:“其实我家墨精脚力也不弱。”

    女骑士不信:一头骡子脚力再强能强到哪里去。

    翼翻羽听了徐小乐的话也很不悦,当场打了个大大的响鼻,不耐烦地用前蹄刨了刨土:当着我的面说一头骡子脚力强?这是挑衅!它恨不得当场就撒开四蹄奔跑,让这个狂人知道什么叫“脚力”。

    墨精虽然是骡子,却有一颗千里马的心,并不甘示弱,撒开四蹄跑得飞快。只可惜它与翼翻羽在体型上差距太大,人家迈两步,它得迈三步,终于还是被甩在了后面。

    女骑士见胜券在手,这才放缓了马步,道:“就骡子而言,它跑得的确不慢。我叫余念瑶,你叫什么?”

    徐小乐嘿嘿一笑,这个小姐姐要冒充男子,却连名字都不改,真是有趣。他就道:“我叫徐小乐。”

    余念瑶面色微滞,道:“你就是大同医官徐小乐?”

    徐小乐既惊且喜:“怎么?姐姐听说过我的名字?”他没想到自己竟然名声日隆,到了“天下何人不识君”的的地步。这一路上就碰到过两支不大不小的商队,头一个碰到的旅人竟然就叫得出自家来历,真是太过意外。

    余念瑶道:“当然,我从东边行来,沿途但凡热闹点的地方都挂着你的肖像,嗯嗯,仔细看看,眉眼间果然有点像。”

    徐小乐脸颊肉酸:“我犯了什么事,这般大张旗鼓捉拿我。”

    余念瑶道:“你问我?”她眼珠子一转:“说起来我还想问你做了什么呢,赏格比那些打家劫舍的强人还高!别的不说,前头劫道的‘凶僧’,官府挂号五千管贯,你比他足足高了百倍!”

    “五十万贯!”徐小乐吓了一跳:“要是能折成银两,我就把自己卖了!”
………………………………

474、江湖

    有那么一个刹那,徐小乐自己都动摇了。

    他很清楚这个海捕文书跟宫中找他为的是同一件事。不过以伯父徐有贞和代王的耳聪目明,都认为他应该避而远之,那自己为了五十万贯凑上去真是太过愚昧。

    余念瑶问道:“你到底是什么人?”

    徐小乐嘿然:“大同府医正科,在太医院供过几天职,一个小小医生,失敬失敬。”

    余念瑶略有所思:“这么看起来,多半是有什么疑难杂症要找你回去救命吧。”

    徐小乐摇头:“京师中名医遍地,何必大费周章漫天下找我?我也没厉害到压过天下医者……万一治不好,那就更要命了。啧啧,还是不去换钱比较好。”

    余念瑶笑道:“你就不怕我把你供出去换钱?”

    徐小乐大摇其头:“我一看到你就想到了我嫂嫂。她常说:江湖女侠最重道义,断然没有出卖朋友的事。”

    余念瑶笑意更甚:“可我们才认识,又不是朋友。”

    “四海之内皆兄弟啊!”徐小乐道:“女侠,你我都通报姓字了,怎么还不算朋友?”

    余念瑶笑声清脆,道:“怎么办,你还要往前去么?那些劫匪强盗、城狐社鼠可不是你的朋友,叫他们看见你,多半是要那你去换钱的。”

    徐小乐大摇其头,正想说我要回苏州,转念一想,这一路上穿州过府实在太招摇,铁定会被人抓住去换那五十万贯。退一万步来说,就算平安无事到了苏州,岂不是为难罗大叔么?难道跟罗大叔说:叔叔,承蒙您往日照顾,我今天给您送来一场富贵……

    徐小乐叹了口气:“看来天下之大,实在没我容身之地了。”

    余念瑶笑得前仰后合:“天下之大,有多少是皇帝家的?我要是不想被官府看到,有一千种办法。”

    徐小乐眼睛一亮:“女侠姐姐,传我两三种便够了。”他把皮皮唤出来给余念瑶看,道:“我要送它回老家,它也到了娶妻生子的年纪,不能再在外漂泊。”他虽然已经不是个目光局限在苏州的宅男,但对天下的认识实在粗陋得可以。除了南北两京和北边九镇,以及来来回回的河南腹地,其他地方对他来说都笼罩着一层浓雾。

    既然苏州回不去了,那就索性去把迷雾破开,去南蛮之地,看看皮皮老家生得如何。照曾祖和师叔祖的说法,那边有迥然不同于中原的药材和医学,当然也有中原医生解决不了的各种奇诡病症,应该是个有趣的地方。

    余念瑶看到皮皮就露出了少女神态,眼睛都亮了许多:“好啊好啊!它老家在哪里?我能抱抱他么?”

    “广西。”徐小乐说得不是很确定。

    余念瑶更是一脸懵逼:“广西?在哪里?”

    徐小乐想了想:“湖广西面?”

    “湖广西面……不是四川么?”

    “唔,是四川么?反正往那边走着再问吧。”

    ……

    余念瑶毫无戒心,并不担心徐小乐是个拐卖少女的人贩子。更不知道她到底有多闲,什么事都不需要处理就可以跟着瞎跑。身上还带着兵器,是柄佩剑,看上去还懂几招把式,起码解决个把蟊贼不成问题。

    两个年轻人就这么往西南闲逛去了。

    这一路上徐小乐见识了不少偏方,余念瑶吃了不少风味独特的小吃。

    诚如余念瑶说的,天下之大,并没有多少皇帝家的地方。或者说看起来都是皇帝家的地方,但是各地都有各地的实情。出城二十里,王法就成了个土菩萨,大家都拜,可都不信。

    这种情形之下,余念瑶的佩剑就很重要了。当然,她的剑术更强些。直到徐小乐祭出银弹神功,乾坤一掷,自然天地变色,再无敌手。虽然战果累累,徐小乐却觉得胜之不武。到底不是靠自己的医术获得旁人尊敬,缺乏成就感。

    两人倒是意外地很谈得来。大约是余念瑶的侠女性格与佟晚晴颇类,徐小乐好像认识了余念瑶多年,虽有男女之别,却没有任何隔阂。

    如此一路走到了福建。

    徐小乐头一回见到大海。

    余念瑶也是。

    徐小乐道:“我觉得我们好像没走对。”

    余念瑶看着碧海银沙,喃喃道:“这里可真漂亮。”

    徐小乐被海风吹得眼睛都睁不开,道:“这里容易受风邪,咱们快跑吧!”

    余念瑶不肯走,站着站着眼泪就下来了。

    徐小乐见状,连忙拉起余念瑶的手,按在脉上,道:“看看,我说什么来着!你这是肝肾招风了……咦,好像不是……”他疑惑道:“没有啊,你是在哭?”

    余念瑶摆脱徐小乐的手,朝前跑了两步,索性蹲在地上呜呜哭了起来。

    徐小乐彻底惊呆了,心中暗道:这是失心疯么?祝由科我还不熟啊!要是何大哥在就好了……

    余念瑶自己哭了一阵,站起身道:“好啦,没事啦,咱们走吧。”

    “你上哪去?”徐小乐:“镇子在那边。”

    “找船,咱们去广西。”余念瑶道抹了抹脸,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

    徐小乐终于意识到余念瑶的不正常之处。哪有正常人家的小姑娘独自穿着男装满世界跑?哪有离家几个月,从来不提家人父母?哪有见到海就哭成泪人……一定是因为她太像嫂嫂,以至于这段时日自己都没感觉到异样。

    余念瑶恢复了往日的平静和镇定:“这里应该是大明极东的地界了,咱们坐船往西走,然后再问路,这样不用走回头路。”

    徐小乐连连点头:“你说得有理。”

    “那是当然。”

    徐小乐又问道:“可你刚才为什么哭啊?”

    余念瑶愣了会儿神,就在徐小乐以为她不打算说的时候,她平静道:“念瑶不是我的名字……”

    “哦?”

    “不是我爹娘给起的名字,是我行走江湖自己起的。”余念瑶道:“我用过念瑶、思瑶、忆瑶……”

    “这位瑶姑娘一定欠你很多钱……”

    余念瑶瞪了徐小乐一眼:“他是我在江湖中遇到的大哥哥。”

    徐小乐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左胸内绞痛一记。他连忙摸出一粒苏合香丸服下,自己把脉,却没有发现什么异常,心中暗道:看来我只是不愿听到念瑶的这位大哥哥!
………………………………

475、海船

    两个年轻人越走越慌。耳边的方言变化颇大,翻过一个山头就会听到全新的口音。当初从陆路走进来,两人就已经耗费了很大的精力,要是再原路走出去,想想都有些可怕。

    更何况这一路走来,发生的故事如果写成传奇话本,恐怕得有个三五万字才能打住。紧张之中带着刺激,刺激之余还有些甜蜜,甜蜜之后还藏着些许酸涩。

    如今徐小乐知道余念瑶并不是嫂嫂在他心里的替代品,甚至连她的真名叫什么都不知道。瑶还是另外一个人的名字。这份尚未点燃的情愫就如此被扼杀在萌芽之中,让徐小乐实在不想再故地重游,回忆起任何任何跟余念瑶有关的记忆。

    徐小乐甚至还跟余念瑶分道扬镳,自己找了船出海。大明如今海警不多,海禁也就渐渐驰废,下海的海船也越来越大。原本属于黑色世界的海上贸易,如今在城里城外都能找到明目张胆的掮客。

    徐小乐因为在城头看到了自己的海捕文书,上面的画像就仿佛写真馆里花钱请人画的一样,简直神形兼备,就算素不相识的陌生人,也能在两三眼之间认出徐小乐本尊。因此上,徐小乐只能在城外找人买了一张前往雷州的船票。

    雷州在琼州上面,在广州的更西面。卖船票的福佬拿炭笔在桌上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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