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姽婳将军传-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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羁言想到那个被他美貌迷倒的姑娘,目光柔和了一瞬,复又平静地看向云梦泽:“你堂妹还在大营。”他曾亲眼目睹云梦泽与堂妹云心岫的私情,知晓那两个人并非纯粹的兄妹之情。
云梦泽敛了笑意,悻悻:“我听人说,刘苏也是你妹子。”你们行为亲密,可比我与阿岫要过分得多。他不知道刘家兄妹两个只是举止亲密,却并无实质性的逾礼之处。
羁言不答,他自己知晓苏苏不是他妹子,而是……心爱的姑娘。那厢云梦泽见打击不到他,便肃容说起众人的安排:“你走后,我们决定兵分六路。你这一路女子太多,且无人统领,因此暂跟着我。”说起来,麾下江湖女儿太多,便是羁言美貌带来的恶果之一。先前损失最为惨重的也是这一队,若非羁言极力保存,恐怕损失会更为惨重。
除这两队人之外,其余四部一百二十人,均消失在瀚海深处,便是云梦泽也不知他们去向。
羁言伸手在矮桌面上敲一敲,云梦泽自奶茶的醇香中抬起头来:“有细作。”异口同声,两双眼里同时露出明悟的欣赏。
若非有细作,凭借“群英会”的实力,怎会轻易遭遇朵颜族军队,又怎会损失如此惨重?羁言回大营的路上细细思考,最终认为是有人向朵颜族泄露了他们的行踪,打得最惨烈得那两次,甚至是那人故意将他们带进了敌方包围。
敌暗我明,云梦泽支持分兵各处是最好的选择。唯一可虑的是――细作所在的那一支小队,恐怕要全部遇难了。
这两个人,一个曾是最好的刺客之一,现任“倾城”的领袖;另一个则是洞庭水帮少主,十几岁便领帮众拼杀在大江风浪中。都不是什么心慈手软的人物,对可能会全军覆没的那支小队,更是不会产生多少怜悯之心。
便是自认从不滥杀无辜的刘苏在侧,也不会提议为救那些人而搭上更多的性命,何况这两位。
云梦泽将奶茶一饮而尽,起身道:“雪停了,继续杀敌罢!”雁门关外东部的小股敌人便是他们的目标,西侧长城沿线直面左贤王部主力的,则是襄王主力军与辅助他们奇袭的“正气歌”。
其木格不情不愿地牵来云梦泽的白马,拉着缰绳,用不甚熟练的汉话道:“你会回来吗?”
云梦泽扳鞍上马,瞧一眼脸色平静但满眼幸灾乐祸的刘羁言,只得对殷切的朵颜族少女道:“我已是成婚了。”
其木格大怒:“说谎!”她早已问过他们同路的女子,她们都说他未曾成婚。若是看不上就直说,她其木格身为草原上的一朵花,是那种死缠烂打的人么?
凤眼青年扶额,他们一行人能在这个部落居住,全靠其木格斡旋。因此着实对着朵颜少女心存感激,不愿随意侮辱,便俯下身去低声道:“我未曾成婚,却已是心有所属。”
只是我心属的那个人,不能公诸于世。“其木格,祝你嫁得良人,多子多孙!”只希望,你的良人不要来犯我大晋,做了我刀下亡魂。云梦泽挥鞭东指,数十江湖人策马奔腾而去,远远传来一阵慷慨激昂又参差不齐的歌声。
许多年后,其木格经常抱着小女儿、小儿子,又或是长女所生的外孙,在星夜里哼唱谁也听不懂的歌谣:“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那是从她少女时代天空中一闪而逝的流星,她不会知道那人后来如何,却会一生都记得他持枪端坐马上的英姿,和那一低头的温柔。
终其一生,云梦泽却从未再次想起那个圆脸细目的朵颜少女,他的眼光永远追逐着那双与他一模一样的凤眼,一半喜悦宁和,一半沉沦黑暗。他相信洞庭云家的宿命便是如此。
不提心头萦绕着怎样缠绵旖旎的禁忌,面上总是如清风朗月一般,驱马走在队伍的最前头。远远望见远处小片白色营帐,凤眼里凝成了冰,举手示意――他们又遇到了小股的敌军。
这股敌人显然是在他们能力范围以内的,与刘羁言对视一眼,两人分别带队绕开正对敌营的路,呈侧面包抄之状。
恰在此时,对方已发现了他们。朵颜人生在马背上,幼习骑射,若非武艺高强,这些江湖儿女绝非他们敌手。一俟发现有骑士靠近,朵颜军连马鞍也不用,翻上光光的马背,拉弓便射,连珠箭流星赶月似的飞出。
这边众人骑射绝非强项,只以刀剑格挡箭支,迅速掩杀至近前。有箭支冲破刀幕剑网,落在马匹身上,便有数匹马人立二起,将马上骑士掀了下来。云梦泽喝一声“跟在后面!”令其落后以免直面对方骑兵的冲击。
刘羁言对自己这一队中失了马的人喊道:“随后攻击,砍马腿!”失了马便失去了高度优势,对付不了马上的骑士,对付马却是正好。云梦泽闻言长啸一声:“落后者砍马腿!”长枪便撞上了对方的马刀!
弓箭胜在远程攻击,一旦靠近,朵颜蛮军唯有弃剑不用,抽出马刀与汉人这支数十人的小队对冲。
论起刀剑,则蛮族远非“群英会”对手,云梦泽一杆长枪每一刺出必取一人性命――枪乃百兵之族,比马刀还适合马站,端的是威风凛凛。
便是羁言所率队中近十名女子,也各自砍杀了不少敌手。更有一名女子手持弯刀,直接砍下了巨大的马头,马头冲天而起,方圆两丈内血雨洒落如瀑,便是凶蛮的朵颜左贤王部骑兵,也感胆寒。
“群英会”越是拼杀便士气越旺,朵颜军则愈发心惊胆战。便有人用蛮语哭喊道:“不要再打了,我情愿回去戴狐狸尾巴!”这一声出来,众蛮兵登时泄气,边打边撤,余下十数不及撤退的骑兵,被刘羁言做了女子们练习的靶子。
朵颜族衣物多毛皮所制,风俗中最鄙夷者便是狐狸之尾。若有人在猎场上获得的猎物太少,或是为人懦弱,或是不堪一击,又或是在战场上逃走,族人便会用狐狸尾巴制成帽子。
一旦戴上狐狸尾巴,便是部落里的小孩子,也敢嘲笑这样的弱者。如非迫不得已,这些蛮兵谁也不愿意在战场上逃走。但这些汉人实在是太强了!
从王庭东边的左贤王部而来,一路上的小部落全都视他们为座上宾,战战兢兢地奉上美酒美食,美人财富。他们是左贤王部的英雄。待得进入汉人的地盘,对方更是孱弱得如羊羔一般。
有时掳掠财物与奴隶之外,他们甚至会将掳掠来的人烹煮后吃掉,称他们为“两脚羊”。汉人“两脚羊”细皮嫩肉,孩童便称作“和骨烂”,女人则是“不羡羊”――比细嫩的羊羔肉还要美味;至于衰朽残念的老者,烹煮之时还需多费两把柴禾,便呼为“饶把火”。
横行千里,今日终是教他们遇到了敌手――不,他们不是这些汉人的敌手,对方虽不谙骑射,却比地狱里的修罗还要恐怖!
长生天啊!这些修罗是从哪里来的!若是汉人都如他们一般,朵颜族还怎么享用中原的万里锦绣河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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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章 奇袭记
“雪停了三日了。”襄王瞧着大帐一侧那顶空空的小帐篷,心道。
三日前,吴越等人便带着烧了左贤王部一小部军队粮草的功绩,并对方首领的人头回了大营,完美地证明了他们的实力。如此一来,谁都无话可说,除了留三分之一人守卫襄王,吴越带走了大部分人越过长城,去执行行更加疯狂的任务――袭击敌军粮草大营。
这日凌晨,他们刚刚出发,刘苏也送他们至长城边。虽已天晴,天气却愈发寒冷,长城上冰凌在日光下融化成细微的水流,尚未滴下,便又冻结,凝成了尖利的冰锥。
长城隘口,特制飞爪钩攀墙头,二十人组成小编队分三组,交替掩护,自墙头滑下,落入荒草乱石之中。众人皆悄无声息,一俟滑下便立即隐藏身形。他们的服装统一为黄白相间的色块,便如雪落荒草一般,猛然看去,极其难以分辨。
为首的那人眉目深峻,缓缓抬手向前一挥,正瞧着他行动的众人便就近三人成一队,向前移去。偶然有人回头望向长城之上,便见那黑衣少女立在城头,目送他们远去。
离开长城,便算是朵颜族的领地了。尽管历史上长城之外一度是华夏领土,但大多时候,以农耕为生计的华夏族在长城之外很难生存下去。故而就华夏族的感情而言,跨过长城,便是离开了根基所在的母国。
再怎样艺高人胆大,甫一离开母族之所在,到达他国领地,少年们总是有点忐忑的。便是脚底的土壤与荒草,都觉得不如晋国那般服帖亲切。这些人里头,大约只有吴越并无这等感觉――一是因他本就意志坚定远超常人;二则是于他而言,长城外也是他的国家的领土,到这里之前,他也曾到过长城外执行特殊任务。
这一夜露宿荒野,连火也不敢生――一望无际的草原上,一星烟火便如夜空中突然出现的太阳般耀目,不仅会引来趋光的虫豸野兽,更会引来游弋百里之外的朵颜骑兵。以他们的人数,一旦遇着大股骑兵,不啻灭顶之灾。
食物是冻得硬邦邦的月饼和蒸饼,配着腌菘菜。少年们一边嚼一边龇牙咧嘴:这也太硬了!秦铁衣笑言:“想是石头还软和些。”被吴越在头上拍了一巴掌,众少年都轻笑起来。
秦铁衣摸摸头,从怀里摸出一个油纸包偷偷打开,才咽下一口口水,便被人从两边按住:“偷吃什么呢?拿出来!”秦铁衣大急,可惜挣脱不得,眼睁睁看着众少年将那包油汪汪香喷喷的酱牛肉一扫而光,顿时悲从心头起:“你们……好歹给我留一口!”
还是吴越好心,忙里偷闲塞给他一口肉。秦铁衣作饿虎扑食状――不过是被禁锢的饿虎,狼吞虎咽下一口,还想要时,吴越摊摊手:“没了。”
秦铁衣泪流满面:“我向庖厨行贿才得来的一包肉啊!”他不知道的是,吴越一早便发现他多到了肉食,是以不曾禁止众少年哄抢他。今天抢完了,才能避免将来食物短缺之时,为了食物大打出手。
吴越并不打算给自己拉仇恨,他可不是那个武功高到可以完全无视这些少年们威胁的女人。他本身武力值并不高,胜在体力强、爆发力好,又有着致命的武器,才能险险压这些少年一头。再者,太多的矛盾,反而不利于队伍团结。
想到这里他嘴角扯一下,那个女人是在主动将权力移交给他啊。这些少年时他们共同训练,可她故意与他们保持着距离,比起他来,总是多了一些疏离。他很清楚她有能力与这些少年和气一团,只需她多向他们笑一笑。
除了无咎,这世上兴许再没有能让她重视到,为其不惜与人争斗的地步的了罢?这姑娘倒真是……奇怪。即便是与他来自同一个地方,也是很奇怪的姑娘啊。
吃罢干粮,一行人围坐一圈,从负在背上的行囊中取出睡袋来。他们的睡袋是吴越设计,刘苏与宋嘉禾、冯新茶等人从一百多种布料中,选出最合适的那一种,用上了施蜡防水的法子,两层布料之间填装厚实的长绒棉――不过几年前,才由赵百万自西域昭武引进。
尽管睡袋保暖效果非常好,在这样的寒夜里,也免不了瑟瑟发抖。便有不少少年挤作一堆,甚至有人说起了悄悄话:“嗨,你想你阿娘么?”
“你才想阿娘!你全家都想阿娘!”有人听出了他的“险恶用心”,谁也不想在同伴面前显出思念家人尤其是母亲的软弱一面来,于是激烈反驳。
“……你才全家!”胆小鬼,连想念阿娘都不敢承认,哼!正要反唇相讥,熟睡中的吴越“哼”一声,众少年都立即噤声,闭目装睡。
吴越将眼眸睁开一条缝,悄悄观察不远处担任前半夜哨兵的少年,见他们精神抖擞,便放了一半心,保持着警惕睡去。
这些少年们从未见过吴越睡着的模样,便有人想要捉弄他一番。才一靠近,手指尚未触及他鼻梁,手腕便被闪电般抓住,死死扣住。猝不及防之下,少年低呼出声――也是在熟悉的人中才会如此,若是身在危险之中,接受过吴越与刘羁言训练的他们必然不会发出任何一点声响。
吴越这才慢慢睁眼:“做什么?”他真的睡着了,但在睡梦中,他的本能比任何时候都要清晰。
少年讪笑着抽出手腕:“有虫子。”指指吴越鼻尖。
吴越似笑非笑地瞧着他,这样的天气,哪里来的虫子?便是有,他岂会发现不了,至于让距他一丈远的这个少年,来替他捉虫子?心下好笑,不愿说破,更不愿少年得寸进尺,只是翻了个身睡去。
少年:……所以你又在装睡了吧!
如是几日,终于在朵颜族左贤王部的大军中寻到一条缝隙穿插了过去,不日即将到达先前那一次任务时,由那位丢了首级的小部落首领口中,掏出的关于蛮军粮草大营的位置。
原本的计划是烧毁地方粮草,但一路远远瞧着敌军剽悍矫健的马匹,连绵的营帐,有一个新的计划慢慢浮现。
握手成拳缓缓举起,行进中的队伍猛然顿住。秦铁衣悄声:“队长?”
吴越招众人近前来,诡秘一笑:“弟兄们,想不想玩一票大的?”
这些少年们都是唯恐天下不乱的主儿,只有嫌任务简单的,自然不惧挑战。闻言纷纷道:“队长你快说要做什么!”“干就干!”
便是最老成持重的几人,也免不了露出向往之色。
当下吴越分配任务,命先前曾跟着他出战的商翼与姬纪可二人,带上一半人,突袭各处畜牧场,能令马群、牛群受惊最好,务必使敌方陷入最大的混乱当中。
他本人则代领另外七人,带上足够的火药等物,潜入地方粮草大营。
草原民族不谙耕种,便是储存粮食的法子,也是学自中原。平地起建干栏式建筑,以油毡、木板围成墙壁,顶部作斗笠状,亦以毛毡、茅草苫盖。这般做法本是中原人用来防雨防虫,朵颜族一丝不差地学了来,却不知草原上干旱少雨,他们更该防火才是。
将装填火药的小小包裹从粮仓顶部的小窗弹射进去,长长的引线留在外面方便点火。火药本是道士炼丹时意外所得,彼时不过是以硫磺、雄黄合硝石,并蜂蜜煅烧。前朝末年首次用于战场,令草原民族闻风丧胆,称之为“天火”。
吴越研究过晋朝军中的火药之后得出结论,那位大力推行火药的晋太祖,当是懂得一些火药制造技术的。可惜如刘苏一般,并不精通。因而晋军中虽有火药,却并不流行,至于他们预想的火铳――一直在制造,从未被造出。
经吴越改良之后的黑火药,则威力大大增强,这一战将是黑火药首次被用于战场,若是成功,它必将一战成名。吴越对此并不意外,若不是条件不足,他甚至可以制造出威力十足的烈性**。
数百粮仓均有人守卫,不过这是在左贤王部后方,是以人心颇为涣散:谁会相信,竟会有汉人越过长城,穿过左贤王部大军重重封锁,来到远在后方的这里?便是这一松懈,给他们带来了灭顶之灾。
几百个粮仓,便是弹射火药便需要大半个晚上。寅时,商翼派人前来联络,道是:“一切就绪。”吴越亦表示准备就绪。传信的少年走后一刻钟,吴越一声令下,少年们各自抽出随身携带的火折子,伸向火药引线。
一路点过去,他们脸上洋溢着又天真又邪恶的笑――学自刘苏,一边迅速点火一边后撤,他们并不着急。
因为与此同时,养着数千马匹与上万牛羊的牲畜栏那边,也燃起了冲天大火!
火光熊熊,数以万计的马匹牛羊冲出牲畜栏,在左贤王部最大的后勤营地里横冲直撞,造成无数踩踏死伤。
部落一时大乱,忙着取水救火。便在此时,粮仓里也冒出了滚滚浓烟――在草原上珍贵堪比黄金的粮食,起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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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章 陷重围
粮草被烧,牲畜跑散,左贤王闻讯大怒,下令部下所有士兵、牧人,一俟发现嫌疑人踪影,即行抓获;如对方试图逃脱,格杀勿论!
不同于来时可以寻隐蔽处歇歇脚,如今的“正气歌”是被无数杀红了眼的朵颜人追着跑的。草原之大,竟也难寻藏身之处。距长城三百里处,看着先前每走出一段便立好的标记,众人都已是强弩之末,食水断绝,身上带着大小不一的伤。
在同伴扶持下奔行一日,章歆受伤的腿早已没了知觉。吴越粗通医术,尤其擅长在战场上的治疗,此时尚未喘匀气,便示意其余人围成一圈,替章歆挡风。
他搬着章歆的腿检查一下,道:“你命大。”锋利的箭支便插在他大腿上,离大动脉不过两寸。章邯因失血而唇色发白,闻言咧嘴一笑。
“按住他!”吴越将一团净布塞进章歆嘴里,免得待会儿拔箭时他咬伤自己。四个少年分别按定他四肢,章邯见状发笑,笑到一半,被吴越在伤口上按一下,登时痛得猛一抽搐。
箭镞上有倒刺。这本是草原民族惯用的三翼箭,箭翼上开有血槽,一旦入体,便极难止血。偏偏这支箭又在三翼尾部加装了倒刺,若要强行拔出,势必要带下来一大块血肉,更加不利于止血。真个是进退两难。
对上吴越沉凝的目光,章歆点点头――队长,我相信你。吴越思忖片刻,下定决心。命按着章歆的少年稳住手脚,他取出两枚特制的子弹,小心翼翼地破开弹头,倒出火药备用。
一手按住章歆伤腿,一手提着箭尾用力一拔,血箭激射而出!章邯眼前一黑,巨大痛觉带来的耳鸣尚未退却,下一波更加恐怖的剧痛便已袭来。
吴越将火药尽数倒在他伤口,洒成薄薄的一层,趁汩汩涌出的鲜血尚未全部将之浸湿,捏着火折子在空中一甩,火折尖端闪烁的火星便亮起来,凑近火药,火焰便在伤口之上席卷而过!
痛!无法抑制的剧痛令章歆下意识挣脱了按着他的少年,痛得他眼冒金星、耳鸣目眩。最终无法支撑,昏了过去。
再看伤口处,固然留下了一层焦黑的疤痕,却暂时不会流血,更不用担心腐烂了。吴越心道,这次若能回去,应当与刘苏将盘尼西林捣鼓出来才是。
队长想着严肃的问题,一旁的少年们在被这般粗暴野蛮的治疗方式惊到后,试图驱散沉重的气氛。秦铁衣抹去满脸血迹,笑道:“这个气味,还挺香的。”
还在蜀江碧的时候,有一日刘苏心情甚好,便带着他们亲自动手炙肉。用酱料腌好的新鲜羊肉与豚肉,肥瘦相间串在铁签上,在炭火上翻滚炙烤。撒上出自蜀地的花椒粉、产自西域昭武的孜然、从岭南寻来的番椒,香辣咸鲜,直教人想将舌头也吞下去。
章歆伤口被火药一烧,皮焦肉裂间自然散发出微微焦香的肉味,令断炊两日的少年们不由咽下一口口水。秦铁衣惊恐地发现,他的玩笑竟被同伴们当成了真。一个个眼冒绿光心生向往的模样令他脊背发寒――这里好可怕!阿娘我要回家!
伤口不敢包扎,以免溃烂,吴越听着周遭悄悄咽口水的声音,脸皮抽搐――节操何在啊少年们!这是人肉不是炙肉!不过……我也觉得好饿啊摔!
于是留了两个伤得较重的人看顾章歆,其余人全部出猎。“不论是抓野兔还是掏狍子,包括野鼠在内,抓到了,便是有功!”他自己也寻找合适的地方设下几个陷阱――今夜要在这里歇憩,若是运气好,明日一早便能有所收获。
约莫两个时辰,少年们陆陆续续都回来了,大多数人空手而归,有两三小队则拎回了肥硕的野兔或是雉鸡,秦铁衣还不忘挖一把植物细根:“这个可以吃!”剥去棕色外皮,中间的白色部分汁液清甜,确认无毒,的确可以吃。
但为数最多的还是草原鼠,这种物种自秋季便开始在地洞中大量储存粮食草籽,如今个个圆滚滚的,连皮毛都油光水滑。
将猎物堆作一堆,曾经锦衣玉食的少年露出惨不忍睹的神色:谁能想到,自己有一天会靠吃鼠肉度日?
不用看队长脸色,便知晓不能生火――昨天夜里一时不察,脚印露了行迹,便遭到一整天围堵。谁又敢生一堆明晃晃的火来给人看?
吴越率先动手,切开猎物喉管,生饮热血。可怜章歆刚刚醒来就瞧见这一幕,扭头狂吐,偏生腹中空空,呕了半日也不过呕出些苦涩的胆汁。他这才苦笑着擦去眼角泪水,生存才是第一位的,至于是茹毛饮血还是锦衣玉食,都不重要了。
适才反应最激烈的章歆竟成了第二个敢于生啖猎物的人,有他带动,众少年犹豫之后,终于抵不过饥饿的袭扰,纷纷分食起生腥肉食。
吴越目光微沉,坐到章歆身边,低声道:“我不会放弃任何一个人。”章歆是害怕因重伤被放弃,才这样积极地配合他。
章歆闻言露出希冀之色,又有着显而易见的怀疑。以他如今的伤势,只会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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