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夺隋-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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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陛下!”李玄接过酒杯,一饮而尽。
“上马,起军!”李玄目光扫过诸位大臣和各国使节,最后落在杨广身边的李世民身上,朝他点了下头,随即收回目光,翻身上马,朝将士们大声喝令。
作为李玄名义上的父亲,李渊以押运粮草分不开身为由,没有前来送行。这虽然在李玄的意料之中,但心头却不由自主地泛起一抹苦涩。
或许,他和李渊的父子情谊真的到头了!
冠军营的大旗迎风飞扬,战马在风沙中嘶鸣,踏过茫茫原野,朝东边奔驰而去。
望着身边这支日渐强盛的兵马以及一张张熟悉的面孔,李玄心头渐暖,双腿一夹马腹,一人一马快速融入浩浩队伍中。
有了上过前线的驸马都尉宇文士及带路,冠军营第一天的行程还算顺利,除了有几股游骑远远地跟着外,倒没人敢前来挑衅。一个白天奔出两百多里。
辽东城距离泊勺城约有八百里,按照这个速度,如果途中不出现意外的话,再过三天,队伍就能到达泊勺城了。
冬季快到了,白天越来越短。
太阳落山的时候,李玄下令全军就地扎营,为明天的赶路养精蓄锐。
宇文士及心系老爹的安危,提议连夜赶路,等到队伍实在撑不住的时候再停下来休息,但遭到李玄的拒绝。
“现在敌我未明,本侯不会让麾下将士以疲惫之态去应对任何未知的危险。驸马大人若是心急的话,大可自己赶路,我必不会相拦!”李玄如是说道。
宇文士及虽然是宇文成的叔叔,但其同李建成一样,身上有一股世家公子高高在上的傲气,让李玄看着很不爽,李玄自然不会因为好兄弟的关系,给他这个叔叔面子。
李玄这番话直把宇文士及气得牙痒痒,俊朗的面容一阵青一阵红,却又无可奈何。他自然不敢独自上路,即便他安然到达了泊勺城又能如何?若高句丽人真的图谋不轨,他去了也只不过是给高句丽人多送去一条待屠的生命罢了。
既然劝不动李玄,宇文士也就安分下来。宇文士及跟随父亲走南闯北多年,有着丰富的行军经验,指导大军背靠一座小山扎下了营。并且让士兵们在营地外围放下了许多鹿角、栅栏之类的器械,将营地团团护住,说是最大限度的防止敌军袭营。
这点,李玄倒不反对。只要是为了他麾下这支兵马好,他都会欣然接受。
………………………………
第五十五章 穿越第一人
暮色渐沉,无云的天空转为铅灰般的暗沉,然后逐渐没入黑幕。
稀稀落落的几颗星星挂在天空,一轮新月跟着升起,这让冠军营的将士们多了很多方便,埋锅造饭也变得容易了许多。
辽东的夜晚,天很冷。
又是在这荒郊野外,北风肆掠,更添几分寒意。幸好将士们都带了大量的衣物,特别是那厚厚的重达十斤的御寒棉衣人手都有一套。
这是李玄特意吩咐的。他让麾下将士每人都带足衣服,至于粮食,每个人带上二十斤,够吃到泊勺城就行。
众将士当时听着都十分不解,但李玄在军中的威信没人敢怀疑,因此皆是一一照办。
此时,将士们才知道,他们的这个主将果然有先见之明,让他们不会挨冻。至于粮食,他们完全不担心,二十斤足够吃到泊勺城了。
营地里燃起了篝火,舔着夜色的火舌将暗中的一角轻轻撩开,驱走了大伙身上的几分寒意。除了负责守夜的士兵外,将士们三五成群围着一处篝火轻松地聊天、用餐。
营地的一角,宇文士及双手抱着身子,孤零零一人守着一簇火堆,仍是止不住地直打哆嗦。他没有想到这辽东的天气会变得如此之快,前一阵子还是酷暑,怎么这一晃眼功夫就到了深秋,而且看情况寒冬似乎也不远了。
他此行只顾着带吃的,衣服仅带了几套,而且都是那种锦衣玉服。美观倒是美观,但御寒效果远不如寻常士兵身上的棉衣。
宇文士及盯着眼前不断跳跃的火苗,恨不得将整个身子凑到火里。
“呐,将军让我将这件衣裘给你。”就在宇文士及冷得瑟瑟发抖时,一道天籁般的声音突然在他耳边响起。
宇文士及闻声扭头,看到苏烈伸手递过来一件黑色的大裘。
他脸上一喜,连忙起身将裘衣抢了过来,迅速地披在身上,然后裹紧身子,重新在火边蹲下,低声道:“替我谢过冠军候!”
苏烈点了点头,转身离去。
身子不怎么冷了,食欲也随之而来,宇文士及从随身包裹上取出一大袋食物。里面东西五花八门,有烤鸭,有腌肉,有鸡腿,几乎全是肉食。
这些食物一拿出来,香味顿时弥漫开来,让许多只带了一些窝窝头和粗饼的普通士兵羡慕得直流口水。
虽说现在冠军营将士的待遇很好,但他们都是穷苦人家出身,因此除了给自己留下必要的生活费外,大部分的金钱都是寄回老家让家人不会挨饿受冻。他们从不敢铺张浪费,这些随身携带的干粮还是从军中伙房拿的,不用钱。
普通士兵虽然羡慕宇文家的公子吃得好,却打从心眼里瞧不起宇文士及这种含着金汤匙出身,手不能提肩不能扛,只凭借着门阀出身,认得几行大字就能当大官的人。
宇文士及自然也知道,所以没有自讨没趣和那些士兵凑一起,而是独自起了口炉灶,一个人默默地吃着美食。但隔壁不远处的一波人却吸引住了他的目光。
冠军营的几个高级军官,包括李玄在内,一伙人围坐在一处篝火前,喝着用火温过的石冻春,有说有笑。
宇文士及只顾着带食物,竟忘了随身带点酒水,看着他们喝酒颇有些眼馋。不过,更吸引他的是他们那上下打成一片的融洽氛围。身在宇文家,他和大多数世家公子一样,注定不会有太多朋友。更确切的说,真正的朋友很少,他们大多数人都是因为利益一致而结合在一起,一旦利益有了分歧,一夜间刀刃相向也是常有的事。
李玄不经意间看到宇文士及一副眼巴巴的模样,不由笑着招呼道:“驸马大人不介意我们这些粗人的话,何不过来喝碗热酒,暖暖身子?”
“如此打扰了!”宇文士及压住心头的喜悦,将身边的篝火弄灭,加入李玄这伙人中。他也想趁机和李玄这些军官混熟,路上好互相照顾。毕竟,从这里到泊勺城路途遥远,谁也不能保证不会出事,能多几个朋友对彼此总是好的。
虽然他也知道,大部分的隋人对他这种世家出身的公子哥存在很大成见,但他愿意放下身段和他们好好相处,时间久了总会得到他们的认可。因为,一个现成的例子就摆在他眼前。无论李玄和麾下将士相处得多好,都无法改变一个事实,他也是出身世家,而且还是世家门阀中较大的一个家族,陇西李家。
“将军,听说陛下将传国玉玺交给你了,何不拿出来让我们长长见识?”张天宝喝了口酒,壮了壮胆,眯着眼提议道。
众人一听皆来了兴趣,跟着起哄。便连宇文士及也是一脸的好奇,他虽然在宫中呆了多年,但对传国玉玺也只是有所耳闻,从未真正见过。
“传国玉玺长啥样说实话我也没见过,我便取出来让大伙一观。不过,我先说好,只此一次,下不为例!”对于大伙的提议,李玄笑着点头答应。他又不是老古板,况且他自己也对这个被后世传得神乎其神的传国玉玺充满了好奇。
大伙听了,一齐叫好。
李玄起身走到千里一盏灯跟前,在马背上的一个包裹中翻了一会,双手捧起一个比巴掌稍微大点的精致木盒,转身回走。
看到李玄入座后,大伙一个个都伸长了脖子,一眨不眨地盯着李玄手上的那个木盒,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
打开木盒,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块光滑似镜面的黄色绢布,隐约可见上面用金丝绣着几条活灵活现的金龙。掀开绢布,一个四四方方巴掌大小的玉玺便呈现在众人面前。
玉玺色绿如蓝;通体剔透;上纽交五龙;栩栩如生,让人恨不得捧在手里好好把玩一番。唯一可惜的是,玉玺似乎曾经被人摔破过,其中的一角是用黄金补全。
李玄小心翼翼地将传国玉玺捧在手里,细细观察。突然间他双目圆瞪,脸上露出一副惊悚至极的表情。那样子,便仿佛见了鬼一般。
“将军,怎么了?”苏烈和一众军官还是第一次见李玄露出这种神态,纷纷关心地询问。
李玄定了定神,笑着摇了摇头道:“没什么,只是觉得这好好的一块玉玺却破了一个角,有些惊奇,让人感觉可惜!”
“奇怪,这黄金面上刻着‘穿越’两个字,何解?”张秀眼尖,看到了刻在玉玺黄金一角处的文字。
这两个字正是刚刚李玄心神大乱的原因。
众人皆是不信,纷纷凑上来观看,最后一个个都面露惊奇,感觉不可思议。谁这么无聊,竟然在传国玉玺上刻两个令人看不懂意思的文字。
李玄暗自苦笑,心中布满了疑惑。穿越这个词是后世才出现的,这个时代怎么会有?又怎么会出现在这个传国玉玺上,难道有后世之人穿越到了这个时空,特意在这上面留下这个记号?
“说起传国玉玺,还有一段典故。”宇文士及的这句话将众人的目光都吸引了过来。
看到众人皆是一脸好奇的模样,宇文士及心中隐隐有些自豪,这就是世家出身的好处啊,书读得多,见识自然比一般人广。
他自然不敢让这些军官等得太久,清了清嗓子,说道:“传国玉玺取材于战国的和氏璧,乃是工匠奉秦始皇之命所镌,其方圆四寸,上纽交五龙,正面刻有李斯说书的“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八篆字。秦始皇死后,历代帝王均以此玺为国之玉玺,故名‘传国玉玺’。”
“后来,王莽篡汉,遣其弟王舜前往长乐宫向当朝太后索取玉玺,双方发生了争执,太后一怒之下将传国玉玺摔在地上,破去了一角。王莽命令工匠用黄金补全了这一角,传国玉玺便成了现在大家所看到的这个样子。”
王莽篡汉这段历史李玄也了解一些,却不知道这其中还有这么一段典故。这让他不禁想起了后世之人关于王莽的一个大胆猜测。
后世许多人认为王莽其实是一个穿越者,他们列举了很多理由。
王莽一生干过很多令人匪夷所思的事情,比如他建立的新王朝取国号为“新”,历史上简称为“新朝”。又比如王莽尤其仇视匈奴和棒子,曾经多次讨伐匈奴,意图将匈奴赶出北方草原。他还命令将“匈奴单于”改作“降奴服于”,贬“高句丽”为“下句丽”,这些恶作剧也只有现代人能想的出来。王莽还鼓励科学试验和发明创造,并且他自己就是一个发明家。为了统一全国的度量,他发明了历史上最早的游标卡尺,无论是原理还是性能都同现代的游标卡尺十分相似,比西方早了一千七百年。
不仅如此,王莽还领导了国家一系列的制度改革,包括废除奴隶制、全国兴办学校、废除土地私有制等等许多令人瞠目结舌的举动。
但若说王莽真的是一个穿越者,以前的李玄自然不信。
不过,现在李玄却有些相信了,因为他自己就是一个活生生的穿越者。
再加上传国玉玺上刻着的“穿越”这两个字,让李玄更加肯定这个王莽应该是后世穿越过来的。不然他怎么会这么无聊,让工匠在这玉玺上刻两个在这个时代毫无意义的汉字?
一想到穿越第一人很可能是王莽而非自己,李玄顿时哭笑不得。
历史上的王莽篡汉失败被杀,可以说是一个悲剧。
李玄绝不会让类似的悲剧发生在自己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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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章 惊险
“好了,这看也看过了,大伙都早点歇息吧!明天还要早起赶路!”李玄下达了命令,随即郑重地将传国玉玺收了起来。
现在,这个传国玉玺对李玄来说已经不再是一个普通的玉玺那么简单了,王莽在玉玺上刻“穿越”两个字,很可能有着某种寓意在里面。
白天的赶路把大伙都累坏了,没一会儿营地四处便响起了沉重的打鼾声。
苏烈挨处提醒士兵们小心烟火后,便回到李玄身边,朝后者点了点头,表示没有发现异处。
李玄笑了笑,正要让苏烈下去休息,脸上的笑容突然一僵。
“怎么了?”苏烈沉声问道。
“有些不太对劲!”李玄凝神远望前方的那片山林,一脸凝重,低声说道。
苏烈脸上也马上郑重起来,他相信李玄的感觉,经历过几次并肩作战,李玄的能力让他心服口服,让他有种由衷的信任。
他仔细的聆听,却只听到风吹树叶的飒飒作响。不过,苏烈还是挨个拍醒了沈光、杨炎、张天宝他们,宇文士及睡得不沉,自己醒了过来。
“要不要叫醒其他士兵?”苏烈压低嗓子问道。
“不用,他们估计怕被我们察觉,来的人不多,只有数十骑。”李玄脑袋贴地侧耳聆听了一会,起身摇了摇头,一挥手,一行八人绕过山脚往山林上摸去。
李玄这伙人人数虽少,但除了宇文士及身手不明外,一个个都是骁勇之辈,自然未将这数十名敌人放在眼里。
一路小心翼翼地走来,山林上除了风吹树叶发出沙沙的声响外,便是远方黑鸦从树梢腾空飞起的叫声。
“会不会只是寻常的猎户?高句丽这边部落很多,经常有猎户上山打猎,我回来的时候就遇到过。”宇文士及认为李玄太过谨慎了些,高句丽人都准备签订盟约了,这时候使小动作简直是找死。
“你见过猎户大晚上出来狩猎的吗?而且我们三千人的兵马从此地经过,寻常猎户躲避都来不及,还敢在我们眼皮底下活动?”李玄冷冷地扫了他一眼。
宇文士及沉寂下去,他虽然行军多年,但一般的贼人哪敢和大队的官兵为敌,突发情况更是从未遇到过,总喜欢把事情往好的一面想。
快到山顶的时候,李玄挥手示意众人停下,同时做了个禁声的手势。众人纷纷点头,顺着李玄的目光望去。
树林边系着数十匹俊马,它们的嘴和四蹄都被人裹上了布条。显然这伙人是有备而来。
看到这,苏烈等人不由更加佩服李玄,能通过那轻微的马蹄声判断敌人来了数十骑,而且都藏在这山林上。
众人放缓了步子,轻手轻脚的往前摸去。
悬崖边上,数十名黑衣人趴在草丛边,往营地里观望,似乎在等所有士兵都陷入沉睡,才对营地发起突袭。
“动手!”看到这,李玄低喝一声,率先跃了出去,身后众人纷纷拔出了自己的横刀,跟随李玄的脚步扑了出去。
宇文士及用的是剑,此时也在月光的照耀下闪着璀璨光芒。
不过未等他出手,便听一阵阵惨叫声响起,一眨眼工夫,那十几名黑衣人已经被李玄几人解决了个干净。
正在宇文士及发愣的功夫,却见一道人影从旁边疾速扑来,将他撞倒在地。
“嗖!”一支利箭贴着他脸颊掠过,惊出了宇文士及一身冷汗。
待看清救了自己的是李玄后,宇文士及一脸感激,正要向他致谢,却听李玄冷冷地说道:“不想死得不明不白,就打起精神注意四周!”
说着,李玄已是挥舞着擂鼓嗡金锤冲了出去,和战友们肩并肩,背靠着背,迅速结阵,每个人的目光都四处扫视着,搜寻暗中的敌人。
宇文士及心中惧怕无比,强提起勇气冲到了李玄身边,这才稍微安心。
一阵疾风突然吹过,树叶被吹的哗拉拉作响。
就在这时,树林中四面八方响起了无数的利箭破空声。不用李玄发话,每个人都挥舞着兵刃,将身前舞得密不透风,“叮叮当当”声中,扫落无数箭矢。
“敌人藏在树林中,人数还不少!”苏烈倒抽一口冷气,大声提醒道。
“结阵冲过去,小心暗箭!”李玄低喝一声,自己已是率先迎着箭雨冲了上去。他深明一个道理,最好的防守便是进攻!
“冲!”苏烈高声大叫,领头往前冲去。
几轮箭雨过后,并未对李玄等人造成任何伤害。一行八人绕过林边的战马,冲入了树林中。
数十道黑影在林间穿梭,正在往后退去。借着皎洁的月光,李玄看得清楚,这些黑衣人身材都很高大,每一个人的眼睛都充满了杀气,给人一种危险的感觉。毫无疑问,这是一支极为精良的部队。
李玄眼神变得冷冽,这些人绝对不是普通的山贼,很有可能是高句丽的官军。他们出现在这里,要对他这支大隋派往泊勺城签订盟约的部队下手,已经说明两国间的盟约多半谈不成了。
想到高句丽人是如此的阴险狡诈,那驻留在泊勺城的数十万府军很有可能已经有了危险,李玄愤怒的咆哮一声,电般冲到一名黑衣人身前,对着他的脑袋一锤就轰了出去。
“噗!”这名黑衣人只来得及瞪大双目,不可置信来人速度竟然如此之快,未做任何抵抗便被砸烂了脑袋,惨死当场。
虽然这些黑衣人身手都不错,但只是相对于普通士兵来说。李玄一行人个个都是以一挡百的存在,解决起他们自然是轻轻松松。就连宇文士及,在经历过短暂的恐惧后,也慢慢适应下来,一把宝剑舞得虎虎生风,也斩杀了不少黑衣人。
半个时辰后,这些躲在树林里的黑衣人全部伏诛。
“将军,这里藏着数十桶火油!”不远处,沈光朝众人疾呼。
众人围了过去,看着山石堆旁那一桶桶黑乎乎的火油,皆是倒抽一口冷气。
这些人藏在此处,时时观察着上坡下军营的动静,为的就是等营地里士兵都睡熟了,然后乘机杀出,射杀掉守夜的士兵后,在军营里放火,将他们一把火全烧了。
这些人,真狠!
而且,这些黑衣人的如意算盘差点便成功了。
想到这里,苏烈等人望向李玄的目光变得更加钦佩。他们这个年纪轻轻的主将救了他们全营三千弟兄。
李玄也是心惊不已。他心中越来越感激李玄霸的授业恩师紫阳真人,后者不仅教会了李玄霸武艺,更传授了他许多行走江湖的经验。
比如,任何情况下都不是安全的,要随时保持警惕;比如,不要亲信陌生人,即便他看上去十分友善;又比如,耳朵贴地可以听清数百步外的脚步声,即便他人放轻了步伐,若是仔细辨听的话,也能听到数十步外的声音等等。
其中,李玄最欣赏的一条是,一定要相信自己的直觉,也就是人的第六感。刚刚李玄就是有种心悸的感觉,才贴地听了会声音,果然让他听到了一阵轻微的马蹄声。
李玄霸脑子笨,只记下了了这些经验而不懂得运用,结果都便宜了李玄。
………………………………
第五十七章 血仇
在打扫战场的时候,李玄他们从黑衣人身上搜到了一些金质令牌。
金牌半个巴掌大小,上面雕刻着一幅栩栩如生的图案。一轮金日,金日中有棵只有树枝不长树叶的金树,一只三只脚的黑色怪鸟立在树梢仰天啼鸣。
无独有偶,在攻破辽东城时,李玄曾从一些金甲卫士身上看到过类似的金牌。
“金乌卫队!”弄清了这些黑衣人的身份后,李玄的脸色一下子阴沉了下去。
宇文士及和苏烈等人的脸色瞬间苍白一片,他们都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金乌卫队是高句丽的王牌部队,平时很少出动,这次他们要对大隋皇帝派往泊勺城负责签订盟约的冠军营下杀手,说明泊勺城那边可能出事了,而且泊勺城内的三十万大军很可能已经遭到了不测。
“冠军候,下令大军开拔吧,我们要尽快赶到泊勺城,解救前线的将士!”一想到父亲宇文述也在泊勺城,宇文士及顿时急了。
“若前线真的出现变故了,我们这点人过去给人家塞牙缝都不够!而且,现在将士们刚躺下休息,若不养足精神上路,一旦在路上遇到大股敌军,自保都不足,更谈何救人?!”李玄冷冷地拒绝了宇文士及的提议。
“宇文大人不必心急,我们明日一早启程,顺利的话很快便能到达安市城。大人的侄儿宇文将军就驻守在安市城,我们可以到他那里探听下情况,总比我们这些人两眼一抹黑的乱闯强。”苏烈建议道。
“对,对,成儿就在安市城,若前线出事了,他第一时间就会收到消息!”宇文士及转忧为喜,一颗心渐渐安定下来。
众人急急下山,顺手牵了黑衣人留下的那些马和火油,而后怀着不同的心情休息了一宿,第二天一早吃过饭后,便拔营出发。
一路都是崎岖的山路,荒无人烟,众将士跋山涉水,不间断地赶路,终于赶在正午的时候,远远地看到了一座背靠大山的城池。
“前方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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