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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雄-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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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军人不难打交道,就在这里了,只要把住他们的脉搏,分分钟就能搞定。

    李五也讪讪的哼哼了两声。

    等人都坐下,李破又问,“姓李?和军曹怎么称呼?”

    这个时候,他已经彻底明白了大隋裙带关系的普遍性,一听此人姓李,立即便问了出来。。。要看≡書·1╳k╋a╬n╋s┼h╬u┼·c·c。。。。

    果然,这位回答道:“俺阿爷在太爷身边护卫。。。。。。。”

    旁边有嘴快的,气氛稍缓,就紧着道:“伍长还有两位哥哥在马邑军中任职,若是听说伍长被人打破了头,定会寻过来跟参军讨教讨教。”

    李破撇嘴,晃了晃自己的拳头不屑道:“就凭俺这拳头,还是算了吧啊。”

    几个人都顿时呼呼哧哧的笑了起来,笑点着实有点低。

    至此,李破不但加入了进来,还彻底确立了自己的地位,男儿相交,就是这么奇妙。

    当然,这也正是这个年头军中汉子们直爽豪放的心性在作祟,要是换做后来,你打人一顿,还想跟人把酒论交?做梦去吧,我非叫警察把你弄进去不可,过后还要找律师告的你肉疼。。。。。。。。

    李破一拍桌子,招来驿夫倒酒,举起酒碗,“以后就都是自家人了,一家人不说两家话,看见那边那个小的没有,那是俺家二郎,以后多照应着点,俺这里就先谢过了啊。”

    几个人又笑,心里彻底舒坦了下来,纷纷应了,抱着大碗开喝。

    不一时,一桌人笑笑说说,虽然不敢喝太多,也不敢高声,扰了军曹,但这氛围嘛,就只能说是融洽了。

    这个说那个不禁打,肚子挨了一下就吐的稀里哗啦,那个说这个鼻血都滴在了酒碗里,实在有些恶心,说笑间,好像又了李破的加入,这气氛完全变成了另外一番模样。

    一顿饭吃的差不多了,桌上的人李破也认了个全乎。

    三个姓李的,两个姓陈的,都和李氏有着这样那样的关系,这哪是近卫啊,简直就是亲戚大联合嘛。

    再次印证了大隋朝裙带关系无所不在的真理。

    李五弄了条布巾,将血擦干净了,凑到李破身边打问他的来历。

    李破只说,咱是关西扶风人,和郡太爷可没什么关系,那表情简直就在说,咱可不是靠着李家出来混的,至于靠山是谁,你就猜去吧,半真半假的让李五很是产生了些敬畏之心。

    和这边的热闹相比,那边就安静的多了。

    元朗和李春眼巴巴的瞅着这边,显然心早就飞了。

    少女吃饭也吃的越来越是没滋味,吃食太差,烈酒的味道更是难闻。

    阿爷常说养兵千日用兵一时,你瞧瞧,这些该死的混账东西,吃的一个个身高马大的,用的时候却把她的脸都丢到地底下去了。

    一个小小的马夫,打的他们找不到北不说,转身还去跟人家称兄道弟去了。

    平日里说的男儿气魄都到哪儿去了?就这个样子,是不是别人把他们打趴下,过后就能把她给卖了?

    越想越是气恼,啪的一扔筷子,转身去房间休息去了,身后一群人,呼啦啦都站起来,目送她离开。

    但形单影只的她,看上去却有那么几分凄凉了。

    。。。
………………………………

第71章夜宿

    晚上,李春就问李破,“大哥,他们挨了打,为何还那般欢喜?”

    李破呵呵就笑,“都皮痒了呗。╪┠┢要看╡┢┟書┡。《壹kans《h<u<。”

    李春一听,立即摩拳擦掌,“那我明日里也去打他们一顿?嗯,就怕打不过他们五个。”

    “先叫元三去试试不就成了?”

    “他?他还不如小春呢。”

    这孩子心眼太过实在,以后是要吃亏的,李破对自己的教育方式有点犯愁。

    “对了,三娘子说,小春的关西话说的不像。”

    “像不像的又能怎的?好了,睡吧,以后少往她跟前凑,再有,路上小心点,这趟出来好像有点不对劲,不如把你留在城里了。”

    “走这么远了,小春可回不去了啊。”

    李破嗤之以鼻,这样的驿道,直通通的,得多废的人才能走错了?

    嘴上却道:“行了行了,睡觉睡觉,明天还得赶路呢,唉,这吃的什么鬼东西,看来改日还得咱们自己主厨。”

    。。。。。。。。。。。。。。。。。。。。。。。

    一夜无话,第二天一早,九个人便离开了驿站。┢┞┝要看书┞┠。〈1〈kans?h?u[。

    第二日晌午过后,便看到了苍水。

    到了这里,山峦渐渐远去,地势也渐渐平坦了起来,碧绿的草地逐步代替了杂草,成为视野中主要的植被。

    一行人走的并不快,和游山玩水差不多。

    气氛很压抑,主要是李碧总摆着一副臭脸,很快就让其他人感觉到了她那不美好的心情,于是,整队人都有点无精打采了起来,小心翼翼的,生怕触怒了她。

    这次驿站出现的有点早,太阳还老高呢,就在苍水岸边现了它。

    和后来的车站差不多,这时候的驿站也都好像一个模子里刻出来似的,看过一次,第二次也就不稀奇了。

    区别在于,这家驿站的马匹比上一家要多,而且还建了猪栏,显然比上一家那些人聪明的多。

    猪这个时候有很多称呼,什么黑面郎,豕,刚鬣之类的称呼,一股脑都用在了猪身上。

    这年头,人们不太愿意吃猪肉,但在贫民百姓中间,猪肉却也市场广泛。

    显然,这里的驿夫们,便养了些来吃肉。

    驿站四周,还开垦了些田地,看来,这家驿站里的驿夫们是打算自力更生了。

    不过,这也得说他们胆子不小,若真有人跟他们较真的话,一个个都吃不了好果子。┞┟要┢┝┝看书══。《壹

    一行人没在这家驿站多做停留,只是在这里饮了马,又带上了两根羊腿就继续前行了。

    不是因为别的,只是因为李军曹说要走,便没人敢说留而已。

    李五恋恋不舍的看着驿站远去,还偷偷跟李破嘀咕,“看来今晚要睡草地了。”

    于是,李破也有些不舍了,毕竟,谁也不愿意露宿在野外,李破也不例外。

    本来,马场离着已经不算远了,要是之前紧着赶路的话,这会儿已经在马场休息了,现在嘛,却还要在外面住一晚。

    不过,随即李破就高兴了起来,因为不用再吃驿站里的东西了,两根羊腿,好好弄弄,到也能补补受了亏待的肚囊了。

    可惜,驿站中那几只肥猪欢蹦乱跳的,看着可着实馋人,却被人弃之如敝,这年头的人实在不可理喻啊。

    这天晚上,一行人就在苍水河边扎下了临时营地。

    看着李五几个,麻利的支起一顶小帐篷,显然是给李碧准备的,李破看的直撇嘴,就这等级差,他都有心造反了。。。。。。。。

    那边几个忙着献殷勤,李碧纯属甩手掌柜,立在河边装雕塑。

    李破只好支使元朗和李春两个去砍柴,自己则挖坑,准备灶膛。

    还好,他出来之前,也有着风餐露宿的准备。

    挖好了坑,从马上卸下两条羊腿,又从自己马兜里掏出些削好的木签子来,坐在地上开始往下片羊腿肉,抹上盐巴,然后用签子穿好。

    等那边的帐篷立起来,这边的火已经点上了。

    几个大头兵终于请示过了李碧,过来帮着添柴,搭架子。

    李五一边干活,一边嘀咕着,要是天色早些,还能出去射些野物回来,打打牙祭,当然,还好奇的看着李破在忙来忙去,觉着挺新鲜之外,对这顿野餐也有了那么点盼头,只是信心还不够足。

    那边元朗翻着白眼,估计是对这些家伙彻底的失望了,干活还不如他卖力呢。

    天色昏黑,篝火很快旺了起来。

    李破踢了这个踹那个,紧着让他们不要讲篝火弄的太旺,忙碌的是一塌糊涂。

    好半晌,才将火焰控制住,把肉签子搭在火上。

    羊肉很快就出滋滋的响声,瞧着李破不住的将佐料往上倒着,旁边的家伙们闻着肉香,都咽起了唾沫。

    当然,肉好了,还得先将水边那尊雕塑请回来,人家是要吃第一串的。

    从那晚林中相遇李破就知道,这位绝对也是个吃货。

    说不定,今天没在驿站住宿,就是因为驿站的东西太过难吃的原因。

    果不其然,像那晚一样,先小口的咬了一口,然后。。。。。。。嘴唇翕动了几下,眨眼间,一串羊肉就都进了嘴巴。

    这个时候,眼睛也眯了起来,眉头上的褶皱也都散了,显然很是满意。

    不过还只是惜字如金的赞了那么一句,“好,做的不错。”

    狗腿子李五瞬间眉开眼笑,好像夸的是他一样,紧着又奉上两串。

    其他人只能眼巴巴的瞧着,李破也饿的前心贴后背了,咽了口唾沫,心里直叨咕,奶奶的,你这逗猴呢?

    少女适时的摆了摆手,架子上的烤羊肉,瞬间就被几个人抢了个精光。

    李破可不慢,离着又近,抢了一把,回头递给李春几串,兄妹两个立时狼吞虎咽了起来。

    两条羊腿,根本不够这些大小吃货们糟蹋的,不一会儿,就消灭了个干净,其他人都是意犹未尽,只吃了个半饱的感觉。

    也许,唯一吃饱了的就是李碧了。

    随即,李五从马鞍子上卸下了酒囊,一人一大口的轮着开喝。

    其实从这些细节上可以看的出来,北地很多人的生活习惯,和草原上的部族,分别实在不大。。。。。。。。。。

    。。。
………………………………

第72章夜宿(二)

    正为过年攒搞中,但说实话,年前的事情也挺多,不过大家放心,过年的时候,断更不至于,但可能会是一天一更了,看看吧,要是能攒出三十章来,就不怕了。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岂曰无衣,与子同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

    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我甲兵,与子偕行。”

    春夜潇潇,不知什么时候,篝火旁响起低沉的歌声。

    这是独属于秦人的战歌,关西男儿用独特的腔调唱出来,古老中,仿佛带了无尽的豪情壮志。

    这首歌,一代代相传下来,一代代的秦川男儿唱着这样的战歌走向战阵,又唱着这样的战歌,凯旋而归,也同样唱着这样的战歌,为战死之同袍招魂。

    所以,歌声中的韵味,已无法用准确的言语来描述,这代表着秦川男儿的不屈和倔强,代表着秦川男儿的壮猛和刚强,也代表着秦川男儿的孤独和悲伤。

    不知何时,元朗和李春也加入其中,用他们稍显稚嫩的嗓音,努力的激发着自己滚烫的热血。

    李破静静的听着,这首战歌,在军寨中不知听了多少遍了,他曾努力的在这熟悉而又陌生的歌声中找寻着归属感,也曾大声跟几个老军一同呼喊。

    但可惜,塞外的风寒,只会让人感觉到孤独和寥落,让这雄浑之曲听上去像不甘的哀鸣,怎么听怎么难受。

    但现在不一样了,这首歌他听上去终于有了那么几分味道。

    篝火明灭之间,对面的少女抢过酒囊,大口的喝着酒,酒水顺着她的嘴角流下,弄得前襟淋漓不堪,但她一无所觉般,将干瘪的酒囊扔在地上,擦了擦嘴角,高歌不休。

    此时此刻,这个来自关西世阀的贵族女子,终于抛开了那些无谓的伪装,露出了自己豪放的一面。

    当歌声渐歇,少女重又打起了拍子。

    纵声高歌。

    “操吴戈兮被犀甲,车错毂兮短兵接。

    旌蔽日兮敌若云,矢交坠兮士争先。

    凌余阵兮鬣余行,左骖殪兮右刃伤。

    霾两轮兮絷四马,抱玉枹兮击鸣鼓。

    天时坠兮威灵怒,严杀尽兮弃原野。

    出不入兮往不反,平原忽兮路超远。

    带长剑兮挟秦弓,首身离兮心不惩。

    诚既勇兮又以武,终刚强兮不可凌。

    身既死兮神以灵,魂魄毅兮为鬼雄。”

    篝火旁边,一个明眸少女击节而歌,带出来的竟全都是雄豪之气,连那清脆的声音,都如金铁交鸣般刚硬。

    歌声刚罢,叫好声四起,即便是李破,听的有点稀里糊涂,一知半解,但还是狠狠拍起了巴掌。

    估计吧,其他人和他也差不了多少,都算不得少女的知音。

    不过一个女人到这个份上,你想不佩服也不成了,让人心折而又佩服的女子,你一生估计也见不到一个,真正巾帼不让须眉的女儿,李破相信,即便是这个世道,也不会多见,后来嘛,只会越来越少。。。。。。。

    这属于濒危动物,需要大力保护才成。

    少女把手大力一挥,目光如今变得已如霜刃般凛冽,“这次出来,我要杀一个人,此人势力颇大,我若带大兵前去,怕惊走了他,当初悉迷度追的咱们可是好苦,所以这一次,只带了你们出来,你等可有胆量随我走上这一遭”

    男人们早被她刺激的热血飙升了,几乎是话音未落,一个个的就像立军令状一般把自己给卖了。

    李春也直瞅李破,估计是很想和那些家伙一样,喊上两嗓子才痛快,而且,更为可怕的是,同为女子,那种认同感是完全不一样的。

    可以说,少女唱了几句,摆了几个姿势,就让李春这样的小姑娘完完全全的拜倒在地了,偶像这东西,真的不可理喻。

    李破几乎是本能的开始挪动步子,想躲入篝火旁边的暗影中去。

    这群疯狂的家伙,也不听听,明显是敢死队一样的任务嘛,太不珍惜生命了,就觉着这次出来有点不对劲,自己的感觉还是那么的准。

    然后就想,这会拽上李春就跑,会是个什么后果呢

    当然,最终他也无奈的发现,他没有多少选择的权力。

    这里九个人,有八个已经被忽悠的晕头转向了,逃走和将事情做完的选择题,很好解答。。。。。。。。

    少女的目光终于转了过来,看着李破,慢慢的,目光中已经涌上了杀气。

    李破转了转眼珠,毫不犹豫的加入到热血奔涌的笨蛋当中去了,没给这疯女人杀人祭旗的机会。

    再次围坐于篝火旁边,气氛已经俨然不同,刚才还慷慨激昂的人们,这会坐在那里,都如雕塑一般,让篝火旁边好像多了一群鬼怪般,充满了阴森之气。

    少女打破了平静,沉声道:“这人你们应该都听说过,他叫史千年。。。。。。。”

    即便李破心里各种不舒服,这会猛的听到这么个名字,也差点乐出来。

    千年的王八万年的龟,何况还姓史,好名字,不过应该挺难杀的才对,人家可要活千年之久呢。

    其他人明显没那个心情,李五听了,当即便道了一句,“云内马场的史千年”

    少女微微点了点头,“此人来历,就不用多说了,他和突厥,东山贼都有着勾连,甚至于雁门郡。。。。。。贩马的生意,他也做了有些年了,如今北征辽东在即,郡尊允我除此恶患。。。。。。。”

    “咱们先要做的第一件事,是什么,你们谁能说说”

    半晌,没人吭声,元朗抓耳挠腮了半天,才嘟囔道:“咱们应该先派人到那边儿瞧瞧动静吧史千年啊,俺听说过,他的人可不少。。。。。。”

    少女失望的摇了摇头,这些军中汉子,都是动手比动心思快的人,让他们想主意,真是难为他们了。

    她其实和她的父亲面临的窘境差不多,身边没有太得用的人。

    三郎到是比他们聪慧一些,但也就是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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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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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死斗

    这些家伙,谈不上训练有素,但绝对可以用亡命之徒来形容。╪┝要看书┝。《1(kans{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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