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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秦孤竹君-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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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只小老虎已经长到金毛大小了,身上的毛色也渐渐显现出来了,不知道是不是自己身上磁场不对,难得一遇的病化老虎竟然被他一胎遇见两只。
一黑一白。
或者说一只白化病,一只变种蓝灰虎。
白虎大家都见过,除了白化病之外还有变种,但是黑虎或者说蓝灰虎,确是皆为罕见的,但是在古代记载中却并不少见。
虪(shu)是华夏先人专门为这种变种黑虎起的名字。
В╤an)则是先人们专门为变种白虎而起的名字。
虎作为古代兵伐之时的代表,自古以来便于战争脱不了关系,尤其是阴阳家至汉代衍生出的各种谶纬学说中,虎更是代表着军兵、庚辛、义德等含义。
而白虎则作为祥瑞,为国之利器,君王监兵所以大将军的堂口,称之为白虎节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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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阴阳相反,白虎为祥瑞,黑虎自然就为不祥之兆。
虪者,黑虎也!降则天下乱!
但是抛开这些文学艺术形象,白虎和黑虎都是一种隐性基因返祖而出现的变种。
如果再把时间线向前推几万年,白虎和黑虎在地球上并不算什么稀奇的东西,只不过后来在生物淘汰中,白色和黑色条纹对于老虎的生存不利,所以这些显性基因虎种就慢慢灭绝了。
主要因为所有的哺乳动物,都是色盲。
除了人类之外,哺乳动物是分不清橙色与绿色的,在食草动物眼中,是跟草一个颜色,所以橙色皮毛的猛兽在捕猎中具有明显的隐蔽优势。
而白色和灰黑的皮毛在哺乳动物眼中,无异于黑夜中的萤火虫了,久而久之,白虎跟黑虎就因为毛色吃亏慢慢绝迹,但是他们的隐性基因还是藏在子孙当中的,不一定那一代,就变种了。
王诩就下来这两只,好死不死就是变种虎,也算是一个美丽的意外吧。
不过这种意外在王离眼中,就是充满着神话色彩的必然了。
果然,羡门中人随便养个宠物,都对天下兴衰有着直接影响。
而且王诩发现,王离自从发现了这两只小老虎的毛色之后,脑子就有点不好使了,总能冒出一些大逆不道的想法。
“点兵,咱们今天南下看看。”王诩跳下天子座驾,对着溪边洗澡的王离说道。
“今天?”王离头上的鸟屎还没有洗干净,抬头惊讶的问道。
“嗯,今天是个好日子,我算过了。”王诩忍着笑意说道。
“好个屁,刚才那群死鸟你没看到?”王离大怒。
“这就是好兆头啊,候鸟南飞,说明迁徙开始了,这个时候鸟滩那边一定有很多雏鸟快要成型了抓回来刚好可以养。”王诩笑道。
“抓鸟干什么?老子要去抓人!”王离没好气的说道。
“我们都知道这个道理,那些需要食物过冬的野人自然也知道啊,说不定可以碰上呢。”王诩笑道“这样就能够知道他们准确的部落位置了。”
王离眨了眨眼,头埋进溪水里喊道“铁牛,去喊人!咱们今天去打秋风!”
铁牛应了一声,开心的去报信。
不到半个小时,四十骑的队伍整装待发。
驾着狍子车的墨壬也跟了过来,他平时一般都不离开他的动物园,是因为今天要去抓鸟才出来,狍子们已经被他训练的比马还要听话了,而且他还跟山魈们混熟了,有几只大山魈每天还能帮他放牧。
这两个月王家军们过得很无聊,方圆十几里的猎物都被他们杀的杀,抓的抓,更远的地方又不让他们去,听说有放风的机会,自然一个个都是神采飞扬的。
在一个青娘弟弟的带领下,沿途南下二十里,到了所谓的鸟滩,王诩发现这边确实是一处风景绝佳的湿地,确实如青娘所说,湿地上的鸟想砂子一样铺满了地上,看的墨壬眼睛都绿了。
“去吧,能抓多少抓多少,不过小心点,别被鸟给打回来。”王诩对着墨壬笑道。
墨壬扶了扶自己的驼鹿角咧嘴笑道“大帝您就瞧好吧。”
说完带着背着藤筐的山魈向着湿地冲去。
“这边还有仙鹤?”王离也惊讶道。
“你要是喜欢可以抓几只回去养。”王诩看着那些成群结队高傲的丹顶鹤,这些在后世的国家保护动物,在这边还真是一点也不值钱啊。
“这东西在中原可是稀罕东西,皇宫里养了几只,秦王都宝贝的不得了,不过看到这些,我心情也是很复杂。”王离叹了口气,眸子黯淡。
物以稀为贵,这个道理亘古不变。
“等下倒是可以尝尝味道如何。”不够转眼间王离就吞着口水说道。
王诩笑而不语。
“我等去帮公子抓几只。”几个侍卫主动请缨,策马冲入湿地,惊起无数飞禽。
他们也很想尝尝,秦王都宝贝的东西,是个什么味道。
………………………………
第五十一章 栽在了鸟爪之中
第五十一章栽在了鸟爪之中
人类将飞禽分成两类。
一类叫做猛禽,如鹰隼,大雕之类的。
另一类叫做会飞的烧烤,因为人类觉得除了猛禽之外,所有的禽类战斗力都不强,没有什么危险。
但是实际上并不是这样的,任何野生动物,都具有一定的攻击性,尤其是当大量野生飞禽聚集在一起的时候,更是不能掉以轻心。
当湿地上那群飞禽被冲下去的墨壬等人吓得四散惊飞,铺天盖地的仿佛一张大网扣住他们的时候,王诩才猛然想到这个道理。
不要惹发情期的任何动物,也尽量不要惹带着崽子的动物。
“快散开!”王诩大吼一声把,王离拉到马车里并关上了车门,同时再对着丝毫没有意识到危险的墨壬喊道“墨壬,快跑!”
可是墨壬跑的太远了,而且天空中的鸟鸣叫声淹没了所有声音。
虽然不知道王诩为何如此惊慌,当时王离马上反应过来,吹响召集备战的骨哨,听到哨声的墨壬和几个侠士犹豫了一下,开始往回跑,而外面旁边的朱家等人已经开始慢慢散开。
不过不等着墨壬撤回来,那些受惊起飞的飞禽们就已经镇定下来,几千只鸟的鸣叫声真的有一种凤凰鸣叫的大气魄,随后一个个从高空俯冲,目标就是地上所有的‘猴子’。
仿佛天倾般的景象让王诩震惊的合不拢嘴。
听着马车叮叮咣咣被鸟爪和鸟喙击打的声音,王离紧张的握紧手中的妖刀,脸色苍白。
“蚂蚁多了咬死象啊。”王诩无奈的敲了敲脑门,透过窗户看向外面,被飞鸟们追的四散逃窜,狼狈不堪的王家军。
“这些妖鸟也被控制了?”王离声音带着一丝沙哑。
“我忘了动物在抚养幼崽时候是极具攻击性的,在加上这边的飞鸟都是成群的野鸟,突然被打扰,自然会爆发。”王诩顺着车窗的缝隙刺出长剑,一只黄白色的大鸟就葬送在剑下了“等一会儿吧,鸟类的报复性没有那么大,不过墨壬就有点惨了。”
“他不会被那些鸟啄食了吧。”王离看着外面被飞鸟袭击包裹住满地打滚的墨壬问道。
“他穿着木甲和木胄,没事的。”王诩笑了笑,一剑一剑的往外刺杀。
飞鸟们的攻击持续了半个多小时,最后在湿地上空盘旋了许久,飞入林中,估计短时间内不会在飞回来了,湿地中只剩下一些大型的仙鹤类飞禽。
朱家带着侍卫狼狈的跑了回来,不光是人,很多马身上都有了细小的伤口,而且每个人都是浑身的血渍,满脸羞愧。
被飞鸟伤成这样,真的有损他们王家军精锐的大名。
“吃一堑长一智。”王诩笑着安抚道,走到躺在地上半死不活的墨壬旁边“给你个教训,看你以后还敢冒冒失失了不。”
“大帝。”墨壬委屈的从地上爬起来。
“看来今天我们是大败而归啊。”王诩看着狼狈的战士们笑道。
俗话说骄兵必败,以前一直就担心太过简单的野外生活会让大家掉以轻心。以后吃大亏,现在好了,栽了在了一群扁毛畜生爪中,有了这次飞鸟袭击的教训,估计以后大家都会更加谨慎的。
“咱们今天就先到这里吧,明天再来。”王诩笑道。
“在下准备明天把这群扁毛畜生都杀光,给大家加餐。”脸上被抓了一道口子的朱家,笑的有些恕�
“先生何必跟一群扁毛畜生计较?”王诩挑眉笑道“明天更重要的任务是守株待兔,今天有这么大的动静,相信这周围的部众应该会来探查一番。”
“我去把地上的蛋都捡回来。”墨壬把被飞鸟惊吓的狍子们都找了回来,闷声说道。
“嗯,应该还会有一些飞不起来的雏鸟,也都带回去吧。”王诩笑了笑。
湿地这边还没有闻到海腥味,说明距离海边还很远,而且这边地理位置,大片的湿地连接着一个湖泊,周边的也都长满了各色花朵,低矮灌木,可谓是水草丰美,算是一处不错的美景,在这边种地是不太可能了。
这些候鸟不知道在这边栖息了多少年,跟它们争地盘很不划算,以后倒是可以建一个生态景点,在湖泊里多养殖点鱼蟹什么的,吸引更多的候鸟繁殖,相当于一个天然的养鸟场了。
而且湿地作为一种重要的地理环境,一定会成为迁徙动物的栖息地,这一片虽然都是飞鸟的栖息地,另外一面说不低还有其他动物,以后墨壬的动物园,倒是可以开到这边来。
除了让墨壬装了一马车的雏鸟和各种鸟蛋之外,王诩还让人把地上的羽毛都捡了回去,羽毛可以做过冬御寒的衣服,也能当装饰物提高下族人的幸福指数。
王离猎杀了几只丹顶鹤,抢了它们雏鸟,队伍开始返程。
在王诩他们走了不久后,从南面密林中钻出几个手持石矛的野人,看到有些萧条的湿地之后吓了一跳,其中一个绕过来在王诩他们之前留下痕迹的地方嗅了嗅地上的马粪,兴奋的开始手舞足蹈起来。
。。。。。。
队伍狼狈的回到朝歌,吓了所有人一跳,以为是遇见什么敌人发生剧烈交锋呢。
大家也没脸说是被一群扁毛畜生伤的,最后还是王诩美化了一下,说战士们主动跟鸟群们战斗,最后杀退了近千只飞禽,斩获了一车的粮食。
于是族人们每人都分到了一直母鸡大小的飞禽。
“有发现其他部落的踪迹嘛?”墨怜烤好了野鸭送过来时问道。
王诩翻看着ipad上面的资料,摇摇头“暂时没发现,不过明天就能见分晓了。”
对于ipad和手机,甚至笔记本这种能发光还有图像的神器刚开始是十分害怕,但是后来墨怜早已见怪不怪了,一边帮王诩拆肉,一边说道“那大帝明日就不用去了吧。”
“也得去啊,在没有看到大海,找到矿点之前都得出去。”王诩笑了笑“今天族内有发生什么事情嘛?”
“今天小溪的水涨了半寸,是哑儿发现的。”墨怜笑道。
“夏日炎热,水涨是自然的。”王诩笑了笑。
“哑儿觉得如果把河道再扩宽挖深,或者在分流的话,族内储水会更加丰富,但是国君教训了他一顿,说他擅动水利会被天神责罚降难的。”墨怜眨了眨大眼睛,推开问道香味爬起来的两只小老虎说道。
“河道宽了,水流的量就大了,如果一旦河流开始泛滥,那么可能就会淹了两边的耕地。”王诩摇摇头“不过可以让哑儿试着在城外,绕着城墙修一条护城河,顺便把城外的土地开垦一番。”
“那孩子最近已经成了孩子王了。”墨怜轻笑道“跟他刚来时的样子有了很大的变化。”
“族内也有了很大的变化啊。”王诩笑道。
“都是大帝的恩泽。”墨怜柔声说道。
“除了我的恩泽之外,还有你们的勤劳,以及天神们的恩赐。”王诩笑着摇摇头。
墨怜伺候好王诩吃完后,端着盘子出了天子座驾,哑儿探头探恼的凑过来“怜儿姐姐,大帝怎么说?”
“大帝不准在城内扩河道。”墨怜摇摇头。
哑儿小脸马上垮了下来,细眉拧成一个川字。
“不过大帝允许在城外修一条护城河。”墨怜眸子里闪过一丝笑意。
哑儿闻言露出笑容,嗔道“姐姐说话就不能不大喘气嘛~”
墨怜轻笑着捏了捏哑儿的鼻子“跟着我多好?非要跟着国君受罪?”
“我也是跟着姐姐好好学习内务啊。”哑儿轻笑道“不过国君年迈,更需要有人帮他跑个腿啊。”
“国君一门心思的想要设计神殿出来,哪有心思管你这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儿?”墨怜轻哼道“警告你啊,小小的胡闹一番就可以了,要是真的给大帝惹麻烦,我可饶不了你。”
“放心吧,我怎么会给大帝添麻烦~”哑儿狡黠一笑,挽着墨怜手臂说道“我今天看到墨壬叔叔拿了很多漂亮羽毛回来,姐姐可知道商朝天帝的玄衣羽裳?”
“玄衣羽裳?”墨怜蹙起眉。
“取雪缠之丝和北山之墨染成玄色,以金线,银线还有彩线绣十二纹章,最后以鸿鹄之羽点缀衣袂,配朱色腰带,赤色革带以成天帝冕服。”哑儿眉飞色舞的说道。
听着哑儿描述了这一件华贵非常的冕服,墨怜眸子都开始游离起来,想到王诩穿着这件衣服,应该就是天仙下凡的真实写照了吧,不过转念一想,目前这些东西,似乎出了羽毛之外,其他都没有,顿时丧气道“你给我把这些东西变出来?”
“嘻嘻,这些东西我当然变不出来,不过不是有羽毛嘛,咱们可以给大帝做一件雪羽披风啊,马上就要入秋了。”哑儿笑道。
“总觉得你在按什么坏心思。”墨怜点了点哑儿的小脑袋“不过确实得给大帝做一件披风了。”
………………………………
第五十二章 蛮荒之地的马,是吃肉的
第五十二章蛮荒之地的马,是吃肉的
野生鸟类的雏鸟,也是野生动物。
没有被驯养的野生动物似乎骨子里就带着一种野性和傲气,一个晚上的时间,昨天墨壬带回来的那些雏鸟,就死了一小半,全都是撞墙而死,死的很壮烈。
导致一大清早,墨壬都是眼睛红红的,不知道是气的还是哭的。
“试验都是有损耗的,不是所有野畜都跟这群狍子一样傻,所以你需要的是耐心,寻找这些鸟类的共性。”王诩放下烤乳鸽,对着跪在地上请罪的墨壬说道“起来吧。”
“恳请大帝今天再让我去一次。”墨壬瞥了眼另一边烤雏鸟烤的开心的王离等人,一个头叩在地上闷声说道。
“今天不行,今天没时间陪你抓鸟。”王诩摇摇头“这样吧,你还记得昨天湿地的情况嘛?你可以先把你的鸟棚设计成那个样子。”
“那样雏鸟就不会死了?”墨壬眸子一亮。
“不知道,你可以试试,不试试怎么知道。”王诩耸了耸肩“顺便带着人往下面铺木轨。”
墨壬喜滋滋的领命去工作了。
“这傻子养养狍子养养猪还行,遇见野性这么强的鸟就不行了,我觉得你还是再找个养鸟的吧。”王离嘲笑道。
“驯养之术,虽然各不相同,但是殊途同归,只要找到规律就好。就是因为狍子和山彘太好饲养了,才让他试试驯鸡鸭。”王诩摇摇头“今天咱们轻装上阵,争取把那边绕一圈看看,我觉得另外一边可能还有其他的动物。”
“不守株待兔了?”王离挑眉道。
“如果兔子出现了,会自己撞晕在树下。”王诩轻笑着牵出一片花白色的战马,这是屠檀的坐骑。
王诩会骑马,而且骑得还不错,但是他骑得是带着马鞍和马镫的马,秦朝时期还没有马镫这种东西,连马鞍都是绑在马身上的麻布。
马镫和马鞍对于冷兵器是骑兵的意义是天翻地覆的,在没有做好准备之前,王诩不准备把这两种东西拿出来,但是他又要骑马,于是他只能偷偷的在马垫两边挂两条皮革,做成一个简易且不会引人注意的马环,这样就能够正常的驾驭马了。
如果不是仔细观察,很难发现王诩两只脚踩着皮革环。
虽然昨天王诩没有受伤,但是还是引起了墨奎等人的担忧,所以今天屠檀是负责保护王诩安全的。
依旧四十骑,不过今天每个人都穿着薄木甲和木胄,夸弓背剑整装待发。
来到湿地的时候,湿地已经恢复了昨天的生机,第一次看到如此庞大的飞鸟群,屠檀表示很震惊。
“绕道吧。”王诩笑了笑,领头向着林中走去。
“昨天你们就是跟这些扁毛畜生拼杀的?”屠檀笑着问朱家。
“已经被我们歼灭很多了。”朱家面不红,耳不赤的说道。
“确实是一番恶战啊。”屠檀大笑道“不过这里确实是一处风水宝地啊,大帝,不如我们在这边设置一个放牧区?这边水草丰美。”
“离得有点远,就算木轨铺过来,也得半个时辰能到。”王诩摇摇头“不过如果以后咱们人多了,倒是可以考虑在这边设立一个小镇,专门放牧。”
“这边的树,就没有朝歌城旁边的高。”屠檀看了看四周的树木说道。
“那只能说明这片土地没有那边的古老。”王诩笑了笑“沧海桑田耳。”
“你是说,这片土地以前是大海?”王离微微挑眉。
“应该是吧。”王诩点点头。
“难道我们真的生活在巨龟背上?”王离好奇的问道。
“驮着大陆的那只乌龟被女娲杀了补天了。”王诩轻笑道,话还没说完,前面一个侍卫突然胯下战马受惊人立而起,引起了队伍的惊慌。
“什么东西?”王诩夹紧马肚子,勒住缰绳,皱眉看向前面的灌木丛中窜出来的一只动物。
一只深棕色毛皮,山羊大小的小熊站起来冲着队伍发出咆哮。
“野熊?”王离眸子一亮,搭弓就要射去,一箭射穿小熊的胸前。
“貂熊。”王诩看着墨丁了拎过来的小熊,挑眉笑道“看来这边确实已经进入走兽的气息领地内了,既然有貂熊,说不定还有其他猛兽,大家警惕点。”
“这东西不会也成群结队吧?”昨天吃了大亏的朱家谨慎的问道。
“不会,这东西基本都是独居,不过不排除其他动物不成群结队。”王诩笑了笑,率先策马继续往前走。
十几分钟后,穿过林中视野变得开阔起来,一片更大的平原湿地出现在所有人面前,同时还有上面游荡的马鹿群,黄羊群,甚至还有一群野马,总之一眼望过去,湿地上简直是一个物种丰富的天然牧场,保守算上去,这些食草动物至少有两千多只。
即便是鹿群马群,这么庞大也远比旁边的飞鸟群具有震慑力。
所有人都下意识的噤声放慢了马速,不敢轻易走出林中。
“确实是一处丰饶福地。”朱家轻笑道。
“这边怎么会有野马?”王离拿着望远镜看过去疑问道“而且感觉这边的野马比秦地的还要高大一些。”
“野马的发源地,就在这片土地的对岸,辽东郡的方向,一万七千年前,那边的原始人就是靠着猎杀这种野马,被称之为大连猎马人。”王诩眸子里闪烁着异色。
发现了野马群真的算是一个很巨大的惊喜了,原本他以为东北地区的野马群都应该被早期的殷商人吃到了蒙古远东甚至新疆那边了,毕竟辽东地区的原始人们吃马肉是有了一千七百多年的历史了。
但是没想到,这边竟然还有一小种群,虽然看上去不足百匹,但也是一笔十分重要的战略资源了,尤其是其中还有十几匹马驹。
成年野马基本上不可能驯服了,只能拿来配种优化基因。
不过野马的性子刚烈,一点也不必驼鹿差,想要捕获这几匹小野马,可能会付出不小的代价。
“想要?交给我。”明显感觉到了王诩对于野马驹的贪婪,王离笑着说道。
“硬上肯定不行了,说出来你可能不信,这些能够在这里和平相处的鹿群马群,在遇见危险的时候,会同气连枝的对抗敌人的,喏,那只豹子就是例子。”王诩摇摇头刚说完,远处就传来一阵沉闷如牛哞的叫声。
一只毛发如锦缎般光亮在阳光下如同金子般闪耀的豹子袭击了一只落单的小羚牛,接过被头牛发现,正在疯狂的驱逐着金钱豹。
羚牛是一种大型牛科动物,但是长得更像是羚羊,但是体型巨大,雄性自重可达到一吨,虽然看似笨重,但是奔跑起来却十分迅速。
当然,不可能有比金钱豹更快。
十几只巨大的羚牛对着金钱豹围追堵截,上演了一场精彩的野外追逐战。
不过金钱豹明显是经验丰富,仗着身形灵巧,将羚牛们溜得团团转。
“这畜生成精了不成?竟然还会消耗战?”王离惊讶的瞪大眼。
“更奇怪的是,没有一只野鹿野马逃窜。”朱家也感叹道。
“因为这些动物在这边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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