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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秦孤竹君-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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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摔得头昏脑涨的野马王嘶鸣着站起来,愤怒的刨着地,想要冲上坑去,却没有办法克服地心引力,在狭窄的坑道中无法在九十度的墙壁上借力,只能换来腿部的剧痛。

    突然掉进坑里的野马王也惊扰到了后面的队伍,羚牛和马鹿的头领绕着大坑转了一圈,然后各自鸣叫了一声,带着自己的族群绕路而行。

    野马王愤怒的嘶鸣声在山林中回荡着,但是却没有任何动物愿意停下脚步,即便是它之前保护的野马群,一只觊觎它位置的那匹公马还刨了一捧土进去。

    这让野马王更加的愤怒了,发了疯的一样往坑上冲。

    不远处的一座山丘上,王诩在望远镜中看着庞大的迁徙队伍已经像是分叉的河流一样分流向两个方向,让旁边的墨丁挥舞着一杆三米多长的金钱豹旗帜,向远处的王离屠檀他们打旗语。

    湿地这边迁徙的队伍太大了,近万只被血脉召唤着向南迁徙的食草动物,绝对不是他们这不到五百人能够留下的。

    所以王诩只能在林中满地挖坑,希望能够延缓住一些群体迁徙的步伐,把他们从一个面,打成无数个点,最后逐个击破。

    “野马群,似乎没有停下,只有十几只留在了坑边,你是不是失策了?”王离也放下望远镜,笑着问道。

    “留下十几只也是留下啊。”王诩轻笑道“林中一共挖了五百多个坑,你想想到时候能够走出这片山林的能有多少?”

    王离撇了撇嘴“为什么不直接挖壕沟设下陷阱,这样能够一网打尽,何须如此麻烦?”

    “那么明年你要抓什么呢?”王诩瞥了他一眼“我们只要幼崽,剩下的全部放走。”

    王离微微皱眉“你的意思是,你每年都放走这些成年的,留下幼崽,就有源源不断的畜牧了?”

    “不会源源不断,这一批成年的会因为后继无人,种群畏缩,要么融入其他族群,要么成为猛兽的食物,这叫老龄化”王诩摇头说道“但是在这个过程中,那些被其他族群吸收的动物会把这个地方的信息带出去,然后引来另外一批族群来抢地盘。”

    王离嘴角抽搐了一下“这群畜生还有这个智商?”

    “这不是智商,是本能。”王诩笑了笑。

    “那这不就是源源不断?”王离皱眉道。

    “当所有族群都在此长此以往的被消耗,那么几代之后,迁徙这种行为将会消失,然后这片区域的鹿群,都变成了我们饲养的不会再乱跑。”王诩说道“当然,前提是我们能够提供足够的草料。”

    “冬天怎么办?全饿死?”王离皱眉道。

    “说了我们提供草料。”王诩笑道“这片区域,以后建造城市需要砍掉三分之一的木林,空出来的地方就用来种植牧草。”

    “你有病啊?”王离瞪大眼睛,像是看疯子一样看王诩“好好地田地不种粮食,给这群畜生种草?还是我们帮着种!”

    “你懂什么,以北方现在的气候,没有良种的粮食好生长,种植牧场饲养鹿群或者羊群,出肉率比你们中原最好的良田还好多,而且人们都能吃上肉,比种粮食划算无数倍。”王诩轻笑道“再说,多出来的肉卖到中原,然后买粮食能赚多少?自己算算。”

    王离眨了眨,有些懵。

    “这些畜生不只是畜生,更是会移动的粮食。”王诩轻笑道“你想想,运输粮食的消耗,跟驱赶羊群的消耗哪个多?羊吃的草,遍地都是吧,但是运量的人,是要吃粮食的,一个是吃天赚钱,一个是吃粮赚钱。”

    “拭目以待。”王离傲娇的冷哼一声“我带人去套马群。”

    说完跳下山丘,跳上战马带着三十多名王家军晃着套马索奔着野马群去了。

    浩浩荡荡的大捕猎运动已经拉开了帷幕,剩下的就交给王离他们操作了。

    王诩带着墨丁赶回毫都。

    毫都的城墙已经有三米高,两米厚了,这全赖屠檀和禺春的功劳,有禺春这个向导在,屠檀能够轻易的在山林中找到那些隐藏着的部落,在屠檀强大的武力威慑,以及禺春的疯狂安利下,那些部落都争先恐后的选择了归顺。

    这些野人虽然已经形成了部落,但是智商有限,看到归顺王诩不但有肉吃,还有衣服穿,自然开心的找不到北。

    只要工作就能得到食物,衣服,甚至还能住进遮风避雨,一点也不潮湿的房子里,对于这群野人来说,简直就是天堂。

    孤竹国的人口在这不到一个多月内,迅速膨胀到了两千三百多人。

    其中男性只有六百人不到,剩下的都是妇孺,所以到现在为止,没有出现任何叛乱事件,不过倒是有些矛盾冲突,毕竟都是生活在一片区域的野人,除了同为林胡羁縻部落之外,他们之间也有许多小摩擦。

    这种看似细小的摩擦矛盾,很容易引发党派的形成,于是王诩将他们彻底打散,分开安放在朝歌和毫都两地,等到以后找个机会在统一做一次‘团建工作’。

    如果‘团建工作’效果不好,王诩就只能把那些极端分子,安排到铜山,挖一辈子煤矿了。

    牵引环,也就是鼻环的效果十分显著,即便是性格倔强的驼鹿,在被穿了牵引环之后,也慢慢老实了起来,负责开垦和运输工作。

    除了铜山之外,又发现了煤矿和铁矿,还有一座金矿。

    当场王诩就下令将金矿封存,这种金属对于孤竹国来说,并不是什么重要的物资,反而是一种负担。

    毕竟金子太软了,造不了兵器也造不了建筑。

    一切都在往顺利的方向发展,唯一一个让王诩担心的,就是朱家那边,迟迟没有消息,看见着野草尖已经开始冒黄了,林胡人竟然还没有南下羁縻。

    只有两种情况。

    一种是他们忘了,另外就是有更重要的事情耽误了。

    如果是第二种,那么说明,之前对东胡的安排正在顺利进行,连林胡这个小部落都被影响了,更不要说那些东胡大部了。

    如果再给王诩一个月时间,小驼鹿或者小野马们再长大一点能够乘骑,组成一支两百人的骑兵队伍,北上清理掉林胡部只是时间问题。

    因为从这段时间收服的部落口中得知,他们这些年被林胡部抢走的族人,至少有三千多人。

    如果能够解放这批奴隶,孤竹国的野望就已经完成了大半了。

    被奴役了这么多年的奴隶们,内心对于东胡的愤怒和怨毒应该根深蒂固了吧,武装这份愤怒,足以在后方,将被王贲拖在燕地的林胡几个部落击溃。

    当然,王诩只准备让这些愤怒,只能成为孤竹国前进路上的一支利箭,却没有让他们融入孤竹国内。

    因为王诩知道,自己净化不了这些愤怒和怨毒。

    尽管知道自己很卑鄙,但是王诩知道,这是一个领导者必须要有的卑鄙。

    “嗷啊~!”一声奶凶奶凶的吼叫声打断了王诩的沉思,随后王诩就感觉自己的大腿被抱住了,来不及收回的爪子刺的他还有有点疼。

    “啾啾啾~!”随后金雕愤怒的声音也从上方传来。

    已经和哈士奇一般大小的白虎小白抱着王诩的腿不放开,金雕则愤怒的在一边用翅膀驱逐小白虎。

    倒不是金雕护主,而是金雕争宠。

    金雕脚上的链子连着小白虎的项圈,直到现在王诩也没有放开金雕的意思,尽管它已经胖成一直大鹅了,每天都牵着小白虎在城内招摇过市,享受着所有人的顶礼膜拜。

    在孤竹国内,王诩的威信是毋庸置疑的,但是论起排场上来说,却比不过金雕百分之一。

    墨奎给所有部落的萨满都讲述了金雕的‘传说’,一个护国神兽的名头稳稳的扣在了金雕的头上。

    王诩不喜欢别人每天参拜他,于是所有的参拜都落在了金雕身上。

    不管有事没事,墨奎都喜欢带着萨满以及族人们给金雕做祭祀,导致国内所有人见到金雕都得顶礼膜拜,就像是叩拜帝王一样。

    对于这种行为,王诩选择了默认。

    一个活着的图腾,其实也不错。
………………………………

第六十五章 林胡的消息

    第六十五章林胡的消息

    小白虎已经到了磨牙的年纪,但是敢亲近它的只有墨怜和王诩,所以导致它只能粘着王诩和墨怜。

    小黑虎因为身体不好,所以只呆在朝歌城中,很少出来。

    不过它平时都是跟在墨怜身边,墨怜现在主要统领朝歌的建设工作以及开凿底下冷库储存粮食,已经很少来毫都了,今天不知道怎么有时间来了。

    毫都的王宫修建在了未名湖旁边。

    湿地那个湖泊被王诩起名成未名湖,算是一种另类的纪念。

    未名湖边的王宫修建的算是‘奢华’了,占地将近五百多平米,高达五米的全木砖墙堆砌的两层复合式宫殿,内部是完全砖地铺设,然后又铺了一层榫卯结构的地板,地底下铺设着套管水道作为地暖,虽然没有太多奢华的装饰物,但是一个巨大的兽皮沙发也让王离眼红了很久。

    这间王宫算是孤竹内最奢华的建筑物了,也是最庞大的建筑物了。

    从视觉上就给了所有人一种强大的压迫感。

    这座王宫是墨怜亲自设计督建的。

    尽管王诩认为她在这个时间段造出这么一间奢华的王宫是浪费行为,但是没有拒绝。

    小白虎抱着王诩的腿不松手,无奈之下王诩只能拖着它进了屋,顺手拿起一根陈列用的不知名兽骨,扔给它,让它自己去玩。

    “那是前天祭祀蚩尤大帝的神骨。”墨怜无奈的声音从二楼传来。

    王诩抬头看到坐在木梯上,手里拿着笔记本的墨怜。

    只穿着一件白衬衫,光着腿散着头发的墨怜让他一阵恍惚。

    “怎么了?”被王诩盯得浑身不自在,墨怜紧张的起身询问。

    “没什么?”王诩笑着摇摇头“今天怎么有空来毫都?不是在处理军部密令的事情?”

    “朝歌和毫都的木驰道修成了,来往只需要两个时辰了。”墨怜帮王诩脱掉外袍,拿出一个锦盒打开,里面是一件披风。

    白虎皮加上丹顶鹤和其他禽类的白色皮毛,让这件披风显得奢华又怪异,给王诩的感觉就像是白色虎皮鹦鹉,但是穿上之后,确实意外的好看和威严。

    “大帝真好看。”墨怜嘴角带着笑意,盯着王诩的眼眸仿佛能滴出水般。

    “辛苦了。”王诩笑着摸了摸她的头“废了不少心思吧。”

    “还好,涂山娘子冶炼出的铁丝很好用,这件披风有一定的防御性,大帝感受到了嘛?”墨怜笑道。

    “怪不得肩膀这么挺,还以为是垫肩。”王诩笑了笑捏了捏柔顺的虎皮,发现里面似乎被铁丝穿满了,不禁感叹墨怜的手巧。

    涂山娘子弄出来的铁丝虽然十分脆弱,一直被王诩用做鱼线和渔网,但是没想到还能有这种作用,铁丝柔软编制成内甲的话应该能够在关键的时候救人一命。

    不过铁丝的冶炼过程太过复杂繁琐,目前无法批量生产。

    “还有一件白色的狐裘,等天在冷点就送过来。”墨怜帮着王诩顺了下皮肤,脸上满是甜蜜。

    王诩清咳一声“最近有没有遇见什么麻烦?”

    墨怜回过神,有些羞怯的收回手,往后退了一步“主要还是萨满和头领的问题,他们以前的部落模式并没有婚姻制,所有妇女都属于首领和萨满共用,剩下的会分给一些男性族人,他们说这样会留下最优秀的基因。”

    “孤竹国以后的婚姻模式为一夫一妻制,严禁一夫多妻,目前所有女人都归属在你火凤部中,以后你代女娲大神之责,行使证婚之责,两情相悦者为准,任何胁迫,威胁者,都将处以重罚。”王诩皱眉说道。

    墨怜点点头“我也是这么想的,但是大巫觉得族内本来就女多男少,希望能够尽快繁衍生息。”

    “告诉他,繁衍是百年之计,不可贪图一时。”王诩摆摆手“上次墨丁回来说,他带着那群老萨满在祖山勘察?还受伤了?”

    “大巫带着他们在祖山寻找适合建筑神殿的地方,不小心从山上跌下来,好在没有受伤。”墨怜抿着唇说道。

    “让他好好休养吧,顺便让他带着那群老萨满给族内所有孩子都起名字,建立族谱名册,年纪大了就不要到处乱跑了。”王诩轻笑道。

    “这倒是个适合他的工作。”墨怜想了下笑道“只要大巫能够管住那群萨满不干扰族人就好了。”

    王诩笑了笑“最近两天估计是个丰收的大日子,你们又要忙起来了。”

    “我来的时候看到很多标着陷阱记号的地方,已经开始捕猎了?”墨怜跪坐在木榻上给王诩泡花茶。

    倒不是王诩没事找事附庸风雅,而是现在国内缺少蔬菜,整天不是吃肉,就是吃鱼蟹,如果不弄点茶解腻,按照这么吃下去可能今年过去很多人都容易肠胃出毛病。

    北方没有茶树,但是山间的野花有很多,于是王诩就教墨怜炒了花茶,现在是全国最盛行的食物。

    小白虎吃完了骨头,哼哧哼哧的扑到墨怜怀里撒娇,脑袋不断的乱拱着,惹来墨怜一番嗔怪。

    王诩抿着热茶,越喝口越渴。

    就在王诩忍不住想要帮墨怜把衬衫领口整理一下的时候,外面传来的战马嘶鸣声让他的手转了个方向,扯过披风遮住墨怜纤细的身子。

    墨怜微微一怔,就看见王诩起身走向门口。

    “帝君,朱家求见。”门外响起朱家许久未听见的声音。

    “有消息了?”王诩推开门,看着外面风尘仆仆的朱家。

    “俘虏十二名林胡战士,三百奴隶。”朱家嘴角带着傲意。

    十个人潜伏月余获得这个功绩,确实值得骄傲。

    “辛苦了。”王诩笑着拍了拍朱家的肩膀,回头瞄了眼见墨怜已经上楼换衣服了,准备迎着朱家进来“进来说。”

    “不了,我还得去找公子报告。”朱家笑的一脸八卦,拱拱手“人我都交给禺春了。应该很快就能问出一些有用的信息了。”

    王诩也不挽留,告诉了朱家,王离的位置。

    “抓到林胡人了?”换好衣服的墨怜下来问道。

    “嗯,十二个,交给禺春审问了。”王诩笑了笑“希望能够带来好消息。”

    “不管什么消息,臣都不希望大帝以身试险。”墨怜紧张的说道。

    “放心吧,我从不以身试险。”王诩挑眉笑道“去看看?”

    “我就不去了,得把刚才您说的整理一下。”墨怜柔声笑道。

    王诩点点头,上了马向着城外去。

    毫都在建设的时候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是围着未名湖河流筑造的内层,用来耕种和捕鱼,以及烧砖。

    外城的城墙相对单薄了一些,因为区域比较大,用来放牧和训练,相当于一个军营。

    禺春主要负责毫都的城防工作,虽然这家伙智商不高,但是胜在恪尽职守交给他的工作,他都能够完美的完成,尤其是在训练上面,从来不偷懒。

    王诩挑选了一百个身体素质合适的族人组成了一只‘赤羽军’,按照特种兵的训练方式交给禺春训练,已经初见成效了。

    虽然还无法跟王家军那群精英相比,但是至少十个打一个,还是能打过他们的。

    王诩到了训练营地之后,见到很多赤身干瘦如骷髅的男子,泡在露天大澡堂里面狼吞虎咽的吃着东西,隔着老远王诩都能看到那些人因为饥饿而变得像是野兽一般的眼睛。

    东胡人除了身材高大健壮一些之外,跟其他人没有什么差别,这个时期的东胡或者匈奴还没有跟中东和罗斯人混血,并没有出现金发异瞳的现象。

    禺春挥舞着鞭子,不顾那些被困住手脚的林胡人惨叫,发泄着自己的愤怒,边打边骂,越骂越有劲。

    “好了,再打打死了。”王诩制止了禺春的发泄。

    听到王诩的声音,刚才还凶神恶煞的禺春扔掉鞭子,抱着王诩的大腿就痛哭流涕,仿佛刚才被打的是他一样。

    禺春现在已经会说一些雅言了,哽哽咽咽的说了一大堆,听得王诩脑袋疼。

    不过王诩还是听懂了,这几个林胡人当初抢走了他的母亲,还勒死了他的父亲,是生死仇人。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王诩听后一脚踢开禺春“等敲开他们的嘴,他们的命就是你的了。”

    禺春一听眼睛都亮了,一抹眼泪,狞笑着走向哀嚎惨叫的林胡人。
………………………………

第六十六章 只要够,都给你

    第六十六章只要够,都给你

    ***,王二小这样的英雄只有在已经形成了信仰支柱的民族才会出现。

    很明显,东胡这个部落整体还没有形成这样足以让人‘朝闻道,夕死可矣’的信仰支柱。

    所以在面对禺春的严刑拷打下,那几个东胡人根本没有任何抵抗就交代了王诩想要知道的一切。

    甚至在知道王诩只是想了解东胡部落情况后,对自己遭受到这份不白之冤的毒打表示了委屈和无辜。

    从这些人的眼睛中,王诩看出了他们想要说的话。

    大哥,早说要我们招供啊,我们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啊,何苦让旁边这位大哥费力打我们?

    “这几个人交给你了,让他们去铜山挖矿。”王诩踢了踢累得吐着舌头却满脸迷之潮红的禺春“不过他们要是死了,就拿你是问,带他们去洗澡吃饭,顺便上点药,墨亥最近研究出了点金疮药,还没有找到实验对象。”

    “这群畜生就配吃野草!”禺春愤愤的轻啐一声,站起来招呼着手下,像是拖着死狗一样把那些哀嚎的林胡人拖走。

    “情况如何?”一身血腥味的王离策马赶来,瞥了眼那群被禺春抬走的东胡人。

    “比我们想象的还要好。”王诩捂着鼻子轻笑道“你这是杀了多少?”

    “你是没见过那群发疯的羚牛有多可怕。”王离翻了个白眼,把自己脱光跳进热池中“我算是看清楚这群畜生了,逼急了真的比老虎可怕多了,羚牛群在林中冲锋,不顾掉进坑里的同伴,踩着他们的尸体往前冲追杀我们,到后面我们反倒成了猎物,要不是老子跑得快。”

    “不是有足够的弩炮嘛?为什么要近战?”王诩不解的问道。

    “弩炮再多,也抵不过那群畜生多啊,别说弩炮,六人合抱的巨木都被撞断好多跟,疯牛。”王离打了个冷颤“不过还好,没有什么伤亡,那群兔崽子跟你学的比兔子还精,见情况不妙就改成风筝战术了。”

    “你们不是全都杀了吧。”王诩皱眉道。

    “走脱了大半,逃进了祖山。”王离撇嘴道“但是犊子和幼兽都留住了,野马群还抓到了三十几匹成年的木马。”

    “收获颇丰啊。”王诩笑道。

    “终究是一群畜生,无趣。”王离轻哼一声“说正事儿。”

    “往西南走二十里会有一条被他们称为石河的大河,逆流而上,一共有十四个部落,最后达到林胡部,那边有一大片热泉,林胡人口不算奴隶,战士有两千多人,妇孺三千多人,还不算周边的小部落。”王诩笑着说道。

    王离眉头紧锁“这么多?”

    王诩微微一笑“我还没说好消息呢,林胡一半以上的战士,都被东胡大部的人调集走了。”

    王离眸子一亮“这么说只有不到千人?”

    “还有大部分去四散羁縻的部落收税。”王诩咧笑道。

    王离猛地从热池里站起来“今晚就出发!”

    王诩摇摇头,指着不远处那些已经洗干净,骨瘦如柴的奴隶群说道“知道当年姬发是怎么奇袭朝歌的嘛?”

    王离皱起眉“趁着帝辛大军东征,朝歌空虚,并且勾连箕子,微子启等重臣里应外合,夜袭奔走三百里,突袭得手。”

    王诩笑了笑“除此之外,更主要的是,姬发用了他们。”

    “奴隶?”王离皱起眉,看着那群骨瘦如柴的奴隶“你觉得他们有胆子反抗?”

    “你见识过弩炮的片簧嘛?”王诩笑道。

    王离不明所以的点点头。

    “片簧本身的力量就那么大,但是经过压迫之后,却能够反弹出几倍的力量。”王诩笑着说道“几千个片簧同时反弹,你觉得会有多大的力量。”

    王离呼吸一滞,再次坐回热池“你准备派谁去当第一个片簧?朱家很合适。”

    “新的片簧会被发现的。”王诩笑了笑“等下自然会有一个毛遂自荐的片簧出现。”

    王离瞥了眼王诩“看你这么兴致高涨,应该不只是因为林胡唾手可得吧。”

    “被你发现了。”王诩笑了笑“铜山东南八十里,有一座城,为白狄部都城纍(lei)城。”

    “白狄部?晋文公投奔的那个白狄部?后来建立了中山国的那个?不是早就被魏赵灭了?”王离皱起眉“都城在这儿?”

    “到底跟中山国有没有关我不清楚,但是与孤竹国和殷商有极大的关系。”王诩笑着说道“纍城在夏朝时期为有易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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