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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明末之重铸帝国-第1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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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有了这一千多官兵加入白龙军,在吴来云看来,这就相当于再向白龙军里面掺沙子,埋下一颗钉子。
这样朝廷才能真正对他们放心,否则还不知道他们私底下鬼鬼祟祟的搞什么幺蛾子呢!
李子霄索性就自己给自己挖个坑,借此向朝廷证明,他是真心实意归顺朝廷的,不过这个坑,最后埋的是谁,可就说不定了。
吴来云看来,有徐、齐两颗钉子埋在白龙军,这样一来,他在白龙军里面就算是有了耳目,可以时刻监视白龙军的一举一动。
甚至必要的时刻,可以借助徐,齐两人,将整支白龙军拉到他手下。
吴来云很自信,他回去之后便立即对徐魏和齐林两家的家眷,自己掏腰包赏赐了不少钱粮,算是变相的拉拢两人。
但李子霄比吴来云更有自信,他相信徐魏和齐林两人都是聪明人,也并不是那种愚忠之人。
当他们加入白龙军,对他以及白龙军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后,他相信这两人会看出白龙军的潜力,会真心融入白龙军的,这需要时间。
吴来云在算计李子霄的同时,李子霄何尝不是在算计他呢,到底最后是老狐狸厉害,还是小狐狸青出于蓝,那就以后走着瞧吧!
徐魏和齐林也全都知道吴来云的用意,在没加入白龙军之前,他们绝对认为吴来云是条大粗腿,抱住他没错。
可是当这两人加入白龙军之后,在白龙军生活了这一个月,在与李子霄,周大柱,卫宏等人相处了这一个月后。
他们渐渐发现,他们真正喜欢上了这里的生活,不需要阿谀奉承,在白龙军中一切凭战功说话。
他们两人自信,如果真的凭战功说话,他们绝不输给白龙军的任何一个将领,他们对自己的能力,还是有自信的。
同时,他们更加见识到了白龙军真正的强悍之处,让他们感受到了蓬勃生机,和朝廷官军那只死气沉沉,简直就是鲜明的对比。
而且徐、齐两人都能感受到,李子霄绝对不是那种贪慕虚荣,贪恋官权的家伙,之前他在吴来云面前的表现,更像是装出来的。
他们意识到李子霄绝对是那种野心家,此时他所做的一切,看上去更像是一种蛰伏,等待潜龙出渊的那一刻,就是他一飞冲天之时。
徐魏,齐林确实对大明朝很留恋,并不希望看到大明灭亡,但也不代表他们就是那种愚忠之人,他们也想为自己前途和家人前途着想。
他们觉得似乎跟着李子霄更有前途,此时两人还处在摇摆阶段,最后两人一合计,做出来决定。
只要李子霄不造反,他们就跟着李子霄走。
但他们为了给自己留条后路,他们依旧没有中断暗中和吴来云的联系,毕竟他们的家人可还全都在凤阳呢。
这一切,其实李子霄早就通过张富贵的情报司得到了消息,张富贵这家伙在搞情报上,确实有天赋。
对此李子霄暗叹这两人还有点眼光,如果这两人此时就直接倒向吴来云那边,李子霄也不会对他们手软的,会想办法清理掉他们。
既然现在两人的决定还算中矩中规,他也就继续考察两人,他相信未来这两人会真正做出正确决定的。
………………………………………………………………
随后时间里,李子霄密切关注着朝廷围剿李自成,张献忠等各路义军的动静。
让张富贵利用他们在开封建立起来的情报系统,准确的获取的朝廷有关围剿义军的第一手信息。
崇祯十年(1637年)四月,明朝兵部尚、内阁大学士杨嗣昌主持围剿各路义军的事务以来。
杨嗣昌便策划了“四正”、“六隅”、“十面张网”的围剿战略,并且这一对义军的新围剿战略,起到了奇效。
随后几个月里,李自成在陕西遭到几次失败,刘国能率领的义军,也在河南归顺朝廷,另一股张献忠率领的义军主力,也遭遇到了困难。
而此时李自成也被朝廷围堵在陕西渭南一带,而李子霄知道,很快李自成就会兵败,然后躲到陕西东南的商洛山中,苟延残喘去了。
而另外张献忠这路义军的局势也不好,接连遭遇惨败,让张献忠不得不考虑暂时归顺朝廷,为自己争取时间了。
而李子霄在收到张富贵发回的情报后,发现和他记忆中的历史基本无二,他这只小蝴蝶的翅膀,还未能影响到那些大人物。
李子霄知道,用不了多久,在官军的强大攻势下,为了保存实力,张献忠会在谷城、罗汝才在郧阳,分别接受了兵部尚熊灿的“招抚”。
李子霄不得不叹息一声,他此时的力量还是太弱小了,留给他这两年的时间,他必须好好利用起来。
利用这两年时间,尽量壮大他手里的力量,打造一支精锐的铁军,等到两年之后,张献忠再度反叛,李自成杀出商洛山。
那时候,也正是李子霄的机会,所以这段时间他除了招募兵员,训练新兵,打造兵甲之外,还要积攒钱粮,稳固根据地,事情多的很。
就这样两个月过去了,时间到了崇祯十年八月份,即将进入收获的季节,而此时李子霄却收到了一封来自金陵的信。
信是由周伯秘密派人送来的,周伯的信中并没有提及李家的事情,因为他知道李子霄对李家充满着怨恨。
而在信中,周伯只向李子霄提了一件事,那就是他母亲被他找到了。
“母亲。”
李子霄拿着周伯写给他的信,‘母亲’二字勾起了李子霄脑中那些琐碎的记忆。
李子霄继承的记忆中,对于他母亲的信息少之又少,他只记得在很小的时候见过一次自己的母亲。
可是随着他被带回李家之后,就再也没有见过自己的母亲,在继承的记忆中,李子霄最牵挂的人中,就有自己的母亲。
至于为什么李子霄没有再见到自己的母亲,不用说,也肯定是李家捣的鬼。
记忆中,那道模糊的身影,迷糊的面孔,遗忘的声音,都一直让李子霄牵挂着。
因为他依旧模糊的记得,那个女人是幼儿时期李子霄最依赖的人,也是最疼他的人。
此时李子霄心中泛起一股古怪的情绪,不单单是这具身体残留的记忆影响着他,还有李子霄自己对二十一世纪自己母亲的怀念。
“来人,将老夫子,军师,卫宏,还有各营营将全部请来。”李子霄心中突然有了决定,对着手下亲卫喊道。
“将军,军师还在县城里呢。”
“那就派人将他叫回来,不管他们有什么急事,都给我放一放,立即返回山寨见我。”
“是,属下这就去。”
随着那名亲卫离开,李子霄转脸看向一旁的石英,吩咐道:“石头,去将你手下的护卫营全部召集起来。”
“大当家是要外出?”石英疑惑的问道。
“恩。”
随着亲卫到县城请回钱广元,很快钱广元,卫老夫子和卫宏,以及周大柱,罗超等其他各营营将,全部被召集到议事厅,参见李子霄。
“今天这么着急召你们过来,就是想向你们吩咐一些事情,我打算离开山寨,南下金陵一段时间。
在我离开的这段时间里,山寨的一切军事事务,由卫宏处理,政务就劳烦钱先生操劳,所需的钱粮需向老夫子申请批准。
总之,即便是我不在山寨了,你们依旧按照咱们白龙军的规章制度该干嘛干嘛,该执行的计划继续执行。
记住,‘稳定,低调,发展’,这六个字就是我为你们,概括的咱们今后一年内的行动战略。”
李子霄看到手下主要心腹将领全部到齐之后,便直接下命令道。
“大当家,你去金陵干嘛?”钱广元问道。
“我去金陵有些私人事情要处理。”
“大当家是非去不可吗?”
钱广元真心不希望这个时候李子霄离开山寨,万一他有个什么意外,那这支还不容易聚集起来的白龙军,绝对会散掉。
李子霄就是这支军队的灵魂,没人可以替代。
“非去不可。”李子霄决心已下,不会轻易更改。
“既然大当家心中已经有了决定,属下也就不再劝说了,就让石英带着护卫营的兄弟们,与大当家随行吧,可以保护大当家安全。”
“恩,我也是这么想的,我已经让石英召集护卫营了,他们会随我而行。
你们也不用担心,此时我好歹也是一名朝廷认可的游击将军,不再是那个打家劫舍的土匪头子了。
有了这层身份,就算我去了金陵城,官府也不会为难我,如此一来,也就没什么危险了,至于沿途可能遇到的匪贼,有石英跟着我,没事的。”
李子霄担心钱广元心里的担忧,开口说道。
“大当家说的对,不知大当家何时出发?”
“我需要先派一个聪慧玲珑之人,前出打前站,沿途为我准备好一切,我跟石英过两天再出发。”
“不如让子龙去吧,这小子机灵的很,而且身手不错,也可以让他出去长长见识。”
“也好,就让子龙替我打前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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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9章 难道这就是所谓的一见钟情?
239难道这就是所谓的一见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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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当家,咱们快到徐州城。 ”
“石头,记住出了山寨,就别叫我大当家,叫我将军,省的让人再误会咱们是土匪。”
“嘿嘿,习惯了,知道了,大……,将军。”
此时,在通往徐州的官道上,李子霄和石英正率领着一百名白龙军将士,前往徐州城。
经过三四天的安排事务后,今天李子霄正式带人离开山寨,准备前往金陵。
而他选择的路线,不是经凤阳南下前往金陵,而是选择先往东来徐州一趟,见一见谢家人,顺道考察一下此时徐州一带的情况。
然后,他们会在徐州登船,走水路直接南下前往金陵。
此时,黄河还没有改道,这个时候的黄河可不是经济南注入黄海,而是经开封,徐州,淮安,然后注入黄海。
此时的苏北因为还地处黄河下游,加上淮河,这两条大河的缘故,可谓是河流纵横,湖泊密集,丝毫不逊色于江南之地。
所以,此时的苏北水运极其发达,李子霄就是打算坐船经过黄河,运河南下,走水路更节省时间,而且更加舒服一些。
同时,李子霄走徐州水路,还有一个因素,那就是他要亲眼看看江北地界的现况。
因为,这是也是李子霄看中的地盘,是他下一步想要谋取的目标。
河南往西的陕西一带,此时遍地饥荒,千里无人烟,这种地方送给李子霄,此时他都不要。
而再往北,就到了直隶,那里靠近京城,容易触动朝廷的神经,所以北上也不是好选择。
所以,李子霄未来扩张的方向,就剩下南下和东进了,相比起南下来说,他更看好向东面徐州一带扩张。
因为此时黄河为改道的缘故,让此时的江北不仅土地肥沃,是重要的产粮地,更加因为水运发达,这里商业繁荣。
所以在李子霄心里,江北将是他心目中最理想的根基之地,而此时的永城县城只不过是他的一个跳板而已。
区区一个永城县城毕竟太小了,江北才是李子霄心中最理想的根基之地。
这一次他也是顺路感受一下,江北古黄河的风采。
很快,李子霄等人进入徐州城,拜会了谢家,对于谢家一直和白龙军的合作,李子霄还是很看重的。
此时的谢家算是,第一个真正和白龙军,建立良好合作关系的商贾大户。
进入徐州之后,李子霄见到了谢家家主谢天南,在徐州城休整一晚,第二天就从徐州坐上了南下的船只。
最后谢天南主动掏腰包为李子霄手下几十号人马,包了三条大船,载着他们走水路南下。
而李子霄准备在扬州下船,然后再转道前往金陵。
李子霄一行人坐了整整一天的船,才得到扬州北面邵伯镇一些的码头,他们便在这里下船了,然后再走十几公里陆路,就能抵达扬州城。
李子霄带人刚刚下船,码头上立时就有七八名军士迎了上来,是半天前坐船抵达的将士。
为首的一名身材高大,脸上有一道骇人刀疤汉子,上前施礼问道:“大人,现下天色不早了,咱们还是先找个客栈歇息吧!”
“嗯,好吧。咱们先找家客栈投宿一宿!”
李子霄点头答应了,再看看天色,约莫已经是下午申时,是不可能赶到扬州城的了,只有找个客栈投宿一宿后,明早再行出发了
“咕咕咕……”
一阵叫唤声从腹中传来,李子霄也感觉有点饿了,再看看旁边七八名战马,依然站得笔挺的军士。
他笑着说道:“竟然到了扬州地界,本将军今天请兄弟们,去好好打打牙祭,今天早敞开了吃!”
“谢大人恩典!”
虽然在李子霄的队伍里军令森严,但军士们一听到李子霄要请客吃饭,脸上也露出了欢喜的笑意。
李子霄从一名军士的手里,拿过缰绳翻身上了马,大喝了一声:“驾!”
红色的战马,立刻挥动着有力的马蹄,向前方疾驰,数十名军士也上了马在后面紧紧跟随。
‘福缘’客栈是杨州府内有名的客栈之一,占地近十亩。
因为这里靠近码头,每天客流量非常大,很多人都会选择在这家客栈吃饭或是休息。
李子霄就选择带人在这家客栈休整一晚,好好吃喝了一顿,然后第二天早上继续启程前往扬州城。
而就在距离李子霄所走的这条官道上,此时一支几十人小规模的官军正遭遇一支百人杆子的围攻。
而这几十名官军死死护住一辆马车,从马车的规格,来看,一看就是有钱大户人家的摸样。
“杀啊!”
“哈哈,小的们,给老子冲,干掉这群官兵,抓住里面的狗官,今天咱们发财了。”
一名粗壮的汉子,挥舞着手里的斧头,大声狂笑的喊道。
“将军,前面有情况!”
突然,在前面探路的几名白龙军将士回报道。
“停止前进,探明情况再说。”李子霄下达命令。
“启禀将军,前面有一只数百人的土匪,正在攻击一支几十人的官军车队。”前往探路的白龙军将士很快就搞清情况,回禀道。
“真是的,让咱们遇上了,也不好不管,石头,带人去冲散那些土匪,救下这支官军车队,看看是什么人。”
李子霄发话说道。
“是,将军。你们给我走,其他人留下保护将军。”
石英点起几十名白龙军将士,其中有十几名骑兵,十几名鸟铳手,前往前面清路去了。
很快,李子霄就听到前面传来噼里啪啦的鸟铳声,已经隐隐约约的喊杀声和惨叫声,然后很快又没了动静。
过了一株香多点的时间,石英骑马返回,手里的铁棒上还沾染着不少血迹。
“大当家,那些杆子被赶跑了,救下一个朝廷当官的,您过去看看吧。”
石英返回汇报道。
“走,去看看,”
李子霄拨马前去。
很快,李子霄就赶到了交战地区,发现那里已经躺在不少尸体了,很多官兵和土匪的尸体。
白龙军赶来后,骑兵和鸟铳手展现出来强大的战力,轻松的赶走了那些土匪,且自身根本就无一损伤。
这里,一只小规模车队被那些剩余的官兵保护着,其中一只简约,古典的马车,引起李子霄的注意。
很快,一名身穿便服的中年男子,从车内出来,眼睛里露出温和而又威严的目光,打量着眼前的李子霄,及其身后众军士。
同样的,李子霄也在打量着这名中年男子,此人给李子霄的感觉一看,就不是普通人,而且能被一群官兵护送的,定然身份不一般。
而在车内还坐着两位女眷,其中一个******一袭雪白的古代服饰,把她衬托高贵妖娆,美目含春勾人心魄
而坐在这名中年男子身旁另一边,则是一位年方二八的佳人,只见她长得秀雅绝俗,自有一股轻灵之气。
肌肤娇嫩,神态悠闲,美目流盼,桃腮带笑,气若幽兰,说不尽的温柔可人。
这般佳人李子霄还是第一次见到,直接让他看得呆住了。
李子霄无法形容此时自己的心情,他只知道自己的心这一刻好像被人揪住了,碰碰的直跳。
李子霄从来都不相信有什么所谓的一见钟情,前世不相信,今生同样不相信,因为前世和今生他都没谈过恋爱。
可是,就这这一刻,李子霄忽然懂了那些认同一见钟情人的想法了,因为这一刻他感觉自己恋爱了。
看着车中那芳龄少女的娇美面容,出尘的气质,过了好半天,好不容易李子霄才回过神来。
“难道这就是所谓的一见钟情?这种感觉太美妙了。”李子霄在心里兴奋的喊道。
此时,李子霄及其手下军士全都穿着铠甲,但并不是穿透的朝廷那只鸳鸯战袍。
只不过,此时李子霄正大光明的扯起官旗,一个‘李’字大旗迎风招展,让人一看就知道他是官军。
“多谢这位将军搭救,本官林永年,现任扬州知府,正打算前去上任,不知将军如何称呼。”
这明中年男子对着李子霄拱手,感激的说道。
“在下永城游击将军李子霄,见过林大人,正巧本官打算回家省亲,途径此地。
看到朗朗乾坤之下,竟然有土匪袭击官军车队,就命人出手相救,大人和亲眷无碍便好,否则事情就大发了。”
眼前这个中年男子,估计就是自己未来的‘老丈人’,李子霄可不敢有半点的放肆,很客气的回答道。
林永年也不知道李子霄的由来,此时只知道李子霄是朝廷的将军,而且还救了他们一家人的性命,当然要对人家客气点了。
“今天将军的救命之恩,林某感激不尽,将军是要前往扬州城嘛?不如咱们同行如何,顺便也劳烦将军护送我们一阵子。”
林永年看到李子霄一行人似乎也是要千万扬州城,很不客气的请求道。
“没问题,咱们正好顺路,就由下官护送你们到扬州城吧。”
李子霄正愁没机会,打探清楚这位林家小娘子的情况呢,这可是机会,当然很爽快的就答应下来了,反正也是顺路。
于是乎,李子霄便当起了保镖,护送着林家人前往扬州城,一路上他总是想法设法想和那个林家小娘子说话,可是总找不到机会。
而且林永年似乎也不希望自己的女子,和李子霄这样的武将发生纠缠,可以让自己女人一直待在车中,这让李子霄有点不爽。
老子好歹救了你们全家人的性命,和你女人说句话都不行?
虽说李子霄心里很不爽,但他也没敢放肆,今天没机会,以后总会有机会的,咱们来日方长,走着瞧。
好不容易老子看中了一个姑娘,还能让你跑了,老子就认定你了,李子霄已经彻底被美人迷住,不能自拔了。
林婉儿其实也注意到了,一路上李子霄的眼睛总是有意无意的朝着她望过来,可惜没有他父亲的同意,她可不敢轻易和李子霄说话。
但林婉儿毕竟是十六岁少女的心思,而且李子霄骑着高头大马,一身精锐铠甲,当真是一副好卖相。
让偷偷瞄了几次李子霄被发现后,李子霄还朝她一笑,让她小脸红扑扑的。
果断放下轿帘,不敢再往偷瞄李子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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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剩儿是扬州城的一名混混,由于父母早亡,他从小就是吃百家饭长大的。
长大后,他很自然的加入了扬州城的黑?社会组织,成了泼皮混混大军中的一员。
由于在抢地盘的行动中,他敢打敢冲,是有名的滚刀肉,很得老一代混混的赏识。
于是,他很快在扬州一带的混混中,崭露头角了,成了附近几条街上有名的混混头子。
今天一如既往的,狗剩儿还是尽忠职守的带着一帮子小弟们,一直守候在城郊外,准备挑选目标下手。
下午申时(十五点到十七点)时分,懒洋洋的靠在一颗槐树旁的狗剩儿,无聊的叼着一根枯草根在闭目养神。
在他的身边是十多名小弟,一个个站没站相坐没坐相乱哄哄的吵着、。
这时,一名泼皮凑了上来嬉皮笑脸的问道,“大哥,怎么这两天可也讹了不少银子了,明天咱们就回去了。到时候您可得带着兄弟们,去好好去乐呵乐呵啊!”
“好啊,大狗,你说要去哪呢?”
狗剩儿此时心情很不错,似笑非笑的问,手中的树枝一抖一抖的问题。
“咱们就去翠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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