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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山门异类-第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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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如果山门拥有如此力量,早就召雷劈死孔家的那位,重新出山了。
想到这里,想起方才陆哲严肃的说,要把所有人埋葬在这里的话,崔元礼还是很庆幸,当日在园中听懂了陆哲的暗示,今日并没有派人出来截杀他。
当日在观鱼园中,钱东林抛出一枚铜钱,羞辱崔元礼禄东赞一行人之时,陆哲就对崔元礼说过,“此‘钱’非哲之物,乃是他人所有,指的就是那钱姓士子,当时崔元礼就听懂了,后来细细一查之下,果然发现那钱姓士子的异样,而且所有的线索都指向任城公主,再加上禄东赞对于陆哲志在必得,所以他才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态度,并未派家将出来搞事。
现在看来,是自己的谨慎救了自己一命啊。看着吐蕃人十不存八,剩下的还个个重伤,火毒入侵身体,若无良药,这些人也活不成了。想到这里,崔元礼终于明白为什么他刚刚让定明大和尚走了。
“这仙人子弟,果然视世人如草芥,这操弄人心之术,极为可怕。”崔元礼打了个冷颤,故意将擅长治疗外伤的定明大和尚遣走,崔元礼敢断定,这陈州城内,无人能救这些吐蕃人。而且之前他明明能将这两队人马尽数击杀于此,却还故作姿态欲牺牲自己,让定明先走,当时之态,连崔元礼都觉得此少年过于天真,现在想来,崔元礼的脸不禁有些发烧。
其实陆哲就是单纯的怕熊猫听到爆炸声后受惊发狂,会忍不住给自己一熊掌而已,而定明,正是在山外,唯二能带走熊猫的人。所以陆哲才会让定明带着熊猫先走,否则的话,他怎么会让武艺高强的定明先走。
“禄兄,还请上覆吐蕃国主,哲谢过其拳拳之意,终有一日,哲会亲自进那拉萨城,好好与其‘盘桓‘呢”崔元礼正在暗自后怕的时候哦,陆哲开口了,一开口就是软中带硬的威胁之语,特别是他加重了盘桓那两个字读音,不知为何,听到之后,在场的人心中都涌起一股冷意。
仿佛看到如猫咪一般温顺可爱的少年乳虎,第一次露出獠牙,想要品尝血肉的鲜美一般。
“奉义兄,还不让开道路么?再怎么说哲乃是汉家子弟,并不想让我汉家儿郎大好性命,皆数葬身于此。”陆哲转过头对着薛奉义说道。
“这天雷,不知陆小郎君还能招下几次呢?”薛奉义沉吟良久,狭长的眼睛眯着,好似捕食前的猎豹。
“你猜?”话音未落,又是一道火光涌出,轰的一声过后,薛奉义这边的战马纷纷受惊奔逃,不少士兵坠下马来,很多人不顾身上还有泥土,对着陆哲翻身就拜,一副惊魂未定的样子。
硝烟散去过后,道边的树林里,一棵大树应声而倒,旁边还有一个大坑,由于还是正月,树林中有不少枯枝,很快,零星的火焰便燃烧起来。
“请问奉义兄,是吾这雷火炽热,还是汝等之血更热?是汝之枪冷,还是尸更冷?”陆哲看着薛奉义,一字一顿地说,眼神中充满戏谑与不屑。
而这一声巨响与火焰。彻底击垮了薛奉义一边人的心理防线,马匹已经四散而逃,不少兵士也受了伤,看着还兀自在燃烧的巨树,不待薛奉义下令,府兵们自动让出了一条道路。
哈哈大笑中,少年自浓烟中而来,缓步而行,衣袂飘飘,看都不看这些兵士一眼,好似那掌握那天雷地火的仙人行走于凡世一般。
陆哲走过之处,兵士竟无一人敢拦,更有甚者,行大礼参拜之,连头不敢抬起。、
随着这仙童一般的少年渐行渐远,一阵歌声缓缓从远处传来。
天上白玉京,十二楼五城。
仙人抚我顶,结发受长生。
误逐世间乐,颇穷理乱情。
九十六圣君,浮云挂空名。
天地赌一掷,未能忘战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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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 定明归心
随着少年郎且歌且行,一行人目送他渐渐消失在冬日铺满碎雪的官道上。
陆哲安步当车,略带着嘲讽的微笑,缓缓而行,明明身处刀剑之林,仿佛身在溪边竹林一般,让包括崔元礼薛奉义甚至被炸得不轻的吐蕃人都不得不赞叹,好个“天教分付与疏狂”的清都山水郎,端的有仙家气度。
他们不知道的,等到转过了这个路口,他们眼中好几层楼那么高的仙人弟子,立刻换了一副心有余悸地模样,愣在原地一动不动。
不是陆哲不想快点走,而是他的脚已经不听使唤了。
吓死我了,陆哲心有余悸地摸了摸心口,刚刚经过薛奉义军阵的时候,他表面上稳如老狗,其实当时只要任何一个士兵动手,自己就被交待在那里了,当时他没走一步,心都在狂跳,为了掩饰自己在发抖,不得不念了几句诗。
他做的火药看起来声势极大,但是仅仅是声音巨大而已,哪怕是在后世一战时期,纯火药的杀伤力还是有限,主要靠飞溅的弹片和炮弹输出,知道爆炸狂人诺贝尔的出现,才让火药变成了战场上的恶魔,至于利用爆炸产生的气浪毁天灭地?抱歉,那起码得等到波粒双形爱因斯坦出现之后,召唤出英灵small boy,才能做到。
自己所做的火药,里面并未加入钢珠什么的,唯一的杀伤力就是靠那些碎瓷片,杀伤力其实有限,如果不是大唐人信奉鬼神,喜欢把一切不合理的事物往鬼神身上靠,再加上自己之前装神弄鬼留下的固有印象,今天自己想要活着走去,怕是难上加难。
未取得足够地位之前,自己还是少装逼吧,虽说装了逼就跑很刺激,但是也忒刺激了呀。陆哲暗自后悔,观鱼会结束了自己走了不就得了,非要想看看疑似文成公主的少女真容,如果不是运气好,自己现在命都没了。
好奇心害死猫啊,感觉现在都还不是很利索的腿,陆哲暗自感叹,想着磐石镇起码还有十几华里,陆哲就郁闷了,这得走多久啊。
来到古代,陆哲发现古人虽然普遍身体素质不如后世之人,但是忍耐力简直惊人,十几里路,对于古人来说,简直不要太轻松,而脑子里留有后世固定印象的陆哲,觉得这十几里路简直就是折磨。
“陆师!”正当陆哲暗自沉吟间,一个激动的声音在旁边的山坡上响起。扭头一看,陆哲大喜,正是带着熊猫的定明大和尚。
原来,刚刚定明虽然带着熊猫远去,但是并未走远。久经战阵的他心中也明白,自己这一去,那名被让自己开悟,被他称作陆师的少年,多半凶多吉少,被掳走软禁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
虽然两人分开才是最理智的作法。想到那名少年虽然因为害怕,浑身微微颤抖,但是依然坚定地让自己离开的场景,再加上当日统军府内,那个郑重其事,大声告诉自己百花四训的少年,定明不禁有些恍惚。
某九头蠪侄何时需要手无缚鸡之力的少年郎来救了?想起往年的诨名,定明仿佛又回到了二十年前那个终日厮杀,乱世人命如草的年代,一股热血不禁涌上心头。
蠪侄者,上古恶兽,其状如狐而九尾,九首,虎爪,其音如婴儿,好食人!
于是定明大和尚提起混铁棍,带着熊猫,毅然回头而去。
定明很清楚,此时回去不过多送一具尸体而已,于是他悄悄绕道了旁边的山坡上,居高临下地看着下面的局势,准备等到吐蕃人与统军府火并结束,自己在突然出现,奋力一搏。
没想到是,当他在来到山坡上,耳力很好地他竟然听到自己的陆师准备将两票人马尽数埋葬于此的话,紧接着,一道火光飞过,接下来的,便是石破天惊的一阵炸雷。
少年与惊雷与地火中,状若在世行走的仙人,而在山坡上的定明,则是对着少年所在的位置,虔诚跪拜。
“陆师说的都是真的!”此时,这个念头强烈地充斥在定明大和尚的脑海,在拜师之时,定明虽然对自己这位少年恩师的学识极为佩服,但是对于其说的学到深处可以上天入地,移山平海,总觉得还是有些夸大,此刻,当他看到那熊熊燃烧的烈焰,还有在烈焰中不停挣扎,哀嚎的吐蕃人之时,不禁为自己之前的怀疑感到深深羞愧,同时也有些自责。
原来陆师真的是仙人子弟!陆师一直说的没错,只是自己愚顽之人,不肯相信而已。定明心头巨震,随即明白过来,陆师之所以让自己先走,怕是陆师早已看出自己对其有所疑虑,不肯将其真本事示于某。
自己脑补了一大段故事的定明,此刻对于陆哲,不仅再无怀疑,后悔之意更是像毒蛇一样啃咬这他的内心,自己事师不诚,怕是无缘得传仙人大道了。
而好死不死的,陆哲走到定明藏身处不远地地方,腿就迈不开了,山上的定明更加惶恐了,原来陆师早就发现自己在此,不然为何在离自己只有几丈远的地方停下?
于是,带着愧疚与激动的定明,开口喊了一声陆师之后,于山坡上现出身形。
“哦?”陆哲大喜过望,不过不是因为看到定明,而是看到了熊猫,这下自己终于可以骑着国宝去磐石镇了。
没想到定明大和尚一见到陆哲,立刻行大礼参拜,“劣徒定明不尊师命,擅自回转,还请陆师责罚!”
“无事,无事,你们安全就好嘛。”虽然不明白定明大和尚为何突然对自己如此恭谨,但是此刻的陆哲那还有心思关心这个,挥挥手表示没事之后,伸手抱住熊猫,狠狠地揉搓,后者亲昵地用大头蹭着自己的御用两脚兽。
只有毛绒绒,软萌的国宝,才能让陆哲放下恐惧了。
果然陆师只把自己当做记名弟子,看到陆哲只关心这食铁兽,定明心中一阵黯然,同时心中暗暗发誓,自己以后一定好好表现,争取真正列入陆师门墙。
“走罢。”陆哲翻身上熊,对着依然面带愧色的定明说了一声,定明主动将熊猫身上的木箱接过,混铁棒一头挑着两人行李,一头挑着木箱。
是不是应该给他起名叫悟净?坐在柔软的熊猫背上,触手可及地是一片毛茸茸。陆哲有些恶趣味地想。
………………………………
第七十八章 什么是惊喜(二合一章节)
十几里路,在熊猫与定明的脚程之下,不到一个时辰,他们就到了磐石镇。
刚刚到镇口,陆哲就看见一个陌生女人,带着两名健仆。
虽然磐石镇里人很多,女人也不少,但是陆哲有种直觉,这个女人就是专门来等他的。
因为在这个全是引车卖浆者之流的小镇上,出现了一个从头到脚都极为干净的人,这就极为格格不入了,就像蚁巢里出现了一只蜜蜂一样,一目了然。
更何况她还穿着绿色的罩纱,这种在长安里很平常的装束,在这里,仿佛是从另一个世界来的生物。要知道,哪怕是最有钱的人家的女眷,出门的时候也是用不起罩纱的。而且,她那股仿佛高高在上,生人勿近地态度,像极了陆哲在几天前见到一群人。所以,磐石镇的镇民仿佛这个女人是空气似的,仍然各自做各自的事情,偶尔有青年忍不住悄悄打量了此女一眼,也是赶紧低下头去,不敢再看。
“见过陆小先生。”果然,陆哲刚刚到达镇口,绿色罩纱下的女人就开口了。
“娘子认识哲?”陆哲坐在熊猫上,一脸认真地问。
“妾乃公主府上女官,奉公主之命,来给小先生送房契与地契。”虽然对于这个女人来说,对方坐在坐骑上跟自己讲话,对于出身裴氏的她还是对于她背后的贵人而言,都是极为失礼的事情,但是她依然态度良好,一点生气的迹象都没有。
毕竟,任谁看到面前这个坐在食铁兽上,一脸微笑的惫懒少年郎,前一刻才招下天雷地火,将一群人活活击毙,也会变得礼貌起来的。
一个多时辰之前,就在统军府人马不远处的山林里,裴青奴也在,公主早就知道这位陆小先生回去的路上可能不太平,所以派她出来,希望在最危急的时候,她能够出来,凭借她的身手和公主府的名头,能保住这个有才且有趣的小先生一命。
毕竟她姓裴,来自于那个流着上古嬴秦血液,号称三河之首的河东裴氏。而裴氏家传的剑术,乃是天下一等一的超绝剑术,在这天下,有着偌大声明。
在此后的开元年间,裴家有人把家传的剑术练到了极致,此人便是号称大唐剑圣的裴旻,裴旻的剑,李白的诗,张旭的草书,并称大唐三绝。
裴青奴虽是女子,但是剑术早已超过族中男子,因为其非嫡出,所以十六岁之时,才被送到公主府当女官,当日在竹堂里,陆哲背后那柄令他汗毛倒立的利剑,便是出自于裴青奴。
所以,当她在山林里,看到这名仙人子弟将唯二的武力送走之时,心中不免有些轻视,得出了和崔元礼一样的结论,此少年虽是智深似海,但是毫无心性,难成大事,要知道,无毒不丈夫才是在这个世界上的生存之道。
从小在世家中生活的她,对于仁慈善良这种东西,倒是最为不屑了。
但是,接下来的一幕让她觉得有些吃惊了,此少年竟然想将除了崔元礼之外的所有人,尽数埋葬于此。而且,他似乎也做到了。
杀人诛心,裴青奴喃喃自语到,不禁对这名仙人子弟感到一丝畏惧。
看着少年如神祗一般的走向薛奉义一行人,在看着统军府兵士惶恐崇敬地表情,裴青奴知道,在这个视世人如蝼蚁的少年面前,这些兵士怕是再也提不动刀了,不杀他们和杀了他们,没有什么区别。
更加让裴青奴惊骇地是,少年招下的第二道天雷,正好离她藏身的地方不足三丈之地,霎时间,裴青奴这才体会到了那些吐蕃人所面临的恐惧,被击断的大树和空气中的焦糊味都如一柄重锤,狠狠击打在这名女剑客的身上。
他是故意为之,他知道自己藏身此处!此刻的女剑客,再也不敢有任何轻视之心,恍若惊弓之鸟,以一种极为优美的姿态,快速地掠向了山林深处,直到看到了磐石镇外的石碑,她惊惧的心才稍微安定下来,随即整理了下仪容,往镇里走去。
陆哲不知道自己随手扔的一枚手雷,竟然让自己收获了公主府第一剑客的惊惧与警惕,见到这名女子向自己表明身份,这才翻身下猫。对其一揖。
“这位娘子请了,不知尊姓大名,可否告知哲。”陆哲惊喜不已,没想到公主府办事这么靠谱,自己还没有到磐石镇,就把地给我买好了,果然皇家的人就是不一样。
“区区贱名,不敢污小先生之耳,家中同辈排行,妾身排行十五,且唤妾十五娘即可。”唐代巫蛊之术盛行,心中已经认定对方身怀奇术,且方才召雷警告自己的裴青奴,哪里敢把自己的名字告诉他,只得含含糊糊把自己幼时,家中人对自己的称呼说了出来。
“如此这般,哲见过十五娘子。”虽然对于对方不告诉自己姓名,觉得有些奇怪,但是陆哲很快就释然了,能帮公主来办这事的,不就是公主的白手套吗,隐藏个姓名而已,不算什么。
“妾身见过陆小先生。”女子也福了一福,两人重新见过了礼之后,随即一起往镇内走去。
一路上,一个自称是磐石镇镇长的人,一脸谄媚地向陆哲介绍着他所拥有的产业和土地,一边指给他看。
公主真是好大手笔,简短地看完了自己的所拥有的商铺和土地之后,陆哲简直喜出望外。自己拥有磐石镇中唯一的酒楼,还有三个石匠铺,一个成衣铺,一个木器店以及一个石匠铺,磐石镇外,自己还有一百亩地。
这是均田制中所规定的,丁男与中男,每人受田一百亩,公主虽然可以帮他买的更多,但是还是没有知法犯法,落人口实。
“这镇外的荒地极多,小郎君若要着人耕种,尽管取去,反正亦无人管。”在看镇外自己的荒地的时候,村长看着陆哲微微皱了下眉头,以为陆哲嫌少,赶紧对陆哲说。
这个小镇之所以手工业者为主,原因就是土地贫瘠,基本上打不出粮食。所以这里的人基本上不怎么种地,粮食都靠陈州的商人带来,所以镇长赶紧表示,镇外的荒地,他可以尽取之。
陆哲皱眉,确实是因为磐石镇镇外的土地,原因无他,这些土地全是红土地,粮食产量极低。
红土地中,铝和铁的含量较高,酸性大,一般的粮食作物何难生存,陆哲猜是这山中有磁铁矿的原因,导致土壤中铁含量高,导致土地贫瘠。
这下就郁闷了,本来陆哲是想让五庄观的人迁过来,在此耕作的,但是这红土地,估计粮食出产不高。
红土地适合种的主食,就只有稻米,但是附近取水不易,最近的河流隔着一道山坡,无法大面积种植水稻。而旱稻,陆哲翻遍了这具身体的记忆,这原主少得可怜的记忆中,别说旱稻,水稻都见得很少。山中生活不易,稻米这种娇贵的植物产量很低,山门中人大多种植容易存活,产量相对高一点的黍米。
对了,陆哲想起自己前世所在的3D魔幻城市,其一个辖区也是有不少红土地,这些红土地都被种上柑橘,成为了著名柑橘产地。而且,后世的安徽江浙一带盛产茶叶,也因为茶树在红土地上才长得好,自己可以尝试着种茶啊。打开了新思路的陆哲,思维再次发散,终于想起了,甘蔗也是长在红土地上的,所以当时的东吴地区,才会有用甘蔗汁提纯的石蜜。
就这么干了,陆哲决定了,自己在磐石镇所拥有的荒地,就以经济作物为主了,山上用来种茶,剩下的用来种柑橘,以后若是从其他地方弄来甘蔗之后,自己还能种甘蔗。
榨取提纯出白糖的方法,陆哲是知道的,而茶叶和柑橘,可以通过木氏,行销天下,若是五庄观之人迁出来,哪怕不种粮食,也可以丰衣足食,过上小康生活。
于是,此刻磐石镇外的红土地,在陆哲眼中已经成为会下金蛋的母鸡了。这么大一片,怕是有五六百亩吧,反正镇长说自己可以尽取的。
此时的唐朝,并没有专门的果农,陆哲很有信心,自己日后的柑橘能大卖。反正自己略微知道些优选优育的方法,比起一无所知的唐朝人,不知道高到哪里去了,自己找些老农来慢慢研究,总会培育出类似后世个大味甜的柑橘的。
若是日后当自己种出来的柑橘名满大唐之时,就起名叫做“陆橘”吧,用来致敬某个奋斗不止的真正企业家。陆哲暗戳戳地想。
“小先生可是对这些土地不满意?十五娘并未想到此间土地如此贫瘠,小先生且放心,十五娘过几日便在陈州城外寻上百亩上田,以赠先生。”本来裴青奴是知道这里田地情况的,但是之前她并未放在心上,只觉得陆哲一介孩童,公主竟然花如此重金,觉得有些不值,所以她也无所谓了,结果,在当她看到陆哲的手段之后,她突然变得惶恐起来,连忙表示自己可以给这位小先生弄到百亩上田。
“无妨,无妨,此地甚佳,甚佳。”想到以后的盛景,陆哲连续说了两个甚佳,让周围的人都惊奇不已。这可是无法种庄稼的红土地啊,这位少年郎为何连连说好。
难道他有其他目的不成,想起幼时奶娘哄自己入睡,所讲的种种可怖的故事和诡异的,秘仪,裴青奴看着言笑晏晏,一脸兴奋的少年仙人弟子,越看越觉得不寒而栗。
无论什么时代,老人和女人都是相对比较迷信的,哪怕这个女人是个顷刻间取人性命的女剑客。
看完了自己的地,兴冲冲地陆哲回到了镇内,让镇长把他的商铺的前主人全部找来。
磐石镇唯一的酒楼里,此刻已经关张了,上次陆哲来的时候还是以客人身份,没想到短短十几天之后,自己竟然变成了这里的主人,陆哲不禁感叹人生的奇妙。
此刻,酒店的大堂里,几个商铺的当家人都行大礼跪在陆哲面前,头都不敢抬。
不要以为后世小说里鼓吹的唐代如何开明,大唐多么政通人和,人民多么幸福。其实在封建社会,对于人民来说,黑暗,高压与残酷,才是主旋律。平民见到贵人,还是会忍不住跪拜行大礼的。而所谓的富户,无非就是一年能到头能吃饱而已,若想像后世影视剧里地主一样,鱼肉百姓,强抢丫鬟,逼死佃户,那么前提就是你必须有个当官的亲戚才行,乡里的望族才行。
这个时代,一般的富户,家里是不敢苛待佃户的,而且因为唐代单亩产量很低,要多打粮食,只能靠种植大量的土地,以量取胜。所以,大多数唐朝地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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