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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撩陆先生:今晚,约吗?-第5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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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后,响起一个女子惊讶声,“苏,she was your girlfriend?”
黎昔正好奇是谁在说话,一回头就看见了那个刚才见过的日耳曼女人,那个女人并非一个人站在那儿,陆廷铮也在她身边站着,与她一道看着她跟苏林。
黎昔顿时觉得手上的小摆件跟烫手山芋般,滚烫滚烫,扔了不是不扔也不是。
想必他已经将刚刚苏林送她小摆件的那一幕看进了眼底吧……
“slough,她是我学妹。”苏林坦然自若的解释着两人的关系,同时也向陆廷铮介绍了一句,“黎昔,我学妹。”
黎昔尴尬的冲陆廷铮挤出了一抹笑。
陆廷铮倒是比她想象中更随和些,轻点头,“又见面了。”
“你们认识?”苏林倒是有些意外,不过从表情上看还蛮高兴的,看了看陆廷铮又看了看黎昔。
黎昔见陆廷铮不忌讳俩人相识的事也不再拿着捏着了,坦然点头,“恩。”
苏林见他俩认识,主动对陆廷铮道,“既然你们认识,那廷铮你就帮我送黎昔一程吧,她有点事临时要去办。”
“阿,那个……”黎昔只觉得脑袋一黑,马上摆手,“其实也不是什么很急的事情,我自己搭车也行……”
………………………………
第一百九十章 闻牧色变
这不是她第一次坐他的车。
但感觉上像第一次坐,无处不拘谨,放不开,索性一直看着车窗外的景色不讲话。
陆廷铮也没找话聊,一直专注的开着他的车。
车内唯一的声音应该是行驶了不到十几分钟后陡然响起的他的手机铃声。
因为坐在他身侧,想忽略那断断续续的声音都不行。
“她已经搬走了。”
“行程不明。”
“你确定还要继续找下去?”
“……”
黎昔发誓,她真的没有想要偷听这次的通话,她自己也不知道为何每一个字都凝下心神去倾听,到最后她终于非礼务听,那是因为,她听出了对方的声音。
那是江丞。
陆廷铮一直静听,没讲什么话,只在最后淡淡说了声,“就这样。”
就这样……是哪样?
黎昔恍然若失的想着,连他跟她讲话的声音都没听清。
“你去哪儿。”他将车停在了一处泊车位,目光透过她看向马路栏杆外的湖水,湛蓝的沉静。
黎昔迟钝的唔了声,向着四周望了眼,随即开始解开安全带,“就这儿吧,挺近的。”
陆廷铮目光落回她身上,没问,但是询问的意思。
“真的不用了。”说完,她几乎是不等他再讲下一句话的功夫里已经下了车,带上车门后冲他挥手笑了笑,“麻烦你了,谢谢。”
他在车上坐了会儿,最后朝她轻点头便驾车离开了。
他走后,黎昔一直站在原地朝他走的方向看着,恍若失神,看了很久才茫茫然的拿出手机拨通米雅的电话。
“米雅,你能帮我打听一件事么?”
*
仿佛春天一到,时间就过的很快,转眼夏至了。
在这季节交换的数月间,秦牧很罕见的一直呆在秦宅里没有出去过。
每天睡到中午起床,时间掐的很准往往是在秦母她们下楼吃午饭前下来过个早,然后在秦母们下来前吃完上去,完美的时间差,让他错过跟她们碰面的机会。
当然,秦母也有主动去敲他卧室的门,想跟他谈一谈心。
往往敲开了门看见的是他大喇喇躺床上睡觉,空调也不开,窗户全开着,身上只着一件短t恤,被子也不盖就这么暴露在外。
无论风雨阴晴,一直如此。
“小秋,你今天来正好去找你大哥聊聊天,我怕他在家给拘坏了。”秦母才用过早餐就看见珍姨带着前来往望老爷子的何秋往别墅里走。
何秋是她未过门的小儿媳妇,加之何秋处理圆滑,擅于处理与长辈间的关系,她对何秋还是挺满意的。
何秋进来后虽然言明自己用过早餐了,最后还是推拒不了秦母的意思,喝下小半碗珍姨端上来的燕窝粥。
“我去找大哥聊天?”瓷白的碗才放下,何秋便拿帕子抹了抹唇,言语间,有几分意外与犹豫。
秦母见状,不由微嗔,“怕什么,你现在是阿宪的未婚妻,已经算是半个秦家人了,阿宪这段时间一直跟他爸出差不在家,你也知道我跟牧子有代沟,怎么都聊不来,你是年轻人,何况之前也一直跟阿宪他们一块儿玩,跟牧子也较为熟悉,名义上也算是他妹妹,他对你不会甩脸色的。”
何秋默然听着,一语不发的将抹过唇的手帕子放到桌上。
珍姨马上将手帕收走。
秦家擦手脸很少用纸,都是用纯棉的手帕,触感柔软且干净,用过的手帕一般都会扔掉重新换新的。
“小元,你到楼上看看牧子醒了没有,他平时总要睡到十一点多才起来。”话毕,秦母几分无可奈何的对着何秋淡笑,“你看我今天在楼下坐了大半天,就是在等他下来用早餐时跟他说说话。”
何秋闻言看了一眼楼上秦牧的房间,房门紧闭,她比秦母更清楚,秦牧不会下来,因为他跟秦母无话可说。
秦母又坐着等了会儿发现秦牧一直不下来后才略失望的叹了口气,待看见何秋还坐在她面前时眼中又亮起了光,摸起她的手轻拍道,“小秋,你就替我上去跟他谈谈天吧。”
“我?”何秋还是有些不大愿意。
“他爷爷病危后他就再也没出过门,到今天已经有快三个月了,也为难他这个往日成天不回家玩惯了的,偏偏家里除了他爸他弟他爷爷大多全是女人,也没有能跟他谈天消遣的伙伴。”
“……”
“小元年纪倒是跟他差不多,但小元怕他,珍姨年纪又大了,虽然他跟珍姨关系不错,可叫珍姨去跟他谈心也有点怪怪的。”
“……”
何秋从秦母带着殷切的语气中明白她是必须上去走一走了。
面前这位衣着讲究而富态的中年女子以后将是自己的婆婆,是除去秦宪以外在秦家的最大仰仗,还没过门,但凡能争取到她对自己的好感,何秋都不会拒绝。
尽管……
她乖巧懂事的起了身,宽慰似的反握住秦母的手,“那我就上去看看大哥,说起来,我也有好几个月没跟他碰过面了。”
秦母就知道这个知事的女孩儿不会拒绝自己的要求,笑中透着满意与喜欢,叮嘱了几句便将她送到楼梯口,“要是他说话太冲你就出来,不必委屈自己坐在那儿。”
何秋回了她一个请她放心的笑,回过头去时,眉却凝上。
她不该……见他。
*
紧闭的房门实际是虚掩着的,但敢推开的人,怕是除了秦母外再无别人。
秦宅里的人都是深知秦牧脾气的。
这个斗酒取乐的小纨绔,什么事儿没干过?曾在高速上拿枪指着某红二代的脑袋,也因一时兴起买下g市中心地带价值二亿的四合院儿,买下那四合院儿倒不是为了送女人,而是养朱鹮。
朱鹮是知名珍稀濒危鸟类,性格温顺,有吉鸟之称。
那个四合院足有四百平米,就养一只鸟儿,这事还上了新闻,但熟悉他的人都知道他脾性就是这样,随心所欲,无所顾忌。
他做任何事都是没有理由的。
“何小姐,呆会儿要是牧少爷发脾气了你就喊我,我一直在外面候着等你。”小元一路将何秋领上去,只是来到秦牧房门外时仍有几分担心的看着她。
何秋心下失笑,秦牧又不吃人,何必一个个闻牧色变。
………………………………
第一百九十一章 替她埋单
她进去的时候秦牧依然在睡觉。
整个人横在床上,头几乎掉到床下去了,胸口下面压着个枕头也不怕呼吸不顺畅,利落的板寸似乎长了一些,漆黑锋利,亦如他的眉眼分明。
他似乎很喜欢穿着衣服睡觉,现在如此,从前也是如此。
从前……
何秋默不作声的站在床边看着他睡着的模样,忽想起记忆模糊深处与他在一起的日子,她跟他在一起的时间并不长,也许有一个月,也没没有。
那会儿,她还是个学生,纯情的学生。
至少外表是这样。
她靠近他是花了些心思的,利用米雅,她不清楚他知道那些与否,但他跟她在一起的目的很明确,就是男女之间的那些事儿呗。
她记得那天大概是个阴天,她借着去看那只朱鹮的借口去了他买下的那座四合院儿。
当时,他每个月总有几天是宿在那儿的。
他说他的鹮鹮挺娇气的,要是十天半个月走一趟,怕是气的毛要掉光了。
他那间四合院的门也是习惯性的不爱锁,反正也没人敢轻易推开,现在想来,当年她胆子可是不小。
她一路轻手轻脚的往里走,四合院很大,三进三出,高门深院,几株银杏在阳光下泛着黄,可惜天有些阴,看不见它最亮黄的时候。
她透过窗格看见他躺在床上,也是像今天这般熟睡。
她推门进去了。
其实她知道她不该那样,但不由自主的,别有用心的,她进去了。
她想假装经过这里过来看看,跟他打声招呼就走,她站在床边自言自语的说了,其实也没真的期望他能听见。
因为她从开口到讲完他也没动一下。
只是在她打算告别的时候他垂在床沿下的手忽然摸上她的腿,那时正是初秋,天微微凉,她却仍穿着百褶短裙,长腿外露,纤细的白皙。
她当时吓住。
真心吓住。
她以为这些事总要有个过程,并非她思想有多纯,她靠近他就是带着目的的,但这一步如此之快她会担心掉了身价……
在她思想斗争的时候他已经将她摁压在床上了。
整个过程,是她埋在心底多年的禁秘。
就像未熟的果儿,青涩而酸,你想尝但每次只敢尝那么一小口儿,因为只要一小口儿便回味无穷。
那件事后,她很惶恐,大半是因为后悔,害怕,怕他跟那些混账公子哥一样不认帐,因为他既没有当场甩一摞钱给她,也没有给什么承诺。
只是,当她回到学校后才发现他给她带来的无形的变化。
譬如,她的储蓄卡每月总是准时收到一笔六位数的汇款,这钱是谁给的,她难道还需要去问吗?
因而之后也有几次她与他单独相处,他并不会跟她客套几句,也从不说哄女孩儿的话,心情好的时候会撩她几句,心情不好就直接进入主题。
从不戴那啥。
她只能吃事后药。
她虽然有野心,但更有自知之明,她急需一大笔钱来完成学业,她懂像她这样的女孩子是入不了那些人的法眼,就算能入,也过不了长辈那一关。
所以她当时想的更多的是如何利用这笔钱投资在自己身上,让自己升值。
“杵那儿做什么,挡光。”
正在她神思间,秦牧将醒未醒的低低哑音传来,手还不耐烦的挠了几下头,眉峰皱着,咄咄逼人的气势。
何秋有些尴尬的错过身,让身后阳光顺处照在他身上以及照在他轮廓分明的脸上。
他真好看。
每一个线条都是雕刻出来般,流畅刚烈。
“几点了。”
仍是懒散的调子,沙沙的,说话间微眯着眼又闭了上去,仿佛对这个世界并不充满期望,一切都是淡淡的。
何秋马上抬起手腕看了眼,“快十二点了。”
秦牧伸了下懒腰继续躺在那儿,没理会她了,睡自己的,就跟她不存在似的。
她也已经习惯了被他忽略的感觉。
将心底那丝感觉淡化后,她朝门外看了眼,小元刚刚被珍姨喊去帮她做饺子,一时半刻应该不会回来。
秦母每天这个时候都会让陈嫂帮她按半个钟的摩,也不过过来。
那么……
她视线重新定格在他身上,他背对着她,背部肌肉透过t恤紧绷着,每一次不经意的动作就像有困兽要从衣服里撕裂而出一般凶猛。
“牧哥哥,那件事,秦宪还是耿耿于怀。”
那件事指的是哪件事,彼此都明白。
何秋后来也追悔莫及的想过,但凡她没有跟秦牧上过床,秦宪也不会这么的想不开。
自己老婆跟自己大哥有过一段故事,而且还做过。
这特什么什么事儿!
秦牧还在睡他的,百心不操。
何秋却不得不讲更多令她心忧的事,“我知道我来找你说这件事,是没有任何资格与脸面的,当初主动的那个人是我,现在背锅的人却是你。”
有谁会信何秋跟秦牧在一块儿不是秦牧用强的?
她在别人眼中是自立而自信自强的女性,独立聪慧,这样的女人怎么会跟秦牧混在一块儿,那是因为他们没有看见当初她落魄贫困的时候!
但有一点,有一点她是绝对不会开口对人言说的,她当初跟秦牧,如果有一半是为了钱,剩下的一半……还是有爱的。
绝对不能跟任何人讲,就是对自己也是再三催眠。
“我不知道怎么跟你讲我跟他的事,接下来的这个请求可能也提的有些过份……我……”
何秋再三开口,却忐忐的不知如何讲下去。
她羞愧。
勾了别人还叫别人替她埋单。
秦牧一个翻身躺在床中央,眉目间依稀还有睡意,但眯起的眸中已经有亮慑的光芒。
“你想让我在秦宪面前跟他讲当初是我强了你。”
“……”
何秋有种猝然被人戳中心事的羞愧感,低头抚了抚发,“……我……”
秦牧看见她这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倒是笑了,轻嗤的笑,也没有不屑的意味在里面可就是让人无地自容。
外头有脚步声响,是佣人经过。
何秋草木皆兵的混身竖起汗毛,那是做错了事心虚的表现。
………………………………
第一百九十二章 感情善终
她不安的镇定心神,朝秦牧望去却见他已经悠然的点了一根烟,有一口没一口的抽着玩儿,好像就没见他很认真的对待一件事,做什么事儿都是玩世不恭的样子。
“我跟秦宪是血管里流着同样血液的亲兄弟,我们兄弟之间的事儿怎么解决,你这个外人还是甭操心了。”
“……”
一清二楚,明明白白的话响在何秋耳侧,就像突然侵袭进身体里的冷空气,冻得人发颤。
秦牧从来没有把她当做秦家的一份子。
哪怕,她马上就要跟秦宪结婚成为他的弟媳妇,在他眼里,她仍是一个外人。
那曾经有过的短暂交往呢?又是什么?
这个男人似乎不讲感情,就像他的眼睛,冷清幽深,可他笑起来分明又分明又有蓄谋已久小坏。
何秋突然觉得今天自己来找他,真是多此一举。
“抱歉……打扰了。”
她不失镇定与冷静的说了声,他仍是懒洋洋趴在床上睡他的觉,那根烟还没抽完,缈缈的烟丝一如他的人那般,捉摸不定。
“怎么样?跟他聊的?”
一出门才发现秦母不知站在门外多久了,何秋才放定的心砰了下才稳住,只眼神没去看她而是看向楼梯处,“还行。”
“他有没有对他爷爷的事说什么或是?”秦母似乎很担心秦牧对秦家人有什么意见跟不满一样。
何秋只是摇头,她现在只想一个人好好静一静,“阿姨,公司里还有点事没处理,我先回去了,晚点再跟您通电话好吗?”
何秋在华光船务负责财务这一块儿的事,公司也确实有大大小小的事物等着她回去处理,秦母也没有多留,一路将她送出了秦宅。
“珍嫂,你觉得我这个未来的儿媳妇怎么样。”
望着何秋离去的背影,秦母脸上的漫漫笑意变为深沉。
站在她身后为她披上披肩的珍姨瞧见她脸上的神情后,在心内斟酌了一番才缓缓道,“何小姐是个很有分寸的人,为人处事都进退有礼。”
“是吧……”
秦母口中低低道,站了好一会儿才返身回到宅中。
珍姨叹了声,随即谨慎的跟了上去。
*
迪亚每年都会组织一次外出旅行。
去年去的是马来西亚,今年早在开年的时候罗伯特就让员工们自主投票选出想出行的地点,票多的那一处就是他们今年旅行的地方。
员工们当然有私下议论,最后统一决定,去希腊。
希腊是个非常适合度假的魅力国度,在雅典了解希腊历史和欧洲发展史,在周边的美丽小岛上享受世界顶级的海鲜,阳光,沙滩,漂亮的红顶和蓝顶的教堂,以及众多世界各国前来度假的plmm。
同时,它也是一个非常适合求婚的地方。
在那样的浪漫氛围跟异国情调下,很难有女人在面对男人单膝跪地时无动于衷。
黎昔当然也想去,但当她听说这次外出旅行是跟高盛公司那边一块儿结伙出行时,她没太犹豫,直接找到罗伯特。
“罗伯特,你也知道我生日马上就到了,恰好也在这次外出旅行中,所以我想,这次旅行我能不能不去,我想一个人享受即将到来的27岁。”
办公室内,罗伯特正邀请她欣赏他才拍下的一幅画,《乌鸦群飞的麦田》。
《乌鸦群飞的麦田》是荷兰后印象派画家文森特&;middot;威廉&;middot;梵高创作于1890年7月的一幅油画。
“构图由三条岔路展开宽广的麦田。”
“梵高使用三原色和绿色来呈现单纯而简明的意象,有着人们熟悉的他那特有的金黄色,但它却充满不安和阴郁感,乌云密布的沉沉蓝天,死死压住金黄色的麦田,沉重得叫人透不过气来,空气似乎也凝固了,画上的群鸦仅仅是一些用浓重的黑线构成的飞动线条,低低的压向大面积的橙黄色麦田,更增加了压迫感、反抗感和不安感。”
“画中几乎没有中心视点,而分散的乌鸦,使画面更显辽阔。画面极度骚动,绿色的小路在黄色麦田中深入远方,这更增添了不安和激奋情绪,画面上布满密集的短而硬直的粗笔触,它并不象征任何物象,只有一种颤动感,梵高试图表达所谓的&;quot;悲伤与极度的寂寞&;quot;,所以这幅画被视为文森特&;middot;威廉&;middot;梵高自杀的预告。”
“……”
在黎昔讲明来意之前,罗伯特正跟她讨论这一幅画,他拍下的初衷是因为已故的妻是梵高的推崇者与仰慕者。
他妻子毕业于巴黎美术学院。
而他与他妻子相识于巴黎,结缘于梵高的画展,当时正是在这幅画下相识,俩人彼此讨论,心灵相通,对艺术有相同的感观与见解使得两个年轻人的心变得火热、不自觉的相互吸引着彼此。
罗伯特取下拿出来赏画的放大镜,这是他的习惯,西装口袋前总会装一枚小巧精细的放大镜,欣赏油画只能用放大镜才能看清画中每一个细节。
他拿出随身携带的纯棉白手帕细细擦拭手中放镜,边擦边抬眼看黎昔道,“黎,我尊重你的选择,但我想知道,你这样做是因为要过生日还是因为别的什么原因。”
她与陆廷铮之间的事就像全世界都知道一般。
无法否认。
黎昔与罗伯特相识不是一两天,虽然他在她身前时常是以老总的身份,但彼此间更有种忘年交的熟知。
他会像长辈一样关心她,提点她。
她在面前无需躲避。
“是。”黎昔坦承道,目光掠过那幅油画,思绪似在画中又似在其它地方,但语气很笃定,“罗伯特,我希望在今后能够与他不相遇的场合就尽量避免。”
罗伯特已经擦拭完放大镜,听了她的话,不由一愣,摊手不解道,“有这个必要吗?”
“对他来说也许没这个必要,但对我来说,很有必要。”
“为什么?”
“我不知道怎么跟你讲,我只能用我很喜欢的一位歌手所唱的一句歌里所写的词来回答你。”
不爱就不爱,难挨就不挨。
既然明知他心里有白月光,又何必再妄想做不知是会成为蚊子血的朱砂痣?还是朱砂痣的蚊子血?
不相往来,相忘江湖,是感情最好的善终。
………………………………
第一百九十三章 为什么不争取?
罗伯特不懂中国人骨子里对感情的含蓄细腻,在他看来,黎昔实在没必要因为分手了就对陆廷铮避而不见,既然还喜欢,为什么不争取争取?
“黎,我说过,我尊重你的选择。”他拍了拍她的肩,面上带着老友般的关怀,“你说你想独自一个人度过27岁的生日,你想好了去哪么?”
关于这个,黎昔还真没想好,她哑然笑笑,摸了摸才剪的短发,“不知道,也许是国内,也许是国外,没计划好。”
“不管去哪儿,费用,我包了。”罗伯特说完像是怕被她拒绝般,故做郑肃道,“就算是公司对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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