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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少追妻路漫漫-第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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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将他最后一部分生命在他的岗位上燃烧殆尽,我也不想让他知道我为他付出了多少,何况我的付出跟他的比起来如此微不足道。我就是希望他在活着的时候能够看到他一直希望看到的美好的东西。”
苟小小的话,深深触动了大夫。
大夫也对苟小小另眼相看,认为心思如此通透的小妮儿敬重的人,那一定是了不得的人物!
任良把鹿茸带进中草堂时,发现苟小小已经坐下来喝上茶了。
大夫正在药柜前忙碌,将抓好的药材包好,不一会儿就弄好了十几大包。
任良没有去打扰大夫,跟苟小小坐一起耐心等待。
“你不是说要给连长拣点药吃么?”任良问。
苟小小挑起渐渐的下巴,往药柜前睇了一眼,“顾大夫正在弄。”
呦呵,他才出去了一会儿工夫,她就连人家大夫姓啥都知道了!
刚才,他是不是错过了什么?
顾大夫开完了药,将鹿茸过称,按照他之前报的价收了苟小小带来的鹿茸。抵上那些药的钱,他还又贴了几块钱给苟小小。
以药换药,合作愉快。
苟小小将钱收好,让任良提上药,跟顾大夫道别,离开了中草堂。
顾大夫一直将他们送出药铺门口。
到了车旁,苟小小望见附近一片人潮涌动,想起中草堂附近就是大卖场和商贸城。
来都来了,正好去逛逛。
“顾大夫,”苟小小喊住正要转身回药铺的顾大夫,略有些不好意思道,“我能不能先把车和东西放你门口,我们去街上逛逛。”
“好好好!”顾大夫心里喜欢苟小小这个心思通透并且讲义气的小丫头,满口答应她的请求,挥着手让他们放心去,“你们去吧!”
见苟小小把大魔王牵下车来,顾大夫跟之前第一次见大魔王的所有人的反应一样都是眼前一亮。
“这狗长得可真稀罕!”
“是吧!”苟小小有些小得意,“这是西伯利亚雪橇犬的一种。它小时候,脏不拉几,有人当它是狼,要把它打死,让我给救了。”
“遇到这么好的主人,这小狗娃可真有福气!”顾大夫由衷的说了句。
“哪天这狗长大配种下崽儿了,我给你抱过来一只。”
既然顾大夫人好心善,卖给她这么大一个人情,她当然是要还的。
顾大夫显然也很喜欢这样的洋犬,“那我可就不跟你客气了!”
“来,大魔王,给顾大夫敬个礼。”苟小小扯了扯狗链。
大魔王抬起右前爪,举在脑袋边上,向顾大夫敬了个不伦不类的军礼。
一旁的任良,下意识的向顾大夫行了个标准的军礼。
“好好好!都好!”顾大夫乐得合不拢嘴。
苟小小牵着大魔王,和任良一块儿往大卖场去。
在这个还没有经历改革开放的计划经济时期,商业环境并不是很发达。重集体、轻个人的商业文化氛围很浓重,所以在大卖场中几乎看不到个体经营,就算有也是偷着经营。
任良看到大卖场门口有个推着小三轮车卖冰棍的小贩,于是上前去买了两根冰棍,回去和苟小小分享。
苟小小也没跟他客气,把他手里的两根冰棍都夺过来,不知廉耻的道了声:“谢谢。”
然后,她跟大魔王把两根冰棍分着吃了。
任良一脸苦闷。
在她心里,他竟然还不如一条狗!
经过一个卖玩具的地摊,大魔王走不动了,也不知道它突然对啥感兴趣了,凑到地摊上嗅来嗅去。
苟小小也停下来,指着地摊上的一只小皮球,问小贩:“这皮球多少钱?”
小贩瞥她一眼,不怀好意的报了个价,“五毛!”
苟小小瞠目,惊呼:“这么便宜!”
任良目瞪口呆,就连那小贩也有些傻眼。
任良把她拉到一边,“五毛便宜吗?”
苟小小歪着脑袋:“我觉得很便宜啊!”
她好像从很久以前,就没有吃过五毛钱的辣条了,一包辣条的钱买一个皮球,不是很划算吗!
“你到底有没有金钱观念!”任良都不知道该说她啥好了,“五毛钱一个球你都嫌便宜,有你这么跟钱过不去的吗!那也就几分钱的东西!”
“是么”
任良翻白眼:“败家娘们儿,日后谁娶了你谁家倒霉!”
苟小小皱皱鼻子,不以为然道:“我告诉你,将来我老公要么比我有钱,要么能忍受我比他有钱!败家咋啦,将来姐有的是钱!”
“你就做梦吧!”
“不信咱们走着瞧!”苟小小轻拍他的胸脯,颇为玩味的笑道,“穷当兵穷当兵,像你这样当兵的,除了国家给你补贴,你还有啥经济来源?恐怕将来连老婆本儿都攒不住。像你这种大男子主义的也肯定忍受不了将来你的另一半比你有钱。呵呵,小伙子,努力吧。”
她这话的意思是要告诉他,他根本不在她的考虑范围内么?
任良不由得恼羞,“你啥意思!?”
“我的意思是,你要是真心喜欢我,就得努力给我创造败家的条件。”
任良有些恼恨:“你们女人就是肤浅,就喜欢找有钱的男的!”
“很多时候,感情就是建立在物质的基础上。你穷的叮当响,别说没姑娘愿意嫁给你,你周围的人也不愿意跟你做朋友。”苟小小冲他灿烂一笑,“有些女的就是喜欢坐在宝马车里哭,也不愿坐在自行车上笑。”
任良撇嘴,“你别用置身事外的姿态说这种话,我看你差不多也是那种爱慕虚荣的女人!”
“将来我有钱,我可以自己买宝马。你没发现我的驾驶技术很好么。”
就算是坐在宝马车里,她也是老司机。
她牵着大魔王往玩具地摊上去。
爱慕虚荣的女人,要砍价去咯。
………………………………
第379章 坑深379米 王家三兄妹
在大卖场逛了还不到一半,苟小小就买了不少杂七杂八的东西。
负责当搬运工、时不时地还要帮苟小小砍价的任良发现她买的这些东西,基本上都是她用不上的。
他算是见识到啥叫“有钱任性”了。
路过一个射击游戏的小摊儿,苟小小想玩这个游戏赢几个玩偶。扫兴的是,摊主看苟小小和任良是穿军装的,怕他们枪法好会使自己亏本,便死活不愿意做他们的生意。
两人往大卖场里头去,因为大魔王存在的关系,他们做了一路的焦点人物。
很多人上前来询问苟小小这个铲屎官,她养的这条犬是从哪儿买的。
苟小小正儿八经的告诉他们,这犬是她花了很大工夫从国外进口的,从一般的渠道根本买不来。
见她一本正经的说瞎话骗人,任良也只能翻翻白眼表示无奈,因为说实话不一定有人信。
谁能想象得到,大魔王是苟小小用一头驴换来的?
拎着大包小包的任良都快累成狗了,平时训练的时候也没有这么累过,也没想到陪女生逛街会这么累。
他略带抱怨似的问:“你还要买啥?”
苟小小左右张望,“随便看看再说。”
陪苟小小这么漫无目的的逛大卖场,任良的耐性早就被磨光了。
通过这次遭遇,他终于深刻体会到死党李跃峰那货为啥说自己最讨厌做的事就是陪女生逛街了。
他刚想起自己那死党,迎面就看见仨熟人,忙想避开他们,却是已经来不及了。
“咦,那不是良子么!”
任良被认出来了。
长得这么俊穿的还是特别显眼的绿色军装,随随便便往那儿一站,两米之内都是他的气场,他这种天生就有一股压倒性存在感的男人,走到哪儿不受瞩目?想不被熟人认出来,那更难。
有人每天早上被自己帅醒,也有人也会因为自己长得太帅而感到苦恼。
自恋和烦恼,这两种心情,任良都体会过。
他并没有主动跟那三人打招呼。
见他对那仨人避之唯恐不及的样子,苟小小就知道那三人是有多麻烦的人物。
那三人两男一女,两个男的是双胞胎,一个叫王凯旋,另一个叫王胜利。那个被他们捧在中间跟公主一样存在的女生是他们最为宠爱的妹妹,王倩。
王胜利见到任良,分外惊喜,第一个主动上前跟任良打招呼,哥俩好似的搂着他的肩膀,表现的十分友好热情,“良子,难得见你出来逛街啊!”
兄弟俩虽说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但跟王胜利不一样,作为兄长的王凯旋比较矜持拘谨,并没有表现出过分的亲昵之态,很随和的对任良道:
“良子,一年多没见了吧。跃峰说你当兵去了,我们之前还不相信。”他刻意将任良上下打量了一番,仍有些难以相信自己的双眼,“你还真穿上军装了!”
听大哥提起李跃峰,王倩瞳仁乱转一圈,随即咋咋呼呼的上前,似乎真的很高兴看到任良,“良子,一年多没见,你都不知道我们有多想你!今儿咱们一定要好好聚聚,把跃峰叫出来,下午一块儿吃饭,晚上咱们去蹦迪吧!”
苟小小作为旁听者,默默地分析
小姑娘见到任良这个老朋友貌似很开心,但是她未免有些惺惺作态的嫌疑。她说话的时候,最后一句的声音明显要比上一句的声音要高亢许多,表明她见到任良表现出来的高兴并不全是出自真心。其中掺杂注入了多少水分,那就不得而知了。尤其是在提到“跃峰”这个人名的时候,她整个人的表情都亮了
这个“跃峰”,才是她的重要目标。
就任良和王家三兄妹寒暄的这一会儿工夫,苟小小不知从哪儿淘来一把小吉他。走到他们跟前时,她拨了一下吉他弦。
苟小小可不是那种不懂得体贴的人,想他们老朋友见面可能有叙不完的旧,就给了任良很充分的时间让他去重温旧情,“你把东西放回到车上,跟你的朋友们玩去吧。明儿去军犬队找我就行了。”
王家三兄妹这才注意到苟小小和大魔王。
王倩一见到大魔王,就特别喜欢。
试问,谁见了大魔王,不喜欢呢?
“哥,你们看这狗长得多洋气,我也想养一条这样的狗!”王倩试图去亲近大魔王,不过显然她狗缘不是很好,遭到大魔王冷漠对待。
通过聊天,王家兄妹才知道任良跟苟小小是一块儿来逛街的。三兄妹的眼神中不由多了几分暧昧。
一向高冷的任良破天荒陪妹子逛街,要说他跟这妹子之间没有啥,打死三兄妹都不会相信!
任良终于在脱单的节奏上放飞自我了,这可是个惊天动地的大消息,王倩决定一定要把这件事告诉任良的死党李跃峰!她都有点迫不及待了!
王胜利见妹妹喜欢大魔王,就凑到任良跟前,带点讨好的意思说:“良子,你这狗卖不卖?”
王胜利不是第一个来找他买狗的人,也绝对不会是最后一个。
对此早已习以为常的任良说:“这狗不是我的。”
一模一样的台词,他今天说了不止一次。
王胜利却没有像其他人那样,在听说了他不是狗的主人后立刻调转方向去找苟小他依然搂着任良的脖子,整个人几乎挂在任良身上,不依不饶道:
“你该不会是不舍得割爱,故意这样说的吧。”接着他一副土豪模样,“你当初花多少钱买的,我给你两倍的价钱,咋样!”
任良认真的向他强调:“那真不是我的狗。”
王胜利一怔,有些不敢置信的看向苟小小。
那条看上去贵的吓死人的狗,居然是任良他“对象”养的?良子他“对象”,啥背景?
这会儿,苟小小已经牵着大魔王甩他们很远,逛到前头去了。
“那是你对象?你谈对象了居然也不告诉我们!”
“你对象哪的人?以前好像没见过?”
“她是干啥的?她爸是哪个区的首长?”
几乎要被三兄妹层出不穷的问题淹没的任良,呼吸都快要窒息了。
他并没有向三兄妹解释清他跟苟小小的关系。
在这个问题上跟他们纠缠,结果只会是纠缠不清。他可不想把时间浪费在这上头。
见苟小小走远,任良捉急了。他抖开王胜利搭在他肩上的那条胳膊,说话时人已经冲出去了,“办完事我们就回部队去了,我没时间跟你们聚!”
三兄妹看着任良快速远去的背影,觉得任良还是他们认识的那个高冷公子,但又觉得他哪里不一样了
………………………………
第380章 坑深380米 黑夜中的枪声
从大卖场出来,天已经暗了。
快到晚上,住宿在哪里,这是个问题。
住外面要花钱,还不一定安全。任良想过要把苟小小带自己家去将就一晚上,可他一想起今儿碰到王家三兄妹,马上就打消了这个念头。
王家三兄妹,可都不是安分的主儿,尤其是那个王倩
他们回去后,肯定会第一时间把他回来的消息传给李跃峰。他们几个肯定会到军属大院去堵他。
王家三兄妹,再加上一个李跃峰,这四人凑在一块儿,除了吃喝玩乐,就不干啥好事,倒是很好的诠释了啥叫“疯狂”。
任良可不想带着苟小小跟他们一块儿疯。
更重要的是,他本能的不想要苟小小和他那死党李跃峰有直接接触。
这两个人性情相投,疯起来绝对能疯到一块儿去。
想想都可怕!
车上,任良的脸比这会儿的天色还要黑沉,兀自闹别扭,跟苟小小抱怨:“你看看,马上就天黑了!我就说早点出来,你就是不听!”
苟小小瞥他一眼,轻哼一声,“我让你跟你朋友出去玩你又不去,非要赖着我还那么多怨言。”
“是我非要赖着你么!”心虚的任良又莫名的有种羞耻感,红着耳根梗着脖子为自己辩解,“你不了解情况就不要胡说好不好!我跟王家三兄妹的关系根本就没有多好,王倩喜欢我朋友,但是我朋友压根儿看不上她。王倩就是想利用我的关系,把我朋友约出来”
见苟小小投来一个让人难懂的眼神,任良的声音戛然而止,两秒过后,他茫然的问:“你看我干啥?”
苟小小收回目光,略带嘲讽的说:“原来你还没有傻到我想象的那个份儿上。”
任良内心忍不住咆哮
卧槽!老子在你想象中到底傻到啥程度了?
好吧,这个答案,他不想知道。
任良接着又觉得奇怪了,按理说,苟小小今儿应该是第一次见王家兄妹吧,甚至还没有见过他那死党李跃峰,但是她咋好像已经把他们之间的人物关系摸得一清二楚了?
“你知道?”
除此以外,任良真不知该如何表达这份难以安定的惊疑了。
“你说你朋友的事儿?”苟小小接着往下说,“看得出来,那对双胞胎兄弟对他们的妹妹很好。”
说起王家的那对双胞胎兄弟,任良依稀感到王胜利那条胳膊的重量依然残留在他的肩膀上。
他轻轻摇摇头,似否认苟小小的话,又像是要将双胞胎兄弟那两张如同复制的脸从脑海中甩去,
“我说的是你知道王倩和我朋友的事?”任良终于表达清楚了自己的意思。
“你说那个女孩跟你那个叫跃峰的朋友?”苟小小轻笑一声,摆出一副“然而老纸早就看穿了一切”的模样,老神在在道,“你有没有听过一句话,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隔层纱。一说起你朋友跃峰,那女孩整个人都不一样了,跟自带了发光效果一样。”
任良仔细回想当时他们聊天时王倩的反应,仍没有察觉出有啥端倪,心中怀疑自己是不是太不会察言观色了?
他不禁瞥向认真开车的苟小小。
许是今儿一天她都把精力放在了自嗨上,她这会儿恐怕已经累得嗨不起来了。
他很想知道苟小小的内心世界,也非常渴望自己能够融入到她的内心世界,尤其是更想知道她对自己的想法
在其他女孩面前,他总能表现出自信且游刃有余的那一面,吸引她们的目光,但是在苟小小面前,他的自信他的游刃有余他所有能够引以为傲的东西,都荡然无存
她总能轻而易举的就让他尝到挫败感。
就在任良被苟小小侧颜杀到的美好时刻,突然一声枪响惊破夜幕,吓了任良一跳,同时也把苟小小吓得差点儿把油门儿当刹车踩。原本在睡梦中的大魔王被枪声惊醒,警惕的狂吠几声。
“砰”
苟小小急刹车,张大双眼惊恐万状,望向枪声传来的方向,却被层层建筑物阻挡,啥也看不到。
“啥情况?”
忽闻枪响,任良也是大惊失色,反应过来后指着前面一条路,声音紧促道:“到那边右拐,去看看出啥事儿了!”
枪都走火了,出的那一定不是小事!
也不知道有没有人中枪!
顺着任良指的那条路拐过去,车上的两人一犬听到了渐渐远去的“轰轰轰”类似摩托车发动机的噪音。
紧接着,一串儿急促的脚步声追着摩托车噪音的方向而去。
其中,还有一个人声嘶力竭的哭骂声:“天杀的贼啊,你们不得好死啊,把我的玉还给我啊,我那都是好玉啊”
这呼天抢地的男人是一家玉石店的老板,花了半辈子从天南海北淘了不少好玉石摆在店里,结果今天晚上那些玉石几乎都被骑摩托车的那两个贼抢去了。他们抢的,可都是他半辈子的心血啊!
脚步声停下,有人无奈的玉石店老板:“摩托车跑得快,咱们追不上了。追上也不一定能把他们抢的玉都要回来,你没看他们手里有枪。赶紧报警吧,让警察来处理!”
追赶摩托车的人,大都是玉石店老板的邻居。他们都是听到玉石店老板喊救的声音,从家里出来才知道玉石店飞来横祸,可那时已经晚了。
两个贼人已经驾车跑远了。
玉石店老板正感到无助时,一脸军用吉普车从旁边的巷子里疾驰出来,停在他们边上。
车上的小伙子疾声问:“刚才是不是有人开枪?”
“是、是”见穿军装的,玉石店老板如见救星一般,原本死灰一片的双眼顿时充满希冀,瞬间亮的吓人。他想交代清楚情况,却是看着车上的任良,指着摩托车跑远的方向,激动的说不出话来。
“你们看看有没有人受伤,有受伤的人赶紧送医院救治,再去一个人报警,我们去追开枪的人!”任良跟玉石店老伴他们交代完,就坐稳扶好,紧盯着摩托车噪音快要消失的方向,沉声对旁边的苟小小道:
“开车!”
原本有些怔愣的苟小因他这一声命令回过神来,发动车子踩满油门加足马力冲出去之后,不禁多看了任良两眼。
她突然发现,认真起来的任良,还是蛮养眼的。
………………………………
第381章 坑深381米 跑了一个
两个轮子和四个轮子的交通工具赛跑,哪个的速度比较快?
这是一个值得深刻讨论的问题。
不考虑其他因素,摩托车重量轻、阻力同一款机器按在摩托车和汽车上,真正玩速度的话,汽车是玩不过摩托车的。
但是,论一辆劣质摩托车和一辆军用车的战斗力,谁强谁弱,答案很快就要见分晓了。
摩托车上的那两个贼见有车追上来,都惊觉大事不妙。
骑摩托车的人,显然对云析市大街小巷的交通路线很了解,刁钻的往那些小巷子里跑。有些巷子窄的,根本就过不了一辆汽车。
任良是土生土长的云析市人,可谓是云析市的活地图。不管骑摩托车的人钻进哪条巷子哪条小路,他都能做出正确的引导,让苟小小开车顺着大路绕到巷子或者小路的另一头堵人。
除此之外,摩托车虽然跑得快,灵活性高,但是它发出的噪音实在太大了。尤其是夜深人静的时候,这种噪音更像是被放大了好几倍,隔着几条大街都能听到。
就算没有任良指路,苟小小也能通过摩托车的噪音判断出那两个贼的准确位置。
见咋也甩不掉后面的那辆军车,坐在摩托车后面的男人左手搂住一个皮包,右手从胸怀里掏出一个黑色的物件出来。
那竟是一把枪!
他将黑洞洞的枪口对准后面那辆车的挡风玻璃,凶狠的双眼中掠过嗜血残暴的杀意。
见对方举枪,苟小小大呼一声:“趴下”
她话音未落,旁边的任良便做出反应,趴下的同时毫不犹豫的用自己的身体护住了苟小小。
苟小小被他一撞,手没稳住,打偏了方向盘,致使车头往一边磨去。
就在这时,枪声再次响起
“砰”
杀意一动,硝烟四起。萧厉的枪声再次撕破了夜的沉寂。
而开枪的人被车头调转的灯光直直闪耀到双眼,双目被耀眼的灯光刺到,他下意识的一偏手,使得他这一枪打偏,却正中军用车的引擎盖上,并与金属制的引擎盖擦撞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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