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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王蜂的征途[未来]-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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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凭寄生,人蜂不可能达到这么多数量,除非找出让寄生百分百成功的方法。”白隐迅速理清思路,却摇头,“我深入研究过,理论上做不到,只是拿一些似是而非的东西蒙骗米雅。”
“你也说了,是理论上。”林半芙闭上眼睛,“左深从前有个导师,你做不到的事,那个人一定能做到。”
本来打算就这么再小睡片刻,避难所突然响起轻柔的广播音。
“现在是17点20分,请市民排队领取今日的食物,请勿拥挤。”
吃的!
林半芙腾地一声拔地而起,牵着白隐去排队。
列成一排的桌子后面,几个人割断封纸箱的胶带,按定额配齐食物送到排队人手里,忙忙碌碌。
两瓶水,三袋压缩饼干,新鲜食物也有,可去的晚就没了。
等待前面的队伍慢慢缩短时,林半芙发现有些人手里多出一小袋糖果。
轮到她,却什么都没有。
“我的糖果呢?”林半芙冲后勤伸出手,态度其实很客气。
毕竟不客气起来就直接抢了。
“那是失爱者才能拿的,狗粮。”后勤烦躁地看了一眼她身后乌泱泱的人群。
失爱者,七级伤残人士,无法接受同类的费洛蒙信号,多巴胺、苯乙胺的分泌才会衰减。平日的表特征是单身,处在压抑环境中,会比正常人更容易狂躁。
糖果对安抚情绪有一定作用,一人发几块,聊胜于无。
林半芙咳嗽一声:“其实我也是啊。”
“骗谁呢,我看到你和那个男人牵着手来的。”
“不,那是我大侄子,我今年五十了。”林半芙死死盯着装糖果的箱子,随口胡扯。
后勤想早点干完活,直接抓了几块糖往桌上一扔:“吃吧,今天的狗粮。”
林半芙想一脚踢翻这袋狗粮,不过还是抓起来,转身离开。
后面排队的人太多,拿完东西就要走,所以她双手抱着食物,在远处等白隐。
人头攒动,更难分辨谁在监视。
“下一个,下一个!”后勤冲后方队伍吆喝。
白隐站在桌前没有伸手,而是问:“我不要食物,能都换成糖果吗?”
而新的城市,建立在废墟地下的深处,与日隔绝,无比坚固。
林半芙在白隐的引路下抵达城市入口,这是条通往地下的宽阔水泥坡道,尽头有一扇厚重的合金巨门,平日打开,出现危机则会迅速关闭。
经过合金门,才算真正进入千灯城。
周围有不少人从这条路进入城内,日出后是亚蜂的活跃时间,有点脑子的人,都不会在野外多停留。
林半芙混在其中到不算很突兀,只是装扮太过抢眼,这一身横七竖八套着好几件衣服。
哪怕丐帮四袋弟子,见了她都得尊称一声长老。
大街上的乞丐不少,顶着一身破烂装只会被嫌弃,但如果潇洒如犀利哥,混搭出别样的感觉,别说被群众多看几眼,走红网络都不难。
其中最根本的原因,三分靠气质,七分靠刷脸。
林半芙走在人行道上,气定神闲,连步伐都没有加快,平静的让围观群众怀疑是不是自己少见多怪。
最终,林半芙即将经过闸门,身边好奇的目光终于消散。
“这么点时间就够欣赏我的美了?”她意犹未尽,“我还准备收观赏费呢。”
心理素质过人,不光因为脸皮厚度惊人。
俗话说得好,做贼心虚,林半芙不是小偷,却比小偷危险一万倍。
如果被人盯两眼就瑟瑟发抖浑身不自在,瞎子都能看出有问题,身份暴露后,唯一的下场就是死。
这又不是过家家,说谁是妈妈谁就是妈妈,她拖着两对翅膀宣称自己不是人蜂,也得有人信啊。
但哪怕一路走来没有露出任何纰漏,林半芙还是被拦住了。
“站住。”通道检查站的工作人员,在她经过闸门时特意过来叫住,“你来千灯城干什么?”
这话问的很有水平,跳过“你是不是新来的”,直接用“你来干什么”步入正题。
林半芙面不改色,脑内闪过一只娇羞的雄蜂:“我是来找老公的。”
这不算说谎,她的老公……们,昨夜真的被抓走了。
竟然结婚了!
目的纯粹是搭讪的工作人员,顿时死心。
林半芙带着三分好奇观察周围,地下城在尚为人类时还未建成,不过建筑物外观变化不大,只是相当低矮。
唯一鲜艳的,是各色照亮地下的霓虹灯,像夜空里绽放了一朵朵花。
末世后的新生代人类几乎没有见过白日的天空,对他们来说,人体需要借助日光合成的维生素d和微量元素,在人造阳光灯下才能获得。
而太阳等于危险,意味着有可能被亚蜂攻击。
“定位器的种类不同,有些会爆炸,附近出现你认识的人,要马上告诉我。”林半芙亲昵地走在白隐身边,声音轻而阴冷,“而我,是回来找人的。也不知道过去了三十年,他们还活着没有……”
“那个人对你很重要吗?”白隐的左臂从指尖开始发麻,很快蔓延全身。
林半芙轻笑:“当然重要,我连做梦都在想要怎么弄死他们。对了,人流量大的商业街怎么走?去找个地方吃饭,再换身衣服,太热了。”
进入压抑的地下后,饥饿和脱水状况更加严重,眼前的街道似乎开始扭曲,每一个细胞都在渴求糖分。
………………………………
38。第 38 章
白隐将林半芙轻轻放在树下,脱掉拘束服的上衣。这是人蜂在棉料里混了其他纤维制成的,极其坚韧,用手术刀划了许久才艰难地撕开。
最后,白隐用寄生藤将展开的布料捆在树上,架起一张摇摇晃晃的吊床。
吊床面积并不大,但躺下林半芙,还是够了。
白隐抱起仍然沉睡的林半芙,放在床上,小心翼翼蜷起她的双腿,不掉出床外。
牵着萤火虫的丝线系在一端,是暖暖的橘色小夜灯。
柔和光晕下,林半芙的睡颜安静,轮廓分明,是那种一眼就能惊艳的美,无须修饰。
白隐低头,想伸手触碰她的侧脸,却在接近的瞬间身体细细颤抖起来!手指用力收回:“不行,还不行,果然太早了……那么,晚安。”
丝线从中切断,萤火虫重获自由,微光游向天际。
……
四个月前,蜂巢内。
蜂王和科学家的第一次相遇,也是一个站着一个只能躺着,和林半芙那次惊人相似。
“人类,听说你是千灯城最优秀的亚蜂研究学家?从外表倒看不出来呢……哈哈哈,毕竟太有才华不是什么好事,研究成果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发表,还要被嫉妒的同类卖到我手里。”
蜂王观察被锁在拘束衣里的白隐,亮出蜂翼上尖锐的骨刺:“留在我这里吧,如果你真的那么厉害,不久之后,我的巢穴里所有人蜂都会知道,他们是拜谁所赐才能寄生成功!”
“我从来都不在乎论文的署名是谁,帮你研究寄生技术也没问题。”白隐的双臂抱在胸前,望着天花板,“只有一个要求,地下城只有人造日光,我想看一次真正的天空。”
蜂王挑眉,粗暴地把他扯起来:“别妄想了!从你们人类被迫迁入地下城那日就该明白,天空是属于我们的!”
白隐晃了一下脖子,脆弱地几乎要折断,也不再坚持:“好吧,那就不看了。”
“不错嘛,很识趣。”蜂王轻轻松开他,在侍从的前呼后拥下离开。
见多了死前叫板嘴硬,他这种好说话的,真是清新脱俗的一个人质。
白隐缓缓倒下,眼里只有人偶般的安静,仿佛一切都与他无关。
但当夜,蜂王竟然来了他的牢房。
“人类……地下城……”蜂王状若梦游,吃力地撑在门框边,“那是什么意思?”
亚蜂,本来不该在这个时间醒来。
白隐诧异地睁开眼,惊愕表情久久不曾收起:“……在对蜂族的作战中,人类损失惨重,所以在地表下建起安全的新城市居住。”
“竟然……输了?”蜂王迷茫地握紧右手,“这里好像没有带窗户的房间,我会安排你住在高处……我们,总有一日会回到地表上的,一定、一定能让你看见……天空。”蜂
掌心中多出一把陌生的短刀,白天见到她的时候,还没有。
“人类不是蜂族的对手,想回到地面,除非你是神。”白隐吃力地挣脱束缚带,坐起来。
蜂王轻笑,语气突然笃定的像换了个人:“我不是神,可神也不是我啊。”
杀死一个人可以用很多种方式,但点亮他的生命,有这句话就够了。
白隐的心脏砰砰直跳:“那你是谁?”
蜂王瞬间僵硬,彷徨地转身离去,连那把刀掉了都没有捡起:“对了……我是谁啊……”
白隐从床上挣扎着坐起来,滚到她丢下的短刀旁,张口咬住刀柄。解开束缚已经精疲力尽,可每一次深呼吸,就多出一分活人的生命力。
你是谁呢?
……
清晨,天边乍现第一缕日光。
林半芙在虫鸣声中醒来,发现自己蜷缩身体躺在吊床上,潮湿的空气让翅膀凝结一层露水。
而白隐换了新衣服,白大褂内搭灰色衬衫,坐在枕那边的树下侧头沉睡,还紧紧抱着膝盖。
这是个很没安全感的睡姿。
他的睫毛不算浓密,但又直又长,挂着一串水珠,在眼睑下投出细细的影子。
林半芙看了片刻,振翅飞起,去摘树上结的果实,枝叶间有一簇簇嫩青球体,似乎能吃。
“嗡嗡嗡――”
她走了!
白隐听见声音,条件反射地站起来寻找,脸上闪过难以掩饰的慌乱。
“我去找点吃的。”林半芙轻飘飘地落地,扔给他泛青的果子,“应该没毒。”
“这是蒲桃的果实,不过还没有成熟。”白隐急忙接住,提醒却晚了。
林半芙已经吞下一颗,酸的眯起眼睛:“凑合吃一点吧,我又不可能带个移动行宫变出酒池肉林,野兽抓住了也找不到生火材料烹饪,昆虫又多半有毒。”
蒲桃未成熟的果实对常人来说勉强入口,对她来说根本无法接受。
在蜂巢居住的那几日,林半芙已经发现了新的饮食爱好,亚蜂嗜甜,如果敞开了吃到饱,她一天要消耗和体重相当的糖分。
“不必勉强,这里已经离千灯城不远了,你想吃什么都可以。”白隐看了看手里那簇果子,郑重地收进外套口袋里。
这么珍贵的东西,要拿回去做成标本保存起来。
“这就是你的目的吗?把我带回城里。”林半芙轻巧地坐在吊床上,曲起一条腿,“不,是把一只蜂王带回去。”
白隐睫毛扑闪:“你……是什么时候发觉的?”
“艾佑说亚蜂很值钱以后就开始怀疑了。”林半芙懒散地靠在树干上,“你是故意被亚蜂抓住的,帮助我不可能没有原因。无人见过的蜂王,价格应该不低吧?”
“我最初的确是为了带回一只女王,一夜的时间,有无数机会杀掉你。”白隐坦率承认,一步步向她走来,“但是,我不会这么做的。”
他要下手,甚至不用到处寻找武器,在林半芙沉睡时拿走她的刀就可以。
“难道是死掉的蜂王没有价值,才让你改变主意的?”林半芙的坐姿看似松散却无处不在戒备,不过白隐……真的能伤害她吗?
解剖刀一样的目光审视白隐,白大褂覆盖下的身体有些肌肉,手指看起来倒比她灵活,似乎是做实验练出来的。
可手速快也没什么用,他就算一秒钟翻出八百个花绳,也打不过训练有素的战士。
“不告诉你哦。”白隐一副将秘密保守到底的神秘态度,停在面前,低头将视线拉到和她齐平的角度,“知道你不放心,所以干脆杀掉我吧,城市就在附近,你能自己走过去,不需要我的帮助了。”
林半芙流畅地抽刀:“想以退为进?万一我当真了,你可别后悔。”
大话谁不会说,君不见酒场上的男人灌下两碗,拍拍胸脯,一晚上能收获几十个真心朋友。
可事实上最后插朋友两刀的,往往就是这类人。
白隐却主动凑上前,将脖子送到刀锋下:“我从来都没有活着的感觉,所以死了也不觉得可惜。带不回蜂王,照样会有人处决我,怎么想,都是被你杀了比较幸福。”
刀尖已经戳在皮肤上,血珠渗出来,像颗朱砂,很快淅淅沥沥。
浅灰衬衫上浸出突兀的暗红色,白隐握住她拿刀的手,仍然在用力。
“你是我的人。”林半芙突然掐住他的下颌向刀刃扯远,“你以前说过,你是我的人。”
“啊……”白隐万年不变的笑容退潮般消失。
“不是有人威胁抓不到蜂王就杀了你吗?”林半芙自信地甩掉刀上的血珠,“他说了不算,你是我的,敢来找茬就打走,还是觉得我会比那个人弱?再说我好歹是半个王,需要跟班,就你了。”
目光要放长远,多为将来考虑。
以前做银星准校的时候,她身边什么时候缺过小弟?哪次都是一呼百应,不知道的还以为军校有人揭竿起义了。
人蜂侍从不予考虑,跟林半芙的脑波完全对不上。
倒是皮相精致的高级知识分子,性格良好,忠诚度也是满分,不被划进私人所有物,老天都会指责她。
丛林的植物为了争夺日光,拼命向上生长,舒展叶片遮天蔽日,透过枝叶去看,天空的颜色有些不明显,但应该是澄澈的蓝。
白隐阴冷的余光扫过四周,收敛后才望着她的眼睛:“需要宣誓效忠吗?我可以用六种语言宣读骑士宣言,只是不太会执行……”
他出生于黑暗世界,用智慧满足恶念,用谎言诠释人性。
谦恭,正直,怜悯,英勇,公正,牺牲……
骑士宣言里的美好品质他都不具备,毫无荣誉,灵魂失格,没有朋友。
不会善待弱者,不为任何人战斗,冷眼旁观一切错误和不公,哪怕濒死之人求助,也无法让他露出微笑之外的任何表情。
除了那一句。
我发誓将对所爱至死不渝。
林半芙笑得畅快:“这倒不用,我还是更喜欢听相声,有时间去练一段儿吧……好了说正事。我是出了名的护短,信你后就不再起疑心,哪怕前面有个坑,也不会拿自己人当炮灰填路,所以你……最好别隐瞒什么。”
笑起来眼尾舒展,在清晨明晰的光线里有了丝妩媚的味道,眉梢的英气却不曾减弱。
白隐脸颊迅速烧红,心脏开始剧烈跳动:“只要你问,我都会回答。”
“那我就直接问了,你第一次做春梦是什么时候?”林半芙往嘴里扔了颗半生不熟的蒲桃果实。
她不想看他死,只好英雄救美,顺便满足一下小小的私心。
人不会只倒霉一次,但也不会一直倒霉。
………………………………
39。第 39 章
白隐将林半芙轻轻放在树下,脱掉拘束服的上衣。这是人蜂在棉料里混了其他纤维制成的,极其坚韧,用手术刀划了许久才艰难地撕开。
最后,白隐用寄生藤将展开的布料捆在树上,架起一张摇摇晃晃的吊床。
吊床面积并不大,但躺下林半芙,还是够了。
白隐抱起仍然沉睡的林半芙,放在床上,小心翼翼蜷起她的双腿,不掉出床外。
牵着萤火虫的丝线系在一端,是暖暖的橘色小夜灯。
柔和光晕下,林半芙的睡颜安静,轮廓分明,是那种一眼就能惊艳的美,无须修饰。
白隐低头,想伸手触碰她的侧脸,却在接近的瞬间身体细细颤抖起来!手指用力收回:“不行,还不行,果然太早了……那么,晚安。”
丝线从中切断,萤火虫重获自由,微光游向天际。
……
四个月前,蜂巢内。
蜂王和科学家的第一次相遇,也是一个站着一个只能躺着,和林半芙那次惊人相似。
“人类,听说你是千灯城最优秀的亚蜂研究学家?从外表倒看不出来呢……哈哈哈,毕竟太有才华不是什么好事,研究成果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发表,还要被嫉妒的同类卖到我手里。”
蜂王观察被锁在拘束衣里的白隐,亮出蜂翼上尖锐的骨刺:“留在我这里吧,如果你真的那么厉害,不久之后,我的巢穴里所有人蜂都会知道,他们是拜谁所赐才能寄生成功!”
“我从来都不在乎论文的署名是谁,帮你研究寄生技术也没问题。”白隐的双臂抱在胸前,望着天花板,“只有一个要求,地下城只有人造日光,我想看一次真正的天空。”
蜂王挑眉,粗暴地把他扯起来:“别妄想了!从你们人类被迫迁入地下城那日就该明白,天空是属于我们的!”
白隐晃了一下脖子,脆弱地几乎要折断,也不再坚持:“好吧,那就不看了。”
“不错嘛,很识趣。”蜂王轻轻松开他,在侍从的前呼后拥下离开。
见多了死前叫板嘴硬,他这种好说话的,真是清新脱俗的一个人质。
白隐缓缓倒下,眼里只有人偶般的安静,仿佛一切都与他无关。
但当夜,蜂王竟然来了他的牢房。
“人类……地下城……”蜂王状若梦游,吃力地撑在门框边,“那是什么意思?”
亚蜂,本来不该在这个时间醒来。
白隐诧异地睁开眼,惊愕表情久久不曾收起:“……在对蜂族的作战中,人类损失惨重,所以在地表下建起安全的新城市居住。”
“竟然……输了?”蜂王迷茫地握紧右手,“这里好像没有带窗户的房间,我会安排你住在高处……我们,总有一日会回到地表上的,一定、一定能让你看见……天空。”蜂
掌心中多出一把陌生的短刀,白天见到她的时候,还没有。
“人类不是蜂族的对手,想回到地面,除非你是神。”白隐吃力地挣脱束缚带,坐起来。
蜂王轻笑,语气突然笃定的像换了个人:“我不是神,可神也不是我啊。”
杀死一个人可以用很多种方式,但点亮他的生命,有这句话就够了。
白隐的心脏砰砰直跳:“那你是谁?”
蜂王瞬间僵硬,彷徨地转身离去,连那把刀掉了都没有捡起:“对了……我是谁啊……”
白隐从床上挣扎着坐起来,滚到她丢下的短刀旁,张口咬住刀柄。解开束缚已经精疲力尽,可每一次深呼吸,就多出一分活人的生命力。
你是谁呢?
……
清晨,天边乍现第一缕日光。
林半芙在虫鸣声中醒来,发现自己蜷缩身体躺在吊床上,潮湿的空气让翅膀凝结一层露水。
而白隐换了新衣服,白大褂内搭灰色衬衫,坐在枕那边的树下侧头沉睡,还紧紧抱着膝盖。
这是个很没安全感的睡姿。
他的睫毛不算浓密,但又直又长,挂着一串水珠,在眼睑下投出细细的影子。
林半芙看了片刻,振翅飞起,去摘树上结的果实,枝叶间有一簇簇嫩青球体,似乎能吃。
“嗡嗡嗡――”
她走了!
白隐听见声音,条件反射地站起来寻找,脸上闪过难以掩饰的慌乱。
“我去找点吃的。”林半芙轻飘飘地落地,扔给他泛青的果子,“应该没毒。”
“这是蒲桃的果实,不过还没有成熟。”白隐急忙接住,提醒却晚了。
林半芙已经吞下一颗,酸的眯起眼睛:“凑合吃一点吧,我又不可能带个移动行宫变出酒池肉林,野兽抓住了也找不到生火材料烹饪,昆虫又多半有毒。”
蒲桃未成熟的果实对常人来说勉强入口,对她来说根本无法接受。
在蜂巢居住的那几日,林半芙已经发现了新的饮食爱好,亚蜂嗜甜,如果敞开了吃到饱,她一天要消耗和体重相当的糖分。
“不必勉强,这里已经离千灯城不远了,你想吃什么都可以。”白隐看了看手里那簇果子,郑重地收进外套口袋里。
这么珍贵的东西,要拿回去做成标本保存起来。
“这就是你的目的吗?把我带回城里。”林半芙轻巧地坐在吊床上,曲起一条腿,“不,是把一只蜂王带回去。”
白隐睫毛扑闪:“你……是什么时候发觉的?”
“艾佑说亚蜂很值钱以后就开始怀疑了。”林半芙懒散地靠在树干上,“你是故意被亚蜂抓住的,帮助我不可能没有原因。无人见过的蜂王,价格应该不低吧?”
“我最初的确是为了带回一只女王,一夜的时间,有无数机会杀掉你。”白隐坦率承认,一步步向她走来,“但是,我不会这么做的。”
他要下手,甚至不用到处寻找武器,在林半芙沉睡时拿走她的刀就可以。
“难道是死掉的蜂王没有价值,才让你改变主意的?”林半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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