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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王蜂的征途[未来]-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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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房间异常狭小,天花板很低,连窗户都没有,唯一带来空间感的是钟离天身后的镜子。
当然,有点常识的都知道那是单面镜,总有人在屋外盯着受审人。
钟离天按下录音笔:“那我就继续了……已经确定其中一只蜂王自称菲妮丝,另一只姓名不明,你知道她的名字吗?”
白隐摇头:“不清楚,她没说过。”
钟离天:“那你知道她们是蜂王吗?”
白隐继续摇头,突然想到什么,挽起手臂的衣袖:“都是今天才知道的,如果不是她脱下外套,我根本不会想到那一层……不,以前有过怀疑。食物短缺的时候她袭击过我,亚蜂喜欢血肉,那时候她大概忍不住了。”
钟离天抿了抿嘴唇:“没有直接把你吃了?你们是怎么认识的,我之前一直以为是朋友。”
白隐表情很平静:“你知道我过去的经历,她说有办法恢复我的名誉,让我当她的跟班,我没办法,就答应了。坦白说,知道朝夕相处的人是亚蜂我也很震惊,毕竟它们太危险了……我很担心会被吃掉。”
“左深也是因为她失踪的?”
“我不知道。”
………………………………
55。第 55 章
负责后勤的工作人员立刻拒绝:“不行,拿上东西赶紧走,下一个赶紧的!”
“我可以用其他东西换。”白隐无视身后等得不耐烦的人群,从口袋里掏出小瓶子,隔空扔过去。
“换糖豆儿干什么?热量还不如压缩饼干和营养液呢,你有孩子啊?”后勤一头雾水地抬手接住,漫不经心地看,是个手指大小的玻璃瓶,里面盛了三分之二微黄液体。
他见过塞钱多拿营养液的,还没见过想要零食的。
白隐双手撑在桌面上,身体微微前倾:“最新的驱蜂剂,掉进蜂巢里或许救不了你,但遇到零散的工蜂群,绝对能让你安然无恙。”
后勤将玻璃瓶倒过去,差点咬了舌头:“这是……”
这是科研院用品的徽章,底部印着清晰的金钥匙图案,钥匙象征打开真理的大门,迎光时闪着微弱金色,不是仿品!
“一个活命的机会,加上我今后能领到的所有食物,全部换成糖。”白隐沉下声音,眼底带着威胁。
对方没说话,却收起了那个瓶子:“哎,那个谁,我去厕所,你过来接下班!”
白隐微微一笑,空着手离开队伍。
另一边,林半芙已经等得失去耐心,拨开拥挤的排队者,开始找他。
对于饥饿的人蜂来说,这群走来走去的人好比自助餐会,扑过去就能开饭了。
林半芙拍了拍一个短发穿白衣的男人肩膀,发现不是,继续往前挤:“磨蹭这么长时间,就算是个蜗牛也能进化出两条腿走回来了吧?”
“我这包压缩饼干怎么碎成渣了啊,不行,你得给我换一包。”
“都什么时候了还挑三拣四,不要就给我,饿死你算了!”
耳边乱糟糟,像进了菜市场。
身后,隔着嘈杂人群传来一线冷泉般的声音,无比清晰。
“啊……对不起,让你等急了。”
“不急不急,飞机都能晚点,更何况是你。”林半芙皮笑肉不笑地扯住他的衣领,另只手把不断挤过来的人暴力推开。
知道左深的部下就在附近还敢擅自行动,环境又乱,如果敌人混在里面就麻烦了。
食物领取处的另一端,因为人都挤在对面,所以意外的显出空旷。
被牵扯的白隐要配合林半芙的步伐,直到周围没人,才被松开领口。
“干什么去了?”林半芙不耐烦地抱臂回头,想兴师问罪,却结结实实的愣住。
白隐拿了很多花花绿绿的糖果,所以脱下外套兜着,从人群里挤出来,必须很小心地抱住,才能一颗都没有掉在地上。
幸存者排队时争先恐后,人潮汹涌,衬得春运也不过如此。
这一兜子糖果让她来拿,都不一定有信心完好无损的从人堆里钻出来。
林半芙连惯常的笑容都保持不了,就那么看着,突然伸手抓了一把。
“我换了很多,可以用袋子随身装着,慢慢吃。”白隐得意地系紧外套的四个角。
林半芙埋头撕扯糖纸,突然问:“为什么?”
“我以前做的只是任务,改造我的人需要驱蜂剂,需要阻断蜂卵寄生的办法,他办不到,所以强迫我必须完成。”白隐迅速明白她的问题,很无奈地笑了一下,“这大概是我第一次因为自己想做,而做什么事吧。”
林半芙把彩色的糖球扔进嘴里,攥着糖纸:“……做的不错,除了我老爹之外,还没人敢给我糖吃呢。”
从前,林准校穿着制服走进食堂,别人也会觉得,她不会是要吃人吧?
这种劣质的糖味道廉价,被白隐抱在怀里,鲜艳恶俗的包装纸居然像梵高的画。
“半芙的父亲?他现在……”白隐兴致勃勃地追问,丝毫没察觉他捧的是艺术品。
“死了。”林半芙回答简短,发现有小孩子蹑手蹑脚地靠近,想偷一把糖果,目光立刻阴沉。
妈妈,这个姐姐好可怕!
小男孩伸出的手僵住,被那个眼神吓得连退三步,夺路而逃。
“人家小孩儿就想吃个糖,干嘛这么小气?”
远处,钟离天拄着拐杖一步一瘸地走过来,冲她挥手,状若半身不遂。
“他吃不到糖会馋,我吃不到糖会死……你们会死。”林半芙咯嘣一声嚼碎硬糖,“看你这副脑血栓的样子,怎么不躺着?”
“我在病房待不住,出来透透气。军部在准备第二次接近蜂巢,真可惜,不能参加,也不知道这次能不能成功?”钟离天立住拐杖站定。
“连饭都吃不上了,还想去蜂巢调查?”林半芙意有所指地反问。
钟离天马上变了脸色:“你怎么知道的?!”
“食品箱上的积灰擦了还能还出痕迹,压缩干粮多半都碎了,你们是连仓库里压箱底的东西都翻出来了吧?”林半芙根本没看他,拆了十几块水果糖,攒成一把塞进嘴里。
按照一般人的想法,越是食物紧张的时候,越要节省,能分到半块饼干就不错了。
可现在明明资源紧张,却还硬撑着每人发了足额,再这么下去,不出几天存粮告罄,大家都得饿着。
“我听钟离诗说,你是新兵……”钟离天犹豫地打量她。
不像,差别太大了。
他又不是不知道刚出军校的菜鸟是什么样子,不是面对亚蜂吓得站都站不起来,就是叫嚣着消灭蜂族,然后被亚蜂吓得站不起来。
她不同,眼瞳深处只有目空一切的笃定。
所以,钟离天决定说些实话,压低声音:“千灯城的实际管理权在城主手上,军部只负责守卫。三十年前,地下城计划只有雏形,千灯城的内定城主是当时的建城者林冉,但林冉失踪,那个家族也很快衰落了。”
“现在的城主属于另一个派系,不惜一切代价也要守住这个城市,根本不在乎最后得到的,是不是个人全死光了的空壳子。”
“千灯城被毁,就算城主活下来也成了废物,从此和仕途绝缘,所以干脆放弃幸存者专心守城?真是的,我可不想饿着……”林半芙阴森森地笑起来,用手肘捅钟离天的腰,“哎,突然想起来有个地方能弄到吃的,你要不要抽空跟我离开基地,出去拿一趟?”
钟离天抽了抽嘴角。
这话说得真轻松,好像要约他看电影似的。
只不过,是部八十岁以下不宜观赏的血腥片。
说有对姐妹去参加葬礼,妹妹在葬礼上见到一个很英俊的男人,对他一见钟情,回去后就把姐姐杀了,为什么?
答案很简单,是因为希望下次葬礼,还可以看见他。
这种用来测试变态杀人狂的问题,正常人通常会觉得不可理喻。
林半芙不算正常人,面对白隐,却有同样的感觉。
完全不可理喻。
“你果然没有那段时间的记忆啊……”白隐叹了口气掀开枕头,拿出原本藏在枕下的一柄短刀。
刀是好刀,线条流畅,末端微微弯起,像少女嘴角永远凝固的浅淡笑意,配上手工皮鞘,插拔时一点声音都不会有。
难怪他能自行解开拘束衣,原来用了武器。
但这把刀从前的主人,是林半芙。
“把我的东西还回来。”林半芙细细辨认皮鞘上熟悉的磨损痕迹,“看在它的面子上,给你个机会解释整件事的经过。”
白隐扬手,隔空将短刀抛来:“我被米雅抓住从事寄生研究,她为了建造实验室,清理蜂巢时发现了这把刀。米雅无意识的表现出对它的喜爱,但亚蜂不习惯使用工具,才落到了我手里……很矛盾吧?”
“所以,我发觉米雅身体里应该存在着第二个人,就是你。她也常常抱怨很久以前吞噬的人类,还在潜意识里挣扎。于是为了让你醒来,我就……把她杀了……”
林半芙接住旧物,下意识摸了摸胸口:“你就那么确定我会苏醒?”
那里没有伤口,却残留着被人从背后一刀穿心的触觉,下手那叫一个干脆利落。
但她并不打算怨恨白隐,与其被蜂王控制不如死了干脆。一刀下去,不管这具身体死亡,还是她醒来,结果都不错。
“不管能否成功,都要试一试,最坏的结果无非是被亚蜂处决。”白隐慢慢走下床,站在她面前,“让我恐惧的事物并非没有,但死亡绝对不算。”
林半芙熟练地将短刀挂回腰间:“我的疑惑解决,现在该你了――你想从我这里得到什么?”
白隐眼瞳干净,澄澈得能望到底:“不用了,我早就从你那里拿到了最想要的,或者说,我已经是你的人了。接下来不管留在蜂巢还是离开这里,我都会协助你。”
“已经……得到了?”林半芙蹙眉。
对她来说,只要抓对方向,不管是人心或者人蜂的心,控制起来都很容易。
而最根本的,是掌握动机。
人蜂表面上无条件效忠,其实是因为她能够繁衍后代,但白隐想要什么?
林半芙并不觉得自己有什么值得他冒险的地方,没有**的人,看不明白,也无法掌控。
天上不会掉金子,白隐却主动将脖子上的绳索,交到她手中。
“我有必须做完的事,所以要回到人类城市里。”林半芙抱臂思考片刻,提出条件,“如果得到你的帮助,我会把你平安带走,这个交易成立吗?”
他们是蜂巢里唯二的人类,只能选择彼此信任。
而且看起来,除非白隐爱上吃夹竹桃天蛾幼虫,不然留下干什么?
白隐轻笑着摇头,转身推开起居室向阳的墙壁,招了招手:“我们之间不存在什么交易,你不用顾虑,离开时被发现的话,可以把我丢给蜂群拖延时间也没问题。”
………………………………
56。第 56 章
“别别别!”苗征拼命摆手,“我就是随口说说!”
林半芙半梦半醒的靠在墙角:“光说不练有什么意思,跪下唱征服吧。”
军官等级共分三阶,将官、校官和尉官,象征身份的肩章,依据军衔高低使用金银铜三种材料。
林半芙身为准校,肩章上缀的是一颗银制五角星。虽然是校官中的最低一等,但准校平均年龄将近30,而且均为男性。
放眼过去,如此年轻的军官唯她一人。
当时的社会环境对职场女性不算宽松,偏偏在男人为绝对主导的军部,让她占尽风头。轻蔑者有之,嘲笑者有之,但都是刚冒出苗头就被她摁死。
苗征扛着巨大的压力,扯嗓子唱了半首征服。
“看你白白去死和保护你是两回事,别自我感觉良好了。想活着就要一切听我命令,哪怕前面是火海,我让你跳也得跳进去,明白吗?”林半芙这才打断他,被噪音吵得清醒了一些。
好女不提当年勇,她升职未半而中道崩殂,死了就是死了,不找借口。
苗征被劈头盖脸教训一顿,垂着脑袋点头:“知道了。”
地下室的空气混浊闷热,在氧气即将耗尽之时,夜幕终于降临。
林半芙把剩下的咖啡因含片一股脑塞进嘴里:“亚蜂有归巢的天性,天一黑就会回到蜂巢睡觉,趁现在出去寻找食物,换个地方避难。”
“走路过去的话,不知道能不能在天亮前走到避难所,我们最好找辆车。”苗征吹灭蜡烛,谨慎地开了一点门缝钻出公寓。
街道上,高楼大厦一片狼藉,丝丝血腥味在半空中浮动,满地的碎玻璃里混杂着骨头。
这就是亚蜂袭击过的惨状,不见血肉,只留白骨。
林半芙往城中走去,中途路过一家门面被毁的便利店,眼前一亮,立刻进去寻找。
这家便利店招牌灯还亮着,规模和超市差不多,食品柜分了好几个,可惜全部被抢空,她好不容易才在上层翻出几包压缩饼干。
苗征用超大登山包背着矿泉水,累的气喘吁吁:“呼、呼呼……我看到了,这儿还有根火腿肠!”
“安静点。”林半芙皱起眉头甩开他,举着手电筒走入便利店深处。
尽管前方漆黑一片,她却感应到里面还有人。
手电筒的光芒发散,几乎走到尽头,才照到那个蹲在角落的男人。
他有着柔软的黑发,五官线条冷峻,脚边存着十几个糖水罐头,正逐一拧开倒进嘴里。
普通人这么吃甜食估计早就腻死了,他却习以为常,甚至觉得还不够。
男人猛地暴露在光源下,眼神从迷茫中一点点清醒:“是……吾王的气息……”
林半芙啪的拧灭手电筒,没有出声。
“吾王?”男人已经察觉到她的存在,飞扑上来,“艾佑让我们找到您,看来还是我运气最好,一下子就找到了!”
这个距离,哪怕信息素干扰剂也起不到作用。
杀了这只人蜂,不能让他滞留在城市里!
林半芙无声地抽刀,大脑却开始抽痛。他的名字……是叫亚尔沙吗?差点被艾佑铲除,却因为蜂王失踪,又重获自由。
“吾王,您在这里做什么?我们好不容易混进来,却遇到其他女王指挥蜂群袭击城市,和艾佑加侍分散了。”亚尔沙激动地在她身边转圈。
“……做游戏。”林半芙和脑海里的米雅抗争失败,颤抖地打开手电筒,“千灯城本来应该是我的东西,却被其他蜂王抢先一步,我只好装成普通人混进来,游戏还没有结束……所以,你也别给我露馅!”
亚尔沙舔了舔嘴角的糖水:“明白了!伪装成人类,近距离欣赏一下他们的恐慌好像也不错……”
林半芙无视他脸上扭曲的笑容:“你的翅膀呢?”
亚尔沙穿着不知从哪里扒下来的立领制服,背后空空荡荡,不管怎么看,都是普通的人类青年。
“拔掉了啊。”亚尔沙笑得理所当然,“要进城寻找您,拖着翅膀就没办法伪装成人类了,反正过不了多久,它会重新长出来的。”
林半芙沉默。
她虽然没试过,但拔掉翅膀,肯定和拔几根头发的疼痛程度不一样。
亚尔沙兴致勃勃地将罐头送到她面前:“吾王,我打探到附近有个临时避难所,您要不要去那里玩?”
“还不着急和其他侍从汇合,先去避难所。”林半芙低头喝了半口,觉得甜味恰到好处。
苗征喘着粗气终于赶过来,看见一个陌生的男人在给林半芙喂糖水,有些摸不清状况:“这个人是……”
林半芙镇定地接过玻璃罐,淡淡解释:“他是我的朋友,知道一个避难所的地址,我们马上过去。”
“稍等、稍等……让我喘口气。”苗征重重地放下登山包歇息。
林半芙将罐头汁一饮而尽:“等你一会儿,正好我也要吃点东西。”
不知道临时避难所容纳了多少人,如果其中有伤患,很难保证两只人蜂进去后不会被血肉的味道刺激,所以提前吃饱。
亚尔沙用看食物的目光瞥了一眼苗征,将罐头盖挨个拧开。
普通住宅多半被摧毁,窗户玻璃完全无法抵御亚蜂的利爪攻击,他说的避难所在地下停车场,关闭通道后还算安全。
现在是夜间,停车场为了通风重新打开入口,很容易混进去。
林半芙走了几十分钟,捧着橘子罐头边走边吃,最后一瓣橘子塞进嘴里,正好走完停车场的斜下坡道。
“人比想象的要多啊……”林半芙左右看看,在外围找了个角落坐下。
停车场壁顶的日光灯还亮着,只是光线昏暗,照亮三三两两凑在一起的避难者。
经历过白天的暴乱,幸存者们已经没有多余精力和新加入的人打招呼,冷冷地看了她几眼就扭过头去。
林半芙不以为然,背靠水泥柱闭目养神。
一个少了左腿的中年男人,拄着拐杖走到她面前:“你是从哪里逃过来的?外面现在怎么样?”
“没看到亚蜂,应该都回到蜂巢了,我才敢出来。”林半芙睁开眼睛,“你不打算趁晚上转移到更安全的地方吗?”
独腿男人苦笑了一下:“哪里还有安全的地方,我一个人也跑不了多远,还是在原地等待救援吧。我这里有一小包饼干,想跟你交换其他的物资……你看……”
林半芙拽过苗征抱着的登山包,拿出一瓶矿泉水:“用这个交换。”
“谢谢。”独腿男人皱起的眉头舒展开,他嘴唇干裂,比起食物更需要水,林半芙给的东西非常划算。
“郑律,看见个娘们儿就坐不住了?你这么善良,以后每顿把自己的省出来喂女人吧。”
冷哼声从人群中传来,站出一个满脸不善的大汉。
郑律扶了扶拐杖:“那个,周哥,我们是换了东西……”
周哥抱臂走近,不耐烦地抢走那瓶水,差点把郑律推倒。
……很好,刚到场就给她送上这等好戏。
欺凌弱小的戏码在末世不罕见,林半芙却没有审美疲劳,反而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
不过,那个独腿的男人是因为跟她做了交易才被欺负,她这个看客不亲自上台演一场,怎么过意的去?
林半芙撑地而起:“等等,谁让你拿走我的东西了?”
一向被称为周哥的周子奇,轻蔑地看着矮一个头还多的她:“哟,你想找死?新来的懂点规矩,是你的又怎么样?弱鸡就活该饿着,滚开!”
“那个,既然周哥已经拿走了就给他,我不要了……”郑律丢掉拐杖撞上墙角,有些不安地帮忙解围。
林半芙从前横行惯了,不光吃肉,而且连骨头都一并吞下去,时隔不知多久终于有人敢从虎口夺食,真是勇气可嘉。
她根本没听郑律在劝什么,仰起脸微笑:“不好意思,我是属螃蟹的,向来只会横着走,不会滚。”
从蜂巢到千灯城,她都是说一不二,从来没人敢反驳,咬字发音有些生涩。
不过没关系,话都是越说才能越熟练,而现在,就有个练习的好机会。
“找打是不是!”周子奇突然伸手抓过来,“嘿嘿嘿,吃破饼干有什么意思,你叫声好哥哥,周哥这里东西管够。”
“哥哥?这辈分似乎不对吧。”林半芙的声音似笑非笑,一片死寂中突然发力!闪电般踢向他拿着压缩饼干的右手,啪嗒一声两袋液体落地。
………………………………
57。勿买
林半芙眼神瞬间冰冷,掐了他的电话:“打不过就叫家长,你挺有出息啊。”
“嘿嘿嘿,跟栽到你手里相比,还是被警察关两天比较划算。”苗征死鸭子嘴硬的丢掉手机,“虽然有定位系统,但现在逃跑还来得及,怎么样,放了我吧?”
林半芙心平气和地捡起来,歪头看了眼屏幕:“原来报警电话是11位号码?我还真是孤陋寡闻了。”
“……”苗征额头渗出冷汗。
他自己都不干净,打个假电话希望能吓退黑吃黑,没想到林半芙心理素质好的惊奇,完全没有慌乱。
怎么办?
打是打不过她的,跑也跑不过,只能求饶了?
林半芙把玩着手机,心里却在思考同样的问题:怎么办?
千灯城人生地不熟,能借用别人的力量再好不过,错过这个机会,就得自己去找,白隐一时半会儿应该死不了,暂时还不着急。
但她手里剩的信息素干扰剂,已经不多了。
“……救命!杀人蜂冲进城市来了,救命啊!”
正在犹豫时,远处传来惨烈的哭喊,还有一丝混在哭喊里的诡异声响。
“嗡嗡嗡――”
这是……蜂族扇动翅膀的声音!
林半芙后背冒出寒意,下意识抬头眺望,霓虹微光里,四翼的巨蜂极快掠过,漆黑的甲壳油亮反光。
一只两只,很快变成一群两群,在高空四处游动,用利爪撕开看到的一切生物。
这里处于千灯城边缘,人口密度比不上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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