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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王蜂的征途[未来]-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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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苗征早就吓得趴在了地上,双手抱头,估计早就晕过去了,也不能指望。

    白隐牢牢地抱住她,小声保证:“我不会让他碰到你的。”

    亚尔沙居高临下,压抑到极限后神经断裂,几近癫狂:“别装了,我知道在蜂巢的时候,是你杀了她。从那个怪物身边离开,她会吃掉你的。”

    这一环扣上了。

    怪不得白隐在脉生花巢穴里袭击蜂王,却只是因为证据不足被关押起来。

    一方面,他是米雅女王重要的研究人员;另一方面,保持人心的亚尔沙根本不希望女王活着,所以替他隐瞒。

    “所以你不是人蜂,而是人?留在我身边,也是装出来的忠诚?”林半芙微微仰头,对上他的眼睛。

    亚尔沙一瞬间怒火升腾!“闭嘴!”

    明明已经受伤倒下,却还是高高在上的样子,平静表情下的威压让他讨厌至极。

    林半芙觉得愈合的差不多,手不疾不徐地从伤口上挪开:“看来有点误会需要解开啊――如果我说,我也是人呢?你好好想想,从来不会离开巢穴的蜂王,为什么结茧后非要回到人类城市?”

    “……”亚尔沙一时语塞,站在原地,“……你是人又怎么样?米雅进食过人类,你敢说这些事不算你做的?”

    蜂卵寄生人类,破卵而出的人蜂,从睁眼开始就会用语言交流。

    人蜂是高等生物,继承人类记忆,改变的,只有立场。

    就像亚尔沙,他记得自己身为人类的一些事情,却克制不住对血肉的渴望,从茧内诞生时,也不认为人类和自己是同样的生物。

    这段记忆,每次掠过脑海边缘,就让他自我厌恶到全身颤抖。

    林半芙的表情有一丝凝重,很快却扬起惯常的浅淡笑容:“啊,好像有点印象,我是挺丧心病狂的,蜂王吃人竟然还放香菜。”

    亚尔沙愤怒地冲上来:“你竟然这么不在乎……”

    林半芙毫不畏惧地起身:“你在蜂巢里,不是也做过违心的事情吗?”

    “不要过去。”白隐急切地拉住她的手。

    亚尔沙怔了片刻,杀气腾腾地袭向她的心脏:“我已经忍够你了,并且不打算放过自己。我会杀了你,然后自杀。”

    他不够强大,所以在蜂巢里苟活了许久,直到千灯城被蜂群袭击,看见街道上凌乱的白骨,才突然清醒。

    拔掉翅膀不光为了寻找女王,也是不想再做人蜂。

    林半芙同时迎上,捉住他的手臂反折到身后:“动不动就自杀,果然不是小朋友做不出来。大人告诉你,世界上可有很多比死更难捱的事啊。”

    亚尔沙被压在地上,动弹不得:“什么?”

    “活着赎罪。”林半芙踩着他的脊背,碎发遮住表情,“我已经解释过了,如果你还是不信,安全起见我会毫不犹豫地干掉你。如果你长了脑子,就想办法从这里离开,再毁了城里的蜂巢。”

    “……”亚尔沙看着地面没有出声。

    林半芙一脚把他踢翻过来,语气轻松:“我知道你的选择了,那就重新认识一下吧。我姓林,13期军校生,被蜂王吃掉之前是准校。”

    亚尔沙腰侧一阵钝痛,却睁大眼睛:“……林半芙?”

    “你听说过我?”

    “怎么可能不认识,我是在读军校生。”亚尔沙慢慢从地上爬起来,“再说,你的斑斑劣迹已经成教材了,教官每年都要开会把你批判一番。”

    三十年后,新丁眼里的林准校在校期间是个什么样子呢?

    休息日开着教官的越野车带小弟出去兜风,车门左书“九天十地”,右书“最强最恶”,引擎盖上印着斗大的一个“燃”。

    黑车红字,涂鸦的像街头暴走族。

    “这都过去多少年了,那群家伙还是那么古板。”林半芙最初的小小意外变成不屑,拍拍衣襟上干透的血滴,“拜你所赐,左深跑了,我们得自己找交通工具离开。”

    “我――”亚尔沙涨红了脸,“对不起,我那时真的不知道你是……只是找到机会就攻击了……”

    “与其找借口,不如找找左深留下的东西有什么能用的。”林半芙指了指远处那几顶帐篷,自行走了过去。
………………………………

81。勿买

    他抓到了两只比拳头还大的萤火虫,用细细的丝线拴起来,像牵气球一样。

    走了一阵; 白隐找到目的地,终于停下。

    那是两棵并排生长的蒲桃树; 中间相距一米多,主干不算粗壮; 加起来却刚好能承受住一个人。

    白隐将林半芙轻轻放在树下,脱掉拘束服的上衣。这是人蜂在棉料里混了其他纤维制成的; 极其坚韧; 用手术刀划了许久才艰难地撕开。

    最后,白隐用寄生藤将展开的布料捆在树上,架起一张摇摇晃晃的吊床。

    吊床面积并不大,但躺下林半芙,还是够了。

    白隐抱起仍然沉睡的林半芙; 放在床上,小心翼翼蜷起她的双腿; 不掉出床外。

    牵着萤火虫的丝线系在一端,是暖暖的橘色小夜灯。

    柔和光晕下; 林半芙的睡颜安静,轮廓分明; 是那种一眼就能惊艳的美; 无须修饰。

    白隐低头; 想伸手触碰她的侧脸; 却在接近的瞬间身体细细颤抖起来!手指用力收回:“不行,还不行,果然太早了……那么,晚安。”

    丝线从中切断,萤火虫重获自由,微光游向天际。

    ……

    四个月前,蜂巢内。

    蜂王和科学家的第一次相遇,也是一个站着一个只能躺着,和林半芙那次惊人相似。

    “人类,听说你是千灯城最优秀的亚蜂研究学家?从外表倒看不出来呢……哈哈哈,毕竟太有才华不是什么好事,研究成果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发表,还要被嫉妒的同类卖到我手里。”

    蜂王观察被锁在拘束衣里的白隐,亮出蜂翼上尖锐的骨刺:“留在我这里吧,如果你真的那么厉害,不久之后,我的巢穴里所有人蜂都会知道,他们是拜谁所赐才能寄生成功!”

    “我从来都不在乎论文的署名是谁,帮你研究寄生技术也没问题。”白隐的双臂抱在胸前,望着天花板,“只有一个要求,地下城只有人造日光,我想看一次真正的天空。”

    蜂王挑眉,粗暴地把他扯起来:“别妄想了!从你们人类被迫迁入地下城那日就该明白,天空是属于我们的!”

    白隐晃了一下脖子,脆弱地几乎要折断,也不再坚持:“好吧,那就不看了。”

    “不错嘛,很识趣。”蜂王轻轻松开他,在侍从的前呼后拥下离开。

    见多了死前叫板嘴硬,他这种好说话的,真是清新脱俗的一个人质。

    白隐缓缓倒下,眼里只有人偶般的安静,仿佛一切都与他无关。

    但当夜,蜂王竟然来了他的牢房。

    “人类……地下城……”蜂王状若梦游,吃力地撑在门框边,“那是什么意思?”

    亚蜂,本来不该在这个时间醒来。

    白隐诧异地睁开眼,惊愕表情久久不曾收起:“……在对蜂族的作战中,人类损失惨重,所以在地表下建起安全的新城市居住。”

    “竟然……输了?”蜂王迷茫地握紧右手,“这里好像没有带窗户的房间,我会安排你住在高处……我们,总有一日会回到地表上的,一定、一定能让你看见……天空。”蜂

    掌心中多出一把陌生的短刀,白天见到她的时候,还没有。

    “人类不是蜂族的对手,想回到地面,除非你是神。”白隐吃力地挣脱束缚带,坐起来。

    蜂王轻笑,语气突然笃定的像换了个人:“我不是神,可神也不是我啊。”

    杀死一个人可以用很多种方式,但点亮他的生命,有这句话就够了。

    白隐的心脏砰砰直跳:“那你是谁?”

    蜂王瞬间僵硬,彷徨地转身离去,连那把刀掉了都没有捡起:“对了……我是谁啊……”

    白隐从床上挣扎着坐起来,滚到她丢下的短刀旁,张口咬住刀柄。解开束缚已经精疲力尽,可每一次深呼吸,就多出一分活人的生命力。

    你是谁呢?

    ……

    清晨,天边乍现第一缕日光。

    林半芙在虫鸣声中醒来,发现自己蜷缩身体躺在吊床上,潮湿的空气让翅膀凝结一层露水。

    而白隐换了新衣服,白大褂内搭灰色衬衫,坐在枕那边的树下侧头沉睡,还紧紧抱着膝盖。

    这是个很没安全感的睡姿。

    他的睫毛不算浓密,但又直又长,挂着一串水珠,在眼睑下投出细细的影子。

    林半芙看了片刻,振翅飞起,去摘树上结的果实,枝叶间有一簇簇嫩青球体,似乎能吃。

    “嗡嗡嗡――”

    她走了!

    白隐听见声音,条件反射地站起来寻找,脸上闪过难以掩饰的慌乱。

    “我去找点吃的。”林半芙轻飘飘地落地,扔给他泛青的果子,“应该没毒。”

    “这是蒲桃的果实,不过还没有成熟。”白隐急忙接住,提醒却晚了。

    林半芙已经吞下一颗,酸的眯起眼睛:“凑合吃一点吧,我又不可能带个移动行宫变出酒池肉林,野兽抓住了也找不到生火材料烹饪,昆虫又多半有毒。”

    蒲桃未成熟的果实对常人来说勉强入口,对她来说根本无法接受。

    在蜂巢居住的那几日,林半芙已经发现了新的饮食爱好,亚蜂嗜甜,如果敞开了吃到饱,她一天要消耗和体重相当的糖分。

    “不必勉强,这里已经离千灯城不远了,你想吃什么都可以。”白隐看了看手里那簇果子,郑重地收进外套口袋里。

    这么珍贵的东西,要拿回去做成标本保存起来。

    “这就是你的目的吗?把我带回城里。”林半芙轻巧地坐在吊床上,曲起一条腿,“不,是把一只蜂王带回去。”

    白隐睫毛扑闪:“你……是什么时候发觉的?”

    “艾佑说亚蜂很值钱以后就开始怀疑了。”林半芙懒散地靠在树干上,“你是故意被亚蜂抓住的,帮助我不可能没有原因。无人见过的蜂王,价格应该不低吧?”

    “我最初的确是为了带回一只女王,一夜的时间,有无数机会杀掉你。”白隐坦率承认,一步步向她走来,“但是,我不会这么做的。”

    他要下手,甚至不用到处寻找武器,在林半芙沉睡时拿走她的刀就可以。

    “难道是死掉的蜂王没有价值,才让你改变主意的?”林半芙的坐姿看似松散却无处不在戒备,不过白隐……真的能伤害她吗?

    解剖刀一样的目光审视白隐,白大褂覆盖下的身体有些肌肉,手指看起来倒比她灵活,似乎是做实验练出来的。

    可手速快也没什么用,他就算一秒钟翻出八百个花绳,也打不过训练有素的战士。

    “不告诉你哦。”白隐一副将秘密保守到底的神秘态度,停在面前,低头将视线拉到和她齐平的角度,“知道你不放心,所以干脆杀掉我吧,城市就在附近,你能自己走过去,不需要我的帮助了。”

    林半芙流畅地抽刀:“想以退为进?万一我当真了,你可别后悔。”

    大话谁不会说,君不见酒场上的男人灌下两碗,拍拍胸脯,一晚上能收获几十个真心朋友。

    可事实上最后插朋友两刀的,往往就是这类人。

    白隐却主动凑上前,将脖子送到刀锋下:“我从来都没有活着的感觉,所以死了也不觉得可惜。带不回蜂王,照样会有人处决我,怎么想,都是被你杀了比较幸福。”

    刀尖已经戳在皮肤上,血珠渗出来,像颗朱砂,很快淅淅沥沥。

    浅灰衬衫上浸出突兀的暗红色,白隐握住她拿刀的手,仍然在用力。

    “你是我的人。”林半芙突然掐住他的下颌向刀刃扯远,“你以前说过,你是我的人。”

    “啊……”白隐万年不变的笑容退潮般消失。

    “不是有人威胁抓不到蜂王就杀了你吗?”林半芙自信地甩掉刀上的血珠,“他说了不算,你是我的,敢来找茬就打走,还是觉得我会比那个人弱?再说我好歹是半个王,需要跟班,就你了。”

    目光要放长远,多为将来考虑。

    以前做银星准校的时候,她身边什么时候缺过小弟?哪次都是一呼百应,不知道的还以为军校有人揭竿起义了。

    人蜂侍从不予考虑,跟林半芙的脑波完全对不上。

    倒是皮相精致的高级知识分子,性格良好,忠诚度也是满分,不被划进私人所有物,老天都会指责她。

    丛林的植物为了争夺日光,拼命向上生长,舒展叶片遮天蔽日,透过枝叶去看,天空的颜色有些不明显,但应该是澄澈的蓝。
………………………………

82。勿买

    “你以为有讨价还价的余地?”林半芙扭头,丢下一个得意的眼神; “再说一遍; 把这里的人转移到安全地带,我和你最后离开; 车没油了就给我下去推着走。”

    左深的脸顿时铁青:“你这么顽固; 谁都走不了。”

    “也对,还不能走。”林半芙转身; 风衣荡出流畅的弧度,“白隐,你还没有收拾东西。我记得离开蜂巢的时候拿了一个手提箱; 现在没有需要带走的东西?”

    “有这个就足够了。”白隐把装蒲桃的罐子抱在怀里。

    林半芙单手抢过来; 在他错愕的目光中远远丢掉!“这是最没用的东西; 去拿几件换洗衣服,其他必需品我再想办法。”

    喀啦一声,玻璃摔碎的脆响回荡在地下车库。

    白隐都快哭出来了:“那是你给我的……”

    “我以后还会送你东西。”林半芙靠近他,左手飞快地在口袋里掏了一下; 露出东西的边缘。

    那是香水一样的小瓶子,浅粉色的液体只剩一点。

    白隐委屈地抿着下唇:“没有可带的……你真的还会再送我东西?”

    “啊……”林半芙若有所思地应了一声; 皱起眉头。

    用拿衣服的借口询问左深这里有没有信息素干扰剂; 白隐听懂了; 所以暗示她没有。

    这下; 想彻底摆脱亚尔沙几乎不可能了。

    “他在我这里只有拘束衣; 你要带几件走吗?”左深被忽视得火气越来越大; 抓住一部手机拍在林半芙面前,“看看这里,如果带上累赘的人,谁都没法活着出去!”

    屏幕上,无声播放着一段画面。

    庞大的地下城市边缘入口,上千只乌黑的工蜂煽动翅膀,铺天盖地遮住天空。

    在它们坚硬的身躯后,一株青色植物抽叶生根,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疯长!

    “……这是无人机航拍的画面,千灯城东南的进城入口已经被蜂群整个掀翻了!别说你不知道这株植物是什么,亚蜂们在……”

    在筑巢。

    那株巨型草本植物,未来会围绕主茎长出茂密的枝叶,浓绿延伸向上转为淡青,簇拥着顶端唯一的花,直上云霄。

    这是亚蜂用来筑巢的植物,每次被破坏都会加倍迅速的生长。

    军方的战士冒险从地下接近,最近一次靠近时挖掘到了植物根系,虽然没能带回标本,但据说,植物内传来有节奏的砰砰声,像人的脉搏跳动。

    所以亚蜂用来筑巢的植物还有个名字,叫做脉生花。

    “脉生花一旦种下就无法拔除,现在估计已经长到三层楼那么高了。”左深让她看完录像,收起屏幕,“能让它们在城里筑巢,不用想也知道军部的战况不会乐观,趁蜂巢没生长完成,我们现在走还来得及。”

    “谁和你是‘我们’?”林半芙皱眉和他划清界限,“离天亮还有段时间,先送走一批人,然后让车队去搜集燃料。”

    左深几乎失控:“可是那样一来车队返程时就是白天!我们只能等到下一个夜晚离开这里!”

    “那就等啊,我都等了几十年,还有什么等不起的?”林半芙无所谓地笑了笑,向远处走去。

    幸存的平民困累交加,意识已经模糊。

    停车场光芒照不到的角落,蜷缩身体睡着的青年却突然睁开眼睛。

    “吾王,您刚才去哪里了……”

    亚尔沙用气声喃喃。

    “你叫我什么?”林半芙威胁地眯起眼睛。

    亚尔沙立刻清醒地坐起来:“我,我不是故意……”

    他怎么能在这里泄露蜂王的身份!

    林半芙压低声音:“和人类交流了一下,等会儿他们会前往别的地方,我们最后离开。”

    “您为什么放任他们离开!为什么不直接吃掉?”亚尔沙焦急地抛出一连串问题。

    “你不觉得这样很有趣吗?”林半芙轻松地笑着反问,用肩膀碰了一下身旁的白隐。

    白隐会意地补充:“这里的人太少,跟着他们,可以找到更大的避难所。”

    “我明白了。”亚尔沙勉强接受理由。

    林半芙带着忽悠得逞的快感,邪恶地扬起嘴角,又感叹:“……还是很想吃点甜的东西啊。”

    ……

    黎明时分。

    郑律绷紧的神经终于疲惫到极限,迷迷糊糊睡了过去。

    他做了一个梦。

    梦里那时,人类还住在地面上,蜂族像今天这般突袭城市,嗡嗡的飞翔声压过求救的哭喊。

    工蜂是神经异常低等的生物,但生命力格外强悍,被砍成两截还会有神经反射。

    郑律深一脚浅一脚地往前走,街道两侧的建筑摇摇欲坠,和他一样。

    军方似乎已经清扫过这里,地上到处都是白骨,还有工蜂的残骸。

    “咔嚓。”

    郑律不慎踩到一只工蜂的半截身体,左脚立刻传来剧痛!

    工蜂毒刺,在神经反射下刺穿他的脚底!

    郑律立刻忍痛拔掉毒刺,眼前却开始一阵阵模糊。工蜂有毒,发作时会伴随肾衰竭而死。

    “要腿,还是要命?”

    上方,很远的地方传来女孩子的询问。

    声音很轻,却很清楚。

    郑律努力抬头,看到一个穿军方制服的女人,刚与亚蜂战斗过杀气很重,不过很年轻,也很好看。

    这还需要选择吗?当然是要命了。

    他咧了咧嘴角。

    再然后,利刃的寒光一闪,左腿膝盖以下就离开身体,变成了逐渐腐烂的一部分。

    郑律失去意识,再醒来时,已经躺在避难所的病床上,伤口包扎后还异常疼痛。

    他咬着牙忍耐,四处抓挠时,在枕头下摸出一个桃子味的水果硬糖。

    郑律疑惑地抬头,发现远处角落里坐着一个女孩子,发现他留意到自己后,马上走了出去。

    她的制服外,套了件黑色风衣。

    ……

    “醒醒了,有人愿意提供车队领大家避难,趁天还没亮,可以坐车离开,去更安全的地方。”

    林半芙清清嗓子,平静的声音乍然响起。

    郑律从梦中惊醒,条件反射地摸向左小腿,掌心却只碰到了空气。

    他这才意识到,那已经是三十年前的事情了。

    跟他一起醒来的还有不少人,迷茫恐惧的眼睛一点点亮起。

    林半芙在人群注视中补充:“但车队的返回时间不固定,留守的人或许要坚持很久,所以走的人不能带走食物和水。”

    “真、真的可以吗?要是能安全离开,我愿意把吃的给你。”远处,戴眼镜的女生怯怯举手。

    林半芙扬起头,不正经地冲她眨了眨眼睛:“当然,女士优先。”

    像解释小学生疑问一样回答了几个问题,才走出人群灼热的视线包围。

    “我认识左深先生,他在科研院很有名的!没想到居然愿意带我们离开……”苗征期待地不断向左深扎营的地方张望,“看来有钱人也不一定都是坏人啊。”

    不是坏人?

    林半芙嘲讽地盘腿坐下:“难道你长得帅,心灵就一定美了?”

    苗征突然语塞!

    平生第一次被人夸帅,也不知道该不该反驳……

    怎么办,话都被她说尽了!

    保镖们在不情不愿的组织第一批人离开,林半芙唯一需要提防的,就是亚尔沙冲出去,或者左深偷偷混进人群。

    她全神贯注地盯着那几辆宾利,眼前蓦地被人挡住。

    郑律并不着急去车上占个座位,放下拐杖,艰难地弯腰。

    “我还给你的。”

    一个粉嫩饱满桃子,放在林半芙面前。

    大概多半人手都在昨夜偷袭蜂巢时折损,而且,他们已经抓了几只雄蜂,考虑到及时止损的原则,应该不会追过来。

    这片深绿丛林的边缘,连接着人类的城市废墟,藤蔓肆无忌惮地爬上倒塌的高楼,在石砖之间生长。

    而新的城市,建立在废墟地下的深处,与日隔绝,无比坚固。

    林半芙在白隐的引路下抵达城市入口,这是条通往地下的宽阔水泥坡道,尽头有一扇厚重的合金巨门,平日打开,出现危机则会迅速关闭。

    经过合金门,才算真正进入千灯城。

    周围有不少人从这条路进入城内,日出后是亚蜂的活跃时间,有点脑子的人,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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