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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王蜂的征途[未来]-第4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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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是很认真的……”白隐嘟嘟囔囔的把香水瓶塞给她,“离开这里最棘手的问题,是气味。亚蜂依靠信息素辨认女王,如果你不消除掉这种味道,走不了多远就会被找到,这瓶干扰剂能够短暂隔离气味,如果你不放心,等下可以用人蜂试验。”
林半芙把玩着玻璃瓶:“我既然跟你合作,就不会再怀疑什么。不过竟然连这种东西都能研制成功……你在人类社会里,是做什么的?”
“你不是早就知道,科学家,不过……没什么名声就是了。”白隐一一将用过的器材精准放回原处,动作略微停顿,“对了,还有一件事。亚蜂的习性是天黑后陷入沉睡,很难醒来,你只能选择那时候离开,但问题是……”
“问题是我也会犯困。”林半芙了然地打断他。
昨夜和艾佑说话,没说完就不由自主地闭上眼睛,睡意完全不是意志力能抵挡的。
白隐从实验台的抽屉里拿出一个拇指大的药瓶:“提神的咖啡因含片,离开当夜觉得困就吃一些。”
林半芙握住干扰剂和药片:“我今夜来找你。”
“不,三日后,也就是月圆的前一夜再出发。根据统计,那一夜是蜂群最稳定的时候。”白隐却不急切,翻了翻桌上的日历定下日期,开始放松地闲聊,“你之前……应该是战士或者在军部工作吧。”
林半芙脸色微变,转身离开实验室,只留下背影:“这三天我会保证你在蜂巢平安活着,再见。”
行事果断,达成目的后一秒都不会多耽误,看来他推测的没错。
白隐坐在远处,缓缓抬手抚摸颈间那道血痕,抚摸林半芙之前倚过的桌角,笑容明亮到扭曲。
“终于……见到你了……”
……
天空升起一轮将满未满的圆月,宣告三日期限的结束。
林半芙提前吃了两片咖啡因含片,总算没有被睡意侵蚀,换了最轻便的一套衣服,离开寝巢。
为了试验干扰剂,她提前在脖子上喷了一点,然后躲在育卵室里,两三个小时都没有被人蜂发现。
白隐到底是没有戒心,还是真像他说的那样,根本不在乎自己的下场?
有了这两样东西,甩开他独自离开都可以,不过她不会违反承诺。
入夜后,活跃的工蜂已经回到寝巢休眠,蜂巢内部异常安静。
林半芙在路线复杂的巢穴里穿梭,抵达蜂巢上层,果然看见了白隐。
他还穿着拘束衣,站在通道入口,安静苍白,像个随时都会消失的影子。
“我在等你。”白隐在看见她的瞬间摆脱人偶模样,拎起旁边的手提箱,“蜂巢的通道很多,仅有一条路通向出口,你还记得吗?”
林半芙却直接向这条路的尽头走去,停在一堵墙壁前:“如此一来,要经过人蜂和雄蜂的巢室,蜂王寝殿,寝殿下方的育卵室和贮物室,还有工蜂的巢室……你确定要走这条路?”
该如何离开,她早就有了打算。
蜂巢建在一株植物里,那么越往上方,新生的植物纤维就会越脆弱,跟蔬菜尖比较细嫩可口一个道理。
林半芙拔刀刺向墙壁,略一用力,刀身便没入半截:“所以,我要从这里掏个洞出去。”
“我也来帮忙。其实那天你应该告诉我的,这样就可以提前准备了。”白隐打开手提箱,拿出两把解剖用的手术刀。
“艾佑不满我放过你的决定,这几天没少过来找事,你就算知道了也做不了什么。”林半芙动作不停,短刀很快在墙上戳出一个容纳半人的大洞,湿软的木屑纷飞。
“不要紧,被发现的话可以杀掉他。”白隐笑眯眯地问,“你不会追究吧?”
林半芙观察的没错,巢室主要集中在另一侧,所以她选择下手的这面墙不适合开拓房间,薄而脆弱。
十五分钟过去,刀尖再次重重刺入植物壁内,这一回,刀身全部没入其中。
“挖到外面了……”林半芙感受到掌心下阻力减小,轻轻抽刀,放松地喃喃自语,“不知道这个阔别三十年的世界是什么样子?”
“据我所知,没有什么变化。”白隐的掌心磨出一道红痕,仍然微笑着用并不合适的手术刀挖掘。
“只要故人还在就够了。”林半芙回神,眼底亮起志在必得的光芒。
以她的实力,绝不会如此轻易死去。但三十年前千算万算,也没料到最终是身边的人,害她葬于蜂巢。
一缕清风,从那个细小的缝隙里钻进来,吹拂不断。
这是她醒来后第一次呼吸到蜂巢之外的空气,微凉微甜,是自由和复仇味道。
米雅很久以前就不再繁育后代,反而沉迷于人类的科技,想找到让寄生绝对成功的方法。
而白隐,就是她从人类城市中抢回来的科学家。
如何把人抢到手,这段记忆在米雅脑海中已经模糊,但关于试验的细节记得清清楚楚,让林半芙想无视都难。
所以,白隐成了蜂巢里唯一的人类,不是食物,不是侍从,地位甚至高于人蜂。
“他这时候在哪里?”林半芙从回忆中抽神,睡意开始侵占全身。
“虽然没有证据表明是白隐伤了您,但您在重伤前最后见过的人就是他,我怀疑那个人类做了手脚,于是把他关起来了。”艾佑边说边偷偷观察她的神色。
林半芙赞许地弯了弯嘴角:“这件事,你做的很好。”
如果米雅的记忆没错,白隐的试验已经快成功了,幸好艾佑把他关起来,试验被迫中止。
但林半芙还是想问,为什么?
他为什么会帮助亚蜂!
哪怕背负着女王的记忆醒来,她也清楚自己是人类。
本以为,米雅是用性命胁迫他研究,可结合现实,白隐是主动留下的。
“吾王,是那个人类做的吗?需不需要将他处决?”艾佑狭长的眼睛几乎眯成一条线,仍然强打精神。
“暂时不用,明天我要去见他。好了,我困了。”
………………………………
103。秋名山上行人稀
这片深绿丛林的边缘; 连接着人类的城市废墟,藤蔓肆无忌惮地爬上倒塌的高楼; 在石砖之间生长。
而新的城市,建立在废墟地下的深处,与日隔绝,无比坚固。
林半芙在白隐的引路下抵达城市入口; 这是条通往地下的宽阔水泥坡道,尽头有一扇厚重的合金巨门,平日打开,出现危机则会迅速关闭。
经过合金门; 才算真正进入千灯城。
周围有不少人从这条路进入城内,日出后是亚蜂的活跃时间; 有点脑子的人,都不会在野外多停留。
林半芙混在其中到不算很突兀; 只是装扮太过抢眼,这一身横七竖八套着好几件衣服。
哪怕丐帮四袋弟子; 见了她都得尊称一声长老。
大街上的乞丐不少,顶着一身破烂装只会被嫌弃; 但如果潇洒如犀利哥,混搭出别样的感觉,别说被群众多看几眼; 走红网络都不难。
其中最根本的原因; 三分靠气质; 七分靠刷脸。
林半芙走在人行道上,气定神闲,连步伐都没有加快,平静的让围观群众怀疑是不是自己少见多怪。
最终,林半芙即将经过闸门,身边好奇的目光终于消散。
“这么点时间就够欣赏我的美了?”她意犹未尽,“我还准备收观赏费呢。”
心理素质过人,不光因为脸皮厚度惊人。
俗话说得好,做贼心虚,林半芙不是小偷,却比小偷危险一万倍。
如果被人盯两眼就瑟瑟发抖浑身不自在,瞎子都能看出有问题,身份暴露后,唯一的下场就是死。
这又不是过家家,说谁是妈妈谁就是妈妈,她拖着两对翅膀宣称自己不是人蜂,也得有人信啊。
但哪怕一路走来没有露出任何纰漏,林半芙还是被拦住了。
“站住。”通道检查站的工作人员,在她经过闸门时特意过来叫住,“你来千灯城干什么?”
这话问的很有水平,跳过“你是不是新来的”,直接用“你来干什么”步入正题。
林半芙面不改色,脑内闪过一只娇羞的雄蜂:“我是来找老公的。”
这不算说谎,她的老公……们,昨夜真的被抓走了。
竟然结婚了!
目的纯粹是搭讪的工作人员,顿时死心。
林半芙带着三分好奇观察周围,地下城在尚为人类时还未建成,不过建筑物外观变化不大,只是相当低矮。
唯一鲜艳的,是各色照亮地下的霓虹灯,像夜空里绽放了一朵朵花。
末世后的新生代人类几乎没有见过白日的天空,对他们来说,人体需要借助日光合成的维生素d和微量元素,在人造阳光灯下才能获得。
而太阳等于危险,意味着有可能被亚蜂攻击。
“定位器的种类不同,有些会爆炸,附近出现你认识的人,要马上告诉我。”林半芙亲昵地走在白隐身边,声音轻而阴冷,“而我,是回来找人的。也不知道过去了三十年,他们还活着没有……”
“那个人对你很重要吗?”白隐的左臂从指尖开始发麻,很快蔓延全身。
林半芙轻笑:“当然重要,我连做梦都在想要怎么弄死他们。对了,人流量大的商业街怎么走?去找个地方吃饭,再换身衣服,太热了。”
进入压抑的地下后,饥饿和脱水状况更加严重,眼前的街道似乎开始扭曲,每一个细胞都在渴求糖分。
白隐应该也好不到哪里去,神态勉强如常,脱下白大褂,接着解开衬衫纽扣:“先穿我的好了。”
锁骨露出,飘来一阵若有若无的温热香气。
林半芙难耐地舔了舔唇角,才意识到自己过分激动:“……不必,我在蜂巢里找到了一点现金,还是去买新的吧。”
白隐失望地垂下嘴角,一副受了委屈的样子。
“不让你大庭广众脱衣服,难道还是我做错了?”林半芙停在路边的门店前,注视着玻璃柜里的黑色薄风衣。
长度刚好过膝,就是这件了。
林半芙推开店门,她买东西从来都是直奔主题,确定好需要的东西,从选定到付款不会超过十分钟。
虽然很满意丐帮混搭风,但时尚达人的造型对接下来的场合来说,还是太不严肃了。
但店内的导购小姐,明显没打算轻易放过这位高质量的客人,职业性地露出微笑站在旁边:“小姐,这个系列还有酒红款,非常适合您的气质,需要试一下吗?”
林半芙直接进了更衣室,片刻后出来,带出一股让导购安静的气场:“……将军上阵之前总要披挂,穿着维尼熊睡衣去,就有点不成样子。”
导购愣住,并不明白她在说什么。
林半芙从口袋里拿出条吊坠,补上一抹酒红,将长发束成马尾,付钱离开衣店。
另一边,白隐面对垃圾桶,正在做今生最艰难的选择。
这几件衣服是林半芙让他处理掉的,到底要不要偷偷留下呢?
衣服又不是她的,没有收藏价值,但临时穿过一会儿应该也属于她的东西。
再说,要把东西放在哪里?口袋里明显塞不下,穿在身上似乎也不行……
林半芙刚离开店里,看到外面有一只纠结的白隐,顺手将衣物塞进垃圾桶:“你在想什么?”
“……已经不用想了。”白隐回神,发现她胸前多了条项链,“接下来要去哪里?”
红宝石吊坠,颜色是剔透的酒红,用白金细鱼骨链串起来,看上去并不便宜。
林半芙将风衣袖子卷到小臂,向长街对面的咖啡店走去:“啊,吊坠是很久以前别人送的生日礼物,说给我护身符,让我在重要的场合戴上,能保平安顺遂。”
“灵验吗?”白隐绅士地替她推开咖啡店的玻璃门。
“相当灵验,戴上它没几天,我就死在蜂巢附近了。”林半芙呵呵笑了几声,坐在视野开阔的靠窗位置,“点餐吧,吃饱以后找个地方,帮你拆掉定位器。”
……
陆力是这家咖啡店的服务生,长久以来都被一个问题困扰:长得好看能当饭吃吗?
白天的上午客人最稀少,此刻店里只有他值班,有时半天也做不了一笔生意,今天却来了两位客人。
少女穿着不符合年纪的黑色风衣,一举一动都在用事实回答那个问题。
能!
长得好看不光能当饭吃,而且还是那种从今往后敞开了吃都不用愁的好看。
陆力偷看了她好几眼,再然后,目光落在红宝石吊坠上。
东西绝对是真品,价值不菲,在黑衣上格外明显,像墨里掺了一滴血。
而陆力在当服务生之前,是个小偷。
“需要帮忙整理一下吗?”
客人点的东西很多,桌上放的花瓶显得很碍事,陆力放下三明治和咖啡,抱走花瓶时装作手滑了一下,指尖微动,划过少女的颈边。
挂红宝石的细链松动,无声地向下坠去。
很好,就这样!
“不好意思,差点没拿住。”陆力满脸歉意地低头,忍住嘴角兴奋的笑容。
店里铺了地毯,东西掉下去一点声音都没有,反正他们也注意不到,等人走了,再把宝石捡起来,发一笔横财。
然而……
林半芙还盯着窗外,根本没回头,手上却像长了眼睛,迅速托住下坠的项链。
陆力用余光看见,瞳孔缩起。
这不可能!
他的动作多快,唯一的解释是少女察觉到脖子上极轻的重量变化……但也不会在掉落的瞬间接住东西。
林半芙把白金细链绕在手指上,慢慢收回目光,却问:“你们这里,有糖吗?”
陆力后背冒出冷汗,忙不迭点头:“有有有,咖啡和砂糖都能免、免费加!我现在就给您拿去。”
林半芙笑容灿烂:“咖啡就不用续杯了,多给我加点糖吧。”
陆力心虚之下,从后厨拿了大罐的砂糖给她,然而放下罐子回头看了一眼,就在原地石化。
别人是在咖啡里加砂糖,她是在砂糖里加咖啡啊!
“让我看看。”白隐拿过她手中的项链,“项链扣坏了,应该太久没戴过了。”
林半芙搅着加多砂糖的浓稠咖啡:“这个护身符一点都不灵,现在断了,说不定是好兆头。”
“我试试,应该可以修好。”白隐专注地修理小小的项链扣,手被尖锐的金属划伤,心里的嫉妒一点点生长嫩芽。
因为她注视项链的眼神,相当温柔。
咖啡喝完了,林半芙干脆直接开始往嘴里塞砂糖,注视甜点眼神不光温柔,还很扭曲。
可还不够,远远不够!
胃像个无底洞,哪怕吃了一整罐糖和两人份的培根三明治,还是烧着饥饿的火。
林半芙突然又闻到了温热的香味,猛地抬头,映入眼帘的是白隐。
他的手上,冒出细细的血珠。
林半芙闻到血气突然醒悟过来,她想要的不是糖,而是血肉。
那才是世界上最甜的滋味,蜜糖那种粗劣的替代品,根本无法与之相比。
亚蜂最喜欢的食物是人,之前并未发觉,但现在,已经饿到极限了。
林半芙腾地站起来,抢过吊坠:“我先离开一会儿。”
“你要去哪里?”白隐抬头,察觉到她的坚决,表情慌乱,“不要丢下我。”
“先不要靠近!”林半芙紧张地握紧项链,往店外跑去,“马上回来找你。”
跑到完全无人的角落才敢停下来,她刚才,差一点就忍不住扑上去咬白隐的冲动了。
总算知道秀色可餐是什么感觉,饥饿感席卷全身,那点理智被本能摧枯拉朽,迅速崩坏。
白隐,一个不知道磨不磨人的小妖精,差点毁了她引以为傲的自制力,她必须,冷静下来。
林半芙深呼吸许久,刚才吃下的糖分开始消化,对血肉的渴望才勉强消失。如果护身符真的有用,就保佑她不要失去理智吧。
林半芙把修好的项链重新挂回脖子,慢慢走进咖啡店。
靠窗的位置只剩几个空盘子,白隐不见了。
“跟我一起来的男人呢?”林半芙叫住收拾空盘的陆力,眼神锐利。
陆力心里有些高兴,乖巧地垂下眼:“不知道啊,我刚才在后厨帮忙,可能走了。”
“早知道就把你的手指敲断了,我可真是善良。”林半芙抱臂靠在桌边,“当小偷的技术这么生疏,还是好好端盘子吧。”
“你……”陆力手一抖,托盘晃了晃,收好的盘子掉在绒毯上。
果然没发出声音。
林半芙以过来人的身份嘲笑他:“小兄弟,我去教官办公室里偷红章给自己批假条的时候,你还没出生呢。”
前半句是实话,后半句也是实话。
死的那年二十岁,算上沉睡的三十年,林半芙也是某种意义上的年过半百了。
以战士的标准衡量,她是史上最年轻的银星准校,但年轻并不代表经验稀少,进校后只用了三个月混成老油条,什么荤的素的没见过?
“我管你以前多厉害。”陆力蹲下,一个个把盘子捡起来,“又不是没挨过打,反正想从我这儿拿到消息,就得……把那个项链送我。附近可没有摄像头,你可以试试自己找。”
林半芙眉头一皱却没犹豫,立刻扯下红宝石吊坠扔出去。
刚修好的项链扣,发出清脆的断裂声。
陆力敏捷地劈手接住,笑容满面:“刚才你走之后,进来两个人对他说了几句话,其中一个是光头,脑袋上有道疤痕,那个男人听完就跟着上车了,七座的商务车,往北开,走了不到两分钟。餐费还没给呢,不过他们气势很凶,我也没敢上去要。”
这个消息买的很贵,却很值得。
小偷的眼睛最亮,几句话交代了目标的动向和特征,找起来会轻松不少。
陆力又笑:“既然给了这么好的东西,这顿饭算我请客啦。刚才我收拾桌子,发现上面有咖啡写的字,那个男人留了话,让你不要找他。”
林半芙看了看干净的桌面,没有犹豫的扬长而去。
出门向北,只有一条笔直的大路能让商务车通过,只过了几分钟,应该来得及。
林半芙极目远眺,视线所及的范围里,却没有类似车辆的影子。
亚蜂的视力远胜人类,哪怕是她之前双眼52的水平也没法比,应该不会被看漏。带走白隐的那辆车去哪里了?
林半芙向前走了一阵,前方出现一条小巷,犹豫片刻,决定走进去砰砰运去。
………………………………
104。第 104 章
“也对; 还不能走。”林半芙转身; 风衣荡出流畅的弧度; “白隐; 你还没有收拾东西。我记得离开蜂巢的时候拿了一个手提箱,现在没有需要带走的东西?”
“有这个就足够了。”白隐把装蒲桃的罐子抱在怀里。
林半芙单手抢过来,在他错愕的目光中远远丢掉!“这是最没用的东西,去拿几件换洗衣服,其他必需品我再想办法。”
喀啦一声,玻璃摔碎的脆响回荡在地下车库。
白隐都快哭出来了:“那是你给我的……”
“我以后还会送你东西。”林半芙靠近他,左手飞快地在口袋里掏了一下; 露出东西的边缘。
那是香水一样的小瓶子; 浅粉色的液体只剩一点。
白隐委屈地抿着下唇:“没有可带的……你真的还会再送我东西?”
“啊……”林半芙若有所思地应了一声,皱起眉头。
用拿衣服的借口询问左深这里有没有信息素干扰剂,白隐听懂了; 所以暗示她没有。
这下; 想彻底摆脱亚尔沙几乎不可能了。
“他在我这里只有拘束衣,你要带几件走吗?”左深被忽视得火气越来越大; 抓住一部手机拍在林半芙面前,“看看这里,如果带上累赘的人,谁都没法活着出去!”
屏幕上; 无声播放着一段画面。
庞大的地下城市边缘入口; 上千只乌黑的工蜂煽动翅膀; 铺天盖地遮住天空。
在它们坚硬的身躯后,一株青色植物抽叶生根,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疯长!
“……这是无人机航拍的画面,千灯城东南的进城入口已经被蜂群整个掀翻了!别说你不知道这株植物是什么,亚蜂们在……”
在筑巢。
那株巨型草本植物,未来会围绕主茎长出茂密的枝叶,浓绿延伸向上转为淡青,簇拥着顶端唯一的花,直上云霄。
这是亚蜂用来筑巢的植物,每次被破坏都会加倍迅速的生长。
军方的战士冒险从地下接近,最近一次靠近时挖掘到了植物根系,虽然没能带回标本,但据说,植物内传来有节奏的砰砰声,像人的脉搏跳动。
所以亚蜂用来筑巢的植物还有个名字,叫做脉生花。
“脉生花一旦种下就无法拔除,现在估计已经长到三层楼那么高了。”左深让她看完录像,收起屏幕,“能让它们在城里筑巢,不用想也知道军部的战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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