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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步仙路-第1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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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无数悲剧的始作俑者。陈家老祖看着瞿府升起的滚滚黑烟,竟有了一丝释然,人生短短数十载,又有多少人能像瞿厉这般活得如此轰轰烈烈呢?他努力过,这就足够了。至于他的事情,就交给后人评定吧!

    有心人能够发现,这次陈家老祖的身边多了一个陌生的稚嫩面孔,而作为少主的陈世杰却没有露面,这是一个极为反常的现象,只不过大家不敢言语,只能在心中默默揣测,这位陈家老祖到底又在预谋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

    “少麟,看见了吗?这就是得罪陈家人的下场,为了维护陈家的尊严,你从现在开始就必须学会如此保护这位荣耀,还有这个家族。”

    原来陈家老祖身边的人就是陈世杰的侄子,陈世英的遗孤。这个曾经最不被看好的野小子,居然成了陈家老祖身边的大红人,这件事情足以轰动整个陈王城,甚至能够将瞿厉屠门的风头压倒。陈少麟出现在这里说明什么?这说明陈世杰大势已去,少主即将拱手相让。失势的少主还不如一个外家的嫡子。

    龙游浅水被虾戏,落魄的凤凰不如鸡。人大多都是势利的,他们会根本自己的情况来衡量哪些人对自己有用,哪些人对自己无用。对于前者,他们会阿谀奉承,甚至卑躬屈膝,只为了讨好对方,自己好从中受益。而像陈世杰的这种人,多半的陈家人都会有意疏远,生怕对方身上的霉运传染到自己。他们只想从别人那里挥得好处,却从未想过为别人付出,陈世杰也这么做过,却没有想到有朝一日这件事情竟会发生在自己的身上。

    他已一连醉了三天三夜,比那剧毒神仙醉还要过分。当然,他有百毒不侵的体质,自是不会惧怕那些毒物。他与瞿恨本是好友,但从今天开始他们便成了不共戴天的仇人,而他却未曾杀过瞿家一人,当真无辜至极。

    不过与这相比起来,他更抑郁的是自己身上的事情。因为之前发生的种种事件,陈家老家老祖已经对他失去了信心,所以另择人选,顶替他的少主之位。而这个人,就是他的大哥,陈世英的独子,陈少麟。

    他怎么也想不通,自己为何会败给个才断奶不长时间的孩子,难道他真的有这般不堪吗?

    于是,他开始怀疑起人生,甚至觉得自己根本不该存活在这个世上。

    生亦何欢,死亦何苦?与其继续留在世上,与这群人一起随波逐流,任人摆步,倒不如像瞿厉那样一死了之,落个清静。

    也许真的是鬼迷心窍,也许真的是看破红尘,他抽出了自己珍藏多年的神兵匕首。

    匕首寒如冰,快如影,明晃晃的刀刃之上映出了他那张诡异的笑脸。活了二十余载,他竟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畅然,原来死也就是一种解脱。

    然而,就在陈世杰准备用这把无情,冷血,毫无人性的兵刃了结自己生命的时候,他居然在匕首的反光之中看到了另一个人的身影。

    那个人一直潜伏在头顶的房脊之上,而他居然毫无察觉。要不是那人揭开瓦片窥探房内的情形,也许就算真的死了他也不会发觉对方的存在。他虽不知那人的身份,但直觉告诉他来者不善,于是他将匕首反搠,手掌一松,便已向那人掠去。

    陈世杰虽不谙兵器,但这点杀人技巧还是略知一二的。要想从他这一招之下活命,没有个天人境的修为是绝对接下来的。可不知怎的,那枚匕首还没有来到目的地,就已经先行向下栽去,噌地一声沉响便已没入地板之中,只留个刀柄露在外面。

    陈世杰不傻,他一眼便已看出此人伸手不凡,就连自己也没有十足把握能够战胜对方。可不等他再次出手,那人居然已经溜了进来。

    没错,他是溜进来,而不是走进来,而且是通过一个掀开瓦片露出的一个只有巴掌大小的窟窿之中溜进来的。

    那个人的身体就好像没有骨头一样,可以任意挤压,弯曲,折叠,就算是江湖之上盛名已久的缩骨功也绝达不到这种叹为观止的境界。看着对方潜入到自己的房间之中,陈世杰竟忘记了喊人,或许他根本不想喊,或许也根本没人会搭理他这个过气的少主。他就这么直愣愣地看着对方,一步步走到自己的面前,自己却不做出半分反应,只是呆呆地站站着,好像僵住了一般。

    “你们陈家的戒备委实森严,看来之前瞿厉的事情让你们长了记性啊!”

    陈世杰一听对方是有备而来,于是冷冷道:“既然尝到了陈家的厉害,那你还不速速离去,难道留在这里等着被看守乱刀击毙吗?”

    那人听了陈世杰的话,也不回应,而是回首煞有其事地观望了一番,然后才回过头来继续道:“看守?呵呵,整个府上最不需要看守的就是这里,难道你以为一个废物还会有利用价值吗?”

    陈世杰一听对方骂自己是废物,于是立即火冒三丈,起手就要出招。然而,那人竟然连忙摆手道:“劝你不要自取其辱,你不是我的对手,我也不是为了打你来打架的。”

    说完,那人指了指地上的匕首,意思是让陈世杰回忆一下刚才的场景。确实,不动一招就能将他的飞刃拦下并且将之送入到地板之上,却不费半分力气,也未震碎半块地板,单凭这份教人望尘莫及的身手,以及对力道超乎常理的精准控制,就足已令陈世杰自叹不如。既然对方已经好言相劝,他也没有必要自打没趣,于是又将那只抬起一半手掌慢慢放下。

    “这样就对了。”那人显得十分自在,竟然拿起桌上的酒杯,自酌自饮起来。陈世杰想要出手阻止,因为壶内之物是真正的穿肠毒药,见血封喉。可对方动作太快,根本不给他反应的时间,等他呵斥出来的时候,那人“咕咚”一声,已经将毒酒一口闷下。

    “好酒!”

    酒是好酒,但人已不是活人,那人话刚说完,便好像丢了魂似的,“噗通”趴倒在桌子之上,口鼻乃至七窍之中一同向外窜血,场面惨烈,实在不忍直视。

    “呵,没想到你这人来得快,死得更快,你爹妈没教过你,陌生人爱的东西不能吃吗?”

    其实,陈世杰这话是说给自己听的,因为对方已死,根本听不见。可话音刚落,那倒在桌上的尸体竟是突然起身,一时间陈世杰只觉得混身上下的汗毛全都炸立起来。

    “我的天!这家伙居然炸尸了。”
………………………………

第三百二十六章 吞天兽的本尊

    死人复生的事件虽说不常见,但也不是没有可能发生的,可眼下陈世杰所见的到场景却是截然不同。他第一次听说,诈尸之后人居然还能笑,而且笑得如此甜美,就好像真的喝了玉露琼浆一样,满脸都是陶醉的神色。

    “你……你到底是人还是鬼,再不说话我可就不客气了。”

    也许对方活着的时候,他还是对手。可现在那人刚刚喝下自己穿肠毒酒,就算侥幸保存下一条小命,恐怕也是元气大损,实力打了折扣,如此一来他便有了制敌的把握,实在不行他还有一些非到万不得已不会使出的杀手锏,保准对方有死无生,甚至连尸体都找不到。

    然而,就在陈世杰准备改动攻击的时候,那人居然咧嘴一笑,喃喃道:“这是什么酒,为何品尝起来如此美妙,让人********。”

    陈世杰呆愣地看着对方,心中充满了复杂的感情。这家伙难道傻子不成,还********,明明就是死里逃生吧!难道,对方与自己一样,也身负抗毒的体质,如果真是那样的话那可就太巧合了。

    “呵呵,那并不是什么好酒,而是被我掺入了鹤顶蓝的毒酒之中的霸王,将其中一滴掺入到牲口的饮料之中,就能毒死十头成年的黄牛,人沾了必死无疑。”

    那人古怪地看了孙长空一眼,不肯相信道:“必死无疑?可我看你喝得津津有味啊!这里面一定有诈。”

    这下,陈世杰彻底无语了,他好意劝阻对方谁知还要遭人猜忌。与其这样,还不如将他毒死算了。他抄起桌上未尽的酒壶,递到那人的面前:既然你不肯相信,那就喝吧!”

    那人看看眼前的酒壶,又瞧了瞧陈世杰那双坚定的眼神,随即他的笑意舒展,天真得就好像孩子一样,这让前者不禁想起了即将上位的陈少麟。难道,老祖宗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才让他接替自己的位置吗?

    算了,酒多误事,喝点解解渴就够了,一会儿我还有事情要去完成。”

    陈世杰脸色森然,并且一种冰冷刺骨的语气回道:“你究竟是谁?”

    一说起自己的来历,那人居然兴奋地从座椅之上跳了起来,靠在后背之上端着一只腿横坐着。这回,陈世杰才发现明前这个不知从何而来的怪人,长相竟然异常奇特,凸出的颧骨,狭长的脸颊,还有一双长满厚厚指甲的双手,就好像刚从原始森林之中跑出来的野人一样,令得陈世杰不禁倒吸了口冷气。

    “不用管我是谁,不过我可以帮你重夺少主之职,怎么样,这个条件足够诱人吧!”

    按理说,失意的陈世杰此时最想听到的就是这样的讯息,可令人意外的是,他的脸上竟没有半分波澜,看不出是喜是悲。因为他知道,这是老祖宗定下的事情,一旦他认准了某件事,就算是倾尽天下众人之力也无法驳回半分,甚至还要因为他的嗔怪死亡无数。

    陈少麟坐上少主之位只是时间的问题,而现在的陈家人正在准备着手转移注意力,寻找新的靠山,也便自己以及家人不受牵连。可事情发生的属实之快,那些善于阿谀奉承的族人伴游已经来不及打理其中的事项,个个变得极为唐突。当然,陈世杰身有体会,因为曾经的他也是这么一步步走过来的。

    “别开玩笑了,你要是捧我上位,那就相当于老祖宗正面为敌,届时无论你逃到天涯海角人,他只要动动手指头就能将你轻松撵死。看到瞿家的那些门客了吗?他们就是血淋淋的事实。”

    “呵呵,你也太看得起在下了,我确实没有本事和仙人一较长短。可我除了一身修为,还有一个聪明的脑子。”

    那人用力敲了敲自己的脑袋,随即奸诈道:“只要你按照我说的办,少主的位置定是你的囊中之物。”

    陈世杰也是人,他同样会被外界各式各样的引诱所迷惑。而他能做的,就是分辨这些究竟是糖衣炮弹还是金玉良言。

    “你真有这种本领,竟然连仙人都不放在眼里。”

    那人点了点头,接着道:“因为我们都有一个共同的敌人。”

    “谁?”陈世杰紧接道。

    “孙长空。”

    陈世杰的脸上闪出一丝光彩,之前的阴霾也一扫而空,眼前立即变得豁然开朗起来,犹如重获新生一般。

    “好,就照你所说的办!”

    孙长空与冯焱阳一路向前,除了偶尔看见几条窜动的散漫之外,就再也没有其它情况发生,渐渐地二人原本紧迫的心情变得舒缓了起来,冯焱阳忽而道:“对了,之前你是怎么着了吞天兽的道的。听你刚才话的意思,好像中了那厮的幻术。”

    于是孙长空把自己之前与吞天**手时的情景简单地复述了一遍,显然这些内容对于冯焱阳来讲是无比震惊的,因为他没有想到区区一个上古凶兽,居然能有这种通天的能耐,居然可以与那传说当中玄之又玄的仙宗有过交集,恐怕就是真正成为仙人的陈家老祖,也没有这种荣幸吧!

    “他的肉shen真的被仙宗毁灭了?”

    孙长空点了点头:“我在幻境之中见到的时候,他就只剩下一个脑袋了。只不过……”

    “只不过什么?”

    “只不过那颗兽首之后又变成了一个人。”

    冯焱阳脸色变得有些难看,随即道:“什么人?你见过他的脸?”

    孙长空摇头:“不知为何,那人的长相是我形容不出的,起初他的脸上没有五官,可之后却又变得狰狞万分,让人看了胆颤心惊。”

    “他就只是单纯地吓唬,却没有伤害你?”

    孙长空想了想,接着答道:“伤害的话没有,充其量就是扼住了我的脖颈,不过他的动作看似粗鲁,可落在身上却并没有那么沉重,只是心上隐隐觉得有些压抑,也许这是强者独有气势吧!”

    孙长空自顾自地说着,全然没有发现冯焱阳此刻的表情,他的脸上尽是喜悦。

    “也许,仅凭你我二人的力量,真的能打败吞天兽也说不定。”

    孙长空大吃一惊,连忙问道:“怎么?你发现了那家伙的死穴?”

    “死穴倒是没有,不过我可以断言,现在的吞天兽一定是相当虚弱。你想想啊,这吞天兽这么大的本领,见到别人侵入到他的领地,一般的做法是什么,肯定是将入侵者消灭干净,不留活口。可你居然只受到他的精神恐吓,从使至终他就像一只缩头乌龟一样,躲在暗处不敢现身。而这其中只有一种可能,他不是不想现身,而是他不能现身。”

    “啊?为什么不能现身?”孙长空不解道。

    “因为现在他的状况极其糟糕。”

    话音刚落,二人突觉脚下所在地面开始剧烈摇晃起来。同一时间,一股浓浓的血腥气从前方的通道之中不断传递而来,使得他们有所感应,体内的真气也随其变得活跃兴奋起来。

    “不好,那家伙有大动作,我们必须要阻止他。”

    虽然不知冯焱阳话的意思,可看到对方紧张的神情,他知道这件事非同一小可,必须立即采取措施。

    “走!”

    孙长空大呵一声,身后黑羽随即显现。不知是何原因,如今的黑羽体型虽然略有缩小,但威力却有了长足的进步。只见那又双黑色的鸟翼,丰羽累累,骨架坚实富有力量,好像一振就能将人送上天似的。不同于原先时候的样子,此刻黑羽的外形甚是逼真,哪怕是投在其上的光影也是毫不含糊,全被勾勒得惟妙惟肖。孙长空腾空之际,一把拽住地上的冯焱阳,一同朝前方掠去。

    “你小子什么时候学会的这种飞行的神通,真是好用得很啊?”

    可能是第一次感受这种腾云驾雾的体验,冯焱阳变得尤为激动,脸上的凝重也衰退了不少,只是眉宇之间的愁眉不肯舒展。

    “这些都是过往的一些老事,有机会再和你慢慢讲来吧!快看,到了!”

    说话之际,二人已经冲出了隧道,来到了一处巨大的空间之中。在孙长空的印象之中,他好像来过这里,因为幻境之中他所见的地方,与此处的构造极为相似,只是其中阵列的事物不尽相同。

    处于中央位置的不再是吞天兽的头颅,而一个连接着来自四面八方,数之不尽藤蔓管道的巨型晶核。

    晶核呈球体,外面有一层由藤蔓交织重叠、从而形成的网状外壳,晶核的本体便停留在其中,散发出湛蓝色的光辉,教人看了心旷神怡。

    “这……这是什么东西?”冯焱阳不禁说道。

    “这应该就是吞天兽的原形吧!”

    “什么?就是它?可你之前不是说他还有一个兽首吗?怎么如今反而成了这副鬼样子。”

    这回,孙长空的脸上再也没有了神采,变得十分消沉,好像预见到了什么恐怖的事情即将发生。

    “恐怕,这只吞天兽正在进行着某种变化吧!”

    孙长空说话之时,空间之中顿生一道诡异的旋风,吹得二人根本定不住身,只得强行落在地上。然而,就是这么一落,二人便觉察出了问题。
………………………………

第三百二十七章 晶核

    孙长空不着急那是不可能的,可眼下情况未知,万一晶核之中加有埋伏,非但阻止不了吞天兽的进化,甚至还要把自己搭进去,危险性太大。不时,晶核之内的光芒由蓝转红,映得整个空间之中都被血一样的颜色所笼罩,看起来十分吓人。

    “怎么办?难道咱们两个就要眼睁睁地看着他跑出来,然后再将你我杀了?”

    冯焱阳握了一下手中的金光重剑,周身气息立即攀升几倍之多,花白的头发无风而逸,显得煞是有神,威风凛凛。接着,他把左手也搭在了剑柄之上,二者互相影响之下,一道冲天金芒拔地而起,硬是在这袭红瘴之中杀出一条出路,暂时与吞天兽势均力敌。

    “前辈,只凭咱们二人的力量,是无法与那吞天兽周旋的。他要想动手,分分钟就能灭杀我们。”虽然很不情愿,但孙长空所说的话确实不虚,毕竟对方是上古凶兽,而且又世活了数以万年,修为力量都不是人类所能相提并论的。如果与他为敌,无疑是蚍蜉撼树,毫无胜算可言。

    然而,冯焱阳却不以为然,轻笑道:“呵呵,曾经的他或许不可一世,可现如今时过境迁,他已不是当初的吞天兽,肉身已毁,实力大不如从前。我想,他之前所以选择进化,应该就是为了摆脱这种被动的局面,不然你我怎么还能安稳地待在这里。不过,看样子他似乎已经到了关键时刻,用不了多少时间便能突破最后的死生关头。如果真让他达成了心愿,成功进化,那普天之下,恐怕就真没人能制得住他了。”

    “所以您的意思是?”

    冯焱阳的眼中闪出一丝狂色,随之金光重剑之上也有杀气浮动,更有龙吟虎啸般的声音从中传出。

    “趁他病,要他命!”

    在九阴五阳之中,他的修为不如李红裳,计谋不如郭义阳,用剑不如绍碧波,但却有一个谁也比不上的优势,那就是他的力量。冯焱阳拥有十龙十象之力,要不是体型所限,搬山填海也在话下。加上他的金光重剑以刚猛为主,又有他的母亲曾经传授他的“掷定千秋”,又能将自身的膂力提升整整十倍,如此配合起来他几乎已经可以力倾天下,所向披靡,最终自成一派,练就了“力剑”。

    不过,冯焱阳的“力剑”固然强大,但缺点也很明显,那就是难以持久。他的套路很是简单,一拼定输赢。而且,他的战前准备时间十分漫长,虽然只有一柱香的时间,但在眨眼喘息之间就能决定生死的战场之上已经可以算作是致命了。所以以前与人交战的时候,都是李红裳等人为他争取时间,一旦撑过这段灰色时期之后,接下来就是冯焱阳大显神威的时候了。

    可眼下,除了他之外,其余的九阴五阳全部殒落,所以这个拖延时间的重担便落到了孙长空的身上。

    将自己的事情简单地说明了一下之后,冯焱阳抬头看了一眼孙长空,希望对方能够助自己一臂之力。

    可孙长空却连连摇头道:“这恐怕行不通吧!先不说你能不能破除那枚晶核,就算是能,可眼下他也在同步进化,如果一旦让他先行出世,那你我岂不是连逃跑的机会都没了?这里和外面的黑云构造不同,我的力量未必能够化解得了。如果被他们纠缠上身,不等你大功告成,我就得先去见阎王了。”

    听了对方的分析,冯焱阳却是无动于衷,仍然双手持剑,处于蓄力攒势的状态之中。这么点工夫,他的双眼之中已经蒙上了一股淡淡的金色,开合之间竟有金针般的光线从中暴射而出。

    “现在我们已经别无选择,这里就像座监牢一样,能不能出去还得两说。如果为了找寻出路而错过了击杀他的最佳时机,那我们就真有必死无疑了。”

    孙长空的嘴唇已经被他咬得微微发青,他深深叹了口气,接着又连忙吸满,随即转过身去:“那你就尽快吧!我去会会他。”

    冯焱阳的脸色终于恢复了正常,说实话他极怕对方转身弃自己而去。好在,他没有看错人,这个年纪轻轻的小子仍然有一股难得的冒险精神。想到这,他连忙闭起双目,全身心地投入到蓄劲的过程之中。

    不看不知道,原来这个晶核的规模十分庞大,比他印象之中见过的那只兽首还要大上整整一倍。晶核四周有无数藤蔓虬曲盘旋,好像一条一条的毒蛇一般,充满凶险与杀机。

    “喂,有人在吗?没人的话,我就进来了。”

    为了不让自己紧张,孙长空故意扯开嗓子呼喊了几声,然而除了附近的一些藤蔓在向他慢慢蠕行之外,再无任何其它的异常情况发生,好像这里根本就没有活物存在似的。

    孙长空回头看了一眼混身沉浸在金色海洋之中的冯焱阳,随即从身后抽出重辉剑,挺身径直掠向被重重保护着的巨型晶核。

    不知晶核之中在搞什么鬼,此时因为它的存在,周围的空间变得炽热无比,孙长空还没走几步便已经汗如雨下。他感觉自己混身上下的毛发都已经被烤得弯曲回缩,再这么下去还没到达目的地恐怕就已经成为了一具干尸了。

    好在,他所习的断浪刀法以阴柔为主,刀式,刀劲,刀气之中自带“水”的属性,刚好能够中和掉四周的热量。分神的工夫,他已经来到了那张藤网之上,晶核近在咫尺。甚至,他打个喷嚏都能惊醒里面的东西。

    眼见晶核之上的红光也在逐步退去,一抹毫无生气的黑色随即显露。孙长空知道,这是吞天兽将能量吸收殆尽,剩下的废物而已。如此说来,对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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