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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行宇宙轶事-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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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之城之所以拥有如此庞大规模的人口,跟它的人口政策不无关系。这里是汇聚着全世界所有的人种和民族,而所有的人种和民族在这里都能得到执政者一视同仁。
因为这个平等的政策,这里人来人往,熙熙攘攘,逐渐聚集了这个世界上众多的人口。特别是其中几个少数族裔,甚至已经在世界其他的地方销声匿迹。
当然,有另外一点戈武并不清楚。更重要的是符文术式的有效应用,对这里的物流设置提供了巨大的作用。如果没有这个,这做城市也是完全做不到这么大规模的。如果没有符文术式,光是一个食物的供给,就几乎不可能是这个时代的人能够做到的。
作为这个世界最先进的城市,城市的基础设置自然极为先进,已经极为接近戈武的前世。学校、医院、防疫所、图书馆、音乐厅、文化宫、剧院、体育馆、养老院、社会福利院等等,极为齐全。
整座城市都被执政者管理的井井有条,不但充满了活力,还有着严格的秩序。
特别走进了以后,看到的交通网。戈武竟然看到了有着八车道的大道。简直就是四通发达,众横交错,严禁的构成了一个巨大的交通网络,赶紧、有序、高效。
戈武甚至在这里看到了蒸汽机车,有轨蒸汽火车,还有热气球。一种回到了现代文明的感觉,让他一下就喜欢上了这个城市。
当然,最喜欢这座城市的还是这个城市里的人,这是他们最自豪的城市,一座未来之城,希望之城,自由之城。
值得提的一点是,智慧之城并不属于任何国家。
无他,因为它在智慧神殿的山脚下。
它是由一群有着智慧信仰的自由人士,自发性的汇聚在这里而创立而成。它是一座名副其实的信仰之城。
因为智慧神殿的势力范围太过广阔,信徒规模太过庞大,而智慧神殿总部本身并没有足够的位置来容纳这些虔诚的从四面八方赶来的信徒。
所以他们自行聚集到了这里。
这些信徒是比戈武前世所知道的那些“前往圣地麦加”还要无比虔诚的狂信徒所组成的信徒。
他们有着坚定的信仰和信念,再加上智慧神殿本身的性质,几乎所有智慧信徒都习惯学习和探索未知。他们很成功的在这里建造了这座伟大的城市——智慧之城。
而又因为智慧神殿的超然性和对自己信徒所建立的城市的保护,理所当然的,这座城市成为了一个真正三不管的地方。
按道理来说,这样缺乏管制的地方,如果换做一般情况,早就成为了一个非法之徒汇聚的场所,应当是一个充满了各种犯罪、邪恶、混乱的地方。
但因为大家都是出色又虔诚的智慧神殿信徒,在不借用智慧神殿力量的情况下,仅仅利用自己的力量和智慧,就已经做到和各大势力、犯罪集团周璇,战而胜之的地步,成功的维护住了智慧之城的秩序。
几千年来,一直都没有大的变化,也让这里成为了最适宜人类生存的城市。
既然这里百姓安居乐业,政通人和,自然就会有更多的人向往,来的人也就越多,城市也就越繁华越有财力来维护和发展。良性循环下,让智慧城市几乎成了整个人类世界眼中的天堂,颇有当年东土大陆上的盛唐之风。
当然,就算是这么一个和谐美丽的城市,也并非没有其阴暗的一面,特别是当这里因为人口众多,组成也越来越鱼龙混杂的情况下。这种事情更是无可避免。
。。。。。。。。。。。。。。。。。。。。。。。。。。。。。
戈武来到这个智慧神殿以后,就一直倒在了床上,这让他极为郁闷。不过现在不同了,病好了,他终于找到了机会,好好的看一看这个世界。
他撺掇赫萝,两人立刻来到了紫苑那里。
可惜,紫苑由于离开神殿很长一段时间,积压了不少的神殿工作,不得不窝在自己的办公室里认真办公。遗憾的不能好好陪伴戈武和赫萝观赏一下这个世界的风景。
“不行,不行!没看我正忙着呢吗?”
坐在书桌旁忙的不可开交的紫苑头也不回,不耐烦的说道。
戈武和赫萝互相瞅了瞅,无奈的耸了耸肩帮。
“拿着!”
正当两人要离开的时候,紫苑那边扔过来一个袋子。
赫萝手疾眼快,一下接住了紫苑扔过来的袋子,打开一看,里面都是沉甸甸的金属货币。
“哈,咱要谢谢汝了!!”
现在的戈武和赫萝可是一丁点收入也没有,身无分文。
紫苑向后挥了挥手:“你们去吧,你们去吧!我现在正忙着呢!”
“咱赶紧走!”
赫萝无比开心的冲着戈武挤挤眼!
“等等!”紫苑突然叫两人停下。
“怎么了?”
“赫萝,你去城里,记得把耳朵藏起来!”
戈武、赫萝:“?????”
。。。。。。。。。。。。。。。。。。
于是乎,好奇的戈武和赫萝两人,就这么单独的来到了山下的智慧之城,享受着来到这个世界以后第一次悠闲的时光。
现在是太阳历1824年,年末。城市里充满着的节日气息。
一身纯白色棉衣的赫萝,跟在戈武的后面,快乐的走在智慧之城的市中心商业大街上。白色帽子底下,白银色飘逸秀发仿佛一道靓丽的风景线,吸引得无数路人频频侧目。同时也让旁边的戈武彻底明白了什么是“嫉妒和痛恨”的目光,因为他们都在嫉妒他嘛!
戈武的打扮极为简单,他来到这个世界以后,身体就变得非常的强壮,仅仅是穿了一件单薄的牛仔裤,上身套着一件黑色的皮夹克和薄背心就完全不惧怕这里的寒冷。双手插着兜往那里一走,简单、飒爽、阳光。简直就像是一个来自远方的少年,来到这里旅游,同样引来一群群少女和女士们的侧目。
………………………………
第七十一章、来者不善
“这里的夜市,没有那么多东西啊!人是很多,可玩的东西也太少了!”
戈武有点失望。不过想想,他也觉得自己很没道理,这个年代的的异界又怎么能跟自己原来所在的地球相比呢?特别还是自己所在的那个国家,世界工厂岂是浪的虚名。
“哎呀,过个一百年就好了。”
赫萝满不在乎,这地方可比她那个乡下好多了。
她笑盈盈的看着街道两旁的花灯、彩灯,还有那些川流不息,热闹欢庆的人们。赫萝对这个颇感兴趣。
这里虽然不属于东大陆上的任何政权,但毕竟身处是东大陆,不免受到了当地的影响,充满了浓浓的东方特色。而赫萝的前世和今生都是生长在西方,很难见到这种东方式的节日庆祝,所以她对着这种东方味道十分浓的街景十分的感兴趣。
“这里已经很多了,又不能和21世纪比。”她毫不在意,“而且那也只是你,这么多人,咱从小到大可都没见过。等会到了市中心,人肯定会更多吧?”
“唔。。。。。。。。。是吧?”
作为一个中国人,戈武前世看的最多的就是人,实在很难理解赫萝的心情。
不管怎么样,两人还是开心的顺着人潮漫步走向了节日庆祝的方向。
可惜,还没有到市中心,两人就不得不停了下来了。
戈武和一脸郁闷的赫萝闷闷的坐在一个喷泉边上的石椅上。这里都是一些年轻的男男女女在成双成对的出入,充满了粉红色的恋爱气息。
不过两人现在都没有这个心思,因为他们的钱丢了。
“郁闷,咱连一个银币都没花掉呢!”
赫萝手里拿着一个干瘪的布口袋,郁闷的说道。只见那布口袋的地下,很明显的被人划开了一个小口子。显然,在刚才所有的钱财都被小偷,偷走了。
“那能怎么办?”
戈武也很无奈,如果不是他刚才从钱袋里拿出了一枚银币,他们现在恐怕连回去的路费都没有了。
他也感到肉痛,那一口袋的钱币,看起来不多,其实却已经是这个世界的一个三口之家,一年的富裕消费了。
“怎么这么落后,不用钞票呢?用什么骨币?”
赫萝埋怨,如果是纸币,他们就不会丢掉钱包。
和戈武原来的地球不同,这个世界因为有着蛮兽存在,人类世界方方面面都受到它们的影响,货币就是其中之一。
因为蛮兽的骨头和一般的动物不一样,非常结实、坚硬,不容易老化,价值也很高,人类在不知不觉中就使用了蛮兽的骨头当作货币。
货币因此又有一个名称叫做骨币,这个世界其实只有一小部分货币才是真正的金属制作的金属货币。
戈武也正是因为发现这里的银币很罕见,所以才拿出了一枚放在身上做纪念,没想到却成为了两人最后的钱财。
“唉,这里还是不行啊!如果是在我们中国,根本就不会被人偷钱包。”戈武随口吹嘘了起来,“因为,在我们那里,根本就不用钱,有支付宝和微信就够了。”
两个人在一起,很自然的,就谈起了他们最怀念的话题——过去。人往往如此,失去了才知道宝贵,他们永远也回不到那个魂牵梦绕的世界了。
“咱在新闻上也看到过你们那里的事情!”果然,赫萝一下就被吸引了注意力,“听说你们那里,连乞丐都要用手机要饭。是真的吗?”
“嗯,是真的!不过,“乞丐”八成是假的!”
戈武有点好笑的说道,偏偏这种事情被放到新闻里被老外知道。中国那么大,真是林子大了什么样的鸟都有。
“哪个世界都不太平,逛个街都能碰到小偷,干什么都有陷阱。这个世界这么危险,等会回去了,咱也要修炼。”
赫萝想了想,下定决心的说道。
“是啊,这个世界真的很危险!”
戈武皱了皱眉头,想起了自己“刚刚碰到”紫苑的时候。
“我和紫苑来为了去你那个村子,为了找你,路过一个教堂,几乎杀光了那个教堂的所有人。”
“汝说的是白银十字教会吧?”赫萝微微偏头,像是想起了不好的事情,十分厌恶的皱了皱眉,冷森森的说道,“杀的好,那些疯子即残忍又野蛮,完全不讲道理。汝千万不要觉得紫苑残忍。这个世界就是这样。”
赫萝对那个教会可是恨之入骨,追杀了自己四百年。
当然,本身那个教会对异教徒的迫害也是出了名的残忍,赫萝这么评价并不冤枉他们。
戈武却听出了另外一层意思。
赫萝十分担心自己这个“现代人”,因为这种事情,对紫苑有所芥蒂。
面对赫萝的关心,戈武好笑的说道。
“放心,我是中国人。”
“中国人。。。。。。。”赫萝有一点奇怪又羡慕的说道,“中国人都很聪明!”
对于21世纪“中国的奇迹”、“中国的复兴”,全世界都无比的羡慕。中国人在外国人的眼里也从原来的东亚病夫变成了“最聪明的一群人”。
虽然有一些极端,也很偏颇,但这就是那个世界很多人的看法。
“哪有,我们聪明的不少,蠢货也不占少数,我们只是很勤劳而已。我的意思是说,我们的思想体系里面,并不存在人道主义那一套。”
戈武谦虚的说道。
听到赫萝夸奖自己的国家,他很高兴,同时又很想家。
于是,两人不禁滔滔不绝的说起了上一个世界的事情。
少年和少女在广场上谈的正开心,远处忽然出现了一群青年人。
他们年龄不同、个头不同、身上的穿着也是杂七杂八没有任何相同点,却有着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让人一眼看到,就能知道,他们是社会上的混混,或者说是流氓。一个个流里流气,走路没有正型。一共正好十一个人,其中甚至还有一个是十一二岁的孩子,身上的衣服补丁叠补丁,面黄肌瘦,一看就是平民窟的孩子。
如果一般人的画,或许不会在意,但偏偏赫萝并不是一般人。
赫萝捅了捅戈武,一脸狐疑的说道:“那个小鬼的味道,咱刚才闻到过啊。”
“你是说,他偷了咱们的钱袋子?”
戈武一瞬间就明白了赫萝的话意味着什么,接着开心的想道:“哇,这下你们可倒霉了,绝对不能放过你们!”
“嗯,臭烘烘的!”
赫萝有一些厌恶的说道。
“肯定是惯偷”
戈武看了看对面的人群,挠了挠头:“难道就这么直接开打?”
赫萝看了看,十分肯定的说道:“放心,他们就是来者不善。”
………………………………
第七十二章、人贩子
那边的人可没想到赫萝的鼻子是如此的灵敏,早就认出了他们的身份。
“老大,老大!就是那两个人,刚才的钱包就是从那两个人身上顺过来的!”
赫萝口中的“小鬼”偷偷的扫了戈武和赫萝一眼,轻轻凑到旁边一个留着络腮胡,手里拿着一个烟斗的青年身边,低声说道。
“嗯,是生面孔。”
“我说的没错吧?两个外地人,而且我发现,他们是自己进城的,绝对没有人跟着,就算是发生了什么事,也没人知道。”
“哼哼,一看就是外地来的小姐、少爷,没准还是私奔的。家里八成也没找到他们。”
青年磕了磕手上的烟斗,十分平淡的说着在别人看来极为危险的话。这种情况他已经碰到过好几次了,每一次对他来说都是一大笔进项。
所以,现在这个年轻人十分的开心,如果有人仔细看他的眼睛,也一定能看到他对金钱的渴望。
这些年轻的雏,本身就是一笔好买卖。
“豺哥,豺哥!!这么好的妞,我们可从来没见过,就不能让我们先爽一爽吗?”一个眼睛大大的,鼻子上有一个金属鼻环的秃头青年,大咧咧的说道。
听到他这么说,所有的人都望了过去,那个“小姐”的确是少有的美丽。
几乎一瞬间,所有的人都心痒痒了起来。
“少TM放屁,自己憋着。这么一个妞卖掉了,够咱们快活一年的。今天这件事,办成了,晚上你天天去巷子里快活;办不成,这个月你们就等着喝西北风吧。”
豺哥用手里的烟斗重重的敲了敲秃子的脑门,恨铁不成钢的说道。这个手下,做起来事来什么都敢干,能干。就是有个坏毛病——不爱动脑子。
秃头青年揉了揉自己光秃秃的脑门嘿嘿笑道:“有那么值钱吗?”
“够你找一百次小红了!”
一个尖嘴猴腮的瘦子笑嘻嘻的说道。
“哎!还是小红好,小红好!小红够骚!”
“哈哈!”
“我早就看出来了,秃子这是看上小红了!”
“对对,我也早就看出来了。”
“都别说了。”豺哥舔了舔嘴唇,兴奋的看着戈武和赫萝,“等会都手脚麻利点。秃子你先上,吓唬,吓唬他们,带回去再动手。猴子你去看着点秃子,别让他闹出什么幺蛾子。”
“遵命!头,您瞧好吧!”
可惜。。。。。。。。
戈武和赫萝是什么人?
两个已经突破到修炼者边缘的修炼者。在这个世界的人看来,他们的境界就是非人境界的开始。特别是赫萝,这一世转生成狼,耳朵特别的灵敏,二三十米的距离再加上对方没有特意压低声音,那根本就就像是在耳边说话一样。
虽然她对这个地方的语言不是很熟悉,也只是能进行简单的对话,但也知道对方没打什么好主意。
“行!这次我记住你的功劳了!”豺哥拍了拍那个年龄最小的少年,“你的妹妹还有病吧?这次药费我们包了。以后你就跟着哥混吧。招子放亮点,再有这样的事情,一定及时告诉我,少不得你的好处。”
随着青年说完,一群人摩拳擦掌凑了过去。
此时的戈武和赫萝早就停止了谈话,安静的等着对方的到来。
他们听了半天,还以为是什么人呢,结果发现对方只是一群小混混,根本就是一群弱渣。这也太“有眼不识泰山了”。戈武自信,自己完全可以一个人收拾了他们。
“小妞长的真俊啊,哥哥带你玩玩啊!”
秃子带着猴子大咧咧的走了过来,他方口阔鼻,左眼更是有一条竖直的疤痕,从头顶一直连到嘴角,说起话来一抖一抖,看起来煞是凶恶。这个时候恶声恶气的对着赫萝和戈武说话,完全就是一副吃定了对方的样子。
“就是,就是!这个小白脸有什么意思,让哥哥教教你什么是快活。”猴子比比划划,一脸的猥琐,“这一片是我们豺哥的地盘,跟我们走包你吃香的、喝辣的!”
戈武像是看白痴一样看着两人。这是演话剧呢?说这白痴的台词干嘛?一般人能信才有鬼啊!
赫萝更是几乎已经快笑出声来了,偷偷躲在戈武的身后,肩膀一抖一抖的。
见两人没回话,秃子也不尴尬。这种事情他干的多了,什么反应都有。最后吓唬、吓唬,还不是乖乖听话?
“小子,让开,让开。这是爷的地方。”
说着,秃子就要走上前去动手动脚,推走戈武,好坐在赫萝的身边。
“你是谁啊?在跟我说话?我认识你吗?”
戈武装作诧异的样子。
戈武不同于赫萝对这个世界的语言半懂不懂。他虽然失去了今世的记忆,但身体上还存留着这个世界的语言。早在刚才他就听明白了这帮人的谈话,明白这帮人根本就不是什么好东西,平时恶事做尽,没少做伤天害理的事情。这次更是把目标投向了自己两人。
“妈B的操,秃子哥跟你说话呢,不想活了是吧?”猴子立刻在旁边凶神恶煞的叫喊着,“看清楚这道伤疤没?秃哥,这片的扛把子。得罪他,就是得罪我们所有人!”
猴子用大拇指指了指身后的众人。身后流里流气的混混立刻凑了过来,恶形恶相,有的甚至直接拿出了一尺长的大砍刀。如果是一般的普通人,还真得被他们吓得说不出话来。
戈武看了看四周。果然,四周刚刚还在的一对对情侣,都悄悄的跑了出去。这里除了他们,再无他人。
戈武耸了耸肩:“可我今天才来这里啊。不认识你,我也没办法。”
“哟,小子,有骨气,我喜欢。跟哥走一趟,溜溜,溜溜!”
秃子晃明晃晃的脑袋,向后摆着头。意思是让戈武跟着他走。
看得戈武差点笑了。
这动作也恁熟悉了。他初中也经常跟人打架,大家都没少做这种动作。
这让他想起了自己的年少轻狂。那时候因为电影《古惑仔》的影响,他们都觉得自己很能打。
“你瞅啥?”
“瞅你咋了?”
“瞅我不行!”
“就瞅你了怎么地吧!”
“走,去那边!”
“走就走,谁怕谁!”
这让戈武感觉,这帮人基本就是小孩子打架的水平。
不过那个时候,因为大家都是学生,并不敢真的怎么样,顶多就是把对方打疼。笑笑罢了,过后拍拍屁股走人。
这帮混混可就不一样了,什么坑蒙拐骗偷,什么杀人放火抢,都能干的出来。
………………………………
第七十三章、冲突
秃子和猴子可不知道,戈武心里在怀念过去,反而认为这个少年现在怕了。此时的他们还在大胆的用眼睛不断的瞄向戈武的身后,那里才是他们今天的主要目标。
嫩,真TM嫩。这脸蛋,这身材,这气质!好像比小红要强一万倍啊!秃子没有想到远处看着就很漂亮的赫萝在近处看,竟然更漂亮了,简直绝了!MD,这下要便宜那帮狗娘养的了!
当然,戈武这个小正太也不能放弃,这个世界也并不缺少好这一口的人物。
“小子,新来的吧?!跟我们走一趟,拜个堂子。我们就原谅你,以后大家相安无事。”猴子在后面蔫坏蔫坏的说着。
按他的打算,这个不懂世事的小少爷看到他们还不得被吓得跟个小鸡仔似得,只要到了他们的地头,还不是任他们捏扁搓圆?
戈武乐了,我要是信你们才见鬼了,那就真成傻逼了。
“滚!”
他对这帮人,只有这么一个字。他也不想和这帮垃圾浪费时间。如果他们不能见好就收,那就不要怪他了。
秃子和猴子都愣住了。后面的几个混混也面面相觑,没想到这个少年竟然不怕。难道他眼瞎吗?自己这边这么人多势众。
只不过一会儿,所有人都笑了起来,都认为这个少年是在家里作威作福惯了,还没意识自己已经离开了家里。
不过,混混的中间也有察觉到不对劲的人,那个年龄最小的少年,一愣,眼珠子一转,慢慢的向后移动了起来。
秃子怒了了,在这一片混的,这么多年,有几个人敢跟他这么说话。当然,那也是因为,但凡有敢跟他这么说话的人,都被他送到了河里喂鱼。
对他来说,在这几个街区,混的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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