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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天子-第17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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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容峰的步伐并不快,但是也绝对不慢,始终保持着恒定速度,少年脚上的草鞋已经破烂不堪,露出脏兮兮的脚丫儿,隐藏在树叶下的锋利树枝可没有怜悯心,将少年双脚扎得血肉模糊。
少年饥寒交迫,精疲力尽,正心灰意冷的时候,一件物事儿从慕容峰的身上掉落,少年心潮澎湃,跑上前去,那物件是一本书,平平常常的一本书。
少年不识字,将书塞到怀中,又跟了上去,小镇上大多数人不识字,唯独那个驼背的私塾先生能背下三字经,回去可以问他。
日头西降,夜幕降临,透过层层树叶,天空中繁星点点,已经走了整整一天的少年扶住身旁的大树,喘着粗气,怀中的物件有多了几个,一颗夜明珠,一锭金子,一个雕刻着古朴花纹的小盒子
昼夜不停,慕容峰从未停下休息,少年眼前影影重重,已经出现了幻觉,意识也开始模糊,他低头咬了一口母鸡的生肉,艰难咀嚼两下,一扬脖子吞咽下去,舔了舔干裂的嘴唇继续前行。
天空不作美,第三天,森林之上突然乌云密布,电闪雷鸣,瓢泼大雨倾盆而下,昏暗潮湿的森林更加恐怖,浑身雨水的少年觉得脚步足足有千斤重,双臂好像绑上了铅块儿。
终于,少年坚持不住,倒在厚厚的树叶泥浆中,双手撑地,挣扎向前爬了一段距离,力气到了极限,趴在泥水中,任凭风雨吹打。
一直平稳前行的慕容峰停下脚步,眨眼便来到少年身前:“你叫什么名字?”
“狗杂种。”少年虚弱的吐出三个字。
慕容峰难得露出笑容:“很接地气的一个名字,不过不好听,以后,你复姓慕容,名延钊。”
………………………………
第九十二章 传承继承(2)
心意一动,慕容峰袖中飞剑凌空飞悬,在少年胸口刺上“慕容延钊”四个字,被雨水一冲刷,清晰可见,倒不像新伤,而是旧伤疤。
慕容峰轻轻解下腰间玉带,丢在少年身上:“这是我的佩剑,现在赠与你,我的传承也都在那几本书中,你可以自行解读,能学多少就学多少。你有个师兄叫慕容恪,死在北魏天子手中,此次中原一行,我就是去取他的脑袋。还有个人,名字叫樊小快,你可以叫他半个师兄,日后若有难事儿,可以去西楚找他。记住,不要和诸葛唯我有丝毫牵连,那样你活得时间还能久一些。”
慕容恪,樊小快,诸葛唯我,少年默默记住这三个名字。
“樊小快悟性极高,灵性十足,是难得一见的练剑奇才,犹在慕容恪之上。慕容恪死后,我的传承本想让樊小快继承,可惜他的性情不对,少了一丝毒辣和果敢,而他似乎也不太稀罕我的传承,执意走属于自己的剑道。而你和他不一样,或许根骨欠点,但是胜在聪明,年纪虽小,性情已圆满,心思阴稳,也足够戾郁。”
少年蠕动一下喉咙,静静听着慕容峰的话语,如同学生聆听先生的教诲。
慕容峰缓缓蹲下身子,伸手擦了擦少年的脸庞,污泥混着血水流淌下来,隐隐可以看到少年脸上棱角分明的刚毅:“你的娘亲已病入膏肓,恐命不久矣,人在病痛中从生走向死,是一个漫长而痛苦的过程,你可以选择让她慢慢走向死亡,品尽人间痛苦,也可以让她少受痛苦,亲手杀了她!”
轰隆一声,一道横跨天际的闪电划过天空,森林深处,闪电劈落的地方,燃起大火,少年心头一颤,映衬着闪电,可以看到慕容峰淡淡的笑容,透露出嗜血的疯狂。
“有时候,仁慈狠厉,一线之隔,佛魔之间,一念之别,欲成佛,先入魔。”
“记住,世间一切皆可杀,人间一切皆可断!”
扭身走进森林深处,慕容峰若隐若现,腰间未缠玉腰带的毒剑仙,一袭白衣,熨帖直通,像是一名进京赶考的书生。
冰冷刺骨的暴风雨中,少年喊了一句“师傅”,渐渐没了意识,只能听到满耳的风雨落地声音,如同击鼓雷鸣,山呼海啸,而且声音越来越大,越来越响,直到满脑海的银白和无限温暖。
不知道过了多久,少年朦朦胧胧有了意识,缓缓睁开眼睛,阳光刺眼,他感受一下身子,浑身疼痛,摸了摸身体,那些物件还都在,突然,他浑身绷直,脸色大变,眼睛余光的不远处,正围着一圈龇牙咧嘴的豺狼。
少年下意识握住玉腰带,这是一柄软剑,软如毒蛇无骨,少年心头恐惧,顾不得身上疼痛,站起身来,一群豺狼围成一圈,眼中露出无限饥渴,却没有一头敢上前。
对峙了半晌,少年取出身上的玉质盒子,向前试探了一下,群狼纷纷后退,少年终于知道这群豺狼不敢向前的原因,越发觉得这个玉盒子神奇。
沿着来时的路,少年返回小镇,一路上,豺狼吊在后面,若是少年有稍微松懈或者松开玉盒,它们就会一哄而上,将少年啃食干净。
又是一场看不见的交锋,少年丝毫没有露怯,也没有松开玉盒,远远看到小镇的炊烟,狼群知晓,是时候离开了。
少年眯眼望着远去的狼群,心头想起白衣男人的话语,世间一切皆可杀,人间一切皆可断,小小的身体里涌起一股杀意,这股杀意将对生死的恐惧抛之脑后,手提软剑,双手双脚着地,他义无反顾冲了上去,一剑刺入一匹狼的脖颈,鲜血四射。
那一刻,他凶残恶毒,比狼更像狼!
背着一头比他个头还大的狼从森林里步履蹒跚走出来,少年浑身浴血,如同刚从地狱中走出来的修煞阎罗,杀气腾腾,戾气十足,小镇的人看怪物一般看着这个少年,想要出声骂一两句“狗杂种”,被少年恶狠狠一望,顿时闭上了嘴巴,偷偷摸摸躲回家去。
果然和白衣男人说得一样,那名女娃成了小镇最弱的人,她以前的家已洗劫一空,就连房屋木板都被拆得七零八落,女娃一个人蹲坐在小镇的角落里,怀抱着肩膀,瑟瑟发抖,已经到了头顶的太阳也驱赶不了女娃遍体寒冷。
少年知道,这个小镇的人不会让女娃死去,那样单调枯燥的小镇生活将会少了很多乐趣,他们的仁慈无处接济,他们的狠毒无处发泄,这个女娃便是承接所有仁慈和怨毒的载体。
所谓恶魔,不过如此。
少年看着女娃,像是在看以前的自己,忍不住咧嘴笑了笑,独自走进自家破败的茅草屋,看到已经几天没吃东西的娘亲睁大眼睛,病入膏肓的她说不出话来,只能通过眼神询问。他了解娘亲,淡淡了说了一句:“娘亲,您不用担心,我从来没有如此好过,现在我去做饭。”
那匹被宰杀的豺狼成了锅中的美餐,服侍娘亲吃完许久不曾吃过的荤腥,他自己将家里的烂铁锅舔了一个底朝天,以往吃饱晚饭之后,他倒头便睡,今天他觉得应该考虑一下人生。
抬头望见小镇角落里的女娃,少年走过去将她抱起,放入屋中,丢下几根啃剩下的骨头,女娃如同饿虎扑食一般贪婪啃食着骨头。
少年一瞬间有了人上人的感觉:“以后我就是你的主人,你就是我的奴婢,我的名字叫慕容延钊,以后会成为站在天下顶峰的男人!”
女娃痴痴望着少年,觉得他将来一定会实现自己的理想,而自己会成为见证这一切的人。
多年之后,有一名名叫慕容延钊的青年,带着一名女仆,独自杀穿西域,成了新的西域之主、一方霸主。
人们不知道他从什么地方来,只有一个传闻,他来自一个边陲小镇,出镇之时,他杀光了小镇所有人,包括他的娘亲,一把大火将故土家乡烧了一个精光。
老一辈的西域江湖都知道,这名新的西域之主和当年的毒剑仙何其相似,仿若同一人。
而慕容延钊和李元昊第一次相见,是在那个史书上都未曾有丝毫记载的明媚秋天。
………………………………
第九十三章 沆瀣一气啥意思?
两辆马车驶入镇西军大营,李元昊好奇得掀开帘子,眼前军伍整齐,操练声声震云霄,锦旗在风声中烈烈作响。
北魏三大边军,各有特色,若说军容整齐,训练有素,当属镇西军莫属。
镇北军战时军队,闲时农耕,大将军宋君毅大事之上严苛认真,小事上面不甚上心,所以镇北军内部相对松散,外加老将军性情中那股子小气执拗的劲头儿,镇北军常常弥漫着一股风声鹤唳的怪异气氛,中军大帐稍有风吹草动,或者老将军笑眯眯看着你的时候,校委以上中层将领心里发憷,赶忙自省是不是什么地方得罪了大将军,宋君毅笑得越灿烂,语气越和善,事态越严重。镇北军不少将军的座右铭出奇统一吾日三省吾身,大将军心情沉闷乎大将军语气和善乎大将军笑容灿烂乎。
镇南军大将军韩先霸孤傲冷漠,不怒自威,全部军务由副将张牧之打理,自打澹台国藩开始,整个镇南军上下等级森严,多高的职位享受相应的待遇,从马匹武器分配,到月禄分发,严苛到严厉,军功是衡量一个人的基础,镇南军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军功高,职位高,便可以适当违反相关军律。北魏户部一年税收十之有四流入镇南军,所以镇南军比之剩余两大边军多了一丝富贵气,单以中军大营来讲,近乎于奢华。
而在镇西军,大将军宋君毅出身贫寒,早年不过是先帝“御玩所”的杂役,后被先帝赏识,一步步做到了镇西军大将军的位置,出身轨迹和南梁大都督陈法格一般无二,不同于陈法格对陈年往事的讳莫如深,洪龙甲从未掩饰过往,时至今日身居高位依旧不忘初心,性情豪爽,与平常军伍打成一片,同时操练,偶尔还会赤膊上阵,和寻常士兵摔跤对战。洪龙甲平时衣着朴素,待人和善。
镇西军流传着一个故事,说是初入镇西军的新兵蛋子不识大将军洪龙甲,进了军营,正在站岗,突感腹中一阵翻滚,远远看到一名老兵弓腰插袖缓缓走来,忙将手中长矛递给老兵:“大爷,您先帮俺站会儿岗,俺去趟茅房。”老兵接过长矛,站立挺直,一动不动。不一会儿,新兵蛋子被百夫长提着耳朵拽了回来:“兔崽子,擅离岗位是大罪!”新兵蛋子连忙求饶:“俺让一位大爷帮忙站岗,没擅离岗位。”说着,伸手指了指不远处的老兵。百夫长一看那老兵,脸色大惊,一脚踹在新兵身上:“你大爷的,那是咱们的大将军!”洪龙甲冲着百夫长摆摆手,走到新兵蛋子身前,眼神深邃,意味深长。新兵蛋子震惊无比,眼泪都流出来了,心想月禄还没拿到,脑袋先没了。半晌,洪龙甲开口道:“先把裤子提上。”新兵蛋子低头一看,哎呀,妈呀,刚刚方便完,裤子还没提上,俯下身子,提上裤子,系紧腰带,脸红如猴屁股,好让人尴尬啊。洪龙甲拍了拍新兵蛋子的肩膀,踏步离去,留下一句如同云端传来的缥缈声音:“以后,穿条内裤儿”
皇帝陛下入镇西军十分隐秘,洪龙甲并未广而告之,通知全军,独独四大将军知晓,但是两辆马车驶入中军大帐,还是引起了诸多士兵的注意,因为这两辆马车漂亮得不得了,镇西军的马车多是战车,架设弓弩,注重结实耐用,像是这种雕刻花纹、挂有珠帘的马车,从未见过,更何况最前面还有咱们的镇西军副将带路。
马车未停,直接来到镇西军中军大营,余庆掀开车帘,柳青跪在地上,萱儿踩着草原才俊的后背先下马车,弓腰伸手,要迎着皇帝陛下下车。
李元昊还未露面,镇西军士兵目瞪口呆看着这一连串熟练操作,不少人已经竖起了大母手指手,赞叹一声:“讲究!”
李元昊由萱儿扶着下车,快步进了大营,士兵们惊鸿一瞥,然后陷入了深深的迷茫之中:“刚刚那位是男的,还是女的?”
洪龙甲已经恭候多时,见到李元昊也未行礼,哈哈大笑走来:“陛下!”
“洪叔!”李元昊更是高兴,飞奔上去,张开怀抱。
洪龙甲双手握住李元昊的腰肢,微微用力,皇帝陛下便被整个人架起,当着众人面前,镇西军大将军原地转了一个圈儿,大魏天子张开双臂,也转了一个圈儿,好像一名长辈在逗晚辈孩童玩耍。
柳青摸了摸脸面,北魏这一群妖人,君臣同乐到令人发指的地步,心里嘀咕一句:“好想戳瞎我这一双狗眼哦。”
余庆冷哼一声:“这算什么,当年陛下年少时,都是骑在大将军脖子上玩耍的,如今已经算是克制的了。”
柳青翻了翻白眼:“那时候是孩童,不懂事儿,能一样吗?好歹是名女”瞬间禁言静声,草原才俊还不知当前在场众人有谁知道李元昊的女儿身。
洪龙甲引着李元昊进了大帐,指了指一旁的蒲榻:“知道陛下爱干净,特意命人又打扫了一遍,看看是否合心意,若是不合心意,再打扫一遍。”
李元昊踢掉鞋袜,爬上蒲榻,不用别人客气,自顾自捏起一块糕点吞下:“合心意,合心意,只要是洪叔做的事情,都合心意。”
镇西军大将军高兴至极,连说“合心意就好,合心意就好”,伸手摸了摸李秀策的脑袋:“秀策都长这么大了,上一次在太安城见到你,还是个爱哭鼻子的小孩子。”
李秀策躬身弯腰:“秀策还记得大将军离京之时,赏给秀策的那一脑门儿,好疼的。”
洪龙甲仰头哈哈大笑:“女孩子要富养,怎么宠都不过分,男孩要揍养,怎么打都应该。”
李元昊点头如捣蒜:“就是,就是,洪叔金玉良言,说得尽是至理名言,秀策,你要谨听教诲。”
李秀策一拍脑门:“算是见识什么叫作沆瀣一气了。”
“讨打!”李元昊伸手要拍李秀策的脑门,李秀策躲得远远的。
一旁,镇西军四大将军之一、素有火爆将军之称的熊途渭用肩膀碰了碰智囊军师杨开凤,低声问道:“老杨,沆瀣一气啥意思?”
………………………………
第九十四章 让他去就好
杨开凤淡淡的开口道:“沆瀣一气的意思是英明神武,玉树临风。”
熊途渭恍然大悟点点头,原来是这意思,一扭头看到左先锋陈代坤和车骑将军曾祥才偷笑,一瞪如同铜锣一般的大眼:“老陈,老曾,你们瞎笑什么,我没读过书,还不许人虚心请教了?!”
“行,行,当然行,熊将军学问大得很哩,谁敢拦着熊将军学习,那是活得不耐烦了!”陈代坤笑着说道。
“哼,老陈,你真不是个东西,老熊我能听出你语气中的讽刺意味,敢不敢一同出去比划一下?!”熊途渭冲着陈代坤比划了一下砂锅一般大的拳头。
“不敢,我是不敢和沆瀣一气的熊大将军切磋比划。”陈代坤认熊。
熊途渭洋洋自得,今天又学一新词,沆瀣一气用在自己身上也是极其熨帖合适的,斜眼瞥了瞥坐在蒲榻上狼吞虎咽的李元昊,火爆将军摸了摸手腕:“老杨,给你求证个事情,咱们陛下长得这么俊,活脱脱一个女子相,柔弱得像是一阵风就能刮倒,真是陛下宰了澹台国藩和孔道佛?”
杨开凤开口道:“澹台国藩之死,陛下或许占尽了天时地利人和,有运气和取巧成分,事前事后推算,都有五成把握,但是诛杀孔道佛,是货真价实的硬碰硬,虽未在现场,但是从激战三日来看,大江之上的战斗,陛下凭得是真才实学。孔道佛人称筋骨体魄当世最强,不是平白无故的,时间拉得越长,对他越有利,三日时间都未曾取了陛下性命,反被陛下炸烂身体,挖去双目,有此可见,陛下很强。”
熊途渭又看了李元昊几眼,还是看不出皇帝陛下的无双修为和霸气,反而觉得陛下太娘太弱,还有点话痨。
蒲榻上,李元昊和洪龙甲旁若无人得聊天,不是军国大事,更和江山社稷无关,全都是家长里短的小事儿,紫禁城内的陈谷子烂芝麻,比如四大辅臣的丑事儿,孙侍郎又娶了几房姨太太,苏索两位贵妃的明争暗斗。
皇帝陛下对这种话题完全没有抵抗力,说得手舞足蹈,吐沫横飞,偶尔提到某些隐秘事情,她下意识压低声音,贼兮兮说道:“洪叔,黄汉庭和周飘雪还未成婚,就已经那个了,啧啧,若不是我从中撮合,周云逸周大人都要告老还乡,誓死不再踏入太安城一步了”
洪龙甲一拍大腿:“洪叔是不知道该如何评价这群年轻人了,太不自重爱惜自己的名誉了。”
李元昊喝口茶,吃口糕点,摇摇头:“谁说不是呢。”
洪龙甲叹了一口气:“这在洪叔那个年代,都是不敢想象的事情。”
李元昊挑了挑眉毛:“洪叔,这话说得太满了,父皇和母后”
大唐皇帝李默存和皇后欧阳小兰在岳麓书院相识,太皇太后领兵围困岳麓书院,李默存和欧阳小兰联手给了太皇太后一个惊喜,欧阳小兰有身孕了,也是还未成婚。
洪龙甲摆摆手:“那不一样,你父皇和皇后那是情到深处、迫不得已,当年这事儿洪叔最清楚,是孔唯亭和刘百通两人从中瞎搅和,那天下着大雨,你父皇和母后在亭子里躲雨”
镇西军大将军喜欢和皇帝陛下聊天,不是阿谀奉承,而是真得喜欢,出身杂役的他自学排兵布阵、兵法韬略,那些从街头小巷养成得习惯也一同带着,而那些小习惯让李元昊觉得很亲切。
两人天南海北一同胡聊,洪龙甲伸手刮了刮李元昊的鼻子:“其他事情,洪叔都可以迁就你,宠着你,按着你的心意让你去做,但是有一件事情,洪叔警告你,以后万万不能再做。”
李元昊摸了摸鼻尖:“洪叔,什么事情?”
“和他人比武定生死的事情,以后不能再做!”洪龙甲的语气严厉起来,却也掩饰不住语气中的关爱:“打打杀杀这种事情,自然是男人去做,一个女孩子不适合去做,以后想要谁的性命。”伸手指了指自己的亲儿子,脸色严肃起来:“让他去做就好。”再扭头望向李元昊,一脸和颜悦色:“不用自己以身犯险,不值得,受了伤就不好了。”
洪熙官脸色平静,李元昊暗自咂舌,洪叔男孩揍养的理论,还真不是随便说说的。
不知不觉之间,天色已经大黑,操练了一天的镇西军士兵们开始收队,一团团篝火燃起,伙头军成了最热闹地方,士兵们排成长长的队伍,嗅着鼻子闻饭香,不同队伍之间还唱起了歌曲,一声细腻的昆曲响彻军营,如同九曲十八弯的流水,另一边一曲刚劲的河北梆子炸响,顺着烟囱冒出的浓烟直通天际,硬生生截断了昆曲,昆曲不甘示弱,迎难而上,猛地提高八度,如同河水倒流,曲折蜿蜒。
昆曲和河北梆子争相比高低,慷慨激越、淋漓痛快对上婉转细腻、婉约凄美,别有一番风情。
五音不全的李元昊沉醉其中,做梦都想有这么一副好嗓子,可惜她只能做做梦。
一队队从外面巡游回来的斥候也如燕子归巢一般,陆续回到镇西军,北魏和西楚犬牙交互的国界,地形复杂,大规模战争从未爆发过,但是小范围的遭遇战时常发生,斥候主要作用是搜集情报,每日汇报军情,监视西楚军队的动向。
洪龙甲站起身来:“杨开凤、曾祥才。”
“末将在!”两人抱拳。
“今日斥候的收集的军报,你们俩去听取。”
“是!”杨开凤和曾祥才领命出了中军大帐,
“你,也去。”洪龙甲冷冰冰对洪熙官说道。
北魏拳神低头:“是,大将军。”然后出了军营。
柳青凑到余庆身前:“这洪副将是洪大将军琴声的吧,怎么像是有仇一般?”
余庆没有回答柳青的问话,这一对父子之间的关系在北魏顶有名,没人说得清楚,谁知道以前发生过什么事情。
………………………………
第九十五章 朕,不习惯酒味儿
皇帝陛下驾到,平日里和士兵一同吃饭的洪龙甲让伙头军开了小灶,送到中军大帐,一人一根烤羊腿,配上三斤花雕酒,几颗新鲜的瓜果蔬菜,别有一番风味,在大帐内分食而坐。
李元昊自然要坐在最北面,和李秀策啃一根羊腿儿,余庆和萱儿一根,用火炭烘烤,烤羊腿儿色泽金黄,一看就让人食欲大开,从草原入中原的柳青看到熟悉的吃食儿,眼泪都快流下来了,恨不得抱住烤羊腿先亲两口再吃,从太安城到镇北军,再辗转到雪涌城,如今来到镇西军,柳青品尝过萱儿的手艺,好吃是好吃,但是少点月是故乡明的亲切感,原来这亲切感就在这根烤羊腿上。
一名伙头军提着花雕酒进了大帐,给每人斟上一碗,随手泼洒到烤羊腿上,刺啦一声,一阵烟气升腾,大帐内弥漫着淡淡的酒香,酒能去羊膻味儿,还不影响口感,比醋好用。轮到李元昊身前的烤羊腿,皇帝陛下叼着一根黄瓜头儿,赶忙制止:“停,朕,不习惯酒味儿!”
伙头军退出大帐,他平日读书不多,有些纳闷,朕是谁?忒回去问问校尉。
熊途渭微微冷哼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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