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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天子-第29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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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虹落在此间,直接踩踏在草原骑兵中央,正中央的那一匹草原高头大马和马匹之上的士兵最为凄惨,直接被踩踏在地,砸在地上,成了一张大饼,连出刀嘶鸣的机会都没有,然后气浪以李元樱踩踏的那一点为中心,向着四周荡漾,脚下大地如同坍塌龟裂的高山一般,整体陷下去一个大坑,凡是处在这个大坑周围的草原军队皆是人仰马翻,摔倒在地。
整个武川镇都忍不住颤抖,有些年久失修或者在大战之中损坏严重的的楼房屋舍轰然倒塌。
起!北魏天子再次腾空而起,身形拔高百丈,然后重重踏下去,如是三次,每一次都是天崩地裂,连射入此间的箭弩都改变了方向,即便有顽强的弩箭射入李元樱踩踏的大坑范围内,也在一瞬间炸成齑粉,光是李元樱释放出来的末端气息波纹就足以杀人。
青虹,继续北上!
寇中原微微愣神,和段红袖对视了一眼,两人皆是被毁了半张脸,场面有些尴尬,寇中原满心疑问:“这就走了?”
饶是有着南梁第一杀手称呼的段红袖都有些摸不清头脑。
果然来去如风,寇中原叹了一口气,低头俯瞰整个战场,草原四面包围的阵型由于受到北魏天子的三次踩踏,直接炸出了三个方圆百丈的无人地带,无论是有意还是无心,这三次奔踏造成的视觉冲击力和对草原骑兵的威慑力,不亚于一次千人队伍的突袭,马阵被破,攻城之势减缓。
混乱!此刻的武川镇战场上混乱不已,草原军队自乱阵脚,寇中原双手扳着墙头,瞪大眼睛伸长脖子望向战场,忍不住一拳狠狠砸在城墙之上:“好,草原军队已经流露出怯战的退势。”
寇中原披挂战甲,手持弯刀:“势头已经改变,胜负在此一举,如果猜测不错,她也曾经经过镇北军,以宋老将军的脾性,正面战场的大决战可能已经开始,武川镇之战只要能够尽快结束,就能获取局部战场的胜利。这剩余的人马可以来一次突袭,从背后偷袭草原大军,若是能够向长远看去,三面树敌的北魏极有可能以点破面,以北方战场的微小战果来获取这一场举世伐魏的全部胜利。”
段红袖不懂,也不在意这些,西风离世之前曾告诉过他一句话——我死之后,中原会替我继续活下去。
寇中原率先下了城楼,一边走一边下达命令,此时寇中原在武川镇守军中说的话,比左先锋李继轩都管用好使,都说将在外,不以身涉险,此时此刻,他也管不了那么多了。
武川镇的城门缓缓大开,寇中原一手持刀,一手架盾,深深吸了一口气,在普通军伍之中,不起眼,等到城门完全打开,他能和对面的草原大军相对之时。
“杀!!!”寇中原大喝一声,声震云霄,他又破了一条战场的铁律,冲杀之时不该大吼,过分暴露目标,此刻他喊出来,只为发泄心头那一股豪壮和悲气。
武川镇之战日后在史书之上,被称为最完美的局部守卫战,这一场战争不仅实现了对武川镇的守卫,而且成了最终打垮草原大军的一队奇兵,乃至成了整个天下战争的转折点,无论是从守军攻防,修行高手和军队的联合作战,还是其中的领军将领,都有很多研究的方面,特别是寇中原对于时机的把握,临场应变的能力,都成为了后世争相模仿的楷模。
终于跨过长城,秦英忍不住长长呼出一口气,这一道本来是两国边界线的万里长城,此刻萧条了不少,草原将这一条防线看作两军对垒的最后战场,殊不知北魏的心思不在此处,甚至不在北防五镇,而是在更南方,当年北魏太皇太后不曾割让一寸土地,不曾有一点妥协,草原便认为南下大战是一次寸土必争的苦战,谁曾想到北魏撤退的如此干脆,直接到了中原腹地,几乎连中原多山多丘陵的地带也拱手送上。现在的秦英都开始怀疑那位坐在慈宁宫内的老祖宗是不是已经料定了今日场景,那些鲁莽和强硬都是伪装起来的,其实早就做好了以退为进的准备。
低头解下腰间的水囊,秦英仰头喝了两口,又向嘴巴中含了两块焦糖,用以补充水分和体力,身后五十里外便是急速追赶的北魏天子,两人之间的距离从一开始百里之遥缩短了一半。草原琴师北上准备充足,后面的女子经历大战之后,本该心神疲惫,加上仓促北上,速度不可能如此迅捷,但是事实是,北魏天子的速度还在他之上,这女子到底哪里来得体力和精神?
心里一咯噔,秦英突然有些惶恐,中先生这一局棋,似乎有些走错了,就像休屠夔率领一万人马南下突袭太安城,只可惜遇上了入魔的李元樱,惨死林江城,一万人回归到草原的不过区区百人。
容不得他所想,事已至此,只能硬着头皮北逃,若是被后面那位追上,想活下来,难比登天!
查看一下背后的婴孩,一切无常,还睡得十分香甜,秦英跃过长城,出现在茫茫的草原之上。
在他身后,李元樱身上的鲜血更浓,连续冲撞了两次军队,她身上的伤势更严重了,意识有些模糊,疲累也如同潮水一般涌上心头,若是能休息一下就好了,浑身一颤,一个激灵,她强打起精神,继续北上。
“秀策,等着我,我马上就来!”
一如往昔。
………………………………
第一百八十二章 一座客栈
草原大漠中央突然出现一座客栈,在茫茫草原之上并不显眼,客栈之前插着一个旗杆,旗杆上面挂着一块破烂帆布,帆布上面写着四个大字——悦来客栈,其中“来”字破了一个大窟窿,已经没了以往的样子,帆布在烈烈风中呼呼作响,偶尔风停,猎猎作响的声音戛然而止,等到什么时候大风刮起,又是一阵烦人的响声,好像有两个人在窃窃私语。
这间客栈李元樱并不陌生,当年从镇北军离开入草原,为了隐藏踪迹,她跟随一支商队一同北上,这一支商队由唐宗飞在两辽的发小范延秋率领,同时跟着两辽的两家大户小姐简宁儿和梁秀秀,这名范延秋心机很深,李元樱当时并没有点破,只道是以后井水不犯河水,再也没有相见的机会。也正是在这一间客栈内,李元樱遇到了一对雌雄双煞,而这一对雌雄双煞正是当年沈凝儿为了躲避赵督领的追捕而重金请来的武林高手,那一夜李元樱杀了这一对雌雄双煞,还救下了一个名叫的哈格木的小姑娘,小姑娘瘦弱至极,平日女扮男装,黑黑的。临行之前,李元樱还给了小姑娘一本《中华字经》和黄老头儿的《渊远亭洗剑录》,另外附送了一盒胭脂水粉,让这孩子好好写字。
缘分因果,有时候就是如此妙不可言!
自那之后,小姑娘便独自一人在草原里生活,依旧用着男孩的名字哈格木,她从来都没有忘记过李元樱,《渊远亭洗剑录》她未曾放在心上,倒是那本《中华字经》她常常取出来,一开始一个字也不认识,只能向过往的商队讨教这字怎么读,是什么意思,整整用了三年时间,她才将《中华字经》上面的字完全熟识,偶尔烦闷无聊了,方才取出那本《渊远亭洗剑录》读上一两句,晦涩难懂,完全不知所云,因而兴趣寥寥。
此时,客栈的大门被打开,哈格木提着灯笼,手持一把柴刀走了出来,她要劈好明天用得柴,检查一下羊圈才能睡觉,每天必修课,成了习惯,不做,晚上她睡不着觉。客栈四周有着商队的马匹和马车,还有几位守夜的镖师,斜倚着马车昏昏欲睡,镖师看到手持柴刀的小姑娘走出来,警惕地睁开了眼睛,瞄了一眼,哈格木点点头,露出一个善意的微笑,镖师们没有回应,又从新闭上了眼睛。
讨了一个没趣儿,小姑娘也不恼火,走到羊圈,土胚墙围成的羊圈内几只绵羊昏昏欲睡,浑身上下都是脏兮兮的泥巴,小姑娘叹了一口气,每天都有清洗羊毛的,可是到了晚上羊身上又是一身泥巴,这样的羊毛卖不出好价钱的。
检查一下土胚墙,确保晚上狼群不会将羊拖走,她微微放心,草原狼都很狡猾,托羊偷鸡从来都不发出声响,经常早上醒来一看,羊少了一只,小姑娘可心疼了,每次都忍不住掉眼泪。
摇了摇脑袋,小姑娘伸手系上外褂里面的裙摆,竖起一块木柴,嘴里嘿了一声,手起刀落,咔嚓一声,木柴一分为二,一根变成两根,两根木柴还未倒下,小姑娘眼疾手快,又是一刀劈下,两根变四根,刷刷,又是两刀,眼前便成了八根细小的木柴,而且木柴之间粗细均匀,刀口平齐。
正在养精蓄锐的镖师们忍不住睁开了眼睛,眼神中有些许惊艳,光听落刀的声音,刀落下之后并没有碰到木桩,最后劈开的木柴靠得是。。。。。。刀罡,
哈格木微微脸红,有些不好意思,低着头将劈好的木柴摞在一旁,她已经比较克制落刀的次数了,最多的一次,她曾经瞬间落下三十二刀,那一瞬间她都觉得有些不可思议,一个女孩子这么有力气,用刀这么麻利,以后可是很难嫁出去的,这样可不好。
将一切打理妥当,小姑娘再将裙角解开,使劲儿跺了跺脚,反身回到客栈,客栈内的大桌子前,一名女子正皱着秀眉低头算账,这名女子不是他人,正是当年的简宁儿。
哈格木没去打扰她,脚步清浅坐到一旁,取出那本《中华字经》,伸出一根手指头,沾了沾身旁茶杯里的水,开始在桌面上练字,她想着攒够钱,便弄一套文房四宝来,她学写字这么长时间,还真的从来没有亲自握住毛笔在纸上写过字,简宁儿曾经主动提出要给她一套文房四宝,被哈格木拒绝了,因为书中有言“壮士不饮盗泉之水,廉者不受嗟来之食”,简宁儿听罢哭笑不得,有些看不懂这个有着男孩子名字的小姑娘。
小姑娘也有些看不懂简宁儿,那时候简宁儿和梁秀秀同时喜欢范延秋,两人私底下明争暗斗过,后来好一阵没看到商队往来,等再次看到简宁儿,她清瘦了很多,独自一人率领商队来草原深处做生意,小姑娘耐不住心里的好奇,打听了一下,原来是简宁儿和梁秀秀同时嫁给了范延秋,不分主次大小,但是不知道后来为何,简宁儿竟然一人率领商队行商,而且次数越来越多,要去的地方越来越远,小姑娘私底下算过,就以当前情况看来,简宁儿一年三百六十五天,整整三百天不再辽东,这是为何?她不清楚,只是又一次简宁儿落脚客栈,不知为何自己一人独自饮酒,醉酒之后说了一句“是我瞎了眼,看错人了。”抱着哈格木一阵痛哭,一句话,好多意思,小姑娘却一点都不懂。
正在低头写字,不知何时,一道身影走了过来,影子盖在小姑娘身前的桌子上,哈格木微微抬头,生怕别人看到自己写字,赶忙用袖子擦干净桌子上的水渍:“简姐姐,您的帐算完了?”
“算完了,其实也没什么好算的,找些事情来做,不烦闷。”简宁儿轻轻一笑:“写字这种事情,需要真刀真枪,手握毛笔在纸上写才算有意思,你这样练不出来的。”
(记不住剧情的话,需要复习一下第三卷22章到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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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三章 剑
哈格木的脸色又一红,在小小的客栈内,她孤独而且倔强的生活,小心呵护着自己的自尊心,夜深人静的时候,她会取出李元樱留给她的那一盒胭脂水粉,打打粉腮,点点红唇,在镜子里转圈,不一会儿又面红耳赤,为自己的虚荣感到羞愧,赶忙洗净脸面,蒙头睡觉,过不了几天,那颗小心脏又开始蠢蠢欲动,偷偷摸摸拿出了胭脂水粉。
这一点,和当年女扮男装的李元樱如出一辙!
简宁儿取过笔墨,铺展上一张雪白的纸张,草原不如中原富庶,中原又不如江南物丰,从北向南人间是越来越热,越来越富庶的,特别是北魏和南梁划江而治之后,南梁的发展速度之迅速,绝非其他三国可以比拟,只可惜内斗也比较严重,致使出现了今日的局面。
简宁儿向着小姑娘示范了一下握笔的手势:“来试一试,不是可怜赠送给你,是让你感受一下写字的奇妙感觉。”
小姑娘手心里满是汗水,使劲儿在衣衫上蹭了蹭,如临大敌一般握住毛笔,笔尖悬停空中,颤颤巍巍,一双眼睛盯着白纸愣愣出神,这一出神不要紧,一大滴黑色的墨汁顺着笔尖滴在纸张上,黑色的墨滴向着四周扩散,污了纸张。
小姑娘惊慌失措,好像做错了什么事情一般,正准备伸手去擦干净纸张上的墨滴,简宁儿握住了她的手腕:“别擦,不然越擦越脏,既然已经存在了,就顺着这一点继续下去,你想写一个什么字?”
哈格木想写字,但是从来没想过要写什么,她歪着脑袋想了想,心头猛地跳出一个字来,她也不知怎得,这个字就那么突如其来跳了出来,毫无征兆,自然而然:“想写个剑字。”
说出这个字,小姑娘又低下了头,都怪那本《渊远亭洗剑录》,有时候脑海里会不由自主跳出上面的词句,特别是不经意之间,小姑娘会冷不丁从嘴里蹦出一句,说完,她自己都没意识到说了一句话,该忙什么就忙什么,却常常惊到身旁的人,不知道这小姑娘又发什么神经。其实,《渊远亭洗剑录》的神奇绝非李元樱所想的那般,像哈格木这种天赋满满之人,无需刻意背诵,只要轻描淡写瞄上几眼便能受益无穷,若是黄淳风见到眼前的小姑娘,会赞叹她的天生剑胚,当作一块璞玉看待,而皇帝陛下李元樱没有这种天赋和根骨,《渊远亭洗剑录》背了八百遍,也不过是一篇剑道文章,仅此而已。黄淳风带着老顽童在人间四处放剑的时候,总会叨唠一句:“遇人不淑啊,遇人不淑。”
总之,诗剑仙没有在对的时间遇到对的人,若是遇到哈格木,想必酒剑仙睡觉都能乐醒,死也能瞑目,不至于像每次见到李元樱那般,不住摇头,恨不得以头抢地,扇自己耳刮子。
这一点,小姑娘和李元樱有着天壤之别,云泥之差,小姑娘是天,是云,李元樱是地,是泥。
“写剑字啊,也好,这个字写起来容易出彩,剑者,凶器也,心慈之人写出来,有慈悲感,心恶之人写出来,有杀气,每个人写出来都有不同的感觉,看你能写出什么感觉。”简宁儿笑着低头说道。
哈格木痴痴望着简宁儿,觉得对方好有学问,若是以后自己也能如此就好了,稳了稳心神,小姑娘沉声静气,缓慢落笔,第一笔,用力过猛,粗黑僵硬,好像一个人脸上多了一道伤疤,难看极了。
看着落笔缓慢,实则是着急了,简宁儿提醒道:“不着急,不求迅疾,只求随意,写字不应太在意,应该自然而然,字由心生。”
小姑娘点点头,写下第二笔,依旧有些急了,但是比第一笔好多了,第三笔,第四笔。。。。。。渐入佳境,如同她用柴刀劈柴的那一刻,浑然忘我,若是将剑字拆分,一笔画一笔画拆开来看,小姑娘的字有男子气魄,到了最后一笔,峥嵘如稠,形神兼备,洋洋洒洒,给人一种铺面而来的英气。
简宁儿有些惊诧于小姑娘的进步,世间就是有这么一小撮人,外表平凡,内里秀慧,怎么埋藏都遮不住内里的光芒,不像某些人,金玉其外败絮其中,比如自己那位心思深沉的夫君。
哈格木写完一个剑字,点点头,觉得最后几笔有了感觉,又忍不住摇摇头,字写得实在有些丑,若是能再写一个就好了。
“来,再写一个。”简宁儿指了指空白的地方,让小姑娘再写一个。
“好!”小姑娘第一次没有拒绝,脸上洋溢着灿烂幸福的笑容,正欲提笔书写,她忍不住抬头向着南方望去,一股说不明道不清的感觉突然冒出心头。
“怎么了?”简宁儿问道。
小姑娘放下毛笔,一伸手,那柄柴刀嗡的一声,凌空入手,发出砰地一声:“好像有人来了。”
简宁儿吓了一跳,这小姑娘竟然有这么厉害的武功?
客栈外,在月色之下,苍茫的大漠草原之上突然响起了狼嚎声,一声跟着一声,最后连接成片,小姑娘出生在草原,生长在草原,对于狼再熟悉不过了,知道这狡猾的畜生是何等凶残,从这一声声的狼叫声,她听出了。。。。。。惊恐?
羊圈里的羊群也开始躁动不安,在狭小的羊圈内转圈儿,有几匹蠢羊还用脑袋撞墙,好像要逃走一般。护车的镖师也纷纷警醒起来,以马车为遮挡,组建起江湖镖师行镖常用的防御阵型,其中竟然有几支军伍之中才能看到的臂弩探出脑袋,指向南方。
哈格木一手持刀护在简宁儿身前,缓缓走出客栈,南方有人北上,气势恢宏,还未来到此间,气势已经掀起了一股大风,当头刮过,旗杆上的帆布猎猎作响,声音越来越大,不再像是窃窃私语,而是被人捏住喉咙的人在疯狂大叫,土地上的青草也都齐齐向着北方匍匐。
哈格木的衣衫,简宁儿的头发,都向着一侧刮去,连天上的云霞都退避三舍,向着北方飘去,一刹那,月朗星稀,天高风狂,空气干燥,仿若有什么东西将要炸裂开来。
………………………………
第一百八十四章 最不幸
在草原深处,一座不起眼的小小客栈,有些逸闻趣事传不到这里,有些天下大事也在传播的过程中,变了先前的样子,那些在演义中出现的一鸣惊人、名动天下、世人皆知的桥段,纯属单方面的自我感觉良好,用陈珞岩的话说是,在这个资讯如此落后的封建时代,消息传播的滞后和阻塞能让人抓狂,现实往往要残酷很多。
比如小姑娘就不知道现在天下大势,举世伐魏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她也不知道北魏天子做过什么惊世骇俗的事情,更不知道北魏天子原来是个女儿身,那些太过遥远,比天边的云彩还要遥远,在她的印象中,只有一个模糊的天下概念,最北方是盛京城,盛京城里住着中行书,这是一个顶厉害的人,咱们的战神拓跋龙野人间无敌,长城以南是北魏太安城,现在这座城池里还住着那位凶名昭昭的北魏老祖宗,再南边的南梁,是遍地都是黄金的富庶地方,她没听过南梁皇帝陈景琰,也没听过杨莲亭、陈建业,即便有过往的商人提及过,也进不了小姑娘的脑海里,只道是无边无际的大海,她一个小小的丫头片子向往过无数次大海,却从来没见过,感受不到其中的波澜壮阔的。
人间太大,客栈太小。
不过就是一处座落在在人间的世外桃源,不知有汉,无论魏晋。
从远处看客栈,不过蚂蚁那般大小。
所以小姑娘看到草原大军齐齐南下途径小小客栈的时候,她眼中充满了惊奇和震撼,高头大马疾驰而过,她弯腰系死身前的裙摆,跟着大军跑了好长一段距离,最后累得气喘吁吁,双手撑住膝盖,不住喘着粗气咳嗽,痛苦有,但也格外酣畅,格外痛快,至于这大军要去哪里,要干什么,她管不了的。
能在小姑娘脑海中留下印象的事情不多,都是能看到的、摸到的,比如眼前从南方而来的恢弘之气,她就能感到迎面而来气息,
“近了!大家准备迎敌!”一位镖师大喝一声,已经抽出腰间刀,做好了架势。
迎面而来的压迫感越来越近,越来越强,终于在到达客栈的那一刻腾空而起,在众人仰头瞩目下,如同一只展翅雄鹰一般,跃过客栈,脚尖在客栈房舍的屋顶上轻轻一点,化作一道流光,继续向北。
正准备应战的镖师们面面相觑,不明觉厉,纷纷将手中的刀剑归鞘,这来去如风的高手,好潇洒!!!
哈格木也呼出一口气,明显神情一松,原来是江湖前辈路过,并没有其他打算,真是惊心,下一刻,她瞪大眼睛向着南方望去,手中的刀又紧了三分,另一道更加爆裂的气息从南方而来,而且比第一道更加强盛,通天气息搅乱了天上的云霞,再看四周的镖师,各个神情放松,有说有笑,难道他们都看不到,感觉不到吗?
简宁儿看到哈格木一脸紧张和焦急,轻轻拍了拍她的肩膀:“怎么了?”
小姑娘伸手指了指南方:“那里,那里,好可怕!”
简宁儿抬头望去,皎洁明亮的月亮之下,一片无际的草原,再远处是漆黑如墨的夜,什么异常的景象都没有:“或许是你太紧张了。”
小姑娘连连摇头:“快走吧,狼不嚎叫,连羊群都感受不到那股气息,只能说明此人太厉害,大家快逃吧,再晚一点就没命了。”
“哈格木,没事儿的,一点事情都没有。”简宁儿握住了小姑娘的手,冰冷刺骨,瑟瑟发抖。
一刹那,好像时间静止,简宁儿感觉空气一下子凝固住了,一切都变得很慢很慢,她眨了眨眼睛,能看清楚空气中的每一粒尘埃浮土,还能看到月光在草原上跳动的场景,小草随风飘动的动作,每一个人呼吸的动作都清晰可见,下一刻,一道身影如同鬼魅一般,在静止的空间内扭曲变形,最后还原成一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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