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娶一赠一:鲜妻限时购-第1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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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的变化,让程锦有些不知所措,还有些心慌。

    察觉到不对头的老师,有些尴尬,自然也不会重复这个话题,打了个哈哈说道,“那你们先去忙吧,我也要回家了。”

    程锦轻轻对老师点点头,然后拉上天乐的手,朝学校门口走去。
………………………………

第264章 英雄迟暮

    由于程天乐老师淡不经心的一个话题,导致程天乐和程锦都齐齐沉默不语。在路上,如果不是两人贴的很近,因为他们的神态,恐怕经过的路人根本不会联想到他们二人是母女关系。

    “天乐,以后别这样说,当时是妈妈的气话而已,你不要当真。”

    程锦停下脚步,眼光注视着其他方向,最后才缓缓垂下头,对身旁的程天乐说道。

    程天乐点点头,并没有说什么,眼神也看着别处。

    程锦心中轻轻叹息,知道程天乐根本没有听进去。这个时间,程锦只觉得是不是自己做错了什么。

    一场热闹的人群,一场沉默的对话。

    一场盛大的烟花,一片苍白的泥沙。

    程锦带着程天乐回到弄堂,开始做饭。而另一旁的程天乐也很安静地摆弄着自己的东西,丝毫没有去影响做饭的程锦。

    看到程锦将饭菜做好了,程天乐再低头看了一看手表,知道晓红阿姨们要回来了,于是不动声色地将编码保存下来,放进一个加密的文件,最后才关掉笔记本。

    不得不说,程天乐是个天才,尤其是在计算机方面,更是达到一种怪咖的地步。

    不久后,晓红两人便回来了。

    吃饭的时候,晓红问了一句工作找得怎么样?这句话要是放在其他人身上,程锦绝对会以为对方是在嘲讽自己。因为任何一个只要稍微接触商业的人,都会知道,现在的程家早已形如水火,在市场上,也沦为了过街老鼠。所以,程锦想要在a市集团,找到一份有关的工作,难如登天。这并不是夸大,而是血淋淋的事实。

    可是这句话是由晓红说出来的,意味瞬间又不一样了。听得出,晓红是在关心自己。程锦想到。

    程锦看着晓红,摇摇头,又不经意般说出来一样,“晓红,你一般去酒吧,清楚那些驻唱的,一个月能挣到多少钱。”

    “啊?你准备去驻唱。这个,我也不是很清楚诶,要不要我陪你一起去酒吧问一问。”

    晓红皱起眉头建议道。

    程锦笑着摇摇头,“晓红,不用这么麻烦你了,待会我自己去看一看吧。”

    “你这说的些什么话,什么叫麻烦,好姐妹之间,还有麻烦这一说法吗,你是在逗我呢?”

    晓红用筷子挑起一片红烧肉,脸上露出满足的表情,就是这个味。

    看着专注于食物的晓红,程锦也是无语了,心中想到,下次将饭一定做得难吃一点。

    “天乐,吃完了,我们一起去医院。”

    程锦似乎想起了什么,转头对程天乐说道。

    “嗯!”

    程天乐点点头,继续埋头扒饭。

    看着狼吞虎咽的众人,程锦心中忍不住再次感叹道,自己做的饭菜真的有那么好吃吗?怎么一个个吃饭都跟打了鸡血一样。

    其实程锦却没有想到,她做的饭虽然好吃,可是远远达不到这种地步。众人的狼吞虎咽,也只是为了给困难时期的程锦,一点点自信,希望她的心情能好起来。

    三个人没有经过一点点协商,却能同时这样,这也无比说明了,程锦在她们心中的位置。

    吃过饭后,晓红主动承包了洗碗的工作。

    程锦和程天乐也吃完后,稍微休息一下,就连忙赶过去看望正躺在病床上的程泽天。

    程泽天似乎脸色又差了一些,不过当看到程锦母子俩进来的时候,迅速变得红润起来。

    “怎么,这么晚了还来看我这把老骨头。”

    程泽天笑着打趣道。

    “爷爷,你这是说的什么话。你可是我唯一的爷爷,来看你不是很正常吗?”

    程锦坐在病床上,对程泽天说道。

    “天乐,过来让我看看变胖没有。”

    程泽天噎了一声,脸色有些变化,不过瞬间又恢复过来,连忙转移话题。

    程天乐却没有走过去,只是嘴上嘟囔道,“我变胖了,身材就不好看,这样班里的女生们都会不喜欢我的。”

    程泽天和程锦听到这句话,不约而同大笑了起来。

    “天乐,我真的怀疑你到底是不是程锦的孩子,程锦这么笨,怎么生出来的孩子,这么聪明?”

    程择天轻轻咳嗽了一声,嘴唇有些干裂。程锦见状,连忙用一次性纸杯接了水送到程泽天嘴边。

    程泽天清咀了一口,然后闭上眼睛,口中念念有词说道,“自家孙女就算是给的水,我这把老骨头喝起来,都觉得是最香。不像你家水叮当那种人,就算是给我山珍海味,我也下不去口。”

    “爷爷,别说这些了,谈到这些,你的心情又要变坏。”

    程锦轻声说道。

    “对,你说的对,还是我的宝贝孙女了解我,哪像那两只白眼狼!”

    程泽天仍旧叨叨道。

    “爷爷,都叫你不说了,你还说。”

    “好好好,不说了。对了,程锦,最近的生活怎么样,快跟我说说。”

    程泽天缓缓从病床上坐起来,一脸认真地对程锦问道。

    “自从程家出事之后,我就和我的两个好朋友住在一起,顺便也把天乐接过去住了。”

    程锦低下头,语气有些不太自然。

    这种话说给爷爷听,恐怕爷爷会担心自己母子的生活,但是,如果不实话实说,程锦的心中又感到愧疚。毕竟,连这么一点小事都对爷爷撒谎,要是他知道真相了,也许会更加不高兴吧。

    “那你们的生活还习惯吗?”

    程泽天出乎意料地并没有深究,只是淡淡问了一句,这句话也同时让程锦放下心来。

    “这有什么不习惯的,孟子不是说过,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吗?连这点小小的磨难都忍受不下来,以后怎么做大事啊!”

    突然传出程天乐脆生生的声音。

    听到这句话,程泽天浑浊的眼中突然闪过一丝精芒,只觉得这句话很耳熟。

    程泽天拼命在残存的记忆中寻找,最后才恍然发现,这句话,以前顾桓也曾经对他说过。

    十几年前,程家也遭受了一次商业滑铁卢,虽然比这次却要轻上许多,可是在当时,仍然是一场令人不可磨灭的记忆。

    也就在那时,程泽天才动了培养这个养子的心思。

    被曾孙的那熟悉的话,熟悉的语气,记忆慢慢浮现出来,那番话,那个场景,程泽天仍旧历历在目。

    在当时,程泽天意气风发,对程家遭受到的滑铁卢不屑一顾,对家族中某些人以为是灭顶之灾的更是鄙弃不已。就在那时,程泽天坐在自己的书房,看着对面只有十三岁的顾桓,问问他的看法。

    当时,顾桓的答案尽管有些不成熟,可是却让他非常满意,不仅将家族中利弊一一分析,更是列举出高达十余种的方案,最后,顾桓盯着程泽天缓缓说道,“孟子曾说,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

    冰封的记忆被唤醒,程泽天忍不住流下眼泪。

    看见程泽天不知为何留下眼泪,程锦和程天乐都急了,怎么突然间,程泽天就会这样。

    程泽天哽咽了一声,唤程天乐过来,然后摸着他的头发,闭上浑浊的眼睛,“你真的很不错,如果不是我老了,我一定会把你培养成叱咤风云的人物。”

    命不久矣的程泽天,看见同样一颗堪比顾桓,甚至远远超过他的潜力股,程泽天心中不禁生出一股英雄迟暮的意味。
………………………………

第268章 声音吹走了夜晚

    红色法拉利行驶在夜空下,背后是摩天大厦,灯火辉煌,他却驶向她。

    程锦现在录音棚外一根电线杆下,上面贴满了密密麻麻的小广告,什么重金求子,什么去牛皮癣。

    还有更多的一些东西,将程锦的脸看的红红的。心中不禁想到,怎么还有这样一些不知廉耻的人啊。

    两分钟后,一辆法拉利停在程锦面前,车门打开,走出来一个男子,手插着兜,嘴角一抹邪笑。

    “你怎么这么早就到了?”

    慕容珏问道,心中有一点失望,毕竟没能给对方一个惊喜。

    “是啊,刚才一个司机看我漂亮温柔可爱,红灯也不管,就一直冲向这里,把我给吓死了。”

    程锦嘴里开玩笑道。脑子里回想的却是刚才自己打电话的时候,已经到这里来。不过见对面的慕容珏并不知情,她也就随口乱说一个。

    “你这个笑话一点都不好笑,好了,其他的别说那么多了,跟我一起进去吧。”

    慕容珏将车锁好之后,然后直接向录音棚走去。程锦连忙提着包包跟在他后面。

    进去专业的录音棚之后,慕容珏直接找一个位置坐下,然后对面前的程锦说道,“知道为什么我直接带你来这里吗?”

    “为什么?”

    程锦下意识问道。

    “因为我不相信你的唱歌技术,之所以带你来,是想让你看一下,其实一个唱歌不怎么好的人,在专业的录音棚下,他的声音其实也会十分好听。”

    慕容珏残忍说道,因为在他看来,程锦可能只是因为一时心血来潮,想体验一下唱歌的乐趣,所以就直接带她来录音棚。

    “哈?”

    程锦似乎有些不相信面前这个男人,怎么这样善变,前一刻还在卖萌,怎么下一刻就这么正经。看来不愧对他那个影帝的称号。

    说实话,慕容珏对她唱歌技术的不确定,这也在情理之中,所以她并没有感到十分生气。因为,她也不知道自己怎么样,总之,她现在对自己是满满的不自信,还会在乎别人对她的怀疑吗?

    当然不会,光脚不怕穿鞋的。

    “怎么,你不生气吗?”

    慕容珏看着一脸只有淡淡震惊,却没有生气的程锦,心中不禁感到奇怪。不过当他想了一会,这个神经大条的人哪里会在意这些,就失声一笑,“想听一听我唱的歌吗?”

    “唱一下吧,让我听听,一个歌星唱歌,到底是啥样的。”

    程锦盘腿坐在地上,装作认真的样子。

    听到这句话,慕容珏心中怀疑,到底带程锦来这个地方好吗,早该直接就去随便找一个ktv或者酒吧,让她唱过瘾。

    可是慕容珏将程锦带到这个地方,心中却有着另外一个想法,他想让程锦听到他的歌声,他想让她去接触他的世界,他想让她和他,更近一步。

    慕容珏听说过了顾桓和程锦的事情,对顾桓无情抛开程家,更是不屑一顾。有时候,他的心里会突然冒出一个想法,顾桓配不上程锦,尽管顾桓有着一个商业帝国,但他还是认为顾桓配不上程锦,这无关物质上,有关于灵魂。

    顾桓的灵魂,已经被金钱污染地很严重了。而程锦的灵魂,是纯洁无瑕的。自己,很喜欢这样的灵魂,这样孤独的灵魂。

    “你陪不上她。”

    慕容珏心中坚定地说道,然后坚定地走向录音室里,打开设备,戴上耳机。

    耳机里,传来熟悉的旋律,这是自己写给未来的歌,名字叫做《声音吹走了夜晚》。

    恍惚间,慕容珏似乎找到了自己的主场,他闭上眼睛,暗淡的灯光,他这一刻似乎独一无二。程锦心中想到。

    “黄昏藏在我的口袋里,

    变成冬天,

    雨天住进尘埃里,

    变成眼泪的语言,

    时光抓住双手,

    变成黎明的风筝线,

    ……

    ……

    如果让我等到两人,

    他们同病相怜,

    我就用我的声音,

    吹走那个夜晚和夏天,

    和对未来的再说。”

    歌词很乱,因为当他写这首歌的时候,心情也很乱,他对这是随笔涂鸦。

    事后,越看却越喜欢,喜欢这首不被大众知道,但自己很喜欢的歌曲。

    音乐停止,程锦却迟迟没有摘下耳机,歌声,很动听,词,很打动人。恍惚间,她想到了顾桓,那个自己生命中最爱的男人。或许真的像歌词那样,如果让我等到两人,他们同病相怜,我就用我的声音,吹走那个夜晚和夏天,和对未来的再说。再说什么呢,再说再见吧!

    眼泪是没有颜色的,眼泪是透明的,透明是存在的虚无,眼泪是存在的虚无。

    慕容珏看着怔怔出神的程锦,知道看到她落下一滴眼泪,眼睛红红,这才感觉到,有故事的人很让人吸引。刹那间,慕容珏只觉得,自己和眼前这个蠢女人,是一类人,同病相怜。

    没有过去安慰,或许沉默也是一种安慰,他在小心地安慰着她的灵魂。

    程锦擦了擦眼睛,然后抬起头来,看着慕容珏,“你唱的很好听,我很喜欢这首歌,你可以再给我唱一遍吗?”

    慕容珏冰冷的脸,轻轻对她微笑,没有说话,而是重新戴上耳机,纤长的手指轻轻拨动着机器,随即,淡淡的忧伤,那个音乐来了,来得那么不经意,轻轻打动着面前这个人,和另外那个蹲在地上痛哭的人身上。

    再见。

    几年前,她坐在飞机上,看着窗外蔚蓝的天空,嘴角露出一抹努力的微笑,对着a市某个男人说道,那个男人,是她的男人。那时候,她想的是,再见,是为了下次再见。

    如今,在蹲着的身影下,在永不停息的泪水中,再见,是为了再也不见。

    程锦以为自己不会流泪了,自从那夜流光了眼泪之后,没想到,那个男人,还是轻易地勾出了自己的眼泪。眼泪,是流不完的,就像天上的白云,无论自己看不看得到,它也永远在苍穹之下,只是自己以为它走了。它一直都在,眼泪和云。

    程锦用力咳嗽着,全身颤抖。

    慕容珏仍然没有停下唱歌,虽然他全身颤抖,虽然他眼眶红红,虽然他流着眼泪,可他仍旧唱着。

    有些痛苦,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别人。

    火车站里入睡的乞丐,当他痛哭,他不是为了自己的饿和冷,他是为了自己的孩子可能也在饿和冷。火车站送别儿女的父母,当他掩面而泣,他们不是为了失去他,而是为了自己孩子将来不能思念他们。

    痛苦并不是世界上最温柔的情,因为痛苦,本来就是痛苦,它有自己的定义。

    程锦也是这样,她不是为了自己,是为了顾桓,每哭过一次,流下的眼泪仿佛就是装着记忆的珍珠,落进尘埃里,陪阳光一起跳舞。而这些美丽的记忆不再属于她,属于时光了。

    慕容珏在想什么,他想起了什么呢?

    他没有看程锦,他本来就是一个孤独患者,他像一只鬼,孤独的野鬼。

    程锦,是墓碑。

    归宿。

    眼泪的归宿是时光,那人的归宿呢,单单的厚重黄土,还是那个温暖的母体。
………………………………

第269章 歌与爱情

    慕容珏这首歌唱了五遍。

    慕容珏哭了四次,而程锦只哭了一次,从头哭到尾。

    歌声完了,程锦没要求慕容珏再唱,慕容珏也很安静地没有再唱。

    程锦看着慕容珏,他那漂亮的狐狸脸此时安静地像一只小猫,形容地不贴切,因为程锦词穷了,心中所有的词全都被哭掉了,掉进尘埃里。

    “下来,我来唱!”

    程锦坚定地看着慕容珏,说道。

    声音很小,可是慕容珏却听得很清楚。他走下来,眼神中带着些许疑惑,最后走到程锦身边,犹豫了一会,还是说道,“别侮辱了这首歌。”

    程锦冷哼一声,高傲地抬起头,站起身来,朝向前方走去。

    然后回头对慕容珏说道,“我的导师对我说过,我是天才,唱歌的天才。而那位导师,是我最敬重的老师。”

    说完,戴上耳机。却又马上摘下来,脸上一红,“过来帮我弄弄,我不会。”

    慕容珏笑着走过去,娴熟地调试着,最后,回头对程锦说道,“别让我失望。”

    程锦没有理他,因为她已经戴上耳机。

    慕容珏学着程锦刚才一样的动作,双腿盘在地上,戴上耳机,然后认真聆听。

    “黄昏藏在我的口袋里,

    变成冬天,

    雨天住进尘埃里,

    变成眼泪的语言,

    时光抓住双手,

    变成黎明的风筝线,

    ……

    ……

    如果让我等到两人,

    他们同病相怜,

    我就用我的声音,

    吹走那个夜晚和夏天,

    和对未来的再说。”

    两个人都没有眼泪,甚至,慕容珏到最后愤怒地摘下耳机,深呼吸一口气,强忍着自己的愤怒,睁开冰冷的眼睛,淡淡说道,“这就是所谓的天才,真让我大开眼界。”

    程锦心中不禁有些难受,她不知道自己唱出来的声音,怎么会是这样,她的声音有些哽咽,最后直接摘掉耳机,跑出录音棚。

    丢脸和高傲共存。

    面子如同眼泪一样,落到了尘埃里。

    程锦跑到河畔上,柳树下的风,是尖锐的,尖锐划破她的脸颊。程锦感觉自己脸上有些疼,下意识用手摸了一摸,才发现,上面没有感觉。

    自己的脸疼,到底是被自己打的,还是被风吹的。程锦想着这个问题,想到最后,脸上也柔和了一点。也同时得出了一个结论,自己的脸疼,是被自己扇的。现在她的脸不疼了,只是有些脸红。

    “你是怎么想的,跑出去,连包包也没有带上。”

    程锦听到耳边传来熟悉的声音,下意识转过头,是慕容珏。一头汗水,提着自己包包的慕容珏。

    “其实,你很可爱,不需要装的那么悲伤。”

    程锦突然没由头的对慕容珏说道,给慕容珏搞的一头发愣,下意识说道。

    “什么鬼?”

    事实证明,百分之七十的题外话,或者让人感到懵逼的话,都是对方在转移话题。剩下百分之三十的题外话,都是在装逼。显然,程锦不是属于装逼的人,所以,她在转移话题。

    “我现在有点渴了!”

    程锦没有理慕容珏,然后继续说道。

    “渴了?那我们去找个咖啡厅,去喝咖啡吧!”

    慕容珏尽管没有搞懂程锦是什么意思,但还是说些程锦的话接着说道。

    “嗯!”

    程锦点点头,努力装作一脸平静,尽量不要让自己尴尬的脸红给对方看到。

    “好,那你现在这儿等我,我去把车开过来。”

    慕容珏把手中的包包给程锦后,说道。然后转头离开,不过从慕容珏的背影,却十分清楚地看见他一直在挠头,想必是应该想着程锦怎么会突然变得这么程名其妙。

    直到慕容珏的背影完全消失后,程锦这才拍拍自己的胸口,揉揉自己发烫的脸颊。

    不一会,也不知道是冷风吹的还是怎么,程锦的脸上已经恢复了正常血色。所以慕容珏也没有发现程锦有什么怪状况。

    车子驶向刚才那个咖啡厅,慕容珏点了一个老位置,程锦就坐在他的对面。

    刚坐下,程锦就开口说道,“这个感觉,怎么感觉有一点幽会的感觉?”

    慕容珏红了红脸,打断道,“是你要出来喝东西的,怎么到这里了,这么啰嗦,还怪我。放心吧,蠢女人,我对你一点想法都没有。”

    “你确定吗?”

    程锦认真问道。

    “当然了,对你一点想法都没有,你这么笨,谁会喜欢上你啊!”

    慕容珏嘴硬道,只不过,不知为何,心中总有淡淡的期待感。

    “那就好,我就怕你对我有想法,真的。”

    程锦喝了一口咖啡后,嘴里嘟囔道。

    慕容珏心里有些烦躁,没有好气说,“放心好了。”

    程锦十分认同地点点头,没有再说一句话。

    “等会那我们去哪里啊?”

    气氛尴尬起来,于是慕容珏主动挑起话题,小心翼翼问道,他现在真的是怕程锦这个脾气。说不定,就像刚才那样,直接就走掉了。

    “等会我们去逛一圈吧!”

    程锦用勺子晃了一晃杯中的咖啡,淡不经心说道,反正自己现在闲着也是闲着,还不如出去逛逛,有可能,一下子就找回了原来的声音。

    想到这里,程锦又不忍不住想到,自己的声音怎么忽然间,就变得那么难听呢?想不通,想不通就喝咖啡。

    离开咖啡厅以后,慕容珏从车里找出一个口罩和帽子,然后戴上,小心翼翼观察了一下周围,拉着程锦的手,“走吧,我们去逛街。”

    “你就这样去逛街,不怕被捂死啊?”

    程锦说道。

    “唉,你这女人话怎么这么多,我等会怕被人认出来,那时候想走都走不了了。”

    慕容珏回复道。

    “还真把你当做大明星了,那我为什么不知道你呢?”

    程锦在路上疑惑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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