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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势王妃:王爷不放手-第16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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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是个死的吧?我看下午他就一直在这里了,一直没动。刚才干完活回来,他还在这里。”
“不对,我刚才路过的时候这个人还叫嚷呢。”
“他都叫嚷了你不过去帮忙?”
“我怎么知道他是什么人?看他这样子没准是哪个山大王绑来做人质的。若是我救了他,万一山大王过来找我麻烦怎么办?”
“行了吧,山大王可看不上你。”
周围人说了半天,却没有一个肯上来为他松绑的。他只好在黑暗中哀求:“各位乡亲行行好吧,帮在下把绳子解开,谁若来,我便送他五两银子作为感谢。”
五两银子?这可是一大笔钱啊?
果然,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刚才那个还说不敢上来的人第一个冲上来把蒋一剑手上的绳子解开了,接着说了一句:“银子呢?给我。”
蒋一剑受伤的束缚刚刚解开,他迫不及待地想掀开脸上的麻袋,但是转而一想还是没立刻掀开,因为他能感觉到周围好多人都是在看他的笑话,若是这样掀开麻袋,让人知道他是古家的公子,岂不是会让人笑掉大牙?而且他以后也别想在庐州城立足了。于是他用一只手捂着麻袋,另一只手从怀里摸出五两银子悬在半空中:“多谢这位相亲了。这是五两银子,请笑纳。”
那人拿了银子问了一句:“麻袋用解开吗?这个不用五两银子,你给一吊钱就行了。”
蒋一剑咬着牙,心道这人怎么还没完了呢?五两银子还不够,居然还想要一吊钱?可是周围那么多人,他不能让别人看出他的尴尬:“不用了。”
“别啊,您脑袋上扣着麻袋也看不到路不是吗?我帮你。”
又有人帮腔:“大爷,这次麻袋让我来吧,不用一吊钱,半吊钱就行了。”
“你还半吊钱?也,用我吧,您给出十文钱就行了。”
“你们干什么?抢我生意是不?这可是我先来的。”
“什么你先来的?有钱大家赚,你都赚了五两银子了,剩下的一吊钱让我们赚赚又如何?”
“凭什么让你们赚?我和这位大爷合作的好好的,你们算哪根葱?”
“你这人说话不讲究了,这位大爷说了非要让你解了绳子再解开麻袋了吗?”
“就是的,大爷既然没说,那就是让我们也有赚钱的机会,您说是不大爷?”
蒋一剑在麻袋里听着一个头两个大,他只想尽快离开这里,找个没人的地方把这套在脑袋上的麻袋拿掉。可是这几个人好像还没完没了了。要是让这些人知道自己是蒋家公子,这几张打嘴巴岂不是明天早上会让全庐州城的人都知道自己曾经有过很有的境遇?他跌跌撞撞想离开这人群,不想他只能看到脚下看不到前方,正巧和一个路人装了个满怀。那个路人十分高大,愣是把蒋一剑撞了翻了过去。
其实若是平常,以蒋一剑的功夫根本不能被撞得那么狼狈。可是由于刚刚他被人揍了,腿脚还不是很灵便,更重要的是他没注意到正前方有人过来,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迎面撞一下,自然就翻了过去。
翻这一下可翻出麻烦了,因为他头上的那个麻袋掉了。几个刚刚还在为谁解麻袋要挣钱的那几个人纷纷看了过来。
“就你们几个争争争,争什么?你看现在谁都赚不上钱了吧?”
“哎呦,就差那么一点。你说我今天怎么那么背呢?”
“可不是么,就差那么一点,我的一吊钱啊。”
听到这些,蒋一剑的脸黑的都快滴出水来了。就在他起身要走的时候,有人认出他来了:“这不是蒋公子吗?”
“蒋公子?就是盐铺那家的蒋公子?”
“可不就是他么,我以前在盐田上工的,曾经在盐田见过一次蒋公子,就是他没错。”
“这蒋公子怎么会在这里啊?而且头上还套着麻袋?”
“……”
街上的人说什么的都有了,蒋一剑哪里还听得下去?他急忙灰溜溜地跑了。
躲在暗处的白宣和几个飞虎队员正在捂着嘴乐得不行。
待人群都散了,刚才那几个说要挣钱的汉子又聚到一起,他们哪里是什么贩夫走卒?明明都是飞虎队员。
溪流问:“白宣哥,怎么样?解气不?”
没等白宣回答,白朗就点头:“要是没解气下次遇到了咱再玩一会如何?”
午马乐不得的拍手:“好啊,好啊,下次千万别忘记叫我。”
“行了,知道了,一定叫上你,不然谁能隔空打Xue这么准呢?”
“对了,我这还有五两银子呢,一会儿我去买点好吃的,咱们晚上改善伙食怎么样?”
“好啊,听说这边的肉干不错,你一会儿去看看吧。”
几个人高兴地散开,从不同方向回去他们的小院。
经过半个多月的恢复训练,古擎渊已经能够下地行走,动作虽然还有些缓慢,但是已经非常让人惊喜。
古家的大老爷和大夫人听闻古擎渊中毒,立刻从十方城干了过来。只是他们看到古擎渊的时候,眼睛差点看掉了。因为他们到的时候古擎渊是站在门口亲自迎接他们的。
“他怎么能站起来的?”面对这个已经在轮椅上坐了好几年的儿子,说心里没愧疚那是假的。这些年看着优秀的儿子不能够实现心中的理想,他们比谁心里都难过。
可是现在看到儿子居然重新站起来了,而且按照这个情况再有半个月就能骑马练武了,他们心里别提多高兴了。
古家老爷和大夫人,也就是古擎渊的父母非常感激这个夕四所做的一切。听了古擎天和古擎渊对罗溪的称呼,他们立刻决定认下他为义子干儿,甚至在十方城管辖的地界发话,以后十方城管辖的范围内,谁若是和夕四过不去,那就是个整个古家作对。以后谁要是敢对夕四不敬,那就是对整个古家不敬。
大夫人比较实惠,直接出手了一个在庐州城的别院,这个别院不是很大,只是里面有一处天然的温泉。
古擎天眨着眼睛跟大夫人仿佛吃味了一般:“娘,你也太偏心了,那碧水园我跟你要了好几次你都不说给我,这次遇到四弟就送了。”
古家大夫人笑着捏了一把古擎天的鼻子:“你要是把你哥的腿治好,我也给你找一处带香汤的院子。”
古擎天不服气:“娘,您可别这么说,这四弟还是我先认识的呢,若不是我先认识的,他怎么会给大哥治病?”
“就你油嘴滑舌。”
说实话,自从古擎渊中毒之后,古家大夫人已经很久没有见过古擎天跟他撒娇了。她忽然发觉这么多年,这个二儿子身上背负的东西真的是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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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4章 马特达蒙
到了碧水园,罗溪觉得特别喜欢这里,因为这个小院并不在庐州城中,而是在靠近山脚的位置,这里环境优雅,人烟稀少,轻易不会被打扰到。古家人向来喜欢高雅,这里的庄园设计也相当别致,亭台楼阁,处处让人觉得这里就是精品。
遣退了所有人,罗溪把宽大的睡袍放在香汤边上,自己走进那个热气腾腾的池子里。
“呵,好舒服啊。”
到了这个世界这么久,好像还没有全身心放松一次的时候。在这里真的是感觉不错。仰起头,把重力放在身后的一块石头上,忽然觉得这块石头有点滑,不适合躺着。她对面倒是有一块平整的大石块,非常适合躺着休息,而且那石头就在水下十几厘米的位置,就算是躺着,身体也能全没到水中。
罗溪要走过去,却不小心在一处石头上割破了手指。伤口不大,也就不到小指甲盖一半那么长的一个小口子,却也流出了几滴血,掉入到了香汤里。这点小伤对罗溪来说根本不是事儿。平日训练里,深则见骨的伤口也经常见,这点口子跟没受伤一样。这个小插曲并没有引起罗溪的主意,更别说影响她的心情了。
罗溪在那块石头上躺着,感受着大自然给予自己的舒适。顺便用意念告诉雪狼:“小白,和你那些小弟玩的如何?让他们认你做老大了没有?”
雪狼回复:“这群小子还挺皮,不过没事,已经被我拿下。”
罗溪:“之后还有什么打算?你是过来找我还是我把云浅送回去?”
雪狼:“先不急,待我带着这群小子把下个山头的狼都驯服再说。”
罗溪:“要多久?一个半月之后他们就要比试了,到时候咱们也得去。云浅那小子还说要和他的灵儿继续磨合呢。”
雪狼:“放心,再有两三天就好,你先让那小子在庐州城玩两天,多吃多看。下次再出门别跟个土包子似的,什么都不知道。”
噗,小白,你要是会说人话别人是不是会说你腹黑?
聊着聊着罗溪忽然感觉这水下有动静。
“行了,小白,我这边有事情,回头再和你聊。”
说完这句,果然发现这香汤不对劲了,因为香汤周围的石头有几块变位置了。
“这是古家的什么秘密吗?”罗溪这样想,但是并不确定,因为如果这里涉及到古家的秘密,古家大夫人不可能把这个小院送给自己,况且送的时候是大老爷也在,若大夫人不知道的秘密大老爷不可能不知道。所以这香汤地下究竟有什么呢?
果然,过了一会儿,罗溪刚才躺着的那块石板动了。
那石板渐渐上升,离开了水面,然后在高于水面一尺左右的地方停住了,石板移开,里面是个洞,还有梯子。
这是什么?
罗溪拿起放在旁边的衣服瞬间套在了身上。这个本事还是在现代组织里锻炼出来的。没办法,有时候紧急任务信号发出,不管他们是什么状态,哪怕是两个人在做儿童不宜的激烈运动,那也要在最短的时间内穿好衣服出去。
顺着台阶走下去是个长长的走廊。走廊并没有多宽,只能容下两个人并排走。墙面都是用石头搭建的,看不出年代感。在墙面上用于照明的东西不是火炬,不是油灯,更不是夜明珠,而是萤火虫。仔细看去,这和地球上的萤火虫差不许多,只是在个头上大了N倍。而且他们十只左右便放在一个琉璃瓶里,远远看去就和夜明珠发出的光亮差不多。
顺着走廊一直往里面走,看到一扇门,这扇门和那个小院地下室的门差不多,门口有个台子,上面画满了图腾一样的花纹,正中间有个圆形的凹槽。罗溪仔细看了看,这个凹槽和一个手镯差不多大小。她把龙涎玉镯摘下来,放到上面,居然严丝合缝的,正正好好。
可是龙涎玉镯放上去之后那扇门并没有开,而是从台子的一角冒出一个探针似的东西。
这东西干嘛用的?怎么像测血糖时候血糖仪上面配送的取血针?
难道真的是用血吗?
或许有这个可能,因为龙涎玉镯显现图画的时候就是通过她得血液。
当她把自己的指尖血滴到台子上的图文上时候,那个图文竟然亮了,然后吱嘎一声,大门开了。
“欢迎你来到这里。”
罗溪听到这个声音非常诧异,因为这个声音实在不像是从人嘴里发出来的,而是从机器。
这个时代没有麦克风,没有音响,怎么会是机器?
“你是谁啊?为什么会在这里?”
“我有很多名字,你可以叫我马特达蒙,也可以叫我奥黛丽赫本。这取决于你喜欢谁。”
“想不到你还是影迷啊?我喜欢玛丽莲梦露。你有大白腿吗?要是有我就叫你梦露。”捂着裙子露着大白腿,这可是玛丽莲梦露的经典造型,也是好莱坞的经典造型。
“很遗憾,我没有大白腿,我甚至都没有腿。”
就在那个机器说话的时候,罗溪仔细观瞧着周围的环境,她希望找到声音的来源,她想要看到究竟是什么高科技,若是能掌控这个,没准用不着找全十颗天狼珠也能到达圣地,找到时光机器。亦或者是这里便是圣地的一个秘密入口。
只是打量了半天,周围一片漆黑,她只能看清自己周围都是黑色的。即便用了感知,也无法探测到周围有活的生命物体。
“你在哪里?能出来说话吗?还是说你就是一个机器?”
对方沉默了,只是沉默了没多一会儿,周围所有的灯光都亮了。罗溪发觉自己在一个周围都是屏幕的Cao控室里。只有一块最大的屏幕上有一张超级大的嘴巴在一开一合地说话。
“真没劲,这么快就猜到了。”
罗溪看着这机器明白,这或许是未来人设计的人工智能。虽然在21世纪初期这东西很多都是概念Xing的,大多数的高级人工智能只出现在科幻电影里,可这就是人类未来的预测。只要有目标,有要求,人类社会一定会完成这些目标和要求的。
只是她心中有个疑问:“机器人,你为什么你不好奇我会来到这里?你认识我吗?”
机器用非常严肃的口气回答:“请叫我奥黛丽赫本。”接着他居然用奥黛丽赫本的音调在说话。
罗溪心中一阵恶寒:“打住,你还是叫自己马特达蒙吧,要不约翰尼德普也行。”
“为什么?”那机器把自己的声音转换为马特达蒙的声音。
“因为我爱看他们的电影,就这么简单。还有,我是女的,同Xing相斥,你懂不?”
“好吧,以后你叫我马特达蒙吧。”
“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呢,你怎么知道我会来这里?你认识我吗?”
马特达蒙回答:“你是天狼族人,而且血统很纯正。”
血统纯正?难道刚才他利用刚才的那点血做了分析?
“达蒙,你怎么知道我的血统纯正?难道你分析我的DNA了?”
“没错,能够开启那扇门的只有天狼族最纯正的血统才行。因为纯正的血统本身就是钥匙。”
“哦,原来是基因锁。”
所谓基因锁在她的那个时代还是一个概念Xing的东西。每个人的遗传基因都不一样,每个人有每个人独特的基因。即便是做克隆,原主与克隆生物也不一定完全相同。因为克隆的绝大多数基因都是细胞核里的染色体。但是除了细胞核,线粒体里也有一些DNA,这也就是说一个孩子从细胞基因角度来讲,像母亲的地方会更多一些。如果说克隆细胞核,把这个细胞核移植到另外的细胞质当中,那么这个细胞质里线粒体当中的DNA也会对生物体的身体发展起到一定的作用。
利用遗传基因的特殊Xing设置的密码锁就能根据每个人细胞中的基因来解锁。这种独一无二的钥匙大大提高了这种锁的保险Xing。
罗溪既然是用血液识别的方式进入到这里的,那么这个机器分析了他的血液之后自然会知道她是谁。只是达蒙认知的她和她自己认知的她是一样的吗?
“你连基因锁都知道,看来阿尔法博士的书你都看了。”
阿尔法博士?“他是你的设计者吗?”
达蒙回答:“是的,他是我的设计者之一。”
罗溪继续问:“你在这里做什么?把我弄下来又是为了什么?你知道怎么去圣地吗?”
达蒙居然叹了一口气:“阿尔法博士只是把我造出来给他解闷的,后来他回去了,把我留在了这里。他说以后有缘人到了这里让我重新认定主人。”
罗溪一乐:“那也就是说现在我是你的主人了?”有这么个东西还真是不错。
达蒙好像很高兴:“是的,主人,我的新主人。请你带我走。”
说到带他走就麻烦了,她曾经是个杀手,或者说也可叫电脑高手,殿堂级黑客,可是她对未来科技真的不了解,怎么把这么大的一个房间弄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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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5章 带我走吧
“我说马特达蒙,好像你有点不了解外面的世界啊,你这么一大间屋子,我怎么带走啊?”
机器赶紧说:“没关系的,其实这间屋子里的东西都是我的配件,核心技术可以输入到你的手环里。”
罗溪看了看龙涎玉镯,暗叹:这手镯的功能居然这么强大?
“怎么放?不过是一个手镯而已,这上面也没有系统输入端口,更没有输出设备。再说,你的正常运转是需要能量的,或许是电能,或许是太阳能,或许是我根本不知道的什么能量。我这个手镯上可没有提供能量的方式。连充电的连接口都没有,更别提连接线了。你要是依附在我这个手镯这里,恐怕活不了啊。”
马特达蒙说:“原来你是21世纪的人,难怪不知道。”
罗溪翻了一个白眼。科技进步是每时每刻的,比如在21世纪初期,手机这东西还是大款才能佩戴的,谁要是有手机,那就是成功者的象征。可是不过十年的功夫,手机已经变得十分普遍,街头巷尾,哪怕是个小学生都会有自己的手机。而且手机的功能从最开始的接打电话到发信息,再到后来各种让生活便利的APP。科技都是以飞速的发展,神一样的改变着大众的生活。再比如说密码,在电脑刚刚普及的时候,人们都是用数字或者是字母组合制成自己独特的密码。后来演变成了更加安全的指纹密码。再发展就变成了更加独一无二的虹膜密码。这些都是十几年就可以进步到的地步。
这个机器的设计者来自未来,那个时候或许连手机都省略了,直接移植一个什么芯片或许就可以了。那个时代的科技肯定更加发达,至于发达到什么程度,是她无法想象的。
“我说老古董,就别在这里跟我讲年纪了。”按说这个人工智能的设计者阿尔法博士是第一次乘坐航天飞船飞到这里来的,而且在这十方城建成之后又走了,十方城的人已经几百年没见过圣人了,也就是说这个机器怎么也是几百岁,说他是老古董一点都没夸张。
马特达蒙非常不高兴:“21世纪的时候科技还非常落后,甚至还会发生信用卡盗刷的行为。不了解晶体能量是很正常的。”
晶体能量?这是什么东西?一个在未来发现的新型能量?
“求科普。”
如果马特达蒙是个人,恐怕这个时候看到罗溪的表情一定会翻白眼的。“在地球的时候,人们发现可以利用各种矿石内的辐射作为能量加以利用,到了这个星球之后发现能利用的矿石更多了。在这里最好开采的是黑色系的石头,从最好开采的黑曜石,到高级一点的黑色水晶石都可以作为我的能量来源。”
黑曜石?这个东西不就是用来给龙涎玉镯提供能量的东西吗。如果说黑色水晶也是上好的材料,那么古擎天给自己的那个黑色水晶项链岂不是会用很久?不过前提是这个人工智能到底费电不费电?要是带着它,然后还要随身带着一个一尺见方的充电器,那就麻烦死了。
“你很耗能吗?”
“若只是平时正常运转,一个月用一块指甲大小的黑晶石就可以维持了。”
罗溪盘算了一下自己的那条项链,感觉一条项链至少能用一年,还算不错,若是再加上黑曜石或许能维持的时间更长久一点。
“对了,你除了黑色系的矿石以外还有其他你能用的能源吗?”
“还有生物能源。”
听到这个生物能源,罗溪忽然感觉到这个声音有一丝兴奋。“生物能源?是指什么?微生物吗?”
马特达蒙回答:“不是,我可以进入到生物体内部,利用生物体的能量摄取方式。我知道这种方式对于你这个时代的人好像有点匪夷所思,若是想形象一点的理解我需要搜索一下。”
“搜索?你搜索什么?”
“当然是你那个时代的知识领域认知。”
只听到机器嗡嗡的声音,不过是五秒钟,那声音再次响起:“21世纪的时候有个电影叫做阿凡达你知道吗?”
阿凡达?蓝精灵一样的皮肤,骑着大鸟的外星球人?
“那部电影怎么了?”
马特达蒙仔细说:“你记得那个男主角最后生命快要结束的时候,生命树把他的生命体转移到了克隆体身上吗?”
罗溪有些明白了,她问:“也就是说你可以把你强加到生命体上?”
“也不是全部,首先这个生命体要和那个克隆体一样。若是再细致点说,那应该叫做脑死亡的身体都能适合。”
脑死亡?植物人啊。若是在现代社会找到一个植物人还真不是很难的事情,可是现在这个世界,医疗条件这么低,估计还没成植物人的时候就已经成为死人了吧?所以这个生物体的身体还真不好找呢。
“对了,你要是寄宿到我这个手环里,你这里怎么办?这么多电子屏难道要毁了吗?这个周围应该有能源供应吧?”
“电子屏就不用担心了,我们出去之后,我会把这里彻底锁死,他们这里的人就算掘地三尺也不会找到这里的。至于那个能量供应,这个下面还有一块备用的移动能源,只要带着这个,可以供应我大约一年的能量。”
说完,从屏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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