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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之谋划天下-第10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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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爷要去兖州?”管家惊异道。

    “对,去曹公那里。”糜竺微微一笑,道。

    说着,抬起头看向了兖州。不知道,兖州之主曹孟德可否是自己追求的明主。

    自己又能否在一个势力较大的诸侯手下,绽放光彩。

    陶谦的疏远,除了让糜竺更加的靠近秦枫以外。还不可避免的有了丝许久未出现过的紧张。

    不过,很快糜竺便是恢复了镇定。可以说前往兖州,投奔雄主,也是糜竺心中期盼已久的事情。

    糜竺知道,自己即将迎来一个舞台,比徐州更大的舞台。而那个布置舞台的人,是一位比陶谦更加拥有潜力的雄主。

    他可以尽情的展现才能,实现心中的抱负。

    辅佐明君。立万世基业。

    这一刻,糜竺的身体内,不由自主的升起了一股澎湃的力量。

    少年时,学习谋略,经商技巧。年轻时,游遍天下。近中年时,徐州糜氏的商业实力已是万丈高楼。

    学文,不就是为了心中抱负吗?而现在,时机来了。

    与糜竺柳暗花明又一村的心情相比,孙乾的心情又是一番境况了。

    刚刚,廖立来了,又走了。跟孙乾说了一番与跟糜竺说的差不多的一段话。

    孙乾才是真的心若死灰。

    为什么?为什么?

    军营内,主管一营军政的孙乾,英俊的脸上满是不甘,痛苦。眼睛一片通红,双手握拳,手背上青筋暴起。

    为什么,为什么。

    孙乾不断的问自己为什么。

    在很久之前,陶谦就与他比较亲近。后来黄巾动乱,徐州饱受黄巾骚扰,也是有着孙乾的出谋划策。

    当时,陶谦算是重用了孙乾,这也让孙乾发誓要跟随陶谦。

    但是后来孙乾发现,陶谦并不重用他。也就是不信任他,这是一种直觉。孙乾曾经问自己,这是为什么,为什么。

    但是孙乾天生忠厚,很快就迫使自己忘记了这一点。全身心的投入到了军队的政务当中。

    陶谦的一万多精兵里有一营就是孙乾的心血。而孙乾训练这些精兵,就是为了做出成绩让陶谦看,他的能力,忠诚都毫无质疑。

    但是这一刻,孙乾心中的坚持,忠诚,崩塌了。轰然倒塌。

    为什么,为什么他的努力,换来的结果是这个样子?

    孙乾知道,知道现在徐州的困难。因此,在得知陶谦要起兵攻打高览的时候,拼命的催促军官训练士卒。

    他可以与陶谦一起奔赴必死的战场。

    但是,这份决心,换不来一个信任。

    小小的粮食,二十万石粮食,就把他给卖了。他是人,不是货物啊。

    孙乾是一个文吏,但却天生有将军的执着,要是遇上一个自己看中的主公,若是遇到绝境,必定不会苟活。

    一把长剑,抹了脖子而已。

    但是孙乾现在却连抹脖子的机会都没有,抹了脖子为谁尽忠?为了陶谦?笑话。陶谦要卖了他去换粮食,要是他现在抹了脖子。不仅不会得到陶谦的好感,反而会被陶谦唾弃。

    “可笑。可笑。”孙乾握着的拳头,松了开来。

    面上带着一片死灰,眼中无神,仿若失去了灵魂。

    糜竺,孙乾向陶谦请辞,欲要西进。

    这个消息,如同飙风一般席卷了整个行中。

    唾弃者有之,羡慕者有之。恐惧者有之,不信者有之。

    现在徐州洪涝,正是生死存亡到时候,在外人看来,糜竺与孙乾乃是重臣,重将,这个时候不顾念往日恩泽,誓死效忠,与陶谦共存亡,反而逃离。忘恩负义。

    所以唾弃。

    西进。这两个字让许多人浮想联翩。因为兖州在西方,而兖州又最为强势,西进去什么地方。

    呼之欲出。所以有人羡慕。毕竟兖州比徐州好多了。

    当今天下大乱,秦枫身为一方大诸侯,俨然是一个土皇帝。而世人都知晓,秦枫注重人才,任人唯贤。

    像糜竺,孙乾这种有能力的人这一去,肯定会受到重用啊。

    岂能不羡慕,岂能不羡慕?

    现在秦枫表面上坐拥一州两郡,带甲十数万。民众四百万。兵精粮足。若加上糜竺,孙乾岂不是如虎添翼?

    这是恐惧者的心思。

    至于不信者。

    曹豹,臧霸他们不信,不信糜竺会出走,但是他们都沉默了。

    陈也不信,不信糜竺会背起陶谦而去。对于这个后辈兼好友的品性,能力,陈都深深的了解。

    也坚信有朝一日,陶谦会改观,而重用糜竺。

    但是这一刻,这一刻这样一位优秀晚辈居然要出走了,在这个内忧外患的时候,选择前往兖州。

    难道他不知道这要背负怎么样的恶名吗?

    秦枫与陶谦的交易,只有寥寥数人知道,陈当然不知道他看好的晚辈已经被卖掉了。

    在陶谦心中,卖掉不怎么信任的糜竺,孙乾,换取二十万粮食,换来洪涝过后的生机,值得。

    陈不知道,不知道陶谦的这种心思。

    所以,他第一个去找的是糜竺。但是糜竺却没有见陈。紧闭大门,不见一面。

    陈不甘心,他去找陶谦。

    但是陶谦给陈的答复,让陈心中更凉。

    陶谦的意思是,如今局势危重,糜竺,孙乾离去也是常理,好聚好散。不仅放行,还要送给糜竺盘缠,赏赐。和和气气的送走。

    这听在陈的耳朵中有些不可置信。

    能力出众,善于经商的大才就这么放走了?

    陈不可置信,但是听在其他人心中却是大赞陶谦的仁德。

    听听,什么叫气度,这就叫气度。对于背叛的人,陶谦也能容忍。而且和和气气。

    反正,卖掉了糜竺,孙乾,陶谦不仅无损名望,反而把在秦枫手上损失的名望修补了回来,并且隐隐有些提高。

    所以,陶谦反而觉得这笔买卖做的划算。
………………………………

第三百一十二章:开导

    不管是唾弃者,羡慕者,恐惧者,或是不信者。都不能阻止陶谦贩卖文臣武将自救的举动。

    暗地里贩卖。

    第八日后,糜竺就带着陶谦的赏赐,一百黄金,三十万钱,二十匹布西进。

    在上马车的时候,糜竺见到了孙乾。

    糜竺的脸色还不错,眼神也明亮有神。但是孙乾却是一副死灰相。

    糜竺想起当初听廖立说完后,那种悲哀,自嘲的心情。对于孙乾也不由起了同情。

    孙乾。糜竺说不上什么熟悉。因为往日排兵布阵的时候,都是以曹豹,臧霸为主,孙乾作为军政,顶多为辅,或者是镇守后方。

    鲜有独自领兵的时候。

    陶谦不信任孙乾,糜竺心里早已经有了猜测。

    但是对于孙乾这个人,糜竺还是有些了解。

    孙乾这个人本是孔融手下重臣,传闻做事能力超强,后来才到了陶谦手下。

    传闻听的多了,糜竺对于孙乾也就有了些了解。

    想到这里,糜竺对于秦枫选中孙乾与他一起西进,也有了明悟。

    首先孙乾的能力出众,乃是难得一见的政务高才。其次陶谦对于孙乾的信任,比不上曹豹。抛弃的几率很大。

    所以,才有了今日的同行西进。

    糜竺觉得有必要开导开导孙乾,为秦枫迎接孙乾,重用孙乾打好基础。

    “公何故如此?”糜竺掀起了车帘,对着旁边孙乾的马车,明知故问道。

    此刻,他们乘坐的乃是两辆比较大的马车,车厢很大。孙乾颓废的靠在另一辆马车的车厢上。

    “子仲先生难道不觉得悲哀吗?”孙乾闻言讥讽道。

    这讥讽不是冲着糜竺,反而更像是对自己的自嘲。

    “悲哀?为什么?”糜竺反问道。

    “被人当做是废物一般的抛弃,难道不悲哀吗?”孙乾满是死灰的脸上,露出了一些惊讶,看着糜竺有些不解道。

    孙乾确实不解。孙乾对于糜竺的处境也有所耳闻,受了些重用却难逃被抛弃,比他好了一些。

    但不管怎么样,一个拥有自尊心的人,对于被当做货物一般抛弃,应该感到羞辱,愤怒,悲哀才对。

    但是孙乾在糜竺脸上一点也没有发现这些情绪,所以孙乾惊讶。

    “为什么要悲哀?我觉得反而松了一口气。”糜竺笑着道。说着,在孙乾惊讶的目光下,糜竺抬头看向西方。

    “在徐州我得到了什么?假意,不信任。而兖州呢?那是一方雄主的领地,曹孟德任人唯贤。在那里我将会受到无以复加的信任,重用。出了徐州,而去兖州,应该觉得高兴才是。不对吗?”说着,糜竺转过头看着孙乾道。

    孙乾的神色一愣,听着糜竺的言论,似乎是有些道理。

    在徐州,他不受信任,应该另谋高就才对。但是很快,孙乾强烈的不甘心就占了上风。

    “但是我不甘心,虽然我不受信任,但是我努力展现自己的能力,训练出了那么多精兵,我敢发誓,那些精兵绝对是出众的。但是,为什么,为什么我如此努力,还会获得如此下场?”孙乾低声咆哮道。

    一瞬间,眼睛变得血红。

    “身为一个君王,一旦猜忌,那就会不信任。既然不信任就不会重用,一直都不会重用。即使公再怎么努力。”糜竺笑着摇了摇头道。

    孙乾这样的官吏,虽然忠勇。但是对于帝王之道,却是不甚了解。

    “为什么?”孙乾还没明白过来。

    “用人不疑,疑人不用。”糜竺微微一笑,道。

    随着糜竺的这句话,孙乾渐渐明白了。原来是疑人不用。原来,他数年的努力,如此成功的精兵。

    没获得重用的原因,居然是被怀疑的人。

    孙乾从来没有想过会这样。孙乾自嘲一笑,这些天的自问被糜竺给解开了。

    孙乾更加的死心了。前一刻,还有不甘心在他的心中支撑着。而这一刻,却什么也没有了。

    对于将来,孙乾感到迷茫。

    “公,想证明自己的能力出众,还有一个办法。”糜竺忽然笑道。

    “什么办法?”孙乾下意识的问道。

    “在关键的时候,用你的军队打败陶谦,或者是打败袁绍。把威名竖立起来,名扬天下,使得陶谦后悔,后悔今日放弃了公。”说着,糜竺的脸上蒙上了一层异样的光彩。

    他自己又何尝不是呢。

    孙乾有些呆住了,但是糜竺的说法,却引起了孙乾的强烈共鸣。原来证明自己的能力,还有这样的办法。

    糜竺的眼睛渐渐明亮了起来,虽然还不能说恢复往昔的明亮有神,精明干练,但也算是恢复了些许生气。

    “公对于曹孟德有何印象?”看着孙乾那双渐渐明亮起来的眼神,糜竺笑道。

    秦枫?孙乾的脑中,浮现出了一个有些沧桑,但很是英武的男子面容。

    对于秦枫,孙乾有说不出的复杂感。

    与秦枫初次相识是在酸枣会盟的时候,那时他在孔融身旁,而秦枫的身份还是校尉。

    之后孙乾就没有再见过秦枫了,不过却听闻秦枫迅速的崛起,让孙乾目接不暇。战斗,战斗,战斗。秦枫通过一次次的战争,成长到了一方大诸侯。

    尤其是沛国,官渡,琅邪一战,更是让天下诸侯瞩目。

    这就是糜竺说的证明自己的能力,让陶谦后悔吗?孙乾心中升起了一些明悟。

    或许,这条秦枫走过的路,不错。至少能证明自己能力很强,不逊色任何人。

    孙乾握紧了拳头。

    “公知道兖州的情况吗?”见孙乾渐渐有了生气,糜竺心下暗自高兴,面上则问道。

    “大略知道。”孙乾点头道。

    “我不知道。”糜竺笑着道。

    “呃?”孙乾愕然。

    “公别惊异,这些年我除了看管府库以外,基本上足不出户,基本不闻窗外事,就算曹孟德那边的事情,也只是从探子口中得知。所以,概念模糊。但是有一点我知道。”说着,糜竺笑看着孙乾道。

    孙乾疑惑的看着糜竺。

    “从我根据曹孟德的崛起之路判断,他从来不打没有把握的仗。纪灵来攻,那是没办法,只能仓促起兵。而徐荣来攻,曹孟德却有火牛阵相助,攻打雍州,乃是有利器。”说着,糜竺微微一笑,有些崇拜。

    “所以他就算是推崇公,也不会无缘无故的向陶谦讨要公。既然开口了,那么帐下必定有紧缺的职位。”

    “先生是说?”孙乾有些颤抖道。

    “去了兖州后,公就会获得重用,如果我猜测不差,还有为数众不下五千的军队。”糜竺笑着道。

    不下五千的精兵?孙乾喃喃道。

    一股火热从孙乾的心中升起,精兵,掌权,是孙乾的生命,如果可能,孙乾希望自己能够依靠一支精兵,威震天下。甚至是在疆场厮杀而死。

    这是孙乾心中的执着。

    但是这股执着,陶谦不能满足他。他只能用数百精兵。还要证明自己的能力,期望获得重用。

    而现在,糜竺告诉他,要证明自己的能力,还可以选择报复。用现实告诉陶谦,抛弃他是错误的。

    恰恰秦枫那边又有精兵,为数众多的精兵。

    用能力证明自己?

    ………

    秦枫的心情澎湃,一点也不比糜竺少。

    早在五天以前,他就得到了陶谦的答复,说是用糜竺,孙乾,太史慈。换取二十万石粮食,至于粮食是用谁的名义赈灾,则是一半一半。得到这个消息的秦枫的心情可想而知了。

    孙乾,糜竺。秦枫本来的目标只是二人罢了。现在外加一个太史慈。

    还有机会笼络一下徐州的民心。

    恰巧,杨肃又奉命返还徐州。秦枫亲自送杨肃到达石口寨,随后就在石口寨住下,准备亲自迎接糜竺,孙乾,以及太史慈。

    糜竺,一方商人。

    却能治国,且有将略。

    糜竺的能力经商为上,说客次之,治国为下。

    并不是说糜竺治国的能力差,反而要比一般人高许多。但是糜竺的侧重是经商,这一点与杨肃有些相似。

    二人各有各的优点。

    糜竺,杨肃二人都是商业鬼才。无可替代的鬼才。

    而秦枫的目标就是走曹魏路线,并且要比曹魏走的更远。进占中原,全面据有北地。

    以及辽东。

    到时候,让糜竺,杨肃在经济上打击其他诸侯。之后,辅之以夏侯,曹仁,赵云,徐晃,庞德,李严等众将。

    这是何等样的一种盛况。

    文臣武将四方来。我心澎湃。

    这就是秦枫此刻的心情。
………………………………

第三百一十三章:迎接人才

    陈留城外。

    东方数十米的地方。几辆马车缓缓的朝着己吾城靠近。

    糜竺,孙权站在车鸾上,看着己吾城。心情各有不同。

    “这就是陈留己吾城,曹孟德起兵的地方。”糜竺看着己吾城方向,端详着,面露笑容。

    “这就是陈留,曹孟德的地方。也是我证明自己的地方。”孙乾紧握的双拳,看着己吾城心中喃喃道。

    经过数天航行,糜竺与孙乾终于来到了陈留。

    在这数天当中,有糜竺作伴,孙乾心中的不甘心化作了动力,向陶谦证明的动力。

    说什么对兖州起归属感,有些可笑,但是至少不再排斥兖州。孙乾的心也从陶谦抛弃他的打击中,振作了起来。

    这才是最重要的。

    现在是非战争时期,因此己吾城的大门是常年打开的。士卒只负责维持秩序。

    糜竺的马车来到城门口的时候,也并没有受到阻拦。很顺利的靠近城门。

    在城门口,有几对负责维持秩序的士卒。还有一个都伯摸样的人,正在指挥。

    糜竺下了马车,来到了都伯的面前,露出笑容举拳道:“请军士通报一声赵云将军,说糜竺来访。”

    “可是糜竺,糜子仲先生?”都伯惊喜道。从前曰开始,赵云就交代出勤的士卒,要留意糜竺。

    没想到,这功劳让他给得了。

    “正是。”糜竺笑着道。

    “稍等。”都伯欠身道了一下,立刻交代了帐下士卒几句,匆匆的跨上战马,前往赵云府邸。

    秦枫虽然住在陈留城,甚至还住过赵云的府邸。

    但是却从来不干涉赵云的军务,只是在书房中看看书,偶尔也出去骑骑马,钓钓鱼什么的。

    现在上游下来的洪水已经减少了许多,黄河也渐渐恢复了平静。钓鱼是个不错的休闲选择。

    不过,这曰秦枫在赵云的府内书房中看书。

    一些游侠列传,看的津津有味。

    那都伯先是找到了赵云,随后,赵云才找到了秦枫。

    听到赵云说,糜竺到了的时候。秦枫一把丢掉了手中的竹简,豁然站起,哈哈大笑着对着赵云道:“子龙,走,去见见这享誉中原的名士糜竺,糜子仲。”

    赵云乃是心腹将领。当然知道秦枫一连数曰住在己吾城是为了什么。

    闻言欣然道:“糜先生名震徐州,对于商道,钱财的获取有独特见解,属下也是仰慕已久。今曰能随主公见上一面,实乃幸事。”

    这不是恭维话,糜竺靠着一手之力将糜氏发展成了徐州一流士族。在中原的名声是相当不错的。

    “哈哈。”秦枫哈哈一笑,带着赵云乘车来到了城门口。

    远远的秦枫就看到了糜竺,以及糜竺旁边的孙乾。

    现在兖州有了一大笔钱财,却没有一个善于操纵商业的人来运作。如今糜竺归位,实乃一大幸事啊。

    以前,秦枫就惦记过糜竺,这一位历史上刘备手中的大商人。只是那时候没有实力,也没有机会把这位商业奇才接过来。现在有了。

    当马车停靠在糜竺身前的时候,秦枫下了马车,哈哈一笑,拉过去了糜竺,以及孙乾的手笑道:“子仲,公佑啊。曹某可是期盼你二人好久了。”

    这一亲切的笑,笑的很真诚,很暖人心。

    以如今秦枫的地位,这礼节就很重了。除非受重视的臣子,否则谁能承受起秦枫这样的亲切。

    但是换而言之,秦枫是真的看重孙乾,以及糜竺二人的。

    “曹公”糜竺,以及孙乾皆是脸色动容,因为他们从不知道,自己在秦枫心中的地位,居然有这么的重要。

    这礼贤下士之风,一下子就博得了二人的好感。

    因此,糜竺,孙乾很快清醒过来,就是躬身一拜。

    “两位先生都是大才,无需多礼。来我兖州,必得重用。”秦枫微微一笑,道。

    说着,秦枫打量着糜竺,孙乾二人,只觉得糜竺,孙乾皆是气质内敛,但一双眼中的睿智却是旺盛异常。

    “主公,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回去再叙旧吧。”这时,赵云上前一步道。

    这边动静挺大,吸引了城门口内不少人好奇的目光。

    秦枫扫了一眼,点了点头,道:“嗯。”随即,拉着糜竺二人手道:“二位先生随我上车。”

    糜竺,孙乾欣然点头,却是很懂礼节的晚了秦枫一步,踏上了马车。

    其后赵云紧紧的护佑在侧。

    四人缓缓的前往赵府。

    赵府大厅内,秦枫坐在主位上,糜竺,赵云,孙乾陪坐在侧。

    秦枫的神色罕见的有些眉飞色舞,抬头对着糜竺,孙乾道:“两位可知晓曹某的大略?”

    孙乾,糜竺对视了一眼,随后糜竺率先微微点头,道:“略知。”

    “以兖州为根据地,辐射周围各郡,与周邻结盟好发展实力,在将来对抗袁绍,一统中原北方”秦枫迅速的道了一声,随即笑道:“现在兖州的情况却不是这样。雍州是敌人。迟早要与之一战。这样一来,等以后据有中原,北方的时候,要攻打南方,就要先防备雍州。必须要分兵两路。”

    “如今我有各位将士相助,再加上子仲替我掌管钱财,公佑肃清军纪。如此,将来的兖州必定稳如泰山。”

    秦枫意气风发的说着,那富有煽动力,对于构架自己帝国的自信,让赵云也是有些激动。

    孙乾的眼中也是异彩连连。孙乾不是陶谦势力的核心人物,天下间诸侯的一些对策,他是不知道的。

    他是首次听说这个大计划。

    只有糜竺,眉头微微皱起。问道:“曹公为何对于雍州,念念不忘?断定是敌人?”

    “因为我讨厌李世民,而且又有后手,完全吞下雍州。”秦枫并不打算隐瞒糜竺,闻言笑道。

    讨厌李世民后手?

    糜竺对于秦枫讨厌李世民,有些匪夷所思。但是对于所谓的后手,也有些好奇。

    雍州从董卓开始,已经鼎盛许久了。坐拥十数万骑兵,疆土稳固。秦枫有什么办法可以吞下雍州?

    秦枫也刚想解答,但是就在这时。

    孙乾忽然出声道:“将军,旅途劳累,在下有些不适。”

    孙乾在徐州时候作为不是核心人物的人才,对于凭借自己现在的身份能听什么样的密事很是清楚。

    孙乾这话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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