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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血图腾-第7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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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如今的邺城,虽然依旧大不同于寻常,单就城市规模来说,只能算是一座中小型的城市,但在千年前的历史中,却是极为不凡的,乃是古昱国的国都,人杰地灵,豪杰蜂起,王气深重。
那时节正是英雄纪元的开端,王朝更迭,天下大乱,风起云涌,邺城第一大世家曹家有一十三位英豪,合称十三曹王,因为发现了疑似上古九鼎之一的赤鼎,以鼎天王曹端为首,生出了改朝换代夺取天下的野望,一度占据七州二郡的广大领土,也曾如日中天,英雄一时,麾下猛将如云,谋士如雨,雄踞天下。
只可惜正当鼎天王曹端业已迟暮之时,旷世奇雄天武帝林泽横空出世,参与群雄逐鹿的天下大势,此消彼长,昱国国力不断萎缩,逐渐失势。后来雷帝雷帅率领五百飞雷军雷亟邺城,生擒曹端,一举定鼎,昱国曹家彻底失败,归降林泽。
夏国建国之初,曹家还拥有王爵,后来武帝驾崩,麒麟一族放弃帝位,曹家也和世上绝大多数王族一起舍弃了王位,彻底辞掉了王爵。
千年以降,曹家已与邺城乃至古昱国的领土没有任何政治上的瓜葛,衍变成了一个普通的修真士大豪族,家族府宅虽仍称曹王府,主家之人则自称府主,没有谁敢僭越称王。
风神殿位置隐秘,只有通过传送阵才能进入,传送阵的入口一般都筑造于当地最强大的家族或宗门之中,从而借其势力作为第一重的保护。
雷族至今仍保有邺国公的头衔,只不过却是名义上的邺城第一大族,实际上最有影响力的还属曹王府,邺城风神殿的入口便建在曹王府内。
眼见林奇的身影消失在曹王府的大门内,尾随者皆猜出了他风神鸟的身份,其中大多数都悻悻离去,不敢打什么主意了。
毕竟,每一个风神鸟都隶属于风神军的序列,若是出了意外,必然会引来更多甚至更强大的风神鸟的调查,一个不小心,就会惹上掉脑袋的大麻烦。
更何况,这少年戴着遮蔽念力的面具,隐藏了身份,等他出来时,肯定已经改头换面了,岂能分辨得出来?
翌日清晨,在邺城江华客栈的一个空房间内,地上忽然亮起一个车轮大小的圆形阵图,但听“轰鸣”一声,一道灿白的光柱倏地冒起,并一闪即逝,消散的光烟中多出一个人来,约莫十四五岁的年纪,身材瘦削,面容清秀,正是林奇。
风神殿的入口只有一个,出口却是很多,他耐心的等了足够久,选了一个比较隐蔽的,神不知鬼不觉的出了来。
离开客栈后,他并没有急着回家,而是去了巡捕营,找担任巡城捕手的朋友马佶帮忙。
中午时分,马佶执行完任务,终于回来,一听林奇在等他,他连忙找到林奇,拉着他来到一处隐秘之所,确定无人能偷听后,迫不及待的询问前天在分宝楼拍卖场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林奇没有隐瞒,将当日之事一五一十,全部告知了马佶。
当日的拍卖大会上,林奇眼看灵根之石的价格节节攀升,越涨越高,心中自然十分欢喜,翘首等待一笔巨大的财富来到他的腰包。
然而,正所谓乐极生悲,此言诚不欺人。
就在他热切等待之时,一缕纤细如丝的清风忽然钻进他的耳朵里,一个清冷的声音响起,要他不准惊动别人,不然的话,立时便让他好看!
林奇虽惊不慌,睁大眼睛,锋锐的目光随处乱扫,搜寻声音的主人。偌大的拍卖场中,破境强者数以百计,大多数都会那逼音成线的传音神通,若想找到秘语者,实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而且,他清楚的感觉到,此人的传音神通不同于一般的破境的逼音成线,声线细若游丝,在耳朵里扭动摇曳,声音格外的清晰响亮。
或许对方是觉得他似乎不太听话,又或者是为了单纯的立威,稍稍施以惩罚,他只觉脑子里受了千刀万剐一般,疼得灵魂差点出离了身体,只得乖乖待在原处,听候此人的差遣。
而后,对方便直截了当的说明了自己的意图,正是要他拍下那块灵根之石,不计一切代价。如果他能够做到,花费会如数补给他,另外还有丰厚的报酬,如果做不到,便要他死!
虽说他并不相信对方有胆子在拍卖场上杀人,但此人的手段实在过于犀利,令他深深为之忌惮,权衡再三后,还是答应了。
最终,他成功拍下了灵根之石,得罪了很多人不说,还惹下了难以善终的麻烦,连家都不敢回了。
马佶不可思议道:“如你所言,强逼你拍下灵根之石的多半就是那个迟到的玉面女子错不了了?”
林奇道:“八九不离十。”
“唉,真是飞来的麻烦啊!”
马佶哀叹一声道:“那可如何是好啊?以你所见,真要做这笔买卖的话,那人会说话算吗?”
林奇道:“这个就不得而知了,事到如今,只能试上一试了。”
马佶沉声道:“与这等心思诡秘的半步真境打交道,需得是谨慎再谨慎啊!你若觉着不保险的话,大不了不做这笔买卖了。反正宝贝还挂在你的名下,只要我们一起想法凑足钱,等风声过了,去分宝楼赎出来,再通过其他途径卖掉!”
林奇摇摇头,否定道:“不行,买卖已经做了,就必须得有个结果。自打离开拍卖场,我就觉着身上有什么不对劲,只是一直都搞不清楚到底是怎么一回事,百分之百被那人做过手脚了,必须得去除这个隐患。”
马佶闻言,犹豫许久,也只能同意了。他一咬牙,下定决心一般,道:“兄弟,需要我做什么,你尽管吩咐吧!”
林奇淡淡一笑道:“我来找你可不是为了拉你下水的,而是想问你借点钱以解燃眉之急的。拍下灵根之石后,我的天禄金牌上余款不但已经归零,还欠下了足足两千多万的巨债,身上实在是没钱可用了!至于买卖的事,我自有对策,你就不要出面了,否则的话,只怕是有害无益啊……”
好容易说服马佶,林奇带着借来的两百万,直接去了升仙坊!
前几日跟扈庆丰喝茶,听此人有关升仙坊的一番讲解,他早就想去那里好好见识一番了,尤其是因着近日乃是一年中约定俗成的大交流节的缘故,升仙坊内比一般时候热闹何止百倍,实在不宜错过。
……
………………………………
第173章 升仙坊
马车停下,车铃摇响,车夫大声道:“客官,升仙坊到了!”
林奇停止修炼,掀开车帘,走出车厢,朝着马车夫所指的方向望去,入目就见一片淡淡的五色光烟之下,矗立着一座巨大的牌楼,匾额上写着“升仙坊”三个龙飞凤舞的大字,整个流光溢彩,宝霞熠熠,十分惹眼。
放眼夏国,乃至整个夏洲,牌楼都是再寻常不过的建筑,不过一般的牌楼基本都是四柱三间五楼的规格,材质也多是木石之类,这一座则六柱五间十一楼的规格,通体用琉璃砖砌嵌,真个儿是金碧辉煌,富丽堂皇。
付了车钱,林奇便即朝那升仙坊走去,心中十分期待。之前在分宝楼拍卖场上,他非但没有买到心仪的宝贝,反而惹了大。麻烦,也只能把希望寄托在升仙坊了。
临近牌楼,他才发现牌楼上有一道虚浮的光幕,像是屏障一样,封住了通道,每每有修真士走进走出,光幕上都会有一圈圈的光波闪烁。
林奇看着潮水一般的修真士在这牌楼之下进进出出,皆畅行无阻,却不见凡人的踪影,自忖这道光幕应该是为了阻止凡人进入而布下的。
“嗡”的一声响,他跟着人群,一步跨过光幕,走了进去。下一刻,他眼前豁然开朗,一片熙熙攘攘、热闹非凡的景象。
正如扈庆丰所说的,又长又阔的一条大街上,两边鳞次栉比的门市全部开张,几乎家家门可罗雀,门市之前的街面上,但凡有点空处,都摆满了大大小小的摊位,只余下一条窄窄的小道供人们通行,使得此间更显拥挤。
林奇初来乍到,所以并没有急着去买什么,先就走走停停的看了起来,打算好好见识一番,摸摸清楚,再买东西不迟。
走马观花的看了许久,他见一个小摊前挤满了人,一层层围得是水泄不通,显得尤其热闹,好奇心起,便即驻足观看。
他身材瘦小,步法高妙,三下两下轻易挤到前边,发现众人围观的乃是一个身穿云黄道袍的中年道人,只见他坐在案前,手持符笔,一边歌唱,一边画符,引得人们纷纷为之赞叹。
“云篆太虚,万法之初。乍遐乍迩,或沉或浮。五方徘徊,一丈之余。秉天地气,按笔乃书……”
这道人歌声琅琅,下笔如有神助,一张符箓一气呵成,符成之后,再盖上好几个印章,赤色的符文散发着灼灼赤芒,一看就知品相不凡。
根据人们的细碎言语,林奇得知通过此人身上所穿的道袍头上所戴的道冠,基本可以判定,其很有可能是出自道门巨臂天符山的云游道士,来历非同小可。
天符山作为道门符箓派祖庭,几乎可以与斗霄山斗霄宫相提并论,顶着天符山弟子的头衔,简直堪比拥有麒麟子的身份,行走世间,无论是谁,都要给点面子的。
天符山尊天敬地,以符箓成道,自成一派。在修真大世界中,天符山的符箓随处可见,号称天下符箓尽出天符山,影响极大。
现成的手艺和功力摆在面前,再加上人家符箓派祖庭天符山的名头,由不得人们不信服,纷纷解囊,争先恐后的买取各种各样的符箓。机不可失,失不再来。来自天符山的符师,可不是随便就能遇见的。
林奇闯荡墟极境界时,曾以斗霄宫的斗霄符轰杀铁火蚁,诛灭毛龙,可以说靠那三张斗霄符保住了性命,对斗霄符的巨大威能记忆犹新。后来,他回到人家,奉酒仙剑袁九刚之命护送白宜男去往湖州,遭遇强敌金牙罗汉,还曾见识风神鸟卢云使出一枚金甲符召唤出一尊金甲神将护体御敌,同样也是相当的厉害。
因着对那两种符箓的印象,他对这画符之术还是颇感兴趣的,认真的看了许久,很想知道为什么一张小小的符箓竟能发挥出那么大的力量。
不过,他走的乃是真武双。修以力证道的路数,与这符箓之道可谓是道不同不相为谋,何况符箓之道玄之又玄,就算细心钻研数十年,都不一定能有所小成,岂是随便看看就能理解得了的。
林奇时间有限,不想浪费,挤出人群后,继续向前走去。
走不多久,他的目光又被另一个更为拥挤、热烈的人堆给吸引住了。在一个名为“烹丹阁”的特别大的门市前,宽阔的空地方全被烹丹阁自己占据,设立高台,居然办起了小型的拍卖会。
高台上,一个黑须三贯、相貌堂堂的老人手持一个瓷瓶,对着众人高声道:“中品红云丹,服之可大大增加修为,吃下一颗堪比苦修三年。此丹乃家师亲自在陶家烹火池上炼制,只有一炉,每日限量发售,今天只有三颗,这是第二颗,价高者得之!底价五百下品灵珠。”
“五百一!”
“五百二!”
……
“六百!”
……
老人话一说完,立马引来台下诸多人的竞价争抢,吵吵嚷嚷,一声更比一声高,乱糟糟的一片,气氛甚是热烈。
林奇稍微一听,就知道这个名曰烹丹阁的店铺,是属于一个名叫姜韫子的丹道大师的,这个姜韫子有着邺城第一炼丹师的名号,还是地肺山陶洮氏家族的供奉炼丹师,声名显赫,冲着他的偌大名头,修真士们自是趋之若鹜的。
他从小是背着药罐子长大的,自打摆脱回阳水后,就对什么丹药之类的东西彻底失去兴趣了,更何况在前日的拍卖大会上,为了一颗极品火灵珠,他还深深得罪了那位姜大师,所以看了几眼,就转身离开了。
在一个规模不逊于烹丹阁的名为“百宝楼”的铺子里,隔着柜台,林奇就见一长排的木架上满是或大或小的格子,格子里摆满了各种各样的法器,品类纷繁复杂,琳琅满目,边走边看,都有点看不过来。
柜台后的美貌女子对着林奇微微一笑,道:“公子需要哪种类型的器物啊?可否告诉妾身,妾身也好介绍一二,免得公子费神寻找了。”
林奇就是单纯来长见识的,并不打算买任何法器,干笑一声,回道:“我随便看看。”
……
不知不觉间逛了好几个小时,看了太多杂七杂八的东西,纵然以他的旺盛的精力和超强的耐力,也有些乏了,目眩神迷,头昏脑涨,略感吃不消。
“一块破砖,也敢叫价一万,这跟打劫有什么区别?嘿,真他。妈想钱想疯了!”
“这种单吊行骗的我见得多了,就拿一块砖,也敢拿到升仙坊来卖的,我真还是头一回见!”
……
但听一阵戏谑笑骂声,林奇引颈看去,就见角落处有一个须发灰白的老人定定的坐在一张小板凳上,身前铺着一块兽皮,兽皮上放着一块破破烂烂的青砖,一人一砖孤零零的,引得旁人指指点点,冷嘲热讽。
林奇逛了大半条街,这种只拿一两件东西卖的人比比皆是,大多是卖法器、草药、材料之类,拿一块看上去平平无奇的烂砖出来卖,倒是稀奇得很,只此一家。
他心道,一块砖都敢拿来卖,这块砖肯定是有什么特别之处的。试想一下,老头若是做正经买卖,砖肯定有所不凡,若是骗人的,也得让人看出点玄机才行啊!
他一时来了兴趣,凑到近处,蹲下身,瞪大了眼,细看起来。他从小病弱不堪,资质奇差无比,活下来已经算是奇迹了,能一步步走到今日,靠得就是一双目力超凡的眼睛,不管这东西是真品还是赝品,他都要看个究竟出来。
这青砖呈长条状,看样子就是普通的用来砌墙的石砖,砖上八条边外加四个角,全部被磨成了弧状,其上还布满了细细碎碎的裂纹,竟是被精心的粘接起来的。
在林奇聚焦于一点的目光中,青砖被徐徐放大,肉眼难见的细小孔窍一览无余,显现出其无可隐藏的本质。
“奇怪,就是再寻常不过的石材啊……”
林奇收回目光,心中嘀咕一声,再次放眼看去。
这一回,他不往细微处看,而是观其整体。他观察未久,便有所发现,此砖之上有一道道浅浅的纹路,整个儿连起来,疑似是一个字,一个官体的“重”字。
照着这个“重”字的纹路,林奇深入看去,赫然发现,“重”字的一笔一划尽数透砖而入,仿佛是刻入其中的,但又不是。
他阖上发酸的眼睛,轻轻吸了一口气,抬起头看向满面皱纹的灰发老者,开口道:“此物,我可以拿起来看看吗?”
老者双手筒在脏兮兮的袖子里,面无表情,没有开口讲话,只是点了点头。
林奇郑重其事的拿起青砖,轻轻摩挲一番,感觉表面光滑得好似鸡蛋壳一般,不知经历了多少年月,经过了多少人的手,日积月累,年复一年,被一点一点磨成了这个模样。他翻到底面,定睛细看了许久,惊奇的看出,“重”字的比划果然从正面透到了底面……
再翻回正面,他伸出右手食指,依着“重”字的比划,一笔一笔轻轻划过,虽然没有体味到明显的凹槽,但却分明写出了一个“重”自来,绝非他的笔体,属于另一个人的笔体,且是出自大家之手。
灰发老者但见林奇写出那一个“重”字,一双污浊的老眼中顿时绽放出浓烈的异彩,忍不住面露喜色。
……
………………………………
第174章 血诗砖 上
良久后,林奇把砖放回原位,抬头看向老人,开口道:“此物我买了。”
正当他准备拿钱付账时,老人嘴角微微一掀,道:“二十万。”
“多少?”
林奇吃了一大惊,瞪大了眼睛,不悦道:“刚才我还听你给别人报价一万呢?怎的现在狮子大开口变成二十万了?”
老人呵呵一笑,道:“这个道友你就不懂了,对于那些个不识货的人,我就算叫价一千他也不会买,对于识货的人,我叫价二十万,都算低了。”
“……”
林奇大感无语,心中暗暗恼火,这升仙坊里的水果然很深,自己初来此间探路,果然还是太嫩了。
老人眼皮重又耷下去,收敛表情,表现出一副爱理不理的态度,心里其实早已乐开了花,暗道自己耐着性子守了这好几天,到底还是钓着了一条大鱼!
现在,鱼儿已经咬钩了,最终能不能成功钓上来,就要看自己垂钓的本事了。对于此,他还是有着相当的自信的,只要手里有品相不错的饵食,再加上一点点运气,他很少有失手的时候。
“好,成交。”
林奇没有过多犹豫,干脆利落的道。
“啊?你……你说什么?”
这一回轮到老人吃惊了,他一脸愕然的看着林奇,不敢相信这笔生意居然这么容易就成了,有些反应不过来。
“二十万,我买了。”
林奇说着,从口袋里拿出一叠珠票,数了二十张出来,每一张相当于一万下品灵珠的价值。
老人喉头发干,满眼不可思议、懵懵懂懂的神情,一时看不懂当下的状况。不经一番讨价还价就成功的生意,他还是第一次遇上,早就预备好的一环套一环的套路和循循善诱的说辞,竟全部都用不上了……
不过,他毕竟是常年在各地升仙坊投机行骗的老手,非同等闲,一双浊瞳之中精光一闪,恢复了一贯的精明机警。
他脑中急转思索,暗忖对方如此爽快的说出成交二字,无非出于两个缘由。一个是此子来历不凡,身家极其丰厚,随手扔出个二三十万,根本不大在乎;另一个是这件东西或许另有玄机,确实值这个价钱,甚至远远超出这个价钱,他觉得物有所值。
如此想着,他不漏痕迹的重又打量了一遍身前的少年,观他的身材和面相,还有衣着打扮,实在不像是一位出身豪族的贵公子,也不像大宗门的真传弟子。而至于这件东西,他再知道不过了,就是一件几乎没有多少价值可言的废宝,还是他从另一个同道中人手中买来专门做鱼饵用的……
然多想无益,买卖双方一个报过价另一个确定成交,按照升仙坊的规矩,交易就已经达成了,容不得反悔,再者数百倍的高额回报摆在面前,已经足够吸引他了。老者开怀一笑,道:“老话说得好,万般皆是缘。在这升仙坊中,一买一卖皆有个人的福分在里头。既然道友如此豪爽,在下也不好反悔或坐地起价,这块宝砖,就卖给你了!”
两人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你情我愿的完成了交易。林奇将青砖包裹一番收起来,对着正一张张数着珠票并顺便勘验真伪的老人问道:“我已经买下了此物,你现在应该能告诉我此物到底是什么东西,有什么用途了吧?”
老人揣起珠票,刚欲开口回答,只听“哗”的一声,一把折扇展开,一个清澈如泉音般动听的声音从林奇身后传来:“这是一块血诗砖,虽说早已经不算是什么价值连城的宝贝了,但历经近千年的岁月留存至今,倒也稀罕。”
林奇转过身去,眼前顿时为之一亮,只见围观人群之中,有一个人的影子鹤立鸡群出现在他眼中。这是一位身着宝蓝色书生衫、头戴白色玉冠少年,约莫也就十七八岁的样子,其人身姿挺拔,面如华月,目似朗星,相貌着实不凡。
“你是谁……”
林奇怔了一怔,有些茫然的问道。
少年手摇折扇,走上前来,对着林奇道:“道友出手可真是阔绰啊!居然花二十万买一件废宝。”
“血诗砖……废宝?你什么意思?”
林奇对此人所说一无所知,完全不得其解。
少年阖上折扇,在手心里轻轻拍打,开口道:“道友买下的这块砖说来的确是颇为珍贵的,上面曾被九百多年前的血笔诗圣谢谢写下过诗文,因为渗透着诗圣的文字真意和圣人之血,砖石蕴含着神奇的力量……若是搁在三百多年前,这块砖足可以说是不易之宝,别说二十万了,就算拿二十个亿也绝对买不来!不过嘛……到了现在,砖上的文字真意早已消磨殆尽,圣人之血也已全部耗干,彻底沦为了废宝,跟普通的老砖也没多大区别,再也无法借之施展出任何力量了,花二十万买,实在是不值当啊!”
老人眼见自己的骗局被人当面拆穿,哪里还敢继续留在这里,脚底抹油,立马就开溜了。
林奇瞥见小老头的身影挤入人群,并没有出手阻拦,任其离去。东西是他心甘情愿买的,岂有强退的道理,何况他也不认为自己真就吃亏了。
“多谢道友答疑解惑。”
他冲着这少年一拱手,聊表谢意,随即转身走开。
少年紧跟上来,与他并排而行,含笑自若道:“正如我方才所讲的,这块古砖早已失去灵性,没有任何效用可言了,非要说有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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