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圈套:一个套子引发的血案-第17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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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赖。”

    徐虹:“你说错了,他不是卖你的赖,他是在揭发你的罪恶。就象电影中的情节那样,你是社会上有头有脸的大人物,张锋就是你手底下的小马仔,那些见不得光的事情你自然不屑亲自动手,你就指使张锋来做。

    你到银监局开枪闹事时,事先肯定要被派某人先去银监局外面蹲点。你要实施这个计划,必须抓住关键时机,也就是某天某时郑卫华的办公室里刚好进入某个女人,这个工作要有人长时间的监控,你本人自然没有时间,张锋正好是你手中的棋子。

    接下来,你实施第二个阴谋,也就是郑卫华夜晚被袭击之事,你又指使张锋暗中袭击郑卫华,或者说是几个人共同实施的事情,张锋只是参与人之一,对不对?”

    常雨泽:“那件事情我没有主动安派他,是他自愿做的。”他没法正确描述这件事情,实际上,袭击郑卫华以及抢夺他的笔记本电脑都是张锋一个人策划和实施的,他当时完全不知情。但是,他知道如果他这样据实回答的话肯定不会取信于法庭。

    听到常雨泽回答这些问题,陈律师觉得不妥,告诉他有些事情不需要全部回答,他有权保持沉默。凡是对方有意引导的问题他们都不应该轻易答复,这是辩论的常识。

    常雨泽不以为然,他认为上面那两个问题不是秘密了,张锋肯定已经汇报给徐虹了,只是歪曲的事实真相。

    徐虹深吸一口气,冷冷说:“很高兴你能对法庭据实回答。事实上,张锋从来没有告诉过我他是你在银监局开枪和郑卫华的笔记本电脑被抢两件事情的知情人和见证人,你背后所做的那些见不得人的肮脏事情他从没有给我透『露』过。

    你曾经帮他介绍工作,给他提供许多帮助,他内心对你一直都非常感恩,并且,他胆子小,他清楚你的社会活动能力,他不敢出卖你,他害怕你收拾他。如果你没有安排他到精神病院监督我,我相信张锋会一直铁了心受你指使。

    张锋的转折就发生在精神病院,就是在精神病院里的那一晚,他醒悟过来,开始认识到你的阴谋,认识到你的邪恶。他转变了阵营,由受你指使暗中监督我的角『色』变成同情我和信认我的角『色』。从精神病院出来后,他表面上还是服从你常雨泽的指令,暗中则站在我的利益一方。他有意远离你,远离你的罪恶行径。他的背叛或者是你最为忌惮的事情。”

    陈律师嘲讽她:“法庭不是听你讲故事的,你如果有证据指证我的当事人,请你说出具体的事情和证据,不要拿出背叛或者感恩这些模棱两可的词汇来误导法庭。”

    徐虹回应说:“生活本来就是一个个琐碎的真实的故事组成。我不是讲虚假的故事,而是回放生活中的细节,这些细节能够还原本案的因果关系,让法庭更加清楚的看透被告人的作案动机。

    接下来,我要详细描述我在精神病院里发生的事情,这些事情与本案有密切关系,对理清被告人的杀人动机有关键『性』作用。

    被告人常雨泽把我关进精神病,然后又指使张锋到精神病院里继续监督我。就是在精神病院里,我转变了张锋的态度,让他从被告人的阵营里脱离出来,开始站在我的立场支持我。

    我在前面已经给法庭声明过,我与张锋只发生过一次『性』关系,并且是我主动引诱张锋发生的『性』关系,这个行为就发生在精神病院里。是我在精神病院里遭受非人折磨时发生的,是被告人指派张锋到精神病院监督我时发生的。除此之外我没有跟任何男人发生过任何不道德的行为。”

    法庭上静寂无声,徐虹前面强调过她跟张锋发生过唯一一次『性』关系,众人已经有了心理准备,但是当听说她是在精神病院里主动诱『惑』张锋发生『性』行为时,众人还是非常震惊,在精神病院里发生这种有违社会伦理的出轨行为,这是多么荒诞多么令人心酸的冷笑话啊。

    陈律师:“这只是你跟张锋之间的私事,不需要你长篇论述,一是没有其他证据证明你所说的事情;二是没有这个必要,你的故事与本案没有直接关系。”他也感觉徐虹所说的事情隐隐透『露』些凄凉,他想阻止她继续说下去,他不希望法庭给于她更多的同情。

    徐虹突然低下头,然后再抬起头,满脸泪水:“如果不是本案需要,如果不是今天庭审需要,我一辈子都不想回忆这段历史,每次回想精神病院里的这段遭遇,我的内心都会遭受一次烈火焚烧般的痛苦。

    没有上过战场,不知道战争有多么残酷;没有进过精神病院,不知道社会有多么黑暗。

    我,一个正常人,一个遵纪守法公民,被家中亲人强行关进精神病院,让我在里面遭受非人的折磨,这段历史对我来说就是我生命里最黑暗最痛苦的部分。

    我,一个正常公民,从进入精神病院起,就被剥夺了公民的所有权利,包括做人的权利。在那些精神病医生眼里,我就是一名准精神病人,一个没有任何人权的人。


………………………………

64一审24

    我,一个正常人,衣裙被脱光,四肢被捆绑,固定在活动床板上,身上只是盖着一件单薄的病号床单,每天接受各样的检查,回答许多怪诞的问题。''那时刻,我不再是人,而是待宰的羔羊。

    在精神病院里,最可怕的不是那些疯疯癫癫真正的精神病人,而是那些精神病医生,他们头顶着医生的光辉,却肆意违反法定的医院治疗程序,行使着法西斯分子的残忍手段。

    我记得历史教课书上曾这样写着,德国法西斯为了打击政治对手,他们强行把持不同政见者关进精神病院,以治病的名义迫害他们。我想不到在中国也会受到这样的遭遇。

    我在里面只能老老实实配合医生的检查,不能质疑,不能反抗。每次我大声抗议,换来的就是一针镇定剂,我不知道我在里面打了几针,头脑总是昏昏沉沉的。

    这种待遇还是优待,因为我是法院院长的女儿,他们不敢对我使用暴力,而其他精神病人和被精神病的正常人则没有这种待遇,电击和体罚时常都会发生。

    我不想过这种非人的生活,我不知道这种非人的生活什么时候能够结束,我没有勇气熬到出院的那一天。我在我爸爸的枪口下宁死不认错,可是在精神病院里仅仅几天时间我就已经投降了,我不想再遭受这种毫无尊严的折磨,我希望快点死去。

    我不知道那是我在精神病院里的第几个夜晚,我在里面丧失了时间观念,甚至连白天黑夜都分不甚清了。

    那个夜晚,看守我的医生都睡去了,我想尽办法松开捆绑住我手脚的绳索,恢复身体的自由。我蜷缩在墙角默默哭泣,我知道跑不出去,被医生发现我会受到更严密的禁锢。

    我决定投降了,我决定以死来离开这个暗无天日的精神病院。

    我最开始是想割腕『自杀』,可是我没有找到锋利的刀片,我只得换其他『自杀』方式。

    我观察到房顶有一个老式吊扇,吊挂吊扇的铁钩子足够坚固,我把解开的绳索挽成一个死套,我踩着活动板床把绳套挂在铁钩子上,我把脖子套进绳套里,我踢开活动板床,我的身子立即悬挂起来,绳套立即勒紧我的脖子,我无法呼吸。

    我们曾经看过电影,看到演员表演『自杀』或者死亡前的情景,演员在生命终结前会有丰富多彩的心理活动,会回忆许多美好的或者痛苦的事情。

    事实上,电影中表演的都是艺术,而不是真实的。当我临近死亡时,什么回忆都没有,只有窒息的痛苦和对死亡的害怕。我立即后悔了,我只有一个念头,我不想死!

    可是,我已经无力自救,我挣扎得越厉害,绳索勒得越紧,几乎几个呼吸功夫,我就昏死过去,我的脑子一片空白,我就要死了。”

    法庭上鸦雀无声,所有人都在听徐虹“讲故事”,这是一个女人『自杀』的过程,这是一个伤心故事。哀莫大于心死,一个女人因为被亲人误解,强行关进精神病院,在里面丧失所有做人的尊严,她选择了『自杀』,可以理解为她的软弱,也可以理解为她的抗争。

    能够出现在法庭上的人应该都是精神正常的人,他们可能从没有接触过精神病院,只是通过媒体了解一些信息,比如上访者被精神病的新闻事件。

    他们认为,精神病院肯定是正当的医疗机构,主要功能就是对精神病人的收治,而强行关押上访者可能只是个案,而且是地方『政府』的恶劣做法,并非是精神病病院主动恶意为之。

    而正常人被亲属恶意送进精神病院更是个案中的个案。就徐虹此例来说,她丈夫送她去精神病院的动机可能不好确定,但是她爸爸送她去精神病院治疗的出发点肯定是善意的。

    她的身份也不容质疑,精神病院的医生肯定不会怠慢法院院长的女儿,更不敢虐待她,她在讲述中也没有指责医生的野蛮,只是痛批精神病院的治疗方式违犯法律和治疗程序,侵犯了她的尊严等合法权利。

    但是,众人对于她的愤怒和痛苦还是能够理解,换位思考一下,如果他们被强行关进精神病院,按照准精神病人的方式被动治疗,这种对人『性』尊严的赤『裸』『裸』的践踏确实让人无法忍受,何况徐虹这样个『性』如此强烈的女人,何况她有可能是被亲人误解为贪官情『妇』的前提下,她的痛苦和愤怒该是多么强烈。

    当徐虹满面泪水平静讲述她的『自杀』历程时,众人无不对她报以同情心,因为她的言行和神情是那样自然,她所诉说的,自然便是真实的。相反,众人开始对常雨泽的“残酷无情”报以责备,无论夫妻感情恶化到如何程度,都不足以把妻子『逼』上死路,如果徐虹真的就此死去,常雨泽的责任无法推卸。

    黄爱玲早已泣不成声,这是她第一次听女儿详细讲述『自杀』过程,她似乎看到在精神病院的黑暗病房里她的女儿冰冷的尸体正悬挂在墙壁上。女儿刚从精神病院出来时,她曾经发现女儿的脖子上有一道勒痕,她问原因,女儿骗她说是医院里医生『操』作失误造成的,想不到却是女儿『自杀』留下的痕迹。

    徐铎除了悔恨还是悔恨,他已经完全相信了女儿,相信她是被常雨泽陷害的。他终于认识了女儿,女儿有着强烈的自尊心,如果没有尊严,宁可『自杀』。宁可玉碎,不可瓦全,这才是女儿的『性』格。

    他经历过文革,见过那些知识分子因为不堪批斗屈辱而选择了『自杀』。他是那种不甘低头的倔强『性』格,而女儿的『性』格比他还要刚烈。如果女儿在精神病院真的『自杀』死去,他的余生该多么悔恨啊。

    宋腊梅和常献义两口子也非常自责,常雨泽把日记发到网上已经不对了,不管日记是否真实,他都不应该公布于众,因为他的行为直接粉毁几个女人的生活,其中一个女人还曾是他们的儿媳。接着,他又把徐虹送进精神病院,不管他因何产生这种念头,不管他出发点是多么纯洁,如果徐虹真的吊死在精神病院里,他都难就其辞。

    常雨泽第一次产生了悔意,他感觉她没有说谎,她刚出院时他也发现了她脖子上的这道勒痕,他当时没有问她原因,猜测可能是医院控制她激烈反抗时造成的伤痕,并没有往她『自杀』的角度考虑,他不认为在防范严密的医院她会有『自杀』的机会。

    从她的讲述来看,她事实上已经『自杀』过一次,如果没有外因帮助,她可能已经死去了,现在只剩一捧骨灰。他送她进精神病医院是希望她得到治疗,没有任何念头让她『自杀』,即便现在庭审上她如此激愤的指证他,他也不会恶意的诅咒她死去。

    他静等下文,看她如何挣脱死亡。

    徐虹依然以平静的语气说:“是张锋救了我。真是可笑啊,被告人安派张锋到精神病院的目的是监视我,没想到张锋却救了我一命。如果被告人当时知道这个情况,或许他会让张锋放弃抢救我,我死了正合他心意啊。

    张锋救了我,还给继续活下去的动力。他说了一句话,我到现在还清楚记的。他说,你要是死了,一辈子都不会翻案,一辈子都会背着郑卫华情『妇』的骂名,活下去你才有机会证明清白。当时他可能只是安慰我,好死不如赖活着的意思,可是今天看来,他的话非常有深意,因为我活下来了,才有今天这场审判,才有我洗清骂名的机会。

    我感谢张锋,一辈子都感谢他,他给了我二次生命,给予我洗刷清白的机会。他救了我,我清醒过来,然后跟他发生了『性』关系。是我主动的,我觉得我还是有几分姿『色』的,对于男人还是有一定吸引力的。

    现在我跟张锋都已经认识到不该做那件事情,可是那时那刻,在那个非人的环境,我不觉得有什么异常,我当时非常害怕,我不知道还要在里面关多久,张锋救了我的生命,是我唯一的依靠,我强烈希望他能留下来,或者解救我,我就用我女人的本钱来争取他。

    并且,当我知道张锋是常雨泽派来监督我的时,我非常愤怒,既然他铁了心认定我已经出轨,那么我就真的出轨一次,我主动来坐实我的这个污名。当时或许还有其他情绪和原因吧,这些复杂纷『乱』的情绪让我决定做出那件事情。

    我承认我不是一个视贞节如生命的烈女,我不觉得女人的失贞比生命更重要。如果法庭认为我跟张锋发生关系有违传统,伤害了我的婚姻和我的家庭,我愿意承担这个责任。”


………………………………

65一审25

    当然,法庭并没有表示任何观点,女人出轨是不对的,但只是违背了道德和传统,其行为本身并不违法,而当出轨与生命并列时,任谁都会选择生命。

    审判长觉得徐虹拿出轨与生命相比不太妥当,因为两者没有必然联系,是不是男人救了女人,女人都应该以身相许?或许她只是想说明在那个特殊的环境下她做出不明智的行为。

    常雨泽开始埋怨精神病院的张院长,他保证过他们医院会重点照顾徐虹,全天二十四小时看护她,看起来他没有落实好,医院怎么能让病人有机会『自杀』呢?他们医院没有医生值夜班吗?另外,张锋怎么能轻易进入她的病房呢?

    他知道监所里关押犯人的房间都是从外面打开的,难道说精神病院里的病房也象监所里的一样从外面打开的吗?如果是其他精神病人闯进病房伤害她怎么办呢?

    他对张锋则是恼恨异常,他安排张锋到精神病院的目的是看护徐虹,不是让他侵犯她的,即便他救了她的生命,即便她主动诱『惑』他,他也不应该做那种事情,那是不仁不义坏良心的行为。并且,事后他还和她串通一气,蒙蔽他,背叛他,这都是不可饶恕的行为。

    陈律师平静质疑:“我想这件事情只是你和张锋之间发生的事情,任何人也不能作证吧。”面对一个刚从『自杀』危机中挣脱出来的女人,他不能用强烈质疑的语气,那样会让法庭认为他没有人『性』,尽管他对她的故事非常怀疑。

    徐虹:“是的,这件事情没有任何外人知情。因为事发深夜,我和张锋的事情没有惊动其他人。从精神病院出来后,我和张锋又都隐瞒了这些事情。我不觉得『自杀』是一件让人骄傲的事情,我不想让我的妈妈知道后徒增伤心。精神病院的那几天是我这一生中最可怕的经历,我永远都不想回忆那些事情。

    事后,我曾经给被告人也就是我的丈夫常雨泽明确表示过,我和他的婚姻不纯洁了,意思就是我跟其他男人发生了婚外『性』关系。

    刚才被告人常雨泽也承认我说过这样的话,但是他狡辩说当时他认为我是承认与郑卫华发生了关系,他责备我没有明确告知他我是和张锋发生了『性』关系。

    被告人的理由非常可笑,难道说你对你的妻子与其他男人发生『性』关系还有不同的评价标准吗?我与郑卫华发生关系你可以接受,我与张锋发生关系你则不接受?

    事实上,我肯定不会承认与郑卫华的关系,因为我跟他没有任何不道德关系,而我也不会说出张锋的名字,因为我不希望他受到被告人的伤害。

    当我说出那句话时,我已经决定与我的丈夫即被告人离婚了,我倒不是因为我与张锋发生婚外『性』关系而强烈的愧疚,而是我感到我和被告人已经没有婚姻存续的基础,被告人始终不移的指责我与郑卫华有通『奸』关系,又强行把我送进精神病院,他对我的这些伤害,我永远不会接受,永远不会屈服。

    被告人常雨泽表示要和我重新开始,过去的事情都不再提起。我答应了,决定和他再维持婚姻关系。并非我对被告人有多么念旧多么恩爱,只是为了不让年幼的女儿受到爸妈离异的伤害,希望我的女儿能健康快乐成长。”

    常雨泽没有出声反驳,他沉默着,恐慌着,他直觉她这些话没有造假,那么,如果她这些话是真实的,张锋的话就是虚假的。

    张锋既然只是在精神病院里与徐虹发生唯一一次关系,为什么他不说出这个实情,而是要造谣说在木仑湖等其他场合多次发生关系呢?他应该知道孰轻孰重,在精神病院这种特殊场合发生唯一一次关系自然要比其他场合多次关系罪责轻的多。

    如果是张锋说谎,他为什么要这样做呢,故意激怒他吗?如果他说谎,那么在海天酒店徐虹与郑卫华碰面和宝马女帮助郑卫华潜逃那两件事情又是怎么回事?

    徐虹和张锋两人之间必然有一人说谎,从法庭审判的需要,最好是徐虹说谎;可是,常雨泽更相信是张锋说谎。一个律师和一个诈骗犯相比,诈骗犯说谎的倾向更大。不管是谁说谎,都让常雨泽心绪不宁。

    徐虹继续陈述,她用她的独特观点阐述常雨泽举报郑卫华之事。她认为常雨泽举报郑卫华的动机存在问题,他不是单纯报复郑卫华,也不是弘扬社会正义,他只是为了掩饰他的罪恶才决意打倒郑卫华。

    他担心郑卫华在背后继续追查网上日记的真像,害怕查到他的头上,让他的罪行暴光,因为郑卫华社会活动能力很强,他有能力追查编造网上日记的幕后黑手。

    常雨泽举报郑卫华的目的可能是希望他坐实贪污罪名,让他锒铛入狱,蹲监的人自然没有能力追查日记真像了。最终郑卫华因巨额非法财产暴『露』,叛逃国外,这个结果也符合常雨泽的意愿,郑卫华叛逃国外,自然不能回国追查日记真像了。

    陈律师认识到,本案的关键在于徐虹与郑卫华的通『奸』关系是否确切,如果不能在这方面让法庭信服,那么常雨泽发到网上的情『色』日记就是赤『裸』『裸』的诽谤和侵权事实,同样,如果徐虹与郑卫华的通『奸』关系站不脚,常雨泽因恼恨妻子出轨而发生的一系列泄愤行为都可以看作是别有目的的,他对张锋的激情伤人也站不脚。

    开庭前,常雨泽隐瞒了网上日记是他发出的这个关键问题,导致陈律师充分没有收集与此相关的证据,也没有做好应对准备,所以面对庭审中这个突发状况非常被动。从现在的庭审来看,对辩方来说情况不妙。

    陈律师只能紧紧抓住徐虹与郑卫华通『奸』为实这个证据反驳,他举证说:“去年,我的当事人向省纪委举报郑卫华生活作风腐化时,徐虹曾经亲口向省纪委证实她与郑卫华有通『奸』关系,如果她现在又否认这个事实,那么她就是向省纪委做伪证。

    徐虹回答很干脆:“我承认以前向省纪委说过违心的话,那时候我还没有认识到被告人的阴险用心,我还认可我和他的夫妻关系,为了保护丈夫,我不得不牺牲自己的清白,说出违心的话。但是现在,在法庭上,在法官面前,我保证所说的话句句属实,况且,纪委不等于法院,对于以往所说过的错话我有权力更正过来。”

    接下来,徐虹开始谈及张锋。她说,常雨泽收拾掉郑卫华后,开始把矛头转向张锋,因为他发觉张锋有意疏远他,有可能背叛了他,这让他非常恐惧。张锋是他最忌惮的人,他曾经指使张锋做过许多肮脏活动,张锋掌握着他的许多核心机密,包括他在银监局开枪闹事、郑卫华的笔记本电脑被抢的背后真像等。

    常雨泽编造虚假日记上传到网上的事情张锋可能不知情,但是张锋很容易从郑卫华被抢夺的笔记本电脑联想到网上日记。

    常雨泽非常担心张锋把他的阴谋和罪恶告诉给徐虹,所以他想方设法也要阻止这种事情的发生,他的方式就是殴打恐吓加上彻底搞臭张锋。

    他派人把张锋关押起来,殴打他,恐吓他,让张锋招供跟徐虹有染,跟她有通『奸』关系,两人在不同场合多次发生『性』关系。然后,他拿着张锋屈打成招的供词回家质问徐虹,质问她为什么刚跟郑卫华脱离关系又跟张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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