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倾天娱后-第42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他当然不会愚蠢的以为是叶菲菲那个二货出卖了他,叶菲菲虽然花痴,喜欢黑他买好吃的,有的时候会犯二,但是心思很单纯,最重要的是,她很仗义,会心疼好朋友,这是北凌风在别人的身上找不到的!
………………………………
第104章 姐决定把于小婉嫁出去(4)(为逍遥万赏加更,二更)
北凌风扪心自问,叶菲菲,是北凌风交往的朋友中,除华昀亮以外最仗义的朋友,那么,最大的可能就是,叶菲菲被人盯上了,有人为了对付他,把无辜的叶菲菲拖下了水!
这一刻的北凌风当然是理智的!
多年的商海沉浮,大风大浪早已是司空见惯,纵然情感之事,他总是控制不好,也是他最大的软肋,敌人一击击中,更何况,不管地方的离间计到底包含多少敌意,这张照片并不是恶意的ps,也不是某个电影或者电视剧的剧照,换句话,舒娇娇是真的给他难看了!
这种事情换在任何男人身上都无法接受,更不必谈,像他这种事业有成,毛爷爷多得花不完的男人,实在犹如刮骨之痛!
这一刻,他的痛苦,无人可诉,这种丑事,对谁都不出口,这是一个男人最不愿提起的事情,并且现在,已然被人晓得,即便是个不认得的陌生人,但还是让北凌风感到十分的耻辱!就好像这一刻,他的头顶上被强行戴了一个无比巨大的绿帽子,闪闪扎眼!
也许,他应该立刻打电话把舒娇娇叫回来,然后把刚才那张已经保存的照片甩她脸上,质问她所谓的发展的事业是不是得坐在一个秃顶的大腿上才行?!
可是,即便他知道这样看见了装没有看见,很孙子,但是,他还是关机了!
这一夜,是彻底失眠了!
他仰面对着花板,自我嘲笑!
笑得很大声,也很残忍!
――我北凌风在感情上,不一直是个孙子么?!又不是今的事情?!哈哈哈……
于是,答应叶菲菲的事情,终于有了变化!
――――――
黑暗终将过于,一切终将淹没在黎明的日光中!
这边和北凌风沟通好的叶菲菲就开始紧锣密鼓的安排所谓的“相亲”计划了!
对于自己的闺蜜于婉同学,叶菲菲还是有绝对的把握的!
这个“胖墩子”嘛,最大的爱好就是吃!
人生信条就是:大地大肚子最大!
毛爷爷都不能收买她,但是,美食可以!
于是,在假扮了一整的“乖乖女”之后,叶菲菲开始诱惑了:“咳咳……婉,你肚子饿了没有啊?”
这个时候,于婉几乎是下意识的摸了摸自己圆圆的肚子(虽然比较也不凸),舔了舔自己的嘴唇,道:“你不还好,你一,妹妹我朝外面一看,都快黑了,还真的饿了……好饿了……”
叶菲菲闻言,真的恨不得捂住嘴笑得花枝乱颤!
――有的时候,形象那玩意儿真的要不得,玩得开心才是最正经的!哇咔咔……
于是,她就真的捂着嘴,憋着笑了两声!
于婉挑眉望着她,一脸懵逼:“我到点就饿了,这是正常现象,你笑什么?”
好像快露馅了,叶菲菲赶忙“咳咳”两声,开始正题了:“哎呀,你看啊……最近这段时间呢,我们都一起吃了好久的油淋茄子盖饭了,是不是都腻了啊?!要不要换个啊?!”
于婉立刻不痛不痒的回道:“行吧,那就换酸辣大白菜盖饭吧!”
叶菲菲顿时被噎住,一副被扔了一脸狗屎的表情!
――顺接有种接不下的感觉,有木有?!
但是,她眼珠子那么一转,又一下接了上去:“拜托,于婉美眉,好歹你也是新时代的新女性,怎么能一点追求也没有?!你这个样子,不是油淋茄子盖饭就是酸辣大白菜盖饭,感觉你活在古代,有木有?!”
于婉对着花板翻了个大白眼,嘀咕道:“你的毛爷爷败光了,不省着点,点便宜的,难道点猪脚饭啊?够吃到月中吗?”
这边,叶菲菲故意装作没有听见,开始继续诱惑了:“哎哟,我们作为现代人,叫钱就太俗气了,我们应该摒弃这个物欲横流世界的那一套,做一个出尘脱俗的人,不要老是毛爷爷啊毛爷爷的,这样是不对的,来来来,今啊,姐请客,我们要freesyle!g !”
着,就啥也不管的,拉着于婉就往冲!
这个时候,于婉的理性就特别充分的发挥出来了!
她死死的拖住叶菲菲那家伙,特别理智的活在当下:“不用谈毛爷爷,难道你准备出去吃霸王餐啊?!你信你在你口袋里掏一下,红色的毛爷爷就别想了,你现在连黑色的毛爷爷都没有了,出去连快大饼都买不起,还是妹妹去吧,你啊,还是留在家里,继续做瑜伽吧!”
叶菲菲瞪了于婉一眼,好像是生气了,把手伸进口袋,当然掏出来的不是毛爷爷,而是手机,她拿着手机摇了摇,轻轻敲了一下于婉圆圆的脑袋,没好气的道:“你是不是真的生活在古代啊,现在都是微信支付,要现金毛爷爷干嘛,姐微信上大把的钱,走啦,吃大餐去了,跟着姐混,有肉吃!”
就这样,不管于婉那家伙怎么神神叨叨,叶菲菲爆发了洪荒之力,将那个吃货拖上了的士,然后来到了北凌风给他推荐的“稻草人”酒吧!
这个酒吧的名字听起来好像确实有些怪异,稻草人,总是会让人联想到那个孤独的站在麦田中穿着一件破烂褂子的用稻草做的假人,一年四季风吹日晒,还会被飞鸟啄,可怜兮兮的!
不过,听北凌风这个酒吧氛围很好,不仅有特制的美食,而且没有一般酒吧的嘈杂,算是一个比较雅致的酒吧,管理做得非常的好,也不会有那些疯头疯脑之人,服务也很好!
最重要的是,这个酒吧,只要给的钱够多,就可以自己到台上去唱歌,不过每晚仅限一人,每次仅限两个时,并且不可以点太嘈杂的歌曲,也没有伴舞!
等到叶菲菲带着于婉到达这个稻草人酒吧的时候,已经全黑了!
走进这个酒吧,叶菲菲打量着里面的布置,果然像北凌风的那样,很雅致,很婉约,气氛很好,不像酒吧,倒想是个高级的宾馆,总之,就是给人一种十分舒服的感觉!
………………………………
第105章 你是谁手中的掌纹(1)
借曹格掌纹用下,嘿嘿接下来这两章都可以配合着这首歌一起看
这个于小婉跟着叶菲菲跑了一路,肚子都饿得咕咕叫了,哪里还管叶菲菲的微信上面到底有没有钱,当然是先解决晚饭问题比较重要啊!
这边,她已经死死的攥着叶菲菲那条细嫩的胳膊,嘟着圆圆的萌萌哒的嘴巴,简直恨不得化成一只女鬼,跳起来盘旋在叶菲菲的头顶上,当然现在还办不到,于是,她就一脸“惊悚”的对着叶菲菲威胁道:
“叶菲菲,你不是说有好吃的吗?这里啥都没有,光秃秃的,像树丫子,还是掉光叶子那种,这地方,怎么看起来怎么像个酒吧?!叶菲菲,你这个蠢货,你把妹妹带到酒吧来做什么?难道你是要妹妹来喝酒?哦我知道了,你这个二货,你没有毛爷爷了,就拿酒来忽悠妹妹,然后等妹妹喝醉了,就把妹妹往的士上一扔,然后拖回去,这样你就节省了特别多的毛爷爷,好阴险啊,不对,简直太恶毒了!果然最毒妇人心!”
这一刻,于小婉简直恨不得“泪流满面”,她张牙舞爪了三秒钟,然后又使劲的掐叶菲菲的胳膊,可怜叶菲菲为了在冬天保持风度,就穿了一件打底衫和一件很薄的黑风衣,于小婉掐的很用力,疼得叶菲菲哇哇大叫,瞬间,全酒吧的眼光全部“嗖”的一下朝着这边集中了过来!
汗
不过,这两人好像没啥反应,完全沉浸在自己的“相爱相杀”的小世界中继续互掐!
这边,于小婉一边攥着叶菲菲,一边继续“威胁”:“叶菲菲,我跟你讲,妹妹我拥有着这世上最敏锐的大脑和最犀利清晰的逻辑思维,你的任何想法都逃不过妹妹的火眼金睛,全部都在妹妹的掌控之中,所以别想做什么小动作,现在妹妹严肃的警告你,妹妹今天一滴酒都不会喝,你休想忽悠妹妹!所以,你老实给妹妹来大餐填饱肚子,不准敷衍,不准耽搁,不准点酒,不准说不,不然就掐死你!”
但是,叶菲菲被于小婉的谜之自信严重刺激了一下,特别不识相的说了下面这一句:“呸,表脸!”
于是,她又悲剧了!
“啊”这一次,叶菲菲叫得特别大声!
于小婉一听,叶菲菲居然这么不老实,在她自夸的时候,不鼓掌给她当啦啦队助威也就算了,还敢说她不要脸拆她的台,简直是造反啊,有木有?!
所以,叶菲菲,你住在妹妹的窝里,居然没有一点“寄人篱下”的自觉,果然是三天不打,上房揭瓦!
于是,就在刚刚那一瞬,她使出了吃奶的力气,狠狠的掐了一下叶菲菲的胳膊,并且十分“恶毒”的维持了5秒!
听着叶菲菲“惨叫”的声音,于小婉觉得这比吃海鲜还要爽!
“叶菲菲,我跟你讲,你最好乖乖的,不然,你接下来的日子,就是每天油淋茄子盖饭,没得换,你怕不怕?!”
这下,叶菲菲终于老实了!
于小婉就像个大爷一样,全身一滩稀的躺在沙发椅的倚靠上,无比放松的翻着几乎没有眼球的大眼睛,望着暗色系的天花板,开始指挥“小二”叶菲菲了:“点菜,多荤,多甜,多辣,少素,麻利点!”
叶菲菲叫来服务员,一下子,就点了一大堆!
不过,她特别乖觉的没有点酒,而是点了一大壶于小婉最喜欢的巧克力奶茶,然后给自己点了现榨橙汁!
大概是因为这个酒吧名字奇特,位置偏僻,规矩甚多,所以客人并不多,不一会儿,好吃的就全上来了!
叶菲菲和于小婉这两个标准得不能在标准的,简直是黄金p级的“大吃货”,望着面前满满一桌吃的,两双眼睛直接变成了两对闪闪发亮的桃心,当即也不管是不是自己点的,桌子上的东西认不认识,吃没吃过,到底要多少钱,有没有支付能力,口水有没有流到桌上,总之,秉承着“天大地大肚子最大,天塌下来先把肚子填饱”的潜规则,瞬间开启“疯狂扫荡”模式!
这一吃起来,不要紧,关键是吃得高兴,这吃得高兴就不得了了,又叫又夸还是小意思,最过分的就是,会在餐桌上为了一个叫不出名字的海鲜抢了起来!
总之,这就是她们“相爱相杀”的日常!
而在离她们不远的前面的小型舞台上,有一双忧郁的眼睛,正藏在一只巨大的羽毛眼镜之后,望着她们两个斗鸡眼一样的对视的奇葩表情!
其实,她们的桌子上还有还多好吃的,根本就吃不完,可是她们两个聚在一起就是喜欢“互掐”,老天都木有办法!
这边,台上的那人对着身旁的服务员低语了一句,很快,服务员就给叶菲菲这一桌送上了一盘相同的海鲜,说是她们今天消费得多,老板送的!
于是,她们两个吃货,终于消停了!
这边吃到一半,开始喝奶茶的喝奶茶,喝果汁的喝果汁!
就在这时,酒吧里面开始放起了音乐!
直到这个时候,那两个超级吃货才回味过来,这个地方不是酒店,这里是酒吧,是可以听歌的!然后抬头朝前面望去,前面的小型舞台上坐着一个带着黑帽子的帅哥,虽然戴了个彩色鸡毛的大眼镜,但是还是能看出来有点帅,于是,于小婉的视线,瞬间被吸引!
咳咳,毕竟这两个人,不仅是吃货,还是颜狗!
这个叶菲菲现在才反应过来今天是要干嘛的!她不是来吃大餐的,她是带于小婉来相亲的啊!
原来北凌风给她找的就是台那个看起来瘦瘦的小子啊,可是怎么带着大眼镜啊,还是鸡毛的那种,玩神秘啊?哇咔咔
偷偷瞄了于小婉一眼,不错不错,计划进行的非常顺利,她捂着嘴唇无声偷笑了两声,然后就把心放到肚子里了,继续吃!
哇咔咔
………………………………
第106章 你是谁手中的掌纹(2)(为明月万赏加更,二更)
不过这个音乐嘛有点熟,像是一首老歌,但是一下子又叫不出名字,特别当音乐中出现那熟悉的“呼”的时候,就觉得这首歌特别特别的熟,但是就是忘记了叫啥名,哎呀,听歌最怕这个!
这到底是什么歌啊,姐都快能唱出第一句了,就是忘记是啥名了,真是急死人了!泪奔
不过,时间是不等人的,这边叶菲菲想破了脑袋还没有想出歌名,台上的人已经开始唱了:“在我的手心,你落下的眼泪很冰晶莹的泪滴,轻轻滑过我的一生!”
这不唱不要紧,一唱,简直天地都要暗去!
作为长期混迹在络上的美妆博主加资深隐形八卦娱乐人,于小婉在听到这一句的时候,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并非要用“天籁”那么夸张的词语来形容当时的震惊,但是,那声音,在当时那种安静而黯淡的氛围之中,有一种被还原的真实感,磁性加雄浑再加刻骨的忧伤,顿时就有一种无与伦比的穿透力直直而来,她觉得这虽然不是她听过的唱的最好的掌纹,但绝对是唱的感情最真挚的掌纹,尤其是接下来这句:
“春去春又回,我走过的孤独很黑难忘那一刻,你走进生命的瞬间”
瞬间有种想起初恋的感觉,有木有?!
这边,叶菲菲却进入蒙圈状态!而且是特别蒙的那种,已经蒙的不会吃饭了!
这歌吧确实唱得很好!
可是这声音吧会不会有点熟?!怎么有点像**ss?!
不不不!等一下,姐好懵!这稻草人酒吧有毒,因为它的现榨橙汁里面有酒,喝了会晕!
下一秒,叶菲菲又使劲的拍了一下自己的脑袋,然后用力的甩了甩,强迫自己相信一个事实,那就是:**ss爱死他女票了,这个是相亲,他是绝对不会来的,因为**ss是个绝世好男人,是个大大大情种,来相亲就是背叛,所以,**ss肯定不会来的,一定是搞错了!
再说**ss也没说过他会唱歌啊,而且姐跟**ss认识这么久了,黑了好多次毛爷爷了,也从来没有听过**ss唱歌啊,那上面的帅小伙儿一定不是**ss,他故意冒充**ss整蛊姐的,姐不能上当!
哼姐特别机智!
但其实,现在唱歌的那个人,正是北凌风,如今唱的每一个字,都是心声!
字字如心,却也字字诛心!
他继续唱道:“我不信命,我信爱情是没有理由,悲欢的注定!在我的掌纹中你在哪里?如此的清晰,没有输赢,你是我的命!”
底下的于小婉听得非常入迷,尽管是一首伤感的情歌,却十分投入的跟着一起唱了起来,这台上的北凌风则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闭着眼睛继续唱!
在他的眼前浮现的,是第一次见到舒娇娇的场景!
他记得,那时的舒娇娇还是一个不出名的小演员,还十分的年轻!
六年前的舒娇娇,虽然身上也贴着冰山美人的标签,却不会像现在这样令人可望而不可即,至少她还是会优雅的弯一弯唇角,那种笑意,散落在风中,若有似无,像天边那一道稍纵即逝的彩虹,真的十分迷人!
他还记得,他们刚刚在一起的那一年,他牵着她的玉手,一起走在阳光下,她注视自己的目光,那么热烈,那么明媚!颤动着他的心房!
他还记得,他得到她的那一夜,她躲在他的怀里,轻轻的眨着眼睛,不愿睡去,呼吸时而急促,时而忐忑,时而又故作平静,她轻轻的搂住自己的脖子,偷偷的笑,那时的愉悦和紧张,他一辈子都忘不了!
他还记得,他们在一起过的第一个情人节,他给她放了整整一个小时的烟花,她坐在小船上靠在他的肩膀上,一直仰望着天空傻笑,笑声和窃窃私语都淹没在烟花声中,脖子都落枕了,可是,彼此还是那么开心那么甜蜜,就好像已经幸福到了下辈子!
他还记得,他只是说了一声,他喜欢看他最爱的娇娇演大女主戏,然后,她就特别努力的修炼自己的演技,演了一个又一个的大女主戏,他投资,她演女一号,这原本是他们爱情的证明,可是现在,一切都变了!
北凌风睁开双眼,所有的一切都变成了泡影!
如今,在唱这一句“哦我不信命!”,是否还有用?
娇娇,我心爱的娇娇,七年之痒已到,我们能跨过去吗?
音乐停止了!
于小婉听得无比高兴,音乐一停,就使劲的鼓掌,还大叫:“好好好帅哥,你唱得太棒了,和原唱有一拼!求摘眼镜!”
她一个人叫还不行,非得拉着叶菲菲一起叫!
可是叶菲菲忽然有点害怕!这个时候,叶菲菲就开始在心里画圈圈了:
万一万一不是整蛊姐的呢?!万一真的是**ss呢?万一**ss被姐传染了,然后也神经质了呢?咋办啊?!
叶菲菲你知道自己偶尔会发神经就好!
于小婉叫得兴奋,可是叶菲菲一动不动,像个僵掉的瓷娃娃,于小婉一花痴也顾不上教育叶菲菲,就一直特别有节奏的喊了:“帅哥,求摘眼镜!帅哥,求摘眼镜!帅哥,求摘眼镜”
就在这时,台上的人,抬起了自己的手,似乎是在犹豫,但最后,他还是缓缓摘下了那个夸张的鸡毛眼镜!
在叶菲菲不可思议的眼神中,露出了他的真容!
在于小婉无限放大、闪闪发亮的瞳孔中,这张藏在夸张眼镜后面的脸,居然比想象中的要帅十倍,哦,不对,是二十倍!
这下,于小婉那个激动,那个像是中大奖的迷妹表情不可描述,捂脸哭
那一瞬间,北凌风与叶菲菲对视的眼神,极其复杂,有愧疚,有抱歉,有无奈,也有难以言诉的痛苦!
下一秒,叶菲菲便冷着脸,迅速拉起还在花痴中的于小婉飞一般的冲出了这个名叫稻草人的酒吧,消失在这迷蒙的夜色中!
“菲菲,你听我解释”
但是,很多事情,真的不一定都来得及!
………………………………
第107章 你是谁手中的掌纹(3)
爱情,是一场没有输赢的战争!爱得越深,到最后,就越凄惨!
可是,傻丫头,你并不懂得!
因为,你不曾刻骨铭心的爱过!
因为,你不曾尝受过孤独的滋味!
因为,你没有在一个又一个寂寞的黑夜中等过一个人整整六年!
因为,你不知道烟圈被吐得那么圆的背后是对痛苦的排解!
因为,你没有心甘情愿的躲在爱情的影子里看你爱的那个人发光发亮整整六年,然后又被无情的“抛弃”!
尴尬而失落的僵在原地的北凌风,微微低下了头,一语不发!
酒吧中暗淡的光线将他的身影无限的拉长,那倒映在舞台上的黑影,像一道纤细的鬼影,单薄的像是找不到衣服,却又像是飘摇在风中的烛火,它摇曳的身姿,格外惹人爱怜!
但是,并没有人知道,在这一刻,他的眸底其实已经蓄满了眼泪,涨红了他的眼眶!
就算在昨天,在他的生命突然遭受最惨烈最不可思议的暴风雨的时候,他的眼圈都没有红,可是,这一刻,却红了!
因为,他的任性,伤害了这世上唯一能给他暗淡而充满博弈的人生带来欢乐和阳光的那个人!
那种痛苦和自责,竟然比昨夜还要难以承受!
如果说,爱上舒娇娇,是他自己给自己戴上了情感的枷锁,那么今天,就是他在用别人的错误惩罚自己!
他承认自己自作自受,所以,他不怪任何人!
深吸一口气,他重新戴上那个大大的夸张的鸡毛眼镜,仿佛是想通过这个来隐藏自己的眼泪,匆匆给叶菲菲和于小婉的美味大餐结了账,就离开了这个名字悲伤的稻草人酒吧!
他坐进了他的爱车法拉利,这时,终于可以不再隐藏,他摘下了那夸张的鸡毛眼镜,随意的丢在副驾驶上,然后开着车走上黑暗的街道!
夜风透过车窗无比刺激的穿进来,无形的乱舞中,将他的刘海微微的撩起,也很快将他眼眶中的眼泪吹干,北凌风觉得这种感觉真的十分好!
法拉利的车速并不快,北凌风的视线很清晰!
夜幕下的s城,即使是在比较偏僻的街道,依然华灯绽放,流光溢彩,唯美而充满魅力!
他习惯性的打开了车中的音乐,不过,这次不是孤独的太阳,而是他刚才唱的掌纹,曹格满是忧郁沧桑的嗓音,总是那么容易引起他心底的共鸣。
不过开车的时候,北凌风很少会跟着唱,大多数时候只是静静的听着,就算沉醉了,也不会闭上眼睛摇晃脑袋,所以,很少有人知道,他其实很会唱歌,而且唱起来很有味道,声音很有磁性!
不过,同样是掌纹,这一刻,在北凌风的面前上演的�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