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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君一梦负韶华-第3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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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琳儿跑了过来,斟了一小杯,就一饮而尽,喝完立刻咂巴着嘴,吐了吐舌头。

    “呃,公主,你弄的雄黄酒啊!”

    “谁让你喝得这么猴急,连问也不问!”

    用力的拿手中酒杓敲了她的头一下,我也斟出一些放在唇边,抿了一抿发现味道微苦不说,似还苦中带辛,略显涩口了些。放下酒杯,我又拿起一小瓶由花汁花蜜酿制的玉酿来兑了进去,又搅了搅之后,再尝尝才满意的笑了笑,这苦涩中调些甜,原来味道便可如此层次分明,实在妙也。

    见我弄好酒放在桌上,琳儿又凑了过来,斟了一小杯抿了抿,脸上露出惊艳,跟着一扬头喝了个杯干盏净,小脸一红一双大眼睛舒服的眯了起来。

    望着她的这种表情,我复无奈的摇了摇头,心中不免叹道:想那当初,白素贞亦是千年白蛇,修行自也是比我家这小丫头辛勤认真的,然,那一年端午却怎的的就被一杯雄黄酒逼得现出了原形,还把自家相公许仙给活活吓死了,又要前往南极仙翁那里去盗仙草为他续命,才惹了法海发现,一直折腾个没完,段子出了一个又一个!

    而今天,琳儿也是哧溜哧溜的喝着雄黄酒,却是只见面红而没有任何异样,想必当年那白蛇定是命数把至,而非道修不精啊!

    “公主,你想什么呢?”

    用力的推了我一把,琳儿手中举着一个艾草粉果递了上来。

    接了过来,我倒了一杯酒,一边吃着果子,一边对她嘱咐着:“雄黄酒好,应节也正佳,但雄黄有毒,你喝不怕,也万不得多饮!”

    若是不说与她听,怕是莫要说是一壶了,就是一缸也会被也喝个空空如也的。

    第二日清晨,我起了个大早把琳儿也提起来,直接扔了出去,打发着她去采买一些东西回来。

    鲜果时节,有些果子早早上市就早早被人买空,若不是赶早便去,怕那新鲜欲滴的大樱桃就一个也见不着了。

    大约过了一柱香的时间,琳儿已是满载而归,手中提篮里装满了黑红带紫的大樱桃,一个个鲜沥饱满,看一眼都知道咬一口,定是汁流横溢,香甜至极的。

    “公主,刚才我看到外面有一列官队,不知道是要做啥的!”

    洗好一盘樱桃放在桌上,琳儿靠在门边,往外使劲儿的眺望着。看她没有把整个提篮里的樱桃拿出来,估摸着她是把它们连提篮都浸入后院泉眼中镇上了。

    她的话引来了我一些好奇,于是,我抬手掐算了一下,心中一喜。

    “你看那官队中,可是一顶女轿在中间,而一匹大马坐前,看样子应是钦差模样打扮!”

    捞了几个樱桃,一个一个的往嘴里放着,琳儿一边回想着,一边点了点头,连声道对。

    伸手把她手中剩下未吃的几个大樱桃拿了过来,我又拍了拍她的肩膀,向后堂哝了哝嘴。

    “去,把合欢酿拿两壶出来,咱们今儿个又有故人登门了!”

    好奇的点了点头,琳儿悻悻的站起身子,慢慢悠悠的向后堂里走,似乎是有点儿不太理解,又似乎是有点儿疑惑。

    望着她挑帘而没的背影,曾经那个懵懂无知的小娃娃,这些年来也出落成亭亭玉立的少女了。

    时光一逝不复返,那一年顶着两个小抓髻,满脸倔强的孩子,已然长大了!

    起身走到了门口,站在槛下望着那一列队伍,高头大马上端坐着一个鬓角有些花白的气宇轩昂的男子,身后是个八人抬的漂亮女轿。

    轿子才落地,那轿帘就被猛的挑了起来,跟着一个身着一袭粉色纱衣绸衫的漂亮的小姑娘便窜了出来,约莫着大概五岁上下,生得玲珑剔透,粉雕玉琢,特别是那眉心一点红攒,更是俏皮可人得紧。

    脚步方才落定,她就几步跑了过来,跟着窜进了我的怀里,一张小脸笑得如扬花一样灿烂,搂着我的脖子偎在我的肩头撒着娇。

    “哎呦,咱家欢儿才多久未见,竟是长高了这些个!”

    搂住她的娇小身躯,让其坐在我环着的手臂上,看着她如此可爱的笑脸,我的声音也温柔如水一般。

    才说会子话的工夫儿,那高头大马上的男子已是走到了拉前,仍旧清瘦面容,眉宇之间隐隐的透着一股子英气。他就是当今皇帝的钦差大臣合阳,而我怀中抱着的女娃娃便他的独生女合欢!

    见合欢一直懒在我怀中撒娇,合阳摇了摇头,重重叹了一口气。

    “欢儿,怎能如此无礼!”

    听到自己父亲责骂,合欢赶紧亲了亲我的脸颊,不再撒娇胡闹,自我怀中落到地上,几步跑回了父亲身边,拉住他的大手无赖的笑着,那副甜美可人儿的模样,任谁看了便也是发不起脾气的。

    微笑着对合阳道了个万福,他便留下了手下那一行人,带着合欢随我一起进到店中。

    琳儿见了是故人,也腼腆的道了个万福,又见小女娃好奇的跟了进来,便又回了后堂中去,拿了一些茱萸果子和五毒糖出来,摆在了桌上。

    于榻前落了坐,我赶紧斟了一杯酒与合阳。

    “这是今年我新酿的合欢酿,合大人且尝一尝!”

    双手接过酒杯,对我道了声谢之后,他便一饮而尽,喝完放下杯子才长长的舒了口气,恰似如释重负一般。

    “这些日子来,姑娘可一切安好么?”

    点了点头,我又倒上了一杯合欢酿与他,浅浅的微笑着,却不回答。

    见我们两个人在这边喝酒聊天,琳儿便取了些点心果子去与合欢玩甩,玩到兴头上的时候,两个小孩子竟然斗起了功夫。

    若说这琳儿本身就是蛇精,身有灵力,功夫再不济也是比凡人要强些的,但,与合欢过招的时候,虽说她放着水,却也用了些力道,那个五岁小孩儿竟是能与她斗得不相伯仲,始终不会特别屈于下风头!

    合阳喝着酒,望着她们两个斗得无边无际,无忧无虑,唇角边上便露出了宠溺的笑意,这般笑意竟也是把那隐藏在他眉宇之间的哀伤冲淡了些许,一回过头看,发现我也正面带微笑的望着他,便低下了头去。

    “姑娘,不知,不知,不知芙蓉,可还好么?”

    本来心头的暖意,硬生生被这句话给冲灭了下去,于是,我放下了仍旧握于手中的酒杯,幽幽的笑了笑,叹了一口气来。

    芙蓉还好吗?

    莫要说我也不知道,纵是知道,尘埃早已落字,好与不好,又如何凭断呢?

    琳儿的回忆戛然而止了,所以我的诀也跟着散了去。

    “公主,你又窥我!”

    伸手取了一个果子一边吃着,她一边扁着嘴巴,似乎咬了什么极酸的东西。

    “那后来呢?”

    我正要说些什么,突然一个声音从我们头顶上方传了下来,跟着就是满天合欢花雨,落了我满头满身都是。

    “苌菁兄,你怎么来了?”

    望着轻飘飘落在身边款款坐下的苌菁仙君,我有些疑惑,我和琳儿出来的时候,他明明就不在,为了不让他来捣乱,琳儿也不准我留书给他,怎么就找来了呢?

    但是转念一想,这苌菁仙君之所以担得起这个名,自是有过人,不是,是过仙之处的,所以,他常常以算尽天下的姿态出现,却又不似真仙一般可以语尽天下事,于是,他常常是痛苦的。

    对于这样一个仙来说,要想知道我和琳儿在哪儿,莫说翻掌吹灰,可能眨一下眼睛的工夫,就已经全部了然于心了。

    “那芙蓉是谁?”

    听他这么一问,我清了清嗓子,递了一壶酒给他。

    “芙蓉就是那个合阳的妻子,那个名字合欢的孩子的母亲!”

    又喝了一口酒,我继续把故事娓娓道来。

    故事要从再次遇到合阳时的几年前说起了。

    合阳新科及第却又因出身不高,而被有背景的考生取代了身份,委屈自己只中了个探花。然后又被委任到了一个北方偏远的地方,做了一个小小的知县。

    那个地方小到地图都鲜能找到,名唤墨乡,地势依山而建,甚是贫瘠,土地多为碱性,这对于种植农作物来说无疑不是个有利外在条件。
………………………………

第八十一章 芙蓉(三)

    合阳准时到任了,然,眼前的一切都让他震惊不已。

    此方百姓大多过着极苦难耐的生活,几乎家家都是破屋烂瓦,且衣不遮体,目不识丁,这一年又恰逢干旱,本就不好生产稻的田地便更是几近颗粒无收。为官一任志在民心,身为当地的父母官,他又如何不心生恻隐,将这百姓们的民生大计系在心尖儿上呢?

    于是,他日夜修书上表朝廷,以求能够轻减当地赋税,且着派了手下的衙司前往最近的大城大镇,请来大批的手艺工匠、杏林大夫和教书先生来到墨乡,一面大举修缮民房乡道,一面大举开启民智。

    自小家境优渥的他,心中最明白一个道理,若要改善这里的贫瘠,那便是要改善民风民俗。

    然,虽得如此为民请命的父母官倾尽全力的动作,却也因此地条件过于恶劣,不少请来的人们或因适应不了艰难的环境拂袖而去,或因缺吃少喝而一病不起,只有那些身强体壮为人憨实的手艺工匠们,倒是留下来不少,还有一些以人为本悬壶济世的杏林大夫也愿意勉强留下。那些教文识字的教书先生们,竟是怎的也不肯留下,于是,这教育孩子抓思筑想的差事,便一肩落在了合阳这位县太爷的身上。

    故而,如此平静的小乡本应无事轻闲的合阳,鲜有时间坐在堂中或府内休息,却要常常下乡走动,一则要体恤民情,关注民生,二是要去那才修砌而成的崭新学堂,教孩子们读书识字儿。

    想想初来之时,合阳心中的那种酸涩简直无法用以言表啊!

    那满街的泥娃老人,全都用空洞无神的眼睛望着他,那眼睛中看不出任何的生气与希望,全都充满着那种混天度日,甚至是混吃等死的感觉。

    再到那学堂,哪里能算得上堂?根本就是一间原先的土地庙,里面的土地公形象已经被蛛网里三层外三层的缠得个结实,远远看去,就像一只巨大的丝茧。

    若是要上课,孩子们就得在这破败的庙中席地而坐!

    眼时下,崭新的学堂虽也及不得大乡城镇,却也是有桌有凳有窗有门了。

    没有书本又何妨?

    合阳如是想着,孩子不算太多,他便先是口传身授,然后夜里再挑灯而书,自己手抄编著那些课本,然后,一一发放到孩子们的手里。

    莫要以为他就是这样一天天度日的,远没有这么简单!

    除了教导孩子们之外,他便终日里泡在田中,剜着心眼儿的琢磨着,是要如何才能种出好稻,若是不能种出好稻,那此地要以何为民生,如何让百姓们富足,如何才能让百姓们吃饱穿暖。

    墨乡百姓对于这个新到任就如此劳心费神的父母官很是爱戴,原先混沌度日的人渐渐团结在了一起,曾经死气沉沉的地方,变得生机勃勃了起来。

    他们这一边是老爷致力改变民生而绞尽脑汁,百姓们为了配合如此好官而勤奋自起。然,合阳再如何努力,他便只有一人能担事的,终也是势单力薄,而那朝廷应允的一系列折子的批示却迟迟未见动静。

    故而,当地情况仍旧不明朗,百姓生活仍旧水深火热。

    所谓屋漏偏逢连夜雨,墙倒众人来相推!

    时至酷暑盛夏,不少百姓莫名其妙的患上了失眠之症,每一个都日夜不得安睡,连孩童尽是如此。街道上便出现了各种各样,年龄各异的一样的人。他们全都面黄肌瘦,两眼无神,眼窝深深的陷在眼眶里,一对又大又深又黑的眼圈挂在脸上,若是外地不知情的人来了此地,晚上出来随便撞上一个,便都会以为自己是到了那丰都城,满大街流魂野鬼呢!

    这样的恶性循环着,这里的百姓发病得越来越多,大白天里大家都在浑浑噩噩,到了晚上却一个个眼神放光,睡不着就在外面游荡,结果,满街遍地的都是睁着眼睛,遛晚的人。

    合阳也是很发愁的,日里愁夜里愁,竟是连自己也愁得生了这失眠之症。

    这一天夜里,他又睡不着了,抱着从那些对此症也束手无策的大夫手中借来的医书,跑到了山上一个人翻看着,每一页每一个字都不肯放过。

    他派出去求医寻药的人,一时半刻也不见回来,上书表奏朝廷的折子,也是一封一封如石沉大海,莫要说回信了,连送信去的人,都是就此杳无音讯,这个墨乡仿佛被这个世界都遗忘了一般。

    抱着书看了又看,仍旧没有解决的办法,他急得如热锅上的蚂蚁,这样一来让本来就酷暑难当的感觉,更是显得轰轰烈烈。

    合上书站了起来,合阳用力的伸了伸腰。天上的月亮明镜如盘,洒了一地的银白如洗,望着这片洁白又柔和的月光,他本有些浮躁的情绪,仿佛得到了一丝缓解。

    晒着这美好的月光,他强撑着一份从心底里升腾起来的惬意,漫步在这山野林间。

    走到树林深处,隐隐约约的好像看到有一点点星星光亮一明一灭的,且还有悠悠扬扬的琴声传来,这曲子好听明快又暗含着忧伤,教也算精通音律的合阳有些吃惊,竟是自己连听也未曾听过的。

    合阳寻思着,这里的百姓左不过就这么些家,男男女女老老少少,莫要说人,纵是狗有多少条,鸡有多少只,他都是一清二楚的,所以,能弄出此番妙音的,断断不是这墨乡中人。

    寻着声音往前走着,远远的他就看到一盏光亮温和的灯笼挂在一根灯杆上,而灯下正坐着一个穿着嫩粉色纱裙的少女,而那琴音正是她抚弄出来的。

    越是走得近前,合阳越是能看清楚她的面容!

    这个少女面容清秀,眉宇间透着一丝不似凡人的仙气,头上青丝随意绾着,一个精致的合欢花造型的簪子插在头上,耳朵上挂着长长的流苏妆耳环坠,近了看却发现,那并非什么流苏,而是大朵的合欢花造型,粉嫩白净细丝顶着如纱般细小的金黄色花药。

    她手中正抚着的一柄发着幽幽粉光的琴,整个琴身与琴弦都呈一种半透明渐变的颜色,从白到粉从粉到金,颜色极其丰富又美得鲜灵!

    合阳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琴,和如此美丽的姑娘,一时间,竟是呆在原地移不动半点脚步了。

    一曲抚完,少女轻盈的站了起来,不知是哪里来的微风,吹动了她的头发和纱裙,吹响了沙沙的树冠,吹落了树上的合欢花,也吹乱了合阳那颗赤子之心。

    然,合阳只是停在了这个距离,没有再造次一步。毕竟,在他看来,那少女衣着华丽,头饰发饰更非轻贱之物,那柄琴更是价值不菲的。单单这些行头看来,就能清楚她并非这贫瘠墨乡之人,更何况那惊为天人的容貌,也绝非寻常之人。

    更何况,这种情况下,夜半三更四周没有人烟,孤男寡女又是密林深处,若是过于亲昵,终是有违君子之道,于是,便准备转身离开。

    “合大人,这是要往哪里去啊?”

    琴声戛然而止,一声清脆又甜美如银铃般的少女声音,好听的传了过来。

    合阳心中大为一怔,一丛疑窦冒了出来,她又如何知晓自己姓氏名谁的?

    遂转过身去,欠身掬以一礼,道:“这位姑娘叫住在下,所为何事啊?”

    少女绕过琴来走到了合阳近前,弯身环好道了个万福,有个带着讨人喜欢的盈盈笑间。

    “小女子家居这山中,最近总能见着一些可以识文断字儿的墨乡孩子,听说乡内出现失眠之症累乡民饱受折磨,我这里有一偏方乃是祖传,专治此种病患,大人可愿一试么?”

    合阳一听这话,心下里竟是大喜过胜,哪里还顾得上什么“男女授受不亲”什么的,一双眼睛直勾勾的盯着少女。

    “姑娘说得可是真的么,若是如此,那便你可真真是我墨乡的救星了!”

    少女掩嘴一笑,轻轻移动着莲花般轻巧的步子,回到了树下自琴桌下取出一个大大的竹篓背在了肩上,跟着一个踮步拧腰便窜上了那株巨大的芙蓉树上,很快便采摘了满满一篓的合欢花。

    “这些新鲜的花儿,合大人尽可放心去用,着那些大夫把其加入精米熬制的清粥里,再配以百合苞腌制的小菜佐食,连食三日,我保证所有的人便可解了这失眠之疾!”

    接过了她递过来的背篓,合阳心头的那块千斤巨石仿佛瞬间平稳落地,忙又是深鞠一躬。

    “多谢姑娘出手相助,还不曾请教姑娘芳名?”

    少女脸上微微一红,遂笑得如花似蕊。

    “我名叫芙蓉,便就是这芙蓉树的芙蓉!”

    望着她的笑脸,合阳心中升腾起一丝丝的爱慕。人若其名,颜若花,心若明镜,美若她!如此清丽脱俗的姑娘,又有着这般乐于助人的善良,怎能不叫人心动呢?

    “不知芙蓉姑娘,是如何识得在下的呢?”

    再次浅浅梨窝甜甜笑着,芙蓉回答道:“那些来山里拾柴的孩子跟我乡里来了合阳大人,教他们读书写字,好些日子我倚在新学堂外听大人讲课,许是大人过于认真,从未注意过多了一个我而已!”
………………………………

第八十二章 芙蓉(四)

    听芙蓉如是说着,合阳心中有了些掂量。对于自己的记忆力和观察能力素来是有些信心的,若是学堂有这般仙女下凡的人儿出现过,是不会无有半点印象的。

    疑惑之时,芙蓉从地上拾起一根枯枝来,随手在地上划出一朵合欢花的图案。

    “前些日子,大人教孩子们作画,这个画法我还记得,还说这合欢生就干净美丽,香而不郁,美而不妖,艳而不娇,给人的感觉如清风拂面,清雅异常,做人也无外如是,心思清澈,为人素淡,才不对得起这一身人的皮囊!”

    望着细心叙述她描绘那一日自己所授课业,又望了望地上的那朵栩栩如生的合欢花,合阳的嘴角不自觉的浮起了一丝笑容,心头疑惑也消失殆尽。

    他本想与芙蓉多聊些个,然,心中更系百姓苦疾,想着还是要先把这些合欢花送回府上,便急急的向芙蓉道了个别。

    “芙蓉姑娘住在这山中何处啊,等我把乡民医好,改日里定要登门拜谢才是!”

    芙蓉此时已是回到琴桌前抱起了那柄好看的琴,跟着冲他浅浅一笑。

    “芙蓉就住在山的另一头,一个叫‘蜃市峰’的地方,那里难寻隐蔽,若非是我自出生便在那里,想必别人是寻不着的。且,大人要知,这失眠之症遍布墨乡,这些个合欢花虽可解一时之症,却也不够立即根除的,明日里我再采一些更好的送来,大人只需等候便是!”

    合阳不傻,反之是极其聪明的,故而,又如何听不出芙蓉之意是明日里还会再来此地,遂点头应允,并连连称谢。

    芙蓉背起了琴匣,也道了句别之后,便转身离开了。

    望着她款款而去,如随风轻飞而去的背影,合阳竟心中生出一丝不舍来,下意识的往前追出去几步,却听脚下“咔嚓”几声脆响,一些断枝枯叶就被踩折在脚下。

    芙蓉闻声偷眼回头一瞅,看到他这般失魂又有些狼狈的样子,心中顿生笑意,为求不发出不礼貌的笑声,她赶紧掩住朱唇,踩着脚下轻盈的步伐继续往前走,不消片刻便消失在合阳的视线里。

    又对着她离开的方向发了一会儿呆,合阳这才发现,芙蓉没有拿走悬在灯杆上灯笼。又过了许久,他终是拿起了灯笼,提起了背篓。

    连窜带跑的带着那一背篓新鲜漂亮的合欢花急急的回了府中,交与了府中厨子,跟着起了亲自帮忙起了火灶,熬了一大锅的精白清粥,又把所有新鲜百合苞拿出来腌成小菜,最后,在米烂粥开之后,把那些粉白带药的合欢花一股脑儿的全都倒进了锅里,翻了几个开之后,粥就变成了浅浅的嫩粉色,飘飘忽忽的散发着阵阵的清香味,一时间的错觉中,竟让人觉得,连那团团热气都好似染了粉色一般。

    满府上下的衙司们把这口大锅团团围住,望着这平素里最不起眼,如今却如此独特的粥,不由得个个儿垂涎欲滴,然,以药为名的粥,却又无人敢轻易尝试。

    又煮了一会儿,合欢花便尽数煮化进了粥里,再不见了地青萼粉蕊,只有满锅好看的粉中带绿的清粥,随意舀上一勺都是绵软香滑满满。

    合阳走了过去,拿来一只碗添上满满的粥,正欲往嘴里送,却被众人拦住,每个人都担心,毕竟是入口之物,若是食之不妥,那便是抠都抠不出来的。

    推开了众人拦着自己的手,合阳大笑几声之后,便舀了一勺送入口中。瞬间就只觉得清香四溢,有一股淡淡的植物的甜味,非常可口诱人,遂哧溜哧溜的把满满的粥碗喝了个底朝天后,安静的坐了下来,竟是很快升起了淡淡的睡意,一觉便是几个时辰。

    当他感觉唇齿留香的从梦中醒来的时候,衙司们着大夫检查,发现他非但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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