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情奔-第81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他没想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他没想还有多少人吃了上顿无下顿,他没想失败跌到底谷,只要迈一步就是一。
但也乏其人,要死要活这只是一个挣扎的过程,心中余火未熄,重生的也不在少数。
我有一次真是愁烦得很,无心做任何事,便到河边散散纷乱的心,见到一个树叶子全落光了,只剩下光秃秃的树枝,也格外的入目,像是一个漂亮女人样,身上放着光,那样吸引着我的眼球,但不是养眼的那种,上面站着一小鸟,我叫不来名字,双翅耷拉着,脚上缠着红布,羽毛灰灰的,不漂亮,断定是一只雄小鸟。我想一定是人家养的小鸟,逃出来了,自由了,还不好。
又一想也许还有一只雌小鸟没逃出来,也许它就只有它一个,如同我一样,独自一人。我的心有些沉重,可怜起这只小鸟来,想施舍于它,我在口袋翻弄时,它飞走了。
过了几日,我又来到河边散步,心情特别的好,因收到了一份稿费单,兴许还能见到那只小鸟,寻思它若来我得好好感谢它,那树还在,没见那只小鸟,有些失落。
我漫无目的走着,走到了一树林,这里鸟好多,它也可在这里,我希望它的出现,在一大树上,有两只小鸟站在最高的一枝树枝上,正在说着悄悄话,一个点头,一个叽叽喳查,那情热劲让人羡慕。
一阵微风吹过,发现有一只脚上系着红布,是它就是它,我差点惊叫起来,精神得让人辨不出来了。没等我靠近,一只飞走了,接着脚上系着红布的小鸟似乎还没有尽兴,磨磨蹭蹭,一会儿疏理着羽毛,一会儿啄啄系在脚上的红布,无可奈何的也跟着飞走。
一个人快不快乐,是你自己的事,这样想也就坦然多了。烦恼是自已的,怪不得别人,路是你自己走的,怪谁也没有用,徒增烦恼。
一时的快乐,终受牵连,想到妻子回来,哪有一人自在。
一个走着,一个人想着,一个人吃,一个人睡,一个人妄想着。
王丽看完后,想了想这个叫xyz的一定是个男士,决不是一个女人。
小孩善良的心,可引来一群饥饿的疯狗,引起一场血腥的争斗。者作还说,没事,没事,它会活的。
后来又写到企业家跳楼自杀,为何自杀?他再也扛不住这种打击,为什么狗再穷再烂,它还顽强的活着呢?
后来作者又写到树叶子全落光了,很美,美吗?大概看到的人都是穿着衣的,要是都脱光衣服在大街上行走,我看一样不美,一定比不穿服的人更丑!
后来又写到一只鸟的孤独,无奈。
人很多事都是自找的,当然也有人为的现制,你没有办法去冲破,总体上还是思想,心里。
为什么要这样呢?
再伟大的思想家也可能解答不了的问题。
她喜欢最后一句话:一个人妄想想着。就是这句给了她活下去勇气,信心。
人如果没有一定妄想,那必然是一天天烂下去,同流流狗没有区别。
她想着想着又想到红莠身上,这个红莠是如许人也?
如果是同儿子恋上了,我就是她的婆婆,她同未来的婆婆对话,神情自若。看不是个不同凡响的女孩。
若是找到这个女孩做媳,也是儿子修来的福,她就不用操那份闲心了。
儿子,你要加油!母亲力挺你!
这女孩的眼睛,是在那里见过呢?王丽苹反反复复想。
哦,我的天啊,是她!
方红的眼睛,就是方红的眼睛,王丽苹同方红见过三次面,她记和很清楚,当时她也有心将方红说把儿子做媳。
做母的也是很怪的,当儿子到了成家的年龄,若有自己看上还不错的女孩都很留意,有时也会将这几个女孩来比较,看看那一个最适合自己的儿子。
所以对方红特别的留意,心里还想,这么好的女孩脸上怎么就长一个胎记呢?
还想怎么就跟胖小姨子打得火热呢
当然这种想法只是瞬间,但,这双眼睛是逃不脱王丽苹的眼睛的。
是不是整过容了,将胎记除去了,很有可能。不对呀,她不叫方红,她说她叫红莠。
这个红莠么非同“”
她不敢向下想。
世界上那有这样巧的事,也不是写小说,瞎编乱造,将人看得头晕晕的。
不会,决对不会,是同一个人。
王丽苹想,想这事干什么现未免还过早了了吧。
当娘的也没有必要为儿子如此的去操心,就是他过一辈子的人。
她一想到这心就开始微微颤抖,她都不知这辈子是如何过来的。
她心底的一块未开垦的地,自己给自己翻动了,如何有人来播种呢?这个人一定是她这一辈的最爱的人。
这个人是他吗是不是他,他都在血液里。
要不然,三十多年过去,也有不少男人在她的爱河淌过,可就是不能驻足,就是为何?
她一想想他,心里就美,这种感觉,一点也没有消失,似乎还越来越凝重,她也想不到是什么原因,使她这个样子。
一想到他心中就充满着热度,好像青春又要回来了,不可能是传说中的转老还童,若是真是,是好事,也许是悲呢?不是常有人说一切皆有可能吗?
………………………………
第二百零七章 女人论爱
第二天,王丽苹一觉醒来,感觉有些不妥的地方,应该给儿子发一个短信。
这个女孩不是潘炜炜,潘炜炜她的父母王丽苹熟悉,虽然以前有仇,必竟知根知根,坏人脸上也不坏字,弄不这女孩的来龙去脉这可不行。
她发的短信很简单,我找的女孩同我聊天,这女孩看上去不错,但从谈话中,可以听出,她的心机很重。
如果你同她谈妈不反对,但是,你必需要了解她的过去,这个很重要,一个人的根,她生在什么样的土壤她就会长成什么的树。
这一点,你千万别忽视。
若是在婚后再知道了,心里一定不舒服,这会影响你的一生。
这一些在结婚前必需要了解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一点也不能马虎。
因为她不同潘炜炜,炜炜她家里的情况,我是知道的,儿子千万记住!
王丽苹编发了这短,心里就好像有了一个交待,母亲对你说了,你做不做,这可是你自己的事。
做为母亲也只能做到这里,再向前走就有些干涉儿子的婚姻了。
王丽苹不想去干涉,所以他想要的人,是他同她过一生的人。
通过视频,王丽苹认为这女姟是不错的,就是不了解这女孩的家庭背景。
现不讲究门当户对,这一点其实不论是在过去,还是将来都是在婚姻这个问题上,要占一定分重。
安王丽苹家庭来说,她也可算得上中流社会层次的家庭,她不是豪门,她是从土地里走来,她是从泥田里将自己的腿拨起的人,她的根还是在泥土里的。
这样家庭的孩子就是有钱,也还很小气的,很节简的,要他大手大腿是很做的事。
平日里还有小里小的我的表现,若是志豪发展好,他的儿子基本脱离些较低趣味,也就是人们常说的脱俗吧。
王丽苹一在强调要了解女孩子的根基,是有一定道理的。
女孩可不是这么想,她现她不认为配不上志豪,因为她清楚志豪也是结过婚的人,不管他是真结婚还是假结婚,总是有一段婚吏的人。
她自认为,自己就是马强那件事,她要等与志豪谈到一定的时候,在一定时机,她要对他说这件情,她也清楚男人是最忌讳这样的事的。
就是将来结了婚,他知道还则罢了,一旦他知道了,这就不好,这个对她的一生没有什么好处的。
她现是想结婚,也想过将自己的过去隐瞒下去,这必竟不是个事,这是妇妻两人过日子。
红莠想,她说出来是要勇气的,说出来也就有可能她的这桩婚事,将面临毁灭。
就是毁灭,她也不愿意这么去做,她不能将一生压在这一件事上。
对生活她直面过,对婚姻还得直面过,她和潘正东,她就是用一种逃避的方式去处理。
到头来,痛别人,也痛了自己,若是早点说出来,她在当时的情况,她也是无法说出有什么的结果。
最起码,潘正东没有那么多年的痛,她恨不是恨潘正东,坏她一生的人死。她也痛,痛的是不是她亲手将他送上法庭,这是她不快乐的地方。
虽然,潘志豪隐隐了解她一些过去,要是同他谈,或是有可能发展下去,这件事必需要对他说清楚。
说清了,也许他很苦,很痛很痛,痛过之后呢?这后的面事,就是靠自己把握,这样的结的合,她才能在这个家里过上正常的人生活。
也不会在经后生活中磕磕绊绊,他会老提这件事,你说说红莠活着还有多大的意思。
她也知道,有很多人不赞成她,这样一个美满的姻缘,为何要去掺沙子,这不是沙子,这是男人眼中的钉。
她就是要面对,不是面对,她也没有勇气活到今天。
她也不知道,她说出来时,潘志豪是什么的反应。她有这想思准备,用一种平静的心态对这件事。
她要好好的观察一番潘志豪对待这件事的表情。她想他一定不是从容的。
若是无所畏更不可能,要是有也是装出来的。
她自己问,男人以前有过这事,她忌讳吗?有是有一点,这一点是怕他对这人还有感情,她不想他的感情放在别的女人身上。
对这事而言,她不感到有什么。
女人为什么对这件事平谈些呢?原因在那呢?
你看,多少年轻女子去做第三者,多少像花般的年龄,去找一个老头子,甚至一点才情也没有,就只有两个钱,这是为什么,女人啊,怎么就这样烂呢
女人真的是男人身上的衣服,不能够呀,不能够。
她又想到志豪的母亲,她听过胖小姨子说过:“她是她的鸾凤姐的小姨子,她自小就很努力,在十一、二时就能读中学的语文,可惜没有读书,要是读书也是一只金凤凰。”
胖小姨在这一点上,她是佩服王丽苹的。
好还说:“王丽苹是个很怕事之人。”后面的事她不说了。
红莠也不是想打探人家私事的人,那里自己都是泥菩萨过河自身不保。
有一次,胖小姨子喝了些酒,也不知是怎么扯起来的,说到王丽苹。
胖小姨子说:“王丽苹你别看现在风风光光,茶叶有限公司副总,当时怜得要命,孩子都十来岁了,三个人挤在一间小屋里,在中间拉一块布隔着烧饭。都不知她们夫妻如何过夫妻生活。”
当时,红莠说这样的事,是不会插嘴的,她必竟是没有出嫁的女人。
胖小姨子笑笑,还压低声音说:“你不知道吧,我现在老公,你的潘叔,就是她的老公,我将她抢来的。”
显然胖小姨子说这话,就是要抬高自己,自己不是一个没用的人。
红莠当时想,胖小姨救了她,她对她的好,她不会忘记,对胖小姨子这件事,她不感到胖小姨子做得不地道。
别人好好的一个家庭,你非得拆散人家,你就觉得了不起,真的是太不道德了。
红莠心时是这样想的,她自然不会说出来,这样就会伤了胖小姨子。
胖小姨子说着,她听着,不长也不短。
从这点看胖姨子,不是个好人,你有老公为何去缠别人的老公呢?你们过不下去,好合好散不就得了。
若你们真心相爱,也没有必要在别人背后捅刀子。
应该将两边的事解决差不多了,你们再去爱吧,那怕是爱得死去活来。
胖小姨子这样的婚姻也是不幸的,她只有肉*活生,没有一精神相恋,这样的婚姻都是可怜、可悲、可叹的。
凡是没有精神上的恋情,不叫恋爱,更不能叫爱情。
胖小姨子一开始就肉*上的情感,这同动物界一点区别也没有。
这样的婚姻说不定那一天说翻盘就翻盘的。
爱情首先要要心灵里有所撞击,感情上有所交流,最后到了不能自控时,爱得死去活来,达到两情相悦的地步,这个时候才会产生爱情。
红莠想王丽苹是她未来的婆婆,她能接受这样一个媳妇吗?
她是一个很传统的人,一个人守着,坚守了二十多年,这是一个女人能做到的吗?
红莠还真不知道王丽苹是什么样的材枓做成的。
她在公司,在周边口碑相当不错,也没有什么绯闻。
红莠也想过,不管许多,先拿下潘志豪再说,可她做不到,她不愿意这么去做,结果不好这就违背了人的美好愿望。
她要将困难放在年轻的时候,将好日子先过,谁都能做,今天了,还有明天,后天呢,你怎么过。
潘志豪是个很优秀的男子,这不是你想要来想来的事情,今得到了,明天掉了,这是现代常做的事。
红莠,你红莠,你就是你,不能同潮流随波逐流。
现在的问题不在王丽苹那里,问题就在潘志豪这里,她要对他说出她的真实情况。
当然,她不需要潘志豪同情她面同她结婚。
唉,真是的,好像她马上要同志豪结婚似的。
她怎么思考许多吗?她怕掉了志豪,这是有的,她不想掉,又不想他的同情。她要他甘心愿的接受她,这样的爱才能长久。
若是在爱情掺了许多东西,你说两人是不是被这些东西占住了爱的所有空间,这还有意思吗?
那倒不如,不结婚,不要这个所谓的爱情。
红莠又一想,这样好自己并把他似,对了,我也要对他深入了解,炜炜长得漂亮,又水灵,年龄又小,怎么就离了呢。这里面不有一点原因,她当然不信。
了解,自然是从有好感开始,在听他说的,还要听他没有说的,这才是男人的全部。
下一步如何做呢?
………………………………
第二百零八章 金笔异常
人们常说万物都有灵性。
王丽苹身的金笔,时不时的发的温度超过人身正常的温度。
王丽苹感到全身燥热,这是她从来没有的。
她心很是紧张,在这个时候,也是茶叶公司人事调整重要的时期。
今晚,对金笔作了一次全面的了解,但,她看不出一个所以然。这如何是好,送别人,自然不舍,丢掉更是不可能的事,为什么在这个时候发异常呢
王丽坐在沙发上,纤细的小指拿捏着金笔,举过了眼高。她正在思考着,也就在这时金笑闪了闪。
她拿来纸在纸上画了一画。
一条深红的印迹,在慢慢的扩散,出现了四个字:“归谁。”归谁?王丽苹想了半天,也不明白此笔的意思。
王丽苹嘴时念叨:归谁,归谁。哦,突然间,她明白了。
这支笔本早应该交给儿子,是茶商送给儿子的,一直都是由她保管,儿子现大了,成人了,就应该给儿子了。
归谁的意思就是这个。
聪明的王丽苹马上打了一个电话给儿子。“儿子,妈要交一样东西给你,你接收一下。”
“是什么呀。”
“金笔。”
儿子很奈闷,好好在这个晚上将一支笔给我。他知道家里有一支金笔,是茶商给,这是多少年前的事了。
王丽苹一手在打电话,一手拿着金笔。
“妈,同什么方式交给我呢是用快递,还是自己送来呢。”
王丽苹想是呀,用什么办法将金笔送到潘志豪手上呢。
最好今天晚上就送到。
王丽苹不刻也不想留,这支金笔在她身上闹腾了好几天,只是今天晚上闹得更利害。
王丽苹正想着这事。
儿子那头说:“妈,金笔我收到。”
收到了,王丽苹还在狐疑,一看拿笔的手,金笔不见了。
一下子将王丽苹惊住了。
“妈,你是用什么法将这金笔送到我手上的。”
“儿子,你赶紧打开视频让我看看。”
“好。”
儿子手上拿着金笔,嘴笑得老阔。
王丽认真的辨认了一番,就是刚才还在自己手上的金笔,神奇,太神奇了,说出来人能相信。
之后,王丽苹嘱咐一番,叫儿子好好的保管,时刻都得放在身上。
这支笔是王丽苹几年都是放在身上,常年吸收着王丽苹身上的气息。
这支笔是雄性的,对女性特另有感觉,它也在成长,它也得去找到它的另一半。
这支笔发了疯了,才有不理智举,昨天晚上,王丽苹同红莠视频时,金笔发了它的别一半的方位。
王丽苹还楞在那里,半天也说不出一句话。
她还知道这是什么事,看来这世界神奇的东西还多得很,要人类去发现,去开发,去认识。
看来这金笔是个宝贝,是谁的就是谁的,你还真的抢不到,就抢到了,它还是要回去的,不你让它回去,那就回拆腾死你。
金笔从王丽苹手上飞走了,王丽苹心也安了。精神一下好了很多,心里也很舒坦,这好奇怪。
身上也燥热了,也不像有千万条绳子绑着一了。
王丽苹躺在床上,一会儿就进入了梦乡。
潘志豪得到这支金笔,也在想,这是一种什么现象?一个电话,就能收到,这金笔是母亲带在身上的,放在鼻子边嗅一嗅还能闻到母的身香。
志豪反反复复的看,看不到什么异常,母亲与北京相距千里,只要秒把钟的时间,这要达到第几宇宙飞船的速度?
志豪想放在身上,放在什么地方呢?他回想着母亲放的地方,在胸前,他得单独给金笔逢一个口袋。
他将这一切都做好了,便是睡觉了。
在这同时,那边的红莠也有了反应,这与红莠有什么关系呢。
因为红莠身上也有一支金笔。
她的金笔是从如而来的呢?
这就不得不提到潘正东了。
马强送给潘正东的金笔,一直在高红英手上,高红英没有将这笔当回事,只是当钱一样存放在那里。
基本上不拿出来赏笔,故些这金笔一直在沉睡之中,很少像在王丽苹身上的反应,就是有反应,高红英也不清楚。
也就是潘正东考上公务员在家办酒席,马强的到来没有带礼物,高红英为了装面子,将金笔献了出来,说是马强送的礼。
也就是从这时起,这支金笔就落到了潘正东手上,后来就一直在潘正东手上。
平时里,潘正东也不管这支金笔,要是用它,还感到老土,用起来还不如水墨笔放便,掉了也不可惜。
也是长期阁置,久了金笔很安太,也就没有什么反应了。
潘正东收到红莠的一封信,还大醉了一场。后来也给红莠回了一封信,金笔就夹在这信里。
潘正东万万没有想到方红就是红莠。
这封信交给了方红,其实不是交给了红莠。
假方红真红莠就得到了这支金笔。
方红当时只租了一个小房子,出门进门都将贵重东西带走,就是上班,她也把潘正东送的金笔放在身上。
她爱这支笔就爱着潘正东,也许是爱屋及乌的故原吧。
金笔长期接着人的体温,又慢慢的活过来了。
因为那支雄性的金笔移主了,红莠身上的笔也异常兴奋,故此有发应。
红莠只知道这笔很贵,还想到这金笔还能升温,便从怀里取出来看。
金笔一闪,她还以为是眼睛泛花,金笔第二次一闪,这回看得真切。
红莠想起了神笔马良,这个故事她听过:
“马良学画从没有一天间断过。
他的窑洞四壁,画上叠画,麻麻花花全是画了。
这么努力人,进步自然很快,真是画起的鸟就差不会叫了,画起的鱼就差不会游了。
一回,他在村口画了只小母鸡,村口的上空就成天有老鹰打转。一回,他在山后画了只黑毛狼,吓得牛羊不敢在山后来吃草。
有一个晚上,马良躺在窑洞里,因为他整天地干活、学画,已经很疲倦,一躺下来,就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不知道什么时候,窑洞里亮起了一阵五彩的光芒,来了个白胡子的老人,把一支笔送给他:“这是一支神笔,要好好用它!”马良接过来一看,那笔金光灿灿的;拿在手上,沉甸甸的。他喜得蹦起来:“谢谢你,老爷爷,……”马良的话没有说完,白胡子老人已经不见了。
马良一惊,就醒过来,揉揉眼睛,原来是个梦呢!可又不是梦啊!那支笔不是很好地在自己的手里吗!
他十分高兴,就奔了出来,挨家挨户去敲门,把伙伴都叫醒,告诉他们:“我有支笔啦!”这时才半夜哩!
他用笔画了一只鸟,鸟扑扑翅膀,飞到天上去,对他喊喊喳喳地唱起歌来。
他用笔画了一条鱼,鱼弯弯尾巴,游进水里去,对他一摇一摆地跳起舞来。他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