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富士康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山野小神医-第291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这个小木头人居然是活的!

    何以见得木头人是活的?因为他的真气灌入之时恰恰能感觉到木头人的一丝微弱脉动,这个脉动可不是人的心跳和经脉跳动,而是内里有物催动着木头人像个活人一样处于生死两界之间的中阴状态。

    这就古怪了,要知道把小人制作成傀儡也不算什么稀罕事,可是这个小人并不是傀儡,而是个与某种东西连接的法器。目前他还不知道卑弥呼到底修炼出这东西是干嘛用的,但也明白要想修炼出这种中阴人并不容易。

    又在其它几处看了看,果然发现有天轮有七窍。窍乃是气之贯通之道也,人体有病,都能从七窍中反应出来。但凡将木偶制作出七窍,此物也就有了一定的灵性。并不是说有七窍就能自发生出灵性,而是有了七窍,会吸引了其它灵物来此寄居。

    因此现代制作出的人偶娃娃很少会贯通七窍的,只要家中摆放七窍贯通人偶,灵异事件发生的机率就会大了许多。也有人专门制作出七窍贯通的人偶娃娃,那也是为了特殊用途。大凡看见这种人偶娃娃,还是离的远远的比较好。

    到底里面是个甚么东西?方奇也是好奇心驱使,凝炼出一丝真气从天阙之处灌入,刚才就已经感觉到这里有东西封闭住了,换个几处穴位都被封堵住。

    方奇不知道苗苗是如何觉察到这东西的不对劲的,拔出金针来在木头人的眉心穴位扎下去,手指上感觉到一阵细微的颤动,真气也鱼贯而入。这次他感觉到的却不再是画面,而是木头人的内部结构。

    真气沿着一丝经络冲上天轮,愕然发现里面居然有个人脑状灰白玉石,玉石上已经生出无数条密密麻麻的神经通往身体各处。方奇对人体经络十分了解,真气一运行起来便受到很多阻碍,明白这只木头人还只是个炼化的半成品。

    因它身上人的系统并不完备,不知道是什么邪术修炼的,目前这东西也只停留在脑进化阶段,再往下去往心轮,就见心脏那个玉石上分别扎了七个小孔,小孔并没有与任何经络相连。

    七窍玲珑心?方奇脑子里突然蹦出这么个词来,七窍玲珑心是道学玄门的一种修炼密法,方奇对这种修炼方法知之甚少,只知道能修炼出七窍玲珑心的人不是聪慧过人,便是过目成诵。修行水平也能更加迅速快捷,就好像开启了快捷键。

    方奇马上就想到要不要看看苗苗是不是也是七窍玲珑心,这小妮子可牛着呢。但一想人家打小就这样了,那时估计她还不知道甚么叫“七窍玲珑心”吧。

    可是现在眼前这个小木头人居然也要修七窍玲珑心,卑弥呼到底是想搞甚么鬼嘛。要知道人修成七窍玲珑心比用人偶修炼可方便多了,用人偶修炼出这种功法比卑弥呼修行难上百倍万倍呢。她自已不想修成这种功法却用个小木头人来修炼,肯定有她这么做的道理,卑弥呼到底是遇到甚么事了?

    真气在有限的天轮和心轮来来回回旋转了一周,这个未完全修炼完成的人偶脑子里还残存着一丝记忆,但并不是灵魂。如若是灵魂,可能会发展的更快些。

    方奇小心翼翼地进入那个玉石人脑,捕捉着内里保存的信息。他的脑子里再次轰然一声腾起一团火焰,画面十分清晰起来,待他看清楚那个带着面具的女子真容时惊愕的愣住了。
………………………………

第1024章 嗜血猎人

    便是他脑洞开的再大,也不能想像出戴着面具的白衣女子竟然是卑弥呼,而且这个卑弥呼已经成了残疾!可是她的残存的意识还能有所感觉。画面一转镜头开始从面具里面朝外看。

    让方奇无法想像的是,这个卑弥呼一手攥着的人偶竟然是她自已的腿骨。除了她取出自已的腿骨,而且是她自已用刻刀将自已的腿骨雕刻成了这个人偶,并且用早已炼化而成的玉石填充进人偶里,画面到此嘎然而止。

    方奇退出来,好久好久还觉得恶心难受,有种说不出来的沉闷感觉。信手推开船舱上的小木窗,一股腥咸的海风和哗啦啦的船桨击水声一骨脑地涌进来。大海上黑漆漆一遍,看不到任何的亮光,唯能感觉到船桅杆上有火光照在四周,黑越越的看的很不真切。

    方奇伸手掐住太阳穴按揉了一阵子,脑子里还在回想着刚才的那个画面,越想越觉得不对劲。卑弥呼已经是倭国女王,她犯不上这么自残吧,那么她铁了心的自残到底是什么原因?取下自已的腿骨刻成骨头人,又欲把骨头人修炼成七窍玲珑心,这完全有悖于常理呀。

    她既然能修成鬼道,说明她很聪明。既然聪明,也应该知道修身为修物更加容易,她修成自身岂不是更好,难道又有甚么不得已的苦衷让她必须这么做呢?

    方奇掏出那枚鬼王之钥对着灯火仔细翻看,那枚墨绿的玉石钥匙仍然一如之前,在灯火下发出微微沁绿的光泽。钥匙的一头圆环里的骷髅头上好像烟雾飘荡,只要不动,烟气便会慢慢凝结成那几个字。可是这把玉钥内里却无任何有用的信息,方奇从一开始就想搞懂这东西到底是干什么用的,可惜试了好几次都无果。

    苗苗从参悟中清醒过来,蹦到方奇这边扒在小窗子朝外面看,“这是往中原的方向去的吗?”

    方奇给烟袋锅里装上烟叶:“应该是往西边的,估计天亮大概能到棒子的地方。特么的,咱们又绕了一圈子。”想想都郁闷,转悠了一圈又回到起点。

    苗苗把玉镯子还给他,“这个卑弥呼身上疑点还真是多呢,现在我都搞不懂和歌山里埋的到底是不是她本尊了。”

    “我也是这样想啊,可是不明白她为什么会这样做,总得有证据吧,不能瞎猜。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她封存的记忆有一部分是真实的,也可能是她不想再回想的过去。更有可能因为创伤太深,所以她在竭力掩盖过去,或者说她篡改了记忆。前面可以说是人格分裂,等到她修到一定程度完全能把这部分记忆彻底封死。”

    苗苗惊叹道:“哇塞,放气,你还是个精神医学专家呢,可不是想讽刺你哈,我只是想说是搬砖的那个砖家,哈哈哈……”

    方奇吧嗒一口烟,“臭丫头,你就踩我吧,反正我在你心中一点地位也木有。”忽然想起七窍玲珑心的事来,伸手便朝她胸口袭去,嘴里还解释道:“对了,我刚才感觉到这个木头人是七窍玲珑心,让我摸摸你是不是。”

    苗苗一巴掌打掉他的手:“去,咸猪手!想占我便宜还能编出谎话来,切,真没创意。”

    “呃”方奇讪讪地缩回手去,便听到外面已经叮当刀剑相撞打在一起的声音,有人怒骂有人惨叫,摇头道:“这帮家伙还真是不能发财,迟早会自相残杀,全部完蛋的。”

    苗苗伸手关了小木窗子,把嘈杂声隔绝在外面,“管他们呢,眼不见心不烦,咱们只管安安稳稳到达目的地就行。”

    黑暗角落里有道黑影朝他们飞过来,方奇扭头一看,是那个维克多精灵人:“咦,你睡好了?”那小美女扇动着翅膀来到两人面前,停在苗苗的手里,说道:“你俩还真是天生一对呢。”

    方奇没想到精灵竟然能看出苗苗是女扮男装,心里大感惊异:“快说说,你是怎么知道她是女的?”

    精灵人摊开手,“没什么啊,我们维克多人天生就有很多本事,并不算什么。”

    苗苗手里捧碰上精灵,“你长的这么小,跟蜻蜓似的,怎么给卑弥呼抓住的?嗳,对了,我给你起个名字叫豌豆公主,你喜欢吗?”

    精灵人一笑:“当然喜欢,你们叫我豌豆公主,我就叫你们黑脸王子和白脸王子?”

    方奇脸真黑下来,黑白这种搭配他忌讳,就是不喜欢,让人第一个想到的便是黑白无常来,“咄,甚么黑脸王子?叫我黑马王子,要不就叫方哥哥,叫她苗苗。”

    苗苗抚掌大乐:“好不要脸,还方哥哥情妹妹的,凭甚么直接叫我名字,就叫你哥了?叫他放气!”

    方奇脸色尬了,“苗苗,说话表揭短。”对着精灵人叮嘱道:“她可是为了方便出行假冒男人,你也别叫她姐姐,直接叫苗苗好了,反正她就叫苗苗。”

    精灵人很聪明:“那好,你们叫我豌豆,我就叫你放气,叫她苗苗。”

    方奇想分辩,可一想还是算了,放气这个词可是苗苗给他的呢称,现在又多个漂亮妹纸叫,当然多多益善,可惜个头太小了点,不然,嘿嘿……脑子刚想到这儿,便挨了苗苗一脚。

    苗苗想起方奇是把她从卑弥呼女王的墓穴里救出来的,便问道:“豌豆啊,你是怎么给卑弥呼抓住的?是不是有个小故事?我想听故事了。”

    豌豆的经历很奇妙,她是生活在欧洲森林深处的精灵家族。一般来说精灵家族很少会离开他们居住的大森林太远,豌豆也是偶一出现便被个嗜血猎人用网罩抓住。嗜血猎人是生活在森林里的猎人,他们喜欢吃肉,尤其是喜欢从人类那里交换来的熟肉。他们在森林中能抓到稀罕物会拿到镇子上跟人类交换熟肉,交换豌豆的代价便是一木桶熟牛肉。

    “嗜血猎人?”苗苗打断她的话,“听这名字不是喝血的吗?怎么又喜欢上吃肉了?”

    豌豆回答道:“他们打猎来的野兽必先喝干猎物的血,据说喝兽血能让他们迅速恢复体力,所以就叫嗜血猎人的。”
………………………………

第1025章 豌豆

    豌豆被嗜血猎人交换成一桶牛肉,可不巧,这个屠夫本来想去更大的集市卖个高价的,偏偏被小偷给偷走,这小偷也蛮悲催,还没来得及弄清楚这到底是什么东西,又被一帮上岸打劫的海盗杀死。结果,豌豆就被劫持到船上随着他们出海,这些个海盗让她唱歌助兴找乐子,都快要把她给折腾死了。

    而就在这时,海盗船遇到了大风暴,船翻人亡死了很多人。装着豌豆的笼子随着一截破碎的木板飘游在海面上,有渔民把她打捞上去献给了卑弥呼女王。

    卑弥呼女王得到她之后,还想把她炼成个东西,可惜差一点把她弄死,也没能成功。卑弥呼只得把她锁进木头柜子里随着她埋藏进古墓,只到他们来烧了卑弥呼的墓地,才算把她给救了。

    苗苗和方奇听了都觉得不过瘾,方奇还嚷嚷道:“咋,就这么就没了?这故事也就是个简化版啊,全是骨头,没肉呢,精彩的地方呢。”

    “行了,咱们休息吧,时间也不早了,明天还得看看到什么地方了呢。咱们可别被人给摸着掐死了,豌豆,你要是不睡,就帮我们看着点。”苗苗打着哈欠伸伸懒腰蹦到她的床上去睡觉去。

    豌豆睡了好长时间,自然也没了瞌睡,“行啊,我来给你们当保镖,如果有人敢进来,我先告诉你们。”

    方奇觉得豌豆挺神奇的,瞟一眼脸朝着里面躺下的苗苗,低声道:“豌豆,你是不是有啥重要的事情没说啊,比如说还有些古怪事儿。”

    豌豆浑身散着微弱的莹莹绿光,当真十分好看。她趴在他的脸前木头架子上支着腮帮子问:“你想听啥呀,没什么可说了,就那么多了呀。”

    “不信!”方奇当然不相信故事会这么简短,三句两句就说完了,光听她说一路被人家抢来抢去的就很惊险了,不可能那么简单的。

    “哦,对了,你在古墓里呆几百年,你吃什么呀?别跟我说你吃的是空气哈。”

    豌豆俏皮地挤挤眼:“当然不是,精灵精灵嘛,当然是要有灵气才能存活的。古墓里灵气很浓,不然我也早死了。”

    原来是这样,想想她说的也确实有道理,在木头柜子里关了快上千年,居然没死,不是靠灵气存活又是什么。

    不过方奇很想知道有关嗜血猎人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东西,听她的解释,那东西虽然也叫猎人,但是未必是人。果然豌豆接下来说的故事应证了他的推测。

    嗜血猎人确实不是人,它们是古森林的一种精怪,但凡到了一定程度但可以变化成人的样子,它们最喜欢的就是变化成人。因为它们很羡慕人类能在一起生活。但是嗜血猎人一般都是单独行动,它们很聪明,会跟着人类学习使用各种各样的工具。但是毕竟身上还有兽性,不可能完全会变成人。

    所以,有时候遇到落单的人类,它们也会攻击杀死并且吃掉。在它们眼里,人类跟其它猎人也没什么区别的。久而久之人类和嗜血猎人就成了仇敌,有时候人类会组织起人马来搜捕嗜血人,并且把它们吊死在村口以敬效尤。

    但是嗜血人还是喜欢吃人类烧熟的肉,会去偷,或者打扮成人类的样子以物换物。当然,嗜血人很少公开明抢,因为它们大多数都是单独行动,暴露身份便会被吊死在树上。
………………………………

第1026章 抓人办案

    天亮时分,船只终于开到南棒子的光州,海盗们搭上舢板,这回可没运着啥货物,大金牙让人下船去买粮买吃的。大块头过来问方奇他们要不要去岸上。

    方奇招呼他坐下,“你不去岸上?”

    大块头挠挠头坐下吃饭:“不去,大金牙去买粮,咱们又不用养伤买粮买货,用不咱们去。”

    方奇有一搭没一搭问:“昨夜你们都闹啥了,吵嚷了我们半夜没睡着觉。”

    大块头咕嘟一口酒:“还不是分钱的事嘛,喜欢闹就他们闹去,反正咱们不管。”

    方奇瞅瞅左右也没几个人吃饭,“没出什么事吧,没出事就好。咦,大秃瓢呢?”

    “进城去找女人去了,他就好这一口。哎,先生,你们东方人就是厉害,那么厚的墙也能弄开,我听说你那刀也是个宝贝,能不能让我也看看?”

    方奇摇头:“嘿嘿,那东西可不是我的,人家先祖留下的,为这,我还给人家多分了些元宝呢。”

    大块头也没话可说了,吃了饭去甲板上看风景去,他身体还没好利索,可不敢瞎折腾,大秃瓢上岸,他便留下看着财宝,不像那些海盗拿着金银上岸去寻欢作乐去了。

    方奇回到船舱,苗苗才刚刚睡醒,正在盘坐参修,方奇把酒肉放在床前让她吃,“咱们把元宝也分点给他俩吧,好歹也算跟着咱们一场。带着那些东西,我都累的慌。”

    苗苗边吃边说:“我就知道钱这东西你捂不住,得,我也不拦你,你爱咋折腾就咋折腾,让给他们花也是一样。”方奇去把胖子和卡娃叫过来一人分了几锭金元宝,结果他俩又还回来:“不要,跟着你们不愁吃喝,要这东西干嘛要?”

    方奇从里面取出几锭自已随身带着,把口袋扔给胖子:“你给背着,想花就花,不想花就背着。”胖子和卡娃只好取了一个银元宝,“行,我们各拿一个,还不知道怎么花呢。”又把口袋给扔回来,方奇看没办法,只好把口袋放进七星骨里先收下。

    苗苗吃完饭扒在小窗子前往外看,“这就是光州啊,挺穷的地方呀,为毛后期中原人老是跑来旅游呢,真是搞不懂。”

    方奇不想跟她说话,直觉这家伙是故意装的,这是千年前好吧,真是没意思。不过他很快便被苗苗给吸引过去了,“哎,他们怎么都回来了?”凑过去一看,就见大秃瓢和那帮海盗果然都回来了,等他们上船之后,船上人撤掉舢板开船,比哪回速度都快。

    方奇还懵逼呢,“不说要多呆一会的吗?这么快就开船了。”看到有队官兵追过来站在岸边骂才知道这帮子家伙原来是逃税呢。大凡船只登岸交易都是要交税的,笑道:“刚分了金子就逃税,这帮家伙也真是抠门啊。”

    不过,他们走的越快,自已也就越快就回到中原了。

    此后几天,船只在海上都是风平浪静,并没有遇到大风浪和恶劣天气,唯一在即将登陆登州时下了场小雨。这些日子他和苗苗一直都在参悟卑弥呼留下的法器,所以登岸时他俩还不知道,直到胖子和卡娃过来招呼他们已经到登州了,他们俩才醒悟过来。

    方奇和大金牙事先打过招呼,可以不用先去扬州,就近登陆到胶东就可以,因为胶东距离光州最近。

    四人收拾了东西告别大金牙这些人,大金牙和大块头还有些不舍。大金牙并不是对方奇他们有感情,而是有他在船上压阵,其他海盗未必会对他们大动干戈,他们一下船可就不好说了。毕竟方奇这几个人的战力,这群海盗们都清楚。

    大块头则是因为方奇救了他的命,多年的出生入死的海盗生涯,也已经厌倦了这样的砍杀生活。想随着方奇一道下船上岸就在中原谋生,讨个老婆养家糊口算了,可是他和大秃瓢的钱还没分开,一时也拿不定主意。

    方奇他们辞别这群海盗下船,又看见熟悉的城池和熟悉的面孔,他们俩心里竟然还涌起了一阵温暖,虽然他俩也只是客串来的,可毕竟在这边也生活了很长时间啊,怎么着也生出感情了。

    进的城中便见城里人来人往一遍繁荣昌盛煞是热闹,方奇四下瞅瞅,看到城头上还插着元人旗帜,遂问苗苗:“咱们这是回到元代了?就算是发展迅速也没这么快吧,咱们走了不过半年,咋感觉不对劲呢,咱们走的时候我记得沿着一遍破败,到处都是打仗之后的颓坏城池啊。”

    苗苗四下瞅瞅:“走,咱们先找个酒楼吃饭,再问问到底怎么回事。”到酒楼茶肆去打听打听是最保险的办法了。

    走不到多远,还真看到一个斜插斗大茶字的茶肆,便抬腿走进去,这里面果真是热闹,几乎客满。现在是个早市,赶早市喝茶的人正多着呢。四个人找个位置坐下,茶博士过来给他们倒上茶。

    方奇让伙计给端上点心什么的,打了赏钱问伙计:“现在是啥年头了?”

    伙计刚得了赏钱,高兴着呢,“哎哟,这位爷,您是刚从哪里来呀,这都不知道,现在是至元十六年呀。”

    “……”方奇懵逼中,不知道这至元十六年到底是个什么年头,伙计送上点心刚要走,方奇又叫住他,“伙计,那南宋灭亡了?”

    伙计点头:“是呢,都已经灭亡好几年了。”大概他怕给自已招惹上大祸,匆匆忙忙地走了。

    苗苗喝着茶,叹道:“正想不到,咱们离开只是半年,这都过了好几个年头了。”

    方奇也忍不住感慨几声,“南宋很强大的好不好,他们要不是乱搞,也不至于败的这么惨。”卡娃和胖子不知道他们是什么意思,他俩根本就不知道方奇和苗苗的身份,更不知道他们所经历的事情,遂问是怎么回事。

    方奇便把两个朝代的事说给他们俩听,这两人听了以后都觉得不仅是可惜,那个皇上还是个混蛋,彻头彻尾的大混蛋,好好的国家就这么给败送了。

    几个人正聊的热火朝天,忽然打外面冲进来几个黑衣红帽的官差,来到他们面前喝叫道:“大胆草民,竟然妄议国事,给我拿下!”
………………………………

第1027章 先装

    手下那帮人如狼似虎,拿起手里的铁链子便扔过来要套块头最大的胖子。官差一进来,吓的这帮茶客们全跑了,气的掌柜的跟在后面追喊着要钱。

    胖子是个暴脾气,哪里会给他们锁上?抬手一把揪住铁链往怀里一带,那小子收不住脚一头栽倒在胖子身上。胖子伸手要拍死他,方奇忙喝住:“胖子,别伤人命!”胖子把铁链绕在他脖子上推搡一把,那家伙便摔出去一丈多远,撞倒一大遍桌子板凳。

    余下的几个一看,“大胆,竟敢殴打官差!”纷纷拔出腰刀便将四个人围住。卡娃身子弹跳起来飞起一脚便将离她最近的官差踢飞,再一个磕掌打落另一人的单刀,脚尖一勾那刀捡在手里抵在要砍过来那人脖子上:“别动!”

    她这几招简直太快了,那些官差都没能反应过来,眨眼小头目便被她制住,手下一个个呆若木鸡,不也再攻上去。

    方奇和苗苗坐着没动,甚至连头都没抬一下,无论是胖子还是卡娃都不是好惹的,战力最弱的卡娃也能把这些小子揍的吃屎。

    那个小头目还色厉内荏地骂道:“你们这帮贼人胆敢在大元的国土上放肆,你们是不想活了!”

    方奇抬起头来对卡娃说:“把他靴子脱下来,抽他的脸!”胖子上前剥了他的靴子甩开便是一下,他这下不要紧,那家伙当场给抽倒在地上浑身抽搐两眼翻白,吓了方奇一跳:“我只让你们打嘴巴子,没说让你们把人打死!”来到那头目跟前两手一掐他的额头大穴,那人不再抽搐,慢慢身体便软下来。

    他那些手下吓的全跑到外面,一边跑一边喊:“不好了,出大事了,打死人啦!”

    方奇出手,那人肯定是死不了的。胖子连连抖手:“我没想拍死他,他怎么就死了呢。”苗苗招手让他俩坐下,“跟你们说清楚,这里是有王法的地方,可不能随便打死人,一会就有人来找麻烦的。”

    那掌柜和伙计茶博士躲藏在后面听外面这几个人说话喝茶吃点心,居然神定气闲不急不慌,一个个大眼瞪小眼:“咱们是不是看花眼了?”

    方奇和苗苗正给胖子和卡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