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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野小神医-第3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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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着太阳还没有完全升起,方奇他们快马加鞭向着拜尔那沙漠深处一路狂奔。到正午时分,他们已经穿越过起伏跌宕的土石山地稀疏的草原和戈壁滩相接地带,踏进了一遍黄沙的世界。
原来方奇觉得靠近里海边缘湿气大,这里肯定是森林俨然绿草如茵,可事实上却根本不是这么回事,这里的沙漠并不小。不仅如此,就连戈壁滩和草原接壤地带的草也像秃子的脑袋没有几根毛。
到了一处沙丘上众人歇息了片刻吃点东西补充下水分,倒是阿美显得十分兴奋,指着远处:“路上还有几处绿洲,到了沙漠的边缘就是高原,从高原下去有盆地,我们那里有花有草,也是人间天堂。”
卡娃手搭额头前,看着都眼晕,“天哪,这得走到什么时候?”高长恭打马一路欢叫着跑下去,青龙也跟着往下跑。傀儡马就这么好,不用喂草料也不用喂水,还不知道疲倦,比起普通马来耐操,唯一的毛病便是要是坏了,那就完蛋。好在他们能把马腿磨没了,这条路也肯定会走到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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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5章 此去千里
方奇他们便不再停留,吃喝完了一齐打马朝着沙漠深处狂奔。任何事情都是一样,只要放下思想包袱,人就会无比轻松,明知不能为而不为,才是明智的选择。所以方奇此时才显得无比轻松,一人纵马追上他们跑在最前面。
一直跑到傍晚时分,太阳已经西斜,前面终于看见一座不大的绿洲。绿洲里长满了高大的椰子树,里面还有股山泉小溪,沿着山泉和小溪形成一遍绿地,周围长着低矮的灌木丛。
众人跑到绿洲里停下马,把马放在一边歇息,各人去找来干枯的木柴点上火,大伙围坐在火堆边吃东西喝酒。今天跑的路程可不近,从戈壁滩边的土城一直跑到这里至少也有一百三四十里地。屁股都颠的疼,半坐半卧在火堆前,谁也没力气再说话。
方奇让他们吃完睡觉,自已去检查傀儡鬼的情况,除了傀儡人制作的那匹木马需要修理,其余几匹马都没问题,好着哩,跑到欧洲都未必有问题。本来这几匹马都是塞外的良驹,骨架子厚实又粗壮有力,制作成傀儡马之后也厉害。
回来时,除苗苗和卡娃还在打坐外,其余人都睡下了。方奇照例得抽上一袋烟才能睡觉,否则晚上也睡不踏实,靠在椰子树上两眼瞅着湛蓝色的夜幕,天空真的很蓝,又显得非常高远。天空的星星眨呀眨的,如同宝石闪烁着烁烁光芒。
这样的天空也只有在这种沙漠里才能看的如此清楚,不知道天外世界又会是怎么样?方奇是穿越过来人,自然知道外面是外太空,是个太阳系,可处于元朝这个时期,却有种不真实的幻觉。好像天外应该有个天宫,就像孙悟空上南天门那样。
他还看过一则报道,说美国航天局在银河系边发现一座天空之城,那个天空之城是无数个星云构成,星云说白了就是无数个星球,站远了看就是无数个星球连成一遍的云。有科学家根本星云判断那是人类梦寐以求的天堂。当然,这也只是科学家所谓的一说,未必就能当真。
方奇吧嗒吧嗒地抽烟,脑子里开火车一样瞎想,四周万籁俱寂,唯有这遍绿洲里还有虫子蛙声,真让人疑心他们不是在沙漠深处,而是身处于田野。
接连几日经过好几个绿洲,有的经济还有驼队和牧羊牧马的羊群马群,倒没怎么耽误时间,直到第三天他们终于看到横亘在远处的高原和山脉,阿美兴奋道:“到了到了,前面就是高原,爬上高原便是盆地。”
可是这个高原实在是有点高,方奇他们从两山之间的峡谷进去,高原上森林茂密,山下也是小溪潺潺,真像阿美所说的是人间天堂,是个好地方,即使是不长树木的原上也长满了绿草。阳光之下,绿意青葱满眼苍翠,让人十分舒服。
沿着山谷跑了两天才进入盆地,进入盆地之后,一路上便看见几座城池,这里的城池比起安息国那些土城要高大的多,城里也比戈壁滩边缘的城池热闹了许多,可是方奇他们也无暇再逗留,因阿美去时无多,必须赶在她死前把她带回她家中。
伊思法山峰是盆地西南的一座高山,阿美的家便在伊思法山峰西南边的霍拉姆的部落。进入那遍区域,地形开始呈现出山地特色,不再是满眼的绿色森林和草原,而是泛着灰白色的山石和土地,风沙也开始大起来。霍拉姆是伊思法山的其中的一座山,这里以盛产宝石而著名。
阿美带着他们来到霍拉姆山下的矿洞,果然就看见山下搭建了许多的窝棚,很多的奴隶在山石里淘洗着砂石,从中分拣出大大小小的宝石。还有许多的打手抡着鞭子驱赶人们干活,稍一停下便会挨上一鞭子。
那些监工打手看见他们这队人马过来,脸上都露出诧异的神色。要知道淘宝石的地方很少有商队会直接过来的,他们一般都会直接去找酋长做生意。
方奇指指监工头目:“阿美的家人在哪里?”
监工头目懵逼中,方奇又说:“我是来赎人的,让你们酋长过来。”监工见他们人群中果然有个当地女子,忙让个打手去找阿美的家人,半个时辰不到,灰头土脸的阿美家人终于打着赤脚过来,阿美扑到他们面前抱着大哭,阿美的阿爹阿娘脑子还不太好使唤,木讷的不知道怎么回事。还是她的两个兄弟还算灵活,一齐问阿美怎么回来了,阿美跟他们一说,这兄弟二人一齐到前面给方奇他们行跪拜礼。
方奇让他们去换上衣服跟着一道去见酋长,那边监工已经收拾停当,带着他们去山下部落去找酋长。酋长住的地方是个绿水环绕的山庄,山庄前沃野千倾,牛马成群,倒是个好地方。这座山庄也建造的很大很辉煌,监工带着他们进山庄,酋长正在园子里采摘一种细小的果子,听说方奇他们是来赎人的,上上下下打量他们,见他们是一群东方人,也没敢怠慢。
他们淘出来的宝石大多数都是销往东方,据说东方人的钱很好赚,想不通他们要来赎几个奴隶是何用意,把他们让进庄园中盛情款待,方奇拿出制作好的宝石,酋长大喜。在他眼里奴隶除了比牛羊聪明,不可能比宝石值钱,交割完成,把奴隶契约还给方奇。
酋长还要挽留他们住下,也好攀谈些生意。可是方奇对他所谓的生意一点也不感兴趣,带着阿美一家人离开霍拉姆部落,现在他们的身份是自由人,有了这样的身份买卖土地做个小农场主是没问题的。
在可丹山下看见有个有几百亩土地的小农场便花钱买下来安顿阿美一家人,阿美一家把方奇这些人敬若神明,一直在可丹山这个小农场逗留了三天,方奇和苗苗才决定要离开,他们可不是来玩的。
从波斯到撒哈拉还有很远的路,尼儿国当年肯定是个极为强盛的国家,不然他们的传说怎么会流传到千里之外的波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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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6章 海边阿雍小镇
苗苗也怕再节外生枝,闹出其它的事来,第四日他们便准备充足上路。这一路上倒是轻松了许多,不是赶路轻松,而是方奇和苗苗的心情。方奇没能因为一个波斯女子而放弃了修行,不能不说是个很大的胜利,虽然说起来这个理由有点无厘头。可是谁又能说自已身上没有任何的弱点和短处呢?
横穿曾经辉煌一时的巴比伦王国只有四天,到了布满了圆顶建筑的大马古城。方奇和苗苗真有种时空穿越的错觉,事实上真是时空穿越了,他们从后世现代穿越到了元代,又从古代的丝绸之路跑到这地方来,看那些蒙着灰黄的建筑有种不真实感。若果真有镜像世界,方奇宁愿相信自已是跑错了地方。
这里比起波斯国又要繁华了许多,这里地处亚欧交接之处,又是亚欧的交通要道,所以各色人种特别多特别杂,驼队和马队也非常多。大马城西便是地中海,这块古老的土地上孕育出了几大宗教,这几大宗教至今还在互掐个没完。
可是他们各大教派互掐一点也没耽误这里成为古往今来的战略要地,大马古城的大街上除了热哄哄的马粪羊粪,空气中还飘荡着牲口的腥膻味儿和烤羊肉串的气味。
他们住进一家客栈,这里的烤羊肉和做的一种类似夹着芫荽的煎饼很好吃,用葡萄酿造出来的酒也非常好喝。总之,几个人吃了都不想再走了。苗苗难得缠着方奇要逛街,这地方少雨,可是灰尘很大,街上除了马粪羊肉气息,便再也闻不到别的气味。
一连吃了十几家饭店的美食,除了羊肉,好像再也找不出别的可以吃的东西。直至后来所有人都吃腻了,他们才离开大马前往圣城耶路撒冷,这地方是几千年来东西方冲突的源头,无论是古代还是后世,这里总是战争不断。
一路过来方奇绝口不问苗苗是怎么处置阿美那个病症的,既然已经放弃就不用再去想了。苗苗倒是比方奇更积极地救治病人,他俩最大的爱好便是为路边的穷人治病,虽然未必能救得了他们一生,却也能救人于一时,有时还会施舍几个小钱或者几块羊肉。
没几日便到了埃及,曾经这里也是文明的一极,可现在却已经是芳华落尽。那几座兀立于荒漠之中残阳之下的大金字塔,卡娃反倒是稀罕的很:“咦,这里还有这样的塔!”大漠里的风卷着黄沙一**吹袭着孤独的高塔,显得分外的凄凉。可是这里的凄凉总不如“咸阳古道烟尘绝”在方奇的心里那般空谷绝响。
卡娃虽然是玛雅人,可她未必就能体会到沧海桑田的那种意境,夜宿开罗。那个时代就已经叫开罗了。这里还是以羊肉为主,唯有不同的是这里有新鲜的热带水果配以烤乳羊羔比起纯粹的羊肉烧烤口感上要好的多。
可是方奇他们并没有多呆,次日便早早离开开罗,前往传说中的撒哈拉大沙漠那个叫阿雍的小镇子,这里就是后来发生三毛和荷西美丽爱情的发生地。
可是现在这个年代,这个小镇还只是个几栋土屋的小村庄,但是站在海边看碧蓝的海水与莽莽的黄沙相映衬,尤其是夕阳西下之时,真的很震撼人心。
苗苗站在夕阳中,身形被炫丽的阳光浓缩成一点纤细的背影,她迎着大海大声问:“放气,如果没有三毛,你愿意不愿意为我写一本梦里花落知多少?”
方奇正晒着太阳惬意着呢,猛然一听到这话,脑瓜还没能反应过来,“拜托,那是奶奶型的爱情故事好不好,咱们不玩那个,要玩就得玩刺激的。”
“要怎么刺激的?”苗苗转过身来。
方奇抓住五把白沙捏在手里又松开:“要不,你打那跳下去,你先跳,我跟你后面跳。”
阳光中看不清苗苗的脸,也不知道她是什么样的表情,是生气还是好笑:“八嘎,为什么要跳海,你书还没写呢,我跳了也是白跳了。”
方奇呵呵笑起来,双手枕着头,“我就说嘛,你们女孩子的心哪,琢磨不透,恨不得把我绑你腰带上,就这样还不放心,简直了。”
苗苗退回来,盘腿坐在他身边,悻悻然道:“我哪有对你不放心了。你去撩妹,我说你了?还是拎着菜刀追你八条街了?不过是想把人生写的美妙一点而已嘛。”
方奇对她勾勾手,“把你手腕子给我。”伸出两指搭在她手腕子上,苗苗一抽手反手给他个板栗子,“真没趣,你当我有病?”
方奇揉搓着脑壳嘿嘿笑道:“其实,真的,你说喜欢玩,我就带着你穿古越今,全世界各地跑着玩,你是不是讨厌吃羊肉了?这气也不能撒在我身上吧,我倒是想换换口味的呢,可惜他们连烤鸭也不会做,不然有淮南牛肉汤或者云南米线也成啊。”
苗苗过来给他在疼处吹吹气:“行了,你就别抱怨了,话说我陪着你到处颠儿,累的我呀,实在不想再吃了。”
“咦,”方奇瞅见有几个小黑哥正抓虾捕鱼,“不用再吃羊肉了,咱们吃几天海鲜。不过我瞅他们的小脏手,恐怕你也未必能吃的下去。”一过了阿拉山那地方,基本都是两只手直接抓着往嘴里塞,真让人受不了。不过已经下手到现在了,习惯成自然,也不觉得太别扭,只是还是无法忍受别人的脏手。
在村子里唯一的野餐馆饱餐了一海鲜,乍一改变口味,所有人都敞开肚子大吃。晚上住在土屋子里听外面阵阵海浪之声,苗苗睡不着,捅捅方奇,低声道:“陪我出去压马路去。”
方奇想笑,又怕吵醒别人,这里哪来的马路,分明就是土路和沙子路,能有头驴子就算不错了的,他们骑马来,当地人都把他们当成超级富翁了呢。
外面倒是月光正好,腥咸的海风柔柔地轻轻拂过,他俩刚走到海边便听到村庄里有人举着火把嚷嚷:“快救人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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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7章 脑壳是手机
“咋回事?”方奇和苗苗相视一眼,说好的压马路的,不料还蹦出个要救人的来。两人也不敢耽搁,朝那边跑去,其实这个村子也不大,全是渔民,叫渔民也实在是冤枉他们。他们只在浅海捕鱼捕虾海胆什么的送到集市上换来粮食吃,自已是没有船只的。这个叫阿雍的小村庄也是海岸边唯一有点绿草和树木的地方,除此之外便是莽莽黄沙。
他俩跑到那栋土屋子跟前,就见两个小黑哥抬出个黑哥,另一个黑哥牵出小毛驴,大概是打算把这位黑哥送到人多的地方救治去。方奇上前让他们停下:“我给他治病,你让他别乱动,按住了。”那两个小黑哥按住病人。
方奇伸出手在那位黑河肚皮上轻轻按摩了一阵子,“行了,让他起来吧,去通个便便。”那位小黑哥从地上爬起来,摸摸肚皮,还奇怪呢,“咦,竟然不疼了。”接着便又抱着肚子钻进沙漠里去方便去了。
苗苗说道:“他是肠梗阻?难怪你这么容易。”方奇笑:“难不成你还希望人家得癌症?这个年代生怪病的人还是不多的。相对来说确实容易些。”
两人又返回到海边,苗苗说:“明天咱们就深入沙漠腹地,听说有个地方叫沙漠之眼,是个很恐怖的地方,毛里人把那里比作魔鬼爬出来的地狱。”
方奇不以为然,“那是自然地质,哪里会有甚么地狱,听他们胡说。”不过他们一路打听过来,还确实听说尼儿国的中心便是在沙漠之眼附近。那地方是伊比亚高原以南,离阿雍小镇约三百里。他们要想过去,还必须爬过森拉山。或者从一个叫垒布的村落进去,要绕行至少一百多里。
当地有关于尼儿国的传说,那是个非常强盛的草原之国,据说最为强盛时几乎占了非洲面积的三分之一,北到地中海,西到太平洋,几乎涵盖了古埃及和阿拉伯部分地区。
如果牛逼的文明,史前居然没有记载,最早的记载也不过是两河文明、巴比伦和古埃及文明。若说真的几乎覆盖了古埃及,那只能说那个尼尔国存在的历史更为久远,那时候还没有文字记载。这里的土著只能世代口口相传,所以才有了这么个故事。
“放气,后世的那个人是带虫子进广深的,你觉得那人会是有意识地传播病毒的吗?”
方奇坐在沙滩上,吧嗒吸了一口烟,“我不觉得他是有意的,当时也没想那么多,觉得他应该是敌对国干的坏事。现在想来有些可笑,若从现在现在的观战来看,我想起霍金说过的一句话。”
“霍金说过的什么话能值得你如此上心?”苗苗不明所以。霍金那人不太着调,看见人家弄个大射电望远镜,赶紧警告说:不能乱对外星发射信号,会把外星人引来的!又说再过一百年,人类就要灭亡了,你们趁现在还活着可劲地折腾吧。还说人类赶紧找个下家搬家吧,不然搬家费都涨了!是啊,现在什么都贵,尤其是人工费。
方奇呵呵笑道:“霍金那个神棍说过,如果外星人要进攻地球,肯定会从中原大陆开始。你知道是为什么吧,这个用不着我解释了。”
“有意思,霍金这人还真是,他怎么肯定会从中原大陆开始。话说美国一直怼天斗地,想捞着这个好差事呢,还想继续扮演拯救人类,充当世界领导者呢,这样的好事干嘛不给美国,霍金这不是存心恶心美国人嘛。”
方奇却想着其它事:“我一直在想,如果这个尼儿国真是曾经辉煌过,也许跟史前有点关系。那么当时的医学肯定也是相当发达,咱们去也许能挖到甚么高大上的医术,比较说基因改造,克隆人啊什么的,对吧,回去对咱们国家也算有贡献了呢。”
苗苗捏起手指头又在他的脑门上弹了下:“你联想可真丰富,不过还真没准,说不定还有灵魂改造收集的。就像神话里传说的那样,有个地狱,人类的灵魂进去改造下,洗掉记忆再重新给新生儿装上去。”
方奇兴奋地搓手:“对,我就是这个意思。也许真有那么回事,神话传说也未必全是假的,如果把咱们的脑子看作是个手机,你知道什么时候那架机器会发送信号?”
几个小黑河举着火把在海边闹腾的欢,没多久便爬上岸来,扛着一条大黑虫子跑过来:“大哥,这个是送你的!”往地上一扔,把他俩吓了一跳,我去,这么大的海胆!别说吃了,就是看着都吓人。
方奇看是个得肠梗阻的黑哥,忙说道:“那,那,麻烦你们宰杀了,帮我们做好,明天我们带着上路吃。”
“好咯!”那帮小哥还抬着几只一人长的大虾和大鱼,晚上方奇让他们帮着准备点吃的东西,明天要去沙漠深处去,所以这帮黑哥连夜干活捕捞。没成想捕捞出来的鱼虾大的如此吓人。
不过想想那个年代,鱼虾这东西恐怕并不讨吃货们的喜欢,若是放在今世,汉人吃货早把它们统统变成了便便。
话说这帮小黑哥手虽然看着不太干净,可是把这些鱼虾割成一条条的,洒上辛粉再放在火上一烤,那味道确实还挺香的。比起他们吃腻了的羊肉来更加美味。尤其是海胆,又嫩又脆,比鸡肉还鲜美。
两人靠在沙滩上有搭没一搭地说话,苗苗忽然直起身子一推方奇:“快看!”
方奇正被海风吹的昏昏欲睡,撩开眼皮:“咋了嘛?”顺着苗苗手指的方向看去,只见森拉山脉的那一面亮如白昼,纳闷道:“有人放火?他不知道放火烧山,牢底要坐穿吗?啊呀,非洲人的环保意识还是太差了。”
苗苗气的跺脚:“神码跟神码,走,跟我上去看看去。”说着便展开翅膀飞起来,方奇也跟着展开翅膀飞起来。两人一上一下直升上天空,当他们俩的视线越过高高的森拉山脉时,再看那个出现火光的地方,都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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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8章 黑老子一跳
方奇苗苗都没想到大沙漠深处发出强烈亮光的居然是高原的一个凹陷之地。那道光柱从那处凹陷之处冲天而起直射天空,看起来就像个巨大的探照灯,不由感叹道:“你说霍金要是看到这一幕会不会给吓的尿裤子?”
苗苗翻个白眼儿,“能不能别逗比了,那里发出这么强的光,会不会是悬浮的巨大湖泊,下面是火山?”
方奇脑洞没她大,想了想,感觉这个脑洞开的实在是太大了,物理学上利用水珠形成凸透镜倒是有可能实现,但悬浮在火山口上的湖泊把火光凝聚起来发射到天空,这什么人才能做的到?
“你不会又是说是外星人干的吧?反正我是觉得这个说法不靠谱。如此之强的光谱,可不是什么火山所能形成的。太科幻了,我的处理器已经超负荷了,咱们还是撤了吧,免得让那光给做成烧鸡。”方奇也不管苗苗干不干,自已先下去了,气的苗苗从上面追着一路骂下来。
方奇落在沙滩上,免不得又要挨苗苗一顿爆炒毛栗子,好在他的脑壳久经考验,已经能承受的住打击。苗苗见月亮已经落在海面那边了,时间不早,也不敲他,只说:“走,进去睡觉吧。”
次日几人早早起来,小黑哥们早已准备好了吃食和各种果子榨的汁液,这里的果子非常甜,还有椰子之类的。他们要赶在太阳出来之前到达垒布村,这里属于热带,只要太阳一出来,气温就直线上升,就是晚上还算舒服,不冷不热,就是睡在沙滩上也十分惬意。
小黑哥把吃的喝的搬上马背驮上,还系上好几道绳子怕半路上颠掉了,方奇付了报酬告辞而去。一行人打马如飞朝着西边的垒布村跑去。这里是沙漠地带,有着森拉山阻挡,高耸的地方沙子一时蔓延不到海边,所以沿着海岸边倒还长着郁郁葱葱的椰子树和又粗又高的面包树。
路并不难走,到中午时分他们便到了垒布村,垒布村实际上是坐落在山峰之下的一个村落,这个村落同样是靠着打鱼摸虾度日,有时还会弄些果子送去集市上卖。
这里屋子则是清一色的长大的椰子树叶盖成的尖尖的草屋,看见他们骑着高头大马,一个个跟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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