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富士康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三国之文士崛起-第23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涿郡当时城池不大,但是地位重要,又是北方的粮仓,张角派了黄巾军大将程远志率军五万围城,城里的粮食也不多了,形势已十万火急。
………………………………

第二章 正气歌

    秦牧之带着关羽、张飞、赵云、诸葛亮等人,马不停蹄赶往涿郡。他带着五百人的队伍,到了大兴山下,远远就看到了程远志的队伍。

    秦牧之等人到了一个半山腰上,察看军情。抬眼眺望着不远处密密麻麻的黄巾军,他们脸色各异,如潮水般,人头涌动。而涿郡城中守卫的兵卒,稀稀拉拉,估计不足千人。

    “贼众皆披发,以黄巾抹额,看起来军容方盛,我们不可妄动。”少年诸葛亮的脸上,有几分忧虑。纵然关羽、张飞再勇猛,若对方群起攻之,胜算很小。

    而关羽手摸胡子,凤目紧闭,对诸葛亮的不安透着一抹冷傲的不屑,贼人的人数虽多,关羽却根本没有放在眼中,他觉得一般打仗也是单挑的。

    张飞因为家人都在涿郡,已经等得不耐烦了,大喝一声“矛来”,丈八长矛在手,上前对秦牧之说:“大哥,管他个鸟人,我们过去杀他个屁滚尿流!”

    “跟我杀过去!”秦牧之也决定先去试探一下对方的实力,于是左有关羽,右有张飞,扬鞭上前。

    诸葛亮安排了一百来人,在队伍后面虚张声势,骑马拖着树枝,一时间大兴山下尘土飞扬。

    黄巾军大将程远志原本对拿下涿郡胜券在握,冷不防身后杀来一支队伍,他也不知道秦牧之带来了多少人,马上遣副将邓茂出战。

    “哪个不怕死的,报上名来,我的大锤已经饥渴难耐!”邓茂身材魁梧,披盔戴甲,胯下一匹枣红色的骏马,手持一对流星锤,信心十足,骑马上前要单挑。

    “找死!大哥让我上吧,我原来杀过猪!”少年张飞此时丈八长矛在手,见敌将出马,他一脸兴奋,恨不能立即痛痛快快厮杀一阵。

    “三弟,你去吧,首战务必小心。”秦牧之相信张飞的实力,让他打头阵。

    “逆贼,快来受死!”张飞得令,纵马上前。

    “来者何人?我乃天公将军麾下渠帅大人坐下的副将邓茂,不杀无名之辈……”邓茂不认识张飞,也对张飞的急性子脾气一点不了解,他想先客气一下,问清楚来的少年是谁。

    可惜,邓茂的话还没说完,张飞的马就到了眼前,丈八蛇矛直出,手起处,一道金光刺中了邓茂心窝,他翻身落马,才听到张飞的自爆姓名:“燕人张翼德在此,谁还敢来受死?”

    秦牧之见邓茂出战,没一个回合,被张飞一枪刺中心口,当场跌落马而死,摇摇头对身边的关羽说:“二弟,还记得大哥曾经跟你说过的至理名言么?哎,生命如此宝贵,何必如此浪费?”

    程远志见邓茂跟张飞都没打过一个回合就被杀,大怒,气得嗷嗷大叫,指着张飞:“来啊,有谁出战,给我拿下这黑炭头,吾必重赏。”

    “末将周仓愿往。”程远志的话音刚落,人群中闪出一员将领骑马上前,他提着大刀,身材高大、黑面虬髯,看上去实力不凡。

    “去吧,拿下那黑炭的人头,赏金百两。”程远志道。

    周仓得令,提着大刀,催马挥刀,如猛虎下山,骑马去战张飞。

    “又来一个送死的!”张飞很兴奋,举矛变刺。

    周仓用尽全力,举刀去挡。

    “铛!”

    一声巨响,张飞的丈八长矛跟周仓的大刀重重撞击在一起,火星四射。

    张飞的手中长矛竟然震动了一下,单凭力量对决,两人竟然差不多。

    “好小子,总算遇到一个能战的,报上名来,俺张翼德留你一个全尸。”张飞叫道。

    “吾乃关西周仓,你这阉人休得猖狂!”此时张飞还刚出征,没什么名气,周仓挥舞着大刀上前力战张飞。

    两马盘桓,你刺我砍,两人打在一处。张飞跟周仓战了十来个回合,骑马便走。

    周仓扬鞭追去,突然,张飞咧嘴大笑,来了一回马枪,手中的长枪一抖,对着周仓的胸口,猛然刺出:“去死吧!”

    周仓料到张飞会回马枪,身子在马背上微微一侧,让过了张飞的长枪,右手挥刀,大刀砍向张飞的脑袋。

    张飞迅速回枪挡住,眼里杀气毕露,准备使绝招。

    关羽远远一看,这周仓身手还不错,能跟张飞战了二十余个回合,还是使一口大刀,觉得有点意思,便大喊一声:“刀来!”

    青龙偃月刀握在手里,关羽骑马上前,对张飞说:“三弟,此人留给我,别伤了他的性命!”

    关羽催马挥刀冲了上来,青龙偃月刀的杀气漫天挥舞,刀光闪烁,三个被程远志派来挡住的黄巾军将领被关羽瞬间秒杀。

    “气煞我也,看我亲自去取这红脸贼的狗头。”程远志见关羽比张飞还勇猛,一连折了数员大将,气昏了头脑,道。

    “渠帅大人,咱们这边可是有五万兵,一起上,你又何必去跟他们单挑。”程远志手下的谋士郭旬劝说道:“大人三思啊。”

    “不必再劝了,本帅一定要活劈了这红脸贼,不然难消我心头之恨。”程远志并没有理会郭旬,大喊一声“擂鼓助威”,抄起一口大刀,冲关羽冲杀过去。

    “哎,生命如此宝贵,何必如此浪费。”见程远志出战去跟关羽单挑,秦牧之对身边的赵云说:“这种蠢货,自作孽,在电视剧里也活不过一集。“

    果不其然,程远志提着大刀刚刚进场,关羽手中的青龙偃月刀凌空挥起,诗云的光芒一照,刀光耀眼。

    关羽出招太快,程远志还没来得及闪躲,人头就已经飞起,空中鲜血四溅,血雾弥漫,浓烈的血腥味,让青龙偃月刀的刀身更加光芒四射,充斥四周。

    所有人,包括和张飞大战的周仓,看到这一幕,都彻底惊呆了。自己奉若神明的渠帅,竟然被关羽一刀给砍死了,而且是挥为两段。

    过了半响,也没看见程远志复活,远处飞来几只乌鸦争相食,众人才知道,张角说的黄巾教徒到了大将级别能起死回生是骗人的,吓得倒戈想跑。

    这时,程远志的谋士郭旬口中念念有词:“有天治、有地治、有人治,三气极,然后歧行万物治……”

    这是《太平经》里的原话,是张角亲自传授给郭旬等人的。一时间,现场狂风大作,飞沙走石,乌云遮蔽了天空的诗云的光芒,秦牧之身后不少抵抗力差的乡勇开始头疼,倒下。五万黄巾军见郭旬“作法”,信心有所恢复,也稳住了阵脚。

    “看来这太平道人会妖言惑众!哼,邪不胜正!!”秦牧之见状,立即骑马上前,兑换了一首文天祥的《正气歌》,大声朗诵:

    天地有正气,杂然赋流形。

    下则为河岳,上则为日星。

    于人曰浩然,沛乎塞苍冥。

    皇路当清夷,含和吐明庭。

    时穷节乃见,一一垂丹青。

    在齐太史简,在晋董狐笔。

    在秦张良椎,在汉苏武节。

    ……

    是气所磅礴,凛烈万古存。

    当其贯日月,生死安足论。

    地维赖以立,天柱赖以尊。

    ……

    岂有他缪巧,阴阳不能贼。

    顾此耿耿在,仰视浮云白。

    悠悠我心悲,苍天曷有极。

    哲人日已远,典刑在夙昔。

    风檐展书读,古道照颜色。

    ……

    这首《正气歌》的开头,即点出了浩然正气存乎天地之间,至时穷之际,必然会显示出来。全诗感情深沉、直抒胸臆,气壮山河,让人顿时神清气正。

    此诗一出,天地之间一片浩然正气,立即压制住了郭旬念《太平经》冒出的黑气,顿时风停了,乌云散去,“诗云”也异动了,天上惊雷滚滚,一道金光从半空光芒万丈。

    这种千古名篇出世,发挥了惊人的战斗力,秦牧之的名气值一下子飙升了三万。

    在场的关羽、张飞、赵云等人也一个个笼罩在金光之下,精神抖擞,热血澎湃,战斗激情也高涨。

    “去死!看枪!!”少年赵云纵马上前,手握亮银枪,一枪挑了郭旬。

    赵云的枪法太快,一道白影闪过,郭旬还没反应过了,就被刺中,当场吐血身亡。

    周仓见郭旬被杀,稍一犹豫,他的大刀,也被关羽的青龙偃月刀砍断,他落下马,青龙偃月刀已经抵住了他的脖子。

    “看你是条汉子。以后就给关某牵马提刀,你可愿意?”少年关羽并没有杀死周仓,问道。

    “感谢将军不杀之恩。周仓愿意从此鞍前马后。”周仓无奈点点头,说。

    周仓这次算看明白了,这时他要说不愿意,就算关羽不杀他,以张飞的个性,早把他当猪杀了。

    程远志的大军本来就是一些乌合之众,主将和军师被杀,周仓等头领也投降了,五万人一下子奔溃了,四处逃窜,秦牧之挥军追赶,投降者大约三千人,第一仗大胜而回。

    但在路上,秦牧之却并不高兴,张飞上前问道:“大哥,咱们打了大胜仗,你为何不高兴?”

    “望穿疆场堆白骨,看尽兴亡百姓苦!”秦牧之叹了一口气,说。

    “主公仁慈,我诸葛亮果然没看错人!”诸葛亮听了秦牧之的话,说。

    幽州太守刘焉,汉鲁恭王之后,听闻秦牧之的战队大获全胜后,亲自出城十里迎接秦牧之等人。
………………………………

第三章 好雨知时节

    打完第一场胜仗,在回幽州涿郡的路上,秦牧之发现,灾情比自己想象的要严重得多。

    一路上,成群的蝗虫,像苍蝇一样,密密麻麻,在空中嗡嗡乱叫,目之所见,皆系鹄面鸠形,耳之所闻,无非男啼女哭。枯骸塞途,绕马而过,残喘呼救,望地而僵,饥黎饿殍载道。

    一行人到了幽州地界,已快正午,诗云的光芒暗淡,大地都开裂了,像张开的鳄鱼嘴。道路两旁的柳树,一片叶子都没有。

    “大哥,这都快夏天了,这柳树上怎么光秃秃的?”张飞也很奇怪,问道。

    “三弟,这下你知道我为何高兴不起来吧?你仔细看看那些柳树,不仅连叶子都没有了。树皮都被灾民剥光了!”

    张飞看了看四周,果然是大地干渴,路边的柳树,无精打采的耷拉着脑袋,皮都没有了。农田里的庄稼,本来就稀疏的稻穗,如今更是因为干旱几乎快要死了,大路之上,有少数的逃荒的饥民,男女老幼,相互扶持,衣衫破烂,身材瘦弱,脸色更是苍白无力。

    这时,一位年老的长者突然无力瘫倒在地上。

    秦牧之下马,将老汉扶起,问道:“老丈,你没事吧?”

    “我饿,三天……没有吃东西了…”老丈两眼无神,面黄肌瘦,干裂的嘴唇一张一合,断断续续地说。

    “哎,真是可怜。”秦牧之让关羽、张飞取来水和一张大饼,交给老人。

    老人接过大饼,还没吃,人群中有一位年轻人先将饼抢了过去,可是,没等他张嘴吃掉,一旁人如狼似虎,哄抢上来。

    “给我吧,我家孩子也三天没吃东西了。”

    “让开,你个混蛋,这是我先抢到的,我老婆就快饿死了。”

    一块饼,引发的哄抢场面,让秦牧之、关羽、张飞等刚出校园的少年目瞪口呆,大吃一惊。

    于是,秦牧之让诸葛亮再去取一些军粮,分给了这些饥民。

    诸葛亮说:“主公,我们这次急着赶路,所带军粮也不多。而且,新投降的三千人,也要吃饭。”

    “先分给他们一点,到了涿郡我们再想办法。”秦牧之说。

    一行人到了涿郡地界,一阵风吹来,山丘上黄土飞扬,满目苍夷。

    大约五十个面黄肌瘦的灾民私立大纛,上书“王法难犯,饥饿难当”八字,拦住了秦牧之的队伍,要求给点吃的。

    见其中有的灾民手握锄头镰刀等凶器,张飞骑马上前,厉声喝道:“你们这些匪民,真是吃了熊心豹子胆,连我们都敢拦?”

    这伙人是一个村的,为首的一位七旬老人,衣衫褴褛,人瘦得像一根竹竿,风一吹就能倒,他丢掉手中的镰刀,扑通一声跪在了秦牧之的马前,抱住马腿,哭丧着脸,道:“将军,我们也是没有其他生路了,你就可怜可怜我们吧,赏我们一口饭吃。我儿子和儿媳已经饿死,家里只剩三岁的孙子,他已经五天没吃东西,也快饿死了,你们给点吃的,救救他吧,你们的大恩大德,老朽来世作牛作马必报!”

    身后的五十多人见老者下跪,也跟着跪在了秦牧之的马车前。

    秦牧之见拦路的并不是土匪,而是老弱病残的灾民,便下了马,扶起跪在地上的老者,问道:“你们全村出来乞讨,官府难道没有开仓放粮赈灾吗?”

    老者泪流满面,摇摇头哭诉:“回大人的话,要是有救灾粮,我儿子和儿媳也不至于饿死,他们把家里仅存的一点粮食,留给了我和孙子!我们涿郡的灾民,前几日一起到官府请愿放粮,结果郡里的官吏,在前一夜就带着家眷逃走了,官府的粮仓里面也空空如也,连老鼠都饿死了!”

    “这涿郡乃是北方的粮仓,都是这样子,别的地方可想而知。”听了这话,秦牧之心乱如麻,但还是对诸葛亮说:“把我们的干粮都给他们分一点,我们抓紧时间赶到郡里。”

    秦牧之一行人赶到涿郡,已近黄昏。

    打了大胜仗,幽州太守刘焉很高兴,亲自迎接,带着酒肉赏劳军士。

    秦牧之知道行军也很辛苦,于是将吃的喝的都分给了将士,他们兴高采烈,大吃了一顿。

    刘焉一见面,就按惯例问秦牧之的出身,家里有几口人。

    诸葛亮抢着说:“我家主公乃是中山靖王之后,家住本县楼桑村,素有大志。”

    “哦,吾乃江夏竟陵人氏,汉鲁恭王之后也,封地在幽州。中山靖王之后为何住在本县?”刘焉很奇怪碰到了同宗,问道。

    “这个,昔刘胜之子刘贞,汉武时封涿鹿亭侯,后坐酎金失侯,因此遗这一枝在涿县。”诸葛亮说道。

    “哦,竟然是同宗,晚上刘某设宴款待。”刘焉很高兴说。

    当晚,刘焉还在涿郡的衙门里设宴款待秦牧之等人。

    “还有心思设宴?”一路上的见闻,已经让秦牧之对刘焉的印象大打折扣,他心想还真是“饱汉不知饿汉饥”,心生一股怒气,准备晚宴时去好好羞辱一番刘焉。

    那天到了后院,只见院子中间摆放了一张大的方桌,刘焉穿了官服,正和一帮地方官围坐在方桌吃饭。

    秦牧之也没跟他客气,走到桌子旁,出语讽刺:“我们一路上看见大人的封地饿死的饥民无数,你们倒是在这敞亮的府衙后院开小灶,吃得欢呢,也不怕把自个噎…”

    秦牧之的话没说完,自己就先噎着了,惊讶得说不出话来:他走上前去,本想看看他们到底吃什么山珍海味,结果,他发现偌大的桌上,就一大盆飘着玉米渣的稀饭,上面浮几片黄绿色的苦菜叶。这堂堂幽州太守,竟都如此,可见当地灾情有多严重。这么看来,这刘焉还算是一个不错的父母官。

    刘焉听了秦牧之的话,知他误会了,便解释道:“如今幽州逢此千古奇灾,是铁石心肠亦当泪下。酒肉下午都拿出去犒劳军士了,剩余的粮食也多拿出去接济饥民了。清汤寡水,我们这些父母官,凑合一下,招待不周,还请见谅。”

    “无妨。大人仁慈济民,玄德佩服。有什么需要我们兄弟做的,尽管说。”秦牧之说。

    刘焉面露难色,说:“我们先吃饭再说。”

    秦牧之等人坐下喝了两碗稀饭,看了看刘焉,问道:“刚才看大人面露难色,可是因为今年涿郡少雨?”

    刘焉点点头,说:“不是少雨。而是基本上没雨。古语云,天不下雨,乃父母官失德所致。故羞于启齿。我们一直在求雨,但无奈上天不答应。”

    张飞不以为然,道:“真是矫情!这天不下雨,跟你们德不德有什么关系?”

    刘焉叹了一口气,说:“话虽如此。这逆贼张角正是利用自己呼风唤雨的妖术,才迅速崛起。”

    秦牧之说:“我们一路上也看到了田间干裂了,农田里的庄稼缺少雨水。这样,我来试试。”

    说完,秦牧之吟诵了一首杜甫的《春夜喜雨》:

    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

    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

    野径云俱黑,江船火独明。

    晓看红湿处,花重幽州城。

    这首诗把原诗的最后一句“花重锦官城”改成了“花重幽州城”,但是“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的神韵还在,天上的诗云一下子异动了,雷声大作,一场春雨在夜间悄悄地不期而至,在幽州大地上飘落,果然是“润物无声”。

    “好诗,英雄出少年,你真是神人也。幽州久旱逢甘霖,我代表幽州百姓感谢你的大才!”刘焉大喜,对秦牧之说――他抬头间忽发现,后院子里干枯了许久的柳树,不知什么时候舒展开腰身,头上已经蒙上了淡黄色的薄纱。被春雨洗过的千树万枝,不知不觉中发出迷人的新绿。

    少年诸葛亮也对秦牧之佩服不已,说:“主公之才,十倍胜于亮。”

    一时间,在幽州境内,被春雨浇过的千山万壑,不再苍凉。干旱留在人们心头的恐惧被驱散,农民们发现自己播下的种子又可以落地生根发芽,给他们的生活带来美好的希望,幽州呈现出一派生机,秦牧之也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哈哈,大哥,终于下雨啦,我们回老家收衣服吧!”张飞也哈哈大笑,对秦牧之说。
………………………………

第四章 衣锦还乡

    秦牧之的一首《春夜喜雨》,让幽州境内下了一场及时雨。幽州黄巾军的祸患,也暂时免除了。

    张飞和刘备都是幽州涿郡的,张飞提出回老家看看,秦牧之也点点,说:“是应该回去看看。”

    当天晚上,秦牧之带着关羽、张飞等人先回了自己的老家楼桑村。幽州太守刘焉派人全程护送,他也算是衣锦还乡。

    刘备的家里,只有老母亲在家里。秦牧之走到村口,他的母亲就出门迎接了。

    “德儿,你可回来了。”刘母抱着秦牧之,流下泪了。

    “孩儿不孝,今后你就在我身边吧,我亲自照顾。”秦牧之抱着头上已经现白发的母亲――这个时空唯一的亲人,说。

    “傻孩子,好男儿志在四方,你为国家出力,只要你能有出息,为娘就心满意足了。”刘母说。她知书达理,还是一如既往地希望孩子能有出息。

    “孩儿一定会有出息的。”秦牧之说。

    回到家里,刘备的房间里,有一张小学的合影。

    发黄的老照片,贵族学校的背景,一群幼稚的面庞,穿着各种礼服,吸引了张飞的注意。

    “大哥,你小时候还挺帅啊,耳朵也不大啊,这人是你吧?”张飞笑呵呵拿起照片,指着前排一个男孩说:“对了,听说你跟袁绍、公孙瓒都是小学同学,跟我们说说,他们是哪一位?”

    “你指的那位就是公孙瓒。至于我嘛,不在这合影里。”秦牧之看着照片,脑海里就涌现出一段刘备小时候的故事。

    那一张小学毕业时同学们的合影,是刘备的珍藏。

    只是那张合影上,确实并没有刘备的身影。

    刘备的老家在楼桑村,这是一个靠近县城的村子。他幼年丧父,就靠母亲编织草鞋和草席维持生计。

    刘备的母亲很伟大,为了刘备将来能有所出息,她省吃俭用,还求他的伯父资助,送他去了一所全国有名的贵族小学念书。

    那所学校实行的是小班教学,有海内人望的名师卢植,很多有钱有权有势家族的孩子都在那上学,比如袁绍和公孙瓒。

    刘备上学时,因为姓刘,刻意低调,所以也被认为是皇室宗亲,跟袁绍和公孙瓒等人关系很好。他的朋友公孙瓒还经常抄他的作业。

    小学毕业时,全班要拍一张合影。

    前一天,刘备特意回了趟家,找了一件白色礼服穿上。

    那件白色带着蝴蝶结的衬衣,还是过年的时候刘备的母亲给他买的,刘备一直没舍得穿。

    白衬衣放在家里久了,显得白里泛黄,而且肩膀上被老鼠咬了一个洞,虽然刘备母亲用白线缝补过了,但那个补丁还是很刺眼。

    不过,那已经是刘备唯一的白色礼服。

    拍照那天,刘备穿着白色礼服,兴高采烈地早早去了学校。

    到学校后,刘备还特意到厕所用水把头发抹湿了,显得自己很精神。

    要拍照的时候,刘备站在了公孙瓒的旁边。

    公孙瓒是刘备的同桌,也是他在那所学校里唯一的好朋友,刘备经常帮他写作业偶尔还能赚点零花钱。

    公孙瓒那天穿着黑色小礼服打着漂亮的白色燕尾领结头梳得油黑亮。因为两个人比较熟了,刘备站在公孙瓒的身边,自己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