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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流杀手俏总裁-第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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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逸风哈哈一笑,“鼎亿兄,咱俩一组没什么问题吧?”
凌鼎亿说:“嗯,输了顶多不能吃饭,我可以接受。”他首先考虑的不是能不能赢,而是能不能输得起。
罗邺摸着自己的肚子说:“我也不怕输。”
林宛瑜白了他一眼,“是啊,中午你把四个人的菜全是光了。”
“那就这么定了。”李逸风一边说着,一边用钥匙捅开了其中一把颇有些年头的老锁,推开门写有“武器室”字样的门,领头走了进去。
武器里,满墙都是用现代工艺和材料制作的长弓强弩,有几把造型极为夸张,甚至带着激光瞄准镜。
李逸风抬手做了个“请”的手势,“各位随便挑。”
王新麦一脸茫然的望着墙上各式各样、长短不一的弓弩,不知道究竟哪一种更好用一些。身后的曹成却胸有成竹的微微一笑,伸手摘走了一把短小精悍的反曲弓。
李逸风挑起大拇指,“行家。”
第八十七章炮弩
反曲弓是一种侧面看来与普通长弓不同的弓。一把未上弓弦的反曲弓弓臂末端向外弯曲,故而得名“反曲”。反曲弓与其他弓的另一个显著区别在于,上弦的反曲弓的弓弦与其弓臂有所接触,相比同等拥有直臂的弓,反曲弓可储存更多的能量,使得射出的箭带有更高的动能。
也正是因为如此,反曲弓比普通的直弓更短小,却依旧能保持巨大的威力。这个优势使得反曲弓适合用于较长兵器不方便发挥的地方,比如森林、马背,以及今天这样的风雪天气。
但反曲弓也不是没有缺点。相对而言,传统较直身的长弓会引起“层递”的效应——即弓拉的越开,弓箭射出的力量就会如几何般递增。而反曲弓的弓臂会使弓承受更大的拉力,而且射出箭矢时会产生更大的噪音,但如果反曲的程度过甚,拉力过大,就会使弓弦变得不稳定,甚至会产生未命中。
曹成沉稳的拉满弓弦,检查弓臂承力的程度。这把反曲弓是用特殊复合碳钢财产制作而成的,比起传统意义上的反曲弓,能承担的力量又更进了一步。他轻轻的松手,弓弦发出一声重重的钝响,隐约带着金属的撞击声,就像有人扔下了一个沉重的铁块。
曹成满意的点了点头。“我就用这把弓吧。”
李逸风朝王新麦问道:“麦子你呢?打算选什么武器?”
王新麦哈哈一笑,径直走到箭袋旁边,拎起两大袋钛金箭头。“我不需要武器,我帮曹成拿钛金箭,然后等着吃肉就行。”
钛金是一种银亮、轻盈、坚固的材料,应用范围非常广泛,价格昂贵,但物有所值。用钛金做箭矢,无疑又是给涉猎增加了无限可能性。
其实,钛金这个名字翻译的并不贴切。钛元素的本意是“泰坦精神”,象征着毫不畏惧,勇往直前的金属态度。这种被誉为来自“外太空的金属”质地坚硬,耐腐蚀耐高温,并且绝对不会变黑。也是因为这种特性,钛金很难被普通工具加工,做成一支钛金箭,要花费的时间与金钱可想而知。
但李逸风似乎没有阻止王新麦多拿箭袋的行为,他只是耸了耸肩,转头朝凌鼎亿问道:“鼎亿兄,你也想试试反曲弓吗?”
凌鼎亿笑着摆了摆手,“算了吧,我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我可没有曹成那样的臂力,还是挑一把十字弩吧。”说着,挨个拿起墙壁上的十字弩试重量。
十字弩是一种典型的机关器,主要由弩臂、弩弓、弓弦和扳机等部分组成。经过了现代枪械的技术影响,这种古代射箭用的工具如今变得更具破坏性了。很多人都以为弩比弓的效果好,但其实这种想法很片面。弩只是更方便更省力而已,就像手枪和匕首之间的区别,枪让杀人变得更简单,但只有从刀学起,才能培养出真正的意识。这就是为什么没有任何一个杀手敢于忽视刀的重要性。
十字弩和弓就是这样的关系,十字弩使用很简单,也无需费什么力气,但没有合格的意识的话,用起来只会比弓的效果更差。
首先一点,弩的装填时间比弓要长的多,而且在弓臂用力相同的情况下,弩的射程远远不如弓箭。在古代,弓向来被作为远程攻击的必要武器,而弩却只适合中近程的射杀。因为弩臂的原因,弩的专用箭矢被制造的短而粗,箭尾没有平衡的羽毛,重心在箭头的前段,这就迫使箭头在空中飞行的过程中容易下坠,所以,强大的能量无法维系,必须瞄准对方的致命部位进行射击。
当然,对于初学者来说,这些理论都可以忽略不计,弩在中近程具有明显的优势,而且只需要把激光瞄准镜上的红点移到猎物的身上,然后扣动扳机就行。
用小劲,做大事——这很对凌鼎亿的胃口。
他挑了一把轻质十字弩,又拿了一个斜挎弩袋。“逸风兄,我就选这支吧,希望不会拖你的后腿。”
“鼎亿兄,”李逸风介绍说:“你拿的这支弩是单手弩,虽然可以自动上箭,速度也挺快,但杀伤力太弱了。”这种大雪天,单手弩的短小箭杆很容易被风雪吹散箭道。
“我是来凑热闹的,咱们能不能吃上肉主要还得看你。”凌鼎亿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笑着说。
李逸风仰头一笑,“那倒是,有我在,别的不敢保证,起码今晚咱们能吃上兔子。”他在南山长大,兔子洞还是很熟悉的,最拿手的就是用十字弩射杀野兔这种事情。至于像雪狐那种狡猾的动物,他也只能咬牙叹息了。
墙上这些弓弩都经过了他的精心调试,所以自己无所谓用哪一支。因此,在凌鼎亿挑选了一支轻弩后,他特意选了一把重弩作为团队的补充。
林宛瑜眼睛瞪得大大的,她以前只在电视上看过弓弩,这还是第一次能近距离触摸实物。她好奇的摸了摸一支花纹繁琐颇具艺术感的弩枪,却没有拿起来。以她温顺的性格,根本不可能拿起武器去猎杀动物。
突然,她的目光定住了,一支造型极为夸张、金属质感相当明显的大型十字弩出现在她的视野当中。
那支巨弩被锁在玻璃柜里,光是弩臂就有成人的手臂那么长,弩弓上的瞄准器跟狙击步枪的激光瞄准器一模一样,弓弦也绷得紧紧的,似乎不需要弩箭,单靠击发出去的空气都能置人于死地。
“宛瑜表妹,”李逸风一边熟练的为重弩上油擦拭,一边笑着问道:“你看上哪一把武器了?”
林宛瑜指着墙上的巨弩问道:“那支弩怎么这么大?”
李逸风抬眼看了看玻璃柜里的巨弩,神情肃然的说道:“这支弩是父亲的。”
林宛瑜惊了一下,轻轻的问:“舅舅他…曾经也喜欢打猎吗?”如果她没记错的话,舅舅在世时,南山应该还没有什么树林,更别提动物了。
李逸风哑然一笑:“父亲有个愿望,就是能在南山打猎。只可惜这个愿望终于能实现的时候,他却离开了人世。所以我找人专门定制了这支重弩,为的就是替父亲完成遗愿——”
林宛瑜微微的点了点头,“那这支弩有名字吗?”
李逸风耸了耸肩,“这我倒真没想过,要不然宛瑜表妹替它取一个名字吧。”
林宛瑜略微沉吟了一下,“不如叫暴雪弩炮吧。”
王新麦附和说:“今天恰逢暴风雪,而且这支弩的造型不像是枪,更像是炮,叫暴雪弩炮确实很贴切。”
李逸风点了点头,“那就叫暴雪弩炮,回头我找外国的制弩大师用激光把这个名字刻上去——”
“为什么要用激光?”王新麦问。
李逸风笑了笑,“你们别看这支弩很大,但其实很轻,整个弓身完全是用钛合金打造而成,钛合金何其坚硬,不用激光是很难刻上字的。”
王新麦撇了撇嘴,“早知道这武器这么好,我跟曹成就不选反曲弓了。”
李逸风哈哈一笑,“别说你是,就连我自己都舍不得用这支弩。宛瑜表妹,如果你想用的话,我倒是愿意打开玻璃橱柜……”
林宛瑜连忙摆手,“不不不,我什么都不用——”
“那你总不能跟着罗兄饿肚子吧。”李逸风做出一副担忧的表情。
凌鼎亿非常尖锐的看了李逸风一眼,充满疑惑的问道:“为什'www。fsktxt。com'么跟着罗兄会饿肚子呢?罗兄不是保镖吗?按理说应该比我们更强一些。”
李逸风回答说:“关键是罗兄只用刀子,在这样的大雪之夜,用刀子捕猎,肯定是要饿肚子的。宛瑜表妹,你现在申请换队还来得及,到我和鼎亿的队伍中来,我俩保证把烤兔子腿留给你吃。”
“来我们队也不错!”王新麦说:“有曹成在,咱们肯定不至于啃兔子腿。”
林宛瑜朝罗邺看了一眼,罗邺正背着手,在武器室里漫不经心的溜达着。
“我相信罗邺不会让我挨饿的。”林宛瑜信心十足的说道。
罗邺头也没回的说道:“这我可不能保证,我对猎杀动物的兴趣不大,更何况我已经吃饱了。”
“你——”林宛瑜恨不得拿起一支弩枪敲到罗邺的头上。“我不相信你真的会让一位女士挨饿。”
罗邺耸了耸肩,“那好吧,到时候我会奉献出我的手指,让你唆一顿。”
“你!”
罗邺没在理睬林宛瑜的满脸羞恼之色,随手拿起两把猎刀。猎刀不大,刀身仅有十几公分,重量也一般,但好在还有血槽。
李逸风有点惊讶的望着罗邺,皱着眉问道:“罗兄真打算用两把猎刀来打猎啊?”他一直以为罗邺是在开玩笑。
罗邺放在手里掂量了一下,然后无奈的吐了口气。“凑合用吧。鱼碗,你确定不换队伍吗?”
林宛瑜看着罗邺的表情,肩膀微微松弛了下来。“确定,我吃不上,你也别想吃上,哼。”
罗邺的嘴角泛起了一丝笑意。“那我们就出发吧。”
几个人拿起装备,有说有笑的离开了武器室。
等地下室的房门关上后,一个窈窕的黑影闪进了武器室,砸开玻璃橱柜,拿起了“暴雪弩炮”……
第八十八章狩猎开始
夜色越来越浓,滑雪场和冰湖已经亮起了明亮的探照灯。
李逸风带领着三组小狩猎队,从别墅前出发,路过滑雪场和冰湖,进入到山谷林区之内。
王新麦并不喜欢雪,但是显然狩猎更不是他所喜欢的。狩猎要爬山,要跟上队伍,还不能很大声的说话,与其相比,他倒更愿意留在滑雪场或者冰湖的篝火帐篷前,反正只要曹成出手,他就不会饿肚子。但提出打赌分组竞赛的人是他,他现在也只能一脸苦相的跟在曹成身后,艰难的在齐膝深的雪地里跋涉。
曹成脸上的表情倒是轻松了不少,在人少的地方,他反倒可以更放的开一些。
凌鼎亿和李逸风并肩而行,他们走在风雪的前端,一边走一边有意无意的谈论着什么。
罗邺和林宛瑜走在队伍的最后。林宛瑜倒是能跟上队伍的速度,但罗邺走的很悠闲,完全是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丝毫没有抢夺猎物的紧迫感,林宛瑜也只能放慢脚步,一言不发的跟在罗邺身边。
在经过冰湖时,狩猎队伍稍作停留。
几十堆熊熊燃烧的篝火将整个冰湖全都映红了。每一处火堆前都扎着几个露营帐篷,每一个帐篷都足够容纳八个人。
李逸风挑选了一个靠近山谷边缘的帐篷,“这样我们出了狩猎场就能烤制猎物了,前提是,我们每组都能打到猎物。”他将一根原松木丢进篝火中,火焰发出轻微的鸣响,贪婪的向上舔着火舌。
王新麦一屁股坐到帆布折叠椅上,擦了擦额角渗下的汗水。还没等进山,他的体力就已经捉襟见肘了。
李逸风笑着说道:“麦子,你穿的太多了,光身上的衣服恐怕就有十公斤重,进山后几乎没有路可以走,你肯定要拖曹成的后腿的。”
曹成看了看王新麦,“不行你就留在这里看帐篷吧。”
王新麦顿时恼怒起来,“帐篷又不会跑,罗兄和林小姐才是走在队伍最后面的人,怎么成了我拖后腿了?大不了我脱掉几件累赘的衣服就是了。”
在几个人说笑的同时,罗邺一个人走到帐篷的侧面,低着头,用脚踢着雪。
林宛瑜双臂交叉在胸前,“是不是后悔用刀子来打猎了?”
罗邺继续踢着雪,头也不抬的回答说:“最应该后悔的是你吧?”
林宛瑜半是恼怒,半是放弃的叹了口气。“一顿不吃也没什么,毕竟我们是一个整体,我不想……跟你分开。”
罗邺突然停住了脚上的动作,他看到几根被故意掩埋起来的红蓝导线。怪不得这片雪地这么不自然,原来是……罗邺环顾了一下四周,发现几乎每个帐篷旁都有雪地被翻新的痕迹,尤其是冰湖中央那个几乎能同时容纳上百人的大帐篷,周围全是这种痕迹。
同时,罗邺注意到派对卡车并没有离开,那三个工人正在面色凝重的四处张望——
林宛瑜见罗邺没有理睬她,忍不住有些生气。“喂,你到底在没在听啊?”
罗邺不动声色的用脚将导线重新掩埋,一脸严肃的对林宛瑜说道:“答应我一件事。”
“什么事?”林宛瑜颇为奇怪的问道。
“一直跟着我。”
“我可不就是一直跟着你吗?”林宛瑜咬住了嘴唇。
不远处,王新麦已经换好了衣服,李逸风招呼他们出发。
罗邺突然抓住了她的手腕,用力的摇了摇她,压低了声音说:“万一走散了,就找个避风的地方等我,千万别在没有我的情况下,独自回篝火营地。”
林宛瑜心中涌现出许多疑问,以至于她不知道应该先问哪一个好。她只是困惑的望着罗邺。
罗邺没有解释,只是用不容置疑的强调说道:“把我的话重复一遍。”
林宛瑜下意识的润了下嘴唇,“我一直跟着你,万一走散了,我绝不独自回篝火营地。”
远处,李逸风等人在大声的催促。
罗邺仍旧拉住林宛瑜的胳膊,纠正说:“也不能跟他们一起回,你必须等我。”
“你好奇怪啊,出什么事情了吗?”
“答应我!”
林宛瑜从来没见过罗邺如此认真的表情,她吸了一口冷气,缓缓的点了点头,“我答应你。”
“很好。”罗邺脸上露出了轻松的微笑,“走吧,狩猎开始了。”说着,就转身朝李逸风走去。
林宛瑜虽然不知道与罗邺的交谈内容究竟意味着什么,但发现自己能让罗邺微笑起来还是一件很愉悦的事情。至于走散这种事,她根本就不去考虑。
李逸风的口袋里装有gps定位针,每走过十米的树林,他就将图钉大小的闪着红光的定位针甩到树干上,顺着定位针走,想迷路都难。
而且,林宛瑜这身冲锋衣里也有定位装置,可以直接显示在李逸风的手持设备中。有如此尖端的定位设备保驾护航,她真不明白罗邺究竟在担心什么——或许他只是在为无法吃晚饭而找借口?不,他可不是那样的人。
狩猎队伍越走越远,逐渐深入到山林深处。
夜晚不是狩猎的最佳时机,再加上无休无止的风雪,绝大多数动物都已经隐藏了起来,无形中给狩猎增加了难度。
李逸风倒是不怎么担心,他对南山森林的地形非常熟悉,胸有成竹的走在最前方。
凌鼎亿就在他的旁边,也没有表现的很吃力。他被下派到最偏远的基层锻炼,走的是比南山还要险峻的山路,走了半个小时,他竟然连大气都不带喘的。
而夹在队伍里的王新麦和林宛瑜则有些吃不消了。平常爬半个小时的山路体力还勉强可以应付,但在这种黑咕隆咚的大雪天顶风前行,身上的每个关节都开始发酸了。
王新麦咬牙坚持着,争取不被其他人看扁。
林宛瑜中午没吃多少东西,一块烤肉只吃了几小口就进了罗邺的肚子,现在胃咕咕乱叫,开始后悔当初为什么没有多吃一点。
罗邺走在队伍的最后头,踩着前面几人踩过的脚印,一句话也没有说。林宛瑜慢走,他就慢走,林宛瑜快走,他也跟着快走,他始终跟林宛瑜保持的距离,哪怕他们两个已经落下整个队伍十几米远了。
李逸风看到林宛瑜体力有些不支,故意放慢了脚步,开始跟凌鼎亿攀谈起来。“鼎亿兄,半年前你没打个招呼就走了,半年后又没打招呼回来了,而且一回来就出现在我的派对上,真是让我受宠若惊啊。”
凌鼎亿听明白了李逸风是想试探他,于是轻轻的一笑,“逸风兄的南山庄园建设的这么好,派对影响力又如此大,我当然想参加了。怎么,逸风兄不会怪我不请自来吧?”一句客套话,很巧妙的避开了李逸风的试探。
“怎么会呢?”李逸风笑着说:“我巴不得鼎亿兄天天住在南山庄园,这样我的房地产公司可就一路绿灯喽。”这句话打了一个漂亮的擦边球,既带着玩笑和调侃的色彩,又点出自己和凌鼎亿的关系。
凌鼎亿扶着树干,稍作喘息,“我倒真想住在南山庄园里,过几天逸风兄这样洒脱的生活——”
“怎么?基层生活的不洒脱?”李逸风明知顾问。按理说,下派基层锻炼的官员待遇会很好,因为当地官员都知道“锻炼”的官随时会提上去,所以都会竭力巴结,以图将来能在官场上多一条路。地方官就是土皇帝,下派的官就是土皇帝要供养的活菩萨,即使基层生活条件不如繁华都市,光是那种至高无上的特权待遇就足以让人流连忘返——官场就是这样,往往越往上走,就要小心,权利看似越大,实际上能用的就越小。正所谓,县官不如现管。
凌鼎亿嘴角浮现出一丝苦笑,“可惜啊,走了半年,最后还得回到京华市。”
李逸风一惊,手中的定位针也停在了半空中,“你被调回来了?”这不啻于一个爆炸性的消息,下派半年就调回,这种节奏快的让人羡慕。“调回哪里了?”
凌鼎亿继续往前走,轻描淡写的说道:“就这里。”
“这里?!”李逸风半开玩笑的问道:“南山庄园?”尽管是用玩笑的语气,但连他自己都能听得出心中的惊讶,他知道凌鼎亿的“这里”意味着什么,只不过消息来的太过于突然,让他有些难以适应。
“京华市。”凌鼎亿平静的声音几乎淹没在风雪之中。“下个周,我就要被调回京华市,担任市委常委。”
“恭喜!”李逸风努力掩饰住心中的惊骇与不安。从偏远山区的市委秘书,直接擢升到首都直辖市的常务委员,这种晋升恐怕也只有凌家这种大家族能做的到。让李逸风隐隐不安的是,凌鼎亿还没正式调任,就先来他的南山庄园,绝不是来享乐那么简单。
“要离开生活半年的山区了,心里颇有些舍不得。”凌鼎亿一边走一边说道;“临调走前,我想帮山区的孩子筹备一些捐款。”
李逸风的肩膀忍不住放松了下来。“原来是这样,这好办,我明天就让助理送张支票。”知道了目的,李逸风就放下心来。
凌鼎亿突然停住了脚步,转脸望着李逸风,“我不是来跟你要钱的。”
李逸风颇为困惑,“你不是说来凑捐款的吗?”
“我要的是参加这场派对人的名单,”凌鼎亿笑着说:“老百姓的血养活了他们,而他们却不知反哺。我会按照贵宾名单一个个的找他们要捐款的。”
李逸风毫不掩饰的吸了口气。凌鼎亿这样做,无异于跟京华市的整个官商阶层为敌,以他沉稳的性格和家族背景,其实根本没必要这样做的——
他刚要开口说点什么的时候,罗邺和林宛瑜已经跟了上来。
罗邺脸上挂着利如刀锋般的笑容,“小风啊,风雪太大,你可要带好路哟。”
第八十九章发配
李逸风把闪灯定位针插在树干上,同时对罗邺等人笑了笑。“其实不需要我带路,鼎亿兄的经验一点都不比我差。”
刚才他故意落下半个身位,发现凌鼎亿在选择山路上如履平地。
凌鼎亿也笑了笑,“在山区生活惯了,所以崎岖一些的山路我还是可以走的,但罗兄说的没错,这是逸风兄的地盘,大方向还得逸风兄来引领。”
李逸风环顾了一下四周,看了看气喘吁吁的王新麦和林宛瑜,“那我们就休息十分钟吧,不然还没见到猎物就把体力全用光了。”
王新麦叹了口气,痛苦的呻吟了一声,就地坐到一块冰凉透骨的大石头上,他龇牙咧嘴的叫了一声,却没有起身。相比疲劳,这点寒冷不算什么。
林宛瑜也擦了擦额头的汗水。为了行走,她消耗了许多热量,如果今天吃不到东西的话,那确实将是一件很难受的事情。
曹成站在王新麦的身边,不忍看到王新麦痛苦的样子,趁队伍歇息的时候,伸手折断了一根手腕粗的树枝,给王新麦做了一个简易的拐杖。
王新麦皱了皱眉头。“女人才需要这玩意呢!”
林宛瑜虚弱的笑了笑,“如果我的保镖能这样对我,我肯定会毫不犹豫的接受的。”
罗邺耸了耸肩,什么事情都没有做。
曹成小声的朝林宛瑜询问道:“林小姐,需要我为你也做一支吗?”
林宛瑜急忙报以感激的微笑,“不,不用,谢谢你,我只是…说着玩玩而已。”罗邺是不会像曹成关心王新麦那样关心她的,至少不会表现的那样关心。
曹成点了点头,“如果有什么需要的,请直接吩咐。”
说着,曹成将制作好的拐杖塞进王新麦手里。
王新麦起初有些反抗,但曹成的态度很坚决,几次下来,王新麦脸上已经露出的祈求的神色,拿着拐杖走路实在是太没面子了。
曹成可不管那些,他只想让王新麦走路更省力一些,更舒服一些。所以,他的态度前所未有的坚决,只是碍于保镖的身份没办法直接“命令”王新麦而已。
最后,王新麦无奈的叹了口气,终于接受了拐杖。
李逸风检查了一下定位设备,确定一切正常后,将话题重新引回到凌鼎亿身上。“宛瑜表妹,你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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