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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吃要擦嘴-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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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品:偷吃要擦嘴
  作者:陈毓华
  男主角:殷翡
  女主角:沈青枫
  内容简介:
  她是个美丽的惊叹号,天真混淆著性感,
  他最受不住拥有一双美腿的女性穿裙子,
  虽说他对美女的包容度像大海一样,
  哪种类型都能勾引起他想恋爱的感觉,
  只是,难道是电力不足,还是魅力缩减?
  两回相遇,她压根没把他的殷勤放心上,
  更何况他是如此的潇洒俊帅、风流倜傥,
  邀她一同乘爱之船,她说她眼睛痛,
  不过跟她提议来场短暂浪漫的异国恋,
  她拿起菜刀追杀,并送上一记闭门羹,
  这怎么可能?!
  他体贴温柔、多情又多金,
  女孩们都喜欢他……难道不是吗?
  她却让他想“从良”的心一再受打击,
  甚至当他决定为她冒险跳入婚姻坟墓时,
  她没说一声掰掰的不见踪影……
  正文
  序
  好狗猫命 陈毓华
  这阵子无端羡慕起邻居家的土狗来。
  四季对牠来说大概没有很大分别,每天我出门觅食的时候,牠早吃饱餍足的窝在有暖阳照射的地方晒太阳,晒着晒着,连肚皮都翻过来了。
  牠走动的范围也大,上至会在邮局门口碰见我,下至不是我活动范围的地方,牠跑那么远做什么?
  跟其它的流浪狗厮混,一大群的狗呼啸过街头,很潇洒又快意的那种,就算你停下车子喊牠,也要看牠心情好不好,不一定搭理你的。
  牠在地上打滚,追逐偶尔从电线杆飞下来啄食的麻雀,再不然,随便趴着用白眼觑你。
  牠想黏你的时候会跟着你走,不管走多久都不嫌烦,等你注意到牠时,牠却被路边的蝴蝶或小花给吸引去,甩尾低鸣的玩得不亦乐乎。
  猫也是。
  从我住的露台往下看去,那些猫咪通常都占着矮房的屋瓦,一只只瘫在上头,以牠轻盈如同跳跃的步履来来去去。
  牠们无时不刻的舔刷自己的毛发,看见人马上就落跑。
  只要有人照顾牠们吃,牠们过得快活似神仙。
  反观庸庸碌碌的我,每当我在外面乱窜,为了一堆水电费、房贷或乱七八糟的人情世故奔波时,我都想人不如狗、人不如猫、人……连灰尘都不如。
  昨日,学着阿狗阿猫在朗朗的乾坤下抛弃与计算机的对话,到中庭找块舒适的石头晒了半个小时的阳光。
  把自己想象成猫狗,要怎么才能变成牠们?
  最近老是往姐姐家跑,因为侄女养了只可爱到不行的小猫。
  连续两天那小家伙就认得我啦……
  不谈猫,来谈谈殷翡好了。
  刚开始,实在不会写这样的男人。
  他的难写在于阿华的生活里缺乏这类型男人,也许是老天爷听到我的苦苦哀求,居然送来了个男人。
  既然送来,我就好好的给他研究了下。
  不过,这一研究就有点惨,因为很想再写一本……总觉得殷翡还很有发展空间,有点意犹未尽。
  说归说,还是打住了,因为啊……真的难写。最近脑浆急遽减少,我还是别为难自己好了。
  至于下本书是东方XX还是吁○○,我叫他们先丢铜板去。
  因为两个都不想写……
  又剩下两只,好啦……阿华会每天跟自己心理喊话。
  下次再见啦!
  人物表
  吁若湛——
  三十三岁,七天王的老大。没办法,谁叫他赶在大年初一投胎,成为七大家族中最受瞩目的新生代。
  拿旧皮包、穿旧衣、旧鞋、旧笔……就差没亲身去做资源回收,手中最值钱的是一辆中古二手福斯汽车,高龄九岁……快要解体了。
  名下没有一间房,因为不知名的原因,虽然富可敌国却是个彻彻底底的贫穷贵公子。
  家族事业,吁若集团。
  性情稳如泰山,实际,却不是那么回事。
  禄瑶王——
  三十三岁,实际上,是三十二岁又十一个月。
  貌比阎罗。父母都是俊男美女,不知道是基因突变还是抱错孩子,他的面貌比较像角头大哥,当然,后来经过澄清,他黑黑的皮肤跟小孩一见就哭的脸是隔代遗传的结果。
  家族事业,太极事业。
  寡言是他最大的特征,用闷骚来形容也无不可——二十五岁前的他可不是这么回事,让自己当上董座也不是他最初想要的。
  七人中任何搞不定的事情只要他出动绝对搞定!
  为何?
  他有着过人的天赋,老庄、阴阳五行、文、史学、西方科学、音乐美术艺术领域涉猎极为广泛,无所不通的他是个最佳的顾问高手,几个死党如果有问题,只要打通电话问他就对了。
  要别人对自己心悦诚服,只有两把刷子是不够的。
  当然,他不是故意把自己变成这样的。
  是因为,等待某人的时间太长,他必须想办法消耗时间。
  黑歙——
  三十三岁,正确年纪跟禄瑶王相同,差别在一个白天出生,一个半夜十二点,白天不懂夜的黑,黑夜不懂白的亮,不对盘的两个。
  个性不安份,看似舒懒文雅的贵公子,其实霸气十足。
  家族事业,黑玺集团,旗下有天寰保全。
  殷翡——
  三十三岁,实际年龄保密,永远的二十八。
  性情最扑朔迷离的一个,传说是个同志,又名花孔雀,名下有牛郎店、酒店……不胜枚举。
  家族事业,殷氏。化妆品起家。
  目前状况,跟家庭脱离关系中。
  殿下——
  三十三岁,七月生,据说这月份蹦出来的小孩是最难缠,最搞怪、最难养的,但是,有外国血统的家族压根不信邪。
  遗传了父系方面的发质,有头红通通的头发,绰号,红毛猩猩。
  饮食天才,热中开发菜肴。
  家族事业,民以食为天。
  目前呢,回归家庭当一枚幸福的家庭主夫,男主内、女主外,两人适应良好没有任何后遗症。
  红毛猩猩&小汤包=朗堤亚耶鲁曼·赫那毕拉·波莱特丁顿殿下&唐心,正甜蜜的过着两人生活,请勿打扰喔……
  东方狂也——
  三十三岁。
  人如其名,标准的坏男人,只要性不要爱,还有着无药可救的老旧大男人性格,超级乐天派。
  有一次婚姻纪录。近来……发现他的婚姻次数不只一回……
  家族事业,敦煌。
  容郡——
  三十三岁。
  以皮相来看,十个人里有十一个说他只有十八岁,风华绝色,男女通吃,美到不行的蔷薇色少年(老头)。
  个性极端,倏难捉摸,从小失去母爱的关系,有那么一丁点的恋母情结,对喜欢的人会黏得如胶似漆,被他讨厌的人最好站边纳凉去。
  真实的脾气很差。
  家族事业,容氏。
  目前跟未来的老婆盛雪定居在上海灏园。
  当前最紧急任务,希望赶快闹出人命,为单薄的容家添加新生命。
  RS:根据某家狗仔杂志最新出炉调查,盛雪肚子里已经有六个月龙凤胎,容郡大爷早已经乐得忘了我是谁,每天疯狂的抢购婴儿用品,甚至开始探听哪里的幼儿园学校有双语教学,准备将未来的幼苗培养成继承人。
  准呆爸一号,今天仍旧是元气啦!
  序幕
  因为爱着你的爱
  因为梦着你的梦
  所以悲伤着你的悲伤
  幸福着你的幸福
  因为路过你的路
  因为苦过你的苦
  所以快乐着你的快乐
  追逐着你的追逐
  因为誓言不敢听
  因为承诺不敢信
  所以放心着你的沉默
  去说服明天的命运
  没有风雨躲得过
  没有坎坷不必走
  所以安心地牵你的手
  不去想该不该回头
  也许牵了手的手
  前生不一定好走
  也许有了伴的路
  今生还要更忙碌
  所以牵了手的手
  来生还要一起走
  所以有了伴的路
  没有岁月可回头
  牵手
  作词:李子恒
  作曲:李子恒
  优雅面带憔悴的男人变换着姿势,时而大口灌放在茶几上不加盐巴的龙舌兰。
  “宝贝,是我,我想结婚,你想成为我今生的新娘吗?”轻巧的手机放在耳边,他问得漫不经心。
  “在我之前你问过几个女人了?”话筒的对方话语清楚,思路明白,没有半点轻飘飘的快感。
  “我想到你表示你在我心目中的地位与众不同啊。”迷死人不偿命的调调通常所向无敌。
  “你的唯一可真多。”
  “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你也是,唯一的话太孤单了,数大是美。”
  “美你的头!”
  “废话少说,如何?”
  “哈,要是从前的你我还会考虑!”
  “结婚只是形式,以后你我还是可以各玩各的。”潇洒,是啊,这就是他!
  “你是白痴啊,这些都不是重点!”
  哦……那重点在哪?
  “喀!”对方不客气的挂了电话。
  他掏了下耳朵,“好聚好散,有必要这么激动吗?”
  再按下一键。
  “亲爱的,是我,啵啵啵,想我吗?”他毫不害羞的对着话筒热吻。
  “嘻——”放浪的吃笑放肆的传出来。
  嗯,这电话打得不是时候啊!她这时候想的肯定是枕头旁边的那个猛男,这时候提出婚约,太杀风景了。
  换个吧!
  “甜心,我有天大的喜事要告诉你!”
  “我也有事要跟你说。”
  “女士优先。”他从来都是体贴温柔的好情人。
  “我要结婚了,恭喜我吧!”
  “咦,想不到啊……”
  “你说什么?”
  “恭喜!恭喜!别忘了给张帖子,我好把礼数送上。”女朋友嫁人,还要送上红包礼,他真不是普通的心胸宽大。
  “不必了,我不想你在我的婚礼上丢人现眼!”
  “会吗?”
  男人的神经大条得叫人想踹死他!
  对方也是不领情的挂了电话。
  他瞪住了无声息的手机,顿了下,灌下好几大口的酒,等烫人的灼热从食道直冲胃袋,继续从手机里叫出阿拉伯数字。
  可是……他的求婚从头到尾被当成笑话一则。
  他所有的求婚对象也都当他是笑话。
  明明约会的时候大家都很热情,怎么到了论及婚嫁一个个避如蛇蝎,嫁给他没什么不好哇。
  了不起,他不大喜欢待在家,不大喜欢守着一朵花,“性”之所至打打野食,对送上门的野花来者不拒……
  他温柔又体贴、多情又多金,女孩子们不都最爱他……难道,不是吗?
  热线一直持续着。
  外面阳光如丝缎温柔,他想“从良”的心却备受挫折打击。
  不知道过了多久,他索性将对外通信的手机给扔了,茶几上的酒瓶空空的丢弃在波斯长毛地毯上,酒瓶口仅剩的琥珀色酒汁恰恰滴落,没入毛茸茸的地毯。
  他走到贴着墙壁的柜子,拉出抽屉,乱翻了一阵……抽出手后的中指多了一圈亮晶晶的银戒。
  等他看清楚手指上的事物,因为酒醉而迟钝的理智慢慢露出恍然大悟的神情。
  然而,他颠踬的脚步穿过门去,留下一屋静寂——还有因为错误力道滚进宽酒瓶里透过折射兀自闪烁着金芒的戒指。
  第一章
  旅游书里说冬季的威尼斯是旅游淡季,可是不管她到哪,她想象中的苍茫和孤独都只是字里行间的描绘,黏或麻花般的情人到处可见,“连体婴”经常目中无人的把忙着拍照的她撞得头昏眼花。
  嘉年华之前的威尼斯人潮依旧多得像水中的鱼,跟她做的功课有很大的不同。
  原来,不管人多或人少,不管旺季或淡季,不管旅游书写得多么天花乱坠,浪漫水都不适合单身女子。
  “两百美金。”斩钉截铁的两根手指比在她眼前,表明想杀价,门都没有。
  “一百,我就一个人。”杀杀杀杀杀杀杀杀……价,这是甫出门所有好友的金玉良言。
  两百块美金,现在可不是人挤人的威尼斯旺季,早听说贡多拉船夫爱敲人竹杠,果然不假。
  “No、No、No……two  hundred  u。s。”
  “uniform  price?”不二价?
  “Yes!”
  了不起……不搭了。虽然可惜,可是两百美金,真的好贵!
  这贡多拉适合情人共乘,一个女人,又淡季,看她可欺,难怪船夫要狮子大开口。
  钱,她有得是,可是她也知道出门在外,能省则省。
  她准备好打退堂鼓了……
  “小姐,不知道我有没有这份荣幸跟你共搭这条凤尾船?”很标准的英文,很如沐春风,也很难叫人抗拒,但是那种殷勤听起来就是太热络了些。
  没有人会对陌生人一下产生这么浓烈的热情,除非他天生轻率,时常送往迎来。
  向来习惯朴素男人的眼睛不是很能适应太过刺眼的生物,这么华丽的装扮落实到日常生活里,很少男人会这么注重的。
  在古老家庭教育礼貌的制约下,神情虽然不变,脚跟却不自觉的往后移动,直到跟对方挪开一个赂肾长的距离。
  衣着是自由的,每个人都有爱怎么穿就怎么穿的权利。
  只是不合乎她的美学观念而已。
  “我并不一定非要搭贡多拉游湖不可。”
  “来到威尼斯不搭贡多拉看舄湖景致,算是白来一趟,我们各出一百美金,可以吗?”
  一百美金……这折合台币也要三千多块钱。
  她衡量了下,确定不想当凯子,也不想花这笔冤枉钱。
  贡多拉是爱之船,跟陌生人上船并没有意义。
  “谢谢你的好意,我搭水上巴士也是可以。”水上巴士只要贡多拉四分之一多的价钱,虽然人挤了点,照样能够游完大运河。
  “你确定?”
  “嗯。”
  “我们现在不是情人,你不会是拘泥这样的传说吧?上了船,要是你爱上我,我不介意当你的一日情人。”
  轻浮!
  她的品味正常,心里马上把这本来想展现救美热忱的英雄给画上大叉叉,丢进不回收垃圾桶。
  她摇摇头,打算走人。
  “哈啰,小姐要是肯赏脸,钱不是问题。”换言之,两百美金对他来说并不算什么。
  她是个美丽的惊叹号,气质端庄清新,天真混淆着性感的脸蛋,尤其一双眸子沉静如水泉,身材能见度也高,最吸引他的是裙子下的长腿。
  虽然说他对美女的包容度如深邃大海,哪种类型都能勾起他想恋爱的感觉,而且,看见了就上,那是本能,就像口渴要喝水、肚子饿要吃饭……都是同样的道理……扯远了,重点是,他最受不住穿裙子的女生,尤其拥有一双修长雪白的长腿。
  她的腿,是他阔人无数中最能勾引他热血沸腾,从人模人样化为禽兽的。
  以往,都是女人来亲近他,这次,自动出击,滋味,新鲜异常。
  “跟钱无关,是人的问题。”沈青枫还是摇头。
  很多人都不知道她有着跟优雅婉约外表非常不同的实际,那就是她非常的确信、也知道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
  自动送上门的,更需要多想想。
  “我很好,英俊又有品味。”出手又大方,很少有女孩子会拒绝他。
  的确,他穿着华丽,皮草及膝风衣,黑色皮裤搭着豹纹靴子,走的是奢华风,不流气,很视觉系,看得出衣料质感、手工都很顶极,很少男人可以把这样抢眼的服饰穿出自己的味道来,通常是过跟不及,但是,他很适合,不仅把衣眼的优点发挥得淋漓尽致,还进一步带出别人穿不出来的品味。
  他天生该这样的装扮。
  就如同他的自夸,他英俊又有品味。
  不过,那也是他家的事!
  “我眼痛。”他们不是同类,还是走远一点的好。
  呃,那是什么拒绝词?
  不理会他苦苦思索,沈青枫转身走开。
  她知道自己长得不丑,一路上搭讪的男人没少过,意大利的男人热情又无聊,对她这种东方的面貌、黑色的头发就像看到新奇玩具,过来说哈啰就跟喝水吃饭一样。
  她付出少于贡多拉四分之三的价钱,选择了中型的水上巴士,然后在圣马可广场下船。
  下了船,就遇到空前的难题——威尼斯涨潮,而且下着雨。
  别说喂鸽子了,汪洋一片的广场上只能沿着市政府准备的木条行走,店家大门深锁,教堂前面的工作人员苦着脸,皱眉站在水中卖明信片,而大部份的在地上班族个个西装笔挺,脚底蹬着长及大腿的雨鞋,一副有备无患的样子。
  淋成落汤鸡的游客可就不大笑得出来了。
  听说,威尼斯每年的冬天都是这样。
  因为大教堂的地板太过潮湿,拒绝游客进入……
  不得其门而入的沈青枫,惊讶的只能跟其它游客守在美丽的走廊下,静静的看海水从每一条石缝中冒出来,化成高低起伏的水泉汩汩流向他处。
  “嗨,老天爷不是很帮忙,你还想喂鸽子吗?”饱含野性的嗓子跟俊美的人同时在她身边出现。
  没见过哪个男人有他那头漂亮又及肩的金中带着象牙银的长发,远近看来都像贵族画里的人物,华丽又……刺眼。
  有点阴魂不散,不过,看在无聊的份上,她很施舍的瞅了他一眼。
  “想啊。”托着腮,亏她下船后就兴致勃勃的往广场来,还买了好几袋饲料跟爆米花。
  也不知道谁定的规矩,威尼斯其它地方的鸽子是不许喂食的,只有圣马可广场前面的鸽子才有特权。
  学着她蹲下,美丽的长发披泻成优雅的风景。
  沈青枫看得有些傻,可是立刻收回贪心的眼光。
  “我可以帮你想办法,”
  她的眼光有些不自然,并不抱什么希望的咕哝,“等雨停还比较快吧。”
  想不到他被当成了笨蛋,被一双漾着潋艳的莹莹波光这么认为,真有意思。
  “你准备好了吗?”他俏皮的眨眼,半蹲的姿势有了改变,伸出修长的大手。
  沈青枫没有意会过来,对他的手也视若无睹。
  “手给我!”他不改专注的凝视,看似凉薄的五官因为坚持的笑容有了很不一样的改变,不自觉放射的电力至少有两百瓦那么多。
  沈青枫被电得心头小鹿乱撞,迷迷糊糊的交出自己的小手。
  他露出得逞的表情,拉住她出乎意外柔软有弹性的小手就往雨里面钻,受制于人的沈青枫虽然不明就里,惊呼了声,也只好踉跄的随着他像疯子似的奔入大雨织成的广场。
  被阴了!
  听见脚踩过去水泉往上喷的水响,还有头顶不到三秒钟就往下狂流的水势,沈青枫不敢想象自己的状况。
  更夸张的是他们的举动竟然得到如雷掌声,在各处躲雨的游客对他们的勇气表现出最高敬意。
  他可骄傲了。
  “来吧!看你想怎么喂都可以。”
  广场上的鸽子并没有因为下雨就往别的地方去,泰然自若的攀在艺术品雕像上,比人还强悍的适应力让牠们早就习惯威尼斯冬季的天气,有的啄理自己的羽毛,有的来回跑跳,丝毫不把人群的狼狈看在眼底。
  两只落汤鸡站在空无一人的石板上。
  “你买的饲料呢?拿出来!”
  不以为意的把两指放口中,一节短促响亮的口哨立刻逸出唇畔,惊动黑扑扑的鸽子群简直是以雷霆万钧的气势把沈青枫跟殷翡给团团围住。
  鸽子完全不怕人,飞到他俩肩膀及胳臂上,顾盼间竟然开始啄弄他头顶的头发,继而咕噜咕噜的发出满足的声音。
  沈青枫噗哧笑开。
  想不到他小小的狼狈能够博得红颜一笑,而且她笑起来的模样不跳不野,是一种清浅温柔,洁白的贝齿,红润的嘴唇,无比动人。
  “你知道你笑起来动人又漂亮吗?”
  沈青枫摇头,不是对自己的容貌没信心而摇头,是不相信他的话。
  “怎么?不相信?”
  “我知道自己的长相。”她把饲料拿出来,倒了些在柔嫩的掌心,其它的全部撒到地面。
  鸽子闻到食物香气,果然争相啄食。
  是电力不足吗?还是他的魅力在她跟前打了折扣,两回相遇,她压根都没把他的殷勤放在心上。
  他就不信迷不倒她!
  他对恋爱这回事很少当真过,因为总是来得太容易,大家都是成人,两情相悦、你情我愿,感觉不对了,一拍两瞪眼,顶多附赠两句真心话、八句甜蜜谎言,大家好聚好散。
  怎么她有点棘手呢……
  沈青枫可不管他心里的高潮起伏、心思阴谋,看着那些咕噜咕噜叫的鸽子吃得一派满足,她目的达成,虽然也淋成落汤鸡,可是她丝毫不介意。
  了不起回旅馆换衣服,安慰的是当初为了顾及安全,她挑的四星级民宿就在广场后面的几条巷子里,因此不需要再大费周章的伤脑筋,烦恼身上湿答答的感觉会黏着她一路参观下去。
  “不要在雨水中淋太久,我怕这些是酸雨,你要是秃了头,我就麻烦了。”再度拉起沈青枫,殷翡发现自己已经熟悉起她小手的大小跟润泽感。
  “你的笑话有点冷。”
  “谢谢你的不嫌弃,没有说我油嘴滑舌。”
  “我刚刚是想这么说,不过交浅言深,交朋友不容易,树立敌人却很简单,尤其出门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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