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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色美人的穿越生活-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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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几日,珑儿明显感觉到萧瑾有心事,虽然笑着,却并不开怀。珑儿问他是否有心事,他只是说最近公务繁忙,有些疲惫。珑儿最后忍不住说道:“我们已经有婚约了,你难道还不能相信我吗?若你什么都不告诉我,我反而会更担心。”

萧瑾的目光晦暗不明,沉吟片刻,道:“对不起,我不是故意让你担心的。只是,这件事我不知道该如何对你说。”

原来,刺客是临江王派来的,他早就有了反意,又最爱收买奇人异士,江湖豪侠,那日刺杀珑儿的并不是小女孩,而是一个侏儒,是江湖上一个邪教的护法。

“我曾经铲除过他在朝中的很多内应,他也一直对我恨之入骨。如果廉王妃死于他手,不但会削弱朝廷的威严,还能狠狠打击我。西北现在已经开战,朝廷暂时无法分出兵力去攻打他,只能以安抚为上,而我亦无法因为自己的一己之私影响大局。他也看出朝廷暂时不会对他用兵,才会如此肆无忌惮。”

他缓了缓,道:“我很生自己的气,明知他对我虎视眈眈,还让他有机可趁。上一次你受伤的时候,我就发誓,绝不会让你在遇到危险,可我却食言了。”萧瑾垂下了头,眼中有无法掩饰的无奈和失望。

珑儿从身后抱住他,轻声道:“你知道吗,我一直希望你能偶尔依赖我一下,你肯告诉我这些,我很高兴。没有人是万能的,有些事也并非人力所能改变,也许我命中注定会遇到这些劫难,若是度过了,便能一生平安,你说是不是?”有时,宿命论对身处困境的人来说,也是一种宽慰。

“我一直不相信宿命。”萧瑾回过身,紧紧抱住了她,“但我很愿意相信这是真的。”

遇刺事件就这样以邪教作恶为由平息了,朝廷下旨严密控制江湖人士的行踪,各大门派人人自危,谨守门户。而京中的头条新闻也一夜之间变成了江尚书的儿子被发现喜好男风,他的夫人和他闹和离的花边新闻。

待事件平息之后,珑儿就立刻进宫向皇后谢恩,皇后赏赐东西可是臣子天大的体面。她恭敬道:“多谢皇后娘娘赏赐,珑儿并未受伤,劳娘娘记挂了,珑儿心中惶恐。”

皇后温和地道:“你是个懂事孩子,过来我身边坐吧。”

珑儿谢过,半坐在皇后身边的锦凳上,趁机观察皇后。她今日并不像在家宴上那样威严华丽,只见她身着常服,头戴羊脂玉饰,容貌秀雅温和,只是通身的气派极为出众,有种远高于外貌的美丽。

皇后也仔细端详了珑儿,暗自赞叹,小小年纪不但容貌极为出众,行为举止也谨慎有礼,怪不得廉王心动。只是,想要成为皇家人,只有这些是不够的。

她看了着珑儿明亮如初生婴儿的眼睛,不由想起自己十三岁的时候。那时她虽然家境平常,却没什么烦恼,最大的担心不过是害怕背错了书,被夫子惩罚……差点就忘记了,自己还曾有过那样轻松单纯的快乐。

曾几何时,自己的眼神也像这般纯净,就连当时还是太子的今上也曾称赞过她的眼睛“形如水杏,神若稚子”。十几年的光景,不过弹指一挥间,自己也早已不复当年的心境了。

所有念头也不过是低头饮茶的片刻划过脑海的,待她再抬头时,已竟恢复了昔日温和端庄的神情。又和珑儿说了几句话,赐了些精巧细点,便借口要处理宫中内务,端茶送客了。

珑儿拜别皇后,跟着领路太监向宫外走。一路遇到的宫娥才女都频频向她张望,都一脸惊叹的望着她,小声议论着她的身份,却没人提起她遇刺的事。看着她们一脸艳羡的样子,珑儿突然想起一句话,永远不要猜测别人家的晚餐。生活就是这样吧,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她想起受伤的锦瑟,不由轻叹了一声,快步向宫门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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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王府,珑儿先去看望了锦瑟。她的伤势已经好很多了,正在屋里和几个小丫头说话呢。最近又进来几个十来岁的小丫头,个个机灵可爱,全都是紫檀精心挑选的。那些偷懒嘴馋,爱嚼舌头的都被她打发出去了,全不用珑儿操心。

自从珑儿开始接触家务之后,多亏紫檀和三个大丫头在旁协助,就连平日最聒噪的红豆也毫不含糊,做事雷厉风行,说话也爽利,几个人把满院的丫鬟婆子都管得服服帖帖的。只是紫檀过两年就要放出去了,珑儿也在暗自物色接班的人选。红豆精明却不够沉稳,碧痕沉稳却不够精明,柳叶倒是两样都好,只是珑儿带她来此的目的就是为了给她找个归宿,而且她心机太深,万一起了别的心思岂不自找倒霉。既然大丫鬟中没有适合接替紫檀的,她便打算从二等或从小丫头中挑选,紫檀明白她的意思,一直留心物色合适的人选。这几个小丫头资质都不错,好好培养的话今后都能派得上大用场,想主持一个诺大的廉王府,没有自己的人可玩不转。就像红楼中王熙凤说过的,这些管家奶奶们,没一位是好缠的,错一点儿他们就笑话打趣,偏一点儿他们就指桑骂槐的报怨。‘坐山观虎斗’、‘借剑杀人’、‘引风吹火’、‘站干岸儿’、‘推倒油瓶儿不扶’,都是全挂子的武艺。

像她现在虽还未正式接手中馈,就已经渐渐感受到来自下面得压力了;一旦她接了手,必定会有一场恶斗等着她呢,没亲信人手哪里玩得转。就算是自己是王府的主人,如果能力不足,别人也照样会欺负你。

几个小丫头不知说了什么,逗得锦瑟笑弯了腰。珑儿见她虽然受瘦了些,精神倒不错,也放心很多,便也来凑趣。正说着,就听丫鬟来报,说薛公子来了。

珑儿在花厅招待薛之远。薛之远刚见过萧瑾,现在过来探望锦瑟的病情。珑儿这几日的情绪都不高,薛之远见她面有郁色,便问:“珑儿妹妹怎么无精打采的?是不是子瑜欺负你了?我去收拾他。”

珑儿笑了笑,道:“别瞎猜,只是最近发生的事情太多了,我感觉有些疲惫而已。”

薛之远摇着扇子道:“那我带你出去逛逛吧,子瑜那里我去说。放心,我定会把你全须全尾的送回来。” 自从经历过刺杀事件之后,萧瑾就一直很主意珑儿的安全。

珑儿突然想起兰蔻,不由有些心动,便道:“我记得你曾经说过一个叫兰蔻的奇女子,我倒是很想见一见她。”

薛之远笑道:“这有何难。明日有个“雅集”①,正好请了兰蔻参加,你随我去便是。”

“说什么“雅集”,还不是‘挂羊头卖狗肉’吗。你们不过是寻个由头一起玩罢了。”珑儿吐槽,她早见识过薛之远所谓的“文人聚会”是什么样子。

薛之远摇头道:“食色,性也。这不过是男人的本性罢了。”又道:“我本来还想带锦瑟姑娘去呢,没想到竟遇到了这事,可惜啊。”

他刚说完,就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连忙道歉。

珑儿知道他带锦瑟去是为了炫耀,并未在意,只趁机说让他多送点好东西给锦瑟赔礼。薛之远不由在心中暗叹,现在的女人真是越来越实际了。

珑儿突然想起了妙云的事,也不知该不该问。薛之远见她犹豫不决的样子,便问道:“珑儿妹妹有什么想问的吗?”

珑儿见他这样说,便问道:“你和妙云……你们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你为何对她这般冷淡?”

薛之远神色如常,看起来并不在意此事,他道:“你也听说过一些传言吧。当年妙云只是胡闹,小孩子心性,对我也只是一时的迷恋罢了,我对她冷淡些是怕会再给她带来不切实际的希望,到时她会受到更大的伤害。”

珑儿没再说什么,这是他们二人之间的事,她不是当事人,没办法加以评论。不管是什么原因,既然不能回应对方的感情,这样做也未尝不是一种方法。

临行时,珑儿觉得出门穿女装多有不便,就换了一身早就备下的白色高领男装。穿完之后一照镜子,连自己都不禁赞了一声。红豆在旁边直感叹:“小姐穿男装也太俊了。”珑儿学着薛之远的样子摇着扇子,向屋里的小丫鬟们抛媚眼。连来接她的薛之远都愣住了,只见一位如玉雕雪塑般的小公子神采飞扬的向他走来,周身像发着光一般,让身旁的人都不禁黯然失色。

她潇洒的摇着扇子向呆愣的薛之远走了过来,轻拍了一下他的肩膀,道:“薛兄,我们走吧。”

薛之远叹道:“珑儿打扮成这个样子也太扎眼了,让我情何以堪啊。”

珑儿不在意的道:“凭你‘怜花公子’的美誉,还怕我勾走你的美人吗?”她知道就算打扮成这样也能被看出是女子,穿男装不过是为了行动方便罢了。

“是不是子瑜告诉你的?我都说了别告诉别人的。”薛之远嘟囔着。

“这个外号很不错呀,为什么会怕人知道?”

“还不是楚逸风。” 薛之远恨道,“这个花花公子,现在做事越来越夸张了。他的外号叫‘留香公子’,本来是和我齐名的,可他现在名声不好,连我也受了连累,人家以为我俩都是一丘之貉呢,害得我都不敢再报这个名号了。不就是为了一个男人嘛,至于这样吗……”

第三十章、兰蔻

珑儿刚想细问,就被薛之远岔开了话题,显然是不想再提起此事了。两人乘马车来至京郊一间名叫“和雅”的书院。听说这家书院是几大名门世家联合开办的,占地面积将近百亩,各种设施一应俱全,换句话说,这就是一所古代贵族学校。

二人来至书院当中的集贤阁,这是一座二楼的“回”型大厅,一层中间搭着台子,有人正在上面讲话,发表关于书画品鉴的观点。台子四周放置着桌椅,上面放着笔、墨、砚、茶具,有几人正在围观一人作画。剩下的桌子都坐满了人,似乎在听台上的人讲演,间或提些问题。二楼是敞开式的,放置着黑漆桌椅。可以让人一边喝茶,一边听楼下人讲演。视线也极好,有些像剧院的包厢。

珑儿随薛之远来到二楼,找了一个正对台子的桌子坐下,又吩咐随行的下人去沏茶。二楼人很少,算上他们也就不超过十个人。其中一个人显然认识薛之远,见他来了就起身过来打招呼。当他看到珑儿时,不禁吃了一惊。

薛之远道:“这时我表弟,姓苏。”又介绍那男子:“这是杜浩轩将军,我的好友。”

珑儿见他生得气宇轩昂,五官如雕刻般完美,很像画上英气逼人的武将,便拱手道:“苏某久仰将军大名,幸会幸会。”她曾听子瑜说过这位杜浩轩,他出身武将世家,是近年来少有的猛将,年纪轻轻就战功赫赫,没想到竟然和薛之远有些交情。两人客气了一番,众人落座。薛之远问:“杜老将军可还好啊?我很久都没去府上拜望他老人家了。”

杜浩轩叹了口气,道:“还是老样子,一刻也闲不住。见西北开战,也想上阵杀敌,已经递了折子上去。皇上见他年事已高,不准他去,正天天在家发愁呢。”说罢苦笑了一下,自己倒了杯茶,喝了一口,接着道:“我怎么劝都没用,我爹那个倔脾气,若我娘还在也许能劝得住他。他心烦,见了我也不顺眼,我就出来逛逛。”

“好兄弟,我知道你孝顺,可老爷子就是这脾气,咱们也没法子。等明日我去探望探望他老人家,陪他喝两盅。对了,我这次从江南带来了一坛康仙人亲手酿的酒,老爷子见了定然欢喜。”

杜浩轩笑着拱了拱手,道:“全靠之远兄了,总是这样麻烦你,浩轩都不知该如何谢你了。”

薛之远摆手:“你也太客气了,咱俩什么交情啊,竟说这些酸话。”

他忽然又像想到什么似的,沉吟了一下,问道:“你最近见过他吗?”

杜浩轩拿茶杯的手一滞,然后放下手中的杯子,道:“我们很久没见了。他,他还好吗?”语气中带着不安和无奈。

“他最近有些忒不像话,我还以为你们之见是不是又发生什么了。那件事情之后,你们也该好好谈谈了,再这样拖下去对你们两个都不好。”

杜浩轩沉默了一会,道:“其实他也明白,这样对我们两个都好。我会考虑找他谈谈的,你不用担心。”说罢,端起茶杯,一口喝了下去。

珑儿不知道他们说的到底是谁,只是看到杜浩轩英气逼人的脸,脑中没来由的闪过一张美艳的脸来,也不知他们口中说的到底是“她”还是“他”。

“兰蔻姑娘来了,快快里边请。”珑儿一听此话,立刻向楼下望去。只见一个中年男子从门外迎进一位身着湖蓝色绸衣的女子,身后还跟了两个小童。她先是摘下纱帽,交与身边跟随的童子,笑道:“兰蔻来迟了,先生勿怪。”声音清脆却又不失女人味。

看得出来,她经常参加这一类的文人集会,与在座众位文人都极为熟稔,待她一一和与众人打过招呼之后,就在众人的要求下登上了中间的高台。她先是深施了一礼,道:“兰蔻今日受邀参加‘雅集’,实在万分荣幸。兰蔻不才,愿唱一曲近日新制的曲子。此曲用的是新式的填词法,唯愿博大家一乐。”

这时,二楼的楼梯处有声音响起,一位少年走了上来,珑儿无意中看过去,却是太子。他正巧也看向这边,两人四目相对,珑儿知道他是认出了自己,便笑着向他拱了拱手。太子也向她点了点头,兰蔻空灵的歌声恰巧在这一刻响起:

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

再也没能忘掉你的容颜

梦想着偶然能有一天再相见

从此我开始孤单地思念

……

珑儿终于近距离的见到了兰蔻。才刚一见面,她就立刻能确定她也是位穿越同人。虽说她的姿色只能算是中上,却极会打扮,妆容是后世极为推崇的“裸妆”,也不知她是怎么做出效果这样自然轻薄的粉底的,完全不是这个时代的铅粉所能比拟的。她的衣着也与众不同,有些像后世的电视剧中精美的戏装,裁剪也极为出色,把她本就窈窕的身材衬托得更加完美。这说明她不但很会打扮,还了解自己身上的每一处优缺点。珑儿怀疑她前世是位设计师或者造型师,全身的造型无懈可击,就连一个小小配件也用的令人称道,让人无可挑剔。

“长久不见薛公子了,兰蔻心中着实挂念。兰蔻必须得说,您前几日送来的那首诗实在是太美了,兰蔻命人裱了起来,日日品鉴,盼望着能再见您一面,好问一问您何时还能再写一首送来。”兰蔻刚唱罢一曲,就被薛之远派人请上来说话。

“哈哈,兰蔻姑娘太可气了,那诗是在下的朋友所作,你若喜欢,我再请人作一首便是。”薛之远乐得嘴都合不拢了,挠着头傻笑,完全没了风流才子的模样。

珑儿心中暗叹,这位穿越同人果然厉害,不但声音好听,语调也十分温柔和婉,让人只觉如沐春风;语气中充满崇拜却又不失矜持,抓准了男人的心思,就连天天过花丛的薛之远都失了风度。

兰蔻又看向珑儿,眼中难掩惊艳,却又立刻压了下去,面带欣赏的笑着看向她,道:“这样美丽的小公子,兰蔻如何从未见过?”

“这位是我表弟,姓苏,家住江南,从未来过京城。”

“原来如此,初次相见,兰蔻这厢有礼了。”边说边盈盈福身。

珑儿道:“兰蔻姑娘客气了,苏某慕名已久,今日得见,真乃三生有幸。”她看了看四处望向这边的视线,道:“苏某冒昧,因初次来此书院,见院中景致极佳,可否请姑娘陪苏某逛一逛呢?”

兰蔻会意,笑道:“兰蔻也想向苏公子请教些书画方面的问题呢,这样再好不过了。”

她向众人告了罪,引着珑儿出了集贤阁。集贤阁前是大片的草坪,可能是学生进行户外运动的场所。两人在草坪上漫步,天刚刚下过小雨,乌云还未完全退散,所以感觉并不炎热,空气中弥漫着湿润的青草香气。

珑儿先开了口:“刚才的歌真是好听,只是词太直白了些,旋律倒是很优美,也不知道叫什么名字。”她随便扯了个话题,其实自己也不知道要和这位穿越同人说什么,只是很想和她单独说说话。

兰蔻一笑,说:“还没取名字呢,您觉得叫什么好呢?”

珑儿道:“苏某并不擅长诗词,哪里会取什么名字啊,姑娘见笑了。”

“您太谦虚了。”她又似想到什么似的,问道:“薛公子曾送过我一首名为‘锦瑟’的诗,我觉得很美,也不知您是否知道此诗是哪位公子写的?”

珑儿心头一跳,竟然忘了自己曾用过穿越前的诗词了,一会回去之后一定要好好叮嘱一下薛之远。至于兰蔻……在没有确定她可否相信之前,自己还是不要暴露穿越的身份好,免得被人利用了。她现在已经有点草木皆兵的感觉了。

她疑惑的道:“锦瑟?在下似乎并未听过这首诗。”

兰蔻并未在意,笑道:“原来公子也不知道。”便不再继续这个话题了。

两人沉默了一会,珑儿道:“姑娘应该早已看出苏某是女子了。不瞒姑娘说,我今日是特意来看你的,想向你请教些事情。”

兰蔻面上并无讶色,仍然柔声道:“姑娘但说无妨。”似乎对她的行为并不感到意外。

“我想问兰蔻姑娘,你为何选择做这样一个行当呢?据我所知,那家怡红院的幕后老板是你吧,你本来可以选择不用抛头露面的。”

“您是如何得知此事的?”兰蔻不由暗暗吃了一惊,这件事几乎没人知道啊,她是如何得知的?

珑儿本来也只是猜测,老板一般都会掌握命名权,她也不过是想诈一诈她,却没想到竟然是真的。她见兰蔻的脸色变了变,猜测她可能是误会自己有意探听她的秘密了,忙道:“我不过是随意猜测的,你不必多心。况且,你我也并无仇怨,我犯不着找怡红院的麻烦,我不过是好奇姑娘是如何做到这一切的。”

兰蔻的脸色缓和了下来,道:“小姐说的哪里话,只因知道此事的人很少,我不过奇怪您是如何得知的。况且,看小姐通身的气派就知道定是出身显贵,又怎会在意我一个小小的妓坊女子呢?”

她抚了抚鬓角,缓缓道:“小姐既然想知道,我也没什么好隐瞒的。我从小被卖入烟花之地,很是受了些苦。大了些之后就意识到再这样下去不是办法,便研究了些新的技艺,以此闯出了些名气。后来,有人为我赎了身,我就随他离开了。您也知道,我这样的身份,注定连妾都做不了,所以我最后就选择离开了。临走时,他给了我一大笔钱,我就用这些钱开了怡红院。”

她弯了弯嘴角,轻声道:“浮生不过一梦,我只想让自己快乐些,我有很多钱,也不缺情人,这样的生活,我觉得就很好。”她停下脚步看向珑儿:“不知兰蔻的答案可否为小姐解惑?”

珑儿只是低头不语,在这样一个身份并不代表尊严的时代,一个曾品尝过平等是何滋味的人,面对这样窘迫的境遇,是经历过怎样的挣扎才能做到今天的淡然以对呢?即便是同穿的自己也无法完全理解。毕竟自己比起她来算是幸运多了,试问若自己是她,绝对比不上她今日的光景。

兰蔻见她沉默,笑了笑,又恢复了平日的神情,继续前行。还没走两步,她就停了下来,指着前面说:“您看,那边好像有些人在等您呢。”

珑儿转头看去,只见前方站着一个白衣男子,正静静望向这边。这时,太阳终于从乌云中露出脸来,灿烂的阳光散落一身,柔软的草地上似乎有什么东西正要破土而出。

第三十一章、风起

“兰蔻还有事,先失陪了。”兰蔻猜到他们有事要说,便笑着施了一礼,转身离开。

“太子殿下。”珑儿向他福了福身,道“刚才因为人多,珑儿不好暴露女儿身份,只好行了男子的礼,请殿下勿怪。”

太子含笑道:“苏小姐不必多礼,我也是为了避免别人多礼才便装出行的。”

珑儿道:“上次多亏了殿下相助,珑儿还未好好谢过殿下呢。今日正巧遇到了,珑儿在这里谢过殿下的救命之恩。”说罢,郑重向他施了一礼。

太子忙道:“苏小姐严重了,我并未帮上什么忙,这样客气可真是折煞我了。”又问:“不知六叔近来可好。”

“王爷很好,只不过现在公务有些繁忙。若这几日殿下有空的话就去王府玩吧,我和王爷都想好好谢谢您呢。”珑儿这么说其实带着些私心,她已经有好几日未见到萧瑾了。他近来常常入宫,回来还要召集幕僚议事,日日都不得闲。她曾去过两次,可每次都说不上两句话,他就又去忙别的事了。如果太子去了,他一定会出现作陪的,到时就能见他一面了。这样一想,珑儿不由觉得自己还真是悲哀,面上也带了些不自然。

太子似乎也觉察到了什么,便岔开了话题:“我刚才好像看见薛公子了,苏小姐是和他一起来的吧。” 珑儿说是,太子便要去和他打招呼,两人一起回了集贤阁。

只见薛之远正在和几个人喝茶聊天,刚好聊到兴头上,有些忘形,拍手大笑起来,引得旁人频频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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