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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瑶-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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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久别重逢

  九月的天,高远辽阔,一碧如洗,点缀着天底下红透了的枫叶,犹透出几分夏末慵懒余热的气息。
  童瑶一手拉着沉重的行李箱,一手遮挡在额前,渐渐收回仰望长天的目光,将注意力转移到到眼前遍植红枫国槐的古老建筑上。
  南枫高中。
  A市数一数二的重点高校啊,时隔八年,她终于又回来了。
  ——啊瑶,你真的要走?还回来吗?我们说好了要一起念南枫的啊!
  ——啊翊,你不要哭呀,我一定会回来的,到时候我们一起考进南枫,叫那些只会走关系开后门的臭小子们刮目相看唷!
  ——好啊,来,拉钩钩。
  ……
  记忆中纷杂絮乱的尘封往事一股脑儿地涌了上来,一时间交错奔流,此起彼伏,清晰得仿佛就好像发生在昨日一样。童瑶九岁时随母亲离开,八年之后,母亲客死他乡,而她,却因为放不下年幼时心底那份承诺,又回来了。
  他们说好了的,所以她特意办了转学手续,放弃R市首屈一指的华杨私立高等学院,要来A市的国立南枫高中念书。
  虽然南枫也很出色,可比起贵族式的华杨私立高等学院,无论硬件软件,还是师资力量,都略微稍逊一等。
  R市距离A市很远,南北遥望,那里有童瑶母系书香世家显赫一脉,从中学到大学到硕士博士研究生,出国深造,乃至最后找一份薪水丰厚的工作,只要她愿意,家族中高官厚禄的族亲们都可以很轻松地满足她。
  妈妈是外公外婆最小的女儿,从小被宠坏了,才会身败名裂碌碌无为一生,而童瑶,作为家族中最小的外孙女,长辈们有这个义务竭尽全力去拯救她。
  可她不稀罕。
  年近八旬的外公放下话来:丫头,你今天若敢放弃荣华富贵离开咱们孙家,从此就别再回来了!
  可是她终究是放弃了,义无反顾地回来,只为了当年单纯幼稚的小男孩和小女孩之间的那个简单得没有一丝修饰的承诺……
  嗯,好吧,她承认,其实,她还想见到他,以及那个与自己共同生活了六年的义父和她今年刚满十四岁的弟弟。
  ‘之前是妈妈不好,瑶儿,请你替妈妈照顾爸爸和弟弟吧。’
  这亦是母亲的遗言。
  重回故里的理由……似乎已经足够充分。
  突然间又有点忐忑不安。
  丁翊,他真的会遵守承诺来念南枫吗?
  八年前,他们两家比邻而居,丁翊的母亲罗绣娟阿姨与童瑶的妈妈孙攸兰自幼就是闺中密友,两家关系好得很,更何况二人年纪相仿,自幼青梅竹马,同吃同睡同住,串对方的门跟进自己家似的,虽然没夸张到彼此定下娃娃亲,可倒是互相认了干儿子干女儿的,亲热得就好似一家人。
  可是,毕竟已经是八年前的往事了。
  他还会记得自己的承诺么?毕竟南枫高中从某种程度上来说,除了正规课程之外,还有点偏艺校的味道。
  毕竟不是每个人都会如她一般痴傻得义无反顾。
  八年来,二人各分东西,一丁点联系都没有,估计就算现在当场遇见,他们都不能分辨出彼此来的。
  丁翊与童瑶同年,今年十七的他算起来应该在念高二。
  童瑶想到这里,又抬眼望了望三五成群说说笑笑正往校外走来的学生们,时值放学高峰时段,她暗自吐了吐舌头,人潮汹涌,她可不打算‘逆流而行’,今天不过是先过来办理一些转学手续的,反正也要不了多久,干脆就站在校门外等等吧,也花不了多少时间。
  艺校的学生较寻常学院里的少年少女们,无论风度气质还是仪表姿态,果然更加出类拔萃。
  南枫流行校服,女孩穿着浅蓝色背心长袖,里面一件系着粉蓝色蝴蝶结的白衬衫,下配一条深蓝色花格子短裙,脚蹬一双同色系皮靴,看上去淑静温婉,一个个好像缤纷漂亮的蝴蝶一般;男孩则一身简洁的黑色长袖长裤着装,领口拉出‘V’字形,里面一件高领白衬衫配黑色领结,十分高贵雅致。
  当初也正是看上了他们这套校服与学校颇为丰盛的伙食才与丁翊约定长大一定要来念这家的……
  正想着,突然被人从身后不轻不重地撞了一下。
  童瑶猝不及防,整个人往前歪了一下,幸亏拉着的行李箱比较重,这才借了个力没有跌倒。
  回头一看,正对上一双同样隐忍着怒气的淡漠的眼。
  对方似乎也因为突如其来的冲撞打了个趔趄,刚站稳,正侧过身回头望着她。
  看得童瑶倒是一愣。
  这家伙好嚣张!身上虽然也穿着南枫的校服,可右耳连扣戴着六枚耳环,左胸别着一枚华丽的银质胸针,以纯黑色的校服做底,将造型别致的胸针衬托得分外耀眼。
  如果单是这样也罢了,可更要命的是,这家伙在左边唇角还另穿银环,环扣处镶嵌一枚细小的碎钻,在秋日温柔如水般阳光的照射下,绽放出冰薄冷冽的光芒,遥遥望去,那道光芒与少年拒人于千里之外之外的气质不谋而合,仿佛深入骨髓,让人分辨不出那份凌厉冷冽究竟源自于钻石还是少年本身。
  唇环末端系着一条极细的银质链条,长长地落下来,在身前划出优雅的弧度,与胸针相连。如此扮相,配上他那张清俊嚣张的脸庞,外带一头跟刺猬似的打过摩丝的半长头发,看上去性感另类得要命。
  童瑶的眼光透过他高挑阴暗的身影,仰视他背后的黑色吉他皮外套。
  搞摇滚乐团的?难怪打扮这么前卫。
  她皱了皱眉,又左右环顾两眼,注意到自己只顾着欣赏不留心晃到路中间来了,跟电线杆子似的杵在人流中不被人撞才奇怪呢……
  又抬头瞄了那少年一眼,只见他面带讥诮,果然丝毫没有要道歉的意思,童瑶低咒一声,悻悻然拖着行李‘哐当哐当’地晃一旁去了。
  或许对方还觉得应该她开口道歉比较合适,见她一句话没说径自让开,不由得又侧脸多看了她两眼,冷然扯了扯嘴角,甩头自己走自己的路。
  童瑶挑眉。
  长得帅点就了不起了?想要我道歉?切~做你的白日梦去吧!
  出南枫校园门口,夹道两列挺拔的桂树正开得如火如荼,风一吹,金灿灿的桂花如雨般簌簌坠落下来,漫天花雨将夕阳下的古老学院装点得分外唯美浪漫。
  那少年刚走出不远,身后突然有少女高呼:“丁翊学长,请等一等——!”
  丁翊?
  心底突然颤了一下。
  童瑶睁大双眼,一眨不眨地瞪着那向着少年迎面跑来的女孩子,又顺着同一方向,将眼光转移到前面闻声驻足的少年身上。
  ——这就是丁翊?当年那个拉着自己的双手,哭着喊着抱着,死活不肯放她上火车的男孩子?
  这就是……她那性格温吞腼腆的青梅竹马的好朋友?
  不是吧!
  多年不见,人或许会变,可是她怎么也想不到,这变化竟可以如此巨大。
  OH,MYGOD!
  童瑶伸手抚额,不可置信地闭上双眼。
  众目睽睽之下,少女跑近少年身边,壮着胆子,将紧紧拽在手中的情书双手呈上,娇羞地垂下脑袋:“请,请你看看这个……”
  周围看稀奇看古怪的少男少女们纷纷驻足回头,屏住呼吸,一瞬间无数道眼光投射过来,跟雷达似的锁定两人。
  丁翊出乎意料地愣了愣,还没来得及腾出手去接,蓦然从旁伸出一只纤纤玉手,高挑兰花指,轻描淡写地从少女手中抽出情书。
  乌亮漆黑的长发柔顺地披散下来,悄然现身的少女有着一张堪称完美的瓜子脸,那恍如樱桃般的唇瓣盈盈带笑,一双秋波荡漾的杏眼更是温婉舒怡,让人只看了一眼,便再舍不得移开目光。
  “快看呐,校花姜筱梅,完了完了,那可是出了名的毒妇呀!”童瑶听见身旁有人这么幸灾乐祸地悄声嘀咕着。
  童瑶愕然。
  这么国色天香的女孩子,漂亮得仿佛能绽放出堪比牡丹般的姿容,看她笑得如此温柔轻盈,这些人真是过份,又怎能以‘毒妇’二字形容人家呢?
  只见姜筱梅避过少女红着脸想要夺回情书的手,冷哼一声,笑她:“你也不回家照照镜子,就凭你,啧啧啧,你也配?”说完,又一手挽住旁边丁翊的手臂,娇媚地问:“啊翊呀,我记得你的眼光没这么低吧?这种不入流的货色,满大街一抓一大把,你还真喜欢了?”
  丁翊嗤笑一声,说:“认都不认识的人,还说什么喜欢?”
  姜筱梅意味深长地瞄了那羞愧难当的少女一眼,得意洋洋地晃了晃手中的情书,问他:“那这种东西……我替你处理了吧?”
  丁翊抽了抽嘴角,爽快地答应:“好啊。”
  话音未落,姜筱梅松开缠着丁翊的手臂,靠近那早已满面通红恨不得挖个地洞钻进去的少女,微微一笑,温柔地说:“瞧瞧,我说你不照照镜子嘛,你看你这不是自作多情么?”她一边说,一边‘唰、唰、唰’将手中的情书撕成碎片,一边撕还一边好言安慰她:“这回知道了就对了,啊,不是姐姐说你,就你这模样儿,也就随便在路边找个叫花子随了去的身价,别以为穿着衣服就当自己是人了,该是啥还是啥,你说是不是?”
  哇噻,我靠,骂人不带脏字啊,这话说得,都堪称经典了!
  童瑶乍了乍舌头,抚着心口暗暗压惊。
  任谁受了这奇耻大辱还能不发脾气不反抗的,估计也都该成仙了。
  少女自然没有那份世外高僧的修为,所以她的反应也十分正常,咬牙切齿怒吼一声:“姜、筱、梅,你这个无耻淫荡的贱女人!”说着,一扑而上,一把拽着她的长发,又撕又咬,发了疯一般往死里折腾。
  姜筱梅惨叫一声,即刻反射性地伸手去爪她的,两人跟摔跤似的互相撕扯着头发在校门口尖叫撕扯,拳打脚踢,跟疯子一样,全然再没有淑女的气质。
  而作为始作俑者的丁翊却不屑地冷哼一声,看都不看她们一眼,转身自己走自己的路,背着吉他扬长而去。
  童瑶在原地呆滞了半晌,终于醒过来,顾不得那两个已经一头鸡窝的傻姑娘,连去学校报到也顾不得了,匆匆拽着行李箱快步追了上去。
  ……
  “阿翊,阿翊,你快来看呐,”小小的童瑶拽着同样小小的丁翊,偷偷地躲在老榕树背后,一双眼睛贼亮贼亮地瞪着前面一男一女,十分兴奋地说:“那哥哥递给那姐姐一封信,姐姐看过以后,他们就好了,哇,好浪漫~”
  “我表姐和我说的,”丁翊同样好奇地望着那对耳鬓厮磨的情侣,神秘兮兮地告诉他的她:“那叫‘情书’。”
  童瑶眨了眨眼睛,歪过脑袋回头看了看自己长相清秀可爱的‘小男朋友’,‘嘿嘿’贼笑着,宣布:“等我回来那天,阿翊也写给我吧!”
  “啊。”丁翊一张小脸登时红成大苹果,支支吾吾半天说不出话来。
  “什么嘛,你不干啊!”她瞪着他,气势汹汹地一手指着他的鼻子:“那就绝交!绝交~唷!”
  “你……”小男孩尴尬无比,伸手挠了挠脑袋,愁眉苦脸地申诉:“可是,我不知道你哪天回来啊!”
  嗯?嗯~也是。
  “那好吧,要不到时候换我写给你好了。”于是那善于‘脑筋急转弯’的专出馊主意的小女孩又拍手笑嘻嘻地说道:“我先写好,再拿给你。”
  “嗯嗯,好啊!”
  呼~腼腆的小男孩总算松了口气。
  ……
  童瑶下意识地将手伸进夹克内包,慎重地摸出一封信来。
  她还真写了,除了履行承诺之外,还带着几分戏谑的味道。
  其实也没写什么,关键在于她恶作剧地放了一张两人小时候的照片进去。
  很早很早的一张黑白照片。
  一想到丁翊看见这张照片时的表情……
  不,不能给他,这家伙,八年不见,这都变得什么烂性格了?记得小时候他挺乖巧老实,也不这样的呀!
  一想到刚才校门口的‘滑稽剧义演’,童瑶一颗热忱的心便如同从云端坠入地狱般冰冷。
  她跟着他转入一条岔路口,一路尾随,直到他放缓脚步,渐渐停了下来。
  她愤然怒视着他,周身荡漾着一股子需要万分隐忍才能克制下来的寒气,那目光尖锐凌厉,几乎能透过皮肉渗入骨髓。
  似乎冥冥中感受到了空气中诡异的气息,丁翊回过头来,没什么多余表情地望向她。
  四道目光相交,二巨头彼此对峙,互不相让,电光火石间,眼光‘噼里啪啦’地在空气中碰撞出激烈的火花来。
  “喂,你这样未免太过分了吧!”童瑶率先打破沉默,大步上前,一双手撇开行李,毫不留情地拽起他胸口的衣襟。
  如果只是不认识的人,她绝对愿意睁只眼闭只眼冒充谦谦君子,抵多在心里暗自腹诽这没良心的小子两句,可偏偏这人她认识,不仅认识,还是她曾经青梅竹马的好朋友!
  她童瑶什么时候居然有他这么一个狼心狗肺的朋友?
  “又是你。”
  丁翊傲然瞠视眼前的少女,方才只看清楚了她的脸,这回连衣着带身材,他更进一步地把她上下打量了个一清二楚。
  一头蓄了刘海的漆黑短发下,有一张生动精巧的脸庞,要说漂亮倒未必有多漂亮,不过十分个性,浮现出一种宛若猎豹般的敏锐、坚毅与倔强。
  上身一件敞开的黑色皮夹克,里面配一件米白色TOM秋季休闲衬衣,下身一条同品牌黑色系牛仔裤,脚蹬一双NIKE跑鞋,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打扮,只不过因为主人比常人纤细修长的身段而显得格外别致。
  中性的容貌,中性的打扮,倘若不说话,很容易让人将她误认为是一名姿容俊逸秀美的少年。
  “撕便撕了,与你何干?”纵然她长得不男不女,他忍了,不跟她一般计较。
  “你说什么?!”诚心刺激人么?童瑶一挑眉,也懒得解释,右手紧握,愤然咬牙,顺势一拳狠狠击中他的肚子!
  丁翊猝不及防被她出其不意地‘偷袭’成功,疼得闷哼一声,忍不住捂住肚子弯下腰去。
  恰巧这个时候,一封信从她外衣的口袋中滑落出来,掉在了地上。
  淡蓝色的信封上,没有邮编地址,却赫然流畅地书写着四个漂亮的钢笔字:丁翊。
  片刻的沉寂。
  两人同时发觉了,一齐注视着那封信,彼此表情都是说不出的古怪。
  ——太讽刺了吧!
  丁翊眼泪都差点笑出来了,他躬下腰,伸手去拾那封信。
  与此同时,另一只手也同时按了下去。
  两人猫着腰,各执信的一端,互不相让地彼此对瞪,空气中又是一阵‘噼啪’作响的电流交接声,火星四溅。
  




第二章 一场误会

  “喂,你放手!”童瑶懊恼地瞪着他。
  信确实是她写给他的,可惜在错误的时候掉了出来,造成一种好像她刚才的一切举动都好像别有目的似的。
  “该放手的是你才对,”丁翊指着信封上的字迹,忍着笑同她理论:“收信人是我吧?”想了想,又意味深长地补充一句:“你放心吧,不会撕了,看在你这么‘处心积虑’的份上,打开来看看也好。”
  “什么?!”她‘处心积虑’?操,你TMD才处心积虑呢!
  “你放手啊,要撕烂了!”
  “怕撕烂的话你就放手。”
  “你放手!”
  “你放吧。”
  正当二人各持己见互不相让的时候,旁边一辆加长型宾士沿着慢车道滑了过来,在他们旁边不远处停下。
  车门开了,率先出来的不是人,而是一辆轮椅。
  接着司机开门离席,绕了个圈子,将副座上的女孩子抱下来,小心翼翼地安置在轮椅上。
  两人忘了争执,一起侧过脸望向那名少女。
  少女一头长长的柔黄色卷发,容颜清秀柔美,一双漂亮明亮的大眼睛好似会说话一般,标准的芭比娃娃风格。她穿了一身纯白色镶花边连衣裙,尽管外面还披着一件薄薄的荷叶边针织绣花小背心,可贴身的剪裁非但掩饰不去她凹凸有致的身段,反而更加欲盖弥彰。
  少女的出现,就好像初绽的百合,纯洁而清雅,霎时间让空气中都弥漫开一阵阵淡雅的花香。
  她双眼虽然又黑又亮,可似乎深邃得看不见底,她摸索着,小心翼翼地滚动轮椅的车轮,又往前探了探身子,伸出手在空气中试探,然后开口轻唤:“阿翊?是阿翊吗?我听见你的声音了,你在哪里?”
  那清凉温润的声音中带着几分焦急与忧心忡忡。
  听得童瑶霎时间一阵脸红。
  竟是这样!竟是这样!竟是这样的!!
  那宾士她虽然没见过,不过丁家的司机萧伯她却熟悉得很,这少女坐着丁翊家的私车来学校接人,除了是他的未婚妻之外,童瑶实在想不出她还能有别的什么身份。
  更何况还是一名姿容端庄秀气的,带着残疾的姑娘!
  她会成为他的未婚妻,其中必然大有渊源吧?也许两人曾经同甘共苦海誓山盟,互相许下生死契约,白头偕老不离不弃……这都不重要,关键在于,这么一来,她算什么?
  丁翊青梅竹马的好朋友?
  去他的,几百年前的事儿了,也好意思拿出来提!
  心底突然涌出一股莫名的苦涩。
  “你,你快去吧,她叫你呢。”童瑶抿了抿唇,松开争夺那封信的手,强压住内心突如其来的悲恸,晃了晃手掌,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这封信,你别看了,直接撕了丢垃圾桶里去吧。”说到最后几个字,好像连声音也无可抑制地透出酸楚的味道,她急忙转过身,拉着沉重的行李箱健步如飞地往回走去。
  与其说是走,不如说是逃。
  绝不能,绝不能让他看见她溢出眼角的泪!
  深吸了好几口气,童瑶转过街角,迅速地掏出手绢偷偷拭去眼角的泪痕,告诉自己:决不做小三,我决不做小三!
  从今往后,不要再去叨扰他了,便将青梅竹马那份美好的记忆深埋在心底吧。
  直到童瑶消失在街角,丁翊才如梦初醒般反应过来。
  他三分讶异童瑶的反应,七分却更诧异于眼前那名少女的举止。
  “你要知恩图报,懂不懂?”少女望了一眼童瑶远去的背影,笑嘻嘻地从轮椅上站起来,伸手掸了掸他肩上的落花,语气中带着浓郁揶揄的味道:“我又替你摆脱掉了一名追星族,来,叫声‘好姐姐’听听?”
  “别开玩笑了。”丁翊白了少女一眼,随着她一起上了车,“视力5。0的家伙居然跑来装盲女,也幸亏她不认识你,否则不被你气死才怪。”扭过头见那丫头吐了吐舌头,他又不由自主低头望向她的双膝,沉吟片刻,迟疑地问道:“医生说只是肌腱拉伤,朱瑛你不至于到就要坐轮椅的地步了吧?”
  “嗯,还不至于,”朱瑛轻轻拍了拍自己一双膝盖,笑着回答说:“只是伯母说家里反正就有,医生又嘱咐要多休息,我不好悖逆她老人家的意思嘛,所以出来的时候就顺便带着了。”
  丁翊点了点头,却更是奇怪:“既然叫你多休息你还到处乱跑做什么?别告诉我是来接我的,戏演得过了头就太假了。”
  朱瑛有意无意地在车窗上呵了口气,又顽劣地用手指在上面划出一个桃心,然后她也不回头看他,只出了神地盯着车窗外向后飞驰而去的街景,漫不经心回答:“我在想,嗯~或许阿卓今天就回来了呢,也说不定啊,对不对?”
  “嗤,怎么,想你男人想疯了啊?”丁翊摇下车窗,摸出一根黄山递给她,见朱瑛回手拒绝了,也不勉强,自己衔在嘴里,掏出打火机点了,抽了一口,悠悠吞云吐雾,仰首叹道:“昨天下午他不是才打了电话回来,说明天中午的长途汽车,要晚上八点多才到……哼,你这么性急做什么。”
  古文卓是丁翊的铁哥们,今年大四的他比丁翊大了足足五岁,同刚上大二的朱瑛交往三年多,婚前婚后该办的事儿这两人都办得差不多了,说句俗话,两人的关系就好像钉死的板子钉子,扯都扯不开,一伙狐朋狗友们就等着哪天他们拿结婚证请客了。
  之所以与丁翊关系这么好,无外乎他们一个是乐队里的鼓手,一个则是主唱。
  前阵子古文卓学校组织出去毕业实习,这一走就是三个多月,憋得他那如胶似漆的未婚妻天天跟盼星星盼月亮似的数着日子盼着他回来,想得太专注的结果是前几天出门买菜,从超市回来的途中提着大包小包,下雨路滑不小心摔伤了膝盖。
  朱瑛与古文卓都不是本地人,为了完成学业,他俩合租一间房子同居了一年,如今她男人不在,她又摔伤了腿,作为同一乐团的吉他手,丁翊没理由眼见哥们老婆受苦不闻不问。
  想当初,丁翊家与童瑶家住在同一小区的时候,也并不是很有钱,后来他老爸开公司顺风顺水挣了大钱,这才买了豪华别墅,搬进新居享受生活去了。
  于是丁翊同贫苦出生的爸妈说清楚了情况,受到鼓励然后将朱瑛接过来暂住也在情理之中。
  今年刚二十的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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