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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仙游记-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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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接这个任务。”

“好了,已经记录在案了,护卫队到了你就可以和他们一起出发,按他们的行程,两天后差不多就到了。不过你要小心,公会中另外还有一项任务,就是买那位斯达克王子的人头,按公会的规定,你不能借着护送的名义刺杀他,否则公会会下令追杀你,不过我想那些护卫也不会允许冒险者和佣兵接近他的。”

“知道了。”

怎么会公会有两个相反的任务啊,刺杀和保护同一个人,这是什么公会啊!

即然还有两天时间,我再接接看有没有其他什么任务可以玩玩的。咦,公会有收购魔晶石?可是魔晶石又是什么?

“这个魔晶石是什么?”

“就是魔物的力量之源,也叫魔石,每只魔物体内都有魔晶石,魔物越强,魔晶石的纯度就越高,魔石就越大。我们按魔晶石的质量和大小给出不同的收购价。”

看来,猎杀魔物也是一个不错的金钱来源,由于我不敢明目张胆的把“叶灵”会员卡上的上千万金币转到真实身份的卡上,必竟这次我惹的是一个势力极大的教派,虽然我不认为他们能够做出危及我生命的事,但天天有人找上门要抓你杀你,烦都会烦死。所以我还是觉得去取些魔晶石来换钱花会比较保险。在一道道惊艳的目光,我离开了公会,甩掉了一些“尾巴”,在僻静的小巷子里,我坐上天冥,化做一道紫光射向天边。

驾驭着天冥,我再次来到上次“强抢”神剑的那个森林,记得当时我在这里发现了很多魔兽,就从这里开始吧,先找个强点的魔兽吧。

我闭上眼,放出灵觉细细搜索着这片森林中每一片土地,感应着一丝丝能量波动,说实话,这里的魔兽对普通人而言算是强了,但对我而言,就算是冒险者公会记载中最强的“双头地狱龙人”,那个杀死了两个神使和几百个四翼天使才被摆平的怪物我也不放在眼里,因为神使和四翼天使我都见过,也交过手,只觉得他们都是“弱小生物”,就算一次来上万个我都不怕,那个什么“双头地狱龙人”才对付了几百个天使就挂了,应该也强不到哪去。

这片森林里的魔兽太弱了,也许它们中有些魔兽一只就可以对付几百只其他魔兽,但在我看来,它们的实力都差不多,我看它们就像普通人看蚂蚁一样,平时谁也不会在意白蚁和红蚁谁更厉害一些,因为它们都太过弱小,反而不好分辨强弱。

找了半天,我终于把目标定在一只白狼的身上,就选它吧,它好像是一个狼群的头,实力应该不错的。

我降落在白狼身边,正想下杀手杀掉那只狼取出魔晶石,可是那只狼竟然……竟然把尾巴摇得欢快,一点无视我的杀意,兴冲冲跑过来,在我腿上蹭来蹭去的撒欢儿搞得我都不忍心下杀了。

我叹了口气,无奈至及,要是它张着嘴冲过来我咬我,我肯定会下手杀了它,可是现在……唉,大概是受到我身上仙灵之气的影响吧,一般人是感觉不到仙灵之气的,但这些生活在大自然中的生灵对散发着仙灵之气、天人合一的仙人可是有着超乎意料的好感,算了算了。

我俯下身摸了摸毛绒绒的狼头,白狼居然舒服的眯起眼睛,一副很享受的样子,一点都不知道自己的脑袋在鬼门关前打了一个转。

其他的狼也围过来,有只狼还叼着血淋淋的肉块放在我面前,一副非常好客的样子,晕哦,我可不敢吃生肉。等等,狼不是靠吃其他动物维生的吗?说不定也有猎杀魔兽作食物的(狼群中就有几只魔狼),倒不如问问它们有没有魔晶石。

我轻轻拍了拍那只狼的脑袋:

“我不吃生肉的,你有没有魔晶石?就是供给魔兽的魔力的元素石。”

那只狼根本听不懂我在说什么,歪着脑袋用不解的目光看着我,倒是边上那只狼王,就是那只白狼听懂了,对着周围的狼叫了几声,其中几只体形较大的狼马上飞奔而出,很快就跑了回来,每只狼嘴里都叼着一颗血淋淋的,只有小指头大小的晶体,那些就是魔晶石了吧,晶石上的血还很新鲜……它们不会是临时去杀魔兽取魔石吧!灵觉伸展开来,果然发现在远一些的地方,有几只长相怪异的魔兽倒在血泊中,其中还有一两只没死透,在苦苦挣扎。这些狼真是太好客太有灵性了。

感激之余,我拿起一块蓝色的魔晶石细细打量着,有点像水晶,半透明的,不过当我把灵觉透进去时却发现这其实只是一些能量结晶而以,以我的智慧马上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魔物平时吸收散布在空气中的魔法元素,在体内堆积,天长日久,这些魔法元素最终会在魔物的“天灵穴”——也就是魔法师们所说的“意识之海”集结成这些晶体,不过魔物的晶体大多是单一属性的,偶尔也有双属性魔物很少有两种以上属性。

回想起修真秘籍上的记载,这种情况有点像异类修真者(精怪),不过不同的是,魔物所吸收的能量是魔法元素,而异类修真者吸收的则是比魔法元素强太多的两仪之力和天地元气,另外,魔物吸收完能量后只是简单的在体内堆积成晶体,而异类修真者则不同,它们和人类修真者一样,让能量沿着体内的经脉不断循环,不仅起到强化身体的做用,而且还能让能量更易调用,身体强化、能量更易控制后,能够吸取的外界力量就更多,吸取的外界力量更多,身体强化力度就更大,如此便形成了一个良性循环,最终步入仙(妖)道,这些都是魔物所不能比的,即使还未修成元婴的精怪体内的内丹也比魔物的魔晶石强大数亿倍,就算是神使,实力差不多相当于一个修真五十年的精怪,所以我才说,神使的实力不怎么样。

即然了解了魔晶石的构成,我就可以“人工合成”这种玩意儿了,反正这东西的原理很简单,只是聚集足够多的魔法元素,然后往一个点使劲压缩,有点像钻石形成的过程,不过钻石要高温高压才能形成,而魔晶石形成的条件却是要元素足够多,压力足够大就行,对本仙子而言,实在是小意思。

先凝结水属性的晶石吧,心念一动,灵觉伸展开来,驱赶着方圆十里内所有的水元素聚集在我身边,森林对魔法元素极其敏感的魔兽马上如同杀猪般的大叫起来,就连我身边这几只长有魔晶石的魔狼也不例外,“嗷呜”声马上在我身边响起。它们一叫,整群狼都叫个不停,狼啸不断,咬死了。

我的右手散发出强烈的水蓝色光芒,很快,一颗拳头大小,重两公斤的魔晶石,这东西,跟铁差不多重。

白狼见到那颗魔晶石,马上瞪大了眼睛看着我,露出企求的目光,晕,它不会是想要魔晶石吧?

“你要这东西?”

白狼马上疯狂的点头,我看了怕怕的,生怕它的头点得太厉害一不小心掉下来,一个魔晶石而以,反正我要多少有多少,就给你吧。

我把那颗拳头大的晶石丢给白狼,它竟一口吞下了,晕,我还以为它想收藏呢,那东西能吃的吗?我把灵觉伸入它体内,却发现它把晶体中的水元素慢慢分解,并转化成光元素,与自己体内的魔晶石合为一体,接下来,我又发现,它体内的细胞竟开始异变,特别是它背上,细胞异变的程度简直只能用疯狂来形容,连骨骼都有巨大变化,接着,我就发现,这只白狼的背上竟长出了一双翅膀,紧接着又长出一双,四翼白狼?天,我总算知道那些天使是怎么回事了,一定是一些普通人吃多了魔晶石,然后就长出翅膀,一定是!

既然我知道了魔晶石的制做方法,而且方法还那么简单,我就不从那些可怜的魔兽身上取得小小的,只有花生大小的魔晶石了,自己做出来的,还更大更好更纯净。狼们找给我的几个小小的魔石我都懒得拿了,丢地上它们自己处理去。

告别了白狼,我御剑直飞回波利城,途中又用光元素做了一颗足球大小的魔晶石,我丝毫没有想到,这么大的魔晶石会带来多大的风波。

异界之旅(新) 第九章
(更新时间:2005…1…22 14:54:00  本章字数:7172)

“神啊!这样的体积,百分之百的纯度、还是光属性的……天啊!这是无价之宝,我从没见过这么大、这么纯的魔晶石,……对不起,我们分工会没有财力收购,要上报总工会……请过两天再来。”
当我拿着那块足球大的魔晶石交给工会的收购员时,他的眼睛瞪得大大的,口水直流,不仅是他,连周围的冒险者全都两眼发光,甚至有人低声在说

“查一下那个女孩的资料。”

虽然声音很小,但本仙子还是听得清清楚楚,哼,居然有人起了贪心。等会让你们横着走路。

不过呢,这个收购员算是比较老实了,直接告诉我这是无价之宝,而不是花一两个小钱就吞掉,无商不奸这句话看来得改改了。

不过即然这块魔晶石卖不掉,我就得不到钱了,但是我还有办法。我把手伸进皮甲内部的口袋里,口袋里当然是空无一物,但我不是要拿东西,而是要借着皮甲挡住众人的视现,在手上偷偷聚集起一点点的火元素,马上就凝成了一个花生米大小的红色魔晶石,在魔晶石形成时,我故意加进了一丁点的灰尘,让晶石的纯底达不到百分之百。

我从皮甲中拿出那粒临时制做的火晶石,同时把那颗足球大小,一直吸引着众人贪婪目光的超级魔晶石收了起来。

“这颗小的魔晶石值多少钱?”

这时,贪婪的目光再次射向我手中魔晶石,这些人怎么这样……看到大的起贪心理所当然,但是这么小小的一颗也起贪心,就实在说不过去了。

收购员吞了吞口水,小心翼翼的接过那颗只有花生米大小的魔晶石,闭上眼睛,用精神力伸入魔晶石内监定了一下:

“火属性,纯度百分之九十九,是极品魔石,价植六百万金币。”

身后传来一阵鼻子使劲吸入空气的声音,原来小小这么一颗也这么值钱,怪不得那些人的目光会这么贪婪。

“你要卖吗?”

“当然要卖。”

收购员马上飞快的操作起来,他的心里当然也乐开了花,像这种纯度百分之八十以上的魔晶石,经常都是有价无市,有钱也难买到,而纯度高达百分之九十九的魔晶更是闻所未闻,当然,还有没先前那颗纯度百分之百、足球大小的那颗魔晶更具震撼。

我收回会员卡,乐悠悠的看着卡上金币后面的长达七位的数字,心里那个美呀!以后吃喝不愁了……不对,本仙子根本不用吃不用喝,吃喝不愁根本没吸引力,应该说想买什么就买什么,嘿嘿!

我一转身打算离开公会,没想到这一转身又引来了众多惊艳的目光,整个公会的男性几乎都停止了呼吸,我满意的看了看四周,本仙子的魅力还是众生难挡的啊。直到我走出公会,才有人陆续回过神来。

“哇,那个女剑士好美……又有钱……”

“是啊是啊,要是谁能得到她,等于财色双收了。”

“大哥,我们去找她吧,那个女剑士就是前几天我对你说的新出现的美女。”

“那几个有名的花花公子追她去了,可别让他们先得手了。”

“快快,别让人抢先了。”

虽然我已经离开冒险者公会很远了,但里面的声音我还是听得清清楚楚,仙人嘛,个个都有千里眼,顺风耳,不过他们说话的内容让我感到有些……原本我只是个穷仙女,虽然上一路上搭讪者不少,但像现在这样让冒险者公会“全体动员”还是第一次,就算在地球上这种大规模的“男生暴动”也仅有在情人节的时候会出现,可是现在不是情人节啊。看来还是金钱的魅力大。不过,多了这群“追仙族”,明知道可能会回到地球上那种三步一鲜花,五步一情书的日子,但我心里倒是挺高兴的,必竟这样生活才不会“单调”嘛。

自步出公会大门开始,就有好几批人一直盯着我,我走哪,他们也跟哪,不过他们的跟踪水平实在太臭了,比起间碟片警匪片里的跟踪情形,他们实在是菜鸟中的菜鸟,想不发现都难。

至少有二十人分成好几批跟着我,他们之间好像又互相监视,生怕谁先得手似的。人啊,为什么总是喜欢强占不属于自己的财产呢。

我在城里转了三个小时,甩掉了不少尾巴,但是又是却又有不少人加入跟踪行列,以至于我身后那些探头探脑的人根本就有增无减。

“美丽的小姐,您孤身一人在外行走,不太安全吧,须要保镖吗?”

我正头疼要不要跑到小巷子里,找个没人的地方把那些贪财之徒全部打晕,却高大魁梧的人挡在了我面前。

好高大的人啊,我打量着他,那是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大叔,身高至少有两米二吧,粗粗的眉毛,像关公一样的丹凤眼,直挺的鼻梁,一脸的胡子渣,头上戴着一顶皮帽,身上则披着一件伤痕累累的皮甲,背上背着一柄和他人差不多高的大剑,最让我在意的是,他身上的气味连离得好几米远的我都能闻得到,不知他几百年没洗澡了,气味都重成这样了,就算想有“男人味”也不能这样脏啊。

“我想我有自保的能力,不需要保镖。”

“你最好考虑清楚,我想提醒你,你身后可是跟了很多人呢。”

哼,说什么提醒呢,你的演技也太差劲了,明明是跟后面人一伙的,却要装成是“拔刀相助”的样子,当我是三岁儿童啊。

“人多又怎么样?大街上的人当然多了。再多一倍也不奇怪。”

我干脆假装根本不知道,绕过那位剑士,可是他却伸出手将我拦下:

“你已经把这座城走了两遍了,然到还要再走下去?”

“你还好意思说,还不是你们害的!”

剑士大叔苦笑了一下:

“原来你把我当成他们一伙的了,呵呵。”

他尴尬的笑了笑,没在阻拦,任由我离去。

哼,奸计被识破了还假装无辜,演技也太差了吧。

过了剑士大叔这一关,没向前走多远,背后突然响起急促的马蹄声,通过灵觉,发现身后有十几名骑手正策马快速冲来。咦,城里不是不许骑马的吗?

我正奇怪着呢,那些骑士就已经冲到我身边,为首的一名骑士竟然直冲我而来,想撞死我吗?不对,按他这个角度,应该是和我擦身而过,

那名骑手已经快到我跟前了,只见他身体微微下探,伸出手臂,这动作不会是想把我抓上马吧?以前我看古装片里骑兵抓人都是这个动作的。

看他那样子,当真是想抓我,本仙子哪有那么容易抓的?只是往边上移了一步,那位骑手的抓人行动就落空了,紧跟在他身后的骑手也重复着他的动作,但我哪有那么容易抓,左走几步右走几步,骑手们纷纷与我擦肩而过。咳咳,那些马扬起的灰尘好大,要不是本仙子百尘不染,现在已经是灰头土脸了。

十几名骑手见同伴都没抓到人,纷纷勒住缰绳,让坐骑停在街道中央,骑手一共十七名,全部穿着轻型钢铠,腰上挂的不是刀就是剑,每匹马上还放有一张弓和一壶箭。

十七名骑手中的十六人下马,拔出刀剑,当然不是对付我的,他们把明晃晃的刀剑对准了在不远处跟踪我的冒险者。

坐在马上的那名骑手悠哉悠哉的晃到我面前,不过,他的长相实在是……一看就知道应该是“鼠辈”。他用目光上上下下仔细打量着我:

“不错不错,没想到大陆上竟有这样的可人儿,还身负万金异宝,不错不错,带回去,我刚好缺个夫人。”

马上就有两名骑手想过来抓我,哼,他们这些家伙,肯定是以为我只是个见习剑士就好欺负。正当我准备出手教训他们的时候,几支利箭破空而来,袭向准备来抓我的两人,那两骑手明显是身经百战的好手,马上做出反应,由于没有盾牌,他们只得就地一派,躲开来袭的利箭,但还是有一人闪得慢了点,肩头中箭。

“谁,谁那么大胆子,敢和岚团做对!”

见有人坏事,骑手的头目,就是骑在马上的那位马上把目光投向房顶——那些利箭袭来的地方。

但当他看到街道两边的屋顶上密密麻麻全是弓箭手时,马上吓得面若死灰。

“呵呵,什么岚团,听都没听过,杀了吧。”

房顶上传出一个混厚的男声,我面前的这街道立即箭如雨下,那十七名骑手手忙脚乱的躲闪着,但箭太多了,转眼间地上就只剩下被射成刺猬的十七具尸体,而那些马也被射倒在地,挣扎着爬不起来。

见对手己除,远处的冒险者连气都不敢喘,屋顶上的人“哼”了一声,轻轻一跃,以一个潇洒的姿势轻飘飘的落在我面前,那是一个年轻英俊的青年,看上去二十多岁左右,有着一头金色的长发,但他身上却没有武人所有的威猛气势,如果不是那身盔甲的话,看上去倒像是个年轻英俊的艺术家,不过穿着盔甲,从近三米高的房顶跃下,我又肯定他没有学过轻功,他还真有点厉害。

“美丽的小姐!”

这家伙居然单膝跪在我面前,一脸自信,低下头看着地板,他想做什么?

“让这些粗鲁马贼唐突佳人,是我的过错,从今以后,我不会再让宵小之辈进入您的视线范围之内,请让我——江月佣兵团的苍澜成为您的骑士吧。”

“你是想成为它的骑士吧。”

他的脸色马上变得很糟糕,他抬起头来,却看见我手中拿着一个足球大小的白色魔晶石,忍不住叫出声来:

“天哪,这就是那个纯度百分之百,体积超乎寻常还是罕见的光属性无价魔晶?”

“是啊,它是不是比我更漂亮?你是想当它的骑士,保护它终身吧,或者,你想拿它去买一座大城市,或是一个国家。”

我若无其事的把那颗价值连城的魔晶在左右手之间丢来丢去,晶石散出发淡淡的白色光芒,吸引着无数贪婪的眼球,我甚至能感觉到,那一瞬间,无数的贪婪,几乎把我和晶石重重包围,随时都可能把我撕碎,抢走魔晶。

“魔晶虽是无价之宝,但它和您一比,就成了一块毫不起眼的石头,我想我被您迷住了,我美丽的公主。”

好浪漫的表白,在地球上的时候也有几个西方人对我说过类似的话,不过和他不同,那些西方人都是拿着钻石开着名车之类,接着说那些东西和我一比都没了价值。可是现在拿着“宝石”的人是我,这家伙两手空空也学别人表白?这世上哪有那么好的事。更何况,他的目光一直都在我和魔晶石之间移来移去的,明白着,这石头对他的吸引力还是挺大的,说不定下一秒他就会杀人夺石。

“我不是公主,公主的命运常常都是很凄惨的,因为政治被逼着嫁给不喜欢的人,我的运气可没那么差劲。”

说话间,我把魔晶石重新收回空间袋,环视了四周房顶上密密麻麻的弓箭手,然后低下头,对着还单日膝跪在地上,自称苍澜的人露出了一个甜美的笑容。这个笑容的杀伤力足够让人迷失一阵子的。果然,苍澜彻底被我的笑容迷住,嘴巴半张着,露出痴迷般的神情。

“你去死吧!”

一个侧踢直踢那位痴人的下巴,把那位还没回过神来的男人踢出两米多远,然后转身就跑。我的目标是——路边的小巷子,只要进了巷子,就算在里面杀得天昏地暗,也没人知道我的真实底细,一定会以为是别人下的手。当我刚转身跑出没几米远,就听房顶有人叫了一声:

“放箭”

然后就听到身后就传来苍澜的歇斯底里的大叫:

“不要,不要放!”

但是迟了,弓弦响起,近百支箭矢划破空气向我袭来,开什么玩笑,只不过踢了那家伙一脚,就要我的命,把我射成刺猬,过分,必须严厉惩罚!

以我被仙灵之气和真气强化的肉体,就算不用护身罡气,刀剑及体也伤不了我一根头发,但我还是怒了,要是我是普通人,那不是要死了吗。我连忙停下脚步,转身的同时伸出手,把那些从四面八方射来的利箭全部抓在手里并反射回去,哪来的就回哪去。在场众人本以为我必死无疑,只看到我一动,眼睛一花,那些箭就重新反射回去,不差分毫的射断一张张强弓,再刺入弓箭手的肩头,一声声惨叫响起,四周屋顶上的弓箭手们全都倒在房顶挣扎着,每个人的肩头都中了一支箭——那支原本是他们的箭,虽然满屋顶都是伤员,血流成河,但却没人因此丧命,连我都不得不佩服自己了。

“抓住秦琳!”

远处那些本以为没机会、却又不舍得离去的冒险者见危机以除,全都一窝蜂的冲来。不会吧,看那架势,他们想在光天化日下强抢民女啊!还是先走吧。

按原计划,我“慢吞吞的”步入街边小巷,那些冒险者全都哇哇乱叫着冲了进去。

好了,现在进行计划第二步,我找了个四下无人的地方,拿了张黄纸,折成人形,将法力注入纸人内部,再将纸人丢出。当纸人落在地面时,一个与我一模一模的“秦琳”出现了,同样的发型,同样的长相,同样穿着崭新的皮甲,只是面无表情,眼瞳内没有一丝灵性,看上去就像是活死人,有经验的人一看就知道这是傀儡。

这是用道术中的符人分影术造出来的傀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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