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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骑士-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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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温馨的一幕,这也是幸福的一幕。
    ……。
    点心本就不大,分开一半后也就没有多少,纵然柯菲妮吃的非常小心,非常仔细,她还是把这半块点心吃完了,当最后一块点心放进嘴里后,柯菲妮将放点心的左手紧紧握住,似乎不忍心将剩余的渣沫扔掉。
    她站了起来,将凌乱的金发顺到脑后,微微整理了下已经被风的半干的裙子,缓步走到斯德曼身边微微欠身,“谢谢你的点心,我、我还会来看你的!”
    格里菲利好像没有听见,依然十分认真的刺着他的水线。
    残阳如血,佳人已无踪迹,只留下一丝浅浅的幽香还在风中荡漾,格里菲利收起枪,狠狠吸了吸鼻子,“跟聪明人打交道真他妈累,不过,还真他妈的香,哈哈哈!”
    玫瑰花园广场上,再次穿出了“咯叱”的噪音,住在周围的人们知道,这是斯德曼家的傻子少爷“收工”回家了。
    残阳如一朵娇艳欲滴的紫百合,照在回宫的街道上,马车里的柯菲妮在送走了反复缠问她的索尼娅后,平静的脸上荡起玩味的笑容,她松开那只吃完点心后就一直紧握的左手。
    娇柔的掌心赫然有一枚金光闪闪的剑兰徽章。
    Pass:票票!!
第四十二章 不杀的理由
    一些人天生愿意成为一些耸人听闻消息的支持者、追随者和传播者,这种天性大过了他们对于真实的渴求。谣言赖以滋生的条件是社会成见,而谣言内容往往契合了社会热点,具有一定的关注度。
    于是,在柯菲妮探望格里菲利的第二天,罗奈歌城的街头巷尾到处都围绕着这件事流传着这样那样的谣言,所有的谣言都围绕着一个主题,“斯德曼家的傻子少爷用武力胁迫了前去看望他的公主并强吻了她,而后,逼迫她吃了半块据说已经发了霉的点心”,他们在围绕这个主题展开丰富想象力的同时,还不忘相互给以忠告,“这个傻子少爷已经色心大作,不管七老八十的老妇人还是七八岁的小女孩,最好离他远远的。”
    所以,京都现在最时髦的话题不再是传诵格里菲利斩杀高飒的英雄事迹,转而流行这个傻子少爷如何非礼胁迫公主。换一句话说,这一段时间内,格里菲利将永远站在时髦的前沿。
    当格里菲利在玫瑰花园广场的喷泉边,听到阿迪达斯转述了有关于他的谣言后,差点没哽死。在佩服这个世界人们想象力极具跳跃性的同时,他自己却没有一点“人言可畏”的觉悟,对于所谓的“谣言止于智者”他更是没报什么期望,当然,像柯菲妮那样外表柔和,内心疯狂的敢把生命当赌注的人除外。
    当日刺向柯菲妮的那一枪被他临时改变角度后,格里菲利就知道,柯菲妮已经戳穿了他伪装的本质——如果真是一傻子,要么不出枪,一旦出枪就不会做任何改变。
    所幸柯菲妮也是一妙人儿,她并没有立刻戳穿格里菲利的把戏,而是很配合的同格里菲利把剩下的狗血情节完美的演绎了下去,对她而言,既然嫁给斯德曼已经变成了一个不可改变的事实,不如就此机会先卖个面子给他,至于格里菲利到底打的什么主意,她能猜到一点,但不是全部。
    那枚被格里菲利暗度陈仓塞进点心里的徽章,格里菲利相信,凭柯菲妮的智商,一定可以推断出很多种含义。至于到底有什么意义,格里菲利当时也没多想,想这么做于是就这么做了,这完全是一种不付责任的做法吗!
    格里菲利此刻站在水池边烦恼着,倒不是为了那些谣言,而是…
    他端枪凝神屏住呼吸向着池中的水线飞快的刺出一枪,收回来后不出意外,枪尖那一抹湿痕无情的抹杀了他心里每一次的遐想。他把长枪杵地,脑袋无力的耷陇在枪身上,再次回想着那只眼睛使出的那气势磅礴,用纯粹的力量逼迫出威势的一枪,如果说这一枪是眼睛给他指出的一条修炼之路的话,那该如何修炼?格里菲利自认为自己还没有达到颖悟绝伦的地步,也没有自参自悟的本事。
    而老奎奴交给他的修炼方法,无疑是最顶级的,只是一连修炼了半个月却没有任何进步,让格里菲利感到了一丝颓败。心情烦躁的他再次拿枪信手往前刺去,在他漫不经心的看向枪尖时,整个人彻底愣住了。
    “老天,你别玩我了好吗?”看着干干净净没有一丝水迹的枪尖,格里菲利欲哭无泪。每次全神贯注的去做时却无一不是以失败告终,而随意刺了两次,竟然全部成功,难道修炼也讲究一个心情愉快,要跟玩似的?
    格里菲利开始挖空脑子想像着,回忆着,然后,紧绷的脸上绽放了一朵像花儿一样的笑容。“我真是笨死了,这分明就是前世的打移动靶吗,要讲究一个提前量啊!”
    自认为已经“顿悟”的格里菲利,心情也跟着好了起来,以前他每次刺向水线时,都是瞅好了水珠与水珠之间即将断裂的缝隙才刺的,现在,他需要先来判断,根据自己出枪的速度,流水的速度,还有风向风力,林林总总一套计算下来,格里菲利脑子都快炸飞了,把练枪搞的比前世的狙击手还要复杂。
    当然,对于再世为人的格里菲利而言,这些都不是问题,只要是一套行之有效的方法,他有的时间来慢慢适应,来把繁琐的过程慢慢精简。
    喷泉边的格里菲利再次出枪,第一枪,有水迹,第二枪,还是有水迹,第三枪还有…。。第十枪,这次终于没有,谁知道是不是碰的运气,继续…。
    如果说认真的女人最美丽,那认真的男人无疑是最有魅力的男人。
    此刻的格里菲利似乎瞬间脱去了他硬套在身上的懒散,整个人散发出一种逼人的英气,上位者的威严和贵气给身边的阿迪达斯仿佛一种离他千万里的感觉。
    时间对于勤奋并专注的人来说,低头时才旭日东升,抬头后却发现已经满天星辰。
    看着已经日落西山的太阳,看着带着侍女来唤自己回家吃饭的母亲,格里菲利第一次发现时间过的是如此快,当然,心情大好的他如往常一样,大踏步的向着公爵府走去,并用前世的语言大声歌唱…
    “日落西山红霞飞,战士打靶把营归把营归,风展红旗映彩霞,愉快的歌声满天飞…。”
    当那钢枪划地的“咯叱”声配合如此轻松愉快的曲调,跟在格里菲利身后的阿迪达斯这次没有捂着耳朵,反而很享受的听出了一种很前卫的,欢快的重金属音乐的风格!
    这实在是让人难于理喻!
    日复一日,夏日将去,清晨的玫瑰花园广场上再也没有了往日的喧嚣,寂静中弥漫这一股淡淡的寒意。
    初生的朝阳把广场上黑骑的身影拖的老长,将他们身上的露珠衍射的璀璨夺目。
    练了一会儿就腰酸腿软的格里菲利,仰头看了一下太阳在心里诅咒着它爬的太慢,脑海中已经开始幻想中午的美味。
    一阵清脆的马蹄声惊扰了格里菲利梦中的乳猪烤鹅,纷纷飞走。格里菲利恼火的举头遥望…。
    白马,亮铠,银枪。
    不是康朵还有谁。
    顷刻间人马已经到了水池边,康朵翻身下马,怒视着懒散的格里菲利。
    看着面前英姿不减当日的康朵,只是,她如秋水般深邃的眼睛已憔悴的再无一丝光彩,他猜得到康朵为什么要来,但是这不重要了,在灵魂灼痛中掐日如年的他,能够死在康朵的剑下,了却她一夙愿,也算死得其所。
    格里菲利滚动了一下喉结,他拄着长枪站立起来,他似乎有千言万语想要安慰这个痛失亲人的女子,他向着康朵伸出了手,似乎想要把她搂在怀里好好安慰一番。
    手,在半途停住,话,却说出了两个字。
    “康朵!”
    带着无尽的愧疚,无数的自责,还有无力。
    康朵握着银枪的手在颤栗,她想跟格里菲利说,跟我战斗,她要用这把枪在格里菲利的身上戳上十个八个窟窿,可是…她真的下不去手,纵然她在心里骂自己没用,可是,她嘴里却说着:“格里…你的身体好些了吗?”
    说完康朵都不知道自己到底说了什么,事实上她每天都在心里对自己说一遍要来杀了格里菲利,可是一直没来,直到听到了傻子与公主那幕香艳的传闻后,她终于来了。
    “我身上再痛,你比不过你心里的痛。”格里菲利深情凝视着康朵,你可知道,当那得知真相的那一刻,我心里跟你一样的痛。格里菲利没有把这句说出口,他知道康朵今天为什么来,所以,他连道歉的话也不想说,他怕说了康朵再也下不去手来杀他。每天在灵魂灼痛中苟延残喘的他,不止一次想过一死来解脱自己,还有什么,比现在这个机会更好呢?
    康朵把脸调向了一边,“你都知道了吗?”
    “我回京就听说了,高飒,是你的生父。”
    “你不是傻了吗?”
    格里菲利算是看出来了,康朵不是来杀他的,是来跟他聊天的,这女人的心思,真的,哎…
    “我得了一种怪病,不知道还能不能活过明天,傻不傻,已经无所谓了。”
    “所以呢,你想借我的手寻死是吗?”康朵还是那么的冰雪聪明。
    格里菲利无奈的笑了笑,他实在不知道该不该辩解。
    “格里菲利,我今天不杀你,是因为我现在还是帝国子民,你好好活着,等我,等我以血玫瑰康朵的身份来杀你。”康朵总算给自己找了个理由,说完,翻身上马离去。
    “你走的那一天,我会去送你的。”
    格里菲利的声音,远远的传在康朵的耳朵里,康朵拼命对自己说,“不要听不要听,”为何,听过后她心里有一抹窃喜,是因为,自己在他心目中,是值得他去疯狂的女人么?
第四十三章 不速之客
    对于这个世界的人来说,夜生活虽然没有格里菲利的前世那样丰富多彩,但不管是酒楼茶室还是声色场所,又或者各种艺术品,魔法物品,甚至兽人奴隶的拍卖会,在罗奈歌城的这个季节夜晚除了罩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外,几乎鼎盛的和白天没有任何区别。
    当然,这一却显然跟斯德曼家族的傻子少爷无缘,在公爵府的侍女看来,格里菲利少爷的夜生活也就是睡觉,这让他们无比怀恋以前被格里菲利扒裙子的岁月,要是万一怀上了斯德曼家族的骨肉,这以后乌鸦变凤凰也不是没有可能。而现在,侍女们只能幽怨的望着格里菲利的背影。
    他们当然不知道格里菲利是想快点在梦中看到那只眼睛,那只让他有时迷恋有时安抚,现在又有点彷徨的眼睛,在别人看来傻子少爷单调枯燥乏味的夜生活,却因为一只神神秘秘的眼睛,被格里菲利过的丰富多彩。
    是的,格里菲利最近一直在体内的眼睛讨价还价,事实上讨价还价的只是他一个人在表演,他总是不停的问眼睛,我得到了什么,我又付出了什么。而眼睛至从上次过后,再也没有跟格里菲利交流过,但是眼睛显然低估了格里菲利的毅力,每当眼睛被格里菲利这种孜孜不倦的锲而不舍逼的烦躁的时候,她就会加大灵魂灼痛的力度,让格里菲利的意识陷入空白…。
    很显然,这是格里菲利希望看到的,因为没有意识存在的自己,才没有了灼痛。
    但是,今天却不行了,看着母亲递过来的一张烫金的大请帖,格里菲利虽然有足够的理由来拒接,但他没有,或者他认为已经回来了半个月的他,也该出去透透气了,让京都的贵族少爷们见一见自己这个敢在皇宫门口撒尿,敢光天华日非礼公主的牛人,也许也可以调剂一下自己和他们的心情。
    罗奈歌城内围绕着正中央的皇宫建有数十条街道和四个街区,而靠近比利尤斯山脚的南区无疑是整个京都豪宅府院修建的最多的街区,这里景色宜人冬暖夏凉,这个街区的大小路径更是用整块的黑曜石铺设而成,在加上路边精美的魔法灯柱,每隔一百米都伫立着一个全身镀金的史诗英雄的雕像,还有来回穿梭巡视的京都守卫,无不标榜着居住在这里主人的身份有多么的尊崇。
    黑色的马车转过青麻石路面的京都南门主道,一压上干净的像一块墨镜的黑曜石街面,再也没有先前车轮与地面摩擦的沙沙声,街道两边高大的枫树像一个个巍峨的巨人,庭院前一簇簇粉艳的夜来香散发着一丝丝馨人心肺的淡淡幽香,比起外面的繁华与喧嚣,这里幽静的就像一个世外桃源。
    格里菲利斜靠在马车里的软榻上,摩擦着手里的那张请帖,“坦斯汀-瓦尔津”就是这次宴会的主人,帝国文臣之首瓦尔津公爵的独子。在斯德曼的印象中,这个坦斯汀实在是个异类,已经年过二十尚未娶妻的他不但博古通今,武技更是达到了高阶骑士的地步,即说离十级的白银骑士只有一步之遥,这完全是个天才吗。
    据说这个瓦尔津家族内定的接班人一直暗恋着柯菲妮公主,这也是斯德曼不得不来的主要原因。这分明是“虎口夺食”吗,关键是柯菲妮还握着格里菲利的秘密,如果她知道对方邀请了自己却不现身,天知道这位公主会不会把格里菲利的秘密都抖搂出来。
    马车转了一个弯儿,在一个豪门大院的门口微微停顿后,已经褪下黑色铠甲换上一身青色便服的纳伦上前出示了请帖后,马车直接从大门驶进了幽深的府院,一路上但见亭台楼榭,奇花异草无数,瓦尔津家族的富有可见一斑。
    在布置华丽的宴会厅门口,纳伦牵着从马车上下来的格里菲利穿过一个布满美酒食物的偏厅,来到正厅的门口后却被瓦尔津家族的两个护卫拦了下来,纳伦朝格里菲利点点头,示意少爷只能一个人进去,他只能留偏停等候了。
    宴会大厅在六盏巨大的水晶吊灯的照耀下亮如白昼,支撑顶穹的十二根立柱上附满了繁复的金质浮雕,椭圆形的顶穹上绘画着一副栩栩如生的人鱼泛波图,四周雕刻着精美花饰的墙壁上挂着铜质的壁灯
    厅内人声鼎沸,杯光交错,一排排摆满了美酒、水果和精致点心的长桌沿着墙壁整齐的摆放着,一群群衣着光线明艳的年轻人三五成群化作不同的圈子集聚在一起。男的不管平日如何骄横,此刻在这几乎聚集了所有京都上层社会的美女面前,一个个把自己伪装的优雅从容,目光里收起了往日的色欲与贪婪,表现出的是略带做作的友爱与专注。
    而一个个暗香浮动的女人们,穿着最能彰显自己美丽性感的晚礼服,带着耀眼的首饰,喷着恰到好处的香水,一个个或热情奔放,或优雅怜恃,或温柔婉约,端着各色美酒周旋于不同的男人周围,挑选着自己心仪的交谈对象,或者今夜的床上伴侣。
    刚刚走进大厅的格里菲利看着眼前的一幕,以为回到了前世的交际会,一时恍若隔世。一身黑色低领燕尾服的格里菲利,里面穿着一件洁白的衬衣,领口并没有系上黑色或者红色的蝴蝶结,刻意解开了两颗最上方的扣子,使着衬衣领高高的泛起,一头齐肩的长发并没有齐齐的梳向脑后,而是留了一部分有些凌乱的耷在了前额,遮住了半边脸颊。
    这身略带痞味的装扮使他整个人粗狂而不失优雅,给本就英俊的外表平添了一份男人味,这种有些另类的造型在格里菲利一迈入宴会厅,就夺走了大部分还在观望的少女眼球,甚至有几个已经起身向他迎了过来…
    格里菲利立在门口扭头缓慢的扫视一圈,在左边靠着宴会厅门口的一个椭圆长桌边,格里菲利看到了柯菲妮,此刻一身紫色紧身晚礼服的她除了往日的端庄娴美,凭添了一份性感的妩媚,时刻勾动着男人心底最原始的yu望。而柯菲妮身边穿着一袭白色的连衣裙索尼娅,则少见的走起了清纯路线。在她们的身边还围着一男一女,根据印象格里菲利很快就认了出来,那个有着一头褐色短发,脸上充满了书生气,正与柯菲妮愉快交谈的男子就是这次晚宴的主人坦斯汀,而那穿着蓝色晚礼服缠着明显不耐烦的索尼娅,嘻嘻哈哈的美少女就是坦斯汀的妹妹卢朵儿,嗯,这是个不错的托儿。
    格里菲利一眼就看出了他们兄妹俩的别有用心,他忽然发现自己这趟真的是白来了,至少他认为这种程度的坦斯汀很难给他造成任何威胁,也很难从本质上打动柯菲妮那颗看似平和实则骄傲的心,这种追女孩子的老套手段,看的格里菲利的牙都酸掉了。
    只是格里菲利这时想走也走不了了,虽然他的出场仪式够低调,但是他的打扮实在够前卫,够彪悍,够拉风,在成功的吸引住了大部分女孩子眼球后,也成功的吸引住了大部分男人的注意力,然后竟然引起了全场的瞩目,一时整个大厅变得有些寂静。
    格里菲利却没有任何慌张,反而以一种冷酷的眼神看向柯菲妮。正在与坦斯汀交谈的柯菲妮见气氛变的有些不对,诧异的抬起了头,然后她看到了与众不同反而更加器宇轩昂的格里菲利,明显有些惊喜的她伸手捂住了嘴巴,再看到几个打扮的丰饶妖艳的女子已经凑到格里菲利的身边时,柯菲妮蓝色的眼睛里又分明流露出了一玩味。
    坦斯汀当然也看到了格里菲利,他只是礼节性的往公爵府去了一封请帖,对于据说已经变成了傻子的格里菲利,根本就没想到他来的可能性。嗯,这时的格里菲利在坦斯汀的心里,因该算个不速之客。当然,心底沸腾的仇恨被他完美的掩饰住了。
    索尼娅看到格里菲利后同样用手捂住了嘴巴,对于这位贵族少爷的不可理喻与蛮横她可是亲身体悟过的,在放下手抽了抽小巧的鼻子后,她用玩味的眼神在格里菲利与柯菲妮之间来回瞅,似乎想从他们的脸上看到不为人知的秘密,而后的她附在卢朵儿的耳边轻语,“好了烦人的卢朵儿,你哥哥的情敌来了呢!”显然,这是个唯恐天下不乱的主!
    “他、他就是那个傻子?”刚刚还两眼冒着星星,看着打扮拉风造型彪悍的格里菲利做着chun梦的少女,明显还在心里拒接把他和那个傻子联系起来。
    坦斯汀在微微一怔后,斯文的脸上挂着微笑,优雅的走向了被一众花痴围着大献殷勤,偏偏他还一副爱理不理模样的格里菲利。
    “格里菲利少爷,欢迎你的光临!”坦斯汀双手交叉在前率先行礼后,很礼貌的伸出了右手,绅士的让你很难想象前一段时间他还在谋划怎么去杀死面前的情敌。
    原本还保持着酷酷形象的格里菲利顿时愕然,有些不知所措的伸手抓了抓脑袋后,两只手便紧张的揉搓着整洁的燕尾服,脸上露出腼腆的神色,而后,望着伸手的坦斯汀露出了一个憨厚的笑容。
    “嘭!”
    这是一阵整齐的水晶杯的落地摔碎声,同时摔碎了的还有所有少女的心,当然,柯菲妮和索尼娅除外,前者脸上依旧保持着春风般的微笑,后者也在笑,是一种捂着肚子一直笑弯了腰了的肆无忌惮畅快淋漓的大笑。
    在索尼娅的“咯咯”的清脆的笑声中,众人终于明白,傻子就是傻子,他打扮的再拉风,再妖娆,也是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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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打黑拳的傻子
    美尼德帝国皇室有个不成文的规定,就是皇室子女不得与手握重权的贵族大臣家族子女联姻。这样做既维持了朝中大臣之间势力的平衡,也防止了某些别有用心的皇室成员借助联姻带来的血亲联盟来颠覆朝政。可以说,这样做在一个时期,一定程度上维持了帝国的稳定。
    柯菲妮的母亲塞尼玛是近二十年皇帝陛下最宠爱的妃子,她的身份只是帝国西部一个破落贵族家的长女,但是这位据说长的倾国倾城的女人,入宫两年后就为陛下产下一女。一时间老来得女的皇帝陛下龙颜大悦,不但母凭女贵,其家族也展现出一种复兴的势头,塞尼玛的弟弟菲尼雷更是青云直上,短短十年间由一个毫无实权的男爵做到了帝国伯爵,皇帝近侍大臣的位子。
    对于菲尼雷来说,他也知道自己的仕途也算到头了,要想更进一步除非去战场上搏杀为帝国开疆扩土,但对于手无缚鸡之力的他这是遥不可及的事情。
    所以当坦斯汀对柯菲妮表现出爱恋之意后,为了家族能够长久的在帝国权利层有一席立足之地,为了攀上宰相这颗大树,塞尼玛和菲尼雷姐弟俩视帝国皇室潜规则不顾,暗地里极力促成坦斯汀与柯菲妮交往。他们想的很简单,皇帝陛下年事已高,说不定哪天就去了,而储君库伊特亲王太过于弱势,一切朝政大事都仰仗宰相,这么一算下来,似乎两家联姻的概率非常大。
    但是他们美好的愿望却被皇帝陛下一纸婚约给粉碎了,虽然对方也是手握重军的权臣世家,只是一个傻子注定在将来也无法泛起什么浪了。他们只能感叹,皇帝陛下这一招毒啊,既给他的皇子皇孙们擦了屁股,又断了他们兄妹的奢望。
    而柯菲妮对于一表人才各方面都很优秀的坦斯汀,如果说才开始没有一丝心动那是骗人的,只是随着双方频繁的交往,柯菲妮更愿意把坦斯汀当成一位大哥或者一个知心的朋友,如果要托付终身则有些牵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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