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富士康小说网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第九骑士-第5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一起涣散的,还有孓骷周围的战士的眼神,不分敌我。。。
    这一霎那,光球发出耀眼的紫光爆裂开来,一股令人恶心呕吐的血腥气随着成千上万的光线一起溅散,然后,被光线碰到的任何生命随着光线一起湮灭,气化。
    是的,身躯庞大的半兽人在这纤细的光线之下,他的魁梧已经成了最好的靶子,凡是被光线射中的他们,甚至连一节趾骨都没有留下。。。。
    神色肃穆的高飒用一种悲悯的眼神看着这一切,他在怜悯么?没有人知道。
    首当其冲的孓骷活了下来,他在砍向光球的瞬间觉醒了狂化,他的眼睛变得赤红,他口中的獠牙伸出下巴并向上延展,形成一个骨盔,只在眼睛处留下两个窟窿,幽深的窟窿中似乎有一丝紫色的火焰在跳跃。
    与此同时,孓骷的肩上,背肋、膝盖上纷纷伸出苍白的骨刺,苍白而光泽的骨刺上分明有一丝紫炎在流转,并迅速延展,在光球爆裂前,在他躯体表面形成了一个严丝合缝的骨甲把他整个包裹起来。
    光球爆裂的光线一接触到骨甲就诡异的消失不见,“咦。。。伤害吸收吗?就算这样你也不好过吧!”对面峡谷上的康朵看到这样的一幕,提到嗓子眼的心终于落了下来,如果连孓骷都扛不住高飒这鬼神莫测的一击,那她们只有束手就擒着一条路了,想到这里她垂下眼帘在山坡上搜寻起来,很快她就找到了格里菲利的身影。
    我们的统领大人正在一群高阶护卫和凯特的护卫下,与一群冲到半山坡的血玫瑰战士捉对厮杀,当然,捉对厮杀的是其他人,对自身实力心知肚明的格里菲利是绝不会只身面对骁勇的敌人的,充其量不过是绕在他们的身后抽空给毫无防备的敌人刺上一剑两剑的,不管有没有效果,一击就退,绝不贪功冒进,一时之间,死在他手上的血玫瑰战士远远超过了凯特,这让凯特很是不服气,但是他又偏偏学不来格里菲利的卑鄙无耻加无赖的偷袭,只能在心里郁闷。
    “真是不像个贵族呢!”很难想象,康朵看向格里菲利的脸色虽然鄙夷,眼神中竟然夹杂着一抹欣赏。。。然后她又抬头看向孓骷,这个方向才是她真正关心的地方。。。。
    狂化后的孓骷凭借狂化后自带的能力“骸骨装甲”硬抗了高飒的一击后,虽然肉体表面上没有受到什么致命的伤害,但在“红色攻势”强大的冲击力下,他还是一连后退了十几步,身上的骸骨装甲已经再无一丝光泽,有数处甚至露出龟裂的痕迹,他本人更是吐出一口猩红的血迹。
    更夸张的是孓骷手中的巨斧已经在“红色攻势”下被整个气化,呃。。。如果说还剩下点什么的话,就是在孓骷张开满是骨鳞的手指后,从他手中掉落下两节铁棍——这是斧柄。
    孓骷茫然的看了一眼身体四周,是的,他的周围六十米方圆内已经没有了一个人影,这让习惯热闹的孓骷倍感孤独,他怒喊一声,这是只开战以来孓骷第一次出声,声音粗狂而凄凉,不能忍受孤寂的他一把拔出了身后的骨质大剑,这是“骸骨装甲”额外附送的,只是他左右晃了晃手中的骨剑后颇不舒服,显然心里还在怀恋那把化为飞灰的巨斧。
    孓骷扬起了手中的骨剑,向前助跑几步后,整个人就那样向下跃去,他庞大笃实的身体并没有急剧坠落,而是飘了起来,是的,飘,他背后的骸骨装甲自动化成两只长达四米的骨翼,载着他从上而下盘旋着飘向了谷底的高飒——那是。。。他的对手!
    在紫色光球彻底消散的那一瞬间,谷底的血玫瑰战士纷纷抛却厮杀正酣的敌人,快速而井然有序的退向了北面崖壁上的那个豁口,那里,此刻已经没有了敌人。
    “红色攻势”意义就在于此,它不仅具有毁灭性的杀伤力,更为他们指明了进攻的方向。他们早已习惯了“红色攻势”的指引,每当红色攻势开启时,就是他们胜利倒计时的开始。
    高飒一击之下,北面山坡上就损失了数百个精锐的半兽人战士,在其他半兽人战士还没有从恐慌中反应过来时,源源不断的血玫瑰战士已经攻上了峡谷顶,这一次是真正的战斗,半兽人战士喜欢这样的战斗,血玫瑰战士更熟悉这样的战斗,只不过,他们的对手现在换成了半兽人,除了体型大点,力气大点,武技不堪一提,在他们的眼里,这就是一个个人肉靶子,连基本的防护都没有,他们所要做的,就是近身去切开他们的喉管。
    北面的峡谷上有一万半兽人战士,被高飒的“血色攻势”一炸,又被血玫瑰这样一冲,瞬间就倒下了近千半兽人战士的尸体,余下的面对血玫瑰战士娴熟的配合下凌厉武技,都有点站不住阵脚了,眼开就有溃散的趋势。
    当然这种情况下最着急的要数格里菲利了,老子都没来得及跑你们半兽人怎么能跑呢?半兽人跑到深山老林子里躲一阵后回来又是一条好汉,他格里菲利在环境险恶的暗黑之地只能当野兽的点心。
    所以格里菲利当机立断,冲着身后还在犹豫要不要跟着去北面峡谷上追击敌人的部下喊道:“血玫瑰已经被我们打得跑向了北面,兄弟们跟我冲啊,每杀死一个敌人奖励100金币!”所谓颠倒黑白,空头许利就是他这样的。
    但是他身后的部下还不明白是怎么回事啊,一看血玫瑰想潮水一样涌向了北面的山坡,确实有点像被他们打跑了的样子,加上逢战必跑的统领大人,这次带头跳下崖壁冲向了敌人,一个个那疑有他,纷纷高举佩剑,嘶喊着口号跟着格里菲利跳下了崖壁。
    “为了帝国!”
    “为了荣耀!”
    “为了正点的妞!”
    这些美尼德帝国的残兵败将们一上战场不是跟在主力身后检漏,就是被贪生怕死的贵族统领带着逃跑,现在好不容易捞着了痛打落水狗的机会,一个个歇斯底里喊着平日没机会喊出的口号,飞快的向着峡谷底部那一部分留着断后的血玫瑰战士杀去。
    被格里菲利这样一喊,半兽人酋长嘎乸也醒悟过来,他可不想一向以勇士自居的半兽人在弱小的人类面前掉了脸面,他手一挥,南面峡谷上的半兽人战士纷纷朝谷底抛下藤蔓编制成了绳索,比起人类手忙脚乱的沿着光滑的崖壁向下滑去,半兽人这一手可就利落多了,于是,反应总是慢半拍的半兽人战士再次赶在了人类的前面,与峡谷底部的敌人厮杀起来,当然,这依然是格里菲利愿意看到的。
    或许看到南边峡谷上的同族赶过来支援的缘故,北面峡谷上被血玫瑰杀的抵抗不住,本已打算跑路的半兽人就这样生生的止住了,有了支援的他们拿出拼死的决心,“嗷嗷”嘶叫着冲向了血玫瑰已经颇具规模的阵列。。。。
    一场短兵相接的混战正式开始,燃烧了血与火的双方抛却了顾忌,任何的技巧都变得多余,只剩下剑与盾的对碰,身体与力量对撞,一具具尸体从峡谷上滚落,鲜血落到谷底,让坚硬的黄土路面,很快泥泞起来。。
    孓骷在飘离到高飒的头顶十米高的地方后,果断的收起了骨翼,整个人头下脚上,双手紧紧握住骨剑,笔直的朝下方高飒斩落,这一刻,他眼中的紫火大盛,骨剑拖着半米长在紫芒刺向了高飒。
    高飒微微仰头,眼中闪过一抹欣赏,也仅仅只是欣赏而已,他甚至都未曾移动一步,他伸出了拳头,刚刚那只释放了“红色攻势”的右拳,拳头带着猩红的斗气迎向了紫芒…
    “轰隆…”一声巨响,拳剑相交后一股强大的力量向四周激散,一时间飞沙走石,暗无天日,强大的力场带起的旋风绞碎了周围无数的树木枝叶,像一只只利剑一样击打在四周战士的身上,留下一个个触目惊心的血洞。
    无需旁人提醒,双方的战士都自觉的远离了这两个人,这是强者间的对决,弱者是没有资格参与的。
    孓骷被高飒强大的力量击的向后飘去,他在空中一连作出了两个与他看似笨拙的身躯不相符的灵巧空翻,卸去了大部分力道落地后任然一连退了几步。
    高飒依旧矗立在原地纹丝未动,他的双脚已经深陷进地面,光滑的右拳上泛出斑斑血丝,与之对应的,是孓骷的骨剑上出现了一个细小的豁口。
    高飒看了看拳头,而后抬起了头,他的眼神已经变得犀利,他的话语却依旧那么温厚,“觉醒了狂化的半兽勇士,我承认,你有跟我一战的资格,现在,你准备好了吗?”
    说着,高飒已经拔出了腰间的“红荨”,这一刻,日月为之昏暗,天地间仿若只留下了高飒手中那一抹纤细的红。
    那是…最纯粹的红,神器“红荨”!
第十一章 神器 红荨
    关于神器“红荨”的来历,在苍茫大陆上有这样一个传说:众神时代司职杀戮的恶魔君主拏达莥,在自己的主战武器冥月镰刀被天界诸神毁灭后,为了得到一把可以比拟“冥月镰刀”的武器,为此杀戮了千万的凡人,抽离了他们的血液精华,不惜耗费自己的部分神力,历经千年才祭炼出了一把没有实质剑身,只有一层红雾萦裹的细剑,取名“红荨”。
    于是红荨就被传说成了是一把标准的恶魔物品,任何持有它的人,无时无刻都充满着嗜血暴躁这一负面影响,同样凡是被红荨伤到的人,就比持有人痛苦多了,虚弱、幻像、流血、昏眩这些负面效果将永远伴随着你,直到你流干最后一滴血。
    当然,传说从来就跟夸张是同义词,至少现在握着红荨的高飒就没有暴躁的情绪流露出来。
    这是一把长75公分的单手短剑,有如实质的红雾裹着狭窄的剑身,让人很是怀疑是否如传说中那样根本就不存在剑身,两只恶魔深渊独有的狱凤做装饰的剑柄用不知名的骸骨打磨而成,两只狱凤的头部在护手的两边张开,显得神秘而诡异,一圈圈红雾从一只狱凤微张的嘴里吐出,沿着剑身流转直至剑尖,又从剑身另一侧流转回来,被另一只狱凤吸入口中,如此循环不息。
    在红荨出鞘的那一霎那,每一个张望过去期望一睹神器风采的人,都能清晰的感受到自己的血液在加速,似乎都有破体而出的趋势…。
    神器,就是神器,凡人哪怕偷窥一眼,都有丧命的危险。
    格里菲利第一时间收回了贪婪的目光,神器,是不屑于与弱者为伍的。想到这里的格里菲利一剑插进了一个正在与凯特力拼的血玫瑰战士的后背,又一个死不瞑目的战士成了他剑下的冤魂。
    与高飒对持的孓骷,并没有因为手握神器的对方把他当个真正的对手看待,而感到有丝毫的荣耀,他伸出宽厚的舌头,那上面还带有丝丝血迹,他习惯的准备舔一舔嘴唇——正如你所看到的,他舔在了骨盔上,随后像被针扎了一样瞬间缩回了舌头,至于味道如何只有他自己知道了。
    这时他的目光落到了骨剑上那个细微的豁口上,纵然他一直不怎么喜欢这把毫无质感的骨剑,还是肉痛的抽了抽脸,当然,旁人是看不到的。
    “哈!”化悲痛为力量的孓骷,速度快在带起一串虚影,瞬间拉到了高飒的身前,手中的骨剑直接向着“红荨”撩去。。
    高飒错开一步,避开了孓骷的一击,他手中的红荨以一个诡异的角度向孓骷身上的骨甲刺去,但是孓骷却迅速收剑回转,手中的骨剑猛然加力,誓要与红荨硬嗑一记。
    懂得实而虚之,这是个狡猾的半兽人。高飒淡淡一笑,成全了孓骷的心愿。
    两剑相交,没有惊天动地泣鬼神的巨响,甚至在周围战士的喊杀声中没有一丝声音传出,就好像压根没碰过一样。
    纤细的红荨在高飒的手里施展出来后,剑势匹练,气势磅礴,代表着血玫瑰兵团的军魂——一往无前的霸绝。
    而孓骷则洽洽相反,狂化后的他并没有把半兽人的野性与狂暴激发出来,而是冷静的围绕着高飒不断的游走,他剑势轻灵,人影飘忽,凭借着旁人难于企及的灵活与高飒斗得是不分上下,至少暂时看起来是这样,如果他的狂化能够一直持续下去的话。
    孓骷的武技完全颠覆了旁人的认知,或者说他这是标准的人类游侠战斗方式,而现在,这样的战斗姿态出现在一个本该只会大开大合,充满兽性半兽人身上,这实在是有点匪夷所思。
    但是这是在苍茫大陆,不要忘了,在众神时代,苍茫大陆的前身叫做奇迹大陆,而现在,孓骷只是把奇迹延展。。。
    峡谷内,纵横肆虐的红与轻灵飘逸的紫时时交击在一起,依旧,没有半点声响,但是这光芒,却足以压制所有的嘶喊,让他们成为战场的主角。
    格里菲利没有心情去观摩大陆顶尖强者的对碰,也没有时间去唱颂红与紫的绚烂,事实上在战斗一开始,他就只有一个目标,逃跑,向东逃出不归峡谷。
    凯特领着一众护卫左冲又突,在牺牲了两个高阶护卫和众多部下后,终于突破了峡谷内血玫瑰战士的防线,一路护着格里菲利逃向了东面的谷口。。。。。
    南面峡谷上的埃弗雷看着格里菲利他们逃离的背影气的发抖,当然,事实上当血玫瑰来到峡谷时他握剑的右手已经在轻微颤栗,这不是害怕,而是对最终决战的期盼与激动。
    “这个婊子养的贵族败类!”埃弗雷顾不得康朵还在身边,气的咬牙啮齿的爆出了一句粗话。
    “胆小、懦弱、惜命,这本身不是一个贵族与生俱来的品质么?”康朵幽冷的声线带着一抹揶揄在埃弗雷的身旁响起,这让埃弗雷顿时受宠若惊。
    康朵仰首遥望道拉斯的方向,她的父亲让她拖住血玫瑰两个时辰,而她把血玫瑰拖坠了两天,但是,他的父亲,帝国南疆统帅乌尔萨连人影都没看到,而康朵放出去的信鸽一直没有回信。。。。
    看着康朵从铠甲领口露出来的雪白玉脖,埃弗雷心神摇曳间不免意马心猿,而忽略了康朵明显帮格里菲利辩解的措辞。
    此刻谷底孓骷的速度明显慢了下来,身上的骸骨装甲在神器“红荨”的刺击下一小块一小块的剥落,还未落地就化作紫色的星芒消失不见,而孓骷的对手高飒,依旧一副气定神闲的游刃有余。
    “埃弗雷,该我们出手了。”康朵沉声说道,拔出佩剑后就要飞身跃下。
    “小姐!”
    “等等!”
    同时出声的是手握帅旗的卡琳和拉住康朵的埃弗雷。
    康朵没有回应卡琳的担忧,事实上在高飒踏进峡谷时,她的命运就被注定毁灭,除非出现奇迹。但是命运已经送来了奇迹般存在的孓骷,现在还会有奇迹眷顾她们吗?
    十二岁就随父亲南征北战的康朵只相信实力,不相信奇迹。她冷漠的望向埃弗雷抓住她臂膀的手,不等她出声,埃弗雷已经悻悻松开,“康朵,我一直都没见你笑过,现在要死了,你能给我一个笑脸吗?”
    面对埃弗雷诚恳的请求,康朵毫不犹豫的拒接:“不能,就是死,我也做不到。”
    似乎早有意料的埃弗雷扬声大笑,带着落寞悲戚的笑声他纵身跃下。。。
    与其让你带着憧憬死去,不如让你带着绝望求生。
    看着埃弗雷带着绚丽的斗气,以一种飞蛾扑火的决然扑向了高飒,康朵如是想到。
    “卡琳,在我死之前,帅旗不能倒下,那之后,你看着办。”康朵回首对身后的侍女卡琳展颜一笑,素白的容颜如璀璨的冰雕容开一角,说不出的凄美。
    “小姐。。。”卡琳还想说什么,康朵已经纵身跃出了谷顶,身姿轻灵的向一片落叶在空中划出完美的弧线,康朵会是一朵尚未完全绽放芬芳,就要凋零的花骨朵么。。。
    Pass:看在一天三更万字的份上,给两票吧,自己给自己投票都不好意思了~~~
第十二章 牺牲即荣耀
    不归峡谷口,格里菲利看着那密密麻麻的林木,又一次逃出升天的他露出了欣喜的笑脸。
    一直护卫在格里菲利身前的卡特,站直了身体长出了一口气,转过身脸上露出溺爱的神色,亲手替格里菲利擦去他脸上飞溅的血污。
    “格里,追来的敌人都被我们暂时困在这里了,但是出了昏暗密林后你们还是要小心,我们无法确定外围有没有接应血玫瑰的敌人,嗯,你们出了森林后就向北走,沿比利尤斯山脉向东返回苏塞雅镇…”
    “等等,”格里菲利听着这话有点不对劲儿,赶紧打断道:“你不跟我们回去吗?”
    凯特给了格里菲利一个抱歉的眼神,“格里,请原谅我的自私,我时刻对自己说;我先是你的朋友、兄弟,而后才是一个骑士,但是今天看到那么多的战士,为了他们心中信念在奋力搏杀,抛头颅洒热血,我再也无法弃之不顾,我怕以后再也没有勇气去握象征惩戒的骑士佩剑,再也不敢佩戴象征荣耀的骑士勋章。”
    “凯特,我…”格里菲利一时间找不出什么话来拽回热血上头的凯特,在刚才那个残酷的战场上,格里菲利只感到害怕,想要逃跑,而凯特却被激起了血性,他骨子里的骑士精神被彻底觉醒么?
    “格里,好好活着,我能为你做的,只能到这里…,来世,我们再做兄弟!”凯特拍了拍格里菲利的肩膀,又双手握着他的双肩使劲摇了摇,向着峡谷内大步离去,仿若,此刻的再无一丝牵挂。。
    凯特出生于一个破落的贵族家庭,在很多人的眼里,凯特与格里菲利打小就形影不离,是为了攀附如日中天的斯德曼家族,为自己以后谋一个好出路,事实上也是这样。比格里菲利大两岁的凯特,在京都与他一起胡作非为,闯了篓子所有的错都是他一个人背,为了让格里菲利上战场历练积攒功绩,老修斯特尔刻意给没有任何背景的凯特争取到了一个纵队长的职位,其意无非是让凯特就近保护格里菲利。
    现在回想起这些,格里菲利抹了抹被凯特擦拭过的脸,忽然觉得,把他们捆绑在一起的,不仅仅只是利益,还有,兄弟般的爱护,哪怕,只是偶尔流露的一点点,但是,这一点点,对格里菲利而言,也许就够了。
    “我能为你做的,只能到这里。。。”格里菲利矗立在峡谷口,脑中反复回荡着凯特的话语,向前看是昏暗的密林,它是尽头是代表生命的活路;向后看是幽深的峡谷,代表着毁灭的绝路。
    但是格里菲利的目光一直定格在身后不归峡谷的深处,早已被他遗忘多时的热血,开始在他身体里每一寸肌肤里沸腾。。。苍白的脸颊浮现出与病态不相符的坚毅与执着,他悄悄扯动了一下嘴角,低声浅唱,“闻着血液的芬芳,我的灵魂找到安歇的殿堂!”
    ……。。
    康朵和艾弗雷跃下后,想要杀到孓骷身边,和他联手一起应战手拿神器的高飒,却就被卡林带着几个血玫瑰精锐战士拦住了,一时倒也前进不得,陷入了苦战。
    就在这时,去而复返的凯特挥剑加入了战团,或许秉承了格里菲利一贯阴暗心理,他的剑势刁钻而凌厉,几下就在比他还要高一个阶位的卡林身上留了点小伤,康朵抓住机会,浑厚的斗气透剑而出,一剑刺中了卡林的肋部,一举重创了他。
    三人联手杀向了前方薄薄红雾中的高飒,这时艾弗雷抽空对凯特喊道:“虽然你之前的态度让我鄙夷,但是现在,我承认,你是真正的骑士。”
    “那么,就让我用生命,来为先前犯下的错误救赎。”凯特高声应道。
    “我们,一起,为了死去的战友,用生命,救赎!”康朵决绝的声音在他们的中间想起。
    三个人举起佩剑,贴上额头,异口同声喊道:
    “荣耀!”
    三个人同时挥舞着佩剑杀向了红雾,那里,是他们的敌人,奥苏帝国传奇英雄高飒。
    在他们的带动和激发下,越来越多的美尼德帝国战士,高声唱起了“荣耀!”而后,红着眼睛杀向了敌人。
    不管他们之前是罪犯,还是贵族私兵,但是现在,他们是美尼德帝国的战士,在这个骑士的国度,他们从一生下来就梦想着成为一个骑士,并为之努力,现在,他们哪怕依然成不了骑士,但是,他们可以像一个骑士那样的去成就荣耀,牺牲,本就是最伟大的骑士守则,即荣耀。
    每一个美尼德帝国的战士再不躲避敌人的刀剑,他们像疯了一样悍不畏死的扑向了面前的敌人,他要用他们的热血和不屈,来捍卫骑士国度的尊严,他们脑海中,只有一个信念——牺牲即荣耀。
    战斗,已经到了最残酷的阶段,刀刀见血,剑剑要命,当你不在怜惜鲜血,当生命不值一文,看着瞬间成片倒下的血玫瑰战士,所谓的不败,也就不堪一击。
    去而复返的格里菲利正好看到了这震撼人心的一幕,他有些忐忑的握了握手中的佩剑,实在无比怀恋那几块板砖,看着闪身冲进红雾中的凯特,他咬牙对身后的一百多家族护卫说道:“你们,各安天命吧!”说着,带头冲向了高飒,只是一不小心,被脚下的一具尸体拌了狗啃屎,吐了一口嘴里蘸着血污的烂叶,格里菲利刚准备习惯性的破口大骂,他的背心,就挨了一脚。
    越来越多的脚印踩在格里菲利的背上,他身后的战士,以此来宣告其实他们对他这个主人的不满已经很久了,没有一个人选择逃跑,他们生长在骑士的国度里,他们面对敌人只有一个选择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