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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魔倾城录-第5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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绯云总抱怨自己没有交朋友的天赋,易水寒却很清楚,不是他交不到朋友,而是周围的人跟不上他的节奏。
绯云鹤立鸡群,其他人哪有抬头的机会?鸡与鹤站在一处,岂非更是凸显出自家的矮丑?
绯云不明白这个道理不要紧,可他不该揪住易水寒不放。易水寒知道自己天赋不如绯云,成就自然不如他,可绯云却拒绝承认这个现实。
「别说什么天赋!小易,世上没有天才这回事,只有思考思考再思考,勤奋勤奋再勤奋!你一定能超过我,只要你努力!好了,说到做到,你现在就去练一百次气剑斩!快啊,小易,人生最怕得过且过!打起精神来,跟我一起喊──心诚天下无难事!喊啊,大声,再大声!」
他就这样把自己用不掉的友谊与精力发泄到易水寒身上,易水寒却不明白自己为何非要半夜起来练剑?更不明白,为什么非要自欺欺人?
他根本不想超过绯云,可为什么绯云总要他这么呢?易水寒知道有句话是「人之患在好为人师」,对绯云,他也有一句:「人之患在以己推人」。这位热心的师兄热中于把自以为正确的一切在易水寒身上推广,结果却把这唯一的朋友弄成了锁在小姐身边的丑丫头。
可如果易水寒稍微露出点这个意思,他就说:「人定胜天!谁不是人生父母养的,你凭什么不如我?再说泄气的话,你就不是男人!」
易水寒的个性就这么被绯云一点点磨掉,与他在一起,除了时刻反省事事不如他外,就是时时捡他的二手经验,把自己往「次品绯云」的方向改造。
到头来,他成了人们眼中不值一提的「绯云跟班」,绯云则成了热心提携后起之秀的道德楷模。
他在自我完善的道德修行过程中陶醉,却浑然不知自己野蛮的好心给易水寒带来多么大的伤害。
除了疲于奔命和自卑,易水寒一无所获。被人影响是很可怕的事。有才华的人,最大的好处就在于他可以自称资质平庸,而常人一旦这样说,就真的是平庸了。易水寒是个自尊心很强的人,他受绯云左右,可又不甘心被他影响,他只好自强不息,直到有一天超过绯云。那之后,就可以自信的说:「不,绯云,你的法子不好,还是听我的吧!」
怀着这个狂想奋斗了九年,从六岁入师门习武直到五大剑派十年一度的「昆仑论剑」,他一直是「第二人」。
随着年龄的增长,他的想法也在改变,他对第二已经心满意足。「何必跟绯云争呢?他去追求他的武道好了,我宁可花点时间读读兵法和历史。」
当易水寒兴趣转移时,绯云立刻觉察到,并热心的跑来,急速施加他的影响。
「小易,读兵书是好事,不过,修行也不能搁下啊,扶桑人不就把武术也称为兵法嘛!精神、武道、兵法,这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啊!既然你也终于对后者感兴趣,我也不能落后,一起来学习吧!小易,千万不可以让我这个后学者追上你啊!」
易水寒听了他的话,宛如当头挨了一棒,眼前一团漆黑。「你为什么非得扫我的兴不可?」
沉默寡言的易水寒忍不住发火了。他只想一个人做自己喜欢的事而已,绯云却非要破坏他的心境。
「别这样说,小易,跟你一起学习,我的进步会更快。这些年,如果不是有你激励,我不可能获得现在的成就啊。」
「所以你就强迫我一辈子做你的陪练?这样实在太自私了!」
「你怎么能这样想?激励是相互的嘛!」
易水寒无语,他本能的发现,之所以他与绯云不平等,是因为这种竞争模式的生活并不适合他。
而对绯云却是如鱼得水。当他想逃出这个游戏规则时,绯云却不允许。
他没有坏心,可他一直在害人。
易水寒不知道这种让人喘不过气来的生活要到何时为止?直到论剑大会进入决赛,一次意外闯进了他的生活……
决赛前天晚上,绯云与易水寒在湖畔练剑。那晚夜色很好,麝月湖光交相辉映,水气流动,仿佛明月正播散脉脉冷香。
就在这良辰美景下,绯云和易水寒看见有人从湖畔林中走来,那是个小女孩。她立在白桦林中,扶着树干,恬静的伫立着。
白衣如雪,青丝长发垂肩。她在看他们练剑,可目光如此悠远,似乎在欣赏远山处的灯火。
易水寒看不清她的面貌,心想:「怕是什么幽灵!」一分神,绯云的长剑已经指住了咽喉。
「集中精力!小易,你发什么呆啊。」绯云迅速收剑,压低嗓音责怪他。
易水寒向树林那边望瞭望,她还在那儿。绯云背对着她,可易水寒清楚,他也看见她了。
「你也看见了,林子里有个女孩。」
「别管她!我们是来练剑的啊。」绯云压低嗓音说,同时,心不甘情不愿的往树林那方点了下头,算是与那女孩打招呼。「你该不会怀疑她是鬼魂吧。」绯云又拉开了攻势。
易水寒并没还手,他突然感到很无聊,更多的是愤怒。他丢下剑,对绯云喊道:「够了!你到底想把这戏演给谁看!你早就看到那女孩了对吧?你知道她是今天早上跟平先生一道来访的水月公主,而且,你拉我到这儿练剑,不就是想接近她!」
「小易,你在说什么啊?」绯云低音道,「我们不是来练剑的吗?管她是谁呢。」
「别狡辩了,绯云。」易水寒初次体验到看破他心机的快感,报复的欲望一发不可收拾。「我们是来练剑的──这话应该是你对自己说的吧。你想见那女孩,又要坚持自己定下每晚练剑的混帐规矩,你不知如何是好,只有想出这条来天池练剑的妥协方法。而且,要拉上我才行,因为你知道我定力不如你,要是我看到那姑娘,就一定没法安心练剑。然后,你就可以平衡了,你就可以对我大吼『我们是来练剑的!』其实你想说的是,『瞧,你也被她迷住了吧。我至少还能坚持不看她,你却神不守舍了。小易,你终究还是不如我啊!』对吧?你把那女孩当成你修炼精神禁欲的道具了,把我当成平衡挫折感的药。绯云,你就是这样想的吧!」
「我没有,」绯云失去了镇定,急切的低语:「请别我把想得那么坏啊。」
易水寒冷笑道:「拜托你别捏着嗓子说话好不好!你现在不敢大声反驳,刚才不敢大声训我,这与平时的你不是截然相反吗?你不敢摆出平素那种正气凛然的样子,是怕那女孩误会你欺负我吧?大师兄在轻松击败师弟之后,语重心长的教训师弟不要受女色干扰,在战场上,这可是致命的错误──这样说不是很合理?你一定也这样想过,可你不敢。
「你怕自己背上道貌岸然好为人师的坏名声,更怕有人认为你是在故意表现,想在女孩面前逞英雄,你会这么想,都是因为水月公主在场吧?于是,你就反其道而行,摆出这副瘟相,可你也不敢太过火,因为你更怕人家当你扮可怜骗取女孩子的同情心。绯云,你就那么苛求自己从精神到行为都必须十全十美?你想避开世俗的虚伪,却把自己折磨得快精神分裂了吧?你去做你的道德守财奴,没人管得着,可你为什么非得拉着我一起受罪?现在你又想折磨那女孩了,对吧!」
「小易,你别这样伤人。我们是最好的朋友,你知道,我真心对你好!」绯云看起来像个溺水者,冷汗淋漓,嘴唇苍白,精神涣散,却又过度紧张,仿佛陷入了混乱之中。
「我知道你对我好。」易水寒强忍着眼泪,发起最后一击:「可是,你越是对谁好,就越会害得人生不如死,你没坏心,可你一直在害人!」
绯云沉默良久,忽然一笑,诚恳的道:「小易,我向你道歉,你说的这些,都是我所不曾注意过的缺点。我发誓,一定要把它们一一改正!」他做了绝决的手势。
易水寒倒吸了口冷气,呻吟道:「天哪,我宁可希望你学坏。」
他知道,绯云「善」的破坏力又加强了,这一次全是因为他。
果然,当晚回去,绯云就写了一张大大的条幅:「忠、孝、义、礼、智、信!」
这是他的新座右铭,新奋斗目标。绯云再一次充满朝气与斗志了,这都很好,可不好的是他也把同样的一张条幅贴在易水寒墙上,拉着他的手,恳切的说:「小易,我们以后也要互相勉励、互相监督啊!这样才是真正的好朋友。」
他走后,易水寒呆呆望着那条幅,这十五岁的孩子想:自从认识了绯云,连上山打兔子都要先分辨雌雄长幼老弱病残了,师父给的零用钱也被迫交给绯云攒起来施舍给游方和尚,连块糖都吃不到。
其实他们不打母的、小的、弱的、残的、老的兔子,别人一样打。游方和尚其实都比小孩有钱。
他又打了个冷战,警告自己千万不可以对绯云说这些。否则他肯定也不准其他人打少壮兔子以外的兔子,肯定会在施舍之前,把和尚打翻在地检查人家是否真缺钱吃饭,他就是那种搅得天下大乱的人。
「忠、孝、仁、义、礼、智、信」……
看着那墨渍淋漓的条幅,易水寒又打了个冷战,绝望的想:「有一天,绯云会否把不忠、不孝、不仁、不义、不礼、不智、不信的人全杀光呢?到了那时,天下也就只会存活他绯云一个人了吧?」
易水寒抱着膝盖啜泣,幽幽的想:「独善其身,是一种多么伟大的情操啊!」易水寒希望绯云能够独善其身,最低限度,他自己可以独善其身。
然而这两点都没法儿做到。
在第二天的决赛中,绯云不允许他弃权,更不允许他放水。他知道神·圣·平先生这次是专程为了选龙骑将而来,已经决定把三件宝物做为赠给本次论剑的桂冠得主。得到这三件宝物的人,就可以继承「龙骑将」的称号。
「我发誓,一定要得到龙骑将称号。」擂台上,绯云这样对易水寒说。
「你要得到宝物轻而易举,不必非要杀掉我吧?」
「小易,不能说泄气话!」绯云狂热的激励他,「只要你相信自己,被杀死的说不定是我!无论如何,我们也不能让平先生和水月公主看扁了啊。」
他越是这样说,易水寒越不寒而栗:绯云已经把自己当成他的资产了,他不允许别人看轻易水寒,那心理正如农场主人不高兴人家说他的牛不够肥不够壮!
这让易水寒难以忍受,于是在水月公主清冷的目光下,他挥起长剑率先发起亡命一击!
「这才够劲,小易,你毕竟是我的好朋友啊!」绯云狂喜的吼道,亦不退让,狮子一般冲上前来,奋力一挡,弹开了易水寒的猛击。
「去你妈的,谁稀罕你的友谊!」无视虎口震裂血流不止,易水寒疯了一般挥剑横扫!
「不动明王斩!」
剑锋衍生了强劲的气流,把场中两人卷进粉碎一切的漩涡。
「大漠孤烟剑!」
绯云也发动最强剑技,一抹亮丽的红霞,割开了黑漩涡,飞流直下,仿佛落日下的长河飞瀑。
两剑相碰,金铁迸裂溅起星星点点的火花,刺痛了易水寒的眼,就那么一眨眼的空档,红霞拂面,一抹凉沁之后,是火辣辣的刺痛……
易水寒听见观众的惊呼,有人扶着他的胳膊,他想挣扎着站起来,却做不到。
脸孔刺痛麻痒,又湿又热,眼里渗了血,刺痛难当。他想睁眼,却做不到,伸手摸脸,滑腻、温热的伤口像腐烂化脓的疮。他反胃欲吐,再想摸,手被人硬生生抓住。
「小易,小易,你不要紧吧!我不是故意的啊……」绯云抱着他的手臂,带着哭腔在喊。
易水寒不知道自己怎么了,可他却打心底里觉得轻松。「终于,一切都结束了……」
那之后的事,易水寒并不很清楚。等他醒来的时候,绯云已经离开了师门。据说绯云刺伤他的脸后,赢得了论剑大会的桂冠,也赢得了神·圣·平许诺的三件宝物──圣剑·正义之铭刻、红龙·梦魇之黄昏、银铠·白银之神殿。
那之后,发生了一件不可思议的事,年幼的水月公主竟向他提出挑战,战果不得而知,等易水寒醒来时,绯云已经离开了圣岛,从此不知所踪。
「十三年前,你输给春江水月了对吧?」直到今天,易水寒才有机会解开这个答案。
绯云一楞,苦笑道:「小时侯的事,你原来都还记得啊。」叹了口气,他又道:「胜负很难说清,总之,从那以后,我再也不想见到她了。」
「那可真是很遗憾的事呢!」
白衣少女推门而入,杀气顿时被冲淡,诡异的魔感伴随着春江水月的到来,在两个男人心中激起不同的反应。
易水寒不知该说是失落抑或庆幸,水月的到来,无疑避免了他与绯云的决斗,而从刚才开始,他就已经很清楚,这些年来,他与绯云的距离并没有缩短。
绯云却显得有些尴尬,苦笑道:「别来无恙,公主殿下,您还是那么漂亮!」
「十三年内不准踏进朱雀半步的誓约已经到期了吗?绯云,时光荏苒,我们都老了。」水月的表情可没有半点感伤的意味。冲绯云冷冽一笑,淡淡的道:「看到你活得这么自在,我都有点嫉妒了呢,恨不能在你脸上也划一刀才好。」
易水寒一震,绯云却叹了口气,把最后一杯酒饮尽。「可别这么说,水月殿下,虽然我是个很差劲儿的男人,可毕竟不是傻瓜。上当这种事,一次就足够了!酒已喝光,老友聚会,也该到此为止了。」说罢重新背起圣剑,大步走到易水寒面前,说道:「小易,我欠你一剑,可是,现在你还拿不到。哪天你悟通到大乘剑神,我们再算旧帐吧。」
用力拥抱了易水寒的双肩,绯云又对水月笑道:「公主殿下,来个吻别如何?」
水月一笑,闭上眼睛,仿佛正在等他来吻。
绯云略一踌躇,刚想上前,却发现血光一闪,魔剑阿修罗已凝在他面门处。
「除了我老公,别的男人只配吻剑。」水月仍素面微扬,美目微阖,宛若海棠春睡,娇美无限。
绯云果然吻了那剑,叹道:「替我向你老公问好,实在想象不出他是怎样的男人。」
水月却嫣然一笑,甜甜的道:「他很疼我,我们很恩爱。」
「……小易,你确定这家伙真是春江水月?」
「现实总是叫人匪夷所思。」
想到第一次见到倾城时那惊艳的一瞬,易水寒叹气颔首,绯云再想说话,魔剑已指在他咽喉。
绯云走了。
易水寒忍不住问水月:「当年那一战,你到底有否击败绯云?」
水月淡淡的道:「何止败?他连败三局!」又道:「我们赌赛三局。第一局,我问他敢否在自己脸上划一刀。若不敢,自然算败,若敢,皮肤毛发受之于父母,自行伤害,便是不孝!他不敢,我敢。第二局,我问他敢否在我脸上划一刀,若不敢,自然算败,若敢,他欺负无力还手的女流,就是不仁。他亦不敢,我却敢。第三局,我问他敢否在你脸上再划一刀。若不敢,是败,若敢,伤害同门,便是不义。他不等我说完就发了疯,大叫一声跑掉了。」
易水寒瞠目结舌,水月得意的笑道:「幸亏事先定好了赌注,否则我岂非白划了自己两刀?」
下意识的摸摸脸颊,那里还有刀疤愈合后遗留下的淡痕,恍若胭脂。
「他输我三局,就要答应我三件力所能及之事。第一件就是要他十三年内不准踏进朱雀半步,他已经践约。本以为十三年后我定能胜过他,可惜,还是少算了三年。不过,若是说十六年的话,他会恼羞成怒赖帐也还不一定。」
「其他两个约定是?」
「还没想到。所以,『龙骑将』西古尔德·绯云还是很有利用价值的啊。」春江水月学着绯云的口气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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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集 杀戮黄昏

第一章 巧计夺关

石门堡失陷的消息,连同溃退的莫里森部队,一同回到了乌鸦领首府苍翼城。
总督府内灯火通明,满脸美髯的奥兰多总督,这位一向以风雅著称的中年男子,再也顾不得保持风度,匆匆找来两个儿子与夫人青雀、军师骨碌布渊、哈哈布里库与梅尔舒迪林父子,商议对策。
李华、莫里森兄弟新近战败,自觉得面上无光,发言权也就相对变得不很重要,冲突主要在青雀夫人、哈哈布里库、梅尔舒迪林父子以及骨碌布渊三方之间展开。
从战争一开始,青雀夫人就坚持与帝国和谈的立场,鉴于如今战局愈发对乌鸦领不利,她的立场也逐渐转为坚定,认为己方不可能在这场实力悬殊的战争中取得胜利,更何况乌鸦领自帝国中独立出来这些年,并没有给百姓生活带来多么大的转机,相比较之下,反而是帝国新政府更得民心,及早议和,还能留条后路,否则等到城破之日,恐怕悔之莫及。
哈哈布里库、梅尔舒迪林父子是坚定的主战派,对乌鸦领──特别是本族的实力,充满信心。之前的战事固然对乌鸦领不利,不过胜败乃兵家常事,并非什么大不了的损失,被誉为北朱雀第一高手的梅尔舒迪林更是口出狂言:帝国军将在一线天止步。
玄武皇室出身的骨碌布渊,则把一切希望寄托在外来援助上,他认为主战场并非在乌鸦领,而是东线交火的春江飞鸿部队与夫瑞狂风骑士团,只要玄武人能够击溃东线帝国军,在朱雀站稳脚跟,就可以取得胜利,至于乌鸦领,不过是个战术据点,没有必要投入太大的精力,即便战败,也可以全军撤到玄武境内避难。
这完全是赤裸裸的卖国腔调,也只有站在异族立场的他才说得出口,故而受到其他两派的强烈反对。
三方都各持己见相持不下,奥兰多是个没有主见的人,越是需要果决的时候,他越不敢拿主意,局势就这样僵持下去。
到后来哈哈布里库动了肝火,一拍桌子,怒斥道:「自古以来,战争就不是在会议桌上定胜负,我们在这里争吵,对前线拼死战斗的士兵可有半点好处?收起这些华而不实的言论吧!」气冲冲的回了一线天大寨。
当晚,一线天大寨调集兵马,漏夜杀下山岗,哈哈布里库一马当先,领军奇袭帝国军大营。
他这里方一出动,帝国军斥候早已星夜来报,艾尔将军知道干达婆人擅长夜战,早就预先防范劫营,所以也不很惊慌,坐镇大帐指挥若定。一面分派众将迎敌,对倾城说:「少君,你对哈哈布里库父子了解多少。」
倾城道:「哈哈布里库与其子梅尔舒迪林,我是知道的。梅尔舒迪林是干达婆族第一武士,自幼曾得北极毗卢寺高僧神通活佛指点,刀法精奇,勇不可当。哈哈布里库是干达婆族当代的族长,也是一员勇猛善战的良将,艾尔能够多次击退帝国讨伐军,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这位老将。」又道:「父子两人的本领都是极大,但为人处事的风格却不太相似。」
艾尔奇道:「这方面你也了解?那最好不过了!」
倾城谦虚的一笑,答道:「在下没有冲锋陷阵的本领,闲来无事,喜欢收集些情报来解闷,若是能对将军有所裨益,当然求之不得。
「哈哈布里库乃是奥兰多青年时代从军时结拜的兄弟,对奥兰多这位结义大哥忠心无二,为人公正严谨,处事赏罚分明,虽然脾气暴躁,但也不失为一条好汉子。
「他的儿子梅尔舒迪林,说起武功,比父亲更加厉害,但在族中、军中的口碑却相差甚远。这个人性好渔色,且生性残暴,仗着势力大、武功强,在乌鸦领造下了无数杀孽。
「据说他每次作战,都要把敌将的头颅砍下来,用生石灰抛掷,做成骷髅,选出军中擅长蹴鞠者,用骷髅当皮球踢给他看。又听说梅尔舒迪林对奥兰多的正室青雀夫人梅·干达婆素怀不轨,曾经酒后狂言,要取奥兰多而代之。其骄狂可见一斑。」
艾尔听他说得头头是道,心中大感欣慰。眼瞅着倾城一点点成熟起来,他就如同看着自己的亲生儿子成才一样高兴。
当初柯宇明过世,特地嘱托他照顾倾城,老友临终遗言,至今历历在目,才不到两年,倾城就从一个多愁善感的小男孩,变成独当一面的帝国权臣,这是何等让他惊叹、欣慰的转变。
倾城从他眼中看到了期许,脸一红,羞笑道:「这都是纳兰搜集来的资料,我做的工作,不过是选择有用的整理出来,找萨摩尔核实一下而已。」
艾尔点点头,又问道:「你做了这些准备,想必对攻克一线天要塞已经有了成熟的计画,我没有猜错吧?」
倾城笑道:「本来没有头绪,不过今晚哈哈布里库来劫营,却给了我们一个很好的机会。」
艾尔略一沉吟,便猜出了倾城的打算,说道:「想要生擒哈哈布里库,恐怕不易。」
倾城道:「哈哈布里库自恃艺高胆大,更兼毛躁暴进,只要掌握了他这些缺点,想要生擒,也绝非不可能。」
艾尔笑道:「这么说,你是胸有成竹啰?」
倾城淡然道:「胸有成竹不敢当,假如将军肯容在下放肆,倒愿意试上一试。」
艾尔当即应允。
倾城起身笑道:「那就先委屈将军,把战袍借在下一用。」
艾尔二话不说,把战袍和头盔脱下来交给倾城,打了个哈欠,懒洋洋的道:「我累了,这里交给你了。」径自回帅帐休息了。
倾城换上艾尔的战袍,挑暗油灯,端坐在帅帐之上,自己对着铜镜照了照,估计不至于被人一眼识破,便叫侍卫全部手持火把,在帐外大肆喧哗,装出一副非常忙碌的样子,自己则摊开一卷兵书,在大帐内静静等候哈哈布里库上钩。
过了约一盏茶工夫,喊杀声渐渐迫近,侍卫长在帐外焦急的喊道:「敌军正向帅帐逼近,请大帅快快移营,免得伤了千金之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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