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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书奇缘-第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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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到妹妹的眼泪,高翔登时心软了。雪晶三人循声回来,看见箱子里的小精灵,不约而同大笑起来。
    “高翔,这件事我得批评你,怎么可以把灵儿锁在箱子里呢,太残忍了!”辣椒扳着脸说。
    高翔无奈的解释道:“我根本不知道她跟来。”
    小松笑道:“我就觉得这箱子重的离谱,原来是灵儿藏在里面。”
    灵儿可不高兴了,噘着小嘴说:“小松哥哥你别瞎说,我一点也不重!”
    雪晶来打圆场:“我们这次名义上是执行任务,其实不过是寻访一处古迹,能有什么危险呢?就算万一惹上麻烦,留下一个人保护灵儿就是了。”
    灵儿眼波流转,落在雪晶脸上,笑嘻嘻的问:“潘小姐,我是高翔的妹妹,你还记得我吗?”
    雪晶笑着说:“记得记得,你可比照片上漂亮多了,送给你的签名唱片收到了吗?”灵儿用力点头,兴奋的说:“之前我老哥说他认识你,我还以为是吹牛哩,后来他带我去听你的演唱会,还要到签名,我才相信你们真是朋友。”
    雪晶弯腰把她抱出来,爱怜的说:“瞧你,只穿一件睡衣就跑出来,冻坏了可怎么办,姐姐这里有外套,不嫌弃的话就选一件穿吧。”她是个聪明人,知道高翔最心疼灵儿,争取到妹妹的友谊,在哥哥心目中的分量也会有加分。
    灵儿倒是心安理得,满不在乎的说:“我只穿睡衣还有人嫌我重呢,一路上‘臭箱子’、‘破箱子’的没少挨骂,要是穿的再多一点,你们还不把我从天上丢下去喂王八呀。”说着,嗔怪的眼神从哥哥和小松脸上扫过。忽然笑道:“还是辣椒哥哥最好了,拎着我走了这么久,一句话也没抱怨过。”
    辣椒乐呵呵的说:“那是当然!灵儿你不知道,老哥我的力气大着呢,在西藏的时候,那么~那么大的牛犊子,一只手能就拎起来!”
    雪晶忍笑道:“辣椒你真不会说话,怎么能把灵儿妹妹跟牛相提并论,快出去,我们要换衣服啦。”
    天气预报说昆明25摄氏度。身在北方,又是寒冬,25摄氏度是什么感觉是无从想象的,出发时仍是毛衣毛裤外加厚厚的大衣。一到昆明,恍若来到另一个世界,北方大雪纷飞,昆明市却是一年一度的花卉博览会,置身春光与百花之间,非但没有心旷神怡之感,反而热得要死,只想赶快脱衣服,着实大煞风景。
    大家在当地最豪华的酒店订了房间,休息到中午,肚子饿扁了,爬起来吃饭,气锅鸡,过桥米线,普洱茶,确实滋味非凡。
    高翔心里想的是赶紧完成任务回家过年,招呼大家开会,研究下一步的行动。一打开地图不由得傻了眼,上面根本找不到红莲湖的具体方位。小松建议向当地人打听。雪晶和灵儿齐声赞同,她们早就被门外的鸟语花香勾引的丢了魂儿,只想奔出去痛快的逛一逛。对女孩子来说,工作永远要摆在逛街之后。
    宾馆附近的花市是那种“夹道相迎”的集散市场。街道左边卖的是观花植物,右边则是观叶植物。女孩儿们喜欢花儿,首先去左市看花。走着走着忽然发觉小松不见了,辣椒担心他迷路,自告奋勇的回头去找。
    不一会儿工夫两人回来了,辣椒一脸的坏笑,远远的嚷道:“大家快来看啊,小松拐来一位小美人。”小松身后跟着一个卖花的小姑娘。双手吃力的提着盛满火红花卉的大箩筐,水汪汪的眼睛好奇的打量着高翔一行。
    灵儿笑嘻嘻的问:“小妹妹,你叫什么名字呀?”
    姑娘皱了皱眉毛,不太高兴的说:“你怎么能叫我‘小妹妹’,咱俩还不一定谁大呢。”灵儿老大没趣,鼓着粉腮缩回哥哥身后。
    “她叫余爱莲,住在街对面的花店,”小松捧起一盆红花给众人细看,“市场里只有她的店卖这种红莲花,很可能跟我们要去的地方有关。”
    爱莲自称十五岁,可看起来也就十三岁的样子,也许是身材太娇小了吧,比灵儿还纤弱一点。她的祖上是满清贵胄,族谱里赫然列有西太后的名讳,虽然已经这么多年了,穿着打扮还是显得与众不同,白缎子旗袍、双丫髻,手握青罗小扇,活生生清宫戏里走出来的“格格”。
    爱莲告诉众人,她这么打扮也不全是祖风使然,做生意的,不都讲究个噱头嘛。穿得别致一点,容易招揽客人。她的口音是地道的京片子,教高翔这些身在西南的“北佬”听起来很感亲切。
    “请问,你们要去红莲湖吗?那边可不好走,没有公路,步行的话要走好一整天呢。”
    高翔说:“我们正是要去红莲湖,小妹妹,你可以给我们带路吗?”爱莲犹豫了一下,显然很不情愿。
    “我们是从内地来旅行的学生,绝对不是坏人。”灵儿脸上挂满天真无邪人畜无害的笑容。
    “我不是担心这个,”爱莲说,“现在去红莲湖,一来一回就得好几天,店里的花可怎么办……花期一过就谢了。”
    “嗨,这有什么,花我们全买了,你就陪我们痛痛快快的玩上几天,就当是在卖花了,如果你愿意,我可以管吃管住,导游费另算。”雪晶豪爽的说。
    小姑娘开店卖花,赚点钱过日子不容易,听了雪晶的话难免有些动心,笑着说:“卖花其实赚不到几个钱,整天傻坐着无聊的很,我家就住在红莲湖旁边,只要我妈妈同意,就带你们去玩吧。”说完去打电话,不一会儿回来,眼角眉梢全是喜色。“我妈妈同意了,往后就请各位多多关照。”
    第五集 红莲地狱 第三章 滇南水祸
     更新时间:2008…12…18 14:14:35 本章字数:3475
    高翔对云南的了解大抵来自武侠小说。美丽而致命的桃花瘴气,杀人于无形的蛊毒,恐怖诡异的“降头”……云南巫风甚重,自古便是鬼蜮洪荒、蛇虫横行之地,仿佛荡舟湖上,真可以目睹侠客劈波逐浪驭剑飞行的奇景。
    以这样的期待去游览,当然落得失望,可是失望之彻底,却也叫人心凉。没有剑侠斗法可以,没有江湖豪客可以,只要滇池的余威仍在,不失云南风光的一般水准,也就差堪告慰了。然而就连这小小的要求也成了幻想,置身湖畔,看到得是怪异的景象。
    “这湖水怎么绿油油的?”
    “不是油——你仔细看,是植物的蔓滕。”
    “是莲叶吗?”
    “不是,莲花没有这么小……”
    “简直覆盖了整个湖面,这还怎么划船哪……”
    “没办法,只好在湖边看了。”
    爱莲只是抿嘴笑,直到大家败兴而归,回到湖畔的茶馆歇息时才告知:“滇池最近几年污染的很厉害,已经不复当年风光了。”
    “污染?湖畔有建造纸厂?”
    “不是那种污染,”爱莲解释道,“你刚才不是看见了,湖上生满了水葫芦。这小东西繁殖的可快了,下一场雨,满湖上全是。”
    “水葫芦有什么坏处吗?”高翔还是第一次听说植物也会造成水污染。
    小松替爱莲答道:“当然有害,植物覆盖了湖面,就会造成湖水缺氧、缺少光照,致使湖中生物大量死亡,腐烂后就造成了湖水的污染。”
    “为什么不想办法清理呢?”雪晶问。
    爱莲苦笑道:“因为没办法清理啊,水葫芦长得太快太快了,今天拔掉,明天又生出一大片——它们的根在水中,是没办法彻底根绝的。”
    “以前水葫芦是生长在陆地上的,人们拿它当饲料喂猪。后来不知道是谁,想出把水葫芦种在湖里的注意,没想到繁殖的特别好,他们家的猪当然很高兴啦。这样一来,其它养猪户也效仿,把水葫芦花子大量撒在湖上,长久以来,就造成了污染,如今治理滇池水污染已经成了昆明市的头号难题,治理了无数次,屡治屡败。”
    从前滇池的水可以直接饮用,现在谁也没有这分勇气了。而且臭水还有个大大的坏处,招蚊子,昆明的蚊子一年四季专横跋扈,与滇池的水污染不无关系。
    听说昆明市政府曾考虑使用非常手段,在滇池投毒,要把所有的生物全部毒死,然后在用中和剂解毒,过上十年五载,水源才会恢复清洁。这个方法显然流弊过大,可是没有更好的治理途径了。
    现在昆明市政府号召游客和当地居民协助治理水污染,湖畔备有许多“环保船”,租一条船,领一个牌子,捞满一船水葫芦,就给五块钱。别说,这个办法还真不错,原地而来的游客,都乐于贡献一点爱心与劳动,替滇池打理面容。
    好不容易来了一趟滇池,不能无功而反。既然看不到梦想中的风光,就兼职做一次环保人士吧!
    六个人租了一条小船,前去打捞水葫芦。当真把那罪魁祸首捞上来,灵儿惊奇的发现,开着小白花的水葫芦,和家里养的那种不知名的花儿竟然完全一样的。
    也就是说,她花五元钱一枝买来的花卉,居然成了污染元凶,现在每消灭一船该花卉,市政府就付给我们五元钱。
    “灵儿啊,你这是姑息养奸,万万要不得,回家以后赶紧把那些花花草草的处理掉,咳咳,你要是真有那么多爱心没处使,不如养几头猪,过年还能杀掉吃肉。”高翔揶揄妹妹。
    灵儿很受打击,不服气的辩解:“我的不是水葫芦,就算是水葫芦……也是超级的水葫芦……”
    爱莲抿嘴微笑:“水污染有时候也会带来意想不到的好处。比如我家附近有个小湖,每到夏天便开满洁白的莲花,香飘百里,非常出名。后来不知怎么着,忽然有一年,莲花全都变成了红色,一枚白的也没有,像是被人染过似的,村里人都很纳闷,谁也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从那以后,家乡便以出产中国独一无二的天然红莲花知名,久而久之,村子干脆以花为名,改名为‘红莲乡’了。”
    一直过了好多年,白莲变红的事仍是当地的一大谜团,成就了无数的传说,也影响了村民的生活。自从湖水里生出红莲以后,村民们的健康就每况愈下,越来越多的人壮年夭折,三分之二的婴儿活不到成年:昨天还是好端端的人,第二天就突然暴死了,至于病因,没有人清楚。自那以后,红莲乡的居民越来越少。
    前些年国家制定开发大西南的政策,一支装备先进的科考团也被派往云南山区考察,路过红莲乡,顺便考察了天然红莲花的来历。据科学家说,当地的湖水成分非常怪异,含有大量的有机物和稀有元素,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地方的水质与之类似。
    “和水相比,更像某种培养液。”这是科学家的原话。爱莲复述的时候,却不见得有半点自豪。
    “大家都说这是水污染,至于到底怎么被污染的,谁也说不清楚,反正,科学家都说啦,湖水含有毒素,不适合人类饮用,当地的水井也收了湖水的污染,含有高浓度的致癌物质,难怪从前村里人频频的暴死,原来是湖水闹得鬼,癌症哟!那可了不得。从那以后,村里人几乎全都搬走了,现在湖畔就只有我们家一户人,冷清的很。”说着,她自鸣得意的笑道,“现在我就是红莲湖的主人,欢迎你们来做客!”
    “你不怕喝了受污染的水得病?”辣椒问。
    “不怕、不怕!那是好多年前的事了,自从有了自来水,谁还喝湖水呀。”
    “那也没必要非得住在污染区啊。”
    “住在那里才有花可采,有花可卖呀。”爱莲笑盈盈的说,“如果一早就搬走,我今天就不会遇见你们了。”
    辣椒趁机调侃道:“小松,爱莲要是不卖花,就不会遇见你了,不遇到见,怎么会给我们带路呢,如此说来,这红莲花还是你们俩的介绍人呢。”
    小松瞪了她一眼,羞恼的说:“闭上你的嘴,花和尚!”高翔拉了他的胳膊一下,说:“小松,过来一下。”
    两人走到僻静的角落,高翔问:“石板的事情,你有没有告诉爱莲?”
    “没有,不过想要找到石板,离不开她的帮助。““你最好别太相信她。”
    “为什么?”小松诧异的望着他。
    “她刚才说了谎。”
    “我不明白……”
    “爱莲刚才讲的滇南红莲乡的传说,我曾在一本书上看到过同样的故事。”
    “那又怎么了?”小松很反感他对爱莲的无端怀疑,“既然红莲乡曾经很有名,好事之徒把它写进书里也理所当然啊,毕竟不是哪个地方都有红莲花,你未免太神经质了。”
    “这不是重点,”高翔淡淡的说,“那本书记载的是民国时期的事,而且爱莲所谓的科考团,其实是美国的一支探险队,受《国家地理》杂志委托考察中、缅、越边境,路过红莲乡,考察了湖水的污染情况,这些事实在《国家地理》年鉴和民国时代的滇南地方志里都曾提到过,而爱莲的年龄,是不可能亲眼目睹当初白莲变红的经过的——”
    小松知道高翔的专业技能就是海量阅读,可是在情感上仍然无法接受他的判断:“爱莲家住在湖畔,完全可以从长辈那里听说过这些事情嘛,何必非要亲身经历。”
    “先别急着下结论,等我说完,”高翔递给他一支烟,小松摇头拒绝了。高翔自行点燃香烟,深吸一口,尼古丁徐徐渗入五脏六腑,他看上去怔忡出神,大脑的记忆细胞却在高速运作,寻找相关记忆——多次历险已把他的推理思维训练成一种宛如电脑程序般精确的技能。
    “《国家地理》杂志的特约旅行记者奥地利美籍探险家约瑟夫?洛克,于1924年至1935年期间在中国西南探险期间在《国家地理杂志》发表了一系列文章和照片,其中提到他为了寻找传说中的神秘国度香巴拉(香格里拉),所游历的中国西南群山大川。在他死后发表的日记里,则有一段关于红莲乡的记载。日记写道:湖畔渺无人烟,迷漫着原始和野蛮的氛围,历史的鼓声在这里永久的停顿下来,在这上帝不曾到过的地方仅有一户人家。美丽端庄的太太经营着一家小旅馆,热情得招待了我们。这位太太有个十四岁的女儿,非常可爱,看到她时我不由得联想到身在康洲的小妹。我拿出一本随身携带的摄影集,指着封面问她,这里是不是书中所说的‘香格里拉’,女孩摇摇头,对我的翻译说,此地是红莲乡。”
    高翔和小松相对沉默,奇妙的感受在两人心里堆积,仿佛一团浓黑的墨,要将眼下单纯愉快的旅行涂脏。小松叹了口气,耐心的问他:“你总不会是在怀疑爱莲从民国十三年一直活到现在吧?”
    高翔观察他的表情,微微一笑:“如果你像我一样经历过更多更奇怪的事,就不会觉得这假设有多离谱了。”
    小松拍拍他的肩膀,笑道:“别想那么多了,世界上总是充满了这样那样的巧合,与其翻阅古书,不如亲眼去看看红莲乡的美景,希望我们也会受到和外国佬一样的招待,话说回来,爱莲很有可能是约瑟夫?洛克笔下的那个少女的后代。”
    “希望如此。”高翔自言自语道,“黑暗中的隐者,我们已经踏入迷宫之门了。”
    第五集 红莲地狱 第四章 荒山野店
     更新时间:2008…12…18 14:14:49 本章字数:3187
    眼看天色渐黑,大家商量在哪儿住宿,爱莲问怕不怕远,如果不怕,就跟她回家。她妈妈是开客栈的,那里风景优美空气清新,生活也很便利,电话自来水都有,就是地方太偏僻,在山里面,人迹罕至,野兽杂生,当地居民大都是苗人、傣人,一百个人里面找不出一个会说汉话的。
    雪晶和灵儿首先响应,在这样的季节,这样的景色,享受一次美妙的山中之旅该是多么浪漫的事,相比之下,潜在的危险根本不值一提,况且六个人里面有四个是灵能者,就算遇到野兽也没什么好怕的。
    此地不通公路,几十里山路全靠两条腿走下来,人都累得虚脱了,幸而山间风景优美,空气清爽,小鸟小兽都不怕人,藏在树梢上、草丛里,好奇的打量着我们这些外来人。走累了就在树下席地而坐,这般走走停停,直到下午五点钟才算真的进入桃源乡。爱莲母亲桂嫂在山里开得客栈“桃源村”住下。
    在路上,爱莲讲了一个故事。说是外地一个汉人大学生去苗地旅行,遇见了一个苗女,两人情投意合,就好上了。过了半个月,男人要回学校了,临行前答应苗女会经常回来探望她,两年后大学一毕业就娶她。苗女听罢很是难过,可是又无法阻止男人离去,只好含着眼泪说,我相信你,可是两年时间太久了,谁知道会发生什么事呢?你得立个誓。
    男人也没把她的话当回事,恰好这时看见一群鸭子在池塘里游水,就开玩笑似的说,如果我逾期不来,就会被鸭子砸死。苗女这才破涕为笑,依依不舍的送他走了。
    两年后男人大学毕业,在城里谋了份体面的工作,又有了新的恋人,早就把苗女忘在九霄云外了。回去找她?想都没想过!偶尔他也会想起那段往事,想起所立的誓言,不过大都是当成一段艳遇,一个笑话而已。毕竟,有谁会被鸭子砸死呢?这荒唐可笑的誓言,压根儿就不可能实现。
    可是话又说回来,天有不测风云,事实难料,两年之后又是两年,就在与苗女告别的同一天,男人下班回家的路上,一辆肉联厂大卡车从他身边经过,不知为何车厢的插销突然开了,满满一车肉食鸭从天而降,将他活埋在马路上。等到被抢救出来,人已经断气了。
    这个故事在我所听过的关于苗地的传说中间,算不上顶吓人的,与所有离奇故事相似之处还在于爱莲发誓说“这个故事是真的”。如果非要从中寻找教育意义,那就是提醒我们别在苗地和美丽的姑娘搭讪。
    “可是,如果有美丽的姑娘跟我搭讪怎么办?”小松问。
    爱莲娇俏的白了他一眼,笑着跑开了。野花一路相伴,林间鸟儿鸣唱。辣椒一脸严肃的对高翔说:“小松走桃花运了!”
    从巴黎回来以后,高翔对“桃花运”这个词特别恐惧,苦笑道:“我觉得这事不靠谱。”辣椒摇着硕大的光头傻乐:“有我在,这事准成!”高翔警告道:“你别瞎缠和,爱莲刚才讲的故事,就是在警告咱们别见色其意。”辣椒挤挤眼睛,说:“咱们走着瞧吧。”
    山区游人罕至,爱莲家的小旅店在深山里头,生意当然很冷清。至于为什么会在这地方开旅店,爱莲说也不知道母亲是怎么想的,大概是因为继承的祖业,不忍心舍弃吧。
    红莲乡坐落在一处小盆地里,周围全是山,雨水排不出去,就积成了湖畔。附近的植被非常丰富,环境也很优雅。走进爱莲家的院落之前,先要穿越长达三、四公里的林间小路。说是路,其实等于没有,植物生长的速度远远超出了人类的足迹。
    亚热带阔叶林比电视里看到得还要茂盛壮观,一种龙舌兰长得比温带的乔木还要高大,置身在巨大健康的树木荫庇下,我们齐声赞叹大自然的力量,灵儿说,看到这些“绿色巨人”,禁不住会纳闷:为什么是动物而非植物成了地球的主人。按照纬度推算,云南属于亚热带地区,按理说正好是椰子树的生长地,可是说来奇怪,云南什么树都有,就是没有椰子树。
    红莲乡地属“西疆苗地”,随便爬到一颗大树上,朝正南方向眺望,你会看到一缕缕青色的烟柱,那是金三角的鸦片种植园正在熬制大烟。
    红莲乡在人口意义上已经名存实亡,附近几乎没有居民,除了试图越境的犯人,就只有毒贩子和偷猎者大行其道。高翔不禁怀疑他们是爱莲家的客店的主要客源,之前爱莲问是否会害怕,答复的也许太欠考虑了。
    从树林到爱莲家,需要穿越一道宽达三、四十米的深涧,涧上有一根宽仅两尺的石桥,光秃秃的,连护栏也没有。涧深千丈,流水湍急,两岸悬崖峭立,看上去异常惊险。爱莲说,涧水的源头,就是红莲湖。
    爱莲家独门独院,站了湖畔唯一平整的地面,竹子院墙里搭着四栋吊脚竹楼。正对这大门的一栋是爱莲母女的居所。
    爱莲让众人进屋坐,因为不懂苗地的风俗,大家显得有些拘谨,高翔作为此次行动的队长,第一个陪爱莲上楼跟女主人打个招呼,办理住宿手续。
    女主人正背对着门坐着,对着镜子梳头,身着兰底白花旗袍,梳着只有在老电影里才能见到的团髻,坐在古香古色的红木闺房里,活像从张恨水的小说里走出来的人物。
    进屋后女人先开口道:“爱莲,你这还是第一次带这么多的客人回家,哎呀,还有两位仙女似的姑娘呢!”说着回头笑道,“几位先歇歇脚,爱莲,快给客人们倒茶。爱莲应了一声,转身走了。“对了,爱莲没跟你们说?我是她妈妈,叫我桂嫂就行啦。”
    高翔一面点头应着,心想,她真的是爱莲的母亲?看上去年纪不会超过三十岁,若非是结婚奇早,就一定是保养的太好,让人猜不透年龄。女人的容貌与爱莲有七八分相似,却把爱莲的天真稚气转成了成熟女人的妩媚。方才她那回眸一笑,真有点惊艳的感觉呢。
    旅店虽小,可是干净、整洁,供应水电。屋子是吊脚竹楼,宽敞而且凉快。据说云南的蚊子很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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