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重生精灵大陆游-第40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在这批颤颤巍巍的瘦马上,一个穿戴着全副盔甲地骑士正跨坐在马鞍上,整套铠甲被擦拭的光可鉴人。虽然在铠甲上那无法抹去的划痕,关节处暗色的污垢。头盔上稀疏的羽毛无一不显示这套铠甲绝对老过那匹瘦马。
事实上,自从那声怒吼还有那只长矛,那个骑士一直很激动地挥舞着手臂,并且试图说着什么,不过他那整个封闭的面具让我们只听到一阵咕噜咕噜的声音。完全听不懂他在讲什么。
“这是个疯子。”希尔维斯摇了摇头说道。
“真是可怜啊”茜丝赞同的点点头,我看了他们两个一眼:“算了,算我们倒霉,还是继续赶路吧。”
就在这时,那个发神经的骑士突然抽出了一把斑斓的长剑,向我们策马冲过来马实在是不堪重负,他的这一剑应该更加有效。而不是离我们十万八千里了。
虽然并不想计较这个骑士粗鲁地冒犯,但是他的行为还是很轻易的勾起了我和希尔维斯的怒火。
于是当这位骑士再次策动他的攻击的时候,我毫不犹豫地在他的剑刚刚举起来的时候闪到他的侧面,直接一个侧踢,就看到那个可怜地骑士从马上轰然倒地,顺带着他的马也侧着躺了下来。
“我还不知道你的腿部是这样有力的。”希尔维斯走过来仔细的盯着我地腿说:“这个家伙,加上铠甲和马匹的重量,竟然给你轻轻一踢就倒了,看来你的身手也很可观啊。至少我就不能这样轻盈地将这堆东西一下就踢倒。”
我摇摇头,叹了口气说:“我也没想到他连这么一下都挨不了,本来还准备了不少后招,真是让我失望。”
不知道是我的那脚太重还是他的铠甲太重,这个骑士在地上好半天也没有爬起来。不过这并不妨碍他摘下面具表达他的意见:“你们这两个该死的恶棍,赶快放开这位美丽的小姐,否则我以我月光骑士的名义发誓。就是天涯海角,我也要将这位小姐从你们的魔掌中解救出来!”
“嗨,都是你,希尔维斯,唱歌就唱歌吧,还唱的那么邪恶,看吧,这位年轻的骑士已经认为我们是拐骗少女的恶棍了。”听到骑士的宣言,我不禁感到一阵好笑。
“这怎么能怪我呢?”希尔维斯有点委屈的说道:“明明是茜丝小姐太迷人了,让这个年轻的骑士着迷,跟我的演唱没有关系,一点也没有~”
说着我们一起指着茜丝哈哈大笑起来。
茜丝被我这样恶劣的玩笑弄得恼羞成怒,但是却没有办法冲我们撒气,跺了跺脚,走到那个倒地的骑士身边:“我用不着你来救!你这个笨蛋!都是因为你害我被同伴取笑!”说着,还恶狠狠的踢了那个骑士几脚。然后拉着我们快步的离开了。
年轻的骑士显然被这突然的变故打击到了,一脸白痴的目送着我们离开。
这个小插曲显然让我们比较开心,大概唯一郁闷的就是那个搞不清楚状况的骑士还有茜丝了。本来我们只是把这个事件当作旅途中有趣的插曲,并没有往心上去,不过,当我们在那天傍晚的时候在小镇的酒馆中第二次遇见那个年轻的骑士的时候,情况有了一些改变。
傍晚的时候,我们一行来到了一个小镇,在小镇上的酒馆晚餐。随着夜色的降临,酒馆里的人渐渐多了起来,等到我们吃完晚餐,正在悠闲的喝着餐后的麦酒的时候,一个金发的青年走进了酒馆,他穿着一件洗的泛白的亚麻衬衫,袖口还有蕾丝花边,进了酒馆以后,他径直的走向了酒保:“一杯麦酒。”
“麦酒?哈里,你确定?”胖胖的酒保皱着眉头看着他:“孩子,你知道规矩,没有成年是不能饮酒的。”
“我知道,杰克大叔,”金发的青年说道:“我今天刚好成年。”
“是吗?哈里,你可不要骗我,我可是看着你长大的。”酒保用怀疑的眼光看着金发青年。
“这是我的骑士徽章,你看,我已经继承了我父亲的月光骑士的称号。”金发青年从上衣地口袋里掏出一块显然是有点年头的徽章,虽然擦的很亮。但是也掩藏不住岁月留下的圆润光泽。
酒保瞟了一眼,耸耸肩膀
好吧,既然如此,这是你的麦酒,月光骑士。”说橡木桶中放出一大杯麦酒,顺着长长地柜台轻轻一抖胖胖的手腕,麦酒轻巧的滑过桌面,正好停在金发青年的面前。
端起麦酒,金发青年有点兴奋的抿了抿嘴唇,然后举起杯子猛的喝了一口。金黄色的酒液顺着他的脖子带着白色泡沫淌下。一阵猛烈地咳嗽声让酒馆里所有的人都笑了起来。
“哦,慢点,慢点。小哈里,看看,呛着了吧。”酒保笑着拿过金发青年的杯子,咳嗽带来的颤抖已经让杯子里的酒液泼洒了不少。
“哈哈,看看,我们的月光骑士。已经迫不及待地想当个男人了,哈哈,连喝个麦酒都会呛道,还是赶快跑回家跟妈妈哭去吧~”几个酒客好不留情的嘲笑着金发的青年。
听到这样的嘲笑。金发地青年脸色通红的握起了拳头,就朝那几个酒客走过去,但是胖酒保一把拉住了他,“哈里!你知道规矩,在我的酒馆不许你动手!”
接着酒保冲着那几个酒客喊道:“亨利。和你的兄弟们滚回家去,你们醉了。”
那几个酒客互相看了一眼,撇撇嘴。站了起来:“好吧,好吧,杰克,你的酒馆,你说了算。”说着,他们从口袋里翻出几个铜币拍在桌上,然后转身出了酒馆。
“好了,孩子,别为这个生气,第一次喝酒,谁都会这样地。”胖酒保说着,不知道从哪里抽出一块抹布,开始清理被哈里洒出来的酒弄脏的桌面。
“对不起,杰克大叔。”金发青年有点不好意思地说道:“这些年来一直都是你在照顾我和我的母亲,真是谢谢你了。”
“那没什么孩子,你的父亲是我的朋友。”胖酒保还在擦着桌面。
“其实……我今天来……是来跟你道别的。”金发青年看着胖酒保忙碌的背影,缓缓的说道。
“告别?”胖酒保的手停了下来,转过身子,疑惑的看着金发青年的脸:“你要上哪里去?”
“我……”被胖酒保看的有点不好意思,金发青年摸了摸鼻子,说道:“我继承了骑士的称号,所以,加入了哈德森大骑士长的远征队,明天拂晓的时候出发。”
“哈德森的远征队?”
“嗯,听说他们发现了矮人的村落,所以我们要出发去跟他们交易。”
“交易?哈德森?”胖酒保撇撇嘴说道:“得了吧,哈德森根本就是个强盗,相信我孩子,那不是交易,是抢劫。难道你刚刚继承了你父亲的称号,就要让这个称号和罪恶联系在一起吗?”
“可是,杰克大叔,你知道,我需要钱,这个活,钱不少……”金发青年低下了头。
胖酒保愣了一会,摇摇头,叹了口气,拍拍金发青年的肩膀:“孩子,既然你已经决定了。那么记住,不管结果怎么样,你都要平安回来。战斗的时候,记得躲在一边,矮人可不是那么好对付的。”
矮人的村落暴露了?听到他们的对话,我和茜丝对望了一眼,这可不是好消息。虽然我并不认为什么哈德森骑士能够战胜矮人,不过,古登海姆很有可能因为他们的劫掠行为被他们从矮人部落带出来。
这样一来,我们先前所作的一切努力都是白费了,如果古登海姆扩散,那么就不是简单的压制能够解决的问题了。而我们还缺少龙之心,不能制作出有效的疫苗。那个时候,事情酒麻烦了。
我给茜丝使了个眼色,茜丝点点头,拿起钱袋走到柜台上去付帐,在经过金发青年的身边的时候,轻轻的弹了一下手指,让藏在指甲中的特殊香粉粘在了金发青年的身上。
茜丝的动作很小,如果我不是注意看,也不会注意到的。这种带有特殊味道的香粉,是兽人的特制,就是用来追踪用的,只要沾上了,不管怎么洗,那股特殊的味道始终都会留在身上,即使人的嗅觉无法辨认处这样细微的味道,但是对于兽人,那种味道就好像夜间的灯塔一样清晰,甚至,可以通过味道追溯他经过的地方。
作完了这一切的茜丝神色不动回到了我的桌子,冲了轻轻地点了点下巴。我们拿好了随身的物品,就直接的出了酒馆。
没有过一会,那个金发的青年也从酒馆里出来了。幸好这个时候时间还不算晚,这个小镇虽然不大,但是街上还是有一些行人,我们远远的跟在金发青年的身后,目送他进到了一间石头建成的屋子,这屋子前的围栏已经腐朽残破,甚至门上都已经有几条看得很明显得裂缝。透过围栏,我们也看见了那匹瘦马被拴在石屋后面的一个破木头搭建成简陋马里。
确认了金发青年的住所,我们也回到了旅社,看来明天拂晓之前我们都可以好好的休息一下。
到了第二天快拂晓的时候,我们从旅社出来,来到了昨天晚上金发青年的石屋前,正好看见他从屋子里面出来。这次他没有穿着他那件老铠甲,而是穿了一件轻便的皮甲,同样,皮甲上也是充满了划痕,看上去已经有了不少年头。
没有骑马,金发青年就带了一个小小的包袱和一把长剑离开了石屋。我们远远的跟在他的后面,看着他关上屋子的门,然后站在门前很久,才一转身顺着街道跑出了镇子。
在茜丝的带领下,我们始终和他保持着很远的距离让他不会发现我们,从镇子出来以后,金发青年一路小跑的来到一个开阔的地带,我们则找了一颗树,爬了上去。因为在这样的开阔地,如果我们跟踪的话,很容易就会被发现。
那里已经聚集了一群人,有弓手,有战士,也有骑士。一些看上去是斥候的人正在四散开来巡视着。
第一百零一章 尾行
们在树上,看到越来越多的人开始聚集起来,仔细数有四百人左右。其中有马的人大约有一百人,弓手五十人,其他的不是斥候就是战士。整个队伍看上去战斗力还是比较强的,尤其是那一百骑兵,虽然我们离的距离比较远,但是可以看见他们的马匹在集合还是等待的时候都没有发出一点嘶鸣,我们并不清楚这样的骑兵队伍是一开始就在一起训练还是临时招募的,如果是临时招募的,那么帕拉丁公国不愧是骑士圣地,因为这些骑士在一起,队列保持的非常好,虽然洠в锌吹剿墙卸有伪浠檬焙虻难樱还凸馕颐悄壳翱吹降木鸵丫芰瞬黄鹆恕�
当他们的队伍集结好了,开始出发的时候,我们并没有跟着。四百人的队伍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而且从我们看到的情况来说,这个队伍战斗力如何虽然还不清楚,但是分工的确是很明细的,在他们出发的时候已经放出了相当数量的斥候去探路,而当大部队移动后,还有专门的人在清理他们留下的痕迹。
等到他们走远,我们来到他们刚刚集结过的地方。仔细的查看了地面上留下的痕迹,我捻起一根断掉的杂草,在指尖绕着圈圈:“很不错的清理。即使是最好的猎人只怕也会被这些假像迷惑。”
“嗯,要不是我的香粉指示着他们的踪迹,只怕我也无法在一时间很快判断出他们的动向。”茜丝点点头,赞同的说道。
“有那么厉害吗?只要在空中一看就知道了啊,就算他们打扫痕迹,在空中也可以很清晰的看出他们的行进路线的啊?”看到我们这样,希尔维斯疑惑地说。
“呵呵。”我冲希尔维斯笑了笑:“没错,你在空中是可以看的一清二楚,但是有多少人能够跟你一样飞到空中呢?我们也只能从这些蛛丝马迹中推断而已。”
“好吧,就算是这样,难道那些追踪的高手追一段下去不久也会发现走错了啊。到时候在回过来不就行了?”希尔维斯还是不太理解。
“这就够了。”我看着他们离去的方向,淡淡的说道:“事实上再好地掩饰工作,顶多也只能迟滞追踪高手,真的想瞒过是不可能的。但是就是这么几天的延迟,已经足够他们发动一次袭击然后从容撤退了,到时候只要多分几个方向散开,即使是最强的追踪高手也没有什么好办法了。
我们可以在一段时间欺骗所有人,也可以在所有的时间骗到一个人。但是我们不可能在所有的时间欺骗所有的人。
欺骗作为手段,只需要赢得足够地时间,就已经是成功的了。”
将指尖的草屑扔掉,拍了拍手,我站起来,说道:“茜丝。你也不要太依靠你的香粉了,我怕他们会逐渐分开,那个青年看上去不像是主力的样子,所以。下面的追踪还是要靠希尔维斯飞上去看看,只要掌握骑兵地动向,那么其他的可以不管。
只要远远的吊住就好了,看上去这只队伍虽然人数不算很多,但是组织水平还是不错的。在他们跟矮人接触之前。我可不希望先跟他们对上。”
希尔维斯点了点头,认同了我地意见。
在监视方面,羽族无疑有很大的优势。只要不是碰上了我们的精灵卫队,还没有那个种族,呃,除了龙族,能将羽族的斥候从天上干下来,而且一旦飞到高空,那个小小的黑点地确不是很引人注意的。
这只队伍,在我们监视的第二天果然分开了,而且还是分成了三股,而根据希尔维斯地观察,在分开以后,骑兵那一队行进的速度明显加快了不少。
事实上,按照希尔维斯的说法,这队骑兵在行进的过程中不断的在演练队形,就在我们监视跟踪的这几天,他们的队形演练从一开始的生疏变得流畅,到第四天的时候,他们已经能够在高速奔驰中自如的变幻成各种队形而不见一丝混乱了。
因为这个,我特意让希尔维斯托着我去观摩了一下。虽然在前世听说过各种牛B哄哄的~好像进行告别演出的巨星一样,用惨烈的失败,写下了一个时代的句号。
从高空看着那些骑兵在奔跑中变化队形,真是一种享受,就好像在看足球比赛中的经典配合一样,好像水银泻地一般的变化,流畅自如。虽然只有一百人,但是看到他们的奔驰却让人感到仿佛眼前的是千军万马。
自从偷窥了他们的演练,我开始觉得事情有点不妙了。这可不是我在酒馆里听来的所谓的强盗。虽然按照希尔维斯这几天侦察的结果,这些骑兵是这几天才开始进行磨合的,可是那种娴熟的马技,还有整齐的队形,可不是一只临时拼凑起来的队伍所能具有的,而且他们的气势也不象是强盗,虽然可能个人武技很高但是组合在一起,强盗总是有一种难以掩饰的剽悍和随性。
而我们看到的队伍,虽然也可以称得上剽悍,但是却没有随性,流畅的队形变化带着一丝内敛的利落,只有身经百战的军人才能带来这样的风格。
而矮人,虽然从单个战力来说可以算是很强大了,但是面对骑兵的冲击,以步兵为主的矮人还是比较吃亏的,尤其是矮人虽然装备精良但是并不擅长用长兵器,每个矮人上战场一定是使用他们最习惯地武器——重锤。
很快的,这只骑兵就穿过了帕拉丁公国,开始在起伏的山间穿行起来。这时,希尔维斯的空中侦察被树木遮挡,已经起不到太好的效果,而茜丝的香粉则随着步兵和骑兵的分离而彻底的失去了作用。要继续追踪,就只能依靠我地技巧了。
好在在树林中间穿行让骑兵的速度受到了很大的影响,而森林对我来说就好像我家的后院一样,虽然这些骑兵在掩饰痕迹方面做的很好。但是在我们精灵看来,这些粗浅地掩饰,就好像白墙上的泥点子一样明显。
大概是脱
拉丁公国的原因,这些骑兵自从进入树林开始,就不饭。避免燃烧产生的烟雾暴露他们的行踪。
我们的跟踪工作做的挺好的,直到现在也没有任何迹象表明我们被他们发现。如果我地判断没有错的话,这些骑兵绝对不会是进行正面进攻的,从他们选择的路线和行动来看,大概是埋伏起来等到步兵和矮人正式交战的时候从侧翼杀出的奇兵。因为即使骑兵对于矮人来说存在优势,但是这么一点骑兵就去进攻矮人地村庄,那简直就是送死。即使在他们覆灭前能够取得不错的战果,也无法仅仅凭借这么少的兵力在正面击溃一个村落的矮人。
我们自然也不会生火。虽然在树林里比较潮湿,而且我们离这只队伍还有半天地距离,但是即使是有树木的遮挡,烟还是很容易被发现的。
对于我和茜丝来说,这样的生活并没有什么不习惯的,毕竟我们在舍尔森林里也呆了不少日子。那些日子里也不是每次都能生火地。可是对于希尔维斯来说,这样的日子就比较难受了。首先,树林里的湿气让希尔维斯地翅膀一到早晨就沾满了露水,这样十分影响希尔维斯的飞行能力。而那种湿漉漉的感觉,让人从骨头里冒出一种说不出来的难受感觉,好像每个关节都生锈了一样。
“该死的,这样的日子还要过多久啊!”在树林里面行走了两天之后,希尔维斯终于忍不住开始抱怨起来。
面对希尔维斯的抱怨。我和茜丝都没有理他,其实这样的湿气比在舍尔森林那种空气中仿佛能拧出水来的状况要好很多,而且我们可以直接利用那些骑兵使用过的宿营地。这让我们省了不少功夫。小昆虫,蝎子还有蛇在森林中都是很危险的东西,一不留神就会遭到它们的袭击。而希尔维斯虽然在大陆上晃荡了不少日子,但是显然对于露宿丛林这样的生活没有深刻的体会,所以在这段时间,因为嫌弃我配置的草药味道不好,他可没有少受这些小东西的骚扰。
这样的日子终于在三天以后结束了。因为那队骑兵停止了前进的步伐,为了保险起见,我们又监视了这些骑兵两天,在这两天里,虽然这些骑兵也在整理自己的装备,但是确实没有进一步的行动了。
可是这些骑兵停留的位置并不在树林的边缘,离走出树林至少还有半天的路程,而这里虽然也可以算作克兰山脉的外围却也还远远没有到达矮人群落所在的那几座主峰附近。这让我不禁有点拿不定主意。
“希尔维斯,如果明天这些骑兵继续休整的话,我想你应该进行一次大范围的侦察了,看看这附近到底有没有矮人的部落。我总觉得这里不像是矮人村落应该出现的地方。”在吃过几个水果当作晚饭以后,我对希尔维斯说道。
希尔维斯倒是没有反对,点了点头应承了下来:“大范围侦察倒是没有什么问题,不过花的时间可能就比较多了。
嗯,我想如果用一天的时间,我大概能详细侦察方园三十里范围内的情况,如果粗略一点的话,一百里内已经是极限了。”
从距离来看,从这些骑兵驻扎的地方到冲出这个树林大概的距离有十里左右,考虑到他们没有换乘的马匹树林阻挡的因素,大概需要半天时间才能冲出树林,而按照他们干粮的消耗速度来计算,从今天看到情况,大概剩下的干粮够他们使用十天左右,就他们的表现来说,算不上丛林生活的专家,那么在树林里他们获得的补给是有限的,考虑到返回的因素,那么他们应该有三天到十天的时间来准备劫掠。
想到这里,我作出了决定:“那么就先粗略的看看方园一百里内的情况吧,如果有什么发现,再进行重点侦察。”
第二天一早的时候,希尔维斯就出发去进行侦察了。而我和茜丝也隐藏了行踪悄悄的观察着这只部队。
等到了晚上希尔维斯一脸疲惫的回来的时候,我将晚上的水果递给他,问道:“怎么样,侦察有什么收获?”
希尔维斯接过水果,一屁股坐在我们已经清理好的地面上,摇摇头说:“附近百里没有什么矮人村落,倒是有个人类的村落,不过离这里大概也有九十多里,除此之外,树林外面是一片平原,就一条土路从平原中间穿过,离森林的距离倒是不远,也就二里左右的样子。
这样简单的地形如果有什么村落的话,一定不会逃过我的侦察的。”
既然如此,我也没有什么好的办法,难道是这些骑兵体恤马力?那也不该在森林里休息啊,虽然这个森林里有足够马匹啃食的青草,不过毕竟也比不上牧草。
猜不透这些骑兵的想法,我们也只有继续监视,等待他们的进一步动作了。这样的监视其实很无聊,当进行到第二天的时候,希尔维斯终于不堪忍受这些树林里的小生灵的频繁骚扰,向我讨了一点草药图抹在身上,这才勉强睡了一个好觉。
那些骑士仍然没有什么大的动静,仿佛这里就是他们此行的终点一样,虽然也偶尔向前前进一段距离,但是我宁可认为那是他们无聊或者附近的草不够他们马匹的消耗而转换营地,而非是重新开始行军。
这样沉闷的日子一直持续到了希尔维斯大范围侦察过后的第四天清晨,当我正准备对那些骑兵进行例行偷窥的时候,茜丝突然拉住了我。
“情况有变化了!”压抑着语气中的兴奋,茜丝小声凑到我跟前说道。
“什么变化?难道那些骑士有动静了?不会啊,晚上看的时候还没有行动的迹象啊?”
“不是,”茜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