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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上春树短篇小说集-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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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她回到日本,以加纳玛尔他为名,展开了倾听人体内的水音的工作。
  我们在山中租了一间老房子,两人相依为命。那间房子有个地下室,姊姊把从日本各地运来的各种水集中,放置于那里。她把所有的水分别摆在陶制的水瓮里,并排放着。如同酒一般,水的保存也是以地下室最适合。我的任务是把那些水保持得很清洁,上面一有灰尘就马上把它弄掉,冬天时则要注意不让水结成冰。夏季时则要小心,不让它长虫。这些工作并不怎么难,也花不了多少时间,所以,我经常以画建筑图来消磨每天的大部份时间。此外,如果有客人来拜访姊姊时,我也帮她端茶奉客。
  姊姊每天都一一倾听放在地下室的每一个水瓮,借着它们所发出的微弱声音来使耳朵澄净。她每天大约花二至三个小时在那上面。对姊姊来说,那是一种听力的训练。每一种水都各自发出不同的声音,姊姊也让我听听其中的差别。我闭上眼睛,把全部的精神集中于耳朵。然而,我几乎听不见水声。或许是因为我缺乏姊姊那种才能吧!
  “请你先听听水瓮的水声。那样一来,不久你就可以听到人体里的水声了。”姊姊说。于是,我也拼命地侧耳倾听,可是却什么也听不见,我只觉得听到十分微弱的声音。好象在十分遥远的地方有某种东西在震动,听起来好象是小虫两、三度挥动翅膀的声音。与其说是听得见,倒不如说是空气微微地震动的程度。不过,那种声音瞬间即消失,犹如在捉迷藏一般。
  姊姊说我不能听到那种声音实在很遗憾。“像你这种人,更是有必要仔细地听听体内的水音!”玛尔他说。因为我是有问题的女人。“其实,你应该可以听得见的。”玛尔他说,然后摇摇头。“如果你能听得到水音,问题就可以迎刃而解。”她又说。姊姊是真心地关心我。
  我的确有点问题。而且,那个问题,我怎么也克服不了。男人只要一见了我,就会想侵犯我。无论是谁,只要男人一看到我,就想把我压在地上,然后解开我裤子上的皮带。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可是,从以前就一直是这样。自从我懂事以来,一向就是如此。
  我的确认为自己是美女,身材也很棒。我的胸部很丰满,腰却很细。我揽镜自照时,也觉得自己十分性感。我一走到街上,每个男人都目瞪口呆地直盯着我看。“不过,并不是世界上的美女都会一再地被强暴吧!”玛尔他说。我想,她说的的确不错,遇到那种事的,只有我而已。或许,我自己也有责任吧!也许,男人之所以会有那种念头,都是由于我表现得很害怕。因此,每个人一看到对方那提心吊胆的模样,便会变得很冲动,于是情不自禁地兴起侵犯对方的念头。
  因此,到目前为止,我几乎被各种不同类型的男人强暴过。而且全部都是充满暴力的强暴。那些侵犯我的人包括学校的老师、同学、家庭老师、舅舅、收瓦斯费的,甚至连到隔壁灭火的消防员也一样不放过我。不管我如何费尽心思,还是逃不过他们的魔掌。我曾经被那些暴徒用刀子杀伤、被殴打脸部、也被用水管勒过脖子。每次都是在类似那样的强烈暴力之下受到凌辱。
  于是,我从很久以前就不敢再出门。因为,如果再继续发生那种事,我想总有一天我一定会被杀掉。因此,我才和姊姊玛尔他远离尘世,避居于人烟罕至的山上,为姊姊照顾地下室的水瓮。
  不过,我曾经杀过一个意图侵犯我的人。不,正确地说,杀人的是姊姊。那个男人还是想占我便宜,就在这个地下室。那个男人是个警官,他为了调查某件案子而来到这里,可是,他一打开门的那一剎那,就变得迫不及待地,当场把我压倒。接着“唰唰”地撕破我的衣服,然后把自己的裤子褪到膝盖处。他的配枪发出“喀兹喀兹”的声音。我胆战心惊地说:请不要杀我!我一切都听你的,那名警官抚摸着我的脸。可是,就在那个时候,姊姊玛尔他正好回来了。她听到有怪异的声音,就顺手拿了一根大铁棒。然后,出其不意地举起铁棒朝那名警官的后脑猛打一顿。一直打到听到东西凹下去的声音,他也断了气。接着,姊姊又从厨房拿来一把菜刀,用菜刀像剖开鲔鱼的腹部般地割破警官的喉咙。她的手法十分俐落,连一点声音也没有。姊姊最会磨菜刀了,她磨过的菜刀总是利得令人难以置信。我只是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一切。
  “为什么要那么做?为什么要把他的喉咙割破?”我问姊姊。
  “还是把它割破比较好,免得引来后患。毕竟对方是一名警官嘛!这样一来他就无法作祟了!”
  玛尔他说。姊姊处理事情的作风一向很实际。
  他流了好多血,姊姊把那些血装入一个水瓮里。“最好能把他的血全部放完。”玛尔他说。“经过这样的处理,才能永绝后患。”我们一直抓庄官穿着靴子的双腿,让他倒立着,直到身上的血全部流完为止。他是个体格魁梧的男人,抓住他的腿以支持身体的重量,实在是太重了。要不是玛尔他的力气很大,我们根本就没办法做到。她有着农夫般的高大身材。力气也十分惊人。“男人之所以会袭击你,并不是因为你的缘故。”玛尔他抓住尸体的腿说。“那是因为你体内的水的缘故,你的身体和那些水不合,所以每个人都被那些水吸引过来,每个人都变得很冲动。”
  “那么要怎么样才能把那些水驱出体外呢?”我问。“我总不能永远像这样地避开人群吧!我也不想就这样过一辈子。”我真的很想到外面的世界生活。我拥有一级建筑师的资格,我是透过函授教育而取得那项资格的。而且,取得该资格后,我曾经参加过各种绘图比赛,也曾得过几次奖。我的专长是火力发电厂的设计。
  “这是急不得的!你一定要先侧耳倾听。然后,不久就能听到答案。”玛尔他说。说完,她摇了爷官的脚,直到最后一滴血滴到水瓮为止。
  “可是,我们杀了一名警官耶!到底该怎么办呢?万一事情泄漏出去,后果就不堪设想了!”我说。杀害警官是重罪,很可能被判死刑。
  “把他埋在后面吧!”玛尔他说。
  于是,我们把被割破喉咙的警官埋在后院,连手枪、手铐、纸夹、靴子都一起埋起来。挖洞穴,搬运尸体、埋尸体等粗活都是玛尔他做的。玛尔他模仿着美洲豹的声音,一边唱着“进去吧!阿哥哥!”一边处理善后。我们两人把埋好的土踏平,然后在上面撒些枯叶。
  当然,当地的警察也经过一番彻底的调查。他们仔细地找寻失踪的警官,也有刑警来过我家,他们问了许多问题。可是,他们并未发现任何线索。“放心吧!事情不会泄漏的!”玛尔他说。“他的喉咙被割破了血也被放光了。而且还被埋在那么深的洞里。”于是,我们好不容易才松了一口气。
 ∩是,从接下来的一个礼拜开始,那名被杀的警官的鬼魂开始在家里出现。警官的鬼魂,仍然把长裤褪到膝盖处,在地下室走来走去。他的配枪也发出“喀兹喀兹”的声音。尽管他的样子很不象样,不过不管是什么样子,鬼魂毕竟是鬼魂。
  “真奇怪,我听说喉咙被割破,就无法化作鬼魂了!”玛尔他说。刚开始时,我很怕那个鬼魂,因为杀害他的是我们。于是我躲到姊姊床上,浑身发抖地进入梦乡。“不用害怕!他什么也不能做!不管怎么说他的喉咙已经被割破,身上的血也流光了。他连阴茎都无法勃起了!”玛尔他说。
  于是,不久连我也习惯了那个鬼魂的存在。警官的幽灵带着他那咧开的喉咙来回走动着,他什么也没有做,只是来回走着。一旦看惯了,也不觉得有什么可怕,因为他已经无法再侵犯我了。他已经失去所有的血所以连侵犯我的力气也消失了。就算他想说什么,空气也会从他喉咙的洞“咻咻”地漏出去,根本无法说话果然正如姊姊所说的,一旦把他的喉咙割开,就能永绝后患。我时常故意赤裸着身体并不断地扭动身躯,挑逗那个警官的鬼魂。我也会叉开双腿,做出种种撩人的姿态。有时甚至会做出一些连自己也想不到的猥亵的动作,那都是些相当大胆的动作。然而,鬼魂却似乎一点也没有感觉。
  对于那件事,我拥有相当的自信。
  我再也不会提心吊胆了。
  “我再也不会提心吊胆了!我再也不怕任何人了!我再也不会让别人占便宜了!”我对玛尔他说。
  “或许是吧!”玛尔他说。“不过,你还是必须倾听自己体内的声音,因为那是十分重要的。”
  有一天,来了一通电话。对方说有一座新建的大型火力发电厂,问我愿不愿意尝试该厂的设计工作。那个消息令我雀跃不已,我试着在脑海中画了好几张新发电厂的蓝图,我好想走到外面的世界,尽情地设计无数座火力发电厂。
  “可是,万一你到了外面又遭遇什么意外呢?”玛尔他说。
  “不过,我还是想试试看。”我说。“我想重新再开始,我想这一次一定会很顺利的。因为我已经不再畏惧了,我也不再轻易让人占便宜了!”
  玛尔他摇摇头,说:“我真拿你没办法!那么你自己要小心哦!千万别再粗心大意了!”
  我走出外面的世界。然后,设计了几座火力发电厂。转瞬之间,我便成为那一行中的佼佼者。
  我的才华洋溢,我所设计的火力发电厂颇富创意,坚固耐用,而且是零故障。连在里面工作的人,也给予极高的评价。因而,每当有人想建设火力发电厂时,一定会来找我商量。不久,我就累积了可观的财富。
  我把市区地点最好的大楼整栋买下来,独自住在最上层。我在居处安装了各种警报装置,并加装了电子锁,同时还雇了一个壮如大猩猩的警卫。
 ⊥这样地,我每天过着优雅而幸福的生活,直到这个男人出现为止。
  他是个相当高大的男人,有着一对燃烧般的绿色眼珠。他破坏了所有的警报系统,摧毁了电子锁,打倒了警卫,然后一脚踢破了我的房门。尽管我毫不畏惧地站在他面前,他却毫不在意。他“唰唰”地撕破我的衣服,而且把我的裤子拉到膝盖处。然后,他使尽力气凌辱我之后,就用刀子把我的喉咙割破。
  那是一把十分锐利的刀,那把刀简直像切温奶油一般轻易地把我的喉咙划破一个大洞。那把刀实在太利了,甚至连我都感觉不出自己被杀了。于是,黑暗逐渐逼近,在一片黑暗中,我看到那个警官在踱步。他似乎想说什么,可是由于喉咙被割开,只有其中的空气发出“咻咻”声。接下来,我听到浸在自己体内的水所发出的水声。对!我真的听到了。声音虽然很小,可是我确实听见了。我沉入自己的身体里面,轻轻地把耳朵贴在那面壁上,倾听着微弱的水滴声。啵——?啵——?啵——?。
  啵——?啵——?啵啵——?。
  我的、名字叫做、加纳格列达。 
                  
我们那个时代的民间爱情传说…高度资本主义前史
(1)
  这是真实的故事,同时也是寓言。而且也是我们生存的一九六○年代的民间传说。
  我生于一九四九年。一九六一年进中学,一九六七年上大学。然后在那个混乱的环境中迎接二十岁的来临。所以,我们正如文字所示的,是六○年代的孩子们。在人生当中最容易受伤、最幼稚,也是最重要的时期里,我们充分吸收了六○年代顽强而狂野的空气,然后,理所当然地,命中注定般地沉醉于其中。从多亚斯到披头四到鲍伯狄伦,其bgm(幕后音乐)都很精致。
  在所谓一九六○年代的时代里,的确有某些特别的事物。如今回想起来果然不错,而当时我也是那么想的。那个时代确实有些特别的东西。
  我并不是要让什么都变成回顾式的,也不是以自己所生长的时代自豪(究竟是身居何处的某人,又为了什么原因,而必须为某一个时代感到骄傲呢?)。我只是把事实照实陈述而已。对,那里确实有某些特别的事物。当然─我个人认为─那时代的事物本身并不是什么特别珍贵的事物。由时代的运转所产生的狂热,当时所揭示的约东,以及某种事物在某种时期,所产生的某种被限制的光辉。还有,像把望远镜倒过来所看到的宿命式的焦虑,英雄与无赖、陶醉与幻灭、殉道与得道、结论与个论、沉默与雄辩,以及无聊的等待等等、等等。无论那个时代都有这些东西,即使现在也有。但是,在我们那个时代(也许这样说有点自负,请见谅!),这些东西,一个一个地以伸手即可取得的形式清清楚楚地存在着。一个个都好好地披在架子上。而且,当时不像现在。现在是你要伸手拿某样东西,都会有许多夸大、虚伪的广告、有用的相关信息、折扣优待券,以及为了提升企业形象而出现的选择权,这些复杂的事物,就会一个接一个地向你逼近。在我们那个时代,也没有多得抱不下的各种说明书(好的,这是初级的使用说明书,这是中级的,这是高级的应用编。还有,这是如何和高级机种连接的说明书……)。我们只是很单纯地伸手去拿自己想要的东西,然后把它带回家就行了。就像在夜市买小鸡一样。非常简单,也非常粗鲁。而且,那也许是适用这种做法的最后的时代。
  高度资本主义前史。
  接下来,我想谈谈有关女孩子的事。我想谈的是关于,拥有近乎新品的男性生殖器的我们,和当时仍然是青春少女的她们,两者之间所发生的既愉快又感伤的性关系。那是这个故事的主题之一。
  首先,我想谈谈有关处女。(“处女”这个字眼给人的感觉,令我联想到艳阳高照的午后的初春原野。为什么会这样呢?)
  在一九六○年代,所谓的处女,和现在比较起来,具有更深刻的意义。就我的感觉而言;当然是没有经过意见调查,只能说是大概的看法——在我们那个时代,在二十岁以前失去童贞的女子大约将近五成。至少,在我周围的女子的比率大约是如此。换句话说,有将近一半的女性,不知是否出于下意识,依然尊重所讲的“处女”。
  现在想起来,我们那个时代大多数的女子(也可以称之为中间派吧),对于将来结婚时是否仍然保持处女之身,内心想必也经过一番挣扎吧!到了现在,尽管人们已经不再重视处女。可是,我个人认为,也不能因此就断言处女是亳无意义的事,或重视处女的人就是傻瓜。总而言之─老实说─最重要的应该是过程的问题。也就是说,该视情况而定,依对象而定。我个人认为,这是非常妥当的想法,以及生活方式。
  而且,那些被夹在中间的,比较“沉默的大众”等女性之中,也有个性开放与生性保守的女性。女性之中有从认为“性”只是一种运动的新潮女性,也有坚持直到结婚为止都得保持处女之身的保守女性。男性当中,也有人认为将来和他结婚的对象必须是处女才行。
  虽然任何时代都有各式各样的人,和不一而足的价值观。可是一九六○年代和其前后的年代所不同之处,则在于一九七○年代的我们都坚信,假如照这样,让时代顺利地进行下去,那么这种价值观的差异总有一天会逐渐消失。
  和平。
  (2)
  高度资本主义前史
  这是我的朋友的故事。
  他和我是高中的同学。简单地说,他是个样样精通的人。他的成绩总是名列前茅,运动也样样拿手,待人随和又亲切,而且很有领导能力。他虽然不是很英俊,可是却有着一张清秀、讨人喜欢的脸蛋。他总是顺理成章地担任班级委员。他有一副好嗓子,歌声十分悦耳。此外,他的口才也很好。每当班上有辩论比赛时,他总是在最后发表结论。当然,那都是颇具独创性且含意深远的意见。可是,究竟有谁想在同学发生争论时,去寻求那种颇具创意的意见呢?当时,我们所要求的,只是希望能尽早结束那些争论罢了。于是,只要他一开口,就正好恰如其时地结束一场纷争。就那个意义而言,也许可以说他是无价之宝。在这个世界上,不需要有创意的意见的场合也比比皆是─说起来,那种场合还是占大多数。
  此外,他也是个对规律和良心充满敬意的男子。在自习时间里,只要有人不守秩序、吵闹不休,他就会很有威仪地注意他们。没有人会提出异议。可是,这个男人的脑中究竟在想什么,我却无法想象。不过,他很有女孩子缘。在教室里,只要他一站起来说话,那些女孩子都会用那种充满仰慕的眼光望着他,彷佛在说:“嗯,好棒哦!”一旦有不了解的数学问题,也都会去问他。他的人缘大约比我好二十七倍。他确实是那样的一个男子。
  我想,如果你念的是公立高中,大概会了解那种典型的男子确实存在于现实生活中。无论那一班都会有一个那种“品学兼优”的学生,如果没有的话,就表示那个班的素质太差了。我们长期接受学校教育,自然地学会各种生活的手段。不过,不论你喜不喜欢,只要生活于团体之中,就得承认有这种人的存在,并试着接受他,这是我从团体生活中学会的智能之一。
  但是,不用说,站在个人的立场,我当然不大喜欢这一型的人。我和这种人合不来,我喜欢的是……这怎么说呢?就是那种比较不完美的,更具有真实感的人。因此,尽管我们同学了一年,我和他却几乎没有打过交道,就连说话的机会也很少。我和他初次认真地交谈,是在大学一年级的暑假。我们都在同一所汽车驾驶训练班上课,在那里碰过几次面,也说过几次话。在等待上课时,我们也曾一起喝过茶。汽车驾驶训练班真是个既乏味又无聊的地方,只要遇到熟人,不管他是谁,我都很想和他说说话。我已经忘了和他说了些什么!不过对他并未留下什么不好的印象。奇怪的是,不管好或坏,我对他实在没什么印象。(不过,我在取得临时驾照之前,就和汽车教练打了一架。于是被开除,所以我们那段时间的交往算起来也很短。)
  后来,我之所以记得他,是由于他交了个女朋友。她是别班的女生,在学校里也是数一数二的美女。她长得漂亮,成绩又好,运动又拿手,而且领导能力也很强,班上的辩论会,她总是最后一个发表结论。无论那一班,都会有一、两个这种女生。
  总而言之,他们是天生的一对。
  我常常在不同的地方看到他们的身影。中午休息时,他们时常并肩坐在校园的一角,喁喁的私语。此外;他们也经常相约一起回家。他们搭乘同一班电车,而后在不同的车站下车。他是足球队的选手,而她则是ess的成员。(我不知道现在是否还有ess的说法。总之,就是英语会话社。)当他们的下课时间不一致时,早下课的那个人就先到图书馆念书。看来,他们只要一有空就会在一起。而且,他们总是有说不完的话。我记得自己曾经为他们居然有那么多的话可说,而暗自佩服不已。
  我们(我的意思是指我和我那些不够完美的朋友们)谁也没有嘲笑过他们。我们也不曾以他们做话题。如果问我为什么,我想那是因为我们不会为那种微不足道的小事发挥想象力。那己经变成存在于那里,理所当然的事。清纯先生与清纯小姐,就像牙膏的商标一样。我们对于他们在想些什么,或做些什么,根本毫无兴趣。我们所感兴趣的是更加重要的世界。例如,政治、摇滚乐、性以及药物。我记得我们厚着脸皮到药局买保险套,还用一只手脱掉女生的胸罩。我们制做了听说可以取代lsd(迷幻乐)的香蕉粉,然后用吸管吸食。此外,我们也发现了类似大麻的草,把它晒干后用纸卷起来吸食。当然,并没有什么效果。不过,那也就够了。那只是一种庆祝仪式。我们对于庆祝的本身,一直保持着高昂的兴致。
  在那种时期,谁还有兴趣去管清纯先生和清纯小姐那清纯的一对呢?
  当然,我们是既无知又傲慢的,我们完全不了解所谓的人生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在我们的现实世界里,也没有清纯先生与清纯小姐的存在。他们是一种幻想,只存在于狄斯耐乐园和牙膏的广告世界。不过,就某种程度而言,我们所拥有的幻想,和他们所拥有的幻想,并无多大差异。
  这就是他们的故事。虽然并不是什么愉快的故事,也不是什么寓言式的故事。不过,那既是他们的故事,又是在我们亲身经历的时代。所以,也可以说是所谓的民间传说。
  这个故事是从他口中说出来的。那是在杯觥交错之余,一阵胡扯之后,无意中说出来的故事。因此,严格地说来,也许不能算是真实故事。其中有一些部分,由于当时并未认真听而忘了。因此,在细节部分我加入了适度的想象。而且,为了不让真实的人物受到困扰,其中有一部分我是根据事实而改写(是在完全不影响故事的完整性内稍做修改)。我想,实际上的情形大概也和这个差不多。因为,就算我忘掉故事的细节部分,但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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