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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神镇-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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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围的人们纷纷开始低声议论,把让开的圈子又扩大了一些。周大低喝一声,去死!
  高个子根本就没有理他,迈步就向风神小楼走去。周大的铁爪这时带着一股风声直向他咽喉抓去。就在铁爪离他咽喉只差几寸之际,高个子身形一晃,众人眼前都是一花,就见一道剑光闪过,只听周大发出一声惨叫,而这叫声在喉管中被截断了,显得格外短促恕�
  周大噗地倒在地上,而绝大多数人竟没有看见这高个子如何拔剑,只知道就在那一闪的剑光中,周大的双爪和咽喉竟都被切断了。只有一剑。
  围观众人呆了半晌,然后才是一片哗然,一直坐着靠椅的那个巨人也霍地站了起来。
  众人给高个子让出了一条路,他一面走一面缓缓地将剑插回鞘中。他的剑定是名剑,剑柄剑鞘都色泽古奥,剑刃细长而窄薄,刃上锻打的花纹繁丽细密,一剑削过周大身上三处,剑上居然没有留下血迹。他和那女子把惊呆了的众人甩在身后,走向那个巨人。
  只有吴戈听见那少女低声喜悦地说道:“大哥的剑法果然如高冈孤云、深谷修竹,神完气足又飘逸至极,真是让人不可企及。”
  在众人惊呼之中,高个子一直恍如无事,听到这话,却停下来转过脸,凝视着那少女道:“这是送给你的第一剑。”
  少女又低下头,却掩不住羞涩欢喜的神情。那高个子凝望着她的发鬓,目光渐渐痴了。
  这时候被他们甩在身后的人群渐渐地鼓噪了起来,只听那个老田鼠忽然大声叫道:“这人是黄、黄、黄宾雁,回雁步,列缺剑,就是他!一剑横江黄宾雁!”
  小楼的门呀地开了,一个人慢步走出来,正是昨天下棋的另一名老者。他迎向高个子和石姓少女说道:“两位看来是找我的。今晚正好请两位吃个便饭,还望两位赏光。”他抬起头,对不远处的吴戈说道,“还有这位老兄,吴捕快,一同前来,请不要推辞。”
  他稳稳地一笑道:“老朽燕飞廉,他们都叫我风神。”
  第三章 风神
  风神大约五六十岁年纪,其实显得还比较年轻,打扮更像一个村学究,面目祥和,身上还散发着草药的气味,实在让人无法相信这就是黑道上大名鼎鼎的风神。
  风神坐在主位上,巨人和风少爷坐在他下首。老鞋匠也被请了来,让二娘和那个小伙计搀着他坐下。
  风神笑道:“诸位相互可能还不认识,我就僭越一下了。这位便是名震大江南北,誉满鄂湘川陕的荆州府一剑横江黄宾雁黄大侠。”
  风神又向黄宾雁和石姓少女道:“这位老爷子成名更远在黄大侠之前,当年九省总捕头、号称天下第一名捕的魏风子魏老爷子便是这位爷台了。魏老爷子蛰居此处已有十余年,那还在黄大侠左掌右剑力诛陕西大盗铁角毒龙、连败武当四剑的事迹之前。”
  黄宾雁有些惊异地望向老鞋匠,显然颇为意外。
  “这两位年轻的男女英侠老夫就不太清楚什么来历了。”风神又道,“这位姑娘既然跟黄大侠同行前来,还请黄大侠告知一下找老夫有何事?这位吴爷居然只是山阳县的一个捕快,说要拿老夫归案。所以今天还要烦请魏老爷子做个见证,看有无证据拿我。”
  少女仍然是那样娇羞,点了点头,道:“小女子当年为了报杀父之仇,家母请了位名师教我武艺。艺成之后,小女子也曾四处寻访高人切磋。无奈无意之中伤了黄大侠的一位师弟。那位老师的遗孀便请出黄大侠,说是要我偿命。我自然不是黄大侠的对手,为求保命,我跟黄大侠打了一个赌,赌注是小女子的命。”
  风神看向黄宾雁,黄宾雁点了点头。
  她接着道:“家师曾告诉过我,黄大侠的剑术天下罕有敌手。我若要活命,只有逃到这儿来受你的庇护。没想到黄大侠居然同意与我打这个赌。我跟他打的赌是,”她深深吸了口气,鼓足勇气说,“如果他能赢了你,我就嫁给他;如果他赢不了你,我与他便恩仇两清,今后就不许再来为难我。”
  风神奇道:“那这赌局于我有什么好处?”
  “你若赢了他,我就嫁给你。”
  吴戈好奇地看着桌上人们的反应,风神仍然不动声色,风少爷的脸却涨得一点点红了起来。
  风神嘿嘿地干笑道:“看来这位姑娘还颇知道老夫的底细,连老夫好色的毛病都知道。真是搔着老夫的痒处了。要是二十年前,老夫立马就跟这黄大侠一决生死。可惜,呵呵,如今,你真得找小风了。我老了,早过了为女人拼命的年纪了。”说完把眼看向黄宾雁。
  黄宾雁却不为所动,如同听不出他言语中的讥诮,直视风神双眼,道:“本来就算没有石姑娘这件事,在下也会来的。十六年来,江湖上传言,风神在这镇子里收留了不知多少恶贯满盈的黑道人物。说是任你犯下滔天大罪,逃到这里就无人能管,天下英雄也拿你这小镇束手无策。在下一直想要见识见识,究竟是什么人,令得天下英雄如此忌惮。这些年来得你庇护的恶魔,不计其数。我若不杀了你,武林如何太平?”
  “不用师父出马,我来跟黄大侠一决生死如何?”风少爷终于忍不住了。
  风神严厉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对那女子道:“就这个事情?”
  少女有些惶然地说道:“小女子为了活命,原是无奈之举,唐突之处,还请老爷子海涵。”
  风神摇摇头道:“黄大侠,你可知老朽一死,这个小镇便如何?我这里收留的,有坏人,也有好人,有会武艺的,更有不会武艺的。我收留他们,一个条件便是必须按我的规矩在这里过日子。那些大盗们决不准重回江湖,练家子也绝对不能找不懂武功之人的麻烦。在我这里,所有的过去都被抹掉了,大家重新做人。所以只要老夫一天还在,那些恶人便不能做坏事。”
  他看了看吴戈,补充道:“但这些人天性野蛮,总得让他们有个撒野的机会,所以你们会看到有人比武,不然他们非疯了不可。不过在我这小镇,一定是最公平的比武。这些人个个都身缠万贯,憋在这里,连个花钱的地方都没有,本来是为了活命才隐姓埋名的,却常常为争闲气送了命。比如卢十四和雷九霄,还有周大。这个我也就没法子管了,我只能在自己力量之内钳制他们的野性。嘿嘿,西街有个棺材铺,死人生意还真不错。你可知道老板就是十五年前连皇陵都敢盗的飞贼一缕轻烟?他如今真的只做生意,发誓再也不使武功,于是也真的没人惹他,何等太平闲逸。我若一死,只怕他满屋子的珍宝古董会立刻要了他的命。”
  “所以,”风神顿了顿,回过头来对黄宾雁道,“我活着,还有这小镇活着,实在是武林之福。”
  黄宾雁道:“任你巧舌如簧,我也不会罢手。”
  他顿了顿,道:“在下一生嗜剑如命,十岁以来,拜师二十余人,武当、峨眉、九华、青城……学过十六个门派的剑法,二十八岁才艺成出山,十五年来比剑四十余场,未逢一败。武林中人给面子称在下一个侠字,嘿嘿,只是……”他忽地扬眉叹道,“连败武当四剑,何其难也;对铁角毒龙也只是惨胜。武林之外尚有高手,草莽之间遍是龙蛇。我来找你,这也是一个原因。”
  风神叹道:“那么黄大侠就不是为了江湖正义而来的。你就是为了比剑?可能你的确是好武如痴,拿老朽练兵。但如此一来,杀人只是为了图一己之快,如此嗜杀,配不得侠义二字。我也不能任人宰割,”他淡淡地道,“明日午时,咱们见个高下。”
  他又问吴戈:“那么吴捕快又凭什么拿我呢?”
  吴戈沉吟道:“十年前,安南的谮主黎利去世,朝廷怕边庭有乱,遂增兵加饷。有一笔二十一万两的饷银路过山阳县。一股盗匪劫了这笔军饷,护送军饷的兵丁和山阳县的差役死二十二人,伤六十余。朝廷限期百日破案,但案子毫无结果,县令张渭等一十三人均以失职之罪被处斩。”
  他看向风神道:“我就是为这件案子的三十五条人命来的。”
  风神眯着眼睛,出神了一会儿,然后仔细地看着吴戈道:“那时你还是个孩子。”他淡淡地道,“这个案子再过些日子就会销了。其实自从当今天子登基后,人事变更,只怕早就没什么人知道这个案子了,难为你这么多年一直在跟着。”
  他回过头来对魏风子道:“魏兄你说呢?好像你就是差不多那个时候来这里的。”
  老鞋匠仍然眯起双眼,似永远都睁不开,他缓缓地道:“我到这里来已有十一年两个月零七天了。山阳县一案是在我到这儿以后发生的。二十一万两饷银、三十五条人命,当然了不得。嘿嘿,不过在这里老头子我只是个鞋匠,闲下来跟你下下棋就好,哪里管这许多。”
  吴戈缓缓解开衣服,只见他右胸上有道近一尺长的伤疤。他缓缓说道:“当年我就在场。”吴戈闭上眼,当年惨烈的一幕如同就在眼前。
  那年他才十六岁,知县大人怜他是个孤儿,让他到衙门办事,头一回跟差就出了这事。捕头铁胳膊刘十一已答应收他当徒弟,只是还没来得及行拜师礼。当时师徒俩正随着押饷的兵丁蹲在苦藤岭的树阴下喝茶休息,忽听得一片爆响的马蹄声,接着就有人喊:“有匪人来了!”
  四下立时响起此起彼伏的惨叫和兵刃砍击骨肉的钝响。十几名匪人于丛林中跃马呼啸而来。敌人不多,却极为凶悍。铁胳膊刘十一刚刚抽出八楞铜锏,还没来得及站直,身体就被当先那人一剑劈倒。
  他的人头直飞而起,骨碌碌一直滚到吴戈脚下,地上的腔子还在嘶嘶地喷着血。来人接着一剑凌空斩向吴戈,这一剑势无可当,一下就罩住了他的全身,吴戈多年以后还常常在噩梦中回想起这一剑,这一剑是那样的无懈可击,便是现在他也觉得难以抵挡。
  当剑光飞掠过眼际,吴戈在胸口中剑、失去知觉之前,唯一所能做的就是出刀上挑,刺向来人腋下。等他醒来时,已裹着绷带躺在一大群伤兵中间。伤才好了两成就跟连坐的人一起关进了死牢。只因为年幼加上重伤才躲过了一死,直到半年后当今天子登基,大赦天下,才被放了出来。
  风神凝神注视着跳跃的灯火,说道:“那么吴捕快是为了报一刀之仇了?”
  “我只是一名捕快,依大明律令办案。饷银要追,凶手要拿,死者的公道要讨。至于挨这一刀,算得了什么。”
  风神嘿嘿一笑:“饷银二十万,现在仍在,就埋在这小镇里。为首的凶手,就是老夫。不过你可知道我当年为何要劫这军饷?魏老,可以告诉他们你是怎么来小镇的么?”
  魏风子吸了口气,缓缓道:“二十一万两银,嘿嘿,厉害。不过比起我的案子来说,却也不算什么。”
  “为了那案子,老朽明查暗访了六年多,终于在这个小镇找到了你。我当年素有神鹰之名,双眼百步外能辨虫鸟雄雌,轻功二十余年未遇对手。你断了我双腿,伤我双目,嘿嘿,却留下了我的老命,还常常陪我下棋。”
  他凄然一笑:“在公门三十余年,老夫擒杀的江洋大盗何止上百,我只要离开这小镇一步,只怕立时便有仇家前来要了我的老命。所以,祸福也罢,敌友也罢,是非功过,真是,真是谁也参不透啊。”
  “至于我这个案子,”魏风子苦笑道,“我是接的先皇密旨,还拿着英国公张辅的密函,由刑部邱大人主管,东厂督办,缉拿二十四年前在交趾叛国通敌、率兵哗变的游击千户燕飞廉。”
  第四章 安南
  “对,老夫就是燕飞廉。”
  “老夫出身大宁卫军官世家。先祖曾随太祖皇帝打天下,祖父先父都是永乐皇帝的从龙功臣。我十四岁就在边关从军打仗,比吴捕快出道时还小得多。永乐四年,安南国相黎季犛篡位,永乐帝大兵八十万下安南。那年我随先父入安南,还不到二十岁。
  “次年木丸江一战,我军大胜,先父却中毒箭落水而亡。至六月安南平定,被我大明改为交趾。谁知一年后,安南陈朝的旧部又反。于是我又随军再入交趾。
  “那是十二月,生厥江。我四万大军与敌会战。战前已有人传言安南有大象五万头,蛮兵十万。嘿嘿,反正丛林中到处都是敌兵,不论农夫樵子还是妇孺老弱,随时可能用淬过毒的短刀小弩暗算我们。靖难功臣都督佥事吕毅中伏而死,兵部尚书刘儁、布政司参政刘昱陷围自杀,四万大军分崩离析……至于我,我在丛林里逃亡了四十余天。漫天的箭雨,布满尖刀的陷阱,大象的巨蹄,还有毒蛇,沼泽里的鳄鱼……那些日子里我喝的是泡着腐尸的水,吃的是死鱼虫蛇,比丧家之犬还不如。
  “后来,想不到吧,我,风神,当年全军闻名的少年勇将,居然被几个农夫生擒了。他们将我剥光衣衫泡在水牢里喂水蛭。我以为自己死定了。邀天之幸,我被救了。当时安南的金吾将军黎利,也就是后来安南的僭主,居然认出了我——当时我只剩九十斤重,与骷髅无异。他知道我是明军中的勇将,于是治好了我的伤,我做了他的俘虏。第二年,英国公再次入安南,到年底俘获简定,安南再平。我从他们营中逃出来。这一年英国公第三次伐安南,我得以重回军中。
  “永乐十一年冬,我军与叛军决战,叛军又派出了象兵,我军先射象奴,再射象鼻,大象四散而逃,我们杀得叛军尸横遍野。我一骑当先,斩敌四十余名,英国公亲自把他的佩剑赐给我作为奖赏。也在这一年,我又遇见了降了大明、被封巡检官的黎利。
  “我与黎利已算是生死之交,我知道他一定还会反叛。果然不出所料,永乐十六年,黎利趁势再反。我与黎利的军队多次交战,互有胜负。有一次阵上相遇,他告诉我,只要见了我,他就不许部下放暗箭。
  “就是那年,铁力虎才十六岁,来投奔我,两年后他成了军中的第一力士。永乐十九年,黎利大败,逃往老挝,在边境上被我与铁力虎截住了。我知道,黎利一世枭雄,屡败屡战,屡降屡叛,他跟我不一样,他懂得刀剑以外的东西,决非池中之物。但最后,我终于还是把他放了。
  “一回营,将军就命人把我俩捆了,先打了我八十军棍,只等奏过主帅就问斩。当夜铁力虎挣脱了铁索背着我逃出军营,一同逃走的,还有三百多名连坐的下属。
  “当时我所想的一切,就是如何带着这帮兄弟逃回中原。我们早有富贵的机会。黎利数次招降我,要封我为大将军,还要把他的妹妹嫁给我。我却杀了他的使者。于是,大明军队要杀我,交趾叛军也要杀我。我们逃回广西思明府时已是永乐二十二年、永乐帝驾崩之际了。我们三百多人,只剩下四十七人得归故国。”
  “宣德二年,大明又大举兴兵,结果却连遭惨败。大明天子为了面子和一个所谓的道义,损兵无数,耗尽钱粮。最后还是不得不还政安南。交趾最终还是变回了安南,黎利父子也最终称了王。”
  “而我们呢?天地不容啊。我开始抢钱,我们穿州过县,横行一时,也曾快活威风过。再后来,本钱越来越多,可旧弟兄们却越来越少。我决定收山,来到这里,不再无故抢掠。我收容罪大恶极的盗匪,却让他们立誓遵从我的规矩。我这辈子已是逆天而行了,总得给后世积点阴德——自打两年前陈小灶枪疮复发而死,当初活下来的四十七人,就只剩下我和铁力虎两个了。
  “安南却成了大明天子以及反贼我的一块心病。大明开国以来,穷兵黩武,丧师辱国,莫过于此。数十万军民迁回铜柱以北,汉人千年势力,大明十年经营,毁于一旦。这还不止,为了一个安南,倾全国之力,吃不住两线作战的压力,竟把北方重镇、我和力虎的故乡,大宁卫也内迁了,等于放弃北方屏障,致使北境空虚,鞑靼铁骑可以肆意南下抢掠。这就是朝廷。
  “我少年时只想一刀一枪在边塞上博个封妻荫子,可这天下只是朱家的天下,他想如何便如何,从来就没把我们这些小把戏当回事。宣德时,有司失于检查,竟将宁远州当作安南的土地给了安南。我们当年为之血战的疆土,嘿嘿,圣上大笔一勾,也就是别人的了。魏风子来捉拿我时,带来了英国公的密函,保我继续在军中为官。大明盛世已经过去了,这盛世再也与我无关,我还能为他们卖命么?
  “所以,你明白我为什么要抢运往安南的军饷了吗?我抢了军饷,杀了人,可边疆上少打一仗,少死多少人。说我是反贼,我可没在安南当公侯;说我是凶手,我杀人再多又哪里及得上天子随随便便一纸檄文?”
  正午时分,广场上早已挤满了人。
  其实从昨晚起,客栈的门槛都被踏坏了。络绎不绝有人前来找黄宾雁,大都被黄拒之门外。也有例外的,有几个人在他屋里同他谈了一两个时辰。小镇上一种骚动的情绪在潜行暗涌。
  整个上午,吴戈都在魏风子的鞋铺里坐着。他俩看着小镇上一个个本来看上去守法良民般的人忽然变了。如同惊弓之鸟,惶惑不安;也有少数人眼光闪烁、神情亢奋。黄宾雁的到来给这个小镇带来了一个极大的未知。
  “您老怎么看?”
  “我也不知道。”魏风子叹道,“我的眼光早就不行了。”
  “黄宾雁在武林名声极大,按一般的说法,他与顾湛存、陆鸿钧近乎天下无敌。”
  “黄宾雁昨日出手的那一剑确实是无隙可乘,看来是名下无虚。不过世上的事,谁知道呢?”魏风子一脸萧索,“我当年号称轻功天下无敌,不也败得一塌糊涂。”
  “他有明师调教,自己也有天才悟性,才有今天的大名。如果单比剑法,他一定比我高。不过这不是比武,而是决斗。”风神揉着太阳穴出现在门口,他指着外面的人说道,“你们看这些家伙,让人寒心呀。这些年来,可能大家以为我老了,对我没了信心。本来铁力虎说要替我出马,呵呵,可是,”风神淡淡一笑,“别忘了我是从死人堆里杀出来的。”
  黄宾雁笔直地立在人群围开的空地中央,双臂抱着他狭长的列缺剑。脸上看不出有任何表情。风神的剑与列缺剑正好相反,只有二尺八分长,刃却又宽又厚。
  剑法以刺击为主,与刀法不同,所以绝大多数剑客走的都是轻灵一路。而风神的剑当年是上阵杀敌用的,自然与众不同。
  昨日那个祥和的长者不见了,风神忽然间变得神色凛然,如同重回了战场:“我知道你们中不少人等着看我死后的热闹。”他用手指抚着剑刃唏嘘道,“可以分钱了,又可以出去烧杀抢掠了。嘿嘿,可是别忘了,”他双眼森然在人群中一转,所有围观人的目光不由都躲闪着,“只要我风神还在一天,这小镇就还得听我的。”
  “那只是因为这个小镇上没人打得过你。”黄宾雁打断了他:“所以,你不是法律,这个才是。”他晃了晃手中的剑。
  风神回过头来,淡淡地道:“那好,我也正想让大家知道,大剑侠的天下无敌,嘿嘿,是怎样的一个谎言。”
  黄宾雁出手了。他果然快得惊人。他双臂张开,两袖在风中猎猎作响,身形快如飞鸟。他的剑在空中闪出一道耀眼的光,刺向风神的咽喉。
  风神也快,比风还快,众人只见眼前一花,一条灰影已闪到了西首。黄宾雁的回雁步也十分精妙,立刻倒退两步,脚跟一旋,就换回了身位,仍是攻势,剑挑风神小腹。风神这时才第一次出剑,只听叮的一声两剑相碰,两条人影遽然分开,各自对峙,似在寻找对方破绽。
  这时人丛中一个汉子轻声道:“攻他左边,他左腿有旧疾。”
  黄宾雁又飞身而起,身形如鹤,手腕抖动,剑芒吞吐,果然都攻向风神左侧。风神却忽地倒纵出去,在空中一个转身,剑光闪向看客中的一人,正是发话的那个汉子。他这一纵固然快得骇人,高手决斗竟然分身对付他人,也委实出乎众人意料之外。
  那个汉子是个高大猥琐的驼子,吴戈见到他曾在黄宾雁屋内呆了许久。此时见风神突袭,这汉子也吃了一惊,但见他也是一个倒纵,双手抱膝,如同一个巨大的球飞弹向东首——这驼子的轻功竟也高明得一至于斯!
  然而风神已转过身,驼子再快也是倒纵,无法比得他正面扑来快。而且风神早已料到他必飞向东首,先一剑竟是虚招——驼子人还在空中,风神的剑一转,已将驼子透胸刺中。
  风神凛然道:“一缕轻烟,我一向待你不薄,你也早已立誓不再重出江湖。谁知今日背叛于我。嘿嘿,杀了我你真有那么大好处吗?”
  那驼子中剑后一脸错愕,尚未断气,这时听得风神如此说,脸上浮起狰狞神气:“杀你不成我就死;你让老子这样卖一辈子棺材,那才是生不如死。”他的双手却死死抓住风神握剑的右臂,猛地提气大叫,“姓黄的,快动手!”
  一缕轻烟说罢双眼突出,已断了气,而风神右臂被他抱住,一挣竟没挣脱。此时风神仍然背对着黄宾雁,黄宾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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