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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花青离传之刺客传奇-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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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脸上红一阵白一阵,懊恼地站起身,立在城垛上,冰冷的月光斜下来,照得半身都是金属的光泽。
    “青离,快下来!他们又放箭怎办!”云舒在下面喊她,她也没动。
    蒙人没有再放箭,倒是好像发现了点什么,交头接耳一下,向城上更大声地笑骂,“女人出来打仗!你们明国男人死光了?还是都是孬种啊!?”
    青离咬牙咬了半天,心里计算着弓箭射程,确实,凭她的经验,怎么看都是不够。
    不过,以为射程不够姑奶奶就奈何不了你们了吗?
    于是她猛地回头冲下喊:“云舒,这镇上应该配了火铳,帮我要支来!”。
    火器在明代军事上有相对成熟的应用,永乐帝时始设的神机营,在征讨漠北以及后来的北京保卫战中都立有大功,火铳是其中较常用的一种轻型火器,类似于现在的单发步枪,但没有瞄准器。不过在民间,这些都是被禁止私造私用的。因此云舒也不由一惊,“你会用吗?”
    青离没答话,跳下来拍拍两手,直接转向孔守备,面无表情地指着云舒道,“他外祖父是永昌侯,兵部尚书的亲家,吏部侍郎的姐夫,有劳大人拿支火铳给他。”
    “喂——”云舒在一边抗议了一声。
    她看了他一眼,没搭理,其实何尝不知他最反感拿这些关系权势压人,但对君子,有君子的做法,对小人,也只好用小人的方法。
    孔守备果然证明了自己是小人……
    ‘
    不大一会儿工夫,一支灰扑扑的火铳送到了云舒手上,守备的脸色并不好看,但他也以为青离不可能会用,因此又不太担心。
    他哪知道,青离家里一半人原来都是神机营的。
    那铳长约一尺半,口径小一寸,外有刻文,方便抓住,青离拿过来,擦擦灰尘,一种熟悉而又陌生的感觉,翻上胸口,莫可名状。
    “云舒,这是两人用的,我支架瞄准,你点火!”厉声说着,她再趴上城垛,用臂弯抵住铳尾以抵御发射后的后坐力,闭起一眼,聚精会神地往那兀自兴高采烈的敌首头上瞄去。
    迎面朔风野大,她的黑发乱舞着,嚣张得像无数怪蛇,整个衣衫被风灌满,鼓胀成青碧的气球,抓紧武器的一刻,愤怒、仇恨、暴戾、嗜血这些特质似乎又占领了她,火光闪烁出许多往事的画面,却在一个地方烦躁地卡壳:刚才那个梦,那个从柜子里把她抓出来的官差,为什么,为什么,就是想不起来他的脸面?当时不是想着一定要记得有朝一日去报仇的么?
    烦躁中,枪响了,青离在心中呐喊:你们要的牛羊、金银、珠宝,都给你们送去……
    她的耳膜迎来底下一声凄厉的长嘶,最雄伟的黑马直立起来,而后又痛苦地前倾,跌落尘埃,将身上的人生生掀翻下去。
    青离略有失望,原来只中了马。但她七八年没碰过这东西了,不比箭法纯熟,其实能打中马已算不错。
    不过这样一下,已经大大杀了对手的锐气,他们以为安全的地方,原来也有脑袋开花的危险,何况从那样高大的马上摔下,他们的首领显然也有损伤,于是一时如群龙无首,乱了方寸。而城楼这边,看见可汗坠马,则高呼大喝,群情激昂,纷纷请战。
    蒙古骑兵看见势头不对,可汗受伤,无奈,打响了尖锐的唿哨。
    ‘
    只一会,方才那些火光旌旗都恍然如梦般不见,只留下铁蹄踏起的滚滚烟尘。
    孔守备的脸色阴晴几次,不过最后他想到,云舒只是过境之客,马上就会离开,就先忍着几天,免得万一真得罪了永昌侯,就比较糟糕了。
    “方才那是什么部落?”青离一边闻着袖口留下的硝烟味道,一边问身旁军士。
    “是小王子。”兵士恭敬答道。
    “奥?”青离惊愕一声,她知道土木堡之变后,不只明朝发生了很多事,瓦剌内部也起了叛乱,也先为部下所杀,以至于瓦剌开始分裂衰落,另一个蒙古部落鞑靼崛起。而成吉思汗的后裔,即黄金家族是在鞑靼内部,所谓“小王子”是明人对成吉思汗十五世孙,达延汗巴图蒙可的称呼。
    不过她也只是随口问问,接下来,准备回驿馆继续她未竟的睡觉大业。
    进了房间,桌上居然有碗银耳汤,下面压了张纸条,上有铁画银钩的三个字:趁热喝。
    她笑起来,小口地抿着喝。汤很热,一口下去,在喉咙处有些烫,可待落了肚,就全身都是恰到好处的暖意。
    一瞬间,刚才还在胸中徘徊不去的激荡与暴戾好像漏了气般悄悄散走,脸上的红烫也渐渐消去。
    她想到蒙古人。他们来抢东西时,她当然是生气的。不过归根结底她对他们的态度却有些矛盾:一方面,痛恨恃强凌弱;另一方面,信仰强者为尊。
    何况,两宋的历史活活证明,没有蒙古人,还有女真人,没有女真人,还有契丹人,没有契丹人,还有党项人……
    以青离的身世,你认为她会给不能自我保护者多大程度的认可?
    倒是“小王子”这个称呼,虽然她知道只是因其即汗位时年幼之故,可一联想刚才那马上的山岳,还真是好笑……
    想着想着,也许是折腾一夜太累了吧,她放下汤碗,任意识渐渐模糊起来。
    黑暗中,有一支长长的队伍,火光下的哭喊声弥漫着胭脂的味道。
    又是梦吗?
    她似乎意识到自己在做梦,可又无法醒来。
    前头有人昏倒了,好像是常校书的妻子——她丈夫因为会写字,曾代一名武官在景帝时期废太子的联名上签字。
    官差骂骂咧咧地走来,一口酒喷在她头上。
    然而她说她真的走不动了,抱着官差的腿大哭,整个队伍也一时陷入混乱。
    自己就是在那个时候,找到机会割断手上系着的绳索,拉着姐姐偷偷跑掉。
    当然公人们一发现,就分几路来追了。
    也不记得当时是什么节气,总之田地里刚刚烧荒,地上是焦黑的断草,没遮没掩的。
    所以很快面前出现了一个官差,他长得很滑稽,圆圆的脸,小胡子,一双眼睛大得有些突兀,外带一身的酒臭味。
    等等!
    青离一个激灵坐起来,呼哧呼哧地大口喘气。
    这不就是那个把她从柜子里拉出来的官差么?居然,居然想起来了!?
    那么然后呢?她赶快在脑中搜寻。
    很长时间的一段四目相对,却忽然,那官差回头冲另一些人喊道:“这边也没有!”
    “是么?反正是小鬼,上报死了算了!”远远传来答话。
    当时她和姐姐完全愣住。
    他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保持了自己最后的善良……
    ‘
    想到这里,青离,坐在驿馆床上的青离,突然呆住,一下子明白为什么这么多年一直想不起他的相貌。
    因为这件事情,放过她们的事情,这么多年,她几乎彻底地把这件事情忘了,以为逃跑就是一帆风顺的而已。所以在忘记这件事情同时,把抓她的,也是同一个人的,相貌也忘了。
    为什么会忘记这件事情呢?
    因为这会削弱她的仇恨,那个时候,她生存的基础所在……
    ‘
    原来这个世界,始终,既不太好,也不太坏,它只是那样子,就那样子,波动而冲突地运行着。
    在任何时候,你都可以重新选择。
    然后,迎接选择之后那同样由矛盾组成的人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ps:达延汗其人其事历史上确有,是蒙古一代中兴之主,生卒年有争议,但大体活跃时间是在成化、弘治年间,在本文中出场比历史上稍有提前……8过应该也米人把本文当历史看
四十六章 几处异常的凶案现场(上)
    顺藤摸瓜
    ——成语
    ——————————————————————————
    青离一觉醒来,居然太阳都在中天了,忙起身洗漱,见云舒的房间从外面落了锁,又问人哪去了。
    驿馆的老仆人恭敬地告诉她,街上出了凶案,云舒前脚才刚刚被县令特地请了去,走时本想带着她的,结果看房门没开,知道她昨晚折腾到后半夜才睡,也就算了。
    青离道了谢,问清案件地点,便也着忙赶去。
    ‘
    凶案现场又是黑压压一圈子人,青离好容易挤进去,看到地上的尸体,以及旁边围的官府人员,其中云舒似乎是背对着她的。
    青离看去,临街的房子,房檐上挂着圈冰凌,掀开大棉帘子,过了前庭里头还有一进,后门连着有一口井的院子,死者就躺在里面一间屋的地上,脸朝下趴着,左手食指上套着只顶针,右手捏着只女子的三寸描花弓鞋,衣物完好,唯颈间一道很大的伤口晃着眼,但地上被水冲得非常干净,本应在井里的水桶也横在现场。底部被溅射上血迹的橱柜大开着,细软都被翻得乱七八糟,凡值钱点的东西几乎都不见了。
    第一个发现尸体的是邻居豆糕发家周老太婆,据她说,死去的老太太姓刘,年近六十,无儿无女,靠做布鞋供给镇西的鞋铺子维生。平时一个人住着,深居简出的,好在身子骨都还硬朗,起居自己照应得了,跟街坊们也相处得好,她今天就是送豆糕来的,没想到看门敞着,进来一瞧就出了这事。
    “你每日送豆糕来的么?”青离听见云舒问那婆子。
    “可不是嘛,每天中午我们家豆糕出锅,一定热着送来的,刘老太太都说一天没我家豆糕睡不着了……”周婆子说着,又落下两滴泪来。
    “最后一次见老太太什么时候?”云舒又问。
    “今儿早上吧,有两三个时辰了。”
    “中间见有人上她家去么?”
    “大人哪,见着可不就好了!这大冷的天,都在家里猫着呢,没事也不能老盯着外头瞅啊。”
    云舒于是不再问她,转向仵作:“致命伤在颈上?”
    “是,三分深,二寸长。”仵作答道。
    “颈左?”
    “不,颈右。”
    云舒听了这话,诡秘地一笑,又向那周婆子道:“周老太,你家做豆糕的,自然有黄豆了?”
    “有,可大人……”周婆子疑惑的嘴张成一个黄豆形。
    “拿一副筷子,一颗黄豆来。算你破案有功。”
    下头围观的众人纷纷议论起来,这大人葫芦里卖得什么药啊。
    “大人,这可是杀人夺财案?”瞅这空儿,一旁本县上的乔捕头耐不住,插话问道。
    “多半是。”云舒回转来,笑着回答。
    “苦也,不算路过的商旅,这镇上少说也有几百户人,又没人看见一眼凶犯模样,可不是大海捞针了!”乔捕头皱起眉头道。
    青离以为云舒会说“不要紧,我大概已经有数了”这样有希望却也不太满的话,没想到他却大笑起来,道:“这有何难!今日一日之内,看我破此案!”
    “云舒!”青离忍不住喊他名字。
    “叫我?”
    青离惊讶地张大了嘴,声音怎么是从后面传来的?
    到她扭头去看,果真是云舒没错,那前面的是……?
    讶异间,前头那个也走到她面前来了,认真上下细看她,然后笑道,“我认识的女子里头,还是你穿青色最好看。”
    一句说得很真诚的甜言蜜语……
    “天翔,是你啊。”青离笑得有点尴尬,本想问问他怎么在这,但觉得人家兄弟大约自有联系方法,也没开口。
    “等我一会。”天翔笑着倒退回官差们中间,眼睛一直没离开她的脸上,直到转回去继续说案。
    他还真是一点都没变。
    反过来,看到云舒,他有些不太一样。
    在天翔出现前,他神采奕奕,略带狡黠,杀伐决断,也有那么个架势。
    而这时,连她都没注意到他在她的后边。
    青离曾经以为是天翔太明亮,但现在她发现,其实更大的问题在云舒那边:他自己,暗淡了。
    不知怎么,她突然想起孙娇娇那幅字上的落款,也是另一对姓沈的兄弟:沈度、沈粲。一个专攻楷书,一个擅长行草,所谓“不欲兄弟间争能也”。
    那并不见得是虚伪,那是一种——怎么说——生态,只要人与人打交道,就会自然形成的一种东西。
    面对不同的人,一个人会活在不同的生态中,就像杀人放火无恶不作的江洋大盗,对兄弟下属却可能是义薄云天的。
    每个人以为自己看到的一面才是真相,所以常对别人看到的感到惊诧。所以她对云舒在天翔面前的暗淡讶异时,说不定天翔也在认为云舒在她面前的状态才不正常。
    但在云舒和天翔的生态中,云舒也许不只是藏拙,他应该还是有些畏惧的。
    她不喜欢他在沈天翔面前表现的那一部分。
    如果天翔消失呢?
    这个念头一闪而过,青离被自己的邪恶吓了一跳,她就算偏向云舒,也不能这样想天翔啊,于是眼神闪烁不停,在心里赶快内疚道歉。
    如果云舒有一天真的也想改变这个样子,那要他自己迈过心里的某些东西才行。
    会有那么一天吗?
    ‘
    “镇西鞋铺子钱老板可在?”天翔中气十足的声音把青离的思绪拉回案件现场。
    “在,在呢。”一个晃动着一身肥膘的中年男子赶忙出列
    “死者每半月都给你的铺子供货?”
    “回大人话,实有此事。”
    “数目如何?”
    “按例都是每半月供男鞋十二双,女鞋十双。”老板恭敬答道。
    天翔遂令衙役查勘现场,共寻得布鞋十九双,其中男鞋十一双,缺最大的一个码,女鞋连上死者手中捏的一只是八双,缺最小的两双,数目显然并不足量,于是他问道,“看来并不到日子交货?”
    “回大人话,是没到,还得三天才完货呢。”
    “可有以前交货的详细册子?”
    “有,有,就拿来。”钱老板颠颠地命人去了。
    “这现场不对。”天翔趁这工夫向乔捕头笑道。
    “沈大人,哪里不对?”乔捕头忙赶上来解释,“您来之前,我们可都好好封锁了,一动都没动的!”
    天翔笑得愈加猜不透起来,也不直接答话,而是道,“乔大人说,镇子里几百户人,不知凶犯模样,找起来如大海捞针?”
    “难道大人已经知道凶犯了?”
    “还不知道。”天翔眯起一双凤眼,慢悠悠地笑说,“不过单看这现场,凶犯模样猜得十有八九。这案于大人是大海捞针,于在下却是顺藤摸瓜。”
    “……”乔捕头显然因这句话而有些恼怒,但又不好发作。
    青离看到这里,心下已然明朗。这现场线索,至少有四处,根据这些,应该已经可以将凶犯从镇子里几百户人中揪出。于是她双手交叉胸前,且看天翔如何卖弄才情。
    ——————————————————————————
    推理小说里常常许多人因为天气或是环境被困在一起,凶手就在这些人当中,而这个案子虽然小,但我想稍微不一样一点,其实现实中我们所多见的是凶手犯案后跑掉……哪里会站在那里等着抓……所以希望读者去猜的,是现场有哪些线索,可以知道凶犯有何特征,嗬嗬,有兴趣的大大猜一下吧~~
    另:此章属于额外放送……我真的没有一天两更的能力,之后应该还是按公告上写的,推荐期间一天一更……还请大家原谅我的速度
四十七章 几处异常的凶案现场(下)
    顺藤摸瓜
    ——成语
    ——————————————————————————
    “那沈大人倒是说说,这凶犯长什么样?如何去找?”听天翔说了半天没头没脑的话,乔捕头也忍不住心里有些窝气。
    “乔大人心里,觉得在下故弄玄虚。”天翔微微眯起凤眼,笑道。
    “岂敢。”内容是岂敢,语气可不是。
    沈天翔突然爆发出大笑来,笑得除了青离云舒之外的一干人等都没头没脑的。
    笑声止住,他突然拱手向乔捕头道,“在下失礼了,这就开始找凶犯吧。首先有劳大人把今早还在镇上的,老太太生前凡有些熟络的人都找出来。”
    “这不是强盗入室杀人吗?强盗还管认不认识?”乔捕头怪道。
    “听我的没错。”天翔嘴角上扬,“保你在今日内破案。”
    于是乔捕头半信半疑地去了,不久,带了二十三个人回来,连上先前在场的豆糕发老两口和鞋铺老板等几个街坊,共有不到三十个——刘老太太本身深居简出,交际不广,这已经是连见面打个招呼的都算进来了。
    天翔在这排队伍前走了两遍,笑道,“让几位老人家和小姑娘先歇息去吧。”
    这个众人都不难理解,凶犯下刀准狠,刀口深长,一刀致命,体弱力微者,显然是做不到的。于是乔捕头带人到一边去后,队伍里还剩十八人。
    “奥?黄豆来了!”天翔看见周婆子转来,手中捧着他要的东西,不由大笑,忙接过来放在瓷盘中,却对队伍中人道,“挨个夹这颗豆试试。”
    十八人大眼瞪小眼,不过迟疑着还是照着做了。围观的众人也都一脸茫然。
    “你,出来。”天翔走到队伍中一个人面前,笑道,“还有你。”
    “不会夹不起豆就是凶犯吧?”人群中有人小声道。
    然而天翔接下来的选择又打破了他们的猜测:两个夹起来的也被他指点出列。
    于是四个人站到了队伍前面,面面相觑之后又齐刷刷地看着天翔。
    天翔的目光盯在他们手上好一会,向最后一个被挑的道,“你是个铁匠?”
    “你怎知道?”满脸横肉的大汉瓮声瓮气地惊讶。
    “你脖子上白的,是汗迹留盐,这大冷天,汗流浃背的,多半是红炉向火的铁匠了。”天翔笑道,又突然问,“穿多大的鞋?”
    “一尺。”铁匠叫他问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但还是实说。
    天翔点了下头,转向第二个,第二个就是鞋铺子的钱老板,因此天翔也没多说,直接看了看脚,问,“你也是一尺的鞋?”
    “是,大人。”钱老板恭敬答道。
    “大人不用猜我是干什么的了,我一看就知道是个种地的!”见天翔眼神移过来,第三个人大笑道,与别个不同的是,这是个妇人,只是生得骨骼粗壮身材高大,一张脸黑红的,因此也没被排除出去。
    “为何夹不起黄豆?”
    “不瞒大人说,前年叫耙犁砸手上了,裂了骨头,到现在右手还有点不好使唤,夹菜夹肉行,夹花生绿豆的可是夹不起来!”农妇大嘴一张,笑得倒也灿烂。
    “几寸的脚?”
    底下有好事的,笑叫,“七寸!”“八寸!”,被农妇扭头一顿亲属加器官骂回去了。
    天翔摇头笑笑,也不再细问,转向最后一个人。
    这人七尺上下,黑瘦的,可筋肉颇为精炼,眼睛里有些红丝,脸上笑着,相比身材,一双脚大得有些突兀,袖口上油腻腻的,散发一股牛羊的膻味。
    “屠户?”天翔问。
    “回大人,是。”
    “夹不起黄豆?”
    “跟她一样,手伤过。”屠户笑着指农妇,道。
    “怎么伤的?”
    “奥,刀伤,杀牛的刀。”
    天翔这次没再问鞋的问题,而是眯起眼睛目测了一下,他的脚比前头两人至少大出一圈。
    “怎样,大人?”乔捕头上来问道。
    “我说今日破案吧!”天翔大笑,“你面前那个,就是此案凶犯。”
    ‘
    闻得此言,众人先是一愣,然后那屠户一蹦三尺高。
    “你这狗官,凭什么说是我杀的!?”他刚才的笑容一扫而空,大叫道。
    人群里也炸开了窝,议论纷纷,看这大人神神道道夹豆问鞋,怎么就知道凶犯了?
    天翔却不慌不忙,脸上挂笑地走到前边,道,“刚才我说现场不对,还有人记得么?”
    “记得。可哪里不对大人一直不曾说。”乔捕头道。
    “异常处有四。一来,死者倒在里屋;二来,颈上伤口,出血最多,地上却并无什么血迹,而是被水洗掉;三来,伤口在颈右;四来,鞋的数目不对。”
    “可这些又是何意思?”
    “第一,若不是认识的人,老太太可能让到里屋去吗?所以这案,决不是外来强盗偶然所犯,凶手必在死者来往之人中!”天翔振声道。
    “等等!大人!要是强盗在别处杀人,搬到里屋呢?”那边屠户高声打断道。
    “你细看这里,血迹喷溅形状自然,绝非外力可以伪造,证明老者就是在此处被刺。”天翔指着橱柜底部的血痕道。
    “那,那,说不定老太太没关门,强盗一路进到这里,见到有人才杀了,也不一定要认识她!”
    “门是那么容易忘记关的么?”天翔笑道,又说,“就算老太太老糊涂了,像你说的没锁门,凶犯一定却还是熟悉的人。”
    “为何?”
    “割喉而亡,出血最多,要想从井里打水洗净,少说也要一个时辰,一个陌生强盗,难道就不怕死者儿女突然回来,邻居突然到访?”天翔一顿,又沉声道,“反过来,凶犯敢这么放心大胆在这里洗,正是因为他知道,不到中午豆糕出锅,是没人来的!”
    围观众人中隐有叹服之声。
    “那,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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