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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回十八岁-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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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哪里是农村,就是一乡间别墅嘛。
在X市是下午启程,到了这里没多大会就是吃晚饭时间了,他们四个人一桌,要了几个这里招牌菜,水库里鱼,山上野菜,还有老板自家园子里种几样蔬菜,自己养土鸡,虽厨艺一般,但贵在东西新鲜,味道纯正,让久居城市四个人吃得津津有味,大呼过瘾。
看着胃口大开小月吃得起劲,同样吃得开心路家三人都真相信小月确有了回老家感觉。可小月心里明白,自己何尝不像他们一样也是地道城里人呢?不过眼下也只能屈就地装出一副想起老家摸样,夸赞一下这里,顺带现出一点思乡样子说道“在老家,过年也不见得吃上这样大餐。”
小月说也是事实。老家那边附近没水库,当然没得新鲜淡水鱼吃,另外那野菜也不是四季都有,除非是大棚里培育出来。话说回来,大棚里长出来,那也不能叫野菜了。
晚上,路风和老爸商量后,做出了个既顺理成章又别有用心安排,他和路金明住一个房间,小月和王金凤一个房间。临来之前,路风问过小月住宿事,小月当然不能同意和路风同住。要是能同住,那她和路风早就同居了。她只是说自己可以和别女房客同住。结果路风就做出了这样安排。
不过小月也明白,路风是让想小月有一个和王金凤接近进而让她了解自己机会。可对于路风好心,小月也只是一笑置之。那一世里自己与路风分手时候,婆婆最终还是站在了自己儿子那一边,尽管她心里也清楚究竟谁过错多一些。
而在这一世里,她还继续扮演着法海角色,阻止儿子路风和自己来往,虽然小月可以理解她作为母亲立场,但心里却不可能一点想法都没有。
现在路风为自己创造了一个机会,让她尽力表现一番,好让王金凤对自己有个好印象,小月却觉得没有必要,既然自己在婚姻大事上抱定了随缘想法,就根本用不着再为了进路家大门儿刻意去做些什么。
要知道,强求来缘分是长不了。
心里有了想法以后,小月对王金凤顾忌自然而然就消失了,态度也从容起来。她只把王金凤当做一个在旅途中同行伴侣,因为她年长体弱,需要自己照顾,也因为她生活阅历丰富,自己可以随时向她请教所遇到难题。一句话,尊敬加关心,而且是不带任何企图单纯尊敬和关心。
有了这样想法,两个人在房间里歇息下来时候,小月竟然没有感觉到丝毫尴尬气氛。
毕竟是上了年纪,坐了几个小时车王金凤好像有些疲惫,吃过饭后在屋子里看了会电视,就躺下休息了。小月和路风到外面不远处小河边溜达了一会,卿卿我我了一阵,看看天黑了下来,周围也没有路灯,只有远处农家院里阵阵狗叫传来,就回到了小旅馆。
王金凤躺在床上,路金明正边和她说话,边看着电视。小月看了看电视里节目,还是有线,本地台正热播一个古装连续剧。
见小月和儿子回来了,路金明就对老伴和小月说道,“你们早点休息吧,明天再出去走走,”又对路风说,“听说附近水库有钓鱼区,明个咱爷俩去看看。”
“好啊爸,明天咱爷俩就比试比试。”路风得意地笑着。
送走了路家爷俩,小月也准备歇下了。澡是不准备洗了,乏了,就洗洗脚吧。她拿起放在墙边架子上瓷盆,才想起已经躺下王金凤,“阿姨,您烫脚了没有啊,”
“哦,我啊,不烫了,你自己烫烫脚睡吧。”老太太看来是真累了,躺在那里没有动。
“阿姨,用热水泡泡脚解乏啊,睡觉也香,您等着。”小月出去不大一会就弄回来了两盆热水,好容易才把王金凤招呼起来泡了脚,自己也用另一盆水把脚洗了,然后又把两盆水合作一盆端着出去倒了,才回屋躺下,临关灯前,王金凤才说了一句话,“这脚一泡啊,真舒服多了。”
小月笑了,”就是,越是累时候,越要泡泡脚。睡觉也香呢。”
她在C县准备高考那些日子,大家都有失眠倾向,每晚烫脚就成了必做一道功课。连老师都说过,别小看那盆水,它能顶上一片安眠药。
县中学宿舍条件不好,大家不可能天天洗澡,临睡前烫烫脚就是莫大享受了。那滋味,小月到现在都还记得。
“累了睡觉香,饿了吃饭香,说真对,我还真是困了,睡吧。”老话说不打笑脸人,对小月这样关心自己态度,王金凤也不好再故意端着架子,她终于对着小月露出了笑脸。
“嗯。对了,阿姨,晚上有事你喊我啊,去厕所那里光线不太好,”看着这个和自己母亲一样年纪老太太,小月又嘱咐道。
“知道了,睡吧,坐了那么长时间车,你也累了。”看着已经熄了灯漆黑一片屋顶,王金凤说道。
这丫头还真有过人之处。要是那些个有钱人家独生女肯定不会对人这样体贴关心。若是儿子娶了这样媳妇,倒是受不了委屈,就是……,哎,想着想着,王金凤就打起了呼噜,沉沉地睡了过去。
睡到半夜里,小月被什么声音惊醒了,她听到一阵含混不清声音在叫自己名字。
“……小月,……小月。”是对面床上王金凤在叫。
她赶紧打开灯,跑到对面王金凤床前。
王金凤看到她,抬起一只手说道,“小月,我怎么起不来了,我这胳膊,好像抬不起来了。”
小月激灵一下打了个寒战,不好,这老太太是不是中风了?
水到渠成
小月激灵一下打了个寒战,不好,这老太太是不是中风了?
王金凤血压一直都很高,这几年都是靠药物控制才保持稳定。但是她血脂却控制不太好,原因是这老太太不大相信大夫那套说辞,总认为他们是夸大其词,把事情说得过分严重,所以在饮食上一直都不太注意,日常饮食是无肉不欢。
小月弯腰观察者王金凤脸色。虽然灯光不太明亮,但老太太脸色并没有太大异常。小月问道,“阿姨,你感觉怎么样?哪里不舒服?”
“我想起来可这胳膊,这胳膊抬不起了”
小月看着老太太右胳膊,那只胳膊只是无力地动了动,并没有达到预想高度。
中风。小月马上意识到了问题严重性。她记得在那一世里老太太是因为中风导致半身不遂,可那是在她和路风结婚以后事了。怎么会现在就病了呢?
“没事啊,阿姨,您先好好躺着,我这就找人去。”小月一遍安慰着王金凤一遍套上件衣服跑出门去找路风他们爷俩去了。
看过发病王金凤后,路今明一开始还以为是老伴肩膀疼老毛病犯了,看着王金凤道,“是不是坐了半天车累,好好睡一觉就没事了。”
小月一听心里就着了急,忙说道,“路叔叔,我看事情没那么简单,阿姨不是血压血脂都高么,还是尽快送医院稳妥些。”
“是啊,爸,还是慎重点好。”一只为老妈揉着胳膊路风也有点着急了。
“不会吧,你妈虽然有点高血压,但身体一直都很健康。”老爷子还是不太相信自己老伴会得什么大病。
小月一看,不下点猛药是不行了,就忙把路风拉出屋,小声说道,“我认识一位阿姨,她就得上了半身不遂,为刚开始症状和你妈现在一摸一样。医生说要是早点就医话,根本不会那么出现那么严重后遗症。”
路风一听连连点头,赶快回屋催促老爸尽快送老妈去医院。
看儿子和小月态度坚决,路老爷子似乎也都意识到了问题严重性,最后决定用自己车先把病人送到离这里大约三十分钟车程地区医院,让他们先做一下紧急处置,然后再转回到X市做进一步治疗。
在一个远离城市偏僻地方发病,这样做已经是最佳方案了。
旅社老板娘一听到动静就起来了,一直都在跟前忙活着,路风只跟她说了一句直接退房送母亲去医院,她就忙摆着手拒收路风递过来几张大钞票。路风什么也没说扔下钱就和几个来帮忙人把母亲抬上了车。
经过地区医院初步诊断,王金凤可能只是脑部毛细血管堵塞,如果治疗及时话,就不会留下后遗症。经过必要处置以后,救护车拉着王金凤一路疾驰直奔X市市立医院,整个过程中,小月一直都守在王金凤身边。
而这老太太好像也意识到了自己病情,虽然医生已经说过事情没有那么严重,但她还是非常紧张,好像非常希望身边有熟悉人在,只要医生允许,她都要紧握着小月手,不让她离开半步。
看着王金凤那从没有出现过无助眼神,还有那在眼眶里打转泪水,小月心里不由得一阵感慨,这哪里还是那个精明强干超级老太啊,此刻躺在她面前,就是一个生了病急需人照顾老人罢了。
想起那一世里后来得了半身不遂王金凤,小月心里又泛起一阵涟漪。这个可怜老太太,为了路家辛劳了一生,希望她能快点好起来,健健康康地渡过后半生,千万别再弄出个半身不遂了!
经过市立医院全面检查,王金凤确是极轻微脑梗塞,由于处理及时,病情很快好转,半个月后即痊愈出院,没有留下任何后遗症。
这半个月里小月只要一有时间,就去医院探望照顾王金凤,还没忘配合着医生给老太太讲不良生活习惯和脑梗塞关系。小月只是单纯希望王金凤不要再像那一世里,拖着一条不听使唤腿拄着拐杖渡过后半生。
既然她知道了,就要尽力阻止那样事发生。
另外,她还是路风母亲,而路风是她所爱人。
经过这场病,王金凤也意识到了健康重要性,发誓从今以后一定听医生,饮食要清淡,还要勤加锻炼,争取活到一百岁。
虽然这次农家休闲游因为王金凤突然发病而泡了汤,但是却让路家二老,尤其是王金凤,从另一个方面,认识了解了梁小月。
生病那些日子,看到在她跟前默默忙碌小月,她才知道,有些东西是钱买不来。那种她一心要娶回家当儿媳有钱人家女孩子,肯为她这个老太婆洗脚喂饭端屎端尿么?而小月这些日子为她做这些事情,就是亲生女儿,也未必做得到。
还是穷人家孩子靠得住啊。
想通了以后,王金凤便不再反对儿子和小月交往了。既然两人结合最大障碍没有了,那么小月和路风婚事就自然提到了议事日程。两个人感情已经像熟透了果实,结婚当然是水到渠成事。所以,小月和路风俩之间并没有像影视剧里通常会出现场面,男主角手拿钻戒单膝跪地,傻了吧唧地对女主唠叨着,嫁给我吧什么,路风求婚,其实很简单。
王金凤康复出院后,又去了X市一处临海疗养院疗养了一个阶段,说是康复疗养。照小月现在眼光看,完全是有钱没处花了,其实老太太已经好利索了。但人家就是有钱嘛,现在不花留着干嘛?
待康复疗养了一个月,小月和路风一起把已经完全恢复健康老太太接回了家。
当天晚上;路风在自己车里对小月说了一句话,
“我们结婚吧。”
这就是路风求婚,和前世如出一辙。
可在小月听来,感觉完全不同。这句话是现在路风一直想说,而等了很久才说出来,所以小月听得出那分量,沉甸甸。不像那一世,似在例行公事。
小月当然会答应。不过她还是多说了一句话,“要是对我不好,看我怎么收拾你!”
路风就大笑着抱紧了她,“悉听尊便!”又正了正脸色道,“小月,相信我,路风不是一个没责任感男人,我一定会永远爱你、呵护你,让你幸福。”
路家现在最大事就是儿子婚礼,路今明,路风,路家珍夫妇全体出动,就连大病初愈王金凤也在积极出谋划策。当然,考虑到老太太身体情况,路家爷俩也只是让她动动嘴而已。
对于这一世即将到来婚事,小月心里是幸福和担忧并存。当路风看到她忐忑不安样子时,还开着玩笑道,“听说有女孩子会患上婚前恐惧症,瞧你这魂不守舍样子,不会是得上这病了吧?”
小月总是对着路风笑笑,一句话也不说。这条一模一样路,她已经走过了一次,但那路尽头风景,她不希望再见到一次。
见小月总是打不起精神样子,路风遂体贴地揽过了婚礼所有准备工作,还告诉小月,〃你只负责当好新娘就行了。〃
这个婚礼,小月只是去婚纱店试穿了婚纱,再就是和路风一起在婚礼前几天做了一下排练,其余,都委托给了路风。
想想那一世里婚礼,小月可是忙得脚打后脑勺。原本想着简单操办,可路家人不答应,自家父母也不答应,结果就弄得忙完了婚礼,人都累得如扒了一层皮。
这一世里路风竟然如此体谅人,这让小月始料未及。看着路风因为公司家里两边忙而憔悴了许多脸庞,小月心疼了不得,“路风,别弄得那么铺张,简单些也没什么关系,婚礼,就是个仪式嘛,差不多就行了。”
可路风却说,“小月,一辈子就这一次,我一定要给你最好。”
尽管这话很多男人都对自己爱人说过,可当有人对自己道出这样心声时,小月还是忍不住流了泪。
整个婚礼准备,小月就像个旁观者,可就是这样,小月还是觉得累,心累。她既害怕事情与那一世相同,又害怕与那一世不同,所以,她索性只做个旁观者,听之任之。
婚礼定在五一举行,地点是在X市最大酒店白天鹅酒店。时间地点都是路家定,但却都和那一世里完全相同。
婚礼前一天,小月父母赶到了X市,原本小月想让他们住欧陆花香,或者临时在外面找一个住处,可王金凤一听就生了气,坚决要他们住自己家里,路风也一再坚持要好好招待一下岳父岳母。
小月看看自己这不大屋子里到处都是婚礼用杂物,还有那一张床,也只好点头同意住进路家。
小月也想过让来参加自己婚礼爸妈就住她和路风婚房里,可电话那边爸妈一听,口气马上就变了,很干脆地一口回绝了小月建议。老两口异口同声地说,“新房,外人住不得!我们可不会那么糊涂。”
小月一直都担心自己乡下老爸老妈在路家住不惯,也怕路家人看不上他们。毕竟自己现在爸妈在乡下呆了一辈子,在城里人看来他们可能又土又穷,上不了台面。
可没想到小月白白担心了一场。
梁爸梁妈一到X市,路风就秉承王金凤旨意把岳父母接到家里,而后就承受了路爸路妈热情接待。
打从自己父母一进路家大门,小月就留心观察着路家老两口尤其是王金凤态度。可眼前场面却让小月觉得自己是杞人忧天了。
那边王金凤拉着梁妈妈手一个劲地夸她养了个好闺女,还含着眼泪唠叨着什么“若是没有小月,我这老太婆说不定早就半身不遂了,也可能命都没了,我要谢谢你啊……”,说得梁妈妈都有些不好意思了,忙安慰着生病后就变得爱动感情王金凤,“我姐姐,你可千万别这么说,那都是她一个小辈该做。”
王金凤更是亲热,立马接着梁妈妈话茬,“大妹子,你养了个好女儿,我真羡慕你啊,看我,连个女儿都没有,”一旁路今明听老伴这样说,忙接上话茬,“今后小月进门了,我们把她当成女儿不久成了?既有儿媳又有闺女。”
“对,对,路家从今往后是既娶了媳妇又有了闺女,我也和你一样了啊,大妹子。”
眼前场景,尤其是王金凤态度,绝对不像是在做作演戏。这让小月彻底地放下了心。她真没想到两位妈妈竟然聊得这样投机。而聊起乡下那些事,王金凤和路今明也竟然是那样熟悉。原来,路风爷爷也来自乡下,到现在他们路家也还有很多乡下亲戚,所以对农村生活并不陌生。
他们对于小月一家勤劳能干,尤其是老两口含辛茹苦地养大了三个孩子,还培养出了两个大学生,尤其是像小月这样出色女儿,都十分钦佩,哪里还有一丝一毫轻视?
这回小月心才算放回到原位了。不过转念一想,自己爸妈为人和善老实,到了哪里都会有人缘,要是和他们处不来,那只能是怪对方不好。就又忘了自己一直刚还在担心着。
路家早就为路风在本市主城区和平路那里准备了一套精装修一百五十多平房子,就等着他结婚搬进去住了。
小月再次来到这里时候,看到一切都让她心里乱乱。她曾经发过誓再也不会踏进这里一步,可这一世里不但是重又走进了这里,而且还是甘心情愿地走进来。
小月站在宽敞客厅里,环视着布置一新房间,目光落在了角落里那架立式钢琴。
知道小月会弹钢琴以后,路风就有了买钢琴打算。在布置新房时候,他曾经问过小月,喜欢什么样牌子,小月却选了一款内品牌。路风当时还笑道,“这么快就知道帮你老公省钱了?”他原本打算为小月挑一款外高档钢琴。
可小月却坚持要了自己选中那款琴。因为那是她前世里最爱。那架钢琴曾陪伴过她和她亲人们,就和她亲人一样。如今看到同样品牌琴立在房间角落,她又有了老友重逢感觉。
她还记得,当那架琴搬回来刚调好音时候,她坐在琴前,又弹起了那首月光曲,看着坐在一旁听得出神路风,那一世里路风相识不久情景仿佛又重现了。
只是她心境完全不同了。
“喜欢这琴声么?”小月问道。两世之中她都是这样说。
那一世里他说,“哦,喜欢,还不错。”
这一世里他说,“喜欢”,停了片刻,他又笑眯眯地看着她说道,“可我更喜欢你这个人。”
不一样的婚礼
婚礼当天,小月早早起身,和充当伴娘好友郑含一起开始为婚礼做准备。为了好友婚礼,郑含头一天下午就来到小月住处,为她忙这忙那,晚上就陪着小月住在了花香欧陆。
六点刚过,背着大包小卷两个婚礼化妆师就来了。小月就像个木偶被那俩人折腾来折腾去,涂抹捯饬了一个多小时,最后换上绯色婚纱,总算大功告成了。小月到穿衣镜跟前一看,一个让人眼前一亮新娘子如出水芙蓉,就站在她跟前。
真不错。就连小月自己也在心里赞叹了一把。
那一世里,也是和同一个人婚礼,她想更多是要把自己打扮淡雅一些,婚纱也以白蓝等淡色调为主,当时是觉得清新,可现在穿上这身绯色婚纱,才知道自己肤色其实更适合这类鲜艳颜色,起码穿上这身婚纱,比原先那身白色效果要好上不知道多少倍。
当来接新娘子路风看到小月时,眼睛瞬间就亮了,“小月,好漂亮。”他喃喃地说道。这句话虽然被淹没在周围人嬉笑之中,但小月却听得清清楚楚。
小月看着路风那盯着自己炙热眼神,回以一个灿烂微笑。
在自己重生中,事情并不是完全复制那一世生活,所以,在这一世里,明天到底会发生什么,小月完全不知情,她只能一步步小心地走下去,或者干脆来他个冷眼旁观,把自己完全当成一个局外人。
现在她倒是非常羡慕周围这些该哭就哭该笑就笑人们,因为他们没有像她这样背负着两世生活记忆,这沉重负担虽然让她比一般人成熟淡定,但何尝又不是让她彷徨恐惧,甚至心生怨怼呢?她不是也曾在心里把那个让她重生一会老天爷骂过无数次呢么?
这个可恨老天爷用一只无形大手,拉着她在一片漆黑路上向前走着,尽管她毫不情愿,可却丝毫也拗不过那只强有力大手,只能任由着它拉着自己向着那伸手不见五指前方走去。
不过幸运是,只要她脚踏出去,眼前路就清晰可见了。尽管前途一片黑暗,可脚下却是光明一片。
眼下小月就看到了光明,那就是路风看向自己目光,充满爱意,让自己有了安全感。
热闹婚礼如期举行。当小月挽着老爸手臂步入大厅时候,参加婚礼众多来宾一下子就安静了下来。人们视线不约而同地落在了小月身上。而小月眼里能看到,是花和色彩海洋,宴会厅喜庆装潢,来宾们鲜艳着装,不断洒向空中彩色纸屑,小月仿佛进入了一个五彩缤纷梦幻世界。
而站在大厅中等待她路风,身着一套藏蓝色西装,正面带一脸幸福笑容,无比期待地看着她,那双盯着自己墨瞳灿若星辰。
今天他长身玉立华光璀璨,俊美无比。小月真相大声对他说,路风,你是我见过长得最英俊男子!而我,也是世界上最幸福人。
路风曾经问过小月,对婚礼又什么要求?
小月答,只有一点要求,喜庆,热闹。
路风当时就笑了。小月知道,他心里一定在想,到底是乡下孩子,要求不高。
可小月自己知道,她是在为那一世自己提出要求。想起那一世里婚礼上白和绿两种主色调,心里就添堵,她不再要求自己硬装出什么高雅另类,她只想着把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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