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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贼-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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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还知道,瘟疫有如**一般横扫大汉各个州郡,已蔓延至酒泉,而酒泉和敦煌紧邻。
    他更知道,目前刚刚崛起甚至引得朝廷好感的太平道未来将会掀起怎样的波澜。
    距离黄巾之乱还有多久?
    韩遂、马腾之乱呢?
    “嗨……想这些做什么,大不了跑到西域……”
    西域似乎成为了他的万灵药。
    只是……他真的能够一走了之吗?
    远处隐隐浮现的城郭把他拉回现实,那是广至县城,四面城墙各约百丈,周长近四百丈,和关内、中原城市相比可能略微小了点,但边境县城规模大致都是如此。一座瓮城孤零零立于城门外,将一座城市最为重要的城门紧紧包裹起来。瓮城是大汉边境及重要城市必不可少的防御设施,它让无数敌人为之胆寒,游牧民族更是在它身上吃足了苦头。
    马车没有进入广至县城,而是沿着城墙和白水间继续前行。
    穆穆清风至,吹我罗衣裾。青袍似春草,草长条风舒。
    今日正为出门的好时节,一过广至,白水岸边行人开始增多,到处是外出郊游的青年男女,直到行了半个时辰后才觅得一处还算人烟稀少的地方。
    父子将马交与盖胤拴好,径直来到河边。
    盖勋目及远处,情不自禁地引吭高歌:
    “羔羊之皮,素丝五紽;”
    “退食自公,委蛇委蛇。”
    “羔羊之革,素丝五緎;”
    “委蛇委蛇,自公退食。”
    “羔羊之缝,素丝五緫;”
    “委蛇委蛇,退食自公。”
    此诗名曰羔羊,出自诗经?国风?召南,主要描写古代官员悠闲、富足的生活,盖勋语气不仅没有羡慕的意思,反而隐隐带着一股讽意。
    盖俊站在父亲身后一步,问道:“父亲可是动了出仕的念头?”
    “近期不会。”盖勋随口答道。
    盖俊点头。孝廉是大汉国最为重要的入仕方式,人口满一百五十万的郡、国一年举荐六人,百万为五人,八十万四人,六十万三人,四十万二人,二十万一人。边郡因人口稀少,有所优待,只要满十万人每年就可举荐一人,五万以上二年一人,五万以下,三年一人,敦煌郡十分偏僻,位于西北至极,满打满算也凑不到五万人,实际上只有不到四万人,如果算上郡内胡人、豪族家仆到差不多,所以三年才有一个孝廉名额。敦煌郡去年才举过孝廉,父亲若要出仕至少得等两年,并且两年后孝廉也不一定就是父亲,郡里可以和盖氏比肩的家族不满一双手也够一只手,除了一门心思研究学问的隐士,谁不想出来当官?其实依着父亲的学识、家世、名气,若有心出仕,即使两年后没有成功,五年后也必然会成为孝廉。不过瞧着他的神情,此事似乎十拿九稳。
    盖俊不由充满恶趣味的想:“难道买通了郡太守?”
    儿子一脸古怪,盖勋就算猜不出也知道不是什么好念头,顿时哭笑不得地喝问:“臭小子,你在想什么?”
    盖母牵着女儿的手,轻步走来,笑着说:“夫君真是好雅兴啊。”
    盖俊回身望去,脸忽白了一下,嘴唇微微颤抖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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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籍端水为现今疏勒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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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琴与人
    古琴!
    阿白抱着古琴随在母亲身后。
    盖俊回身望去,面色忽白了一下,嘴唇微微颤抖着。
    父母皆善弹琴,他早已从记忆中知晓。也是,作为‘善鼓琴,好吹笛’的马融弟子、族孙女,又怎会不受其影响。
    几息间,盖俊心中刺痛依旧,脸上却恢复正常,他惊讶自己比想象中要坚强得多。
    他确实是为她才去学琴,他一直以为古琴只是接近她的工具,然而阔别两月之久,他才发觉自己竟不可抑制地想要去亲近它,心中情感之浓烈丝毫不亚于对那道颀长身影的企盼。
    原来……我喜欢上了古琴。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学琴三天,在大家的惊叹中流畅弹出首个曲子《秋风词》的时候?
    学琴一周第二首曲便是《阳关三叠》从而使她眼中流露出一缕惊艳的时候?
    还是学琴三周一曲《酒狂》满座震惊的时候?
    或是学琴满六十日弹奏出她最喜欢的那首《平沙落雁》的时候?
    不知道,真的不知道……
    古琴社很多人都说他天赋惊人,不然为何他一个新人用一千五百元的廉价古琴就能把用着三千乃至近万元古琴的老手比下去?
    如果他们知道他每天练琴会练到手指疼得无法入睡,还会坚称他天赋惊人吗?
    发觉儿子目光柔和的盯着古琴,盖氏夫妇相视一眼,均感大奇,但这却是夫妇二人十分愿意看到的,因为琴是君子修身理性之器。看来锦奴大病一场,真的变了,以前的他作为以经学传家的盖家直系子孙整日只知骑马射箭,完全是不务正业的表现。
    盖勋跪坐于河边芳草,接过阿白怀中之琴置于腿上,此琴名悦己,长四尺五寸,声音宏大悦耳,远非其他琴类可比,乃其师马融所赠。
    当今人士爱琴是取其大小得中而声音平和,大声不喧哗而流漫,小声不湮灭而不闻,适合屋中弹唱。其实并非人人都喜欢躲在家里自娱**,盖勋便是其中之一,他更愿意走出来,身处天地之间,借音乐抒发内心情感,惟有音色宏亮的悦己才能满足他的要求。
    父亲伸出双手,轻拢慢捻,奏出一首曲子,音调时而清莹透亮,似日月经天;时而苍劲雄健,如江河行地:动人心魄,使人陶醉。
    盖俊按下心中异样,细细聆听。
    盖母马昭一旁小声为子女解说道:“此曲名《尧畅》,又曰《神人畅》,相传尧祭祀天地,有神降临,告知他洪水将要危害四方,尧即作琴曲《神人畅》以谢神恩。”盖母听到精彩处打住话语,沉醉其中,等音调平缓下来才接着说:“此曲由来已久,只用五弦。”
    盖俊颇感诧异,五根弦也能弹出如此美妙的曲子?
    这却是他前世习琴日短,孤陋寡闻。《尧畅》传承一直未断,是最古老的琴曲之一。
    盖缭还小,听得懵懵懂懂,只觉琴音悦耳,心中畅快。
    一曲终了,父亲盖勋慨然而叹。
    盖俊暗地里摇摇头,父亲之所以选这首《尧畅》,未尝不是感叹上无名主而心忧国家。只是他比谁都清楚,除非同时干掉张角、董卓等等等等影响历史的人物才可能挽救垂垂老矣的汉室。但这现实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退一万步讲,就算把他已知对汉室有威胁的人全部抹杀,就能拯救国家、挽救黎民?答案同样是否定的。
    就像一座危房,修补促使房屋更快塌陷的裂痕是没用的,惟有推倒重建,此谓大破大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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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踏青归来,盖母马昭恐儿子对琴热情消退,把他招入书房,教他琴艺。盖缭也来凑热闹,其实与其说她想学琴,不如说她更想呆在盖俊身边,这个缠人的小家伙。
    琴是谁制作的已不可考,汉初先秦时期,人们认为乃舜作琴,只是那时琴的地位不高,常与瑟并列。自光武帝中兴汉室以来,东汉士人越来越喜爱琴,认为琴不单纯是歌诗演奏的乐器,还是修身养性的工具;有着教化天下、和合天地、通神明之德的功能,从而把琴的创制又往前推至神农。无论是谁制作了琴,当今之琴经过不断发展,无论长度、弦数,声量均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已经有了后世古琴的轮廓。惟一有些遗憾的是形制过于简陋,作为时下名琴,悦己甚至不如他前世那张一千五百元买来的廉价货美观华丽。
    他没有太在意这点,他喜欢的是琴飘渺的声音,又非模样,再说悦己也没有丑陋到令他倒胃口的地步,只是不太习惯这种简朴样式罢了。
    跟着母亲练了一会,他心里开始暗暗叫苦。
    现代学琴太容易了,各个名家演奏的视频在网上一搜一大把,教学书本琳琅满目。这就相当于世界上最好的几名琴师二十四小时随叫随到,言传身教,又有无数秘笈宝典在手,夸张点说挂块骨头狗都能学会,更何况是人。而这个时代简字谱还未出现,甚至连文字谱也无,只有简单的指法记载,主要还是通过口耳相传。
    练罢一个时辰,他当即叫停道:“阿母,今日就到这里吧。”
    盖母马昭惊讶儿子进步神速,也不想过份强逼,怕他生厌,点头同意了。不过盖缭就比较倒霉了,她虽然聪慧,可从来没有接触过琴,自然不如盖俊学得快,被盖母马昭强留下。
    盖俊出门前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抵挡不住诱惑,问母亲借琴。
    盖母马昭指悦己给他,盖俊连忙摇头。开玩笑,悦己声音那么大,他回去一弹还不得惊动众人。
    最终他抱着书房另一把琴回到小院,这把琴自不能与名琴悦己相比,也还算制作精良,更重要的是与其他琴一样音量不大,正适合屋中弹唱。
    坐在房间一边想着心事一边熟悉弦徽,等天色一暗下来,立刻将阿白及奴仆通通赶出小院,从床底翻出一壶私藏美酒,打开小窗,对月弹起一首曲子,同时也是他学会的第一首曲子《秋风词》。
    《秋风词》是一首相思之曲,正和了他此刻心情。
    随着琴音响起,他情不自禁地吟出诗仙李白的配词:
    “秋风清,秋月明,落叶聚还散,寒鸦栖复惊。”
    “相思相见知何日,此时此夜难为情;”
    “入我相思门,知我相思苦,长相思兮长相忆,短相思兮无穷极,”
    “早知如此绊人心,何如当初莫相识。”
    吟罢又复一边,琴曲终了,心中惆怅。
    “不知听到我死亡的消息,她、她会不会有一点难过?”
    “在她眼中我到底算什么?”
    “一个有些古琴天赋的人?”
    “一个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人?”
    “甚或……一个喝酒醉死的小丑?”
    可惜……这注定是一个永远无法得到答案的问题。
    她,不存在于这个世界。
    而他,也已从那个世界消失。
    入梦,依旧是今生,却梦到了她,一袭白色古装,飘渺如仙子,伸出手,想要抓却怎么也碰不到,无力感霎时充斥全身。
    也许……我该试试学会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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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小鹤儿的请求
    可以说盖俊的汉代生活过得很充实,每日不仅勤练刀、矛、骑、射,还苦修兵策、经书,琴艺和书法。并非他有自虐倾向或什么时代紧迫感、危机感之类的,他只是单纯不想让自己闲下来,就如初来时苦读左传。
    书法临摹的是安平崔瑗崔子玉的章草真迹《贤女帖》。
    崔瑗是大汉国最著名的书法家之一,号称章草入神,小篆入妙。其卒于汉安元年,距今已有三十余载,他的真迹,尤其是章草真迹可谓万金难求。多亏了马融,马融少与崔瑗相友善,自然收藏有他的作品,此贴与名琴悦己同于父母成婚之日作为贺礼相赠。
    他前世上小学时有一段曾对毛笔字挺感兴趣,可惜三分钟热度,没到一个月就放弃了。今世则只爱骑射,连经学也只是父母相逼才勉强应付一下,更别提书法了,但到底出身世家,书法有些底子,是以每天坚持练字一个时辰也有了几分样子。
    贤女委顿,积日治此,为忧悬憔心,今已极佳,足下勿复忧念。有信来数附书知闻,以解其忧。
    这日清晨盖俊又临摹了一遍《贤女帖》,看着遍布白色丝帛上的三十五个龙飞凤舞似的大字,也知道自己今日超水平发挥,便不打算洗了。顺带一说,纸张出现在西汉时代,至少也有二百多年历史了,无奈一直不太实用,即使有限几种可以书写的纸张也贵得离谱,性价比明显偏低,还不如绢帛来得实用,毕竟绢帛可以洗干净再用,纸张可没有这个功能。当然了,这是富贵之家该操心的事,普通人是用不起丝帛的,只能拿树枝在地上写字——前提是你得识字。
    “阿兄……”盖缭蹦蹦跳跳进来。
    盖俊揉着跪坐得有些发麻的腿,说道:“慢跑、慢跑,别摔着了。”
    盖缭嘿嘿一笑,小虎牙闪闪发光,她绕道书案侧方,探头看了看盖俊所写之字,脆声道:“阿兄字写得真美丽呀,依我看连阿父都及不上你。”
    每当阿妹给自己灌迷魂汤准没好事,盖缭目光斜睨盖缭,静待后招。
    瞧见阿兄没有回应,盖缭顿时苦下小脸吞吞吐吐道:“阿兄,飞燕所生小马驹长大了,可漂亮了,我给它取名字叫白羊。”
    飞燕同踏云一样来自西域,血统优良,它所生后代自然差不了。
    盖俊还是没反应。
    “我……想学骑马。”
    “不行。”盖俊这次倒开口了,硬邦邦拒绝。
    “为何?”盖缭一双大眼睛瞪得更大了,记忆中从小到大阿兄总是会满足她提出的要求,象今天这般干脆的拒绝还是首次,她的小脑瓜一时间有些转不过弯儿来。
    “这还用问?你说为何?”
    “可是……”
    “先不说我,阿父阿母就绝不会同意,这事没得商量。”
    “阿兄可以偷偷教我骑马呀。”盖缭可怜巴巴拽住他的袖口。
    “不行。”
    “好阿兄……”
    “不行。”
    “好阿兄……”
    “我再考虑考虑。”盖俊只觉得脑仁儿疼。不要怪他不能持之以恒,无论是曾经的他还是现在的他,对盖缭的撒娇大法都没有丝毫抵抗力,能坚持几个回合已经相当不易了。也是他想到了办法,不然即使再溺爱妹妹也不会松口。这个办法全世界只有他一人想得到,对,就是马镫,虽说安了马镫也不能完全保证安全,却可以规避大部分危险,加上他在一旁照看,应该不会出现问题。
    盖缭拍手欢喜道:“我就知道阿兄最疼我了。”
    “你别高兴得太早了,我还没同意呢。”盖俊板起脸道。他觉得自己应该拿出一些兄长威严,否则长此以往兄将不兄。
    盖缭甜甜道:“我最喜欢阿兄了。”
    “哼,少来这套。”
    本来盖俊抱着拖一天是一天,不想被盖缭识破,他被磨得实在没辙,只好答应载她体验一下骑马的感觉。去到马厩,为了不被父母看到,盖俊让盖元出去望风,其余奴仆也一律轰走,之后一把抱起盖缭放到踏云背上,自己也随后上马,开始慢悠悠的跑圈。一开始盖缭兴奋极了,然而很快即安静下来,盖俊当然知道原因,骑马看似风光,其实个中滋味唯有坐在马上的人才会清楚,着实不太好受,他以为阿妹定然坚持不住,最好是绝了学骑马的念头,可阿妹不叫苦也不叫累,颇让他刮目相看。
    马镫制作极易,却需要坞堡工匠打制,如何才能够瞒住众人呢?
    盖俊皱眉思索,目光偶然撇到厩前栓马的绳索,脑中灵光一闪,有了。
    马镫是马上平衡之物,用绳索足以代替,更何况与马镫相比,绳索毫不起眼。
    就这么办。
    接下来十几天盖缭一边随盖俊熟悉骑马要领,一边和白羊培养感情。它一身雪白,极富灵性,由于还小,和成年骏马相比矮了许多,只比盖缭高上一尺出头。
    到上马那天,白羊和盖缭已经很亲密了,但它到底是没经过训练,也未曾被人乘骑,盖俊为了保险起见给它上了马绊,马绊相当于脚镣,固定住两条前腿,防止它乱蹦乱跳。盖缭起初还不乐意,不过对阿妹万事退让的盖俊这次相当坚决,而且当盖缭上马后也没有为白羊松绑的意思,按他说法没有三天时间想也别想。
    好不容易熬过三天,终于去了马绊,但盖俊站在马头旁拉着缰绳不松手,一拉又是三天,就在盖缭即将按耐不住抓狂时,她终于能够如愿的独自骑马取乐了。
    兄妹二人事情做得隐秘,可纸终究包不住火,当盖勋马昭夫妇联袂出现在马厩,后面的是头几乎贴到胸口的盖元,二人傻眼了,盖缭下马时更是慌得差点摔倒,幸好盖俊眼疾手快,一把抱住她,即便如此,也吓得小人眼泪在眼眶中打转。
    见了这惊心一幕,马昭差点昏死过去,满腹怒气顿时化为乌有,一把从盖俊怀中夺回女儿,不停拍打女儿后背,口中连哄“不怕”“不怕”,盖勋也上来安慰。
    盖俊站在原地手足无措,继而目光恶狠狠看向盖元,他当然不会认为是盖元告的密,而是气愤他的不作为,作为一个被授予‘重任’的望风人员他实在称不上合格。
    盖元急忙解释道:“族祖、族祖母说我敢报信就把我撵回家。”
    “……”盖俊心底暗道:“赤裸裸的威胁,父母大人枉为名门之后。”
    唉!阿妹年纪小,又受了惊吓,父母大人定然不会追究她,我却惨了。
第十一章 弃婴
    知小族叔正在气头上,盖胤不敢再言。今天实在把小族叔打击得够呛,一句话不对又惹得他发怒就不妙了,回身从屋中取来一个颇大水袋递给他。
    “什么?”盖俊疑惑地看了他一眼,接过水袋仰脖痛饮一口,发觉是酒,还是上好的美酒,脸色立时由阴转晴,直夸族侄孝顺云云。
    袋中之酒下了小半,盖俊终觉不甘,便要出口调戏他一番,问道:“你喜欢阿白吧?”
    盖胤身体一僵,不知该如何答复。
    见状,盖俊心中畅快极了,又问:“那她喜欢你吗?”
    盖胤被他直白的话弄得手足无措。
    “要是你让我赢一回的话,我便把她许给你。”
    盖俊也不管他的话会对盖胤造成怎样的冲击,径直走进马厩牵出踏云骑了上去。
    “哈哈,谈笑耳,走,陪我出去打猎,所需物事备好,把黑驹也牵着。”
    盖胤终于反应过来,立时哭笑不得。
    恶月恶日,人们很少出行,以致四野显得格外空旷。
    两人一狗沿白水北上一段,随即转入一不知名的山脚下,轻车熟路进入一处隐蔽谷口,显然他们并非第一次前来。
    进入谷中,只见到处是盛开的白黄色野花,点缀在绿草翠柏间。轻风拂过,空气中隐隐透着沁鼻的馨香,使人不觉陷入沉醉。
    盖俊坐于马上端着一张黑色角弓,其弓身稍短,形貌古朴,乃大汉国军队制式复合骑弓。
    蓦地,一只野兔跃出草丛,相距大概五十余步,黑驹前身下压,口中呜呜作响,随时准备发出致命一击。
    盖俊喝令它留在原地,和盖胤相视一眼,同时大喝一声“驾”。
    野兔性机警,身娇小,行动灵活,而且逃跑时从不按直线跑,想要射中殊为不易,两人前两轮四箭,无一中的。
    盖俊瞥一眼盖胤,钢牙一咬,拉弓扣弦,引箭至镞,羽箭“咻”的一声飞入灌丛,将野兔贯个对穿。
    “哈哈哈哈,和我比骑射,你再练二十年吧。”盖俊举着弓眉飞色舞道,总算报了方才两次一击而败之仇。
    “……”
    两人也不见下马拾取,反而继续前行。
    黑驹跑到兔尸前,叼起一个跳跃,将兔子投入踏云臀侧皮袋中。
    连猎雉、兔十余只,大半盖俊所为,毫无疑问,在骑射一项,盖胤不是他的对手。
    时近正午,他俩肚中开始呱噪起来,便于一条小溪边停下。
    做饭当然不是一个人的活计,两人分工合作,这边盖俊拾些树枝来,并清出一片空地,生起火,那里盖元麻利地剃毛皮去内脏,撒上盐,置于火上。
    不一会儿,空气中开始弥漫一股香气,盖元当下抽出小刀割下一片肉,放入口中细嚼,对他点点头,示意可以吃了。
    盖俊切一块品尝,只觉味道鲜美,同时拿出剩余大半袋酒,喝一口递给盖胤。
    盖胤也没顾得虚礼,饮罢还回。
    别看两人年纪不大,其实都是大胃王,一口酒一口肉,分别啃光数只雉、兔。
    吃饱喝足,盖俊嘴里叼着一根草茎,搂着黑驹懒洋洋躺在草坪上,半响忽问道:“你将来有何打算?”
    盖胤一边引溪水熄火,一边摇摇头,也不知是没想好还是没有。
    盖俊扭头正色道:“我跟你说的不是玩笑。”
    盖胤不解地望着他。
    “把阿白许给你的事。”
    盖胤顿时大喜,一张圆脸快挤成了包子状。
    “瞧你那点出息。”盖俊气道,这厮明明彪悍得要命,偏偏一点志气也无,着实可恨。
    “你不会打算让阿白当一辈子的马夫夫人吧?你不心疼我还心疼呢,怎么着也得混个校尉夫人当当,就算你不为了阿白着想,你阿母、弟弟呢?还有你在九泉之下的阿父?”
    盖胤面色变得凝重,垂下头若有所思。
    此后小半个时辰他俩再无任何对话。
    盖俊见身上酒气渐消,熟练地把头插入溪中,强灌几口清水,跳上马背打道回府。
    盖胤默默地跟上。
    两人一狗沿水而反时天空已见暮色,如血一般的残阳渐渐被厚重的云层淹没。
    忽然一把由远而近、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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